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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命契神(苏怡哀)-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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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剑圣大人虽是第一次看见洛缇斯,但关于这个少年的一切,却自有人事无巨细地向他汇报——从费迪亚将他自雪地抱回的那一刻起。
    因此,那位看似随和、实则精明的长者完全清楚自家儿子与世侄是如何对待眼前这位来历不明的美少年的。如此容颜,任谁都会想要好好照顾,但却不是谁都会宣誓效忠。
    知子莫若父,可即便是剑圣大人也不明白,那个心比天高的儿子为什么非要把自己余下的人生统统奉献给一个除了容貌一无所长的神秘少年?
    所以,他主动提出让洛缇斯来城主府一同过新年。只是,与其说他想是亲眼见一见传说中的绝色美少年,倒不如说,他期待着能用自己的眼睛来寻找出少年的特别之处——他知道这孩子的身上必然有什么东西在强烈地吸引着自己那个天赋卓绝的儿子,而那东西绝对不是那张倾国倾城的脸!
    尽管心里翻腾着种种思绪,但表面上,剑圣大人却一丝儿也不曾表露。他爽朗地笑着,毫不顾忌地调侃起眼前这个初次相见的小家伙:“小洛啊,有没有人说过你长得漂亮过头了?啧啧,这么精致的脸蛋,放在一个男孩身上倒是可惜了呢!”
    洛缇斯闻言很是讶异,她忍不住抬起头,细细打量起这位身份高贵的长者。
    只是,面前这身材魁梧,声如洪钟的大叔就是剑圣?长得和撒西尔真是一点儿也不像啊!倘若除去那一身贵族的衣裳,完全跟大街上最最普通的冒险者没有任何两样!而与他的相貌相比,他的作派就更像了——这样调侃初次见面的小辈可不是一般的贵族会干的事儿啊!
    不过,洛缇斯并没有觉得不悦,直率的态度总是要比优雅的礼仪让她更为放松——不论那态度是真是假,她都可以顺水推舟地将那些繁琐的社交礼仪一并略去,何乐而不为?
    何况,她原本就是个女孩,不是么?
    洛缇斯不计较,倒有旁人替她计较起来,这不,少城主同学愤愤地喊了一声:“父亲大人,请注意您的形象!”
    “形象?我什么时候有过那种不知所谓的东西?”
    剑圣大人并不领情,而是面对着洛缇斯,开始肆无忌惮地揭自家儿子的短:“小洛,我这个儿子太无趣,人还没有剑高的时候就成天跟个小大人似的。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你别跟他靠太近,被他传染就糟糕了。你看亚修多好,凡事直来直去,从不弄些弯弯绕绕。来来,你也坐到我们这边来。”
  第二十九章 爱屋及乌
   当着自己的面,让洛缇斯跟亚修多亲近,这要是能忍,也就不是恶魔少主了。因此,撒西尔迅速反击道:“阿洛,别听我父亲的!他和亚修一见面,除了聊武器,就没有别的话题了。你又不通武艺,真的过去了,肯定觉得无趣。我带你我的收藏室,那可比跟他们呆在一块儿,有意思多了。”
    “哼哼,竟敢鄙视我们的爱好!小洛,不要被他骗了!那个黑乎乎的房间根本不是收藏室,里面全都是他不知道什么时候捣腾的一堆小破烂。来来,听说亚修送了你一把匕首,给我瞧瞧是什么稀罕物?”
    唉,看来这个渐大人还真是和自己想象的完全不一样,居然当着初次见面的客人,跟自己儿子拌嘴拌得不亦乐乎,果然视形象如浮云哪!
    不过,就算再不正经,但也不能驳了长辈的面子。所以她只能给撒西尔递了个抱歉的眼神,随即走到他父亲的身边,将匕首掏出来,放在后者迫不及待伸出的手掌上。
    果然像费迪亚说的那样,渐大人和亚修是忘年之交,两者对武器的痴迷程度不相伯仲。当然,渐大人只能鉴赏,无法打造,这大概也是他心里的一点小小遗憾吧。
    不过,就连拥有特殊天赋的亚修都无法看出那把匕首的奇特之处,何况是肉眼凡胎的其他人?再加上,匕首的刀刃真的是一点儿也谈不上锋利,完全没有削铁如泥、削金断玉的本事。所以,尽管渐大人不死心地翻看了许久,却仍是徒劳无功,最终不得不带着惋惜之情放弃了努力。
    正当众人纷纷将目光集中到那不起眼的武器上时,姗姗来迟的费迪亚终于到场了,。他一进大厅,便瞅见了被环绕在中间的洛缇斯,于是连周围人都没顾上瞧一眼,就兴冲冲地喊起来:“阿洛,你过来,看看我给你带了什么新年礼物!”
