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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极品宝镜-第17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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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隐雪气得吐血。

    有点后悔上次没把徐宝镜半夜溜出去的事举报给学校。

    看看自己私下里做了大好事,徐宝镜压根儿就不领情啊。

    很快,海天相交的地平线有了光亮,侯俊也顾不得用目光缠着宝镜了,拿起脖子上的相机咔咔拍起来。

    太阳跃出海平线的那一刻真的太美了。

    不仅是侯俊,整个摄影社的人都觉得来北戴河拍日出太值得!

    哪怕是坐了七八个小时的车,就为这些照片也值呀。

    此起彼伏的拍照声,海潮拍打礁石的声音,日出之景美得心旷神怡,宝镜运转心法,第一次在海边练功。

    污染极少的大海充斥着浑厚的天地元气。

    宝镜整个人像被包裹在温泉里,懒洋洋不愿意动弹。怪不得后世人均生活水平提高了,大部分人都选择去海边旅游,大海辽阔的海域能叫人心情舒朗,与她修炼有益,宝镜都想在海边修一栋别墅每年来度假了。

    要说度假,全国可有不少适宜的海滩,并不仅限于北戴河。

    宝镜的思绪一样子飘得挺远。

    她望着波澜壮阔的海面遐思,侧脸的弧度美得叫人意乱情迷,海风将长发吹起,简直像一副生动有灵性的画儿。

    侯俊鬼使神差,不禁对着宝镜按动了快门。

    这下子,宝镜先前玄妙的状态陡然被打扰了,心中顿生不快。

    这样的海滩日出固然美,她以后有很多机会和云峥一起欣赏……实在不该被庸人打搅。

    宝镜淡淡一瞥,侯俊面红耳赤。

    不过他和黄甜能说到一块儿去拉上老乡交情,本质上是类似的。

    偷拍被发现,侯俊脸红了红,却强自镇定,“徐师妹,刚才那张照片的构图真美,我回去后会多冲洗一张照片送给你。”

    叶隐雪面色古怪。

    宝镜望着侯俊,脸色慢慢绽放出欢喜的意思。

    侯俊还以为自己打动了新入学的校花学妹,宝镜迈开步子走来,却错开了侯俊。

    此时天色大亮,四周的情况都清晰可见。

    海浪的声音不小,掩盖住了汽车引擎的动静,侯俊顺着宝镜离开的方向看去,发现礁石不远处的海滩上,不知道什么时候停了一辆军用吉普车。

    深绿色的吉普车很引人注目,车窗摇下来,都没有坐在驾驶室里的年轻男人亮眼。

    黄甜屏住的呼吸。

    她忽然理解了侯师兄为何会色令智昏,吉普车上的男人,多看两眼都会让人放慢呼吸。

    黄甜没见过这么俊的男人,侯俊和他一比,名字里的那个“俊”也太名不副实了!

    侯俊也没见过,摄影社的其他成员都没见过。

    大家都不愿意拍大海了,放下照相机正大光明打量吉普车的动静。

    长得极美的徐宝镜向极品车走去,车上长得极俊的男人推开车门下来,他只是摸了摸宝镜的脸颊,大家都知道他们关系不一般了……绝对不可能是兄长,这是情人间才有的亲昵!

    天啊,那是徐宝镜对象?

    摄影社的众人无不替侯俊点蜡。

 第两百六十一章 顺应规则,请客吃饭

    第两百六十一章

    人皆有爱美之心,像侯俊之流,不过是陡然被宝镜的外表所迷,试着献献殷勤追一追,若运气好追上了,宝镜就好比是他大好人生中锦绣添花的那朵花。

    因色而慕,根本不知道她的性格品行,这样的喜欢轻飘飘站不住脚,宝镜对这样的追求者颇为厌烦。

    侯俊当然不是第一个对她表达爱慕的人,侯俊还是个学生,是个年轻男孩儿。

    在她十六岁后,眉眼间的青涩渐散,在生意场上混迹,很少人知道她还是学生,接触到的社会人士同样有过不少追求者……那些可以称之为“男人”,行为要比侯俊这样简单的男孩子更讨厌。

    然而秦云峥忽然来了。

    宝镜心中的烦躁陡然被抚平了。

    秦云峥两年前申请调回京城,离开了大西北,两人也不是时常能见面。宝镜虽然征得父母和七中校方同意不用去学校上课,却也不是那么多时间能瞎混。

    离开学校她要忙的事仍然很多。

    练功是其一,处理生意上的是其二,重点又在寻找奶奶陆敏之身上。

    没有殚精极虑的准备,她怎么可能轻轻松松找到台岛?当中辛苦不为外人所道,秦云峥是调回京城了,肩上的担子没有松多少,因为秦副团把那个“副”字去掉,正式当上了秦团长。

    秦团长的到底管着那个团,秦家也只有秦胜利和秦善为知道,宝镜知道部队的纪律,压根儿就没问。

    反正行踪神秘,部队的番号也不对外公布,秦云峥忙起来时大半年不露面,两人见面的机会实在是太少!

