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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最好的时光里再见-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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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事实上,也许是因为我一直没有任何回应,他自觉无趣,就连那些短信也渐渐少了。
于是我彻底空窗了。
于是我寂寞了。
我这才想起,虽然没了男人,可我还有闺蜜呢。
我指的倒不是陈淼。虽然我和钟秦的事也只能跟她倾诉了,可我发现我跟钟秦的关系怎么都那么见不得光呢?每次跟她说我都要痛心疾首,悔不当初一番,这实在是一种折磨。
何况人家远在美国,贵为人母,何必去迫她接受这种心理垃圾?
所以我指的闺蜜,是何夕。
那个周一我给何夕打电话,约她有空出来一起吃饭,不一定要周末,平时下班后也可以。
何夕吊着嗓子:“哟!看来你跟宋梓涵是真没戏了呀,连晚上都有空了?”
我脸一热,这才醒悟到就在我和钟秦的秘密恋情进行过程中,大家都以为我和宋梓涵还在不明不白地暧昧加床伴着呢。
宋梓涵这算是背黑锅呢还是戴绿帽?
我郑重还宋梓涵一个清白:“瞎说什么呀?我跟宋梓涵早断了!”
可这话在旁人听来不过是忸怩作态:“好吧好吧,反正你总是这套说辞!我看看啊……就这周三吧,我发现一个吃西北菜特棒的地方,订个晚上六点半的餐位怎么样?亲爱的,我也迫不及待想要见你!”
姐妹多年,我俩早已是彼此肚子里的蛔虫,何夕最后这句话给了我再明显不过的暗示。
所以两天后我一见到她就逼问敌情。
她果然既应景又到位地脸红了:“我遇见了一个人……”
何夕的这个遇见颇得时装剧神韵。话说她现在上班的地点就在她心目中的圆梦大学附近,想当初她本来一直心心念念是想考这所大学的,奈何同时又想离家远走品尝成长滋味,左右权衡之后忍痛去了上海,从此与圆梦之地失之交臂。
因为心里存了这么个遗憾,她对该大学情有独钟且日久弥深,于是只要一有空就去该大学的图书馆里泡着。偏偏那所大学最近刚刚翻修了图书馆,变成那种又小资又文青的调调,在校学生贪玩不懂珍惜,何夕这样的白领可是被迷死了。
大约也就是两三天以前,那天晚上何夕又去图书馆泡到10点钟才满足地背着包哼着歌,像个快乐的女大学生一样踏月而出。为了符合自己正在扮演的角色身份,她甚至放弃了自己的Mini Cooper,改乘地铁,还专门买了个漂亮小巧的双肩包,但凡去图书馆就一定背上装嫩。
当然,识货的人会一眼看出那款双肩包是LV真品,它的主人就算真是在校女大学生,八成也是被包养的在校女大学生。
而这天晚上,何夕刚上地铁,后面就有人得体地拍了拍她的肩:“小姑娘,你的包没拉好。”
何夕诧异地回头,看见是个清俊无伦的瘦高男子,穿着身清雅的休闲西服,身上有一股淡淡的男士香水味道,连说话的声音都是温润平和,整个人干净得像块半透明的玉石。
她对我描绘那一瞬间:“我的眼睛和耳朵突然之间具备了自动筛选隔离功能,除了他的声音,我什么也听不见了,除了他这个人,我什么也看不见了。”
那个男子并没有因她失态的花痴表情而流露出任何轻慢或不虞之色,只笑意浅浅地再度提醒道:“要不要检查一下有没有丢东西?”
何夕这才回过神来,连连摇头。既是为了澄清事实,也是为了让自己的疏忽不至于显得那么可笑而减少窘迫,她告诉他:“没关系,包里其实没什么东西。”
她倒没骗他。她这个双肩背包更大的作用还是在于装饰,那些手机钥匙钱包什么的,因为小巧,也为了随时取用方便,她都是用手拿着揣兜里的。
男子点点头,十分自然地说:“那我替你把拉链拉好。”
何夕顺从地背过身去,感觉着他修长的双手在自己身后温柔得那般舒服的动作,从车窗里看见了自己幸福的样子。
——
何夕的这个遇见让我嫉妒了。
我知道我不该嫉妒我闺蜜的,可那又怎么样?人家都说了,女孩子就算再要好也还是会互相嫉妒,我芮姝晴大大咧咧了二十多年,眼看着都不知道还能不能算是女孩子了,也该追溯行使一下身为女孩的权利了。
况且她刚刚才经历过的那一瞬间、并且现在也还在持续进行着的这种感觉,正是我这么久以来心心念念所想要重新拾起的,心动的感觉呀!而且她为之所心动的是那样一个干干净净清清爽爽的男生,哪里像我,八百年好不容易动一次心,偏就是对一个不能爱的人,最后落得个身心破碎的惨淡下场。
因为嫉妒何夕,在知道她的艳遇之后,我本能地不再常常联络她,更不会像一个闺蜜应该做的那样,时不时去缠着她催问进展。
我芮姝晴最擅长的事是撒谎,最不擅长的事却是做戏。
这是不是很矛盾?
