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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妃宠溺日常-第3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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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对着夏明启弯腰,“王爷,老奴逾越了,可大长公主派奴婢来,便是肃清后院不正之风,迎理亲王妃回府。”

    “皇姑母向来端正严明,是我朝的女子典范,大长公主有什么要嬷嬷传话的,本王一律照办。”夏明启虽心中恼怒,脸上却是半点不显,带笑的眼睛任谁看了都不会怀疑他口中的真诚。

    礼嬷嬷鞠了一躬,这才开口道,“大长公主有令,从即日起,所有的妾室必须按定例规章穿衣打扮,万姨娘身怀有孕,吃食上多照顾些无可厚非,另明日接王妃回府,所有的妾室必须跪在大门口相迎,任何人不得无故推托。”

    跪在大门口相迎?

    万雁回低着的头,眼里闪出恨意,那病怏怏的沈清瑶怎么还不咽气,可真是够命硬的,听说在娘家都吐了血,居然还能挺过来。

    还要让她跪在门口迎接,她的手轻轻地抚着肚子上,这胎可是王府多年来的希望,理亲王自然不会让她受罪,想着嘴角勾起笑意。

    等第二日,理亲王妃回府,见府门外跪着一溜的妾室,尤其是跪在前头的万雁回,她只觉得胸中一口浊气尽出,真真是痛快。

    万雁回微抬下头,视线与沈清瑶相遇,嘴角露出一个讥讽的笑,然后捂着肚子,哀哀地呼痛,正伸手去扶沈清瑶的夏明启立马跑到她跟前,一脸的焦急。

    “可是有何不妥,肚子痛吗?”他一连声地开口问着,又赶紧让身边的随从去请大夫,见沈清瑶还不下马车,有些怒了。

    “王妃已经回府,为何还不进门?”

    沈清瑶气得倒仰,抚着胸口摇摇欲坠,这两人居然敢当面如此,置她与何地?

    她的幽怨,夏明启没有看到,只顾将跪在地上的万雁回扶起,背过身,万雁回冲她露出一个得意的胜利笑容,只把气得差点拂袖返回娘家。

    可想着娘家嫂子的话,她深吸一口气,且让那万雁回再得意几个月,等到生产时,那动手也不迟,谁家后院里还有死于难产的姨娘,到时候将孩子抱在膝下,她也算是坐稳了位置。

    两个女人的眉眼机锋,夏明启自是看不见,他心心念念的便是腹中的胎儿,没有人知道,他想个孩子都快想疯了。

    沈清瑶也不敢再使性子,居然还颇为贤惠地询问是否要请太医,只把夏明启惊得诧异地看着她,因万雁回是个妾室,往日里他都是让府中的大夫把脉。

    “王妃如此贤惠,本王甚感欣慰,麻烦王妃了。”

    “你们夫妻之间,何必说这些虚礼,”沈清瑶说着,夫妻二字咬得特别的重,眼睛死死地盯着万雁回,见对方果然变了脸色,心里觉得快慰不少。

    紧接着她便让人往宫中递请太医的牌子,大肚贤良的样子装了个七万像,夏明启疑心极重,自是不会全信她,依然派心腹婆子护着万雁回的身边。

    只把沈清瑶气得又吐了血,得知消息的万雁回讥笑一声,就沈清瑶这个气性,真不知能不能撑得她生儿子!

第60章 永心

    自大长公主寿诞那日; 常乐在京中世家面前算是正式亮相; 很多有的人便开始明里暗地的打探起这位新封的乡君,更有一些有心的世家夫人们,关心起她的婚事来。

    短短几日; 便有好几家有意向的人家,递出话来,杜氏喜滋滋地抱着一卷画像乘着马车来到摄政王府。

    身子渐有些丰腴的莲笙正坐在临窗的炕桌前; 旁边是一脸慈爱的杜氏; 母女俩凑在一块; 小桌上放着几张青年男子的画像。

    杜氏拿出其中的一张; “这位公子看起来较为面善,不知是哪个府上的。”

    莲笙轻抚下肚子,笑道,“是袁将军家的嫡次子; 此子与其父兄不同; 不爱那刀剑拳脚; 只爱开铺子; 倒是个能捞银子的好手。”

    “会赚银子好啊; 什么世农工商,商为下品; 我看不然; 这肚子填饱,衣能穿暖,才是最为实在的; 会作那些个虚头巴脑的酸诗有个什么用。”

    莲笙被杜氏这话逗得笑起来,她娘还是这么爽利!凡事只讲实惠!

