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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殊-第1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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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只能看到男人身上所穿的衣裳,虽然式样简单,料子看起来却很不错,连马鞍都精致,看起来似乎是富贵人家出身,也不知赔不赔得起画。
      “多少钱?”松华问。他不想多事。
      喜儿报了个数字。
      “讹人?”松华一哂,打算走了。
      喜儿急得频频跺脚。“你这个人怎么不讲道理,明明是因为你,我的宝物才会掉进河里的,你怎么可以不负责任?”因为挫败,泪花在她眼中打转。
      宝物被毁了,她回去会被葛老爷责打,而以老爷锱铢必较的铁公鸡性子,她大概会被活活打死。
      “你手中那块破布要真的是宝物,怎么可能会出现在河边。又怎么会在你这个荆钗布裙的小丫头手上?”松华一勒马缰,马蹄踢动几下。黑马从鼻孔里喷气,傲慢的睨着眼前的娇小身影。
      喜儿的脸微微一红。气势马上弱了下来,若不是贪看丝绢,妄想着要识字,宝物也不会被毁。“我只是想偷偷看一下,结果……”痴心妄想的下场,就是万劫不复。想到此处,泪珠像是断了线的珍珠。不听话的直往下掉,****了柔软的草地。
      云是云,泥是泥。她真的不该妄想什么,这辈子就只能是个奴才……
      松华正准备策马奔驰,不打算再理会眼前的年轻女子,却因为她哭得这么伤心。只好丢下一锭银子:“拿去吧!”
      如果是讹人。这也算回票率吧。
      然后他就去葛家报仇了。一时手重,把人都打死了。反正都是一窝子坏蛋,他也没觉得有什么了不起。打死了就打死了!好在他没有露出真面目,打死之后再跑了就成了。结果官府追究,发现喜儿没死,名画失踪,她手里还多了一锭银子,怀疑她跟此事有关。想跟她问个究竟。
      松华只好再次乔装打扮回去,留字号称自己是什么什么强盗。过路杀人,跟他人无关。
      这样一来,喜儿该放了吧?不!葛家亲戚认为她是个扫把星,要把她卖进妓院。
      于是街道上传来令人心怜的哀求声,行人纷纷回头看发生了什么事。
      原本拥挤的人群让开了一条道路,冰寒着脸的男人粗鲁的扯着手中的麻绳,而绳索的彼端,是一名穿着粗布衣裳、小脸上泪痕交错的年轻女子。
      “王大哥,求求你放过我,我不要到青楼去,我不要——”喜儿不停的摇头,棉布鞋在地上踢动着,衣衫但因为挣扎而凌乱。
      王拓对她的恳求充耳未闻,不耐于她的一再挣扎,奋力的一扯绳索,逼得她前进:““别不知好歹,你能保住一条小命,就该感谢老天了。如今只是把你卖去青楼,没把你打死,这样还不知心怀感激吗?”说着,过度用力的一拉,喜儿摔跌在坚硬的石板地上,手腕仍被粗麻绳捆绑着,如今这么一摔,腕间的疼痛像是有火在烧一般。
      “王大哥,求你看在我们一起长大的份上,让我回去吧!”她哀求着,巨大的恐惧让她不停喘息,青楼的门愈来愈近,就如同巨兽的血盆大口,准备将她吞噬。
      “喜儿,你认命点,这是你的命。说到底,谁叫你没保护好那画?如果保护好了,就一点事都没有了,不是吗?你当不好下人,受罚也别怪谁。”他实话实说,冷着一张脸。纵然对喜儿有些许的怜惜,但他也只是个奴才,要是没完成主子的交代,卖了喜儿领到银子,上头不会饶他的。
      喜儿不停的摇头,泪水从苍白的脸上滑落。前些日子的毒打,让她昏迷了好些天,好不容易被放了,又要被卖,她身上还带着伤,连走路都会疼。
      众人好奇的眼光落在她身上,她浑然不知,只是努力的在为下半生的命运奋战。
      心中不停的咒骂自己,真是自作孽不可活!但她仍然要努力救自己不是?“让我回去,我会努力工作的。”她不停的求情,麻绳仍在扯动,她的身子被拖着在地上移动,背上的伤口经过摩擦,简直痛彻心肺。
      王拓皱眉:“你别闹了。”他狠心的扯着麻绳,对旁人的眼光感到厌烦。
      他也不是冷血的人,知道喜儿一被卖进青楼就完了,但是他也只是个奴才,有妻有儿要养,怎么敢违抗上头的命令?
