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炮灰才是真大佬[快穿]-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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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员拿出票仔细对过,确定能买这些糖,才起来装糖。
“不用买这么多。”现在一人分个一颗糖就不得了了,哪能买这么多。
“白糖是给你回门用的,红糖留着你吃,硬糖……分出一斤给你娘家,剩下我们分给村里人,软糖留着你慢慢吃。”林则还记得第一次见到她分到糖之后的模样,显然是很喜欢。
胡巧红着脸低下头,把糖放到林则的背篓里,亦步亦趋的跟着他。
路过鞋店的时候,林则想起来村里的风俗,出嫁的闺女,娘家会给准备一双鞋子作为陪嫁,既然她娘家没给,那就自己买,最重要的是胡巧就一双打了很多补丁的布鞋。
“同志,这些鞋子要票吗?”林则那些票中,还真没有买鞋的票。
“有要票的,也有不要票的,不要票的贵些。”这个营业员还算和气。
林则选了一双水蓝色塑料凉鞋,这在七零年可是高档货。
“试试。”
胡巧摇头,这上面标了价格,十块钱呢!有这钱她买布自己做十双都不止了。
林则直接拉着她坐下,然后蹲下身子,给她脱了鞋,吓得胡巧脚直往后缩。
“别动。”林则握住她的脚,帮她把凉鞋穿上,“站起来走走。”
胡巧红着脸,僵硬的站起身子在他面前来回走了一圈,又听他指挥,僵硬的坐回去。
“这双我要了,再把那双皮鞋给我看一下。”林则又要帮她换皮鞋的时候,胡巧抢过皮鞋自己穿。
林则笑笑,“合脚吗?”
“嗯!”声音小的跟蚊子一样。
“两双我都要了。”
皮鞋也不要票,但是要二十块钱一双,要知道现在普通工人的工资一个月也才三十几块,所以可想而知这双鞋的价格。
“太贵了。”两双鞋加起来得三十呢!他们家五个劳动力,省吃俭用一年也攒不下这么多钱。
“一双鞋还是买得起的。”林则把包好的鞋放到她背篓里,“走吧。”
找到卖布的地方,只有零星几个在那挑选,林则拉着胡巧上前,指着最上面一块红色的布问道:“这块布拿下来我看一下。”
柜台后面的女同志是一个四十多岁的妇人,瞧着很和气,说话也不如前面两个营业员那么傲气,“你有布票吗?”
“有。”林则从包里取出一小叠的布票放在柜台上面,这是他从北京带来的所有布票,今天都给带来了。
“这位男同志真有眼光,这匹红布颜色正,一般很难抢到,今天也是你们来的巧,刚到的货。”大姐从柜子底下拿出一匹布,放在林则面前。
“喜欢吗?”林则侧头问她。
哪个姑娘不爱俏,尤其在喜欢的人面前,看到这么漂亮的红布,不禁点头。
“这匹布我都要了。”林则说道。
“一丈就够了。”胡巧赶紧阻拦,她的身材娇小,用不了那么多布票。
“你得做身秋衣和棉袄,就这一匹我还怕不够。”林则不懂做衣服,也不知道够不够。
“给这位女同志做衣服,三丈就够了,你们准备结婚吧?那还能再做一床被子。”营业员笑着说道。
林则没想到一匹布这么经用,说道:“再给我拿三丈水蓝色、三丈黑色,还有那个青色的布,我要半匹。
“买太多了。”胡巧拉拉林则的袖子,在他耳边轻声说道,“一匹布十丈,我做衣服一丈一就够了,你的话,最多一丈八,我们要不了那么多。”
“不多,我自己还得做一身薄棉袄和厚棉袄,你也再做一身好换洗,我们还得做个四件套,就这些还不知道够不够呢?”林则觉得先买了放家里也没事,衣服裤子还有嫌多的。
付过钱和票,东西先放在这,等逛完在来拿。
“我们今天买的东西够多了,别买了。”看林则一直往外掏票和钱,看的胡巧胆战心惊。
接下来两人慢悠悠的逛着百货楼,路过电器店的时候,林则见她盯着缝纫机,看来上回得弄张缝纫机票,这些大件他们现在有钱也买不到,逛到最里边的一家首饰店的时候,林则停了下来。
胡巧看到首饰店,立马抓住林则的胳膊往外拖,“咱们以后花钱的地方多了,可不能再乱花。”
“没事,就进去看看。”
话是这么说,最后林则还是买了一只银镯子,其实他当初带的那对龙凤镯就是想送给未来老婆,可惜金子太显眼,这银镯这倒是可以。
给胡巧带上,林则轻笑道:“很漂亮。”
胡巧害羞的低着头,只觉得自己是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又跟着林则买了雪花膏,暖水瓶,锅碗瓢盆,各种调料。
“林则。”
林则闻声回头,是林向阳他们。
“你们这是买东西还是搬东西?”杜南星看他们装的背篓还有手上提的东西,惊道。
“以前一个人随便对付一下就行,现在不是成家了,总得置办些家私。”林则看了眼他们手上的东西,就是一些简单的日用品,笑道:“遇到你们真是太好了,赶紧帮我搬些东西。”
几人惊疑的跟着林则去了布铺,发现那么多布,路遥摸着那匹红色的布羡慕道:“买这么多,用的完吗?”
