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炮灰才是真大佬[快穿]-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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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能煮熟,好吃就谈不上了。”林则担着牛草回家,到山脚的时候,林则犹豫片刻,胡巧这姑娘很好,如果是和她一起过日子,也不是不行,索性就没开口。
  胡巧看他停了一下,心里一紧,随即看他又在前边带路,立马甜蜜的一步一趋跟着他走。
  “林知青,我把赶回牛栏了,那什么……没什么事我就先走了。”说着,不等林则回答就跑了。
  放牛这东西,学个一两天也就会了,胡巧生生教了近一个月,时间一长,村里就传出不少闲话。
  作者有话要说:  前天和昨天刷了延禧攻略,哭成二傻子……
  我是一个特感性的人,所以从来不看悲剧的电视和,每到虐点必哭,然后还会难过好几天……
  不行,我需要你们的安慰,求抱抱,么么哒(づ ̄3 ̄)づ╭?~


  第10章 七零年代男知青7

  “林则,你和村里那个胡巧真在一起了?”杜南星八卦的问道。
  他们属于一批来的知青,又是一个地方,年龄也相近,自然成为了朋友。
  “你又听到什么风言风语了?”林则放好牛草,洗了手和脸,招呼他们进屋。
  “还是你这里好,清静,敞亮。知青所那两间屋,住十几个人,憋屈的不行。”杜南星跟着林则进了里屋,“你没听到?村里都有说胡巧看上你了,见天追在你屁股后面。还有说你……,就说你不想干活,故意勾着胡巧帮你干活。”
  林则笑了笑,快速换完衣裤,回身双手环胸,“还有什么?”就那些长舌妇的德性,不可能就说了这些。
  “嘿嘿,还有说看到你和胡巧抱在一起亲嘴,总之说的头头是道,就跟自己跟你亲了一样。”杜南星撞撞林则的肩膀,“你们到底亲了没?”
  林则扫了杜南星一眼,眼神锐利,“这些都是谁说的?”
  他一个男人当然没事,可对胡巧的影响肯定很大。
  ……
  ‘啪’胡新民上来就是一巴掌,指着胡巧骂道:“你给我老实说,是不是和那个新来的知青睡了?”
  “我没有。”胡巧哭的上气不接下气,“我就是教他怎么放牛,连他家里都没进去过,真的。”
  这下胡巧妈也跳起来了,“你说我生你有什么用,你连他家门都没进去过,就被哄着帮他干活,还叫村里传得风言风语,他要是不娶你,我看你怎么办?”
  胡助岩蹲在门槛边,“还能怎么办?现在小妹名声被他败坏了,他就得负责。”瞪了胡巧一眼,“那可是个懒汉,一天就挣六个工分,分下来的粮食养活自己都难,以后有你苦头吃。”
  胡新民叫上兄弟和儿子,拉上胡巧就往林则住的地方去。
  见着这么一群气势汹汹的人进来,林则先是愣了一下,看到半边脸红肿,哭的直打嗝的胡巧,一想到刚刚杜南星跟他说的话,立马明白怎么一回事。
  “叔,这是怎么了?”杜南星赶紧从屋里出来打圆场。
  “这不关你事,一边去。”胡新民大手一甩,转向林则,“我们家丫头名声被你败了,今天我就问你一句话,你负不负责。”
  “叔,站在这院子也不像话,咱们进屋说。”林则怕对胡巧影响不好,想要进门坐下好好说。
  “进什么进,今天就当着大家伙的面,把话说清楚。”胡新民不依不饶。
  “我和胡巧同志清清白白,何来毁名声一说?”林则看了胡巧一眼,见她面色苍白,继续说道:“叔,别人污蔑你女儿,你们自己还不相信她的为人?现在可是新社会,伟大领袖毛ZX曾说过,‘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哪个说看到我们搂搂抱抱了,站出来,我们当面对质。如果拿不出证据就是瞎编乱造,那可是要判罪的。”
  林则慷慨陈词的说完话,心中冷冷一笑,这些人都欺软怕硬,他一个下乡知青,无依无靠,不把他们压下去,还当他好欺负了。
  外面围着的村民面面相觑,不敢吭声。
  “这什么情况?难道林则和胡巧真在一起了?”路遥和林向阳听到消息赶来帮忙,没听到林则说什么,随口问道。
  “谁知道。”胡敏聪瞪了路遥一眼,气冲冲的跑回自己家。
  “什么毛病。”路遥轻哼了一声,扒开人群来到林则面前,“到底怎么回事?林则,你把事情说清楚,老乡们也不是不讲理的人。”
  “就是,村里的人也就是随口一说,没坏心。”围着的村民壮起胆子说笑道。
  “对对,我们这不是以为你和胡巧处对象吗?”