      “那就算是把我随便卖给任何一户人家都好,就是不要让我进去青楼。”手腕因为擦伤而渗血,她咬着颤抖的唇儿,模样脆弱极了。
      她求救的眼光四处游走,却只看到一双又一双冷漠的眼睛,看好戏似的,看着她往火坑而去,没有一个人愿意伸出手拯救她,众人全都冷淡的看着。
      后方传来吆喝声,夹杂着牛只的哞叫。一名肤色黝黑的青年卖力的拉着牛只,气喘吁吁的赶来,瘦弱的老牛禁不起如此的折腾,走三步停一步。也不停的喘息着。
      “王大哥,等一等。”江成恩叫唤着,因为奔走而脸色通红。
      他跟喜儿从小一起长大。穷人家的孩子不太避讳什么男女有别,年龄相仿的孩子们热络得像是自家兄妹,听见喜儿要被卖进青楼,他急得像是热锅上的蚂蚁。
      江成恩从破棚里拉出老牛,死拖活拉的追了出来,急着要赎回喜儿。“王大哥,卖到哪里都是卖。收了这头牛。不如就把喜儿卖给我吧!”黝黑的皮肤下透着羞窘的红晕。
      喜儿的眼里蓄着泪,唇儿微微颤抖。“成恩,这牛是江家唯一的财产。春耕时还要靠它犁田,要是卖了它来赎我,来年的春耕要怎么办?”
      江成恩搔搔头,健壮的身子与瘦弱的牛只形成对比。“先救人要紧。春耕的事情可以再想办法。”
      “傻小子。想媳妇想疯了吗?你也不看看,这头牛已经老得走都走不动了,能值几两银子?青楼卖喜儿,值十头牛,还不是你这种老牛哪!”王拓叹了口气,继续拖着喜儿往前走。
      江成恩站在原处,气得全身发抖,却又无可奈何。“王大哥。求求你,不论如何都不能把喜儿卖进青楼。就算是随便把她卖给其它人家也行。”转过身去,他求救的看着众人。“哪位大爷行行好,救救喜儿吧!”他抱着最后一丝希望,看着四周的人,无奈接触到的只是一双又一双冷漠的眼。
      王拓愤怒的一挥手,将江成恩推开。“不是我冷血,到底是喜儿自己命不好。别噜嗦了!”四周看戏的人愈围愈多,他也觉得颜面无光。
      “我买,我买她回去做媳妇儿。”温和好听的声音,柔软而甜美,让喧闹的人群霎时间静了下来。
      四匹神骏的黑马停驻在街道上,白藤编饰的软轿四周飘飞着绣带。那绣工很好,但绣的怎么是:乌黑的叉子?一个身形高大的严肃中年男人先下了轿,锐利如鹰的黑眸让人恐惧。他伸出手扶出轿内的素衣女子,那是一个美得不可思议的妇人。
      美妇人微笑着,轻软的绣鞋触地无声,松开丈夫扶持的手。她澄清如秋水的眸子看着喜儿,缓慢走上前来解开她手腕间的绳索。
      人群间传来尖锐的抽气声,:“老天爷,是黑叉林。”
      彷佛是听到了最恶毒的诅咒,所有人都吓白了脸,许多围观的人纷纷走避,没有走避的也退了好几步。人群里弥漫着恐惧的沉默,每一双眸子里都是惧怕,以及浓浓的好奇。毕竟黑叉林在外头,风评很差。当初曼殊要过去,也被吓唬了好久。
      喜儿也听过许多关于黑叉林的传说,但是怎么也没办法将那些可怕的传闻,与眼前这个眉目如画的美妇人联想在一起。
      高大的中年男人蹙眉。“怜星,不要信口开河。”声调和缓,似乎包含着无限宠溺。
      云鬓花颜的美妇人调皮一笑,转头看着丈夫:“我们收这姑娘当义女,不就当了那家伙的岳父母了?”
