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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浮世录-第2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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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纱后头坐着的人正在饮茶,没用“品”,是因为她喝茶喝得还咂咂嘴巴。
“你讲故事的方法还真是言简意赅,中间有不少事都被你省了吧,眷娘。”
“不重要的事情自然不用过多的交代。”老妪漫不经心地说道。
听见女子叫她的本名,怔忡良久,毕竟已经有五十多年没有人叫过她这个名字了。
眷娘……
回忆如同开闸后的大水,全部争涌而出。
自小姐去世后,她便离开了那个村庄,几经辗转,最终在晋州落脚,或许是上天给她的惩罚,她居然爱上了一个酒鬼,没有成亲,却毅然决然地住进了他的家——一间茅草屋,家里没有一件像样的东西。
想到这将会是她以后生活的地方,她不惜变卖身上所有的钱财,以及温锦酥身前留下来的东西,只剩了一块玉佩,然后用所换来的银子重新盖了一栋房子,本以为日子会幸福圆满的生活下去,可谁曾想酒鬼竟然又学会了赌博,赌场见他新手,什么也不懂,几把老千出下来,他竟欠了赌场五十两银子,不还钱就剁手是赌场的老规矩,情急之下,酒鬼只得用房子抵债。
没了住处,他们只能睡在破庙里,不是没有想过离开他,只是她觉得,如果离开了他,那这个世间上她就再没有可依赖的人。
日子浑浑噩噩的度过,她帮人洗衣做饭,酒鬼清醒的时候则会去马厩帮别人打扫卫生,不过大多时候都会因为偷喝了酒而被主人家赶出来。
不仅没赚到钱,反而落了一身伤。
短短一年,眷娘的容颜竟苍老了十多岁。
酒鬼最终还是死在了酒上,店主人为防备他,竟在一坛酒里下了砒霜。
得知真相后她便把店主人告到了衙门,不管怎么说酒鬼的死都是因为贪嘴而导致的,所以最后只让店主人给她赔了一点安葬费,这事便草草了了。
葬了酒鬼后,她便凭着以前在温府当丫鬟的本事进了一家大宅子,这日子,才算安定下来。
“你之前说改结局,但不知你是要改自己的,还是你家小姐的。”女子问道。
眷娘拭掉眼角的泪珠,颤声说:“人死不能复生,我此生唯一的遗憾便是皇上到现在为止,都不知晓小姐是爱他的,但求大人用天书让皇上能够明白,小姐不是不爱他,她只是因为我才会那样对皇上,如果大人能够办到,我这一生,就是给大人做牛做马,也是心甘情愿。”
隔着重重轻纱,女子的笑声充满神秘:“我这里只要阿叙一个人就够了,你且先回去罢,今晚,我便帮你实现愿望。”
眷娘离开小楼之前,女子问她要了那枚玉佩。
出了小楼后,阿叙已经在那里等着。
“怎么样阿婆,见到天书了吗?”
眷娘摇摇头,目不转睛地看着阿叙的笑颜,感叹道:“你笑起来的时候真的和她好像。”
阿叙歪头,不解地问:“谁呀?”
眷娘只是笑着拍了拍她的手,然后就走了。
不久之后,太上皇南宫弗驾鹤归去,经宫人传道,皇上走之前,手里握着一枚玉佩,眼角啊还带着泪。
远在晋州的眷娘听到这个消息,大喜,知道小姐的心意皇帝终于知道了,一口气没缓过来,竟也去了。
南辞禁地内,轻纱依在,女子自纱后叹气:“改一次结局,竟送掉两条人命,真是罪过。”
————
第一个故事到这里就算结束了,很短,不多寥寥一万多字,但希望大家也能喜欢。
后面的故事或长或短,大家敬请期待吧。
序(1)()
【卷一:枯骨香系列之二】
遥闻淡雅女子香,探看,枯骨一双。
?
日中,太阳正是毒辣的时候,离南辞开门还有一个时辰,然而小小的店门口彼时已经挤满了人。
等待的时间总是那么漫长难熬,有人忍不住开了口,这话头,便是起开了。
“你们说,这阿叙姑娘为何偏偏要在未时才开门营业?”
