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姽婳将军传-古代江湖日常-第3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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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娘,我想要仪容整洁地开始旅行。”章歆微笑。
吴越扶他半坐起来,刘苏为他梳理头发,燕夜与商翼捧着热水与巾帕。阿歆,不要害怕,我们都在看着你,为你的旅途打气啊。
章歆闭上眼,感受着温热的帕子给面部带来舒适的感觉。毛孔张开,仿佛回到了童年,阿娘温柔的手擦拭着他的脸,嗔怪:“又去哪里瞎玩了?怎么这时候才晓得回来?”
“阿娘,儿子回来了……”少年呼吸停顿,因伤病而憔悴的脸在失去灵魂润泽时候,迅速黯淡下去。
啪嗒!泪珠落在帐中铺设的毡毯上,破碎晶莹。阿歆,你不要害怕……
☆、第111章 绝后患
一束火光将一个少年变成了冰凉沉默的骨灰罐,活着的人们,为新年气氛所感染,逐渐欢快起来。
除夕夜照例是热闹的,尽管在军中,各样节庆事物难以齐备,襄王仍是尽力调来了一批物资,连生鸡子和屠苏酒都有——怕饮酒误事,每人不过能分得一口半口而已,然这也是分外难得得了。
由襄王的主帐带头,举杯共饮过后,众人便都放开了。刘苏溜出主帐,混进“正气歌”少年们的帐篷里,跟人抢肉吃。偶尔,有人想到那个死去的少年,会沉默片刻。但很快,又会恢复兴高采烈的情绪:他们会一生都记得章歆,却不能一生都为他哀悼;他们有着自己的人生,或许多年以后,子孙满堂,他们仍会提起当初那个定格在最好年华的少年,但现在,容他们用节日的喜悦稍稍冲淡因他离去而生的哀伤。
秦铁衣大声抱怨阿姊比阿娘还啰嗦、比阿爹还严厉,不知通过什么渠道,竟带了一身新衣给他。天知道看到新衣的时候他有多高兴,可还要在同伴面前装出不耐烦的模样,装得真是好辛苦……
别的少年不干了,尽管知道家人都在记挂着自己,可与这个家伙比起来,怎么就显得自己有些可怜呢?商翼从后面卡住秦铁衣脖子,示意其余人将他按在地下胳肢:“叫你嚣张!”
秦铁衣笑得眼泪都出来了,转眼看见一幕,顿时大惊失色,可惜手足被束缚得紧,因着大笑,连声音也是断断续续得。众人便见他一边笑,一边哀嚎,一边大声道:“热、热……肉!”
终于听清他说的不是热也不是别的词,而是——肉。众少年扭头,见刘家姑娘笑颜如花,与吴越瓜分着几案上炙肉。“我去!”学自吴越的语气词充分表达了他们的愤慨,“还不快去将肉抢回来!”
事实上,分给他们的炙肉足够让每个人都大快朵颐。但对少年们而言,争抢食物的快乐大于实际意义,不是么?
平日里吴越总是容色冷峻,此时忍不住大笑起来:“刘苏啊,你真是够了!”明明是个挺娇柔的姑娘,总是做出这副样子,很好笑的你知道么?
“阿越,你这么坏,阿甜知道么?”刘苏哼一句,眼明手快地抢到了佐餐的酢酱,抱在怀里得意洋洋:“继续抢肉啊你们!没有酱,我看你们怎么吃!”小人得志的模样,简直令人发指。
少年们又上来跟她抢佐料,玩闹中,有人喊了一句:“姑娘,你这样坏,无咎知道么?”
帐篷里猛然静了一静,随即又被哄笑声填满。吴越便看到适才还大笑着,双眼熠熠生辉,同少年们抢着炙肉与酢酱。但在听到那个名字的瞬间,姿势不变,眼神空洞,似乎突然就抽离了这个世界。
她任由少年们抢走酱料与金黄滴油的炙肉,茫然低头。瞬息而至的思念几乎掏空了她的心——他走的时候,连她的心一起带走了。
阿言,你如今在哪里啊?这样的时候,我念着多年前在汶城的那个冬季,你含笑为我破开的那枚胡桃。你是否也与我同心?
千里之外,同一时间,刘羁言饮下一口屠苏酒,思念着他的姑娘:她酒量那样浅,会不会又醉倒了?他错过了她三年,缺失的岁月之后,她已由醉了酒就窝在他怀中傻笑的姑娘,变成了叱咤风云的女郎。这世上,大约只有他了解她天真无邪的模样,也只有他见过她的醉颜罢?
