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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命契神(苏怡哀)-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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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可惜,那天实在不是一个适合玩猫鼠游戏的好日子——平常游刃有余的逃跑,此刻是如此艰难,他那令人自傲的速度在层层叠叠的人墙中像是一出滑稽的街头戏。
    慌不择路的结果是,小偷尼可最终一头撞上了彼时如同隐形人一般“低调”的洛缇斯,顺便让那陌生的武者也一起得罪了洛斯特城民们熟知的指挥官大人。
    而我们的指挥官大人在火山爆发之后,并没想过第二天竟会有人专程登门致歉,并且对方还是一个他无论如何都不曾料到的人——疾风佣兵团洛斯特分团的现任分团长弗雷德。
    十年前,当十六岁的费迪亚被祖父打包踢到洛斯特的时候,同样年少的弗雷德还只是疾风佣兵团洛斯特分团的一名普通佣兵。与那位身娇体弱的贵族少爷不同,身为孤儿的弗雷德自幼便在佣兵团里摸爬滚打。因此一开始,两人颇不对盘,前者嫌后者粗鄙,后者嫌前者无能。就这样,吵吵嚷嚷地,他们一同走进了洛斯塔荒原。
    不对盘归不对盘,但费迪亚好歹是他们任务的发布者,毕雇主的安全理所应当。而弗雷德固然少年心,可也从未消对头就此消失。说到底,他们之间只是自小的生活环境所导致的必然差别,并不存在你死我活的深仇大恨。所以哪怕再厌恶,弗雷德却仍然尽忠职守地看着费迪亚。
    可以说,后者能够在那次冒险中屡屡和死亡擦身而过,多亏了前者的警觉与奋不顾身的营救。虽然最终让两人脱险的还是那些经验丰富的老佣兵们,但却并不能抹煞弗雷德的努力。
    弗雷德的情谊,费迪亚记在心上,费迪亚的转变,弗雷德也看在眼里。而一同患难的经历,终于让两人捐弃前嫌,成为朋友。
    十年的时间让贵族少爷变成了边防军指挥官,也让当初毫不起眼的小佣兵一路爬上了分团长的位置。虽然日渐忙碌的两个人减少了私下见面的次数,但彼此之间倒并没有生疏——别忘了,在这边境小城里,边防军与佣兵团合作可是皇帝陛下亲自点了头的。
    因此,看到弗雷德亲自领人上门道歉,费迪亚不是不惊讶的——在这个他最熟悉,也最熟悉他的佣兵团里,居然有人胆敢在冲撞了自己之后,扬长而去?
    “费迪亚,这位是兰斯,刚加入我们分团不久,还没来得及熟悉洛斯特,也不认识你。所以昨天不是有意冲撞你的,看在我的面子上,你就别跟他计较了。”跟自己的患难之交说明了缘由以后,弗雷德又转头道,“兰斯,愣着干嘛,赶紧给指挥官大人道个歉。”
    费迪亚总觉得眼前这位二十出头的年轻人似乎跟昨天不太一样——他原以为会是个更高傲的家伙,甚至很可能是类似于亚修那种有本事时时刻刻让人下不来台的刺儿头。没想到,今天看着倒是普通得很,弗雷德略带呵斥的话语也并没有让他面露不满,反倒是极爽快地承认了自己的鲁莽。
    其实严格地说起来,在冲撞了洛缇斯和自己之后,这个名为“兰斯”的年轻武者是说过“对不起”三个字的,。只是他的音量太低,表情又太冷,以至于费迪亚一想起这件事时,总是在勃然升起的怒火中下意识地忽略掉了那几不可闻的道歉声——别忘了,指挥官大人之所以生气,更多的是为自己没有保护好洛缇斯而恼怒。那么,认错态度一点儿都不端正的肇事者被迫承担起双重怒火,也就只能自认倒霉了。
    然而眼下,人家那么郑重其事地表明了歉意,咱们的指挥官大人又怎么好意思继续拿乔?更何况,自己与弗雷德的关系又不一般,不看僧面也得看佛面不是?因此,费迪亚同样极其爽快地表示自己并不在意,顺势将他们留下来吃了个便饭。
    餐桌上,费迪亚并没有端起什么贵族的架子,而是像从前一起冒险时那样,同弗雷德聊起了最近的趣闻。也正是在这闲谈中,后者提及了暴雪期来临之前发现的一只墨狐。