“别个阿叙姑娘乐意呗。”角落里一瘦小男子接过话,粗眉小眼,别具喜感,“你就看看那两座石狮,敢问这长安有哪个店门前放得有这东西,要我说,这阿叙姑娘就是个仙女儿,人美又神秘,既然是仙女儿,这营业方式自是和我们这些凡人不一样。”
不少人在旁边附和。
稍壮的汉子搔搔后颈,大着嗓门又问:“若阿叙姑娘是个仙女儿,那她为何会出现在这里,直接去皇宫当娘娘不就得了吗?”
“我说程大蛮子,你皮厚不怕死可不代表我们大伙就不怕掉脑袋了。”坐在中间的白头老翁哼哼道,“太上皇走了才没几月,你这就拿着皇上开涮,小心被哪个耳尖的人听去,待会儿就要了你的『性』命。”
程大蛮子赶忙住嘴,四下观看,后怕地对大家伙儿说:“你们可谁也别出卖我啊。”
众人见他身体发抖,畏畏缩缩的样子,忍不住笑开。
就在大家嘻嘻闹闹笑作一团的时候,一位头戴斗笠,面罩黑纱的人突然出现在众人眼中,众声同时噤住。
“叨扰各位,敢问这里可住着一位叫阿叙的姑娘?”听声音,粗糙沙哑,看身型,绰约多姿,一时间还真叫人猜不准此人到底是男是女。
静默良久,有人才回神答话道:“阿叙姑娘确实住在此处。”斟酌一刻,又唤道,“阁下找阿叙姑娘有事?”
那人没有作声,淡淡扫了牌匾一眼,大步离开。
南辞……
呵,终是找到你了。
离那人离去不到一盏茶的时间,南辞的门总算是开了。
阿叙还没站稳脚步,大伙儿便一窝蜂挤进来,她差点摔了个跟斗。
待到都找到位子坐下,大伙儿这才笑着赔不是。
阿叙嫣然巧笑,清喉娇啭:“外头太阳那般毒辣,各位却依然等候阿叙开门,是阿叙该向你们赔不是。”盈盈施了一礼,笑容更甚,“今日定当给各位说个有趣儿点的故事。”
大伙儿赶忙拍手喝彩,但听一人异声道:“阿叙姑娘,方才有个戴斗笠的人来找过你,不过后来他又走了。”
阿叙惊讶,“找我?袁二哥,你可为阿叙描述一下那人长什么样?”
袁二哥有些为难道:“要说样子还真是没看见,那人头上戴着斗笠,脸上又带着面纱,嗓音像个老者,身材却又像个女子,是男是女都不知。”
“那就罢了,既然是来找我的,今日未见,不代表以后都见不着。”继而莞尔,“我去准备茶水,大家先坐着,阿叙马上就来。”
“阿叙姑娘你可要快点啊……”
“是,是。”阿叙笑着作答。
序(2)()
?
某日子时,阿叙披衣掌灯,木门开半,门外赫然站着一个黑影。
月光清冷,夜风刺骨,阿叙拢紧身上的衣服,对黑影招手:“久等了。”
黑影卸下头上的斗笠,一张俏脸出现在阿叙面前,杏面桃腮,清眸流盼。
“清弄叨扰阿叙姑娘了。”自称清弄的女子浅颦轻笑,恰似乌鸦啄木的嗓音不是几天前那个怪人那又是谁。
阿叙摆摆手表示无碍,忍不住打了个呵欠,执灯转身,清弄随后跟上。
木门被关上,没发出一丝声响,那窗纸里映出的点点灯光也随之消失不见。
不远处,酒醉晚归的男子看见这一幕,脚底犹如灌铅,身体抖得像个筛子,片刻,两眼一翻晕倒在地。
阿叙直接带她去了禁地。
清弄见状,淡淡道:“阿叙姑娘知道我是为了什么而来?”