他长大了的姑娘,若是醉颜酡红,该是怎样让人移不开眼的情形?羁言出神微笑起来,他知道她不够美,但这个年纪的姑娘,仅仅是眼神清澈、皮肤白皙光滑,青春之美就足够吸引人。何况他从来都觉得,她清秀容貌就刚刚好。
苏苏,不要让别人瞧见你醉酒的模样啊……我寻回那段记忆便回去,以后的年年岁岁,我们都一同度过。
整个大营里,唯一满脸不高兴的便是朵颜左贤王部斡赤斤旭烈兀,他几乎还称得上是个孩子。左贤王继承人的身份使他比普通同龄人见识过更多汉人的东西,但来到大营后,他发现汉人的富庶远超他们想象。这还只是北地的大营,想那中原与南国,又该是何等靡丽富饶?
与此同时,他还发现,短时间内,他的族人怕是真的攻克不了这个中原王朝的。晋朝立国百余年,当今官家天华帝不是易与之辈,就连他的臣子也精明强干。
襄王府的女门客溜回主帐,坐在旭烈兀旁边,眼看着前方,曼声道:“烟柳画桥,风帘翠幕,市列珠玑,户盈罗绮;三秋桂子,十里荷花,羌管弄晴,菱歌泛夜……斡赤斤看我中原如何?”
旭烈兀并不能完全听懂那些拗口的词汇,但听其音韵美妙铿锵,他抓住了其中的关键词:“很美。”
女门客恶意一笑:“不错,美极了。可惜——不是你们的!”旭烈兀一滞,不可否认他与他的族人从来都渴求着中原王朝的富庶,但天地良心!他此刻只是顺着她的话在说,并没有太多垂涎的意思。
“斡赤斤,我知道你以后是要继承王位的。”女门客自顾说下去,旭烈兀还是个孩子呢,纵然被教导着侵夺中原,心志又能坚定到哪里去?“可你觉得,你们打得过我们么?”
打不过啊……草原上的勇士,死一个便少一个,可中原人那样多,像是永远都杀不完。旭烈兀有点茫然地想,他们还有“天火”,那种武器的恐怖,他已经听说。可是,不打仗又能怎么办呢?
草原腴沃的土地不长粮食,他的族人亦不善种植。他们需要粮食与盐巴,需要铁器与茶叶,贵族还需要丝绸与黄金、美丽的女奴……除了少量的行商路过部落,大部分都是要通过劫掠来得到的。
“斡赤斤,你可不要想着轻易犯我华夏哟~”尾音奇异地拐了个弯,让旭烈兀怒目而视——这种哄孩子的语气,你当我是小孩子吗?轻柔语音的内容却让他在炉火旁边都生出了寒意:“假设有一天,我们在边境大规模缉私。所有粮食、茶叶、铁器、盐一律不许出境,你的族人、你的部落,会怎么样呢?”
刘苏觉得自己真是再欺负小孩子,旭烈兀小脸都吓白了:他听明白了他的威胁。“所以啊,斡赤斤,不要随便开战呐。等你掌握了权力的那一天,你就会发现,有更好的办法,来得到这些东西?”
什么办法?旭烈兀眼神骤然明亮,随即在女门客坏心眼的笑容里暗了下去——她是汉人那一方的啊,怎么会轻易将方法教给自己?
女门客看向襄王,等殿下即位的那一天,有些设想就能够实现了罢。草原民族的侵略性不是一次战争就能够打压下去的,这一次只是左贤王部受创,不出十年,王庭便可能再次进犯。
不论是大晋还是朵颜,都需要一个更好的办法来获取资源,消弭战争。恰好吴越与刘苏是了解一些这样的方法的——基于从前所学不同,刘苏的办法还要更多也更具体一些。
她知道与这个时代的聪明人相比,她的智慧完全不够看。但当一个点子关系到数以万计的人命时,她无法任由自己沉默下去。她是杀了人,但她可以救更多的人。她曾学习华夏历史数千年积累的经验,纵然只了解皮毛,只要她提出来,这个时代的佼佼者们,自然会将之补充完善——一如她曾告知赵百万的那些点子,一如茶农研制出的炒茶法。
与朵颜的关系,她要的是不留后患。或许以后还会有战争,但用了她的法子,至少百年之内,北边将再无边患。在旭烈兀的惊诧中,女门客凑近朵颜少年,告诉他:“斡赤斤,我的办法就是通商啊,我们来做生意吧!”
旭烈兀黑脸:这是什么见鬼的法子!他扭过脸去,再也不想听这个汉女胡言乱语,她还在不断用眼神调笑他!
