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轮回巅峰-第26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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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指着已经看不清轮廓的月晕,甚至难辨那是否还属于月亮本身,袁天罡笑意吟吟。
    褚茗翻了翻白眼,她还在哀叹一大免费保镖的不辞而别。
    “应该等到了。”
    敷衍之意十分明显,袁老道倒是毫不见怪,反而认真点了点头。
    “嗯,那贫道,唯有祝他二人幸福”
    阳光灿烂,是太阳在笑。幸福吗?应该,很幸福。
    “幸福?”
    楚翔漫步、朝着西方走去。
    他不知在嘀咕着什么,显然对于某个字眼不敢苟同。
    路边有劫匪在杀掠,他只走过。
    狂风怒嚎,化成钢刀,将劫匪和受害人同时轰杀成渣。
    “他们,很幸福。”
    滔滔江水阻路,楚翔跃起,乘风御波。
    水中有妖魔伤人,他只渡过。
    暗流奔腾,变作利剑,将妖魔和无辜者齐齐扎成筛子。
    “可是,我的幸福,又在哪里?”
    站在一座大山前,山熊熊火焰燃烧,却是一座天然的火焰之山。
    楚翔吹了口气,火焰连同山峦,都变成了平地
    善焉?恶焉?
    我不问善恶,只把结果彰显,去了那繁琐的过程。
    “既然,你不曾给我感觉,何不连记忆,一起抹去。”
    路边,四名稚子,围着一棵绿柳嬉戏,两男两女,皆是垂髫之龄。
    比较特别的,两名男童长得一模一样,另两名女童亦如同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这四人竟然是两对罕见的双胞胎。
    “哈哈二丫,你输啦,你答应过的,以后要嫁给我哦!”
    “哼,我才不要哩,我要嫁给大虎,不要嫁给你这只小狗!”
    “哼,你赖账,我是小虎!哥,哥!他赖账!”
    “哈哈,小虎啊,你就别和哥争了。这大丫二丫,都是哥的。乖,哥给你卖糖葫芦吃!”
    “不要!不要!我要老婆,不要糖葫芦!我要老婆,不要糖葫芦!”
    “啐!大狗,你真不要脸,是二丫说要嫁给你,谁要嫁给你。哼!”
    “呸呸,我可没说,我可没说。”
    清风路过,看到了这几个孩提,忽然走了过去。
    “小朋,你们现在都长的一样,以后,如果认不清,不是乱了套?”
    “是耶是耶,那大哥哥,你说怎么办”
    “很简单,弟弟把哥哥杀掉,姐姐把妹妹包了饺子,不就行了。”
    “二虎,刚刚那个大哥哥好可怕,你放心,哥一定不会那么卑鄙,抢你老婆的。”
    也一样不过,那大哥哥说的也不错哩”
    “小子,找打!”
    “哎呦、哎呦,哥别打、别打,我错啦!”
    雄兔脚扑朔,雌兔眼迷离,双兔傍地走,安能辨我是雄雌?
    雄雌不可辨尚能数腿
    若雄雄、雌雌呢?
    “杀千刀的!你就是化成灰,老娘也认识你!”
    又是谁的咆哮,冲破了云霄。
    一声河东狮吼,打断了楚翔的思绪,他莞尔一笑。
第二十八章 狐
    青丘有狐,狐中有仙,是为狐仙。(w/w/w。zzzcn。c/o/m更新超快)
    狐仙的传说,在一个元会以前,便享誉世俗,为四方才子乐道。
    狐仙是仙,但倘若只是普通的仙,亦不会为人追捧。那么狐仙,究竟有什么特质呢?
    傻!相当的傻!甚至几乎、达到脑残的程度!
