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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路人甲-第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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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哥今年也不过20出头,能想得这么全面,而且稳扎稳打,没有脑子一热就干傻事,已经很了不起了。
冬秀突然想起,茶馆对这时候的人来说那就是个娱乐休闲场所啊。
说是茶馆,可真正来这里品茶的人却并不多,反而是混时间、找乐子、搞交际的人占绝大多数,怪不得别的茶馆能火呢,人家的主题一个是天上人间,一个是飘飘欲仙,那都是人之大欲呀!
可也不是人人都爱这口荤腥的,也有的人是爱不起,那不正是他们的潜在客户么。
清茶馆的戏曲、弹词、评书、大鼓、杂耍等表演,做得好了也是很吸引人呀,现代还有人为了看表演变脸专门去吃火锅呢!
“那咱们茶馆里那些说书、唱戏的呢,也留不住人吗?”
“那些戏曲、小调、话本、歌曲来来去去就那么几样,早听腻歪了,底下人都会自己唱、自己说了,谁还花钱来听重复的故事,看一模样的戏呀!那些新出的戏、新编的故事也有,可人家自然也是找生意好、打赏多的地方去演哪,到时候分成也能多些,所以好的都轮不到咱们呐!”
冬秀脑内灵光一闪,新故事,是的,她不还有这个穿越大杀器吗,她别的没有,就是肚里故事多啊,如果把她上辈子看过的所有故事拿到茶馆里讲,估计够用三辈子的。
冬秀内心十分激动,终于到了要找回她身为穿越女尊严的时候了!
其实她一直很怕,怕自己真的会在不知不觉中活成这个时代普通的一个女人,从小裹脚,大门不出二门不迈,长到十四五六嫁给一个不认识的男人,然后给他不断的生孩子……简直是噩梦。
老天给了她重活一世的机会,肯定不是要她这样憋屈的过一生。
她也想向自己证明她活在这世上的价值和资本。
第十七章 报纸
“哥哥,你知道那大城市里现在最流行什么吗?”
不等她哥回答,东秀便自顾道:“是报纸,过年的时候想必你也听大表哥说过了,现在城里凡读书识字的人必定就会看报,这报纸上就有最时兴的戏曲、歌谣、评书、小说,还有国内外的时事新闻,咱们不妨买些报纸回来,看哪种最有趣,最受那些茶客们的欢迎,然后包个说书先生每日来讲,岂不便宜!”
江耕围听了眼睛一亮,对啊,那报纸既然连读书人都爱看,必有其吸引人的地方,不妨就按妹妹说的办,反正也不费什么事,正好大表哥就在上海求学,到时候托他买些报纸邮回来就是了,死马当活马医,说不定就能给茶馆带来一线生机呢。
这茶馆的生意要想好起来,无非两条路,一是要能投其所好,例如爱赌的给他设个赌局,爱抽的设个烟室,爱嫖的设个温柔乡,其他诸如爱戏的、爱茶的、爱书的等等也都一样,二则是要靠新奇有趣来吸引人的注意力,一时的吸引人容易办到,难的是长久如此,听妹妹这一说,这报纸不就是个日日新、月月异的东西吗,而且还是从大城市来的新鲜玩意儿,本身就够吸引人的,说不定还真能成!
江耕围越想越觉得可行,打定主意,立马就要去给大表哥写封信求助。
冬秀看她哥起身欲走,忙拦着说:“哎,哥,你……”
“哦,我现在就给大表哥去信,请他帮忙邮寄些报纸回来!”
“那,等报纸邮寄回来了,我也要看一看,”想了想冬秀又补充道:“全部的!”
“行,没问题,知道你爱看书,等我拿到手,第一时间带回来给你看!”
上海某新式学堂里,吕知贤正在看表弟江耕围寄来的书信。
信中请托他收集上海的各式报刊并新鲜的书籍杂志给他邮寄回去,并随信寄来了一百元汇票。
吕知贤很是惊奇,这封信若是嗣贰淼苄吹牡拱樟耍暇顾歉黾潦榈娜耍侄酝饨绺行巳ぃ忠饨邮苄率挛铮П淼苋凑孟喾矗死鲜倒讨矗有【陀诙潦樯喜簧趿楣猓荒盍思改晁桔颖憬邮旨乙担湃搜ё錾碳秩チ耍歉鍪爻衫吓傻娜耍洗蜗嗑垡裁患阅潜ㄖ接惺裁葱巳ぐ。衷谌赐蝗煌兴占庑拐媸侨萌嗣蛔磐纺浴�
不过既然连钱都寄来了,也不好敷衍了事,便叫随行的仆人去那报馆、书摊的各处去收购。
等东秀看到那一箱报纸时已经过了差不多两个月。
“这报纸我已经都看过了,种类到是不老少,可却没见着有什么吸引人的新奇故事啊,即便有那么几篇,还都是半文言的,哪能拿到茶馆去说,现在来咱们茶馆的人里头,十个就有九个半是白字先生,剩下那半个识字的就是说书先生!”