然而事实上,我每次撒谎都是为了逃避,而做戏却往往是为了留在原地与人周旋。
所以从更深的层次上看,我并不矛盾吧。
而如果撇开嫉妒的主观因素,我的这种姿态至少在客观上是对何夕好的,她现在全身心都只想投入到那个帅哥身上,我不打扰她,这叫识趣。
而何夕也不是那种八婆的性子,她既不会缠着我反复诉说自己情感生活的各种细节,实际上当天也没有马上和帅哥交换联系方式甚至发生一夜情。她希望剧情果真像青春偶像剧那样地发展,她想要用很多很多的努力,加上很多很多的缘分,去换回很大很大的幸福。
所以那天晚上,她和帅哥的交集止于那一刻风度翩翩的关照,在那天之后,她开始每天晚上都在那个时间去乘坐那条地铁线路,以期再与帅哥“偶遇”。
她真是每天晚上都去的,包括跟我一起吃西北菜的那个晚上,明明饭店跟那所大学是位于相反的方向,她也还要专门打车过去,到那个地铁站乘那班地铁。
不用说,以往每次跟她出门都有车蹭的福利宣告结束。
而且在去地铁站之前,她还拉着我去了附近一座商场,借着试用香水的名义去除掉身上香喷喷的烤羊肉味儿。
我鸡皮疙瘩狂掉地送她上了出租车,挥挥手祝她好运,然后摇摇头,走向最近的公车站。
那一刻,我不由自主地对自己苦笑:芮姝晴,瞧瞧你这样儿,混得多惨哪!
22
那段时间我是挺惨的。本来有两个那么出色的男人抢着当我男朋友,现在都没了。
宋梓涵倒是继续对我好,但也仅限于朋友的姿态而已,就像那天给我送煎饼果子那样,不会再有进一步的表示。我不知道他是怎么想通的,这不重要,重要的是他是真的接受了我关于做朋友的提议。
比如说,遇到下雨天,男朋友会说:你在哪儿?我带着伞来接你。
而他会提前一天就撇清这个责任:明天会下雨,出门记得带伞。
比如说,每次打完电话,他不再坚持我先挂,说完再见,大家各自收线,谁也不会等谁。
他第一次这么做的时候,我还真不习惯,惴惴不安地等满一分钟,终于确定他不会打过来让我再挂他一次,才放心地把手机扔到一旁。
有时候,放心这个词,也等于失落。
因为没有了期待。
又比如说,偶尔他再送我回家,不会再刻意停在那堵回忆的墙根下,他会找最方便掉头的位置,有时离我家远点,有时离我家近点,全凭随机。
所以,宋梓涵已经是货真价实的过去式。
而我的失落却尚有百分之八十不是因为他。
我心里的那个人,还是那个我曾经不想爱却不得不爱、后来想爱了却不敢再爱的钟秦。
可是钟秦比宋梓涵走得更快也更远,他甚至又已经有女朋友了。
有一次换我碰到他在我当初接宋梓涵电话的走廊里鬼鬼祟祟,我经过的时候正好听见他柔声媚语,那把声音几乎滴得出水来:“我也想你!我们已经分开十一个小时零三十六分钟了,最快也还有七小时二十分钟才能再见到……”
我打了个哆嗦,快步走开。
数时间……
还精确到分钟……
幸好我没有这么变态的嗜好。
可是,我为什么就没有这么变态的嗜好啊!
那天晚上我反复告诉自己:谢天谢地,更得谢谢他那新女朋友,得亏他魅力大忘性更大呀,否则他分手时扔给我的那句威胁,这会儿还不知得让我失眠成什么样儿哩!
可这句话抄在口里颠来倒去,我还是觉得胸口像是压着一块巨大的石头,又闷又重,喘不过气来。
我想起他那会儿说的:我整晚整晚地睡不着觉,憋闷得无法呼吸,恨不能撕开自己的胸膛,只好求我宿舍的兄弟让我晚上开着灯睡觉,只有开着灯我才觉得自己不是睡在坟墓里,只有开着灯我才不至于被黑暗压死!