“南辞只有两种人,一种是喝茶听书消遣时间的,另一种,则是像姑娘一样,带着不甘、遗憾、解脱——”说到这里,阿叙挑了挑眉『毛』,打量她,“阿叙倒是好奇得很,姑娘是经历了什么,身上煞气才会这般浓重。”
眼角瞥见小楼一角,话锋偏转:“路已带到,阿叙先退下了,这灯姑娘拿着,路上小心。”递上油灯,然后颔首离开。巨大的
脚下还是那条碎石路,推门而入,重重轻纱已经换成了几座屏风,香炉依在。
“姑娘可知现在该是睡觉的时候?”语气懒懒,但又透着不快。
屋内灯火敞亮,清弄吹熄手中的油灯,弯腰放在脚尖前面,就着弯腰的姿势赔礼道:“深夜造访,还请大人原谅清弄的失礼。”
大开的门砰的一声关上,她放在脚前的油灯又忽然燃烧起来。
里面的人漫不经心道:“客套话就省了。阿叙告诉我你不久前就来南辞找过她,那又为何再没出现过?还有,这两样东西——”一支箭突然从里面『射』出来,正好『射』在离她头顶三寸的门框上,箭头缠着一张字条。
“这箭是戌时『射』进南辞后院的,字条的内容与你有关,可你双手虽然粗糙多茧,却没有半点练过弓箭的痕迹。”说着,语气登时变冷,“说!你到底是何人?这『射』箭之人又是何人?”
蓦地,她笑了一声,完全不在乎自己现在的处境有多危险:“大人不必紧张,清弄只是一个弱女子而已,那箭本不是清弄的意思,只是有人说那样方便一些而已——得罪之处,还且见谅。”
无人回答。
她也只是站着作笑,等候里面人的反应。
忽然,一根红线穿过屏风花纹上的小孔,像长了眼睛似得,直接缠在她的手上。
她也不躲闪,任由红线轻微抖动,不多时,里面传来一声惊呼——
“你居然不是人!”
她清浅一笑:“小女子宋清弄,经人点拨来到贵地,是想拜托大人使用天书之力,替清弄改个结局。”
点绛唇(1)()
【1】
我叫宋清弄,家里本是做的走镖生意,一日父亲替人走镖,半路遇上了山匪,惨遭杀害,母亲知道消息后,便连夜卖了宅子卷了钱财,抛下六岁的我自己逃走了。
然后我就成了弃儿。
为了生存,我变成了一个乞丐,每日为了肚子的问题而和其他乞丐大打出手,刚开始他们的拳头都还很硬,直到我为了半个馒头打死冯二的时候,他们看我的眼神就从厌恶鄙视变成了恐惧害怕。
也是,任谁看见一个不足八岁的孩子用砖头打死一个年轻力壮的男人后,不仅没有尖叫逃跑,反而大方蹲在尸体旁边用沾满鲜血的手抱着半个馒头使劲啃,就算是在再胆大的人也会害怕吧。
后来我的日子好过了不少,因为没有谁敢跟我抢东西。
这一过,便是八年。
其间我也当过扒手,不过十次去偷九次都有被抓,遇上好心点的人,说说我两句给点碎银子就算了事了,若是运气不好碰上嗜钱如命的铁公鸡,我也只能自认倒霉,在乞丐窝里趴个十天半个月。
遇见唐风的时候,我刚好被柴老板从店里给踹飞出来。那时的他刚从一辆华贵的马车上走下来,两只脚还没站稳,就被我撞倒在地。
柴老板是长安城最大酒楼的老板,时不时给我们这些乞丐扔点发馊的馒头包子,对于这点我还比较喜欢他,所以曾经去浣花楼给他报信说他老婆查岗来了,因此他才顺利躲过一劫。
对于我那次的机智表现他很是赞赏,所以有时候还专门给我留一个鸡腿或者猪蹄膀。
总得来说,我们是利益的好伙伴。
但如果不是我没抵挡住钱的诱『惑』,收了她老婆给的五十文钱,我也不会把他有小老婆的事告诉那个母老虎,他也不会因此被母老虎揍得半个月没敢出门,而我现在也不应该被他踹出酒楼大门,而是应该和门脚那几个乞丐一起啃着香香的馊馒头。
我在心里叹了口气,走到这一步,也是我咎由自取。
唐风的胸膛并没有多硬,至少砸在他身上时我连吆都没吆喝一声。
我正打算自己爬起来,一个穿着家丁服饰的大个男人突然从旁大喝一声:“大胆!哪来的臭乞丐!竟敢砸伤我们大人!”话音刚落,我就被他揪住衣领,重重地摔在了地上。
之前幸运没怎么摔着,这一次却摔得够呛。
我爬起,眼角瞄了一眼家丁口中的大人,五官清秀,皮肤白净,文文弱弱的,看起来是个好哄骗的主子。
头发挡住了我大半张脸,垂眸暗自偷笑,然后用手捂着胳膊,极其『逼』真地痛声大叫。
果不其然,听了我这声大叫,刚被家丁扶起来的他便急步走到我面前停下,弯腰关切的问我:“你没事吧?”他的声音同他长相一样,令人感觉既温柔又舒心。
我含着泪委屈地看着他:“公子,我好痛……”
他对我友好的伸出手,笑道:“那跟我回去可好?我照顾你。”
我眼睛陡然变亮,不敢置信地问他:“公子说的可是真的?”