  “我们是在处对象。”林则突然接话,“但是我们规规矩矩的处对象。可村里传的都是些什么话?”扭头看向胡新民,“叔,我会正式去胡家提亲。”
  胡巧不敢置信的看着林则,她很清楚,他们连手都没拉过,怎么可能已经处对象了?还有……提亲?林则要娶她?胡巧晕乎乎的楞在原地。
  知道胡巧的爸妈不大将这个女儿放心上,不然也不会被嫁给一个二流子,可没想到这么不在乎。
  别家女儿要出这样的事情,身为父母,早揪着那些胡说八道的人打一顿,更不会在这么多外人面前嚷嚷。
  之前倒是想过早点娶她进门,却没想过那么早,只能说计划赶不上变化,现在如果不上门提亲,她爸妈肯定把她随便嫁人,就算不为任务,林则也不能眼睁睁的看着这样的事情发生,再说又不是结婚就必须睡一张床上。
  “你说上门提亲就上门提亲啊!”一见林则说这话,胡巧妈瞬间气焰高涨,“我们家姑娘养这么大,哪能随便嫁人。”
  “妈。”胡巧拉了拉她妈的袖子。
  林则明白他们什么意思,“这个你们放心,我现在就发电报给我爸妈,跟他们汇报这个好消息。”
  “什么汇报消息,你得告诉他们你要娶媳妇了,谁家娶媳妇不拿聘礼的?”胡巧妈气林则不懂事。
  “那你们想要什么聘礼?”林则问道。
  这年月苦哈哈的,连顿干的都吃不上,平日也就吃个六/七分饱,乡下结婚,一般出个八块八元,最多也就十六块六的礼金。
  胡巧妈回头和胡新民嘀咕了两句,“八十八快八,五十斤细粮,一条猪腿。”
  外面听到的村民倒吸一口凉气,这是狮子大开口呀!
  林则也没生气,笑着说道:“婶,这事,等我上门提亲再谈。”
  胡巧妈明显一愣,这不是他自己刚才要问的,不会被吓的不上门提亲了吧?那可不行。
  “那你今天就找人上门提亲,不来我就不把闺女嫁你了。”胡巧妈看林则表情没什么变化,心里有点慌,难道真的要求太高了?
  “成,我找人晚上去你家提亲。”林则一口应下来。
  看着那一家子雄赳赳的离开,林则吐了口气,和杜南星他们招呼了声,就进屋取了糖和烟去了支书家里。
  “叔,您也知道现在这年头,细粮和猪腿根本弄不到,这个我肯定没有,至于钱,我最多能出五十八快八,如果他们答应最好,实在不答应,我也没法子了。”这点东西林则当然能拿出来,可是不能表现的这么轻易。
  何况胡巧爸妈根本不疼闺女,既然这样,他也没必要孝敬他们。
  “哪个敢不答应,别听他们家瞎说,败坏我们乡的乡风,你准备十六块六就行。”胡支书听了来龙去脉,拍板决定。
  这嫁娶的礼金可不能随便乱抬,开了口子,往后别家嫁女儿也开口要五十八、八十八的,到时候为这点事闹得鼻子不是鼻子,脸不是脸。
  “那就拜托叔了。”林则直接听胡支书的话,给准备了十六块六。
  也不知道胡支书怎么说的,胡家答应十六块六,不过得外加20斤粮食。
  林则一口应了下来,托胡支书帮忙买到五十斤粮食,其中三十斤留着自己吃,匀出二十斤加上钱往胡家一放,他们一收,胡巧就算嫁给他了。
  胡敏聪见她爸带着酒气回来,拉住他问道:“爸,林则和胡巧真结婚啦?”
  “胡家聘礼都收了,那还能有假?”胡支书打了个酒嗝,“别告诉我你看上林则了?其实他家境倒不错,不过本人不上进,专门做些投机取巧的事,这样的人不能嫁,跟着他,到头来吃苦的还是你。”
  胡敏聪转了转眼珠子,凑近胡支书,“爸,那养牛的工作,你是故意给林则的?”