于是我恍然大悟,坐起来把床头灯打开。
我比当年的钟秦还是好多了的,起码我现在是一个人住一间房,晚上睡觉要开灯不必征求任何人的同意。
知足吧啊!
短暂的春天一如过去的每一年,姗姗来迟之后,随便糊弄几天就又跑了,夏天降临这座城市。
而春天短归短,却也足以令我养成了一个新习惯:周末的早晨拿本书到附近的公园里去看。
我不想说这个习惯之所以能形成,一个前提条件是我起得早。跟满公园里每天必然遛弯子的大爷大妈们比起来,我起得不算早,顶多也就能称一句不赖床罢了。
而且反正也没什么朋友可以约。
可是这习惯还没养熟呢,冷不丁的夏天就来了。
那天我才在公园里捧着书没看多久呢,就发现渐渐移至中天的阳光去掉了一层树叶的过滤,肆无忌惮地沸腾开来,我几乎能听见它在我的皮肤上发出嗞啦啦的烫响,有滋有味儿的。
在意识到这一点之前,我都不知道自己就这样被阳光紧紧抱着究竟看了多久的书——或是发了多久的呆。我只知道后果,就是那天一定是太阳晒得太多中了毒,以至于我回到家门口时忽然一阵晕眩,此后便头疼了一个晚上。
我现在混得都不是惨了,而是悲惨了。
这个世界总是平衡的,时时刻刻都是有人欢喜有人愁,在天秤的另一头,我闺蜜何夕正情场得意,幸福得恨不能举行仪式昭告天下。
而她的确也既有这个条件,又有这个机会。
七月初,她的生日,久违多年的party邀请再度在我们这拨老同学中广为散播。
这场party的重头戏将为K歌。我现在对K歌兴趣不大,我告诉何夕:“我自从从美国回来,到现在都还没觉得自己跟上潮流呢,别到时候你们唱的都是我没听过的歌,我唱的都是让你们耳朵起茧子的歌。”
何夕一连串喷出了好几个“No”:“这你可就错了啊晴天!人年纪大了,哪儿还那么赶趟啊?我告诉你,人听的唱的歌都是自己十几二十岁时喜欢的那些,就算一直在国内,你以为我们还跟得上九零后的潮流啊?”
我想想也是,怪不得以前每次蹭师兄师姐的车,他们也不过就比我们年长两三岁,就放的全都是什么张学友刘德华,原来跟美国关系不大呀。
再仔细一想,又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悚然心惊的感觉。
我们是已经开始变老了吧?
一个时代的歌就凝缩了一代人的青春,再澎湃的爱恨情仇,再激扬的悲欢离合,堪堪也不过就是那几年,所有的心情都唱尽了,所有的心情也都饱和了,于是再好的新歌,也因为没能赶上我们青春的脚步,而终于进不来我们的世界。
何夕制止了我往文青的道路上两眼一摸黑一口气走到迷路,她清了清嗓子,把我的心神拉回来:“一定要来啊,会有神秘嘉宾哦,你绝对不想错过的!”
我心领神会:“我的明白!”
看来,她那位地铁帅哥已经修成正果,可以带回娘家了。
何夕的二十七岁生日party在她家两年前才在郊区购置的庄园别墅中举行。想当年她这小富二代所提供的设施就足够令我们一班人红着眼怎么疯都玩不过来了,现在越发升级,不说别的,光说那专门辟出来的KTV厅,就是专业Party包厢的顶级装备,在这里唱歌感觉比进录音棚效果都好。
去市郊不方便,我不愿蹭宋梓涵和奚骥的车,找其他同学又自觉生疏而不好意思,于是先乘地铁再倒轻轨,然后在终点站打了车才赶到的,进门时大家都已经差不多到齐了。
我推开KTV厅的大门时,宋梓涵正在以一副野兽状嘶吼《死了都要爱》,这首歌的变态高音煽动得原本就没正形的一群人越发high得厉害,一个个在那儿扯着嗓子脸红脖子粗,用一副不要命的架势使劲往上飚。
一见我进来,这些人就跟突然被取了电池似的,霎时噤声。
但high的劲头显然还没过,这么突然刹车是不科学的,于是有人唯恐天下不乱地举起另一只话筒大声说:“靠!宋梓涵你神算哪!怎么就知道你们家晴天这会儿会到的?”