    故而秦云峥来了北戴河,宝镜都顾不上在室友和摄影社的人面前遮掩下。

    大学生谈个恋爱也不是不行,少有这么公开嚣张的。

    “怎么找来这里了?”

    秦云峥粗糙的指腹将宝镜脸上粘着的沙粒抚下,“你在这里,我就来了。”

    两人之间的默契十足,话虽然不黏糊,眼神可黏糊了。

    宝镜有很多话想和云峥说,特别是找到奶奶陆敏之的喜悦,她很想和男友分享。话还说出口呢,偏有那不长眼的电灯泡出来蹦跶,白羽推开后座车门:

    “嫂子,峥子哥一请到假就去京大找你,谁知道你和同学来北戴河旅游了,我们连夜开车就赶过来。”

    白羽瞥了瞥礁石上的男男女女。

    哟,这不仅是女同学,还有许多自诩风流的男同学呢。一看那装备和打扮,就是来北戴河的泡师妹的,不知道有没有不开眼的打了峥子哥媳妇儿的主意。

    白羽一肚子坏水,等瞧见叶隐雪也在,他整个人脸色都不好了。

    白羽顾不上当电灯泡,穿着皮鞋深一脚浅一脚踩着沙子走过去,“阿雪,你怎么也来了?”

    叶隐雪有些忸怩:“我出门前和父母说过,难道走哪里还要和你说?”

    两人似乎挺熟,不过叶隐雪是小女儿口是心非,白羽居然也不顺势哄哄,臭着脸直接甩袖子走了。

    可怜一双上好皮鞋,完全被污泥毁了。

    黄甜眼睛瞪得老大,“隐雪你认识他们?”

    她真的很好奇好不好,满脸都是求知欲,瞧那开车的男人和徐宝镜很亲昵,简直像情侣。一时觉得两人单看外表那是天造地设般配,一时又觉得宝镜十分大胆,居然当着外人的面……

    叶隐雪瞥了竖着耳朵偷听的侯俊一眼,“那是徐宝镜的未婚夫。”

    未婚夫!

    侯社长就像被雷劈了一般,差点连莱卡相机都没拿稳。

    这些小姑娘不知道在急什么,刚考进京大就有未婚夫了,真是可怜可悲,完全跟不上时代开明的潮流!侯俊捶胸顿足,要知道这次组织摄影社北戴河旅游,他醉翁之意不在酒,主动承担了大部分费用……用掉的钱,再买两个莱卡相机都用不完,如今全部打了水漂。

    侯俊顿时像被霜打过的茄子。

    陈秀心情也挺复杂,她在老家订了婚,可考进京大后却藏着掖着不想被同学知道。

    要是她订婚的那个男人能和徐宝镜的未婚夫比一比,陈秀觉得也能光明正大拿出手了。

    “那另一个呢?”

    黄甜很垂涎秦云峥的脸,多看一眼都要脸红心跳。不过听说是宝镜未婚夫,她就不敢多想了。

    她对白羽也挺好奇,这样的男人固然看着没有徐宝镜的未婚夫出色,在京大,比起像侯俊这样的师哥,那可就太出色了!

    侯俊是中产家庭的倾力培养出的大学生,人物风流,也仅限于是在普通同龄人中。

    白羽气度非常,是大家族培养出来的贵公子……白羽和侯俊中间大概隔着十个城南刘魁?

    叶隐雪面色古怪,含糊道:

    “……还有一个,是我表哥。”

    正说着,那边宝镜又折返回来,她没看摄影社的人,径直对叶隐雪说道:“我这边有点急事要返回京城,你表哥说他在附近的疗养院借一辆车送你们三个回学校,有事等回学校再说吧。”

    叶隐雪居然是白羽的表妹!