    仙人皆无情,挥剑斩红尘。偏那妖狐成仙,非但不取无情之道,更逆行有情之事。
    凡俗,什么叫凡俗,即凡且俗。修道人对红尘避之唯恐不及,元神之辈亦是如此。要说狐仙,虽然未必真个指飞升天界的真仙,便是金丹地仙,好歹也属于高阶修士。
    可却独那一族不理修真定律,偏要行飞蛾扑火、月下风流之举。可悲、可叹。
    合籍双修之术,修真界不是没有。和凡人双修的,倘若真有极大因果牵涉,未必不能。然既无因果、又要去自寻烦恼,唯青丘一门。
    生,尤其寒门生,刨去个别杰出之辈不提,大多数,不过是识得几字的腐儒。说好听点,叫才子,说难听了,那就是穷酸,比之匹夫更加不如。
    无病呻吟,最少还能哼哼两句,故作风流。胸无点墨,身无余财,终日只知抱着死、关关雎鸠,怕是连凡俗女子都看不眼。恰是那等货色,为青丘狐仙卖弄风骚首选。
    若要说狐族先辈,妄图历红尘洗练,坎破大道。亦或者因果福报,了却夙愿。
    那么后来之人,怕是就纯粹跟风成狂、趋之若鹜,全然失了本意。
    当然,前人之过莫评。青丘已逝,唯剩荒丘。
    楚翔去到西岐荒丘,也有他自己的目的,而非瞻仰狐族遗风。
    那等靡乱风尚,为修道人摒弃,智者不取。
    一条山路盘旋,绵延不知几千里。
    夕阳未落,楚翔已是达到了目的地。这还仅仅步行之速,非空间异能,穿梭无垠。
    大神通者,万里弹指,一至于斯。
    路旁棕榈茂盛,树下野花摇曳。
    这条路,也不知多少年未曾有人走过。想来,自当年天下二十大正邪高手陨落荒丘之后,便再无人踏足。若非整条山道全由岗岩铺成,寻常硬土经过这数百年的风吹日晒,怕不是早该和荒山连成一片,被乱草掩埋。
    无人声、无鸟鸣,荒丘万里一派死寂。纵然天斜阳明媚,却暖不了寒蝉。
    楚翔倒是无甚想法,反而乐得清静。
    步步履尘,他就像外出郊游的公子,散了隐约的威压。除去一些神人本能,粗粗一看,就和凡夫无异。
    荒丘外围,比之其他禁地无疑要温柔的多。昔年天下二十大丹动期高手,那一番狠杀,几乎是将荒丘外盘踞的诸多妖兽、异禽绝了种。虽然紧随着,二十名深入荒丘的高手,一去不返。只那种惨烈的杀意,却久久不散,经年未消!
    最重要的是,能够生存在荒丘外围的,原本亦非寻常猛兽、凶禽,多多少少沾了些异种血脉。莫说如今,便是当年,类似凶兽旁支也少得可怜,较活跃的、九成九集中在荒丘。如此一想,荒丘的荒凉倒也可期。至于说荒丘内部、为何无有妖魔出来作祟,这个问题
    倘若真让人知道里面有什么,荒丘也就不可怕了
    随着深入,地渐渐出现了一些白骨,动物的、人类的。
    这些骨骸,早已经开裂、甚至风化,显然,至少有百年历史。百年不长、对于修士而言真的不长。提到荒丘,修真之辈口口相传的二十大正邪高手,如今可还有半点灰灰让人悼念?倒是这些无名无分之辈,能在荒丘外留下一些枯骨,入得楚翔眼界,也算是圆了一场造化——莫要嘲笑,多少人苦苦求神拜佛,只为让诸神聆听到自己卑微的声音。而楚翔,他就是神,尊贵无比的神。
    身死道消后,能让一位真神稍稍瞥一眼,还不够吗?
    空气渐渐凝重,不是气氛的凝重,而是空气里某种物质发生着改变。
    和煦的秋风依旧飒爽,然细微处,却有了一点点变化
    万里沙丘,从来不只是自然沙漠那么简单。荒丘,也不仅仅意谕一片荒芜的丘陵!
    纵然没了怪物,这禁地最外围,对于世俗之人、哪怕武者高手,照样是谁入谁死。
    随着时间推移,日暮西山。沿途、本就茂密的林木愈发繁盛。传说昔日二十丹动高手破坏可是不小,只五百年弹指,一切痕迹宛若水中浮萍,不知飘到了何处。究竟是荒丘的神秘、还是修士的无力
    楚翔一路直行,并未沿着小径曲折弯绕。在最外围,山路明明看着很长,就像烛龙盘起的身子,不知几千万里。但刚一深入,立刻蜿蜒着消失,只剩下颠簸的窄道。
    究竟是视觉的误差?还是刻意的欺骗。也许,这本就是同一个概念。
    楚翔明明在直行,而前方无路。却不知怎的,他偏偏没有撞任意一棵树木、踩坏半株小草。
    奇、分外的奇。诡,无比的诡。究竟是路在动、树在动、还是人在动?这不重要,重要的是,当年困住二十丹动高手整整三天的迷阵,楚翔走完、只用了半支烟的时间
    “人和神,是有差别的”
    站在所谓内外荒丘分界线,楚翔莫名自语。
    一块倒下的石碑,拦住了去路。
    灰白的石碑,被余晖镀成了鎏金,金灿灿、火红火红,仿佛一块被火焰灼烧的金饼。
    碑撰着的是古字,也即非当前修真界通用文字。至于古老到何种程度,一般人很难说清。
    当然,语言、文字这类东西,只要止步于意识,就不可能难倒楚翔。那一个个符号,纵然千般变化,又怎能脱开智慧生物独立存在?只要是为了交流、记录而出现的字符、言辞,或多或少会留下主人的意志、残念。神之所以能解读信徒们繁杂的语言、不分国界,恰是因为,神只取那被凡人忽略的根本意志——残留在话语、字符间的精神波动!楚翔也是一样。
    倒下的石碑残破不堪,面留着道道颇深的爪痕,显然是被什么东西刻意破坏过。
    淡淡扫了一眼,发现刻在面的是一篇侮辱青丘风俗的文章。字里行间文采如何,楚翔不懂,但撰文之人的激愤情绪,他倒是清晰感受到了。
    哀怨?憎恨?无奈?不甘?