我站在门口,已经顾不得那些人的瞎起哄。
我一双眼直瞪瞪的,只瞅得见一个人了。
何夕的那个地铁帅哥……
何夕笑吟吟地拉着他走过来,然后很仗义地舍弃美色抱住我,用撒娇来掩饰自己的娇羞:“亲爱的,你可来了!我说我开车去接你嘛,你还非不让!呵呵,没想到吧?我男朋友居然是你们公司的同事哦!是不是很surprise?”
我愣愣地点了点头,与生俱来的天赋再度拯救了我。
我极其极其顺溜、顺溜得就像真的一样地开口就说:“没错,我们见过,不熟。”
站在我面前的钟秦微微一笑,嘴里对何夕说着话,眼睛却仍盯着我,目光里的挑衅令我不寒而栗:“我早跟你说过,我们公司很大的。”
何夕瞅瞅他,又看看我,突然露出一脸狐疑。
她凑过来,用压低了却又能让钟秦听见的音量问道:“亲爱的老实告诉我,他是不是特多风流债呀?”
我愣了一下,不知自己脸上失惊的表情究竟有没有来得及收起。
我说:“不是说了还不熟吗?放心,我以后替你看着他就是了!”
23
我不知道我是怎么被何夕勾肩搭背地拥到沙发上坐下来的。
我也不知道她都在我耳边叽叽喳喳地说了些什么关于钟秦的话。
我一忽儿对自己说:没关系,走神也无所谓,反正是钟秦嘛,难道还有什么事是我不知道的?
可是一个转念之间,我又忍不住惶恐:糟了,钟秦跟她说的版本到底是什么呀?没好好听,一会儿怎么对口供啊?
大家推着我去点歌的时候,坐在前面高脚凳上独唱的人正是钟秦。
他唱的是陈奕迅的《K歌之王》。
我见识到了这段时间以来何夕一直对我描述的那个如同半透明玉石般的男孩。其实这个样子的他更接近于四年前的那个钟秦,只不过从平民版进化成了王子版:一身清俊儒雅的书卷气,干净得像是全身上下每一寸肌肤都滑不留手、不染尘埃。他温文尔雅地用一种很安静很平和的韵调开始这首歌,随着歌曲渐渐向高…潮部分推进,他的情绪循序渐进地释放出波涛汹涌的能量,却仍然完美地把持住最后一分清醒,那种拿捏得当的收放自如,果真令人称绝,也惹人倾心。
刚才我还在想难道他还有什么事是我不知道的,这不就是了?我竟从不知道,他的歌唱得这么好。
而这首歌……
这首歌的歌词……
我一句都不忍去听。
可要再怎么分神再怎么左耳进右耳出,他唱到那句“你不会相信嫁给我明天有多幸福”的时候,我还是像被什么刺了一下似的,只觉得疼,却说不出疼在哪里。
就像那时在他车上听《爱我还是他》的感觉。
自始至终,他没看过我一眼。
而何夕在众人满含艳羡的喝彩声中,幸福得面若桃花,不可方物。
跟在《K歌之王》之后响起的,是张韶涵的《失忆》。
这是我点的。
我一边唱一边觉得丢脸,同时悔恨交加。
可是也没办法,点都点了,唱也都唱了。
于是不管怎么样,我都得把它唱完。
那些后悔说出来给他听的话,也不得不说完——
我如何假装我心里不再有你,沉溺后清醒你却是异常地平静,习惯慢慢失忆,这样就能转移自己;我发现我爱你就在这一瞬间,倾盆而下的却是你不安的阴天,毕竟我不慷慨,我并不想害自己。
没错。热热烈烈地沉沦,冷冷淡淡地抽身,我算是残忍的吗?也许是吧,可那都是因为,我不想害自己。
我没做错,我不过是趁自己还有最后一分理性,放自己一条生路。
这首歌唱完,同学们纷纷起哄,好些人七嘴八舌地在说:“不习惯啊不习惯,晴天居然唱这么煽情的慢歌,不是你的风格啊!”
“就是!我对晴天唱歌的印象还停留在她跟奚骥合的那首《小龙人》上呐!”
“咳咳!怎么记的你这是?应该是想着她那首范晓萱才对!”
“哦哦,对对对!哎呀晴天晴天,你那次真是救了我们班哪,史上最可爱的民族英雄啊!”
“什么呀,她才没那么伟大呢!她那是为了宋梓涵呢吧?宋梓涵是班长,她是纪律委员,她不能让巡堂老师给咱班扣分,怕班头儿找宋梓涵麻烦!”