    母女俩讨论了一下午,杜氏是看这个也好,那个也好,在她看来,这些个世家公子们,以前那可是想都不敢想的,哪还有让她挑的份。

    画像中夹杂着一个不起眼的男子,此人姓谢,是前年中举的探花郎,如今正在翰林担编修一职,家中父母皆亡,年纪已二十有五,略微有点大,杜氏说着,这人是大长公主那边举荐的人。

    听娘这么一说,莲笙点下头,这探花郎的出身太过低微,是寒门子弟,可却得大长公主青眼,必是有过人之处,杜氏最终决定先相看相看,再做决定,等自己娘走后,霍风回府,莲笙替他解下大氅。

    她小一手一边将大氅挂好,一边又美目去瞄他,“母亲今日过来,带了几张画像,都是有意求取常乐的世家公子,你帮忙定夺下。”

    听见妻子将那几家公子的出身一一道来,霍风似思索般,半天不语。

    莲笙有些诧异起来,常乐的亲事,有什么为难的地方吗?

    她开口问道,“可有为难的地方?”

    “并无,”男子的大手将她一带,小心地环上她的腰身的,将头埋在她的颈间,嗅着那淡淡的玉兰香。

    “那你为何这般神情?”她认真地看着他,惹得他轻点她的鼻间。

    “若论身份和年纪,袁家的嫡次子年岁倒是最为相当,可袁家……”霍风将话隐下去,看一眼妻子,莲笙当了那么多年的公主,对于朝政上的敏锐自是不用说。

    她接口道,“袁家有不妥之处,那便罢了。”

    “嗯,那谢探花虽暂时任编修,可他才学聪敏过人,日后皇帝长大真正临朝亲政,此人必得重用!”

    啊!

    莲笙张了张嘴,那探花是她唯一没有考虑之人,他也太老了些吧?

    心里这样想着,嘴上也跟着说出声来,“谢大人,似乎年纪太大,比常乐大上差不多十来岁,怕是不太合适吧?”

    年纪太大,他与谢编修还在大上三岁,是否也是年纪太大!

    他的脸色有些不好看起来,紧紧地盯着妻子的小脸,莲笙并未瞧见,仍沉浸在自己的思绪中,她小脑袋一摇一摇的,“不行,谢大人太老了!”

    太老了!

    这三个字对霍风来说简直是晴天霹雳,他才二十有八,正值壮年,哪里太老?

    莲笙说完这句话,才觉得丈夫的脸色有些不太动劲,她后知后觉地想到,夫君似乎也比自己大了十来岁。

    她刚才说了什么?年纪太大,太老?

    看看她这话说的,她捂住脸,不敢看丈夫有些幽深的眼神,脑子里想着怎么补救,口中一溜的好话出来,“他哪能与您比,我夫君正当年,气宇轩昂,如旭日东升,年富力壮……”

    媚眼如丝般地瞄到自己的夫君一脸平淡,那薄唇吐出两个字,“继续!”

    啊?

    她将脑袋略歪,小嘴又开始往外冒词,“仪表堂堂,顶天立地,风姿卓绝,伟岸不凡,龙精虎猛……”

    龙精虎猛一词,让他的心为之一颤,大手圈紧,薄唇紧紧地堵着那喋喋不休的小嘴,还未说出的话,便被一齐吞了下去…

    等杜氏再次上门时,喜滋滋地告诉她,这两日她偷偷去相看了画像中的几位公子,发现那袁家的嫡次子最为合适,虽然打理庶务,可长得一表人才,光风霁月。

    莲笙见杜氏一副丈母娘看女婿,越看越满意的态度,便试探着询问了她的意思,“娘,您看那谢探花如何?”

    啊?

    杜氏的反应与她上次一样,怕也是意料之外,那谢探花年纪太大,她根本就没有认真考虑,也未花心思去打探,听女儿这意思,提起谢大人,是不是王爷说了什么?