    按说十一月底的时候,洛斯塔荒原已经不可能再出现生命了,然而这只怀了孕的母狐狸却和少女洛缇斯一样神秘地倒在了洛斯特城外。彼时,弗雷德刚好带人出来进行例行巡视,于是便顺理成章地将它给捡了回去。
    奄奄一息的母狐在他的精心照料下,一点一点地恢复了生气(人家这才叫历经千辛万苦救回了一条命,相比之下,指挥官大人在绝色美少年苏醒一事上完全就是个打酱油的),并且终于迎来了待产的日子。
    谈起即将分娩的母狐,年轻的分团长又是期待,又是害怕。他当然消一切顺利,可是这时候出生的幼崽根本凶多吉少,搞不好连母狐也会一并遭殃——那真是眼睁睁地看着鸡飞蛋打,到手的宝贝顷刻间化成了泡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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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到编辑的留言,这周日要上分类小封推啦,消大家到时候继续支持呀:)
    PS,为毛大家都不愿意填调查呢?是觉得更新时间无所谓么?囧T
  第三十三章 族群中的黑羊
    
听闻此事的费迪亚立刻产生了讨要幼崽的念头——正当他满心满脑地想着如何保证洛缇斯的安全之际,这个消息简直来得太及时了。毕竟,没有经过灵宠改造的墨狐虽然对武者无甚助益,但对于洛缇斯这样不通武艺的人来说,无异于雪中送炭。至少,一向柔弱的小家伙从此以后或多或少也能够有些自保之力,即便某天意外落单,亦不至于沦落到人人可欺的境地。
    尽管费迪亚的要求让弗雷德有些为难,但后者倒也没有拒绝。他们此行的目的原本就是道歉,而为了表明自己的诚意,两人甚至还带来了一件价值不菲的礼物。
    不要以为弗雷德是在小题大作,虽然他与费迪亚的确私交不浅,然而此事是在众目睽睽之下发生的——看在有心人眼中,等于是,人人都恨不得凑上前巴结的下任宫廷近卫军卫队长,却被他们佣兵团的人当众打了脸,何其张狂!
    因此,这事儿,真是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所以态度殷勤些总归是没错的,而自己这样大张旗鼓地上门道歉,多少也有些做给旁人看的意思在内。
    这一点,费迪亚自然也很清楚,所以他推掉了那件贵重的礼物,而是大大方方地提出了自己真心想要的东西。
    事实上,两人能够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却是基于那个谁都知道的扯——冬季出生的墨狐几乎不能成活,即便幸存,也多半因为体质太差、能力太弱,卖不出什么好价钱。
    既如此,作为道歉的代价,弗雷德不算太亏,费迪亚亦称不上是狮子大开口。
    当然,此番权衡是前者以分团长的身份来进行的。而作为患难之交,弗雷德根本无须考虑,便是万金难求的东西,只要那个家伙敢开口,自己就敢答应÷只怕,真到了费迪亚有事求人的时候,依当年那个贵族少爷的牛脾气,会恨不得把自己推得越远越好吧。毕竟,骨子里,他们都是再傲气不过的家伙,不然怎么可能到最后惺惺相惜,化干戈为玉帛?
    等了两日,一直到了新年前一天的深夜,弗雷德才终于派人来通知,说母狐马上要生产了。费迪亚闻言,急急地出了门,不多时,又匆匆地返回去一通乱翻,把洛缇斯当日晕倒在雪地的那件黑袍找了出来。
    他之前不是没有想过将这破旧的袍子丢掉,但临了,又迟疑起来——这袍子的式样与纹饰古古怪怪,而少年现下又丧失了记忆,若是贸贸然丢弃了,万一里头还藏着什么有用的线索可怎么好呢?
    于是,指挥官大人没怎么犹豫,便亲手将袍子洗净,收了起来。
    不过,洛缇斯穿过的衣服,他手边就只有这一件。虽然不知道洗干净之后还有没有残留的气息,但抱着聊胜于无的念头,费迪亚还是将它带上了——墨狐是为洛缇斯讨要的,当然要让小家伙一出生便闻到他的气息,否则以后养不熟,岂不是白费功夫?