    这么咋呼还真不是咱们指挥官大人平日里的作风——以他的家教,至少应该先跟渐大人打过招呼之后,才能说明自己的来意。况且新年礼物一般是等到晚餐过后,大家才开始相互交换,现下还早得很,平日稳重的他居然就猴急成这样,如此反常的情景不由得激起了所有人的好奇心,包括那个一点儿也不威严的渐大人。
    “好呀,费迪亚,你这小子真是越发长进了?连新年都不跟我这老头子打声招呼,问个好?是不是觉得现在终于升职了,要回帝都了,所以也就不必将叔叔这个小小的城主放在眼里了呀?”
    不得不说,尽管渐大人看上去很有点为老不尊的气质,可是板起脸来倒是丝毫不含糊,倘若换上别人,指不定就要忙不迭地开始赔罪了。可惜在场的不是至亲,便是密友,他们对于这位大人的脾气真是再了解不过了,所以谁也没被弧。
    连初次见面的洛缇斯都一脸平静,这倒是让渐大人心里暗暗称奇:小小年纪如此镇定,姑且不论那无人能及的相貌,即便单论气质与风度,也绝不比周围这几个世家子弟逊色半分。不对,与其说不逊色,倒不如说隐隐还有超越之势。
    看来这少年果然不简单,没准也是出自哪个隐世家族。只是帕维亚境内,还有哪个隐世家族能比得上拉斐特?而这孩子哪怕放在自己的家族中,也是块人人稀罕的璞玉,他的家人怎么就舍得让他这样独自出门,以至于在荒原中遇险?
    有的时候,爱屋及乌真的是挺让人无语的一个习惯。渐大人好歹是一代人杰,却因为自家儿子的异常举动对这个来历不明的少年起了好奇之心。他以鉴宝的心态来观察,那么发掘起少年不为他人所知的优点自然是事半功倍,而且越看越顺眼——那期待之情大概就等同于放大镜的作用,。
    可若是换上一个路人甲,指不定他现在所赞叹的一切,都会变成挑剔的理由。比如,镇定有可能会被解读为迟钝,不通武艺也许会被看成是无能,而那相貌更是批判的对象——女孩长得好看点都容易被骂成祸水,对于男孩来说,漂亮更是个要不得的累赘。你看亚修多讨厌人家夸他漂亮啊!
    不知不觉间,戴上了有色眼镜的渐大人已然将洛缇斯划进了费迪亚和亚修的行列,这也就意味着他终于把自家儿子看中的少年彻底当作了自己人。
    他甚至动了传授剑技的念头,毕竟,作为渐,他看人的眼光,尤其是看他人资质的眼光远远超过了费迪亚。而在仔细观察之下,他更是察觉出洛缇斯的不同寻常——少年周围流动的气息并不是一个身娇体弱的人所能够拥有的。若非小家伙不通武艺之事已是众人皆知,他真怀疑眼前是个深藏不露的高手。可现在既然不是,那么能够做出解释的就只有一个可能——在习武方面,少年真是个绝世天才,他的资质甚至大大超出了当年的撒西尔。
    就好比,越是优秀的工匠在面对着珍贵的材料之时就越是按捺不住跃跃欲试的心,而此刻,渐大人便是这样的心情。
    当年整个家族最终决定放弃培养撒西尔的场景仍然历历在目,彼时的痛楚也并没有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淡去。尽管如今,那个骄傲的家伙已经长大,也不会再对自己的无能为力耿耿于怀。只是,身为父亲,他固然为此欣慰,但作为渐,却仍然忍不住为失去了最好的传承者而怅然若失。
    谁知,时隔多年,他终于有了抚平这遗憾的机会,为此,他衷心地感谢诸神将这个孩子送到洛斯特,送到他身边!
    洛缇斯当然不知道渐大人百转千回的心思。而她之所以没有露出惊讶或是惶恐的表情,并非像渐大人误以为的那样属于面对任何场景都保持镇定自若的风度——原因其实很简单,只是因为她那强大的精神力敏感地捕捉到了这位长者眼中一闪而逝的笑意,仅此而已。
  第三十章 珍贵的新年礼物
   
身为渐大人调侃的对象,费迪亚摆出了一个真心忏悔的表情:“埃文叔叔,我错了,我真的错了,我应该把送给您的新年礼物先拿出来!那可是整个洛斯特城里最贵的一瓶酒了,我哀求了很久,福尼尔那老头才肯答应卖给我的!”