    莲笙马上就明白了杜氏眼中的意思,好笑地开口,“娘,不防问下常乐的意思。”

    也是,杜氏这才反应过来,既然王爷提到谢大人,那肯定是正确的,王爷的眼光她还是相信的。

    又听女儿这样说,想着这事暂搁一边,探下常乐的口风为上。

    回到家中的杜氏仔细对着常乐这么一问,并将画像拿给她看,再将这几人的家世一一言明,就见常乐的两颊升起红云,拿着谢编修的画像,吱唔半天,她这当娘的一看,立马明白,得了,二丫头怕是中意这谢大人。

    常乐心中自是愿意的,在常人看来,谢大人出身贫寒,家世低微,可是对于她来讲,那些真正的世家大族的生活肯定不适合她。

    想着近日里见过的大家公子,她深知自己可能无法适应那样天天猜别人说话的意思,看别人的脸色的日子,她本就是市井长大,便是成了大家小姐以来,学了不少的礼仪,识了不少的字,可与真正的贵女比起来,怕是不能看。

    她不想,以后受到别人嫌弃的眼神,而谢大人不一样,他本就贫苦出身,而且家中又无长辈,她嫁过去,就是当家主母,加上她现在的身份,谁也不敢小看她。

    很快,两人的亲事便敲定,谢家无长辈,便托大长公主出面,大长公主倒是乐呵呵地接手了,又当婆家人,又当娘家人,办起事来无所顾忌,于是,不出半个月,便已定下亲事。

    订亲后,谢大人便来侯府拜见未来的岳父母,杜氏头回见到真人,见他身体修长,说起话来语气谦和,虽身着朴素,却整齐干净,站在那里磊落大方,目不斜视,惹得她不住地点头,洪老爹虽有嫁女的惆怅,可也觉得甚是满意。

    谢临渊的眼神虽未动,但见康乐侯夫妇后面的的帘子微晃动了一下,心中失笑,必是自己那小未婚妻子躲在后面。

    她可能不知道,其实他是见过她的,那天正值他休沐,与往常一般,他正在路上走着,见一个少女毫不在意地与路边的小摊贩讨价还价,他心中一哂,见那少女穿着,并不是穷困人家的姑娘,而是富人家的小姐。

    那小贩估计是见她穿得好,把平日里的价格抬高了三倍不止,哪知这小姐当场便揭穿,对这样些东西的价格分外清楚,还说得头头是道,便是往年的价格都知道。

    他这才多看了她一眼,见她长得清秀,双眼炯炯有神,一副理直气壮的样子,顿时心生好感,但一番打听,才知原是康乐侯府的乡君。

    怪不得,对市井之事如此的熟悉!

    他出身贫寒,且生活简朴,自中探花以来,倒是有很多世家都对他隐晦提过亲事,虽然他并不在意对方是庶出,可他实在是不喜那高高在上,一脸施舍的表情,所以用思念亡亲的借口,婉转地一一推托。

    因曾偶尔有幸结实常国公世子,倒是得了大长公主赏识,这次也是他厚着脸皮求来的,只让大长公主在康乐侯夫人选婿时推举一二,至于能不能让人看上那便是他的缘份。

    让人惊喜的是,这门亲事已成,谢临渊想着,眼里的笑意越来明显,看得洪氏夫妇更加满意,他们或许不懂那些权谋手段,可看人是不是心诚那还是看得准的,这小新姑爷对常乐肯定也是满意的。

    躲在帘子后面的常乐,听着她娘左一个临渊右一个临渊地叫着,也不由得羞红了脸,原来他叫临渊,心里默默地念着这两个字,又想着姐姐姐夫,那古话说的,老夫疼少妻,那她以后的日子……

    杜氏对这个新女婿很是热情,她可是还听说谢大人的私修极好,这么些年,洁身自好,府中也通房姨娘半个都无,想着女儿嫁过去,没有那些个腌臜事,日子过得也会舒心。

    谢临渊在洪府觉得分外的自在,半点也没有在其它世家中那样让人喘不过气的压抑,看着未来的岳父岳母如寻常夫妻一般地讨论着午食的菜色,心里越发的感到平和。

    以前他的父母也是这般,生活中都是些家常小事,可却过得其乐融融,想来以后他与洪乡君成亲后也会如此。

    洪氏夫妇不是那些迂腐的人,见亲事已定,小两口正常见个面也是可以的,于是在园子的长亭里,这对新订亲的新人便面对面的站到了一起。

    常乐这才真正看清未来夫婿的样子,见他皮肤不若其它世家公子那样的白,长相偏儒雅,一身葛青长袍,身材直挺,眼中带着平和包容,一派清明,她略感羞涩,却又觉得他十分的耐看,正是她想像中的样子。

    “见过乡君。”谢临渊先行礼。

    常乐“扑嗤”一下,也学他的样子,“见过谢大人。”

    两人同时抬起头,看着对方,眼里都带着笑意!

    谢临渊知道,他是很幸运的,从同僚们投过来的羡慕眼神,就能看出,常乐乡君虽然在世家贵女中身份不显,才情更是不用提,可她是摄政王妃的唯一的亲妹妹,也就是说,他现在是摄政王的连襟,这是何等荣耀!