恰在此时,襄王以水代酒,提议众人举杯。女门客举起杯子挡住自己忍俊不禁的笑脸,她只是给旭烈兀种下一颗种子罢了。真正能够决定这些事情的人,是襄王殿下与朵颜王别勒古台啊。
但当旭烈兀长大,他会发现,她今天所说全都是事实。那时,他将不得不信服她,成为她提议的推动者与保护者。他如今还是个孩子,所以他能为那个提议提供更为长久的保护……
大帐里的襄王端凝雍容,是人君之相。觉察到女门客的目光,他举杯致意。刘苏微笑回敬:殿下,我有些理想,只能通过你来实现,同时也能为你解决后患,我相信你的魄力,你可不要让我失望啊。
赵翊钧并未忽略女门客异乎寻常的热烈眼神,他心头微动。纵然明晰她眼中并无男女之情,但那样赤诚的欣赏与期待,足令他心生喜悦。他仰头咽下杯中温水,心道,你的一部分血液流淌在我体内,你我之间的纠葛,绝不会似你预料的那般简洁、简短。
☆、第112章 歃血盟
正月初九,伏颜山。
东西对峙的两片营地,分属大晋与朵颜左贤王部。刚刚经历一场大战,死亡的阴影尚未消散,双方都不那么待见对方,导致气氛颇为剑拔弩张。
伏颜山地势不高,顶部是一片平缓的台地,旁有小河流过,恰好可以作为和谈与盟誓的场所。第一天会面,双方主事之人都没有出面,左贤王派了帐下第一勇士,而襄王派出了侍卫长周衡——他已攒下了军功,重又回到襄王身边充任护卫。
老对手见面分外眼红,左贤王部勇士妥欢与周衡真是相看两生厌,一言不合,便要骂战起来。幸而妥欢词汇量不够丰富,而周衡身份所限,也只好骂对方“野蛮”,市井里头那些真正能教人七窍生烟的词,他还一个都没用呢。
旭烈兀:“妥欢,和谈要紧!”赶快把我换回去啊笨蛋!本已打了败仗,还争这等闲气作甚?没见他旁边那个汉人女子已笑得摇摇欲坠了么?真是……旭烈兀捂脸,丢人啊!
妥欢自然不是来骂人的,身为左贤王帐下第一勇士,他奉王令要让这些汉人见识一下朵颜族的本事,教他们知道,即便是一时败了仗,朵颜的勇士也是不容轻慢的!
汉人虽打了胜仗,若是在武力比试中输给了自己,和谈起来也会多许多顾忌,应当不敢再咄咄逼人。因此他对着斡赤斤躬身一礼,又直起身来,大声对周衡道:“你若是好汉,且与我比一场!”
妥欢天生神力,周衡早已领教过。此时不是在战场上生死相搏,他有的是办法击败对方——不那么轻松,却也不难。正要答应,却听一把子清亮的女声道:“你这等无能,何须周郎君出手?便是我汉地女子,也能轻松胜你。”
一听之下,周衡便明白了女门客的打算。由她出面,的确是更保险一些,且更能震慑对方,于是附和道:“这是我妹子,你若能赢了她,再来挑战我。”
朵颜一方多是粗蛮武士,闻言各个怒叫道:“竟敢瞧不起我部第一勇士!”“妥欢,撕碎她!”朵颜族以圆脸细眼、高颧宽鼻、身材丰壮为美,对着瘦弱矮小的汉人女子,着实没有多少怜香惜玉的心思。
刘苏走到场中,冲着妥欢勾勾手指:“怎么,你不敢么?”神色之轻蔑无以复加。
妥欢登时勃然大怒!他原本自恃身份,不愿与这汉人女子计较,谁知她如此不知死活!脸上咧开一个狰狞笑容,妥欢道:“你不要后悔。”便是后悔,也迟了:侮辱勇士,是要付出代价的。
他走上前去,俯视着身材矮小的汉人女子。她的腰看起来还没有他的腿粗呢,手腕更是伶仃细弱,怕是还不如斡赤斤那个孩子强壮。想着马上就要当着许多人的面,提着她的脚将她一撕两半,妥欢有些意兴阑珊——对手太弱了。
旭烈兀悲悯地看着刘苏。妥欢身材高大,几乎有她两倍高、三倍宽,她是吃错了什么药才会跑去挑战?身为第一勇士,妥欢甚至不用服从斡赤斤的命令,除非有朝一日他成了左贤王,因而旭烈兀甚至无法命令他留那汉人女子一命。好歹,她与他有过几日交情,就这样死了,怪可惜的……
周衡悲悯地看着妥欢。这位左贤王部第一勇士,在攻破雁门关后,一马当先,劫掠杀害了不少汉人女子,那位姑娘都一一记在心里。恰遇此良机,既能为大晋立威,又能击杀此贼,她怎会放过这等机会?