    费迪亚显然很清楚渐大人的喜好,因此话一出口,就见那一脸的威严瞬间龟裂,碎得连渣渣都不仕:“什么,是福尼尔那老头弄来的酒?你搁哪里了?还在马车上吗?管家!管家!叫人去把费迪亚马车上的那瓶酒给我拿过来。等等,别叫人了,你去拿吧。呃,算了算了,还是我自己去拿吧!”
    话音刚落,只见一阵风从众人的眼前刮过,而渐大人已然消失不见。
    如此不贵族的行径,看来大家早已习以为常,就连刚刚赶到大厅的老管家都摆出了一副“我就知道会这样”的表情。
    屏蔽掉这个小小的插曲之后,所有的人重新把注意力放到了费迪亚身上。而这时,他们才看清楚他怀里抱着的东西——那是两只尚未睁开眼睛的小狐狸。
    “好可爱啊!”
    尽管表面看来,洛缇斯是个彻头彻尾的少年郎。但本质上,她终究还是女孩,因此会轻易被小动物所掳获,这简直就是意料之中的事儿。
    幸好在众人眼中,她不过是个孩子,而孩子发出这样的轻叹声自然情有可原。再说,眼前那两只小狐狸的神态真是太娇憨了,连冷心冷肺的亚修和腹黑心肠的撒西尔在打量的时候,整颗心都忍不住柔软了片刻,更何况是旁人!所以,大家只是颇为理解地附和了一下少年的感叹,并没有产生什么别的想法。
    “这是洛斯塔荒原上的墨狐吧?这个时候还能找到刚出生的幼崽,确实稀罕。”以恶魔少主苛刻的子,他能给费迪亚这一新年礼物的价值做出如此中肯的评价,已是十分难得。
    作为尤利尔大陆四大险地之首的洛斯特荒原,因其异常的能量分布所孕育出的变异种群基本上都属于珍稀物种,因此在大陆的很多地方都颇受欢迎,驭兽师们对此更是青睐有加。
    然而,同样因为能量分布的关系,不仅帕维亚帝国的居民能够选择的战斗职业只剩下武者,就连其他类型的战斗者在这一能量真空带也很难发挥出自己的原有实力。所以,尽管洛斯特荒原的奇珍异宝众多,但云集此处的冒险者却仍然以帕维亚本国的武者为主,辅以来自他国的顶尖武者。至于除此之外的战斗职业,若非必要,则多半不会踏足这个被险地环抱的特殊国度。
    由此可知,冒险者们历经千辛万苦活捉到的变异物种基本上是要运至他国去牟取重利的,只有某些不堪大用的种类才会留在国内权作贵族人家收集的稀有宠物。不过,洛斯特荒原的墨狐却并不在此之列。
    荒原上的变异物种受死灵之气的影响,或多或少都会拥有一些相对黑暗的属。而墨狐更是其间翘楚——不论是用牙咬还是用爪挠,只要是它们所造成的伤口,都具有类似于“诅咒”的作用。因此,普通的伤药根本无法对其起效。非但如此,它们的唾液中还含有某些神秘的致幻物质,能够随着血液流动,直接作用于伤者的脑神经,让其产生各种各样匪夷所思的幻觉。而最终结果便是轻者意识混乱,重者精神崩溃。
    这些与生俱来的天赋让洛斯塔荒原的墨狐颇受黑暗系术者的喜爱,他们往往愿意为此一掷千金。如果仅仅从自身战斗力的角度来看,墨狐固然不弱,可也绝不至于在市场上卖出如此高价。所以,它们受宠的真正原因则是其易于改造的特。
    虽然理论上,每个术者都可以采取特殊的方法来增强自己灵宠的能力,但事实上,没有任何物种能够从改造方法中得到百分之百的益处——所谓有利终有弊,不论是什么样的改造方法,都必然会在挖掘出灵宠某一方面潜能的同时,又削弱了它在其他方面的能力。
    数千年来,术者们一直在孜孜不倦地致力于改善这一状况,他们一边努力地完善着各种改造方法,另一边又不遗余力地寻找更为合适的物种作为灵宠。洛斯塔荒原的墨狐则是他们迄今为止所能发现的最为理想的灵宠——被改造过的墨狐至少可以被激发出两种潜能,而被削弱的方面也不会像其他物种那样明显。