就是在北京的时候,想要做身衣服也不是那么容易,得攒好几个月的布票,都知道林则家里殷实,但不知道他这么富裕啊!
同行有两个女知青不断在后悔,早知道林则家底这么厚,拼着脸皮不要也得倒追他。
梧桐乡的老乡见林则买了这么多东西,尤其那两把暖水壶,别提多羡慕。
“这个可是好东西,冬天就不怕没热水了。”其中一个大汉小心的摸了摸,“这得几张工业券?”
“三张。”林则打趣道:“为这两只暖水瓶,我的工业券是见底了。”
刚想说什么的路遥扁了扁嘴,低下头不说话了。
到村口的时候,杜南星林向阳帮着他把东西提回家,路过的村民瞪大双眼好奇的看着,有些东西能藏住,暖水瓶和布可藏不住,众人看着跟在林则身后,小媳妇一样的胡巧,都觉得以前被这小丫头外表给懵逼了,瞧这精明的,人林知青才来那么几天就知道贴上去。
就这家底,懒点怎么了,他家里随便寄点票和钱给他就能过上好日子。有那家里有女儿的,各个悔的肠子都青了,早知道就不传闲话了,不然也不会逼着林知青娶胡新民家的闺女,白白便宜了他家。
“我看最后悔的该是胡新民才是,瞧他做的那事,连顿饭都不招待新姑爷,还让女儿一个包裹就嫁了,现在见林知青这家底,我看他吃不吃的下饭。”
林则不管村里的人怎么想,拿出两斤硬糖,带着胡巧挨家挨户的分糖。
“吴二叔,我是林则,这是我媳妇胡巧,给您喜糖,不多,就是想叫大家也沾沾喜气。”
糖块难得,话也客气,接了林则这两块糖,村里的婆娘们算是被堵住嘴,再也不好在背后论人是非。
作者有话要说: 谢谢所有亲的支持,爱你们,么么哒(づ ̄3 ̄)づ╭?~
谢谢童小开心的地雷,爱你,么么哒(づ ̄3 ̄)づ╭?~
好基友的文,喜欢的先点点收藏:
《七零年代炮灰女配'穿书'》https://。jjwxet/book2/3543938〃)>
文案:
穿到一本爽文是什么感觉?
而且还是缺衣断粮的七零年代?
成为一个可怜兮兮的小知青。
多亏从21世纪带过去一个鹌鹑胃,吃啥都顶饱~~
中间还开了个金手指,发现了一个外挂的空间~~
女主升级无敌打脸巨爽玛丽苏,只可惜——何小丽成为那个频频被打脸的女配,这样要怎么破嘛(此处省略感叹号五百个)?