    想来这碑应当不是五百年前二十高手中某正道骚包人士所立,其历史,也许当真要推演到数万年前
    楚翔不是考古学家,所以这无形文化产业,不能让他止步——哪怕那块普通到极点的石碑,代表着一种极不普通的境界。哪怕因为某人意志变得极不普通的石碑,留下了许多看似普通的爪印
    余晖终于被吞噬,又是一个黑夜降临,今天的月,特别圆。
    最后那一抹火烧般的赤霞,勾勒出的是一道远去的身影。身影究竟是什么颜色?已经无法辨清,仿佛是火烧般的红,又像是沐浴在血海里的青莲
    人影远去,被传说中的荒丘吞噬。那一块石碑,已经横亘在道路中央,几万年之久一块,倒下几万年的普通石碑
    清风镇,普通的镇,不普通的人。
    茶亭,连续经营了一天一夜的茶亭。
    老板,还是那个佝偻着身形的家伙,似乎很年轻,又似乎已经被生活压迫的未老先衰。一天一夜了,天知他怎么还不曾累趴。
    是一锭元宝的兴奋催化,还是一场血案的刺激惊吓?
    也许是前者,也许是后者,又或者两者都有,或者两者都不是。
    清风镇的人,真的很奇怪。为什么奇怪?
    年轻人照常下地,孩子们依旧嘻嘻,这一整个白天,竟然和平日没什么两样。小茶铺的收入算不多,也算不少,也许只靠着营业时间够长,偶尔有人光顾,和老板客气的招呼
    问题是,这样的和谐,却为何显得比那荒丘更加诡异
    血,好多的血,将原本灰色的木质地板,染成了酱红。
    东门胜倒在茶铺中,一个极为醒目的地方。他的眼睛睁着,由于修真者体质特异,尸体还算新鲜
    杨过已经不喝茶了,他在看东门胜,或者说东门胜背的伤口、穿透前胸的伤口。
    这一看,就是半夜一天。这一看,就让老板忘了打烊。这一看
    为何,死了人,对清风镇的居民来说,就像是死了只蚂蚁一样呢?
    当昏黄的光芒又一次被黑暗吞噬,杨过嘴角泛起了一点笑意
    他懂了
    看清那一剑,他用了十分之一个瞬间。那一剑不快,真的不快,以他尚未凝聚三花的水准而言,都不快。
    但为了弄懂那一剑,他用了比之“看”,多出整整千万倍的时间
    懂了吗?也许懂了,也许还是不懂。至少,杨过觉得自己懂了
    深深吸了口气,心中的郁闷一扫而空。他觉得自己很幸运——幸运的遇了洛克,幸运的看到了那样一剑至于幸运之后的不幸,让它们统统见鬼去!
    东门胜是一个悲剧,也许他的气运早在过去辉煌的几百年中挥霍一空,自从私生子身死之日起,厄运就将他笼罩。
    杨过无奈的叹息,这气是为东门胜而叹,之所要叹,只是因为他刚刚吸了口气。
    弯腰,抹东门胜难以瞑目的双眼。他们三人,已经落幕故事的三位主角,甚至连彼此的名字都不知道。但这并不妨碍,相互间的欣赏——至少站在杨过的立场,很欣赏另外两人,都是极其可怕的高手!
    东门胜是高手,毋庸置疑,杨过这只菜鸟都能看出。旁的不说,面对那一剑,他其实已经做出了反应!
    那一剑,超越了锋芒的含义。
    做出反应,就是凡界修士的极限!