    因此,驻扎在洛斯特城的佣兵团对于墨狐的捕捉几乎是不遗余力的,而一旦捕捉成功,对其看管与照料之人必定是团长的心腹,普通的团员甚至无法接近。毕竟,越是昂贵的货物,就越招人觊觎,一个不小心,东西就会在你眼皮子底下不翼而飞,防守自然是严密再严密。
    一般情况下,能够在大陆的各个角落里建立起分部的大型佣兵团是不会把这么重要的商品途中转卖的,他们自有人手一路运送至目的地。而小一点的佣兵团即使有捕捉的能力,也没有办法应付沿途的劫夺,所以他们常常会选择在合适的时机高价卖给有名的商会——虽然这个所谓的高价远远不及商品的最终成交价,但也足以让人眼红好一阵子了。
    墨狐在别的地方虽然供不应求,但在帕维亚却刚好相反,维亚的武者并不需要灵宠,可对那些喜欢宠物的贵族小姐们来说,墨狐又过于危险——这种危险不仅来自于它们本身的特殊能力,也来自于其桀骜不驯的格。
    当然,变异物种多半都是这样不讨喜的坏子,若是没有驯兽师帮忙,野难驯的它们根本不可能与人类缔结契约。因此,在没有驯兽师的帕维亚,想要掳获它们的心就只能靠运气了。而只有幼崽尚未睁眼之时,才有这个可能,毕竟,雏鸟情结可不是禽类独有的,第一眼看到的人与物对于任何物种都一样重要。
  第三十一章 奢侈品的由来
    
虽然从理论的角度来说,洛斯塔荒原的变异物种多半都没有固定的繁殖期,但事实上,绝大多数的物种还是会选择在春天进行扩大种群的活动,。毕竟,整个荒原也只有春天相对温柔一些。而夏日炎炎,冬日雪,夹杂于两者之间的秋天在别的地方也许是令人欣喜的收获期,可在荒原上,这却是变异种群忙于迁徙的季节。
    当然,在其他季节出生的幼崽不是没有,只是因为气候的恶劣和食物的匮乏,能够成活下来的少之又少。即便是幸存下来的那些,成年之后的身体素质与战斗力也远远逊于正常出生的同类。而其中,又以冬天出生的幼崽最为罕见——母兽在经历了漫长的迁徙之后,往往没有足够的力量孕育与分娩,更不用说亲自哺育了。与此同时,在远离洛斯塔荒原的迁徙之地出生的幼崽,有时候会失去变异物种的某些生理特征与能力,退化成为普通物种。
    变异物种之所以珍贵,正是源于那些因能量异常而产生的特殊能力。因此这一点,不仅仅是洛斯塔荒原上的生命所独有的——在其他三个大陆险地中,同样拥有着数目不等的变异物种。
    只不过,各个险地因为造成能量分布异常的原因彼此有别,所以物种产生的变异之处当然也就不尽相同。可以说,即使仍然濒了许多相同的特征,但出生于不同险地的同一物种在千万年的进化中,已经完全成为了由同一类普通物种所分化而来的不同分支。
    由此可知,即便是变异物种,一旦失去了那些特殊能力,也与普通物种无异,又怎么可能成为冒险者们垂涎欲滴的珍宝?
    当然,以上所说的仍然属于正抽况。毕竟,这世上还有一个成语叫做“物极必反”——在其他季节出生的幼崽中,偶尔会出现极其强悍的个体,它们不但继承了母体的各种能力,同时,自身亦会发生不同程度的变异,成为黑羊中的黑羊。而它们在灵宠的改造过程中也往往会被激发出令人意想不到的的潜能,从而大大增强主人的战斗力,。因此,这样特殊的变异物种简直万金难求,有时候甚至能抵上一座小小的城池。
    可想而知,我们的指挥官大人能够弄到两只墨狐的幼崽是多么难得的事儿啊——难得的不仅仅是季节,更重要的是,竟然有人愿意卖给他!
    要知道,很多术者为了得到最完美的灵宠,宁愿花费漫长的时间,也要按照自己的设想亲自调教幼崽。因此,成年的墨狐固然珍贵,品种优秀的幼崽却更是让人趋之若鹜,更别提那些看上去无比健康的非正潮段出生的小家伙——谁敢保证它们未来不会成为一个个活生生的聚宝盆呢?
