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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凤祸江山BY非优-第1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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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青春美貌、优雅从容的女子,竟然能将这个男人的脖子插出几个深深的窟窿来?
男人的手指,抓着红妆的衣襟,还没来得及撕开,而红妆左手上戴着的铁爪子,已经刺进了男人的脖子。
一招致命。
快!准!狠!有力!
非常漂亮,非常出奇不意的一击!
围观者除了惊讶,只有赞赏,没有半点惊慌和恐惧,在这种地方,光天化日杀个人什么的,算得了什么?
这里的人,最喜欢比较和炫耀的,除了杀人的数量,就是杀人的质量——杀掉的人的身份与地位。
比如这个被红妆杀掉的男人,就是这里的地头蛇之一。
然而,令围观者惊讶的,并不仅仅如此。
这个男人的脖子被戳出几个窟窿的同时,红妆右手上的匕首,也插进了男人的一名手下的肚子里。
同时杀了两个人后,她还从容地喝了一声:“阿奴!娥花!”
阿奴和娥花还算争气,及时反应过来,抽出袖里的匕首,冲上去,对男人的另一名手下就是杀招。
这时,红妆拔出铁爪,又拔出匕首,退到一边,看着她们跟那名男人缠斗。
拔出武器时溅出的鲜血,喷了她头脸和一身,但她还是很优雅,很从容,就像那些血,只是她穿的衣服上的红花。
眼看阿奴和娥花就能杀掉那名男子了,前头就起了骚动,一群男人,持枪带刀地往这边冲来:“杀了那三个女人!他们把当家的给杀了,咱们要将她们碎尸万段!”
救兵来了吗?
红妆淡淡地想着,将匕首收起来,右手掏出小小的信号筒,想着要不要现在就释放信号?
信号升空,响起来,剪影军闻信冲过来,只是一会儿的功夫,这一会儿,她应该能撑住的吧?
她还没决定好,那些人就团团将她们围住了,一个个凶神恶煞,杀气腾腾。
“杀——”一将她们包围住,对方就不再留情,“随便杀,将她们砍成肉酱!”
红妆的手指,捏住了信号筒的盖子,准备拔开。
突然,一个严厉中带着唳气的声音响起来:“住手!谁敢再动一下,杀无赦!”
听到这个声音,那些一直在看戏的围观者突然就露出了忌惮的神色,纷纷往后退。
更大的大人物来了?红妆抬头,触到一张白净秀气,斯文中透着不相称的狠劲的年轻男子。
他坐在马上,一身银亮的盔甲,手中持着一把红缨枪,好马,好枪,好衣,好气势,好人物,所谓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形容的,就是这种天生就事事如意的人物。
“影无痕来了,没看头了……”
她听到有人这么说。
正文 自救与天救
哦,原来这位银盔俊马的少年郎,就是传说中的“小战神”影无痕。
她初来乍到,上街的第一天,就遇到了这位少年将军,运气还真是好。
影无痕没看她,而是将手中的红缨枪一挺,指着那些包围她的暴徒,像国王一样喝道:“马上离开,本将军就不跟你们计较,要不然,本将军今天就将你们血溅街头!”
他一出现,那些暴徒就一脸忌惮,没敢动手,只是虎视眈眈地盯着他。
“看什么看?本将军怕你们么?”影无痕冷笑,完全不将他们的杀气放在眼里。
终于,一个看是带头的暴徒挥了挥手中的大刀,大声道:“这个女人杀了我们的大哥,杀人偿命,我们杀了这个女人有何不可?姓影的,你要连这种事情也管么?”
影无痕冷笑:“今天是本将军巡街,本将军想管就管,不听话的,杀无赦。”
对方很不服气,但又不敢违逆他,鼻子喷了两口粗气后,吼道:“我们归北边管辖,不归东边管,你莫要多管闲事……”
他的声音顿住了。
影无痕的枪尖,就抵在他的咽喉上。
影无痕居高临下地看着他:“既然你不归我管,那就是外人了,本将军对外人,向来喜欢斩草除根。”
他的枪尖猛然往前一送。
但那名大汉也不是省油的灯,时刻都在提防着他,他眼里一露杀机,这名大汉就以非常快的速度后退,闪过了他的枪尖。
饶是如此,这大汉的脸色还是变了。
“躲得还真快啊!”影无痕笑了,唇红齿白,“不过,你能躲到哪里去?”