      嗳!她难得看松华那么着急,找他们帮忙救人,说这姑娘是被他连累了才被抓的。但他又怕直接出面,要跟葛家血案联系在一起,误了曼殊大儒二村妖魔养殖场的大计,所以叫他们另外出个人帮忙。
      怜星觉得这里有戏!就拉着黑叉林主亲自出面,来看看喜儿。正好也缓解一下黑叉林主办了那可怜母亲一案的难过心情。
      看看喜儿这么漂亮,又有点像曼殊,怜星满意极了,就把她买了回去。可是松华是脸嫩还是怎么着,就是不领情,推说有个人要买杀手。他觉得需要帮忙,要去一次,不方便照顾姑娘,还请黑叉林收留了。
      怜星一听,这怎么能行呢,就向曼殊求救。曼殊一听,松华能跟别人凑作堆。好事啊!必须帮忙!就把杀手的活儿接下了。顺便也缓解一下魏家那破事儿弄糟的心情。
      那凶手要杀的是某郡的妃子,倒是黑铠统领娘家的郡地!曼殊就当代黑统领回乡玩玩了。
      只是,这买凶的是要到火州杀人。她只好到火州去出差了,但是地州这里的佣兵会有点让她在意,她并不是很想离开,怎么办呢——
      咦,有人找她比武!
      她想了个办法,让这个想比武的人代她去火州!
      这一去,又惹出一个故事来。
      这故事可以从那妃子的视角开头。
      那妃子坐在窗下,想着:
      我的膝上蜷着一团太阳光,它柔软得像一只渴睡的猫。
      我的心里睡着一片月亮光。有一个人,我离开他时那么好的月光。说过会来找我的,这个人,什么时候来呢?)
      他终于摸进了郡宫,为了杀一个人。他要杀一个陌生女人,为了一个陌生的修灵者。
      三天前他找到了那个修灵者,据说修灵者有一把薄薄的剑,飞起来像一泓冰蓝的月光。
      一把神奇的刀,一个合适的对手。他的血在烧。
      “但我不能和你比刀,因为你敢拼命。我却拼不起了。
      我要留着我的命,去杀一个人。
      可是,越不敢拼命的人,越容易丧命在刀下。
      所以我现在不能和你比刀。”
      修灵者说得诚恳,他还是逼着修灵者出刀。呵引刀一快,不负少年。
      他不负自己的少年,却负了这个修灵者。
      他只好去替修灵者杀地个人。
      郡宫太大。他找得快失望时,看见了一群蝴蝶。那么多蝶,在温软香氛中无声的载浮载沉。
      蝶翼后,囚窗下,他看见一个女子,垂着眼,膝上睡着一团太阳光。
      故事且闪回到妃子的回忆:“你为什么讨厌朕?”有一个人曾如此生气。
      不,她不是讨厌,只是不喜欢。一个人,是不是有权利坚持自己的喜欢和不喜欢?
      “朕的手里有江山!”
      江山有什么用,当不能快乐的时候?她的快乐只需要一片月光。这片月光在哪里,灵知不知道?
      “太任性了,你这个女人!”
      素昧平生,她的任性与他何干?——既然不满意她,又为什么不放她离开?
      这个人,应该是个英雄吧?这样的任性与骄傲,也就轻贱了别人的任性和骄傲。
      月光泻进窗棂,伏在她的足边,冰蓝的柔情里藏着静静的杀机。
      这个人用太剧烈的动作靠她太近的时候,她的指尖触到了黄马骨的小刀。
      血涌出来时有一点烫,她叹了口气。
      她珍惜这柄苍白坚硬的小刀,它被有的东西玷污后就再也洗不掉。

      第六章

      让我们画一个图,帮助把人物理解得更清楚一点。
      最开始,这图上只有两个点。一个女的,一个男的。他们互相吸引,要变成一个点。
      这女的有了一个特殊的能力,可以吸引到蝴蝶翩翩飞过来。为了这份特殊能力,我们可以先管她叫花。至于那个男的呢,则可以叫蝶。因为花香会吸引蝴蝶嘛!
      可惜一朵花儿往往吸引的不只是一只蝴蝶。
      有首诗儿写海棠花。不是那种红红的硬硬的小海棠,而是粉粉的、柔柔的、重瓣包裹的海棠。诗云道:汗湿轻绡透几重……窥心惟许一只蜂。
      花儿允许不允许,并不是最重要的。在整个采蜜行动中,花儿完全是被动承受的存在。那蜂儿如果来得多了,互相打上一架,是最好的结果。打赢的就可以拔头筹,那花儿也不至于说不乐意,要跟蜂儿吵架闹脾气的。
      可惜人就不一样。
      花这个女人,跟蝶这个男人,要互相靠近的时候,又来了第三个人。图上除了一男一女两个点之外,又来了第三个男人,姑且可以称之为蜂。
      蜂不但是个男人,而且是个修行相当高的男人。不但是个高级的灵修者,而且是个郡王。他闻香而来,先以为花身上招蜂引蝶的香味是妖力,后来发现不是妖力,而是灵力的突变结果。这个时候他也喜欢上了花,很喜欢很喜欢。就打败了蝶,把花给抢走了。花成了花妃。蝶则流落江湖,知道自己的本事不济。就雇别人帮他杀花。
      ——对,你没有听错!他要对付的不是蜂郡王,而是花妃。
      怎么会有这么没有而残暴的男人呢,自己保护不了自己的女人,就要把她给杀了?蜂郡王不好对付,所以他觉得杀花妃会比较容易?