江耕围好不沮丧,先前听大表哥把这报纸说得多么好看,在大城市里还人手一份呢,可见这报纸就不是给咱乡下人看的,通篇之乎者也,让他想起了上学的时候,那被先生竹板所支配的恐惧,真是完全看不下去。
其实报刊的流行也就这么几年,现在还是光绪年间呢,自然不能指望报刊的普及率有多高了,要想普通民众都能看报,至少得等到白话文运动之后吧,起码得要老百姓能听懂这报纸说的什么啊。
现在这白话文还未到能登上大雅之堂的时候,依旧是文言文的天下,除了正儿八经读书有学问的人,谁耐得烦看呢!
冬秀这些年也看了不少文言文――关键也没有别的可看,不说自己写,反正读是肯定没什么问题了。
她花了整一个星期的时间将这些搜罗回来的报刊杂志看了一遍,这里面不仅种类繁多,而且搜罗齐全,把发行的各期期刊都收集了起来,正好方便冬秀进行系统的研究。
研究的结果就是:的确像她哥说的那样,没有什么可以拿去茶馆里说的新奇故事。
冬秀又花了整一个月,对所有收集到的报刊杂志作了统计,发现即使是以小说为主的报刊中白话文小说也只占了不到两成的版面,索性,她的初衷也不真是要在这报纸上找什么好故事,要真有这样好的故事连载在报纸上,难道他们以后还得追着去沪市买了再邮寄回来吗,也太耗时费钱了。
她将所有报纸看过后发现:现在最为流行引人注目的便是翻译的海外作品,往往都是单独拿出一个版面来刊登的,而那些翻译作品里自然属小说最为受人欢迎,几年前由著名翻译家林纾译著的《巴黎茶花女遗事》那真是轰动一时,全国闻名,至今还有报纸刊载,并有评论说“可怜一卷茶花女,断尽支那荡子肠”,可见当初火爆的程度,而且它开启了中国哀情小说的流行风潮,之后的报纸上好长一段时间都不乏此类跟风之作。
不过中国人骨子里天生就喜团圆不喜悲剧,加上这几年没出来什么特别好的作品,渐渐地也就淡出视野了,转而又风靡起侦探小说来,报纸上十篇小说中起码有五篇就是仿写的侦探小说。
侦探小说虽然与中国的公案小说和侠义小说“形似”且“神似”,都是在昭示案件真相,还原事件本身,然而它却真是个全新的题材,近些年才从国外传进来的。
中国的公案小说讲究的是一个“报应分明,昭彰不爽”,而不是“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侧重描写了官员如何的英明神武、为民做主,并大量歌颂了女子的无私奉献、忠贞不二,基本与刑侦破案没有什么关系。
其中又还有很多冤魂托梦、神鬼断案的情节,例如著名的“乌盆案”,在不准搞封建迷信的新中国,居然还被搬上了大荧幕,可见这种沉冤得雪的题材无论什么时候都挺受老百姓喜爱的。
而侦探小说在公案小说之上,还增加了各种曲折离奇的作案动机、描述了诡秘多变的作案手法、加入了惊心动魄的推理侦破、记录了真实可信的检验手段,这些高潮迭起、惊心动魄的小说情节,对这时代的人来说,绝对能做到耳目一新、引人入胜。
冬秀立马就有了想法,要说中国最有群众基础的官员,那非“包青天”莫属,无论老幼妇孺,学究白丁,莫不能说出一段包大人惩奸除恶的故事来,最著名当然是“铡美案”,那真是不管什么时候都有人叫好捧场的。
虽然这些故事大都是虚构的,但完全不妨碍它传唱千年而不衰,这就是小说的艺术魅力和生命力。
而包拯的形象已经在一代代人的口口相传里脸谱化了,提起包拯,那就已然是一个黑脸长髯、正气凛然、断案如神的好官了。
那在包拯变成包青天之前又是怎样的呢?