    然而,当一通忙碌的指挥官大人心急火燎地赶到疾风佣兵团洛斯特分团的驻地时,情况却是不妙。
    因为难产,母狐已经死了,而它历经艰难生下来的两只幼崽正处于奄奄一息的状态,眼看着也是活不成的∧灰意冷之下,弗雷德便由着费迪亚将两只小狐狸一起抱走了。依他的经验看,这两只幼崽就算能够侥幸活下来,恐怕也没有什么能力。既然朋友开了口,倒不如一并送给他算了,毕竟自己还得赶紧处理母狐的尸体呢。
    要知道,活着的变异物种固然值钱,死了的也一样有市场——它们身上的每一部分都能发挥出令人意想不到的作用,只看谁有慧眼,有巧思了。若是刚好碰到有急用的人,同样能卖出不少价钱。
    弗雷德一边自我安慰,一边将费迪亚送出了门。他万万没有想到,有朝一日,自己会重新见到那两只曾经奄奄一息的小狐狸。而每每看着它们活蹦乱跳的样子,可怜的分团长大人便会不由自主地产生出一个极度逼真的幻觉——两座华丽丽的城池长着翅膀飞向了远方,而在那天的尽头,站着一位倾国倾城的少年郎。
    唉,这真是命啊!
    事后想想,费迪亚也不知道自己当时为什么要把两个只剩下一口气的小家伙抱回去,或许潜意识里,他从未想过它们会活不下来。
    事实上,当他用洛缇斯的袍子将小狐狸包起来的时候,真的感觉到了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气息在它们周围环绕,。而在喂过一些米汤之后,小家伙们便陷入了沉沉的睡梦中。其间,它们偶尔也会小声地哼哼,但心跳却渐渐地平稳起来。
    洛缇斯一直安静地听着,不时用手轻轻地拍着小狐狸,或是神色温柔地望上一眼,像是怀抱着人类的婴儿。
    虽然叫墨狐,但大部分成年狐狸的皮毛其实是深灰色的,一如死灵之气的颜色那般,只有少数才是黑色。而在黑暗属和特殊能力等方面,毛色纯黑的个体往往更强,也更受术者们的欢迎。因此,洛斯塔荒原上的这一变异物种便被冠上了“墨狐”的名字。
    眼下,两个小家伙才刚刚出生,身上只有一层绒绒的浅灰色胎毛,未来会长成什么颜色还很难讲。但众人却一致同意了洛缇斯给它俩起的小名,胎毛淡一点的叫“小白”,深一些的叫“小黑”——不都说贱名好养活么,这两个名字虽然谈不上有多贱,好歹包含了这么个意思不是?
    自从抱上手,洛缇斯就再也没有放下两个小东西,即使是在午餐和晚餐的时候,也不曾让它们远离♀不仅仅是为了让小狐狸适应自己的气息,更重要的是,短短的半天时间已经让生冷淡的她对小家伙们产生了相依为命的感情。
    乍听上去,这的确很不可思议。但仔细想想,在少女的周围,唯有它们和她一样,是刚刚来到这个世界的客人。而除了他们三个以外,所有人的归属感早已根深蒂固。
    何况,同她一样,它们亦是族群中的黑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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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终于看到有个人填调查了,泪流满面啊~~~
    为了感谢这位同学,偶决定今天提早发布新章节~~~
  第三十四章 所谓“秒杀”
    
这些微妙的情绪让洛缇斯产生了一个执念——她一定要让它们活下来,健健康康、长长久久地活下来。不但如此,她还有一个直觉,只要它们呆在自己身边,就一定可以平安无事。
    好在城主府里一向不讲究那些繁琐的贵族礼仪,因此大家都兴致勃勃地观察着这个仿佛不沾人间烟火的绝色美少年是怎样小心翼翼地照顾着自己新得的宠物的。
    甚至连城主大人和城主夫人都加入了拯救小东西的行列中——当然,他们也只是和众人一样,兴致高昂地站在一旁出谋划策,仅此而已。
    晚餐过后,整个一天中最受人们期待的时刻终于来临了。
    继亚修和费迪亚先后制造出谁也料想不到的惊喜之后,人们关注的焦点已经全部集中到了洛缇斯身上——这个才刚刚加入他们交际圈的少年究竟还会得到什么样令人震惊的新年礼物呢?
    众人尚在猜测之时,渐大人忽然清了清嗓子,郑重其事地开口道:“小洛,我决定收你为徒,传你剑艺。你觉得这个新年礼物怎么样?还喜欢吗?”
    此言一出,震惊四座,所有人的嘴张了又合,合了又张,愣是没有挤出半点声音。
    渐大人环顾四周,见自家那高傲得不可一世的天才儿子和成日里冷冰冰的亚修都没能逃脱这一脸蠢样,顿时觉得自己刚刚做的决定简直太英明、太睿智了☆最重要的是,一句话就能看见如此稀罕的情景,真是太特么划算了,有木有?