    “唉,兄台,你这又是何必呢?这不都是你自找的。你说没事装什么逼,又没练过金钟罩,就别学人家铁布衫。说什么站着不动让人扎,还想收我为徒,脑残”
    “唉,其实你身手不错,要收徒弟好好说就是了,又不是搞传销,卖大力丸。我倒不介意拜你,你这又是何苦”
    把手拿开,东门胜的眼睛还是瞪着,哪怕血已经流干,他的眼睛就是瞪着。
    杨过顺手搜起了尸体,把一些值钱的物什统统摸入怀中,包括一块白玉飞云令牌
    他随口劝说着,不过显然,效果并不是很好
    “尼玛的,放手,放手啊”
    嘎嘣!
    只听几声枯木折断的脆响,东门胜握紧的拳头被人暴力掰开,五指不正常反曲着。而他身最后一件有价值的物品——一柄捏在掌心的白玉小剑,也换了主人
    “噗通”一声,不怎的,东门胜的尸体好似抽搐了一下,忽然翻了个身。死不瞑目的双眼,泛着鱼白,直直的盯着面色悲戚的杨过
    风吹过,淡淡的、腥腥的、有些微凉。
    杨过心中发毛,更多的却是恼怒,随即哼了一声,站起身,砰的踹了东门胜一脚,扭头就走。
    “你这厮,端是不知好歹,都死了,还霸着身外之物做什么!玛德,吓我,枉小爷还想给你收尸,让你瞑目。瞪我,爱瞪谁瞪谁,草泥马的”
    可怜杨过终归只是一个少年,又哪里懂得许多修真秘闻。他并不曾发现,那柄白玉小剑,到他手以后,一道流光散开,宛若失了神采
    也不知是东门胜在天有灵,还是修士尸体长时间放置后自然反应,待到杨过的背影消失在门口、被薄薄的夜色吞噬,东门胜那死鱼般瞪着的大眼,终于闭
    仰天躺着,西门胜脸颊那两道晶莹是什么?咦真恶心!说不定是某过的口水!
    老板在笑,他为什么要笑呢,擦个桌子有什么好笑的。
    或许,是因为终于可以打烊了。这一宿一昼的生意,当真不错,两锭元宝入账。虽然,最后离开的那个小混蛋,没付茶钱。不过,老板应该还是有得赚。否则,他为什么要笑得那么开心?
    “杀人啦!!!”
    是谁的声音,这般凄厉,比之午夜鬼嚎还要过分。
    心虚的杨过缩了缩脖子,回望那座夜色下的小镇,摸了摸怀里的空间袋,得意的笑了起来
    这宝贝,他认识
    黑暗中,两双晶亮的眼睛对视着。
    一对碧绿碧绿,比山里的饿狼还要幽绿,透漏出的却不是残忍,而是狡黠。
    另一对,漆黑漆黑,无比的深邃。比饿狼所在的黑山,还要黑。那黑却已经超越了山的厚重,似乎是苍穹之外的繁星、银河,孕育着无穷世界
    “吱吱,吱吱!”
    明显有别于人类的语言,听声音,似狐似鼠。地处荒丘深处,应该是狐狸
    狐狸精?不、不,这狐狸尚未成精。
    楚翔漠然,沉默的不只是声音,还有目光
    他能从小狐狸眼中、那一双碧绿碧绿、宝石一样狭长妖异的狐眼中,读出许多东西。而对方,必定一无所获。
    他的心,就像他的外表一样平静。虽然他的外表,也被更加平静的黑暗,掩盖住
    “咯咯咯,不知这位公子,为何要挑逗我家小妹?”
    狐媚狐媚,媚的不光是外形,更加还有气息、语调。
    倘若说不拘道行多高的凶兽,总掩不去一丝本性的暴虐。那么不拘道行多深的狐妖,秉性也难契合太。是故古狐仙问道有情,除了性淫,未必不是无奈。
    楚翔将目光转向一旁,冰冷的目光,比夜更凉。
    没有看到传说中倾国倾城的佳人,那依旧只是一条狐狸,长得稍大一些的白狐
    那对碧绿狭长的狐眼,流露出来的情绪,明显要比小狐狸多得多。而那,也是凡人此刻唯一能看到的东西——一双美丽的眼睛。至于身形,完全掩盖在黑暗之中,非异能者不可见!
    夜幕是黑色的,却不该这般的黑。圆月是亮的,又圆又亮。这夜,黑的无常。这月,吝啬洒下辉光。
    “嘶!”
    是谁的吸气声,这般清晰?
    长鲸吸水,吸干了无畏者的勇气。还是仅仅,代表着心中惊骇的波澜。
    “嘤咛”
    “公子,你好无情哩!奴家奴家”
    一双、两双
    忽然,周围亮起了几百对宝石般狭长的幽绿!无数暧昧的声音从四面八方传来。
    风声、叶声、心声全都停止!