冬秀前世看过一部电视剧,讲的就是少年时期的包拯,如何一步步由小小的书生,成长为鼎鼎大名的包青天的,里面穿插的各个案情,不仅精彩新颖,而且还能首尾相连,让人惊叹诧异,却又觉得理应如此。
冬秀也没跟她哥说什么,自己悄没声息的就开始了写作。
夏日已过,现在正是一年最苏爽的日子。
可冬秀长时间憋在房里写字,即便她不爱出汗,可一直握着毛笔写字,而且还是写指甲盖大小的蝇头小字,不一会儿手心也汗涔涔的了,她一天不停的写,也不过写了三千来字,写完只觉胳膊酸痛,眼睛干涩。
照这样下去,故事没写完,她自己到先要发生事故了。
笔速不及也是没有办法的事,她都想拿炭笔或者鹅毛笔来写了,若是能有一台打字机那就更妙了!
好在她有足够的热情,而且也不急于一时,便放慢了速度,每日只写够两千字便停笔。
这样不到一个月,她就把第一个故事写出来了。
冬秀自己看了几遍又改了一些东西,把其中过于口语化的句段改成这时候比较讲究的文风,类似于红楼梦那样的,力求简洁易懂,却不失文采,删删减减,硬是把二十万字改成了十五万,又仔细誊抄了一遍,才准备拿去给她哥看。
第十八章 新包公案
自从有了儿子,江耕围也不在县城里长住了,一月总要回来两次,然后歇上那么几天,反正自家生意也就那样,他读书不成,经商也不怎么合适,索性是个心宽的,也不自怨自艾,现在就只想把家业守住,不至于败家坏业就成。
看着摇床里睡得香甜的儿子,他忍不住戳了戳那肥嘟嘟的小肚子,又捏了捏那藕节似的小胳膊。
妻子曲氏嗔怪的推开他:“才哄睡了,你可别再把这哭神吵给醒了。”
恰冬秀过来找他,便一起去了厢房。
江耕围诧异的看着手中的书稿,上面的字迹工整娟秀,是标致的簪花小楷,一看便知是妹妹的手迹,封面写了大大的几个字-新包公案。
本来冬秀是想叫《少年包青天》的,不过这时代不兴起这样直白的名字,而且有《包公案》美名在前,正好借此吸引人,打开知名度。
江耕围翻开书稿,便见第一章 写着名扬天下。
故事发生在宋仁宗年间,大宋西北有辽人虎视眈眈,东北与高丽冲突频发,在八贤王出面调停下,终与高丽签得盟约,更得高丽国王应允,将甥女嫁与仁宗,令二国永结秦晋,高丽护嫁使团来到中土,在庐州稍作休息,然而就在这期间,随团出使的高丽太子、七皇子却相继被杀,这事又牵连两国起了冲突,大战一触即发。
庐州书院有一名叫包拯的少年,他面容黝黑、聪慧机智,十分擅长破案,受八贤王之托破查此案。
接下来就是一系列跌宕起伏的破案过程。
江耕围一口气读下去,随着那精彩纷呈的剧情而心跳不已。
“妙啊!”读到包拯解析作案过程,揭开故事谜底时,他情不自禁的拍桌叫好,倒把冬秀吓了一跳。
待知道凶手是谁时,又禁不住哀叹惋惜:“可怜了一条好汉子,最可怜的就是被他亲手杀死的小艾,她那么信任他,结果居然……”
“妹妹,这故事是你写的吗?你是怎么想到的,这破案的过程描写的尤其精彩,不知道的还以为是你亲眼目睹一般!”
“哥哥觉得这故事怎么样?”
“自然好极,我从来也没看过这样精彩的故事,说是新的包公案,却又与以往完全不一样,比之原来的不知精彩几倍,看得人惊心动魄、心潮起伏!”
“那这故事拿到茶馆里去说怎么样!”
江耕围确实是喜欢这篇故事,只是妹妹一个闺阁女儿家,怎么能写这些东西,而且还要拿到大庭广众之下去宣讲,要是被人知道了可了不得。
“不妥,不妥,你个待嫁的女儿家,万一被人知道了可怎么办?”
冬秀倒是不担心这点,她早想好了:“就说是你写的呀,你将它誊抄一遍不就行了,这事你知我知,只要咱俩不说出去,谁还能知道呢!而且就只在自家茶馆里说一说而已,不算很逾矩吧!”