  “什么叫故意。”胡支书瞪了女儿一眼,“我就是试探一下,这小子长得不错,家境瞧着也好,如果勤快肯吃苦,爸就把他招进来给你当女婿,哪知道想都不想就答应了,这样的人跟你在一起,家里家外的活不都得你做?你瞧着吧,胡巧那丫头嫁给他,有的苦头吃。”胡支书拍拍女儿的头,“你上头两个哥哥,我就你这一个闺女,总得为你找个好人家。”
  胡敏聪抬了抬下巴,一脸骄横,道:“我没瞧上他,我瞧上林向阳了。”
  其实一开始,她在两人之间犹豫不决,不过就像爸说的那样,林则太没上进心,家境是不错,但是也没好到能游手好闲的地步,不然家里直接给安排工作就行,也不用下乡当知青了。
  林向阳也是北京来的,家境可能是比林则差些,可他本人能吃苦,也比林则温柔,嫁给他也不错……
  胡敏聪娇羞的想着。
  林则是不知道这对父女在想什么,要是知道,肯定会谢谢他们看低之恩。
  作者有话要说:  再来一章过度,开启升级打怪模式……


  第11章 七零年代男知青8

  没有喜酒,没人送亲,第二天胡巧就自己一个人挎着包袱来到他家,成为他在这个世界的老婆。
  “往后一起好好过日子吧!”林则接过她的包袱,手轻轻捏了捏,估计里面就一些贴身衣物,连外套和冬天的棉衣都没给带。
  胡巧眼含泪花,难堪的低下头,现在这年月都不富裕,可是再不富裕,女方也会准备一双新鞋作为陪嫁,更不会连以前的旧衣裳都不让带。本来就是她爸妈逼着林则娶她,现在在林则面前,她更抬不起头来。
  “别瞎想,我对你印象很好,不然就算你爸把刀架在我脖子上我也不会答应。”林则觉得这件事不处理好,以后她只会更自卑,“温柔体贴就是你最好的嫁妆,而我给你真正的聘礼,就是迁就与疼爱。”他以前在论坛看到的,也不知道管不管用?
  “说得好。”林向阳的声音突然从门口传来。
  两人惊的回头看向门口,好家伙,大半知青都过来了。
  “最好的嫁妆是温柔体贴,最好的聘礼是迁就与疼爱。”李文雅的吴侬软语念出这句话,显得更加情意绵绵,“林则同志,你说的太好了。”
  “这句话说的确实好。”杜南星重重拍了林则肩膀一下,“我原本觉得你这人冷冷清清的,没想到这么浪漫,看来我们都被你的外表给骗了。”
  林则:不,我确实很冷清。
  林则看着这群人这么慷慨激昂,又见胡巧感动的泪流满面,深刻体会到这个时代的淳朴。
  “咳……”被这么多人调侃,林则也有些不好意思,“你们这么一大早的来干嘛?”
  “今天是你们大喜的日子,我们来蹭蹭你的喜气。”杜南星抬起手,一条半斤左右的肉,“假也请好了,碗筷都带来了,你是不想给我们蹭都不行。”
  林则看了他们带来的东西,有鱼有肉还有各种蔬菜,其中一个女知青手里拿着红纸和剪刀,这些人……是特意来帮他办婚礼的。
  这群来自五湖四海的知青,各个面带笑容,真诚的看着他,林则觉得自己以前对知青的偏见太多。
  这一刻,一直游离在外的林则,才算彻底接纳这个时代,融入这群满怀热忱和理想的知青当中。
  林则重重的拍下杜南星的肩膀,拍的他龇牙咧嘴,“好兄弟,多话就不说了,今儿你们这份情我领了。”
  杜南星揉了揉肩膀,总觉得林则是故意的。
  众人开始分工合作,胡巧也擦干净脸,和李文雅他们有说有笑的做饭,带红纸来的知青开始剪喜字,然后招呼男人贴到门窗上,小小的客厅兼厨房,顿时热闹无比。
  林则进里屋翻出钱和粮票,这些人这么有心的来帮他办婚礼,他也不能小气了。
  趁着他们不注意,去找村里的老乡换些酒和肉去。
  粮票,拥有居民户口的人,每月才能领到定额票数,但是这些粮票仅够自家用,饿不死,但也不能敞开了吃。
  这时候有钱没票,绝对买不到东西,可票却能当钱用。尤其全国粮票,去任何地方都可以通用,没点关系很难换到。
  “你真要拿这粮票换我家的兔子?”吴志勇反复看着全国粮票,问道。
  “真的,如果你们家鸡能换更好。”林则很眼馋他家的鸡。
  吴志勇警惕的看着他,“这鸡留着下蛋,我可不换。”