    尽管心里得意地咆哮着,但这老不正经的家伙面上却绷得严严实实,甚至还不忘故作疑惑地询问自己尚未回过神的新徒弟:“怎么?你不愿意?”
    当然,他可不会真的认为少年有拒绝的念头。毕竟,在帕维亚的疆域之内,纵然普通人根本不知道拉斐特这个姓氏究竟代表了什么,但能被渐收为徒弟,这在他们眼中绝对是天大的荣耀。
    而事实上,真相远远比这更梦幻——历代渐的徒弟都有资格成为拉斐特家族中的一员,并且和嫡系血亲享有同等权利。
    这意味着,从此以后,洛缇斯再也不是什么无足轻重的小人物了,她的名字将永远同帕维亚帝国的第一隐世家族联系在一起,。而游历之时,一旦亮出这名头,帝国之内,除了皇室子弟和莫特家族的年轻人,恐怕再无谁能够真正与之平起平坐了——还有什么靠山比这更强大呢?
    因此,我们可以毫不犹豫地说,渐大人送出的这份新年礼物一瞬间就秒杀了亚修的匕首和费迪亚的墨狐,无怪乎至今也没人能反应上来。
    尽管少女洛缇斯根本不清楚这份礼物的真正价值,但从现场的氛围中,她隐约察觉出了事情的不简单。
    自打她醒来的那刻起,就从未想过要和世人牵扯太深。可城主一家却先后朝自己抛出了橄榄枝,让她一时之间不知道是接好,还是不接好。
    虽然她完全不明白渐大人为什么会对初次见面的自己如此青睐,但被渐收为徒弟是多少人求也求不来的好事——就是高高在上的皇子、皇太子也不会笨到将这到了嘴边的馅饼推出去。
    再说,自己之前不是正发愁没有人指点武艺么?那么,当瑟希斯不见踪影时,拜在渐门下岂非上上之选?
    何况,眼下与撒西尔宣誓之时又不相同。那时候的拒绝在旁人看来简直理所应当,可若换做现在,就真真是不识抬举了。而像她这样时时刻刻力图低调的人,怎么可能做得出如此耸人听闻的举动?
    因此,少女犹豫再三,最终弯下身去,行了大礼,喊道:“师父!”
    这脆生生的一句“师父”,让渐大人颇为愉悦。而他的放声大笑终于将众人从梦游的状态中唤了回来。
    不过,神是回来了,但话要怎么说,似乎大家一时之间还没想好。
    眼瞅着众人面面相觑,沉默不语,那位看上去仍然年轻美貌的城主夫人终于走上前来,轻飘飘地打破了这难言的尴尬:“小洛,师娘没什么好东西送你,这枚空间戒指就给你拿去装些杂物吧。”
    言罢,她从手上褪下了一枚样式古朴的戒指,又拉过洛缇斯的手,亲自套了上去,接着,一边端详,一边说道:“这枚戒指据说是五百年前的那位炼器大师的作品。虽然样子不如时下的新颖,但极好用,连你这两只小狐狸也能放进去。”
    洛缇斯大惊,即便她对于这世界所知不多,但洛提亚的记忆还是让她明白了不少基本扯,而其中之一便是尤利尔大陆的行业分布与发展。
    自神族与魔族退出这片大陆以后,他们遗留下来的一切都成为随后崛起的人类努力研究的对象,并由此产生出各种各样的职业。然而,年深日久,很多东西慢慢淡出了人们的视线,因此,与之相关的职业自然也就随着消亡。
    最近这一千年里,许多曾经在历史盛极一时的行业都陷入了衰退的困境。而炼器虽然还远远不到消亡的时候,但能称得上“大师”的人却是很久很久都没有出现过了。
    最后一位炼器大师出现的时间正是五百年前,名字叫作贝尼?罗格。他的作品,在当时便已价值连城,放到如今,简直无可估量。难怪衣着华丽的城主夫人竟会戴上这么一枚风格质朴的戒指——只怕那是真正的古董了。
    一思及此,洛缇斯顿时觉得指根处一片灼热,连连推辞着:“师娘,这礼物太贵重,我不能收。”
    城主夫人拍了拍她的手,笑道:“傻孩子,东西就是给人用的。我在洛斯特住得久了,平日里也只拿它当个装饰物。你却不同,迟早是要离开这小地方的,到时候还怕用不着么?不过这枚戒指不需要滴血认主,所以你平时可得当心些,别被歹人顺走了。嗯,好在它看上去太普通,大多数人只会认为那是一般的戒指,几乎不会往空间道具上想。所以,你也不要太在意,就当是师娘送了个最最普通的小玩意儿给你,如何?”