    这一刻,风未动、叶未动,那靡靡魔音,只叫人心动。
    衣服厮摩、**撞击、喘息、呻吟,**的气息铺天盖地涌来!
    楚翔目光冷淡无波,那种冷淡,连月的嫦娥,都为之抽泣——原来,这世,还真有比后羿大巫更无情的男人!
    双目如电,看破了黑暗,看透了幻术。
    青丘九尾,当然不只有狐狸,还有狐妖、狐仙
    但这些,哪怕是那位高高在坐着的、雍容妇人,在他眼中,和尚未开化的小狐狸,也没什么两样——都是路边的顽石。
    “你是,要吾屠了九尾一族,还是滚出来,亲自恭迎。”
    楚翔看着黑暗深处的美妇,他的眼神如刀,直直斩在对方身后翘起的九条巨尾。
    白色的绒毛蓬起,那九条巨尾,仿佛九柄大伞,张合不定。
    张狂、霸道。恭迎二字,一向是他人用来谦称、表示敬意。他却毫不羞赧,直接要求对方如此去做!偏偏,又不会让人觉得突兀!
    他是神!比皇帝更尊贵的神!
第二十九章 玄牝
    空气里,弥漫着异香,那香气为何这样浓郁,就像是一块将要凝固的琥珀。
    所有来客,都是挣扎在粘稠树脂中的虫蚁,很快会被历史遗忘——
    但那被人遗忘的,究竟是消失的虫蚁,还是历史本身?
    倘若本身已经被历史遗忘,外人又如何去试图记得?
    妖、从何而来——
    这是另一个千年未解的命题。
    人是人他妈生啊,妖是妖他妈生的,这不假,却也太过直观。譬如,一人一妖,生了又一人一妖。那么他老母,究竟是人他妈,还是妖他妈?又或者,是人妖他妈。
    太复杂的问题,想多了,只会死许多脑细胞,而得不到答案。连一加一都困扰了人类几百年,遑论鸡和蛋?
    人与妖孰先孰后,孰主孰仆,早已经没了考证。就连人妖之恋都从一桩趣事、变成了禁忌。再想更多,岂非自讨没趣。
    楚翔不在乎人妖之争谁对谁错,非是弄不清,仅仅不在乎。
    这与他,又有何关系?他不是人、也不是妖、更不是人妖。他只是,神!
    荒丘深处,有一座宫殿,仙府般的殿堂,宏伟中包容着景秀河山。
    殿堂最外,几百丈长的匾额之,刻着两个巨大的银色古字——青丘!
    荒丘,就是青丘,从来都是!哪怕青丘已然没落,荒丘,在九尾一族眼里,仍然唤作青丘!
    万多年前,九尾一族经历了一场变故,极大的变故。家家有本难念的经,纵然是一朝天庭,亦无可能长久不衰。
    青丘大殿最深处,一男一女,正举案而坐。
    四壁的明珠,仿佛都在这一双人儿面前失色,连陪衬的资格都没有。非是明珠低劣,实在那一男一女太过叫人惊艳。不拘这二人出现在何等场合,立刻就会成为所有人的焦点,宛如整个世界都在他们脚下。而这样的人,天生就该成为主角!
    如此精彩的人物,普天之下,红尘之中,除了楚翔,又还有谁?当然,若是只看外表,此刻坐在他对面的妖娆少妇,同样无暇的完美
    姒皇口若悬河,婉婉谈及昔年祸事,却于精彩之际,曳然而止。
    她止住的原因,不是学那路边茶馆里的说先生、想要吊人胃口,而是某面冷心冷的酷男,冷冷的瞥了她一眼。
    显然,楚翔对于九尾一族衰败的血泪史,没有丝毫兴趣。
    不得不说,狐性本淫,并非胡话。短短不到一刻的交谈,姒皇最少换了十几种方法引诱楚翔。可惜,这空长着一副潘安外表的家伙,比木头还木头。这让九尾一族目前的皇者——旖姒,又敬又怕,又爱又恨。
    甚至,从来没有人,敢对她的长篇大论不满。事实,迄今为止,尚未有人够资格聆听她的肺腑之言。偏偏,万年来唯一一名看眼的男子,冷漠的叫人难以置信——
    神?倘若真是神佛也就罢了。可旖姒知道,他不是!
    楚翔不是神?楚翔是神!但旎姒偏偏觉得,他不是!
    是与否,对立矛盾。就像此刻,某男的态度,显得似是而非
    楚翔究竟是不是神,这其实不重要,正如同他自己,身为本体斩断的化身,都不知道如何去定位。重要的是,他有着一颗如神般淡漠的心,如神般俯视众生的眼睛,自然,许多事情决断,也就
    “你要我去找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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