    两人长得完全不像,也不知道是不是嫡亲表妹,不过宝镜倒不再担心叶隐雪那莫名其妙的敌意。

    小姑娘心思浅,谁知道是不是一时想不开,反正都丢给白羽解决最好。

    宝镜跟着秦云峥离开没多久,白羽果然从疗养院开来了一辆车,把叶隐雪三人带走。

    由始至终,不管是秦云峥还是白羽,两人连一个警告的眼神都没丢给侯俊后,摄影社的人却大气都不敢喘。

    宝镜等人走得远了,摄影社一个成员才拍了拍侯俊的肩膀:

    “俊子,这就是时运不济啊,恨不相逢未嫁时,谁知道人家徐师妹连未婚夫都有呢。”

    消息若传开,心碎的不止是侯俊一人呢,侯俊只是京大里最先行动的人。

    侯俊满脸晦涩,“是未婚夫又不是丈夫,以后的事谁说得准?”

    这人挺惊讶,见侯俊似乎不太服气,不由真心劝了一句:“那两个不像是普通人,那辆车是军用吉普,俊子你可要冷静点,天涯何处无芳草,大一新生里不仅有个徐师妹嘛。”

    侯俊点点头。

    可他侯俊向来只要最好的,其他师妹有长得不错的,毕竟比不上徐师妹。

    开军用吉普也没什么了不起,谁知道是干什么的,指不定是在部队给领导开车的司机呢?

    啊呸,徐师妹天人一般的人儿,将来怎么能嫁给一个司机。

    ……

    “阿雪,你表哥是干什么的呀?”

    白羽开着借来的车不紧不慢跟在吉普后面,黄甜哪里忍得住一路沉默,试探着询问白羽的来历。

    叶隐雪翻了个大白眼。

    同寝室的四个人,徐宝镜就不说了,一个陈秀整天苦大仇深的,好在还有点眼色也不爱烦人。最烦人的就是黄甜,家里不知道怎么教养的,一点眼色都没有,大大咧咧到了让人讨厌的程度。

    她平日都不敢和白羽多说话,这人阴沉沉的,未必会顾念多少表兄妹之情。

    黄甜难道看不出白羽身上“生人勿进”的气质?

    果然,白羽似笑非笑瞧了叶隐雪一眼,臊得她尴尬不已:这一眼,好像在嘲笑她非要读京大的小心思,也像在嘲笑她室友的水平。

    白羽果然没有给表妹做脸的打算,直接无视了黄甜的提问。

    车里气氛十分尴尬,陈秀憨笑着打着圆场:“黄甜你别闹了,大哥在专心开车呢。”

    白羽从后视镜里瞥了一眼,长得甜美的小姑娘没眼色,这个乡里乡气貌不惊人的姑娘倒要机灵些。

    他忽然开口道:

    “我就是一个闲人,游手好闲的跟着人瞎混呗,你们是阿雪的室友,千万不要拘束了……第一次见面,峥子哥肯定要做东请你们吃饭的,有没有想吃的饭店?”

    黄甜顺势笑嘻嘻道:“大哥你嘴里的峥子哥是不是宝镜的未婚夫?他是干什么的呀,真要请我们吃饭?”

    白羽避重就轻点头,“那可不,你们想吃东来顺还是全聚德?”

    哎呦,他峥子哥老宠媳妇儿了好不好?

    明明急的火烧眉毛,还要请嫂子的室友吃饭,谭曜说这是学校的环境下的潜规则,第一次和女友的朋友同学们见面,请客吃饭,是在给女朋友做脸呢。

    ……

    宝镜心里也挺甜蜜。

    虽然时机不太巧吧,秦云峥说要请客吃饭,那是在替她考虑。

    这是男友的一腔心意,宝镜欢喜收下。

    至于秦云峥连夜赶来北戴河的真实目的,一个是好不容易完成任务回来想要见一见女友,二是许晴和于烨的婚礼就在明天,不管怎么说,秦云峥想让宝镜在明天之前和于烨见一面。

    黄甜对京城也不熟,陈秀就更摸不着头脑。

    全聚德的烤鸭十分有名,比起京城饭店这种消费,又算平民,黄甜早听别人吹嘘过,就把吃饭的地儿选在了全聚德。

    几人要了个包厢,烤鸭吃到一半,包厢门被推开。

    谭曜黑着脸走进来,勉强打个声招呼,在秦云峥耳边低语数句。

    宝镜的耳力出众,早听清了谭曜的话,一时脸色也不好了。

    谭曜说于烨忙于婚礼,不愿意出来。

    秦云峥面色不变:“那就把他绑出来。”

 第两百六十二章 虚假派对,执迷不悟

    第两百六十二章虚假派对,执迷不悟

    谭曜带来的消息只能算是一个不愉快的小插曲。

    谭大少外形抢眼,年轻的女孩在不知深浅前很难对他有恶感。他来去匆忙,并没有破坏掉秦云峥作为宝镜男友的请客行动。全聚德的烤鸭还是很好吃的,特别是在这个民众口味普遍单一的前提条件下……黄甜虽然家境小康,在金陵时也不会整天下馆子,陈秀就更不用说了,她老家都吃面条和各种饼,这是她第一次吃烤鸭。

