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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园似锦-第1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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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得知余家一下子消灭了近三十只狼,钱富贵和毛氏又庆幸又后怕。如果不是做出每天晚上去毛氏娘家住的决定,那就是他们家承受这三十多只狼的进攻。他们家又没有十几个侍卫帮忙,木门被攻破后,其后果可想而知!
  向余家表达了关心和慰问后,钱富贵收拾好四头狼的尸体。两块比较完好的皮子,带回老丈人家,又给外家带了两头狼的肉。毛氏的父母兄长听女儿女婿讲述了昨晚的惊险,硬是留他们在家中多住了几晚上。白天,毛氏夫妇回去放鸭子,傍晚再赶回娘家。虽说有奔波之苦,可比起有可能承受猛兽袭击来说,这就算不上什么了。


第三百零三章 灾情缓解

  进入夏天以后,除了两三场零星小雨之外,几乎就没下过雨。虽然比不上东北的那场大旱灾,但如果没有蝗灾的话,也很有可能产量锐减,有的地方甚至绝收都有可能。
  西山上那些被蝗虫啃食的只剩下枝干的树木,呈现出干枯的死态。要是再不下雨的话,只怕所有的草木都会枯死。就连常年从西山流下的溪流也已经断流。余家老宅屋后的池塘,只剩下原来的十分之一,大片大片塘底的淤泥被晒得裂开拇指宽的缝隙,偶尔一条死鱼躺在裂缝中,散发出腐烂的腥臭。
  老宅屋后的水井,水位也已经下降许多,水桶上的绳子又一次被换成长些的。余家的水井还算好的呢,打得比较深,村里很多人家的水井已经干枯,喝水竟然也成了问题!
  就在整个灾区的民众越来越绝望的时候,终于在秋末的一个晚上,一场冻雨降下,在树枝上房顶上留下一串串透明的冰凌。中午,冰凌融化成水滴洒落地面,秋雨依然下着,干涸的大地被雨水滋润。而那些令人讨厌的蝗虫,也都被冻雨冻死了。这场雨太及时了,不但缓解了干旱,还解决了蝗灾的问题。明年的春种,应该不会再受太大的影响了。
  冻雨缓解了灾难,可也给余家的蔬菜带来灭顶之灾。白菜、萝卜等秋菜还好,青菜、生菜之类的蔬菜,一夜之间全部冻得蔫吧蔫吧。如果不是余小草经常给蔬菜浇灌灵石水,估计早就冻死了。
  秋雨绵绵,这场秋天的雨,一直下了十天。这十天里,余家上下把青菜全都冒雨抢收进仓库,以求减少些损失。卖完这趟蔬菜,秋菜差不多就该收获了。
  白菜、萝卜、大葱……这时代的秋菜种类不多。余家的西院里,种的全部是秋菜,足够余家上下吃一整个冬天的,还绰绰有余。白菜一一从地里砍下来,稍微晾一晾水气,就收到西院的地窖里。东院的地窖已经改成冰窖啦。
  萝卜从地里拔出来,一些嫩一点的萝卜秧,也是可以做凉菜的。拔萝卜是个力气活,被家里的男人们承包了。女人和孩子们就砍白菜和拔大葱。
  忙活了十天,秋菜都收进了地窖。多余的秋菜,都被珍馐楼给高价承包了。自从夏季蝗灾开始后,除了余家种了秋菜,其他也不是没有菜农尝试种萝卜白菜的,可都是刚发芽不久就被蝗虫给糟蹋了。镇上许多有钱人家从余小草那买了药水,可人家种的还不够自家吃的呢,怎么可能往外卖。人家也不差那点卖菜的钱。