倏然,他笑容一收,迸出一个字:“杀!”
他身后一众同样好马好衣好枪的少年军人立刻挥枪,齐齐往那些暴徒刺去。
这时,又听一个惊雷般的声音,凭空响起:“影将军住手!打狗也要看主人!他们是我的人,谁敢杀他们,老子绝不饶他!”
红妆转头望去,只见一个红脸长髯,头扎纶巾,身材魁梧的男子,有那么一点关公的味道,骑在一匹威风凛凛的战马上,手持六尺长柄大刀,指着影无痕,气势极盛。
“北门隼来了,冤家路窄,这戏越来越热闹了……”
红妆听到别人这么议论,同时,围观者又纷纷后退,足以说明这北门隼不是什么简单角色了。
这里的驻军,能镇得住这些暴民的,当然不是泛泛之辈。
红妆在抵达危陕关之前,可没少做功课。
痕无痕是大顺的守将,守着“东边”,这个北门隼则是北拓国的守将,守着“北边”,刚才那名大汉说他归“北边”管,意即他归属北拓国,只有北门隼对他有管理权。
这里的暴民再怎么嚣张,终归也是孤掌难鸣,若是不服三国中的任何一国管辖,那么,任何一国的将士都可以杀他,他再强也无法立足,所以,他们往往会选择归属某一方,向那一方交税,服从那一方的管理,同时,那一方也会提供相应的庇护。
不过,这种“服从”与“管理”都很有限,一切以利益来衡量。
就像现在,被红妆杀掉的男人,其所管理的组织掌控着不少生意,每年都向北门隼缴纳不少的税金,北门隼不想失去这个财源,才会站出来替他的组织说话。
若是没有足够的好处,北门隼也好,痕无痕也罢,都会对发生在这里的血案视而不见。
“哦,原来是北门将军的狗啊,”影无痕又露出斯文秀气的笑容,“所谓好狗不挡路,我让这些狗滚,这些狗不仅不滚,还冲我叫,这不是欠揍嘛。难道北门将军就是这样养狗的?”
北门隼脸沉了沉,对那些暴徒道:“你们还愣着做什么?还不快滚,别挡了影将军的道!”
那名带着的大汉大声道:“那个臭女人杀了大哥,我们得让她偿命!”
他一指,但是,红妆刚才所站的地方,已经空了。
三个女人不知何处去了。
“妈的,居然跑了,老子非将她揪出来不可……”那名大汉骂道。
“跑了就跑了。”北门隼冷冷道,“连女人都斗不过的男人,还当什么家主?残七不过一个废物罢了!以后残血门的家主就由你来当,你赶紧给残七收尸,滚远一点。”
那名大汉听到北门隼让自己当组织首脑,心中一喜,也不管什么兄弟情义了,挥手:“来人,将残七的尸体搬走,这事就这么算了。”
转眼,他们连同之前的尸体消失了干干净净。
北门隼冷冷地扫了影无痕一眼,转身,打马离开。
影无痕也哼了哼,扯了扯缰绳,往另外一条街行去。
那个女人就是“梁红叶”吧?长得还真不是杀手的面相,不过,那份淡定与狠辣,跟传说中的一样。
半个月前,他收到太后娘娘的密旨,让他明争暗帮西凉国的剪影军主帅及其身边一个叫“梁红叶”的女人,制造对方是大顺“卧底”的假象,还让他做得高明一些。
密旨附带两幅画像,“夜九”与“梁红叶”的画像,所以,他刚才一眼就认出了“梁红叶”。
他之前问过了来自大内的探子,关于“夜九”的传闻很多,但没人能确定哪些传说是真的,而关于梁红叶的传闻,则有根有据,有鼻有眼,他知道她不是简单角色,没把她当弱女子。
这里的刁民与暴民,若是像残七一样将她当成可以任意欺凌的女人,下场只能跟残七一样了。
离他十几条街巷之外的地方,红妆已经将兵器收好,擦净了脸,继续在街上闲逛。
她的衣衫上,仍然溅满了血迹,她不以为意,别人也习以为常。
不过,她刚才做的那些事情,已经迅速传开了,大多数人不再露出那种视她为猎物的表情,但是,也有一些人,对她更有兴趣了——在这个地方,不怕死、爱冒险、喜欢挑战的人,多到泛滥成灾。
她完全不在意有多少人、什么人对她有兴趣,兵来将挡,水来土淹,大家都是同类,她没有怕的。
弱肉强食,胜者,不,生者生存——她深谙这个道理,她刚才的所为,就是在向这里的人证明一点:
她是强者!