    叶隐雪一顿饭吃得心不在焉。

    全聚德她当然来过,不过那是她念初中时和小伙伴们选择的地方。

    年龄大一些,起码上了高中后,她们那批小姐妹选择聚餐就不会定在全聚德这样的地方。不是说全聚德档次低,而是不够格调。格调这东西国内特权阶级都正在摸索,大约是吃牛排喝咖啡才会显得比较洋气。

    但不太洋气的烤鸭,在徐宝镜手下,似乎又变得格外优雅。

    卷烤鸭的动作不紧不慢的,没有过分强调优雅,优雅和教养是从骨子里散发出来的。

    叶隐雪不得不捏着鼻子承认,徐宝镜虽然从小流落在权贵家庭成长环境以外,她和京里的高干女比起来真的不差什么。

    难道人真的能生而知之?

    脑袋瓜聪明,全国高考第一也就罢了,通身的气派,又是哪里学来的?

    叶大小姐承认了宝镜的不凡,烤鸭吃到嘴里也没滋没味。更可恨的是,吃饭的过程中,她血缘上的表哥白羽一直没和她多做交流,白羽和叶隐雪说的话,甚至还不如和陈秀说得多。

    陈秀外表平凡,在宝镜的衬托下甚至可以归为“丑”。

    偏偏白羽对她似乎还挺欣赏,硬生生把表妹叶隐雪撇到了一旁!

    见鬼的全聚德!

    见鬼的表哥!

    不管叶大小姐怎么不平,世界不会围绕她的心思转动,将三人送回京大宿舍,宝镜却和秦云峥单独留下。

    她不是铁人,两天一夜往返于北戴河也会感觉疲惫。

    但现在还不是休息的时刻,还有于烨的问题要解决,没有亲自看过于烨,宝镜判断不出于烨的状态。

    谭曜亲自出马,他和于烨当了多年发小,自由出入于家是没问题的。

    秦云峥虽然说要把于烨绑出来,那只是最无奈的办法,谭曜在京里名声本来就不佳,当他说要学国外给于烨半个什么结婚前的单身派对……于母皱了皱眉头,片刻又舒展了嘴角:

    “年轻人玩闹归玩闹,可不要让于烨明天参加不了婚礼,阿姨相信你是有分寸的。”

    谭曜嘿嘿直笑,打了个马虎眼。

    他还真不好保证于烨能参加明天的婚礼,说不定这婚就结不成了呢。

    谭曜拉着于烨要出门儿,于嫣儿不依不挠跟上。

    “妈妈,我得替未来嫂子看住我哥,让我一块儿去嘛。”

    等谭曜强行把于烨带出门时,硬是没有甩脱于嫣儿这个拖油瓶。

    还在车上,于嫣儿就按捺不住心中的愤怒:“曜子哥,我哥就像吃错药一样,明天就要和许晴结婚了,你说还能反悔不?”

    谭曜略喜,“我看你在阿姨面前嫂子长嫂子短喊着,还以为你挺喜欢许大小姐呢。”

    没等于嫣儿说话,于烨就沉着脸驳斥:“嫣儿你太不懂事了,我和许晴的婚礼就在明天,于、许两家要来参加婚礼的宾客不知道有多少,现在反悔,你让两家怎么做人?”

    于烨说的话是正理,于嫣儿却陡然尖刻起来:

    “大哥,你是忌惮于、许两家的脸面,还是被那个狐狸精迷住了,真心真意想要娶她?”

    于嫣儿的眼睛里积蓄起泪光。

    大人以为她什么都不知道,其实正是因为她年龄小,大部分人对她根本不会设防。

    于嫣儿认为许晴有问题,就暗暗留心许晴的动静。

    近来她听到一个传言,说许晴和京里好几个大院子弟勾勾搭搭。若是逢场作戏,勾勾搭搭就算了,若是大哥真的喜欢上了许晴,这顶绿帽子于嫣儿绝对不能忍!