江耕围一想也是,这也不是要敲锣打鼓的去弄得人尽皆知,只是去试一试,到底别人爱不爱听还是两回事呢。
他当即拿回去进行誊抄,一边抄一边回味剧情,再看一遍越发觉得这文的构思精巧、逻辑严密,这破案手段真是环环相扣、紧密相连,文中处处透着玄机和线索,知道结果后,回头再看才能发现文中的处处伏笔。
妹妹这心思真是巧极了,也不知道她是怎么想出来的,看来爱读书得人就是不一样啊。
自从哥哥拿着那篇故事去了县城,冬秀便每日都在等他回来。
也不知道那篇故事到底受不受欢迎,她自认为故事本身是足够精彩吸引人的,然而在文笔上确实显得稚嫩不够优美,在这个文言文当道的时代,即便写通俗小说也要注意语言的精练和美感,好似《红楼梦》一样,随便就能穿插些诗词典故进去,显得很有水平。
冬秀尽管也向那个方向靠近了,可相比起来,还是流于口语化了,也就是过于直白,到显得有些没有文化似的!
第十九章 说书
冬秀在家等得心焦难耐,他哥倒是一去不回了,直过了两个月还没见要回来的动向,就连吕氏和曲氏也奇怪:“这次怎的出去这样久,而且连个口信也没叫人捎回来,莫不是出了什么事吧?”
正当大家忧虑起来打算叫赵叔到县城里去一探究竟时,江耕围总算是回家了。
先与母亲、妻子打过招呼,好生安抚了一番,他便兴奋的带着冬秀直奔书房。
“妹妹,成了,成了,你那个故事可是出名了!”
原来他回到县城后,本想找个说书先生先说着试试,那说书的一看这故事这样短,还不够他们说个七八回的呢,而且还是个全新的话本子,也未必有人爱听,何苦费那番功夫呢,最后还得不到赏钱,吃力不讨好嘛,因此要么直接拒绝,要么开出高价出场费来。
江耕围自己也不确定这小说到底反响如何,自然舍不得下本钱,何况那些说书的自有一套讲究和节奏,却不一定适合讲这种快节奏的故事呢,而且他也怕故事给人盗了。
最后一合计,干脆就叫了自己的长随王喜儿来说,那小子平日里能说会道、口齿伶俐,记性又好,人又活泛,而且还颇识得几个字,耐着性子教了他半月,把故事背下来,又跟着个说书先生偷师半月,便上台充说书先生去了。
反正是在自家的场子,客人又大多是相熟的,成不成的也没多大关系,这小子心里没负担,一上台就超常发挥,把那案情讲得是活灵活现。
这时候的人哪听过这样曲折离奇、惊心动魄的侦探型故事,一下子就被迷住了,一个个如痴如醉,听了一遍还不过瘾,纷纷要求再讲第二遍、第三遍,本来嘛,这种故事就是要不断的回头看才有意思呀,这样才能不断的发现其中的线索和伏笔,只要设置合理、逻辑严谨,可以说是越听越觉得精彩。
不过几天功夫,县城就刮起了一股强势的“包青天破案”风,众人纷纷议论“十字杀人案”是如何的巧妙,高丽太子如何的无耻下流,杀人凶手如何的可伶可恨,最多的当然是赞叹包拯如何的机敏聪慧。
“妹妹,你是不知道,现在专门来咱们茶馆听故事的人可太多了,不过已经有不少人叫嚷着要听新的故事了,毕竟那个十字杀人案已经被翻来覆去讲了不下十遍了,你这里可还有这样的故事没有?”