  整个唐古镇的酒楼,也就在珍馐楼里能吃点新鲜的蔬菜了。别的老字号酒楼也有从南方采买蔬菜的,可一来价格更高,二来长途跋涉的,蔬菜运过来后也大多不太新鲜了。
  余家的蔬菜,味道和口感是整个唐古镇公认的。也曾经有人探究过余家蔬菜和别人家蔬菜的不同,及形成原因。最后得出,人家屋后的水井是上等的山泉,别的地方是找不到的。
  这场秋雨过后没一个月,气温骤降,飞雪悄然而至。冬天,在不知不觉中来临了。整个东山村都进入了猫冬的时候。今年的冬天可不比往年,虽然粮食每个都会从南方运平价粮回来,可蔬菜除了干菜和海鱼贝类,再没有其他的了。
  去年时候,东山村村民手里余钱比较多,冬天过得还是比较滋润的。现在呢,很多人家连温饱都维持不了。
  不过对于余家来说,影响并不大。
  入冬以后,阳郡王和他的侍卫们已经回京交差去了。赈灾的差事,他做得不错,平价粮到得比较及时,灾区的百姓都对皇上和阳郡王感恩戴德,朝廷的声望在民间空前高涨。
  阳郡王这一年,因着从海外带来高产的粮食种子,又培育出了亩产千斤的玉米和亩产五千斤的土豆。赈灾事宜又做得比较完满。皇上给了丰厚的赏赐。如果不是他刚分封郡王没多久,很有可能加封他为亲王,跟他老爹一个级别了呢!
  跟着阳郡王出海和负责采买的方荀,也给加官进爵,官职连胜两级,不但掌管御林军,还加封了护军称号。年纪轻轻已经是从二品的大员了,能不让人眼馋吗?不过,他们眼馋也是干看着,谁叫人家方荀入了阳郡王的眼,被一再提拔呢!
  阳郡王,成了皇上眼前红人的代名词。京城官场私下里流传着这样一个消息:“跟着阳郡王混,加官进爵有保障!”这个消息也并非空穴来风。皇上信任这个小堂弟,有什么重要的工作,都交给他负责。跟着这样的人,很容易出成绩来。而且,阳郡王从来不占人家的功劳,这不,在朝会上,他给帮他种出玉米和土豆的人家请功来了!
  “皇上,这余家种了十亩地,就收获了万斤玉米。种一亩土豆,足足有五千斤的产量。若是玉米和土豆在北地推广开来,何愁天下百姓不安居乐业?臣以为,余家于社稷有功,理当封赏!”朱俊阳有本呈上。
  户部刘尚书附议道:“皇上,这样的人才,应该破格招到户部来!臣计算了一下,如果不是蝗灾的话,户部下属的试验田,每亩玉米产量顶破天能产个六七百斤已经是很不错的产量了。臣也看了余家种植的玉米,颗颗饱满粒粒均匀。土豆的个头也很大!臣以为,余家是不可多得的种植人才,理当重用啊!”
  其他文武百官,听了户部刘尚书的言辞,心中暗暗衡量着。户部下属的试验田,无不是肥沃的良田,又有专人精心伺候着,一亩地才产六七百斤。而东山村据说大多是山地或是贫瘠的沙土地,可人家一亩地的产量却超过千斤。
  这是什么概念?要么余家没有把种植的法子全部贡献出来,要么余家定然有个惊才绝艳的种植人才。有朱俊阳这个冷面郡王盯着,余家肯定不敢藏私,也就是说百分之九十的可能是后者。
  如今,大明朝最缺什么?粮食啊!江南鱼米之乡还好,气候适合种植,良田较多,一年两季产量还算不错。至少老百姓能填饱肚子。可是长江以北,尤其是苦寒的东北和西北,由于气候原因,一年只能种一季。虽说皇上一再减免农业的赋税,可北方的粮食产量太低,很多老百姓能吃个半饱就不错了。
  听说玉米和土豆不怎么挑土壤和气候,在北方也很容易种植。最重要的,人家产量高啊!种一季相当于别的作物两季甚至三季的产量。要是每亩地都能达到亩产千斤,何愁百姓吃不饱肚子?