【本萌的设定如随身空间、鹌鹑胃、穿书,均没有科学依据,考据党绕路走】
第13章 七零年代男知青10
分完糖回家,两人也没闲着,胡巧和面,林则剁肉,昨天知青所那么多人来给他们办婚礼,今天刚好买到这么多肉,林则就想着干脆包饺子回请他们。
等和完馅,林则过去叫杜南星他们,几人听他说请吃饭,说什么都不愿意去。
现在不比以后,谁的粮食都不富裕,当初胡支书借他们的粮食,饶是再节省,现在也快要见底,昨天林则那是相当于结婚宴,必须办的敞亮,可哪有见天这么吃的。
“行了,我面和馅都弄好了,就等你们过去帮着一起包,赶紧的,大热天的,放到明天也馊了。”
没法子,几人跟着他一起去,就见桌上一盆子肉,另一边是满满一盆的韭菜鸡蛋,几人咽了咽口水,具是摇头,“不行,你把这肉炸了,或者用盐腌一下,可以吃很久,哪能一顿吃了。”
“放心吧,我心里有数,难得吃顿饺子,赶紧的,快洗手包饺子。”
就像林则说的那样,难得吃顿饺子,所有人都吃的特别的开心。
等收拾完,天已经黑了,林则去后院洗了澡休息了一下,约莫八点左右,村里的人都已经睡下,林则拿上手电筒,和胡巧说了声就出去了。
在外面故意晃悠了一个多小时,林则才担着肉回来。
“这么多?”胡巧看到猪油板,兴奋的直接上手掐了掐,“这头猪肯定很肥,不然这猪油板不能这么厚,我们赶紧熬油,不然放明天就坏了。”
这里少说能出十几斤油,看着锅里兹啦啦熬着的油,香气扑鼻,还好他们住的偏,这要是边上有人,半夜都能香醒。
“别煎的太老,猪油渣炒菜包饺子都好吃。”林则小时候最爱爷爷做的油渣饺子了。
“晓得了。”
胡巧熬油,林则负责把猪头和肋条肉给腌起来。
。。。。。。
知青所后面是片小果林,再往上就是山,砍了种地也种不了多少东西,所以就没舍得砍,每年摘了水果各家分点,能给孩子们解解馋,也能偷着拿城里换点东西。
此刻,这小树林中,林向阳和李文雅并排坐在一起,李文雅的头靠在他肩上。
“没想到林则这么早就结婚了。”李文雅感慨道。
“对呀!我也没想到这么冷清的人内心居然这么火热。”林向阳低头吻了一下她额头,“你什么时候嫁给我?”
“谁要嫁给你。”李文雅娇嗔的别了他一眼,不知想起什么,脸越来越红。
他们没发现,路遥就在他们不远处,死死的盯着他们。
……
胡巧进门第三天,林则和她带着两斤白糖、一斤硬糖还有两斤肉故意绕的远路去胡家。
“这是回门?”细婆看到小两口提着东西,心里感叹胡巧嫁对了人,女方这样,还能拿着厚礼回门。
“我爸妈不在这边,但是该有的礼节不能落下。”所以一会胡家要是过分了,他们以后不上门也不会有人说他们。
胡巧大嫂见着他们满脸阴沉,等看到他们手上的东西,立马喜笑颜开,招呼他们进门。
林则把东西一放,说道:“我们还有事,就先走了。”
“这就走啦?爸妈和巧的大哥还没回来呢!吃完饭再走吧!”身体却没半点动作,眼睛不时朝胡巧手上的镯子看去,突然伸手拉住她的手,想要把镯子撸下来“诶呦!这是姑爷买给你的?可真漂亮,我试试?”
林则啪的一掌拍在她大嫂手上,沉着脸,“喜欢就叫你爱人买。想抢劫?”揉了揉胡巧红了的手,“疼不疼?”
“你竟敢打我?你……”
“林则什么时候打你了?明明是你想抢我的镯子,不然我们去找支书评理去。”胡巧眼见大嫂要撒泼,壮着胆子说道。
“行了,我们走吧。”
“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没吃饭?”细婆见着他们,笑呵呵的打招呼。
“巧儿她爸妈和大哥都不在,她大嫂……反正离得近,回家吃也一样。”林则神色落寞,加上胡巧微红的眼眶,胡家不知礼数的事立马传遍整个村,到了最后就变成了林则和胡家断了往来。
胡新民两夫妻和胡助岩一回家,胡助岩直接甩了他老婆一巴掌,“头发长见识短的娘们,我们让你给小妹准备的鞋子没准备就算了,旧衣服也给扣下来,我是缺你吃了还是缺你穿了?今天回门,你竟然连顿饭都不留姑爷,你让我们以后在村里怎么做人?”
丁香捂着脸愣了一下,然后扑上去就又挠又抓,“胡助岩你个王八蛋,做鞋子的布料省下来是给你做了新鞋,现在就穿在你脚上,被子棉袄你妈收了,就那两件破外套不也改了给你儿子穿了,现在倒怨起我来了?之前怎么不吭声?知道今天回门,你们不留在家等闺女,一大早死哪去了?”