  第三十五章 传说中的小黑屋
没等少年继续拒绝,城主夫人又朝自家丈夫那边使了个眼色,于是后者连忙在一旁帮腔:“小洛,既然你喊了‘师父’,就是一家人了,跟你师娘客气什么!撒西尔,你这做师兄的,当然也得有所表示吧,还不赶紧领着你师弟去你的收藏室!小洛,他那间小黑屋里,虽然大部分是破烂,可仔细挑挑,有些东西倒真是不错的。你看上什么尽管拿,让他越肉疼越好,知道不?”
    自打少年叫了那声“师父”之后,撒西尔的脸色就颇有些变幻莫测的味道。直到城主大人发了话,他才恢复了正常的表情。
    在去收藏室的路上,撒西尔郑重其事地对洛缇斯说道:“其实我原本就打算让你在我的收藏室里随便挑的,不料却被父亲抢了先。所以你想要什么都可以,千万别有顾虑!”
    后者怔怔地看着这天上掉下来的便宜师兄,忽然有些明白剑圣大人那突如其来的决定——三天前,撒西尔宣誓的举动到底还是让他们操心了。可是,仅仅为了一劳永逸,便将自己这样一个来历不明的人收入门下,是不是牺牲大了点?
    洛缇斯都能想到的事情,天才少主当然没有想不到的道理,而之前他那变来变去的表情也正是因为这个,只是他真的没料到父亲居然肯收少年为徒——除了自己孩提时代曾受过几年指点之外,自家这位剑圣大人可从未动过收徒的心思。难道之前的那个“人体改造计划”竟然如此成功,连那散漫的老头子也萌发了传人衣钵的念头?
    两人沉默之际,那个传说的小黑屋已然近在咫尺。
    撒西尔看了看洛缇斯,随后摸出了一把样子古怪的钥匙,小心翼翼地插进了同样古怪的锁孔里。
    后者还没来得及反应,门便忽然间大开,一片白晃晃的光亮猛地迸射出来,刺得她头晕眼花——自己那个新认的师父为什么老爱用“黑漆漆”这种形容词,害得她被严重误导了好伐!
    直到走进去,她才发现,那片亮光似乎是一块硕大的晶石通过层层反射与折射而产生的。
    这厢,少女还在轻声嘟囔着:“什么小黑屋嘛!”
    那边,撒西尔不知道又触动了什么机关,顿时,眼前一黑,再细看时,整个屋子已与先前全然不同。
    大概这才是剑圣大人所说的小黑屋吧,洛缇斯一边想着,一边打量四周。在这个不甚宽敞的空间里,乱七八糟堆叠着许多不明所以的东西,加上厚重的窗帘几乎将外界的光线全部隔绝,因此整个房间看上去昏昏沉沉的。
    像是怕少年不适应,撒西尔急忙解释道:“阿洛,这里好些东西见不得光,所以你先将就一下,咱们挑好就出去。”
    洛缇斯的确是不喜欢黑暗的地方,因为那总能让她想起自己曾经日复一日蜷缩在意识的深处茫然无措地等待着消亡的时候。然而,她也很明白,有些古物确实是见不得光,略略沾上那么一点点,便里里外外坏个干净。
    少女并不愿意久呆,但也不想将这情绪表露得太明显,便慢慢地从这头踱到那头,又从那头踱回来。其实,她原本就无心挑什么礼物,可不论是新认的师父,还是天上掉下的师兄,个个都这般殷勤,于是自己也就说不出那个“不”字。
    撒西尔一路跟着洛缇斯,见她的目光停留于何处,便略略地讲解那么一两句——这倒不是天上地下无所不知的天才少主想偷懒,实在是后者的表情太淡然,根本没有给他详细说明来龙去脉的机会。
    正当他以为少年什么都不想要时,小家伙却拿起了架子上的一本书饶有兴致地翻看起来。
    站在旁边的撒西尔仅仅瞄了一眼,就认出那是自家先辈中不甚出名的一位长者所留下的一本笔记。
    话说,这位长辈自幼天资聪颖,但偏偏对剑技和医术提不起兴趣,所以年纪轻轻便出门游历去了。而这一走就是几十年,到白发苍苍之时,他才回到家族,整一个“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无改鬓毛衰”。之后,他又花费了十年的时间将自己在游历途中随手写下的见闻进行考订、增补,以及润色。只是,这些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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