    等常乐的亲事传出后,大长公主府里送来不少的贺礼,各府里的贺仪是络绎不绝,便是偶尔上朝的洪老爹都被人堵着,硬是拉着他要恭贺一番。

    鲁国公远远地瞧着被围在人群中的洪侯爷,想着探子回报而来的消息,这康乐侯的娘亲竟然是谁也未曾见过,听说是生下儿子后便已去世。

    他慢慢地细看着洪大的脸,越看越是熟悉,这眉眼,分明是与自己有几分相似,他心跳如鼓,莫非当时烟娘已再次有孕?

    可他当日明明在火难的客栈中发现与烟娘身形一般的焦黑尸体,那遗体现在还葬在他替自己备好的墓穴旁边。

    难道?

    鲁国公的脸上惊起怀疑,猛然间想到,似乎并没有发现烟娘的丫头身影,照理来说,以她们主仆的感情,不可能丫环逃命丢下主子的,他的心里突突直跳,莫非烟娘真是逃出去,并且产下他们的儿子?

    那么,看摄政王妃的长相,怕是遗传烟娘,这康乐侯是自己的儿子无疑!

    洪老爹隐隐约约感到鲁国公投来的目光,心中不喜,这鲁国公的孙女,可是一心想要拆散自己女儿姻缘的女子,幸好王爷女婿未受诱惑,要不然…

    鲁国公的心似受伤,隐隐作痛,他没能保护住烟娘,连累亲儿子在市井之中受苦,康乐侯脸上的皱纹都能夹死蝇子,看着比他还要显老态,再看着那对自己怒目相视的样子,鲁国公的心中越发的凄苦,若他真是自己的儿子,那么…

    垂在两侧的双手慢慢握成拳,下了一个重大的决定!

    霍风在另一侧瞧着这一幕,一脸冷漠,转身便出了宫,马车经过鼎盛楼时,酒楼里的掌柜马上将刚出锅的莲蓉酥装进食盒,递进马车。

    修长的手将食盒提住,董方一挥马鞭,马车便疾行起来,一路奔向摄政王府。

    等点心端到莲笙面前时,还冒着热气,她嘴角抿着笑,也不去接,微张着嘴,高大的男子想都未想,直接捏起一块,喂到她的嘴边。

    她的眼含着笑,腮帮子鼓动几下,那点心便咽下去,接着男子又喂一口,如此往复,一盘点心便下了肚。

    莲笙小心地拍下肚子,这孩子终于乖起来,她也能吃些东西,便是那饭菜,每餐也能进一些,见她的模样越来的庸懒,霍风将她轻轻扶起,替她穿戴好衣物,披好斗篷,抱着便出了门。

    外面的下人们见着这一幕,又开始装死,低头的低头,望天的望天,反正就是看不见,莲笙好笑地用手指去拧他的硬肉,却见他半点眉都未皱,不免握起小拳,捶打几下。

    霍风将她放在平坦的路上,这才牵起她的手,慢慢地在园子里散步,龚神医可是说过,这妇人有身子时切忌躺着不动,多动下,生产时反而有劲,胎儿下来得也快。

    气候虽稍稍转暖,可还是很冷,但他大大的掌心中传来的热气,似流进她的身体,让她一点也不觉得冷,莲湖中的荷叶终是全部枯败,风一吹,很是萧瑟。

    然而竹林依旧苍翠如旧,让人心旷神怡!

    莲笙抬头看着自己的夫君,以往冷峻的脸上,早已不复往日的冰寒,带着温和的暖色,她心中欢喜,将头靠在他的臂膀上。

    “夫君,可曾想过孩儿的名字?”

    男子的大手抽出,绕过她的身体,将她揽在怀中,略一思索,“她的请封已经定下来,郡主品阶,封号永心!”

    她惊讶地抬头,可真够急的,这么快?

    永心,永结同心,倒是个好寓意!

    “永心,倒是好听,不如大名夫君你来想,小名我取吧。”说到小名,她调皮地笑起来,“在民间,向来便有贱名好养的习俗,像我们家的大丫,二丫,还有街坊中的大妞,二妮,可多了。”

    霍风的脸黑下来,什么大妞二妮,他堂堂摄政王府里的郡主,被人叫成大妞,怎么可以?