这里的街道大多狭窄,有长有短,杂乱无章,有直有弯,就像小孩子胡乱划出来的线条,交叉成一团。
她绕来绕去,居然绕回了先前经过的奴隶市场。
空地上,那些女孩和孩子们已经少了一半,悲惨的哭声,仍然缭绕不去。
红妆扫了被当成商品买卖的人物一眼,微微叹息,准备走过去。
但是,在看到旁边的一个女孩后,她的脚步停住了。
那个女孩,约莫十一二岁的年纪,很瘦,脸庞清秀,身上全是鞭伤和瘀青,比其他正在被叫卖的孩子们伤口都多,显然,她营养不良,而且吃过很多苦头,但是,她的脸上没有泪痕和惊恐,只有仇恨、愤怒、不甘和不屈。
她的身上,绑着好几圈绳索,嘴里还被堵着毛巾,动弹不得,只能用一双眼睛,恨恨地瞪着买下她的男人。
那个男人又老又猥琐,让人不愿再看第二眼的货色,他的手里抓着一根绳子,就像牵牲口一样地牵着那个小女孩。
看他的穿着打扮,并不是很有钱,所以,在买了这个小女孩后,他再也买不起别的孩子,只能用一双猥琐的眼睛,盯着场上的女孩儿们。
这个男人,毫无疑问是个变态,任哪个孩子落到他的手里,都会生不如死。
红妆对这个男人不感兴趣,也不想格格不入地为民除害,她只对那个小女孩儿有兴趣。
围观人口买卖的人很多,都在盯着场上的奴隶,没有人注意到她。
观察了那个小女孩儿一会后,她不动声色地挤到那个小女孩儿的身边,不动声色地将怀里那把小巧、轻薄、锋利的匕首,悄悄放进女孩儿的手里。
小女孩儿的双臂,紧贴腰侧,被缚住了,但手肘以下的部分,还能动。
她看到那把匕首后,一怔,抬头看着红妆,眼里满是怒火。
红妆微微一笑,微微俯头,在她耳边低声道:“如果你能杀了这个男人并逃出来,就到南边的剪影军找我。”
小女孩儿惊愕不已。
红妆只是笑笑,不再说什么,转身就走。
这女孩儿是个硬骨头,骨子里透着强烈的不屈与不甘,有点像临死前的自己,但自己,不会将她带走。
人要自救,而后才有资格被天救,她给了这个小女孩儿一个机会,小女孩儿能不能抓住这个机会活下去,就看她自己的努力与造化了。
弱肉强食,生者生存,这便是此地的天道,无人可逆。
而后,她将整片街区都转了一圈,甚至还去三个山头都逛了逛,先后遇到十三个小偷,五批抢劫者,一共打了三架,这才结束了首天之旅,回到剪影军自行搭建的营中。
西凉国在危陕关建有自己的军营,但是,那是给守将及其军队住的,夜九并不是守将。
真正的守将叫月东升,他的姓氏,已经意味了他的出身——来自皇室宗亲。
他带领五万精兵,长期驻守危陕关,夜九只是来辅助他,或者说,只是给他当陪衬、小弟。
他瞧不起夜九,没让剪影军住进军营,只让夜九在军营附近搭建帐篷。
这里的冬天,天寒地冻的,想住温暖的帐篷,得花很多很多的钱,剪影军上下恨得咬牙切齿。
正文 红刃入鞘
“老大,咱们这样忍气吞声到什么时候?”坎黎挥舞着手中的两把大刀,愤怒不已。
“在天都的时候,上头给咱们那么破的装备,摆明了想整死咱们,现在到了这里,咱们还得受气,连营地都不让咱们住进去,分明想要咱们死!我听说这里杀人不用偿命,谁的拳头硬,谁的刀快,谁就是王,依我看,咱们干脆将这个姓月的给杀掉得了……”
只有到了这个地方,才会知道先进、精良的装备有多么重要,再硬的骨头,再有力的拳头,如果没有上好的武器,也架不住别人的刀。
可见,兵部和谈家当初对他们阴的那一招,有多狠了。
有人道:“你又犯蠢了!就算要杀,咱们也才两千人,能杀得过月老贼的五万兵吗?”