对于我的转变,他的神情到没有多大变化,含笑将我扶起来,柔声道:“只要你愿意随我回去,这自然是真的。”
我想都没想就连忙点头。
他笑出声来,亲手把我扶上马车,留下一拨人震撼地看着这戏剧『性』的一幕。
————
点绛唇(2)()
【2】
钻进车厢内,我没有立刻坐下来,因为刚才那一摔,我本来就不怎么干净的衣服此时更是灰尘泥土沾满身,只怕这一坐,那凳子上铺着的白『色』垫子就会被我毁了。
唐风随后跟了上来,见我站在一边,疑『惑』道:“怎么不坐?”
我摆摆手,不好意思地笑道:“身上太脏。”
他抿嘴一笑,拉住我的手,牵到座位上坐下,说:“在我这里没有那多的顾忌,既然我已经决定要带你回家,那你就是家里的一份子了,你要把这些东西都当作是你的。”
我抽回满是灰尘的手,摇头失笑:“虽然不知道你为什么会收留我,不过还是谢谢你。”
他愣了愣,尔后嘴角噙笑:“无需客气,今日也算你我有缘。”
我耸耸肩,坐到座位那头,遥遥看他,说:“今日有缘,却不知道未来是否也是。我是乞丐窝里长大的,说话做事自是不像那些大家闺秀,就怕你哪日嫌弃我,就不要我了。”
他摇头轻笑:“这你倒是多想了,我唐风从来不做那种事。”眸子蓦地一亮,像是想起什么,“忘记介绍了,我叫唐风,是念欢居的老板。”
念欢居我是知道的,在城中心,是一家胭脂铺,长安城里大约九成的女『性』买胭脂水粉都会选择那里,据说是又便宜又好用。
他含笑看我,嗓音柔和:“你叫什么名字?”
“我?”我用手指着自己,见他点头,实话说道,“清弄。”
“真是个好名字。”
话虽这么说,我却清楚看见他的眸子黯淡下来。
没有细想,见他神情有些落寞,我便开玩笑道:“唐风,你把我带回你家里,是准备让我当丫鬟,小妾还是什么?”车外传来轻蔑一笑。
知道是刚才那个摔我的家丁,我隔着帘狠狠瞪了他一眼。
他顿了顿,没有直接回答我的问题,转而问起我的年纪:“你多大了?”
我扳指算了算:“应该是十六。”
他点点头,然后垂了眼帘。我不知道他在想什么。
半晌,他抬头看我,目光深深:“不是丫鬟也不是小妾,让你做正房如何?”
我立刻被这话惊在原地,动弹不得。
此时车外也传来异响。
过了好久,我才慢慢找回思想,不自在地动了动身子,干笑看他:“我只是开个玩笑而已,你不必当真。”
他按住我发抖的手:“我是认真的。”
我笑得都快哭了:“可是我怎么都不敢相信啊。”
他干脆站在我面前,俯视看着我的眼睛,道:“十日后我们就成婚,这样你信吗?”
或许是他的表情太过严肃,又或许是我受够了乞丐的生活,不管怎样,我最后还是和他回去了。
“对了。”在下车前他突然叫住我,“清弄这名字太寡淡,以后你就叫虞欢吧。”
点绛唇(3)()
【3】
回到唐宅,唐风安排了一个丫鬟给我,说是服侍我去偏房洗澡换装。
我泡在浴桶里,水面飘着的花瓣让我一阵恍惚一阵清醒,谁曾想到,我居然会有今日?眼前是一片氤氲袅袅,心里没由来的开始紧张,却不知道紧张的原因。
清洗完毕后,丫鬟为我换上早就准备好的靛蓝华服,应我的要求,并没有加太多的繁琐贵重的珠钗在我头上,只装饰了一两朵珠花,然后就是妆粉描眉,上唇脂贴花钿,直到丫鬟把铜镜拿到我面前,我愣了许久才终于认清镜子里的那个人就是现在的我。
随丫鬟去了前厅,只见好多人都站在院子里,看服饰应该都是宅子里的下人们。
“公子,姑娘来了。”丫鬟低首,轻声道。
唐风转头看我,院子里的所有人也跟着转头看我。
然后是连续的倒吸声。
我耳力一直不错,尽管那些丫鬟使劲压低声音对话,还是被我听得一清二楚。
“你看见没,这长的也太像了吧……”
“从来没见过有人竟然会长得这般相像……”
“是呀……”
蹙了眉,我疑『惑』地转头看向唐风,却见他微张嘴,目光灼灼地看我。
“虞欢,过来。”
愣了好久,我才反应过来他口中的“虞欢”是在叫我。
我迟疑了一会儿,然后慢吞吞走过去:“什么事?”