冬秀的激动之情就别提了,自从穿过来,她就从没有那么高兴过,她高兴地并不是这故事能帮着哥哥挽回茶馆的生意,而是这故事能被人真心喜爱,这让她找到了久违的认同感。
即便在这里过了十多年,有时一觉醒来,她还总觉得这是一场梦,总觉得自己是抹幽魂,没有归属感,没有安全感,一年年的被拘在院子里,仿佛过着坐监般的生活,即便她再爱田园时候,有时也不免强烈怀念起前世朝九晚五、按时打卡的苦逼日子。
现在无异于给她苦闷的生活带来了一剂强心针,让她清晰的知道自己不只是个关在绣楼里的千金小姐,而是个有价值,被需要,被认同的人。
她拿出早就准备好的稿纸,这两个月心焦的等待中,她也没闲着,刚好将第二个案情“血祭坛”给写出来了。
江耕围喜出望外,立马就要回房去誊抄。
冬秀忙拉着他坐下,一边给他倒茶,一边交代他故事可千万不能一气讲完,要在适当的时候留给人悬念,让人自己推敲猜测,这才能提高听书的乐趣,特别是对于这种侦探悬疑类的小说来说,尤其如此,在猜测真凶的过程中,给予人意想不到的反转,这才能牢牢抓住人的眼球呐。
这篇故事虽然只能在自家茶馆里说说,但冬秀却十分重视,她想尽可能的把这篇故事写好,叫更多的人喜爱,那么读者和听众的意见反馈就很重要了,毕竟她也不知道自己的行文方式到底适不适合这时代人的口味。
“那大家都有什么意见没有!我再写的时候也好适当的做些修改!”“意见倒没有,大家听了都说极好,好些人还要我把故事拿去出书呐,毕竟你这故事里细节和伏笔太多,听书的时候稍不留神就会错过了,好多人都要来听个三、四遍才能完全明白呢!”
冬秀对此很能理解,她以前看侦探、推理小说的时候,往往也是看过了结局还要翻过来再看几遍的,要不然那些深埋的线索根本就挖不出来,看完了也似懂非懂的,完全不尽兴。
“总不可能所有人都说好吧,这又不是银子,我就不信人人都爱它,哥哥你可不要瞒我,咱们只有知道缺点在哪里,才能写得更好!”
江耕围不好意思的挠挠头皮,茶馆里确实有人嘀咕,有的说那凶案现场写得太过真实血腥,听了叫人心里害怕,也有的说那情节转换太过频繁,描写不够详细,让人无法跟上案情的节奏,还有那爱考究爱较真的人,非说那个时候包拯早已中了进士了,怎么可能还在庐州求学呢,真叫人哭笑不得,但说归说,却还是雷打不动的每天来听。
“我自己倒是有个小小的建议,那故事你不如写得再简单易懂些,不用那么文绉绉的,最好就跟咱们平日里说话一般,这样王喜儿也好记,听的人也更明白些!”
提到王喜儿,江耕围不由想起了那小子在茶馆里说书时的情况,那小子到底也不是正儿八经的说书人,说着说着自己就手舞足蹈的兴奋起来了,这一兴奋便把原来记好的词给忘了,渐渐的就跟平时聊天侃大山一般的了,不想底下听得人却越发高兴了,喝彩不断,都说他越讲越好,比那别别扭扭、咬文嚼字的可好听多了。
冬秀仔细一想,也对,听书不同于看书,听书的人也不一定能看书,不用太讲究什么文笔,重要的反而是如何快速、准确的把故事传递给听众,可能口语化真是最合适的方式吧,这样不仅讲故事的人可以视情况进行适当的增改,听众也更能记住这个故事本身。
于是冬秀干脆把原稿拿来给他。
江耕围一看,可不是更详细浅显了么,而且字数也多了,还能多讲个好几天呢!
做好准备,江耕围便又匆匆赶往县城去了。
曲氏还悄悄与她打趣道:“你哥哥最近一段时间真是转性了,怎么突然就对县城的生意这样上心起来了,隔了那么长时间才回家,也不知道多歇息几天,今儿一大早又走了,这该不会是被县城里什么东西勾了魂吧?”
冬秀听得噗嗤一乐:“哎呦,嫂子,难道你是怀疑我哥在外面不老实了?你就放一百二十个心吧,你刚给我哥生了个大胖小子,叫他做了爹,他现在自然要努力经营,将来也好给我们盼儿挣下一份家业嘛!”
就连吕氏也感叹说:“这当了爹就是不一样,稳住上进多了。”
曲氏听了,这才放下心来,只一心扑倒儿子身上去了。
第二十章 听书
县城里,天刚大亮,街道两旁已满是热气腾腾的早点摊子,丝丝缕缕的食物香气勾得人饥肠辘辘。
平日里的几个老主顾却并不停留下来用一份往日最爱的吃食,径直走进了泰升茶楼里。
接连好些天都是如此,要说那茶楼不过是兼着卖些小面茶点,种类即不多,味道也一般,却偏偏引得不少人大清早就进去过早,真是让人费解。
“哎,老王啊,我说这泰生茶馆里的葱油面里莫不是放了那福寿膏不成啊,怎么这两个月里就勾得你们流连忘返的,天天大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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