“那就等兄弟们全都到齐了,咱们再杀,现在先磨刀去……”
“就算兄弟们到齐了,也才一万人,怎么打?就算咱们用一万人干掉了月东升的五万兵,那也是两败俱伤,如果东边和北边攻来怎么办?”
坎黎傻眼了,这真的是个问题哦。
半晌,他重重地将手中的刀掼到地上,烦躁地抓头发:“这么说来,咱们当龟孙子当定了?”
“叫什么叫?”他们正在宴饮,夜九几杯下肚,似乎有些微醺,“等时机成熟,咱们将营房占为己有,不就行了。”
坎黎愣了一下,跑回来,在他身边坐下,一脸崇拜地看着他:“不愧是老大,这法子就是好!等咱们哪天住帐篷住的不爽,硬要搬进营房,月老贼能拿咱们怎的?”
夜九扫了他一眼,淡淡地道:“硬闯不进去的。”
坎黎又抓抓脑袋:“那、那要怎么搬进去?”
红妆坐在一边,优雅地拿毛巾擦了擦嘴,微笑:“只要夜将军成了这里的主人,不就可以搬进去了么?”
夜九在想什么,她很清楚,她唯一要做的,就是帮助他早日达成目标。
其他人都惊了一惊,侧目看她:好生厉害的美人,一针见血啊!
坎黎摸了摸脑袋:“那要怎么样才能成为这里的主人?”
在座的将领都想翻白眼,都说到这份上了,他怎么还不明白?
坐在一群莽汉和猛女中间,红妆显得就像一堆沙子里的珍珠,在煜煜闪光,面对坎黎的迟钝,她很有耐心地解释:“待夜将军不动声色地收拾掉月东升,再征服月东升管辖的五万兵马,咱们不就可以光明正大地住进营房了么。”
“噢——”坎黎恍然大悟,摸摸脑袋,“原来如此!我明白了!梁先生,你聪明,我敬你一杯!”
他比红妆年长,是军中的教头,地位不低,不好称红妆为“师姐”,便称她为“先生”。
对他来说,教人读书识字,脑子又好的人很厉害,“先生”可是一种尊称。
红妆浅笑:“我以水代酒,受了这一杯,还是你勿怪。”
坎黎其实很想灌她酒,但是,她如此与众不同,就跟仙女似的,有种让人不可冒犯的高雅,他不敢对她粗鲁,便道:“行行行,梁先生喝什么都行,我先干了。”
说罢,他一饮而进。
红妆微笑着把一杯水喝了。
今天晚上,夜九特别宴请刚刚到达的剪刀营女将领,大大小小的头儿都请了,围了好大的一桌子,那些女将,喝起酒来十分生猛,并不比男人逊色多少,看得她直咋舌。
她再怎么入乡随俗,也做不到像她们一样粗鲁地说话,生猛地喝酒吃肉。
酒过半巡,她以身体不适为由,第一个离开了宴席,走到外头,呼吸着寒凉的空气。
星月已经升起来了。
满天繁星,星光灿烂,而月光,便显得黯淡和不起眼了。
如果月太亮,则星光黯淡,如果星太亮,则月光黯淡,星与月是不可能同时、同样闪亮生辉的。
虽然月光黯淡,但星光煜煜的天空,一点也不逊色于满月的美景。
她站在苍穹之下,看着满天星光发呆,这世上的宝石,似乎都镶嵌到天幕之上了,美得让人移不开目光。
她久久地站着,久久地看着,目光舍不得离开这么波澜壮丽的奇景。
忽然,一阵骚动从用木头简单搭建的大门那边传来。
守门的士兵在斥喝谁:“快走开快走开!这里不是小孩子能来的地方……”
一个孩子虚弱却倔强的声音传进来:“我要找一个好看的女人,她让我来找她的……”
“报上名字,我们帮你找,总之你不能进去……”
“我不知道她叫什么名字!她的眼睛很大,笑得很好看,她叫我来剪影军找她……”
“看你鬼鬼祟祟的,还一身是血,谁知道你是不是刺客……”
“我才不是刺客!明明就是她让我来找的!看,这是她送给我的刀子……”
“哇,你这小鬼杀人了不成……”
……
红妆微微一笑,是那个小女孩儿吧?