    于嫣儿的眼泪把于烨吓到了。

    他心里也挺疑惑。

    自己对许晴的心意真的深到了这样的地步?不惜要伤妹妹的心……明明他自小疼爱嫣儿,未来妻子的人选让嫣儿不满意,他早该另择他人。

    于烨脑中闪过迟疑。

    片刻后,那迟疑又被坚定击败。

    嫣儿现在才十四岁,年纪太小了,根本理解不到于家和许家联姻的好处。这样的大事,不该依从小丫头的喜好来决定,等他和许晴结婚后,他耐心哄哄妹妹也行。

    想到此处,于烨放缓了声音:

    “许晴当你嫂子不好吗?你们相处的一直不错,许晴挺喜欢你。嫣儿,你虽然是于家的姑娘,将来早晚会嫁出去,大哥再疼爱你,生活重心放在事业前途上后难免会对你疏忽,有个关系好的嫂子,对你是最好的保障。”

    于烨觉得自己说的是大实话。

    他坚信自己不会被枕头风迷惑,将来忽然变得不疼爱妹妹。

    但于烨不敢小瞧女人的本事,若是未来的小于夫人对小姑子不喜,大家族里有很多手段能叫于嫣儿疏远和娘家的联系。许晴喜欢嫣儿,姑嫂关系不成问题,这也是于烨的一大考量。

    于烨的固执,更坚定了于嫣儿的想法。

    她彻底被哥哥气哭了,将头偏到一边不理会于烨。

    谭曜将兄妹俩的争执听在耳里,一直没发表意见。其实谭曜的心情已经挺沉淀了,于烨素来疼爱这个妹妹,早几年于嫣儿还是女童时,他就在操心将来会有臭小子拐骗于嫣儿。对于一个超级妹控来说,和妹妹爆发激烈的冲突都要坚持自己和许晴的婚事——谭曜不禁担心,秦云峥和宝镜两人是否能让于烨改变主意。

    宝镜二人没在全聚德等,那里人来人往的,不像个谈话的地方。

    秦云峥早前在京城有座小四合院,几年前把钥匙交给了宝镜打理。

    老旧的四合院经过几年慢慢改建,做到了现代化便利生活和古典建筑韵味相结合。宝镜把它改成了类似后世仿古会所模式,居家可以,用于和朋友聚会也挺舒适。

    除了没有美貌的女侍者捧着茶水穿梭其中,这里的环境比起高消费的会所也不差什么了。

    起码于烨见了,还真以为谭曜替他准备了一个单身派对。

    事实呢,派对是没有的,在谭曜去于家的时候,连顾念生都赶了过来,现在宝镜四人就在屋子里等着于烨。

    于嫣儿本来眼睛红得像只小兔子,等进屋见了宝镜,骨灰级颜控不禁绽放出一丝意外惊喜:

    “大美人你怎么在……”

    当初在军医总院的惊鸿一瞥给于嫣儿印象太深刻,加上宝镜两年多前在许、于两家订婚宴上的惊艳亮相,于嫣儿从来没有放弃过“大美人”这个称呼。

    于嫣儿隐隐知道大哥私底下和秦云峥关系不错,但白羽和顾念生,白羽时常和于烨唱反调,圈子里普遍认为两人关系不好,顾念生就更不用说了,是顾家不受重视的长子。

    显然,大哥于烨的真实交际让于嫣儿挺吃惊。

    不过她很快高兴起来,若是眼前的人都和大哥私底下交好,那么大美人会乐意见到大哥和许晴结婚吗?

    大美人不乐意,大美人的男朋友秦云峥肯定就不乐意……不要问于嫣儿为何会这样笃定,对于一个骨灰级颜控来说,颜即代表正义,换了她处在秦云峥的身份,根本不会拒绝大美人的意见。

    于嫣儿一点都不觉得颜控很浅薄,历史上她的同好真是太多太多了,“烽火戏诸侯”的典故可要夸张许多!

    然而于嫣儿还来不及发展同谋军,她心念念的大美人对她展颜一笑,于嫣儿面前闪过银光,双膝发软,当下昏了过去。

    宝镜收起银针,“我把她带去隔壁房间睡一觉。”

    十三、四岁的姑娘,又不是她这样的伪少女,有些事还真不适合被于嫣儿听去。

    于烨也觉得妹妹很难缠,他知道宝镜不会损害妹妹身体健康,就任由宝镜将于嫣儿扶到隔壁房间。

    房间里又只剩下五人小组。

    曾经,他和在座的人关系要好,特别是谭曜,那真是穿同一条裤子长大的发小。

    于烨不禁苦笑起来:“看来并没有什么单身派对了。”

    秦云峥在打量于烨。

    谭曜说于烨被邪术迷住了,他没有开天眼,并不能感觉到异样。从眼下的情况来看,于烨行动正常,思路清晰,如果有什么邪术如此厉害……那真叫人不寒而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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