  玉米磨成的面粉,被做成了馒头和面饼。虽然吃着没有白面香甜,可比起黍面和豆面等其他粗粮来说,味道已经很不错了。土豆的烹制方法,官员们也传阅了,有的甚至借来抄了一份。毕竟烹饪的方法不难,将来土豆要是普及了,冬天的饭桌上就多了不少菜式了。
  文武百官心中,早已认定玉米和土豆应该大量种植。今年,有了万斤良种,明年,就能种几千亩玉米,到秋就能收获几百万斤种子……这样一来,过个三五年,玉米就能在北地普遍种植了!
  这样的种植人才,相信没有人会反对他破格提拔的!
  户部尚书的意思,是希望皇上能给余家封个七品的小官,在户部为朝廷效力。其他官员也没有提出反对意见。
  高坐龙座的皇上却微笑不语。户部尚书有点急了,他以为皇上不同意,刚要说什么的时候,皇上开口了:“阳郡王,你跟余家接触最多,你是最有发言权的。你觉得,余家的功劳,应该算在谁的头上?”
  户部尚书是亲自去过东山村的,余家除了余海之外全都是妇孺之辈。不是他看不起女人和孩子,女人孩子在家中干家务还成,论种地当然是老爷们的事了?功劳还能算谁身上,当然是一家之主余海了。
  朱俊阳看了似笑非笑的堂兄一眼,实话实说,道:“据微臣观察,玉米和土豆的种植方法,都是余海之女余小草实验总结出来的。”
  余小草户部尚书是见过的,印象中不过是个瘦瘦小小的小姑娘。他忍不住皱了皱眉头,反驳道:“阳郡王,一个十岁有余的小姑娘,能有多大本事?老夫看来,玉米都是那余海带着他姐夫一家打理的……”
  阳郡王冷冷地扫了他一眼,道:“田地是谁打理的并不重要,关键谁是指挥者,谁是实行者。皇上,微臣在东山村前后住了三个多月,看到的都是余小草在背后指挥,而余海一家上下同心协力,才有了玉米的大丰收。”
  户部尚书见阳郡王不像是在开玩笑,眉头依然皱着,低声道:“这余小草,真有这么厉害?”
  阳郡王没有理睬他,继续道:“皇上,您上次私访也看到了。蝗灾之年,余小草根据自己对药性的理解,跟同仁堂的孙大夫一起,研制出了能消灭蝗虫的药水。可惜药水需要的药材,有几味比较稀少,造价太高,不能大量生产。不过,那余小草用药水种的蔬菜,却一丝一毫没被蝗虫糟蹋。足见其聪慧!蝗灾之年能种出蔬菜来,种植玉米对她来说又有何难?臣以为,有功必赏,有过必罚,才是皇上追求的明政!”


第三百零四章 不了了之

  朱君凡坐在金銮殿上,津津有味地看着小堂弟谈起余小草来洋洋洒洒,跟平日里的惜言如金判若两人。听到小堂弟的最后一句,他白了朱俊阳一眼,没好气地道:“朕还用你提醒?”
  接着,他又追问了一句:“照你的意思,应该封赏的是余家那十岁的小丫头,而不是余海喽!”
  朱俊阳却摇头道:“余家种出玉米,也是有功的,该赏!但余小草功劳最大,就公平而言,封赏应该落在她的头上!”
  “皇上,臣反对!女子无才便是德,一个小女子怎能与吾等同朝为官?”都御史杨大人率先提出反对。
  通政使张大人向来善于揣度圣意,皇上自登基以来,就一直在为提高妇女地位而做尝试,从封赏织绣大家姜如画就能看出皇上的决心。
  杨御史就是太过迂腐,不知变通,所以资格比那些一品大员还要老,却一直在二品上转悠。张子健自以为比起那老家伙来,自己年轻有为,皇上身边确实需要一个能够传达他心意的心腹之臣。他决定搏一搏!