没想到这么快就来了,她以为至少要两天时间呢。
她往大门走去,果然看到一个小孩儿在跟几个守兵争论。
“是我让她来找我的,你们放开她吧。”
几个守兵立刻放开那个女孩儿,恭敬地退到一边:“既是来找师姐的,那一定没有问题。”
师姐今天在街上干的事情,传遍了军营,他们对她真是佩服崇拜爱哪。
红妆的目光,落在女孩儿身上:“你是怎么逃出来的?”
女孩儿衣衫破烂,染了好大一片血迹,手中紧紧握着一把匕首,匕首上的血迹已经干涸了。
“我……我杀了那个男人,然后跑出来,躲到天黑,才、才过来找你……”她大概还是第一次杀人,身体抖得厉害,脸色惨白,但是,她还是很努力地让自己镇定。
“你是怎么找到这里来的?”红妆又问。
剪影军到达危陕关还不久,名号尚未打出来,而且,城墙下的城门天一黑就关闭了,能找到这里,也是一种本事。
女孩道:“我先问了剪影军在哪儿,再杀了那个人,然后逃到南边躲起来,天黑了再来找你……”
在这里,谁杀谁都不奇怪,她一个女孩儿一身是血地逃窜,也没人追究,但她害怕对方的人会找到她,所以还是先躲起来,等天黑了再来找她。
真是聪明的女孩儿!红妆拉起她沾血的手,温柔地道:“恭喜你找到了活路,走吧,我带你去吃点东西。”
只是一句话,就像祈祷已久的光明,照亮了吞噬女孩儿的黑暗世界。
女孩儿抬起头,脏污的小脸上,两颗因为削瘦而显得很大的眼睛,迸出明亮的光彩来:“真的?”
红妆拉着她走:“我说到说到。”
女孩儿的眼里,就冒出一串又一串很大的泪珠来。
红妆没说什么,只是拿到她手中的匕首,拉着她走。
将女孩儿带进她的帐篷,热腾腾的饭菜端下来,女孩儿连筷子都不用,用手抓着饭菜,拼命往嘴里塞,跟逃难了很久的难民似的。
红妆坐在一边,也不劝她吃慢点,只是拿毛巾,慢慢地擦拭那把匕首。
良久以后,女孩儿终于将几盘饭菜给吃得干干净净,然后一脸又满足又难受地仰躺在椅子上,喘气,动弹不得。
红妆这才从水盆里捞出毛巾,拧干,慢慢给她擦拭脸庞。
身心俱疲,又吃得很撑的女孩儿,看着她:“为什么救我?”
红妆微微一笑:“觉得你是个人才,想利用你。”
女孩儿眼睛一圆:“……”
红妆淡笑:“如果害怕,你可以在这里休息一夜,明天离开。”
女孩抿了抿唇,眼里闪过倔强之色:“只要能活下去,我愿意被你利用。”
红妆道:“我的要求很高,一般人我可不屑利用。”
女孩直视她,目光如灼灼火焰:“我会成为最有利用价值的人,你不会押错人的。”
能像现在这样,吃一顿像样的饱饭,没有毒打与囚禁,对她已经是天堂般的生活。
只要能像现在这样活着,她什么都愿意做。
红妆的笑意,终于抵达眼眸深处,两颗眼睛因此弯成很好看的月牙形。
她摸了摸女孩儿的头:“你叫什么?”
女孩儿愣了一下后,道:“我没有名字,别人都叫我七十八号……”
打她有记忆起,就是一个奴隶,每天不停地干活,不停地挨打,然后被卖掉,被带到这里。
没有父母,没有亲人,没有姓名。
“以后你就叫红刃,洛红刃。”洛红妆打断她的话,“以后你就是我打磨的一把刀。你要记住你今天是怎么逃出来的。以后,如果有人要剥夺你的自由与生命,你就不要手下留情。”
“红刃?洛红刃……”女孩儿念着这个词,脸上慢慢闪过喜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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