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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侠之神级捕快-第11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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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习气严重,难以做到和怀安一条心,他太累了。”
闵娥是女人,宗族的传承秘密是不可能告诉她的,所以多年来一直在渴求闵霸先出山协助自己的丈夫,这次回来未尝没有这方面的用意。
被闵娥的话惊醒,闵霸先收回散乱的思绪,如刀锋一般的目光狠狠刮了下闵娥,哈哈笑了一声,摇头道。
“果然是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小娥,你不用白费心机,我是不可能离开南乡的,甚至不止我,现在南乡但凡有武道天赋的,都不可以脱离这里。也罢,跟你说这些也没用,你不会明白的。”
顿了下,闵霸先也知道闵娥什么内情都不知道,自然不会理解他们的选择。
站在天堂看地狱,和站在地狱看天堂,谁是天堂,谁是地狱?只有自己知道。
“先不说我,你身边那个年轻的捕快远比我有潜力,眼下可能略不及我,但将来一定是武道惊人的强者,你该多花心思在他身上才是。”
说道项央,闵霸先心里也是一颤,他已经年近六十才有这般实力,但项央年纪轻轻就有如此造诣,这份天资实在是惊人。
“如果这个小捕快姓闵就好了,他是练刀的,身上还有一股凌厉无匹的锋芒之气,锐利难当,放眼两族数百年的记载,也是顶尖天才。若再经由我和庄巍调教,结合两家之长,等到时机成熟,也许有五成把握掌控邪刀。”
闵霸先心里闪过一个念头,随即掐灭,这世上没有如果,也就没有如果之后的结果,一切早就注定。
时间推移,天地广大,早有可能掌控邪刀的奇才出现过,但不是出身闵家,不是出身庄家,那就没有任何意义。
闵娥则想着闵霸先的话,笑而不语,项央这一路上显露的实力她看在眼里,自然会加以笼络,以收为己用,这也是霍怀安请项央护卫的原因之一。
毕竟没有交际,相互之间不熟悉,很多事情就很难开口。
两人继续在屋内谈话,不过话题轻松许多,大多是其余六脉将会赶回来的代表人物。
另一边,邓春觉醉醺醺的告辞,项央则洗了把脸,准备到南乡逛一逛,顺便看看有没有正在宰杀牲畜,分解切割尸体的,也好从中好好观摩这门刀法。
第三百九十二章 刀法
出了门,项央背着碧玺刀晃晃悠悠的在街上闲逛,左右两侧基本上都是人家,不过也有类似店铺的地方,里面的东西五花八门,类似小百货超市。
项央看了眼那正坐在门口打瞌睡的店铺老板,是个三十岁左右的威猛大汉,个头能有一米九,浑身充斥着男性的荷尔蒙,腰间还插着一柄屠宰牲畜的尖刀。
项央正琢磨着怎么上前打招呼,得体而又不突兀,就见到几个明显刚刚打猎下山的大汉扛着一只吭哧吭哧呜嗷叫唤的大野猪飞奔而来。
那野猪全身黑毛,豁牙咧嘴,长得极为凶恶,体长两米多,重量估计得有七八百斤,一身膘都是肉,还是肌肉。
这样的野猪都是极有破坏力的,像是霍婷婷这样的武者赤手空拳遇到这样的猛兽,也是以闪避为主,根本不敢招惹,其强大的脏腑与结实的外皮能有效的抗击打。
然而这四个大汉居然能擒而不杀,这就厉害了,项央看的分明,野猪四只蹄子往上三寸左右的位置都有一道浅浅的血痕,乃是有人用极快的手法切出。
“厉害啊,这出手的角度,时机,还有力度,缺一不可,四人看来是专门组队配合刷怪的,默契感满满。”