  “杨大人!圣上和太上皇向来以才取仕。皇上曾说过‘不拘一格降人才’。如今北地旱灾连连,沿海又起蝗灾,粮食是安民之本,是天下安定之重要因素!而那余氏小草,恰有如此天赋!种植人才难得,破例有何不可?”张大人收到皇上赞许的眼神,语气更加坚定了。
  杨御史梗着脖子,紧皱眉头,道:“种出玉米,又不只是那小女子一人之功!封赏到她父亲头上,她便从一介农女一跃成为官家之女,也等于封赏到她的头上。为何非要让给女子上朝为官,扰乱朝堂!”
  “杨大人此言差矣!依杨大人之意,子女功劳理当算在父亲的头上。那是不是说杨少卿以后立了功,不用封赏他,全部算在杨御史您的头上,来让你升官发财?”
  杨御史的儿子,现任光禄少卿,正五品官员。这杨少卿能力有,又不像他老爹那么固执迂腐,本来前途大有可为。可历朝历代很少父子同居高位的,有杨御史拦在他头上,一直缺少进阶的机会。
  听了张大人的话,杨少卿看了自家老爹一眼,目光中充满了不满。老爹在官场的人缘已经查到极点,年岁已高,很难有更进一步的可能。可杨御史却一直恋着高位,坐着能晋升一品大员的美梦。这杨少卿已经四十多岁了,却因着老爹在头上压着,官职在五品徘徊。如果老爹能够早点致仕的话,他在退休之前定能圆了老爹一品大员的美梦——还别说,到底是父子俩,都想得美!
  朝廷中也不乏父子同朝的现象,做儿子的,纷纷把不满的目光,投向杨御史。
  杨御史顿时感觉如芒刺在背。他还不至于太不通人情,忙解释道:“皇上,臣并无此意。是张大人歪曲了臣的意思!臣以为牝鸡司晨,不可取也!”
  朱君凡有些烦这帮倚老卖老的老臣,面带不悦地道:“杨爱卿,言重了!一个户部下属司农职的七品小官而已,能惹出什么乱子?还是杨爱卿以为,朕是纣王、唐明皇之类的昏君?”
  “臣不敢!”杨御史心中一惊,忙颤巍巍地跪在地上,五体投地地伏在殿上。
  张大人也跪下了,口中道:“皇上息怒!臣以为,杨御史廉颇老矣,头脑昏聩,倚老卖老,曲解圣意,已不足以胜任督察员专纠劾百司,辩明冤枉,提督各道,为天子耳目风纪之司。”
  杨御史闻言,胸口一闷,一口气差点没提上来,伸出一只手颤巍巍地指着张大人。张大人给了大家一个“你们看,杨御史确实老了”的眼神。
  皇上假意斥道:“张使司此言差矣!大明朝短短几十年,能够站稳脚跟,离不开老臣们的赫赫功劳。没有老将跟着太上皇南征北战,哪里有现在的大明江山;没有文臣们的同心协力,何来大明的繁荣昌盛?”
  张大人意识到自己激进了,忙伏在地上请罪:“皇上圣明!臣狭隘了!臣只是就事论事,并无藐视老臣的意思,请皇上明鉴!”
  皇上重重地叹了口气,道:“张爱卿,朝堂之上,说每一句话都要慎之又慎。念你是初犯,罚俸半年以示惩罚!”
  罚俸半年对张大人来说,就跟挠个痒痒差不多。张大人虽然被罚了,心中却暗暗欢喜。看来,自己这么做,正中皇上下怀!
  果然,皇上看了一眼捂着胸口大口大口喘气的杨御史,关心地道:“杨爱卿,需不需要请太医?”
  杨御史又重重地喘息几下,摇头道:“多谢圣上关心,老臣无碍。”
  皇上继续关心地道:“杨爱卿,身体为重。为了能够更好的替朝廷办事,还是先养好身体吧!朕准你一个月的假期,职责由副都御史暂代。众爱卿,还有其他什么事吗?”