    不过,以上结论的前提仍然是在术者云集的地方,而帕维亚境内,即便是爱好奢侈品的上流贵族,也鲜少有人会做这个冤大头。说到底,花费如此巨大的代价却仅仅买回来一个既不是太有用又没啥地方能够炫耀的东西,这可不是普通人的爱好‖样这些钱,不论是雇几个高等武者看家护院,或是淘一两把名剑随手把玩,哪个选择不比弄回来一只不好伺候的小畜生强些?
    没有人贵买,奔着暴利而去的商家当然也不肯贱卖。于是,活着的变异物种在本地越发失去了市场。久而久之,这样的特殊商品在出国之前谢绝交易,也就成为了不言自明的惯例。
    而如今,咱们的指挥官大人竟然打破了这一惯例,这可不是区区“稀罕”两个字能够概括得了的呀!由此可见,恶魔少主果然还是一如既往地苛刻着,或者说,是更苛刻了。
    就在众人都为此咂舌的时候,费迪亚却迫不及待地把两只小狐狸一起塞进洛缇斯的怀里,这才长舒了一口气。
    “你到底是怎么弄到的?”冰山店主虽然只痴迷于武器,但却仍然被这珍稀之物激起了小小的好奇心。
    “嘿嘿,事情还要从三天前说起……”指挥官大人看了看那两个一路上都不曾被吵醒的小家伙,低声地开始叙述缘由,。
    原来,一切竟然源自那天在亚修店门口发生的骚乱。
    将洛缇斯撞倒在地的两人中,前一个是洛斯特城里有名的小偷尼可,绰号“飞鼠”。被这家伙偷过的人不少,而听过他事迹的人就更多了。只可惜就像他的绰号所暗示的那样,他的手快,脚更快。很多受害者往往要到付账的时候才会意识到钱包不见了。虽然少数武艺不错、警觉也高的人,能发现得早一些,但那也是在始作俑者逃之夭夭之后的事儿了。
    艺高人胆大,尼可同学也不例外。出于挑战自我、追求刺激的心态,他越来越倾向于选择武者作为下手对象,尤其是那些看上去武艺高强的年轻人。然而,纵使挑战对象越来越不好对付,他仍是屡屡得手,直到三天前。
    我们一早说过,在那样一个久雪初晴的狂欢日,即便是沟里的老鼠也会忍不住出来晒会儿太阳,而尼可正是这样一只思念阳光的老鼠。我们也说过,即便是这样其乐融融的日子,老鼠们亦不会改变自己顺手球的本。因此,身处人山肉海的尼可同样决定要享受一下久违的快乐——之前的暴雪期让他几乎找不到什么值得下手的对象与适合下手的时机。
    既然是狂欢,那么当然要干一些自己平时不会干的事儿♀个逻辑对于世界上绝大部分人都是有效的,其中也包括了尼可。所以,他选择了一个相对于自己的能力而言,无疑属于高风险的对象——一个面容陌生、气度不凡的年轻武者。
    面容陌生,说明他应当是刚刚来到这边境小城的冒险者。气度不凡,显示出他家世不错,那么身上必定携有贵重之物。年轻,则多半代表了经验不足。至于武者么,当然意味着这游戏还值得玩上一玩,不是么?
    ——————————某废柴的分割线——————————
    最近才开始使用定时发布的功能,所以设了一个小调查,看看亲们消在什么时段看到新章节,不要忘记选哦:)
  第三十二章 登门致歉
    
尼可对洛斯特城里的高等武者几乎称得上了如指掌,他知道他们擅长什么,不擅长什么。因此如果要挑战这样高难度的对象,他一定会在事前做好足够的功课,制定出最万无一失的方案♀也是他从未失手的原因之一。
    但这一次,在周围炙热情绪的感染下,一向理智的尼可同学终于决定要放纵一回。而为了追求有史以来最为惊险的刺激,他不惜赌上了自己的运气。
    不过,尽管他已经有了失手的觉悟,但在潜意识中,却仍然相信自己必定平安无事。而这也许是所有赌徒的共同心理——他们总以为自己是特别的,值得幸运女神的垂青。
    然而,从不失手的尼可终于还是踢上了一块铁板。他没有料到那个陌生的年轻人竟然在自己出手的一瞬间便察觉到了异常,以至于,尽管自己已经当机立断选择了收手撤退,也仍然没有打消对方的疑虑——不论怎么躲,那刺人的目光一直如影随形。
    终于感受到危机的尼可仗着自己对小城地形的烂熟于心,被迫开始了他此前所期待的惊险之旅。
    只可惜,那天实在不是一个适合玩猫鼠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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