刀法是刀法,武功是武功,所谓熟能生巧,这猎人应该从小练习一门刀法,岁岁年年不间断,这既是强身之法,也是生活的保障,再加上这刀法的确不是凡品,才有这般惊人的表现。
再看下去,几个人将店铺老板叫醒,哐当一声把野猪砸在地上,那大汉就走到店铺里面准备绳子,木盆,火把等等工具。
这些工具在项央看来颇为简陋,最基本的木架都没有,不过也不发言,就站在一边观看。
准备好工具,威猛大汉开始磨刀,磨得是腰间的屠宰尖刀,吱呀吱呀,呲呲的,听着人心里没牛且爸硭坪跻哺惺艿讲挥押玫纳逼剜宦医校灰桓鋈怂媸株≈碜欤粜×瞬簧佟�
等刀磨亮了,那大汉也不用人帮忙,自己一个迈步直接来到大野猪身边,也不用摸索,随手一扯,摸到野猪的喉咙,脚下一勾,木盆滑到身下。
接着就是又狠又有力的一刀,从野猪喉咙刺入,插进胸膛,直接贯穿心脏,准头无比,等拔刀而出,呲出一股喷溅的血水,落到木盆中。
接下来的处理死猪过程且不去说,在宰割猪肉的过程也尽显这大汉的刀法,更深层的则是对野猪全身上下无比的熟悉,才显得游刃有余。
项央心里一凛,猜到什么,离开这店铺,继续沿街而行,靠山吃山,宰杀牲畜的不止一家,都是山上打猎而来,有可爱的白兔也免不了一刀。
一路看来,项央以惊人的天资与刀道造诣吸纳这门刀法的精要,对这门陌生的刀法越加熟悉,虽然领悟的还不完全,但也看出不少蹊跷。
刀法并不复杂,以他目下所见,乃是以刺挑为主,劈砍等招式为次要,没有一式是用来防守的,似乎本就是用来宰杀牲畜。
而且要配合这门刀法发挥最大效用,就需要对被杀者有一个极为熟悉的认知,要害,关节,骨骼,经络,等等。
如果把宰杀的牲畜换成人,这刀法就需要对人体有一个极为清楚的认知,而如何在这种医学不发达的地方了解人体呢?
杀人,唯有杀足够多的人,才能积累到匹配这套刀法的认知,就如同血刀经,杀人练刀,是在厮杀中领悟如何从不可思议之角度出刀,空想误国,实干兴邦,套在武学上也是妥妥的至理名言。
所以在项央的眼中,此套刀法实在是杀性之刀,甚至可以说魔刀,邪刀,不但杀人,还要有技巧的杀人,杀人之后还要解剖,分割,作为增长刀法的养料被汲取,其血腥残忍,与一般堂皇大气的霸道之刀截然不同。
项央越看越觉得这南乡有些邪门,缓缓踱步中,将自己所修的一众刀法在脑海中回了一遍,包括新得的燃木刀也在其中。
他所修之刀法,虽风格各异,有追求刀招,有追求刀意,有追求刀势,等等各不相同,但总有一处不变,那就是手中长刀之变化,还是针对敌方的招式,互相拆招挡招。
这南乡的血腥刀法则另辟蹊径,走的是极为小巧的路子,针对的是人体各处本身,635块肌肉,206块骨头,骨与骨之间的关节,人体各个脏器的方位,等等等等。
以项央的眼界,这南乡之刀若是修炼到入骨入心,看人就跟带着扫描仪一样,一眼就能衡量这人的身体各处,如何出刀杀他更简单。
为什么项央觉得这刀乃是邪刀,魔刀?
看人跟看一具死尸,扫射一眼,男女老少,身体各处都没有任何秘密,长久下去,人的心态必定失衡,心态的失衡导致精神的变态,不是魔刀邪刀又是什么?
走着走着,项央骤然停顿,忽然有些明白了为何见到的这许多人都是只会刀法,没有内力,而且一门可称极厉害的刀法,为何又明珠蒙尘,成为屠夫宰割牲畜的工具。
这也许是一种保护,两家的先祖早就有预料,后辈子弟只练刀法,不练刀意,终归还是人,而不是披着人皮的魔。
还有,如果项央所料不错,闵霸先等人应该也是前期练刀,等到精神坚韧,方才练气,配合心法或者镇压邪念的法门,将刀法练成,而又不坠入魔道,不然他们不会这般如常人。
然而,这刀法如此练,也就偏离了本意,所以也许闵霸先等人刀法厉害,但也仅仅是厉害,而不是恐怖。
当然,数百年时间,怎么也会有窥破这刀法本质的人出现,但他们身为闵庄两家的后辈,自然不会捅出去,只会埋藏在心底。
“这么说来,这两家恐怕来历并不简单,刀法是邪刀,魔刀,甚至这也许只是刀法的基础,那么人会是好人吗?”