  “皇上,老臣……”
  “有事起奏,无事退朝!”苏然的声音恰巧掩盖住了杨御史的话语。
  众官员有些同情地看了一眼杨御史,摇头叹息一声;有的则一脸看好戏的表情;还有的露出幸灾乐祸地笑容。
  队伍后面的杨少卿脸上火辣辣地,他低着头走过来,搀扶起瘫软在地上的老爹,小声道:“爹,皇上的意思很明显了,想要封赏余家小丫头,您有何必为了一个不值一提的小人物惹皇上不开心呢?”
  杨御史不敢相信自己被停职了,他口中喃喃地道:“我像魏征直谏,有什么错?皇上为什么让我告病?我没有病,我要去找皇上……”
  “爹,您就别添乱了!!再闹下去,您头上的乌纱帽就难保了!!”他怎么有这么个不着调的老爹?杨少卿愁眉紧锁,手上又加重了几分劲儿,半扶半架地把老爹扶出宫门。
  不过,经杨御史这么一闹,封赏余家的事就这么搁浅了。远在渔村猫冬的余小草,并不知道因为自己,引发了一场朝堂争议。
  她此时正央着自家老爹帮她做个小雪橇,准备下次下雪,让大灰拉着她享受一下雪地飞驰的快感。
  大灰自从被当做阳郡王的宠物,在余家落户后,余小草每天用灵石水和冰窖里存的野猪肉喂养它。现在的大灰,厚厚的毛发覆盖全身,远远看过去像个银灰色的毛团。它的身上全都是精装有力的肌肉,跑起来很有爆发力。
  大灰比家中的其他动物更有灵性,几乎能听懂所有人类的语言,而且对于别人的善意和恶意很是敏锐。有它守护着,余家人更加放心。
  “大灰,过来试试合不合适!”雪橇做好了,余小草迫不及待地朝着大灰招招手。伏在雪地里的大灰,懒洋洋地朝这边看了一眼,表示很不想理余小草。
  余小草虎着小脸威胁它:“大灰,不听话晚上没有食物哦!”
  大灰对冷冻过的野猪肉,兴趣并不大,不过要是跟这小丫头对着干的话,很有可能明天一天都没有好喝的水水了。唉……大灰慢吞吞地站起身子,用力抖了抖身上的毛,踱着优雅的步伐朝余小草走了过去。
  余小草把雪橇往大灰身上装,发现正合适。老爹的手艺真不是盖的!
  “走两步看看!”余小草一直羡慕大爷爷家养了几只大狗,在以前村子里没有马车驴车的时候,雪天出行就靠那几只狗狗拉着雪橇往镇上去。分家之前的那个冬天,她“生病”就是做雪橇去的。可惜当时被裹成个球,根本看不到外面的情况,体验不到狗拉雪橇的乐趣。
  大灰懒懒地朝前迈了两步,身后的雪橇在地面上缓缓向前滑行。小黑小白两只小狼崽子,以为是什么好玩的游戏,跟在自家老爹后面扯后腿。它们咬着雪橇上的绳子,四条短腿拼命地往前蹬着,大灰往前拉,它们向后扯。两个小家伙的力气,哪里是大灰的对手,被拖着踉踉跄跄地往前走。
  余小草好气又好笑地把两个小家伙一一抱到雪橇上。院子里的雪只有薄薄的一层,大灰拉着雪橇慢慢地往院门的方向走着,两个小家伙蹲坐在雪橇上,兴奋地屁股蹭啊蹭的,想要跳下去,又舍不得跳下去的感觉。
  小黑做出跳跃前的动作,瞅准机会往雪橇下一跳,结果摔了个跟头。它晕晕乎乎地在原地转了两圈,看到雪橇快要走远了,然后迈开小短腿飞快地追上去。
  小白则淡定地坐在雪橇上,任凭老爹把它往院子外面拉。
  这场雪下得不大,室外还不算太冷。一群孩子在不远处打雪仗,看到余家养的那只灰狼出来,纷纷停下手中的动作,站在远远的地方观望着。
  整个东山村都知道,余家帮郡王爷养了一只狼。这只狼据说是驯服过的,对余家人一点都不凶。但是,村民们还是一再告诫自家的孩子,要离狼远一点,小心被吃掉!