刘苏对旭烈兀笑一笑,这个孩子马上要看到的东西,一定会加深他对她的印象。若是能深刻到他不敢再轻易进犯中原,才是好呢。至于妥欢,不过是一个空有蛮力的武士。这样不用费丝毫脑子,便可以名正言顺欺负人的事情,她一向很喜欢做。
妥欢沉腰,猛地扑向汉人女子。就像一头猛虎扑向不自量力的兔子,但他仍是用了全力以保万无一失。他相信那瘦弱的脚踝,即将落入他手中,他将整齐地撕裂她。她大约可以成为一个女奴,在他的帐篷里做最卑贱的工作,若不是先前她的态度激怒了他。
然后,所有人——伏颜山上下,数万汉军与朵颜军,眼睁睁看着那个汉人女子跳起来一巴掌甩在妥欢脸上,打得他倒退三步!妥欢怒吼一声,收起了轻视之意,攻势愈发凌厉起来。
但襄王府的女门客身法快得像风,出手迅捷如鬼魅,而只有妥欢知道她的每一次击打都如雷霆万钧!他捕捉不到她的身影,无法还击,只能一味挨打。
怒虎咆哮,但这头虎眼已瞎、鼻已塞,而它的敌人,爪牙比他更锋利。它有力地扑击,却每一次都扑在了空出,后背则要承受更重的攻击。
最后,猛虎倒了下去。那只兔子一脚踏在它胸口,露出锋利的爪子和牙齿,笑得幽冷:“朵颜勇士,不过如此。”连中原的妇孺都打不过呢,还称什么勇士?
狠狠落了对方颜面,晓得自己再一次吓到了人,女门客双手交握在小腹前,走回自家阵中,真是再端庄文静不过了。周衡:……姑娘你知道么?你每一次做出吓人的事情时,露出的那种笑容真是教人不寒而栗!没看见旭烈兀牙关都打颤了么!
刘苏拍拍旭烈兀的头:“走,吃点心去!”旭烈兀一抖,瞧瞧胸腔凹陷的妥欢,晓得他活不长了,不由庆幸自己的脑袋没有被她拍碎掉……
山下,左贤王与襄王的目光隔空交汇。左贤王当然知道,不是所有汉人妇女都这般强悍,但他更知道这个大晋的男人组成的军队,更加不好欺负。襄王:……无忧,你又跑去吓人了。不过……干得漂亮!
先有襄王将朵颜大军赶出雁门关,赶出长城,追击草原,一战再战的威名;又有长城之上,“天火”那妖术一般的杀人手段;后有凶残女门客轻松击杀勇士妥欢。外加斡赤斤还在对方手中,左贤王和谈起来真是分外郁闷。
无论如何,合约还是要签的,盟誓还是要举行的。七日连续不断的和谈,左贤王郁怒之极。汉人咬文嚼字的功力,真不是他们直爽的草原汉子能够招架的。这样想的时候,左贤王忘了他雪别台在草原上号称最狡猾的老狐狸……
便在此时,襄王收到了更重要的消息:大朝会时,官家晕倒在御座上!自那日以后,官家便无法起身视朝,如今朝中已是人心惶惶,皇后与裴相苦苦支撑,却架不住官家身子一再恶化。
裴相的公文过后,是皇后透着焦虑的家书:“纵天下皆知弟为储君,然弟远在边关,一旦山陵崩,社稷何所托?妾身何所依?王宜速归,速归!”