胡家两口子从大堂打到院子,嚷嚷的声音大,不到第二天,就传遍整村。
刚吃了林则的喜糖,加上胡家做的确实不地道,这传言一边倒的说胡家坏话。
村里就这样,这个八卦还没说完,另一个八卦又起来了。
说是李文雅家是资本家,社会的败类,留在村里会败坏这里的风气。
“到底谁乱说的?”李文雅哭的上气不接下气。
“先别急,清者自清,不过……”路遥眼底闪过一抹算计,“你爸妈到底是做什么的?”
“行了,马上要开工,都别围在这。”林向阳突然开口,“不管文雅的爸妈是做什么的,都和她没关系,文雅来了这么久,我们还不知道她的为人吗?”
她的为人?林则站在门口,听到后嘴角微微上扬。
她可是为了保住自己,能举报爹妈的人,更能为了嫁给林向阳,设计让人QJ路遥的人,也就原主傻乎乎的相信她。至于林向阳,现在瞧着挺好,三年后会承受不住种地的辛苦,娶了胡敏聪为妻,78年考上大学后,留下正怀孕,还带着两个孩子的胡敏聪,一去不返。林则眯了下眼睛,反正任务就是让林向阳和李文雅结婚,刚好他们也挺配。
在胡支书给的粮食快要耗尽之时,双抢来临。
要赶在下雨前把所以粮食收上来,每个人的任务都很重,林则的任务就是每天照顾好牛,顺带要准备足够过冬的草料,因为双抢结束,两头成年牛就得开始犁地。
相对而言,割牛草可比下地干活轻松多了,至少早点晚点的没人看管,毕竟量完成就行。
林则就让胡巧去割牛草,自己拿着镰刀去割稻。
“我干惯农活,还是你去割牛草。”胡巧不放心。
“行了,就听我的。”林则肯定不能叫胡巧干重活,拿着镰刀直接去了记分员那。
“哟!这不是林知青,怎么你也要下地?”
“我跟我媳妇换换。”林则笑着签下名字,找人分自己的任务田。
不过十天,林则脱一层皮,也瘦了一圈,可把胡巧给心疼的,把那只腌了打算过年吃的猪脚拿出来炖上,给林则补身子。
“没事,男的黑点有什么关系,只要你别嫌弃我就行。”林则开玩笑道。
“谁嫌弃你了。”胡巧瞪他一眼,现在村里哪个女人不羡慕她。
林则有家底,愿意给她花钱,从不对她发脾气,原来说他懒,现在怕老婆累跟她换了活,双枪的时候所有人可都看见了,干的比谁都卖力,村里再没有人说林则是懒汉。
“林则,有咱们的信。”杜南星扛着锄头,很有乡下人的派头。
信就放在胡支书家,每个人除了信,都收到一个包裹,有大有小,林则的包裹无疑是最大的一个。
众人一个个迫不及待地拆开信,男生红着眼眶,女生已经哭出声来。
林则一共收到三封信,看了看名字,拿上包裹,和他们招呼了一声直接回自己家。
先打开苏曼的信,没有关心,哪怕问一句他在乡下怎样了的话都没有,只说张建国也要结婚了,所以家里困难,帮不上他什么,看着夹在信里的十块钱,林则嗤笑一声。
第二封是林慧的信,通篇的关心,看的林则心里暖暖的,包裹就是这丫头寄来的,里边吃的用的还有一件军大衣,除此之外,还把他之前留给她的粮票布票之类大半给他寄过来,其中还有一张缝纫机的票,虽然信里告诉他是从同学那换的,可她一个初中生,哪来能换这种票的同学,担心的收起信,打算一定要写信好好和她说说。
第三封是张楚的,当初他下乡前,特地找他帮忙查探父亲的消息,这才过去两个月,难道已经有消息了?
林则赶紧拆开信,里面只说找到地址,具体他父亲在那边的情况就不得而知了。
小心的收好信,只要知道地址就好了,等双抢结束之后,就找机会去看他。
作者有话要说: 正式进入剧情啦,爱你们,么么哒(づ ̄3 ̄)づ╭?~
第14章 七零年代男知青11
林则休息了一天,和杜南星几人约好坐乡里的粮车去县城。
“看不出来,你家里条件这么好?”林则打趣他。
杜南星那天收到的包裹也不小,除了一件棉袄,还有不少粮票,这小子现在孤家寡人一个,时不时的搭乡里的车去县城打牙祭。
“那看跟谁比了。”杜南星横了林则一眼,然后凑近他耳边小声说道:“你知道吗?咱们四人都收到回信,就李文雅什么都没收到,你说她是不是真和外边传得那样,是资本家的小姐?”