  这时候的母鸡金贵着呢!每天下的蛋就是家里唯一能补贴家用的东西,有个红白喜事,也能拿来走礼,可以说是家里的重要财产。
  “行,等下回你家孵小鸡仔的时候,给我挑几只好的,我还拿粮票换。”林则没多说什么,提着两只兔子到了隔壁的吴老二家。
  这老头是个光棍,听说以前有老婆,喝酒后爱打人,他老婆就被打跑了,现在他自己酿酒喝,偶尔村里有人办喜事会用粮食或是钱跟他换酒。
  看林则提着两只兔子和两壶酒,屋里的人眼睛全都亮了,不自觉的吞了吞口水。
  林则笑着递给知青中的一个老大哥,“我不会杀这玩意,还得劳烦勇哥。”
  “这有什么,交给我就是了。”刘勇提着兔子到院子里,屋里的女人赶紧端盆的端盆,烧开水的烧开水。
  这一顿所有人都吃的很尽兴,杜南星喝完最后一口酒,“要是以后顿顿有这样就好了。”
  “想什么美事呢!”刘勇砸吧下嘴,像是回味刚才的肉味。
  他们只请了半天假,收拾完,各自拿着碗筷回去休息休息,下午还得出工。
  “他们都很好。”胡巧双眼亮晶晶的看着他。
  “是不错。”林则把桌子挪回原位,边说道:“本来我想先处一段时间,可这事闹得,昨天一开始我并不是针对你,只是那会不把事情说清楚,对你名声不好。胡巧同志。”
  见林则这么严肃的叫她名字,胡巧捏着抹布不敢动,“什么?”
  “我在这里没有爸妈亲人帮衬,孤家寡人一个,我自己也干不了重活,你以后跟着我,会很辛苦,你想好了,真的要嫁给我吗?”
  “当然。”胡巧生气的瞪着他,“我就想和你好。”
  林则笑了,伸手抹去她的眼泪,“那就和我一开始说的那样,好好过日子吧!”
  林则和胡巧结婚的消息在村里一下传了开来,林则说的那句话也传了出去,已经结婚生孩子的人听了,都是一笑置之,觉得年轻人太天真,可那些还没嫁人的小姑娘听了,各个都双眼冒红心,只觉得林则浪漫又有才华。
  杜南星还特地跑过来把这个消息告诉他。
  林则想了想,这个时代没有电脑、手机,猛然听到这么一句‘心灵鸡汤’难怪反应这么大。
  对此林则耸了一下肩,“她们不嫌弃我是懒汉了?”
  “也有说酸话的,说等着看你们怎么过以后的日子。”至于怎么酸法,杜南星没说,转而说道:“明天乡里有拖拉机去县城,一个人一毛,你要不要去?”
  “去,当然去。”林则早就想去县城了,答应给林慧的信还没寄出去,这里离县城实在太远,六/七十里路,要走大半天才能到,还得给胡巧置办些衣服,家里也得添些东西。
  “行,那你明天到知青所集合,我还有林向阳、路遥都要去。”他们到这也还没给家里报平安。
  第二天一早,林则带着红着脸的胡巧一起去县城,那些知青看他们走过来,挤眉弄眼的怪笑。
  林则踢了笑的最贱的杜南星一脚,“赶紧出发,今天要办的事情可不少。”
  他和胡巧还真没发生什么,昨晚他们已经谈好,先处一段时间,等年纪再大点再说。
  上车的时候,林则看到林向阳先扶路遥上去,然后再小心翼翼的扶着李文雅,虽然都是扶,一个只是搭把手,一个温柔细致的扶,差别巨大,看来这段时间,两人已经擦/出火花?
  五点出发,到县城的时候已经六点半,林则把两封信投递进邮箱,一封是给林慧,这妮子现在不定怎么担心他,一封是给苏曼,哪怕这个妈妈当的不称职,为人子女,也不能结婚了都不和她说一声。
  “你妈会不会看不上我?”胡巧有些担心的问道。
  “不会,我妈是一个很温柔的人,不会看不起你。”或者说你越弱,她越同情你。
  寄完信,林则准备带着胡巧先去看看供销社有没有肉卖,以前他一直不太爱吃肥肉,在这生活了几个月,现在最想的就是油汪汪的大肥肉。
  运气不错,今天竟然有肉卖,不过前面已经排起长龙,林则对买到好肉不报太大希望。
  轮到他们的时候都已经八点多,猪肉案上只剩下零星的几块瘦肉和一只猪脚这些骨头多,没什么油水的肉。
  “同志,这个筒骨给我来一根,猪脚还有这块肉也要。”给完钱和票,林则没有马上走,等最后几个买肉的人离开,林则凑近切肉的男人,“你们这儿,猪多久宰一头?”