      松华一开始也是这么想。
      但是如果蝶真是这么混帐的男人,松华也不会愿意帮他。
      可是松华看看蝶的眼睛。总觉得蝶是真的爱花妃。这爱是烙在了他生命里,就算花妃离开了,松华仍能看见这深深的烙印。不。或许正是因为她离开了,这烙印反而更深了。于是松华忍不住问他:爱一个人,为什么要杀了她?
      蝶只是叹了口气,说如果你见到了她。也许就会知道了。
      为了这句话。松华想接这个任务。他想到那里,看一个答案。如果他满意这个答案,他会帮蝶杀了花;如果不认可,他就不会杀花。
      然而曼殊把这个任务抢过去了。
      松华脸色这几天都是阴沉的。
      “哎哎,人家喜儿姑娘新来乍到,”怜星来打岔,“什么都不懂,你去照顾照顾人家嘛。”
      松华没有骂怜星。是看在黑叉林主的份上,但脸色是不太好了。他道:“有林夫人照顾就好。”
      “哎呀。我对这里也不熟啊。再说我要走啦!”怜星道。
      松华觉得她好吵!不晓得黑叉林主怎么忍受得了她的。甲之熊掌,乙之砒霜。松华自认无福消受。
      “其实你不说我也知道,”怜星道,“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是不是?如果要了眼前的便宜货,以前的付出都白费了吗?便宜货会不会到处都是呢?有什么必要珍惜,对不对?”
      “你说什么。”松华皱眉,真要不客气了。
      怜星宕开话头,单刀直入,道:“你想见了花妃,决定是不是要杀头领?”她猜他是用蝶与花之间的关系来占卜他自己与曼殊的关系。他对曼殊的爱恋没有结果,心中的痛苦难以解决,遇到了蝶,就想看看蝶是怎么处理的,以供自己参考。若他能替蝶杀了花,回来以后……就会杀曼殊了吗?
      松华一震:“我怎可能杀了头领?”
      说不可能,就是承认想杀了。只是客观上杀不掉曼殊而已。
      怜星道:“你杀不了她,但只要斩掉她心里在你的影子,也就是了。”
      松华大怒。若怜星是男子,他现在就要上前打一架了。现在总不能把这讨厌的小鸟一样叽喳不已的脑袋拧下来的。他手往下一合,控制不住力道,把茶杯捏得粉碎,然后抬脚就要走。
      “其实喜儿姑娘也快死啦。”怜星闲闲作惊人语。
      松华顿步,回头瞪视怜星:“你说什么?”
      “病重了没人能治,我也要走了。你说她岂不是要死了呢?”怜星摊手道,“你瞪着我干什么?难道我应该治她吗?她是我什么人?我不过是受你之托把她从官府带出来而已。现在人带出来了,我也要走啦。”
      松华恨了一声,也只好去看喜儿。结果喜儿也没事,原来是怜星给他开玩笑的。这时候松华想找怜星算帐也找不着了。怜星走啦!松华只好气乎乎的望空诅咒:“我祝你以后没有想拿刀砍黑叉林主的时候!”
      还真被他一句话说中了。
      喜儿战兢兢问松华:“我说错话了,怎么办?”
      松华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怎么就说错话了?”
      喜儿道:“我跟黑叉林主说,林主什么时候回林?但一不小心说错啦,说成了什么世道回去,结果林主脸色就不对啦。”
      松华道:“他生气了?他骂你了?”