“你管她什么出生呢,跟你又没关系。”林则觉得杜南星哪都好,就是太八卦。
“你不知道吧?她现在和林向阳处对象了,那热乎劲,有眼睛的都能看出来。”杜南星转了转眼珠子,“你说,这林向阳和李文雅好了,我追路遥怎么样?”
林则侧头看了看他,一开始就说了,这杜南星除了皮肤黑点,一点不比林向阳差,经过双抢之后,两人连肤色都一样了,这么仔细一看,其实杜南星比林向阳还要硬朗些,而且就人品来说,十个林向阳也比不上杜南星,可惜他千好万好,架不住路遥不喜欢他。
“人家青梅竹马,你觉得呢?”林则当头一棒。
杜南星沮丧的垂着头,“我也知道,这不是就随口问问。”
马上,他又满血复活,“你知道吗?村里的那个胡福生喜欢李文雅,这次双抢你的任务田没分在我们边上,那是没瞧见,胡福生干完自己的活就来帮李文雅。你说李文雅不是和林向阳好了吗?也不跟胡福生说清楚,扭扭捏捏的,闹得人家还以为她喜欢他。”
备胎呗!林则打了个哈欠,林向阳娶了胡敏聪之后,李文雅转头就嫁给了胡福生,还生了一个女儿,考上大学后也是一去了之。
“还有那个胡支书的女儿,见天的送吃的给林向阳,我倒是见他拒绝过几次,可之后就一声不吭的接受了,你说他俩闹哪样呢?”杜南星难得能畅所欲言,什么都往外倒。
“所以他们不是挺般配的。”林则看了他一眼,测过身子闭目养神。
“般配?”杜南星先是愣了一下,然后马上乐了,抬手想要拍林则的肩膀,见他闭眼休息,只能憋回去。
他今天到县城,是想要再买些布和棉花,如果有毛线就最好了,除此之外,他想把那缝纫机买回家。
怕直接扛回去太招眼,林则把空间里的东西归置了一下,塞了进去。
“这……你怎么也和我说一声就买了。”胡巧围着缝纫机转了一圈,小心的摸了摸。
“喜欢吗?”
“喜欢是喜欢,可这得花多少钱。”胡巧皱着眉,觉得林则花钱太大手大脚。
林则笑笑,“这票留着不花就废了,而且有了这个,你做衣服做被子也省力气。”从背篓里掏出布和毛线,见她瞪大双眼,忙说道:“这是给我爸买的,咱们的冬衣先缓缓,你给我爸弄一套秋衣,一套棉袄,还有鞋子帽子都给准备上,还有这个毛线,也先给我爸。”
“就给爸做,那妈呢?”胡巧打开布看了看,就够做三身衣服,余下的可以做三双鞋左右,还有这些毛线,就够做一身,余下能织一件背心。
“就给我爸做,我妈那不缺衣服。”林则沉默少许,将家里的情况简单和她说了一些,“具体的等我回来再跟你说。”
胡巧的手人如其名的巧,摸索了一天缝纫机,第二天就踩得有模有样,一天功夫就做好两套秋衣,一套棉袄,棉花都是今年刚下的新棉花,是林则找邻村的老乡换的。
毛衣和棉鞋废了点功夫,林则也不知道老爷子穿多大,就照着自己的鞋码加大了一码,给做了几双兔毛鞋垫,太长可以垫进去。
其实做这些只是备着,他能不能去还是未知数,现在可不比以后,出门没有介绍信,寸步难行,当盲流给抓起来可不是闹着玩的。
林则揣上这次在县城买的酒和香烟,再一次找到胡支书。
意外的,胡支书很好说话,收了烟酒,痛快的给开了介绍信,林则回家看到胡巧的时候才明白人家为什么这么爽快,因为他现在也算是半个下梧村人。
“这回沾你光了。”
正织毛衣的茫然的抬头头,“什么?”
“没什么,我过两天就出去,少说得半个多月,你要不去知青所挤挤?”
他这里太偏,就胡巧一个大姑娘住在这,林则有些不放心。
“不用,我叫胡杏来陪我睡就行。”胡巧早知道林则要出远门,所以早早就和胡杏说好了。
“你二叔家的堂妹?”说来也怪,胡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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