    “咯咯…”莲笙见他的臭下来的脸色,欢快地笑起来,逗他玩的,他们的永心郡主怎么可能叫那样的小名,便是她同意,等孩儿长大,也会不喜的。

    他见妻子笑得开怀,本就绝美的脸更是美得不可言说,大手将她托起,低头去捕捉那调皮的小嘴,半晌才放开。

    本来粉润的唇一片霞色,她有些带羞地低下头,完全忘记刚才的话,这女儿的取名大事也被抛之脑后。

    男子看着略有些迷糊的妻子,大手抚着她红艳的唇瓣,“大名叫云开,小名……”

    “叫霞光吧。”

    “好。”

    莲笙看着天边的那一抹粉色云彩,在澈蓝清冷的空中尤其显得瑰丽,蓝天飞霞,最是美不胜收,期盼他们的女儿也有这霞姿月韵。

    突然她感觉肚子里“咕嘟”一声,似是如小鱼在冒气泡,她不自觉地伸手去摸,脸上带着暖暖的笑,怕是小家伙也喜欢这个名字。

    霍风的视线缓缓地胶在妻子并无甚起伏的腹间,将自己的大手覆在妻子的小手上,眼中的深情如天边的云层一样聚拢,心里轻轻地唤着。

    霞光,你好,我是爹!

    风起云开见月明,情深义重共白头!

 第61章 狗男女

    自从被老娘妻子赶出家门; 身在大兴巷院子里的赵珩着实过了几天神仙日子; 一吐前几年的郁气,出手大方阔绰,直惊掉他人的眼珠子; 尤其是平日里交好的几位世家子,一改之前的态度,对他连连夸赞。

    此刻他正斜靠在椅子上; 一身锦青的长袍; 修长的腿交叠在一起; 翘在长形的桌几上; 嘴角带着肆意的笑,如当年闯荡江湖般的豪气,好不快活。

    只见他坐的长亭内,旁边横七竖八坐着其他几位公子哥; 面前还有一个抱着琵琶唱小曲的歌女; 长得颇为秀丽; 歌女的声音清脆婉悦; 手指拔弄着音弦; 一双动人的眼含情地看着他。

    “哟,这是看上我们世子了; ”一位摇着羽扇的公子调侃道; 说着又摇下头,“小美人就别想了,京中谁人不知我们世子家中有悍妻。”

    那歌女的头马上低下去; 心中想着,这常国公府的大门怕是不好进,往日里也听过那赵世子夫人的威名,怕是进了府也要受搓磨,,不如其它几位公子。

    这样想着,再次含羞带怯地抬起头来,越过赵世子,含情的目光就转向了另一位家中已有妾室的公子。

    “呵,果然是妓子无情。”

    刚才调侃的公子似笑非笑地说道,这歌女的那点心思在他们这些世家中长大的人精面前,根本就不够看的,不过是拿她调笑罢了,在座的几位谁都不可能真将她弄进府去,便是这低贱的身份就过不了关。

    赵珩看了眼那歌女,只觉得无比扫兴,挥了挥手,便有人将她带了下去,她走时心不甘地频频回头。

    “啧…看这小美人伤心的样子,本公子好是心疼啊。”另一个白衣公子像模样像的说着,边说还边抚着心口,惹得赵珩长腿一伸,踢了他一脚。

    白衣公子边躲边跳,“别啊,世子爷,您不稀罕这些野货色,咱们还是能看上的,啧…谁有你赵世子的好本事,要进门的妾室都是京城里数一数二的贵女。”

    赵珩的脸色有些淡下来,最烦别人提起这茬,那白衣公子也是个会看脸色的,自知失言,马上转变话题,“哟,我说世子爷,您最近可是大方啊,这是在哪里发了财啊,也跟兄弟几个透个底,大家也都沾个光啊!”

    见他说得凑趣,赵珩心中有点小小得意,有钱的日子实在是惬意,接着这几位公子轮番地夸赞他,把他吹捧得不知东南西北,众人拿刚才那歌女做伐,嘻嘻哈哈地调笑着,却见门口的小厮悄悄地走进来,递给他一封梅花信笺。

    那信笺闻着一股暗梅香,定是出自女子之手,有那平日里关系亲厚的打起趣来,“哟,世子爷,这才出来两天,便有好女投怀,佳人传信哪,果然不愧是当年第一公子,可要是被世子夫人知晓,怕是又要…”

    赵珩漫不经心地将信接过来,眼神得意是看向他人,他眯着眼,也不避讳众人,从信封的红泥处撕开,抖落开来,略扫一眼,“嗤”笑一声,便将信丢弃与火炉中,很快化成灰烬。

    “啧…世子真是不懂怜香惜玉,这美人的深情,怎么如此弃如敝履?”

    “美人倒是美人,可惜是个蛇蝎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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