      喜儿道:“没有没有。他问了我很多话,什么……”有点不好意思说。原来黑叉林主盘问她什么时候出生的、哪里出生、甚至问她还记不记得他。问了极多。喜儿觉得太奇怪了,也不好意思告诉松华。但松华一直问,她也只好说了。松华听了之后也没个解答,待要去问怜星,怜星却已经离开了。正是黑叉林主急急起行,把她一并带走了。
      怜星路上也觉得黑叉林主脸色奇怪。询问再三,黑叉林主终于道,喜儿那句话。有来由。是当年苏姜跟她说话,曾经口误。后来苏姜要回苏家,黑叉林主舍不得,苏姜于是道:“你再这样,我索性不再见你了。”黑叉林主很不满意,说那我就去找你。苏姜逗他道:“我装成这样、装成那样,看你还认得出我来不?”黑叉林主委实没信心认出她。一时踌躇。苏姜于是安慰他道:“不要紧的。你认不出来,我就说这句话,你就知道是我啦!那时我再臊你。”
      ——因有此前因。黑叉林主猛听喜儿口误,顿时变色,盘问再三,喜儿出生是在苏姜死亡之前。应不是苏姜转世。但他到底心里不舒服。就提早起身。
      怜星道:“若她是在苏静语死后出生,就是转世了么?”
      黑叉林主不答。
      怜星又问:“若她是转世,那怎么办?”
      黑叉林主道:“若她已不记得前世了,那还罢了……”
      怜星问:“若记得呢?”
      黑叉林主大怒道:“我已和你结为夫妻,你说怎么办?!”
      怜星不语片刻,方幽幽道:“成亲么,倒是也可离的。”
      黑叉林主益发恼火:“你胡说个什么!”
      那么不是因为成亲,而是因为他这颗心已经交给了她。难以再面对老情人。怜星微笑起来。她不是好人。她不在乎什么爱情神话,只在乎眼前这个男人现在是不是她的。很多小女生迷恋爱情神话。以为神话若是真的,就轮得到她们似的。怜星现在已经没有那么天真了。她只要现世安好。只要她如果不死,这个人能陪着她,就已经可以满足。
      至于曼殊那边么,把刺杀花妃的任务又交给了那个挑战者——姑且叫他剪刀吧!这剪刀,会不会真把花枝剪下来呢?
      现在剪刀进了郡宫,见到了花妃,却不想下手了。
      花妃的容貌当然没有让他失望,是很美的,但真正打动他的是她的落寞。刺伤了王位上的至尊,被囚禁也好被处死也好,都不在乎。在乎的,只是身边没有喜欢的人。这点落寞,比生命重要。
      剪刀不得不想起,他的身边甚至没有可喜欢的人。所以明知道杀了她之后就不能活着离开,仍然要代替修灵者到这里来。不是为了补偿修灵者,只因为反正不在乎死亡。
      而现在,她的存在令他不能不在乎。
      人跟人的缘份,有时候也就在一眼之间。
      如果从来没有碰到过,你说不定也就这样过去了,甚至还纳闷自己到底错过了什么。
      一碰到,就在这里,像宇宙新星在眼面前爆炸,无计相回避。
      剪刀甚至忽然想变成她手上那把黄骨的小刀,被她这样珍惜的握着。
      这把刀跟蝶那对,本来是一对儿。但跟黄骨小刀的温润不同,蝶那把刀是飞薄的。那时候他对花道:“你看这把刀。”
      “很薄。”她道。薄得像铺在他们手上的月光。
      “听说刀够快的话,血喷出来会像风的声音一样。练到那一天,我就……”
      她忘了他说就可以怎么样,大概是大丈夫纵横四海之类的豪言壮语。她记得那时候他笑得很高兴,她也是。多高兴人类缺乏预言能力,即使是灵修者,也难以料事如神。如果事事都能预料的话,谁还能笑得这样开心呢?谁知道,他需要苦苦练刀,越快越好,不是为了纵横四海,是为了可以去找她。而他最终都没能成功,只有他的刀伴着她。
      花也并不希望他找来。她在心里喃喃:“你救不出我的。”
      “你太香。”蝶知道这个。无数次他在心里喃喃:“你太香。”
      一动就会被发觉,花妃的香味是我的锁链顿不开逃不脱。“不过你可以为我做一件事。”分手时她笑道,“有一天,你可以来杀了我。”
      蜂郡王下了咒术禁止她自杀。但天下没有一种禁术可以阻止人们自相残杀。
      花妃微微笑着,抚弄膝上的阳光,这就是他答应她的事:当她不能再快乐和尊严的活下去,天涯海角,无论任何代价,他必会赶来令她安然的死去。
      他的刺杀,并非仇恨,仍是出于爱。
      而花妃现在并非在妃子的宠宫里,而是在囚禁的处所。也许不用他来杀她,她就快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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