  “半个月一头,怎么了?”男人把刀具收起来,还算和气的回道。
  “就是那个猪油版,能不能给我留一扇?”不等对方拒绝,林则立马说道:“我能用全国粮票或者工业票来换。”
  男人转了转眼珠子,左右看了一下,“你们跟我来。”
  林则把肉放进胡巧的背篓里,交代她在这等他,自己跟着男人拐到后面小巷一座小院里。
  “我叫陈红军,兄弟怎么称呼?”陈红军擦了擦手,伸出手来。
  林则和他握了握手,笑道:“林则。”
  “你刚刚说有工业票?”陈红军音量降低,“有自行车票吗?”
  林则眼睛一眯,“一扇猪油版可换不了一张自行车票。”
  陈红军双眼一亮,这么说他手上有自行车票?
  上下打量着林则,看得出是受过教育的人,又在他的手表上停顿了一下,沉吟许久,说道:“一扇猪油版,十斤肋条肉,外加二十块钱,怎么样?我开的价很高了。”
  林则心里算了笔账,当时他花了三十块钱买的自行车票,没想到在小县城这么紧俏,早知道多买几张。
  现在住在村里也用不上,干脆先卖了,等下次回北京的时候再找人买就是。
  “再加半个猪头。”林则开口道。
  作者有话要说:  本来以为这章能写到,但是修完文发现还没,对不起(>人<;)
  我写文很慢,也不能说慢,就是一小时1500左右还是能够做到,但是我会不断修改,大概两小时写完一章,我会用五小时去改o(╥﹏╥)o
  很想改掉这个习惯,但是做不到,无奈╮(╯▽╰)╭
  接档新文,喜欢的先点点收藏:
  《炮灰女配带球跑(穿书)》https://。jjwxet/book2/3826587〃)> 
  文案:
  穿成豪门小姐,可惜是快要破产的豪门小姐……
  有个未婚夫,可惜人家有真爱,她就是他们真爱路上的绊脚石……
  趁着还没破产,赶紧准备点的养老金,跑路成功,刚没高兴几天,肚子一动一动的,她……她怀孕了……
  谢谢所有亲的支持,爱你们,么么哒(づ ̄3 ̄)づ╭?~


  第12章 玄幻奇幻炮灰才是真大佬'快穿'

  一扇猪油版,十斤肋条肉外加半个猪头,从陈红军这借了一只麻袋,陈红军为人挺豪爽,还送了他一根猪尾巴和两块猪血。
  从兜里,实则从储物空间掏出那张自行车票递给他,这笔交易就算完成了。
  看着激动的满脸通红的陈红军,林则还不能理解这个时代一辆自行车的价值,毫不留恋的背着肉出门,到拐角处,确定四周都没人,偷着将整麻袋的肉收进储物空间。
  “回来了?没买到肉吗?”胡巧探头看看,小声问道。
  林则同样小声回答:“买到了,不过我怕这么带回去太显眼,让他晚上给我送到乡里。”
  胡巧哪懂这些,林则怎么说她怎么听,高高兴兴的跟着他前往百货大楼。
  说是大楼,其实就三层高,三楼还是办公室,在林则看来这所谓的百货大楼很普通,可是在七零年,他在老百姓的眼中地位非常高,在这里当营业员比公务员都吃香。
  “你带我到这个地方来干嘛?”胡巧以前有幸来过一次县城,但是百货大楼是头一次来,怯生生的拉着林则的袖子,不敢随便乱看,“这里东西很贵的,我们还是快走吧。”
  “咱们结婚结的匆忙,什么都没准备,我带的糖早没了,再买些回去给村里人分一分,沾沾喜气,另外给你买些布做几身衣服。”听林则说买喜糖回去分,胡巧甜蜜蜜的跟在他身后。
  “您好同志,我想买糖。”柜台后坐着一个二十来岁的姑娘,看到林则和他身后的胡巧,翻了翻白眼,“票呢?”
  现在营业员差不多都这模样,林则不想跟她多做计较,掏出几张糖票放在柜台上,“给我来两斤白糖,两斤红糖,三斤硬糖,再来一斤软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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