接到书信,襄王知道自己不能再与左贤王拖延下去了。他亦不能自己先行离开,将北地托付他人——左贤王在朵颜族中身份极高,配得上与他和谈的,的确只有亲王自己。
是以襄王快刀斩乱麻,浑然不顾盟约上头还有许多条件尚未谈妥,便迅速结束了和谈。
“殿下并不太重视这份盟约?”除了索要大量的牛羊财物,襄王只是要求对方承诺五十年内不犯中原——双方都知道这只是个笑话。自汉朝起,草原民族不断与中原王朝达成各种盟誓,却从不会严格遵守,转脸就立刻毁约的事情,更是层出不群。对于盟誓的约束力,中原人早已不抱希望。
襄王耐心向女门客解释这番道理,盟誓合约什么的,远比不上牛羊财物重要。“左贤王部遭受损失,短时间内又不敢进犯我大晋,自然要找王庭索要……说不得,还会直接对王庭动手。”若是朵颜内乱,那就再好不过了。
女门客再次表示对襄王英明睿智的赞赏,回头就去逗弄旭烈兀——这孩子就要被送回去了,能逗一时是一时。是以她不曾看见,沉郁的襄王殿下,接受了她夸赞后脸上止都止不住的笑容。
“盟誓,盟者书其辞于策,杀牲取血,坎其牲,加书于上而埋之。”
伏颜山顶的平缓台地,杀一牛、一羊、一豚——是为太牢,用以祭祀的最高规格祭品。从牺牲颈部流出的血液,被盛在铜盘中,放置在台地中央的几案上。
襄王赵铎与朵颜王雪别台同时以手蘸血液,喂入口中,便是“歃血为盟”。余下的血液掺入朱砂中,被用来书写盟誓誓词。誓词被书写在玉圭上,一份埋入地下,一份沉于河中,以示取信于鬼神。
又杀牺牲以祭祀,埋牺牲的坑便称作“坎”。大坎埋牛、马、羊,小坎埋羊或玉璧、玉璋等。
祭祀所用牲畜,全部由左贤王部所出,并且不计算在盟约的赔偿之内。纵然数百牲畜对左贤王部而言不过九牛一毛,雪别台仍是心疼得心肝直颤:他的牛羊,他的骏马,他的财富……
总有一天,他要得到更多……这个想法还未明晰,便接收到晋朝年轻亲王颇有深意的目光。
左贤王悲愤莫名,然而对方势大,他不得不低下高贵的头颅,表明自己战败者的身份。
襄王扶起左贤王,很有礼贤下士的风度——再“礼贤”,对方也是“下士”。盟约,完成!
☆、第113章 为尧舜
官家病危,朝中群龙无首,是以一旦完成与朵颜左贤王部的盟约,襄王即刻快马加鞭赶回长安。
最后的防御、收尾事务,由几位裨将与侍卫长周衡负责。裨将们都知道,一旦回了长安,周衡便不再是简单的亲王侍卫长了,以他的受信任程度,与此次战争中积累的军功,成为南军统帅是顺理成章的事情。是以裨将们配合度很高,给周衡提供了各种方便。
侍卫长被留在军中,襄王却要尽快赶回长安,女门客自然要随侍在侧。恰好刘苏打定主意要向西去,便不反对这一安排。吴越带着“正气歌”跟随在后,至洛阳则沿大运河返回江夏待命。
襄王不知道的是,吴越在洛阳停留了几日。杜大师接下了为他早狙击步枪子弹的活,如今已有突破。为着火药配方与合金技术的保密,“正气歌”裹挟了杜大师往蜀江碧去,从此以后,江湖人打制刀剑,再也找不到洛阳杜大师。
杜大师继承了父亲对锻造的痴迷,对于吴越提供的合金更是爱不释手,是以放弃家业跟人走,对他而言倒是毫无难度。至于想打造刀剑的江湖人?除非他们拿出天外陨铁、千年寒铁一类的材料,才可能将杜大师的目光从新型合金上面引开。
长安,襄王的到来引起围观,万人空巷。几个月前,大晋风雨飘摇。如今官家虽身染沉疴,这位殿下却带着大胜与盟约归来。百姓不太明白朵颜人不会轻易放弃入侵中原,他们只知道襄王打败了入侵的外族,迫使他们签订罢战合约,这便是令每一个晋朝子民扬眉吐气的胜利!
只是这一次,襄王暂时无法用心体会“民心可用”。他整颗心都飞到了大明宫,那里,他的兄长生命垂危,等着与他最后的会面。
那是他唯一同母的大兄啊……从有记忆起,总是宠爱着他、教导着他的大兄。大兄教他身为皇子的尊贵,教他身为男人的尊严。阿爹驾崩之时,他以为大兄便是比山陵还要坚定的依靠,可等他成长到如今,山陵,也要崩塌了么?
一旦山陵崩……想到这句话,心脏便止不住抽痛起来。大兄是君王,更是疼爱他的兄长。无论待别人如何,他从未委屈过自己的嫡亲弟弟。山长水远,自就藩后,他们就很少见面了啊……
先前在长安那几个月,每一天都处在都城随时可能被攻破的危机中,忙于国事,兄弟二人并未好生交流。而他在雁门关收到阿嫂手书之时,距离大兄昏迷已过去十余日。此时此刻,他又怎么样了?
襄王心急火燎,却不得不依照礼仪,自长安城南门明德门入城,之后沿朱雀大街进入皇城,太极宫,最后才能绕出玄武门进入大明宫——纵穿了整个长安城,教他如何不心焦?
是以,当被带到太液池边,看见大兄满面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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