“嗬!你瞧我这木头疙瘩脑袋,怎么就没能透过现象看本质涅?原来如此啊!敢情那会儿他们俩就两情相悦暗送秋波了呐?”
“说不定都已经悄悄开始了,咱们不知道而已。”
……
我坐在那儿听着,有气无力地笑,像个事不关己的路人甲。
宋梓涵却站出来澄清事实:“不是那么回事儿!她那会儿对我一点意思都没有,我后来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她追到手的,你们别瞎推论,本来都板上钉钉的事儿了,非得给你们诌出个山寨版本来!”
何夕偎着钟秦,甜甜笑着给他解释:“我跟你说过的,晴天和宋梓涵这对金童玉女是我们班一大传奇佳话,可惜后来造化弄人。不过他们俩现在是男未婚女未嫁,在围观群众中复合呼声极高,所以大家都在这儿可着劲儿地煽风点火呢!”
钟秦看了看我和宋梓涵,眉目疏朗,笑得如同春风拂面:“确实应该!”
说完这话,他搂紧何夕,问道:“那你呢?当初你有过什么风流秘史?”
他们俩这么一招摇过市地调情,大家的注意力霎时转移,你一句我一句自相矛盾地向钟秦提供起情报来。有些人说何夕特别洁身自好,半点绯闻都没闹过;有些人却说她当初曾揉碎无数少男芳心,力图证明她有多么魅力四射势不可挡。奚骥举手嚷嚷:“我作证我作证!我当年也宣布过喜欢她来着,不过她真的太天鹅了,我们都自知无望,所以只敢远观啊,兄弟你就放心吧,捡了忒大一块宝了!”
八卦一起,大家K歌的兴致都被压过去了,等到回过神来,才发现音响里的伴奏都不知空转过了几首歌。
于是何夕索性站起来招呼大家:“自助餐已经送到了,大家要是饿了就吃饭去吧,自便啊,都别见外,就把这儿当自己家!”
我随着大家站起来往外走,刚走了几步,脚下突然一绊,腾的一下就摔在了地上。
同学们被我的动静惊动,先先后后驻足侧目。
马上冲过来蹲下的这人一点都不意外,就是宋梓涵。
他先扶了我一把,问:“摔着哪儿了?痛不痛?”
然后,他自然得不得了地半跪在地上,用日本女人侍奉夫君的姿势替我系起了鞋带:“你看你,这么大人了,还总是这么冒冒失失的,鞋带散了都不知道。”
同学们正待尖叫起哄,我却突然一抱膝盖,“哇”的一声哭了出来。
他们觉得我是娇气也好,感动也罢,随他们怎么想吧。
宋梓涵三两下系好了我的鞋带,就挪过来揽住我:“怎么了?真摔疼了?”
我拼命点头:“疼,可疼了!”
宋梓涵连忙去掰我捂在膝盖上的手,何夕则着急了,再顾不上会不会当电灯泡,赶紧凑过来:“摔哪儿了?要不要上药?”
我摇摇头。
什么药都没用,我是无药可治了。
何夕和宋梓涵却同时看见我膝盖上的那片青紫。
何夕连忙站起来:“给你贴块膏药吧,活血化淤的。”
宋梓涵则故意打趣:“好好好,给她来块狗皮膏药,正合适!”
我用胳膊擦了擦眼泪,伸手让宋梓涵拉了我一把,站起来破涕为笑:“没事儿了!”
同学们纷纷作大跌眼镜状:“终于见识到了什么叫翻脸比翻书还快!”
“晴天你这是什么恶作剧新套路啊?”
“我刚还说终于看到晴天女人味儿的一面了,这才没几秒钟就又收回不让看了,啧啧!”
……
我笑了笑,冲他们吐吐舌头。
其实这只是我在美国的时候跟一个在篮球场上遇到的小孩子学到的罢了。那天我跟几个男生一起打篮球,在一旁玩耍的还有几个小屁孩儿,其中有个三岁的小女孩,'。。'跑着跑着摔倒了,哇哇直哭,可是我们一过去关心她,她立即就不干了,用力从我们的臂弯里挣脱出来,口齿不清地说着“I am ok”就自己跑开,脸上的哭相也于一瞬之间一扫而光。
当哭泣什么用也顶不上的时候,发泄完了那一波情绪,也就该停止了。
我宣布不再需要照顾,宋梓涵便极有分寸地悄然退场,何夕还搂着我的肩膀,借着我腿还有点小瘸的风头,故意拉着我走慢了几步,落在人后。
她悄声问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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