音未息,我已经被他拉入怀里。他很高,我的耳朵刚好贴在他心脏的位置,听着里面闷重的一次次跳动声,不知为什么我竟然红了脸。
他把我搂得很紧,就像是要互溶骨血一般,控在腰间的大手有些颤抖。
起先他的下巴还抵着我的头顶,后来慢慢移到我的耳旁,灼热的气息悉数喷在耳朵上,我忍不住颤了颤。
“我就知道……”没头没尾的话让我咦了一声。
耳旁的呼吸一滞,只听他声音沙哑道:“我真庆辛,居然发现了你。”
我顺口接道:“这就是缘分。”
然后是他的耳畔呢喃:“是呀……缘分……”
十日后,唐风兑现了当初的承诺,娶我为妻。
宴请的宾客虽然不多,但都是长安城有头有脸的大人物。不知道为何,唐风并没有按照传统的婚礼方式让我在新房里等着,反而让我『露』脸和他一起给每位客人敬酒,每走一圈,他都会重复一句:“这是我妻子,虞欢。”
我虽然面带微笑,尽量做一个让外人看起来我很贤良淑德的样子,可听到他一次次向人用“虞欢”这个名字来介绍我的身份时,心脏越来越沉重,似有一个大铅块压在上面,就连呼吸都有些困难,我自己都不知道为何会对一个称呼这么在乎。
唐宅门外,是一大群手拿破碗,蓬头垢面的乞丐,那里一大半的人我都认识,不是和我抢过饭,就是与我打过架,反正没一个好的。
站在一个人少的位置,我冷冷地与他们对视,良久,我拉过一个丫鬟附耳说了几句,不一会儿,大门就被人关上。
在门被关上的那一刻,一声极其轻蔑的笑从我嘴角溢出来。
点绛唇(4)()
【4】
上弦月,皎皎月光洒满庭院,窗户半开,微风中带着些许酒味。
我坐在喜床边上,面前重新被盖上喜帕,一呼一吸间,除了自己身上的脂粉味,还有两旁红烛燃烧的味道。
我的脸很烫,不知道是被厚重的礼服焐热的,还是想到待会儿要做的事而感到紧张害羞。
眼前闪过十天前我初见唐风时的情景,那个时候我还是个脏兮兮的乞丐,但当我遇上了他,仅仅十天时间,我的生活就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不仅解决了温饱,就连以前想都不敢想的东西,我现在都拥有着。
真真是应了那一句“麻雀变凤凰”。
想到这里,我不禁溢笑出声。
唐风在这时推门进来,有冷风灌进来,空气里的酒味顿时浓郁不少。
“在笑什么?”他的脚步很轻,声音也轻。
我抿了抿唇,柔声回答:“我在笑,你是不是不要我了,这么久都还没回来。”
他轻轻一笑,坐到我的身旁:“谁我都可以不要,就是不能不要你。”
喜帕下,我的嘴角随之勾起,娇嗔道:“油嘴滑舌。”
他并没有给我什么提示,就在我说完那句话后,喜帕已被他掀至头顶。
酒精让他白净的脸上染了一层绯『色』,眸子极亮,怕是最亮的星子也比不上他的眼睛。他捧住我的脸,直直望入我的眼睛:“虞欢,今天的你是我见过最美的你。”
我羞涩地垂了眸子,不敢再与他对视。
他的身子向我倾过来,我反『射』『性』的往后倒,眼看就要撞倒床柱,腰及时被他搂住。
心里陡然一紧,我急急抓住胸前的衣襟。
他将我扶稳,见我这样,眸中含笑地看我:“别怕,今晚我不会对你做什么。”挑起我耳边的一缕青丝,更加专注的看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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