  可看到这只威武的灰狼,像狗狗一样,被套了一个小雪橇,而且雪橇上蹲坐了一只可爱的小白狗。那模样挺有爱的!


第三百零五章 风雪归人

  当阳郡王从京城冒着风雪赶到东山村的时候,看到的就是这样的一副景象:如冰雕如琢般的雪地里,一匹银灰色的巨狼,拉着一个小巧的雪橇在雪地里飞驰。雪橇上坐着一个裹着枚红色斗篷小小身影,帽檐上一圈雪白的绒毛被风吹得往后倾倒。
  雪橇后,一黑一白两个小不点儿,在雪中艰难地追着雪橇,口中不时发出“嗷呜——”声。遇到深一点的雪堆,两只小狼瞬间消失身影,然后从雪堆的另一边钻出来,继续追着雪橇跑。
  雪橇上的小女孩,脸蛋红扑扑的,口中发出比银铃更悦耳的笑声,洒落山林之中,仿佛一个山间的精灵般,那么耀眼,那么夺目……
  “二姐,让我坐会儿,换我坐一会儿呗!”小石头见雪橇转了个弯,朝着这边飞奔过来,忙跳过去兴奋地摆着双手。
  余小草让大灰停下来,从雪橇上跳下来,让小弟坐上去,解下斗篷就要披到他的身上。小石头皱着鼻子看了眼枚红色的斗篷,忙道:“二姐,我有兔皮帽子和围脖,不用穿斗篷!”
  这件斗篷是小草的干爹房子镇从京城带回来的,据说是姜大家亲手缝制的,千斤难求。可如此绚烂的颜色,只适合小女生穿,小石头自以为是个小小男子汉了,坚决抵制女孩子的东西。
  “不穿就不让大灰拉你!”余小草威胁着。最终她的威胁起到了作用,小石头心不甘情不愿地披上了斗篷,撅着小嘴有些难为情地坐在雪橇上。
  大灰见身后换了人,也懒得出力气,慢吞吞地在雪地上踱着步子,任凭小石头怎么驱赶,一直保持着不慌不忙的步伐。
  即便这样,刘方平在一边羡慕地看着,跟着雪橇走几步,小声地跟石头哥哥恳求让他也坐一会儿!哪怕坐上一小会儿,他也有资本跟村里的小伙伴们吹牛了:你们见过狗拉雪橇、马拉雪橇,见过狼拉的雪橇吗?他不但见过,还坐过呢!
  余小草这时候已经看到牵着马儿,伫立在雪地之中的挺拔身影了。他,身着苍紫色织金锦袍,腰间绑着靛蓝色兽纹锦带,一头长若流水的发丝用同色锦缎微微束起,那双微挑的凤眸,仿佛染上了霜雪。颀长的身形,玉立在黑色的骏马旁,漫山的雪白成为他的背景,而天地间仿佛只有他是唯一的主角。
  余小草踏着鹿皮靴子,朝着小郡王的方向紧跑两步,却陷进积雪之中,身子摇晃了几下,直直地脸朝下趴在雪地上。
  朱俊阳脸色微变,放开手中的缰绳,飞掠到余小草身边,一只手把在积雪里挣扎的她拎了起来。
  “噗嗤——”朱俊阳很无良地笑了。小丫头一头一脸全是雪,嘴边好像长了一圈白胡子,模样甚是好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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