项央眼中闪过一道精光,心里有了些猜测。
闵家也好,庄家也好,恐怕做梦都想不到有人仅仅靠一套算不上完整的刀法就猜测出这许多东西,因为他们从未见过有这样的人,也想不到有这样的人存在。
项央还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中,迎面走来一个年纪和他差不多大小的少年。
十七八的年纪,长发披散,黑色的武士服衬托雄壮的身躯格外惊人,一双眼睛和闵霸先有九成相似,不曾修炼目击之术,却带着凌厉无比的锋芒。
项央心有所感,看向少年,眼睛微眯,敌意,不加掩饰的敌意,这少年是何人?
第三百九十三章 闵恒沙
“你这一路路过十二家出刀宰杀猎物的人家,驻足时间超过一个时辰,是在偷学我们这的刀法,外乡人,你是谁?”
站在项央面前一丈远,这少年语气铿锵,眼中带着浓浓的审视,他看不出对面这人的深浅底细,但知道这人刚刚是有意偷看闵庄两家的屠牲刀。
“在下项央,这次是护送闵娥夫人回南乡,所以才到这里,至于兄台所说的偷学刀法,没有心法,没有总纲,只有宰杀牲畜的三招两式,也算是偷学了吧,莫非还要交学费?”
面对这少年的敌意,项央笑笑回应,在他眼里,这个少年倒是颇为不俗,内功火候还有整个人的气势在同辈里算是出类拔萃的,但也仅此而已。
来到这南乡,他见过的人里面,能对他产生威胁的,也只有闵霸先一个人。
“哼,这里是南乡,不欢迎外面的人,你没事最好不要乱逛,免得给自己惹麻烦。还有,屠牲刀法虽然只是宰杀牲畜,锤炼体魄所用,但也不是你能轻易偷学的,留下一根手指,这件事就算了了。”
少年看了眼项央嫩如白葱的十指,微微摇头,冷笑一声回应,如此十指如何握刀?
武林规矩,偷学别派武功乃是大忌,轻则断手断脚,废除武功,重则打杀了事,只留一根手指,他已经算是从轻处理了。
两人的这番对峙似乎也引起一些人的注意,有十几个闲着的魁梧大汉走到跟前听到少年说的话,微微点头。
这屠牲刀法也不算稀奇,南乡闵、庄两家,基本都会,但是祖训有言,只在两家男丁手上传承,不传女,不传外姓。
“一根手指?哈哈,小子,你还真是敢说,这样吧,这手指放在我这里,你有本事就来拿,或许能作为你的战利品也不一定。”
项央还真没想到这人如此霸道,看了他们南乡的屠牲刀法就要留下手指。
要知道他也仅仅是武痴性子发作,想要一探这刀法的究竟。
自己凭天赋记忆,将这套刀法返本溯源,作为资粮增长自己的刀道造诣,虽然也逃不过一个偷学,但九成九是自己的本事,可不是你屠牲刀法能比的。
况且你南乡中人人不避讳,光明正大的屠宰牲畜,那就别怕人家学会。
项央的话说完,那少年也不再浪费口水,脚下爆发一层气浪,瞬间贴近项央,手掌作刀劈向项央的左手小拇指,掌锋摄人,正是要直接卸掉项央的拇指关节。
这刀法是项央认识的,旁边众人熟悉到骨子里的屠牲刀法,以掌作刀,贴近骨骼关节,看似是砍,实则内中的运刀法门乃是挑。
这少年虽然年纪轻轻,但已经将屠牲刀法化为对敌手段,一出手犹如雷霆乍现,武功还算不错。
不过项央的动作更快,后发先至,同样是右手并掌,自上而下刺在少年并掌的手背前,无声无息,却后发先至,速度力道也不比少年快,落在一些人眼里,就是带着特殊的韵味,很古怪的感觉。
而少年正嗜血的微笑,却忽然发现项央的左手在眼前消失,反而自己的手背一股刺痛感生出,刚要再反应,手腕忽然被项央扣住,如何发力,用气,都难以动弹。
“好了,小孩子不要成天打打闹闹的,要多多修心养性,不然你这刀法虽然越来越强,但性子怕也是越来越野,回去好好练两年再说吧。”
项央摇头,以他的武功对付这少年,纯属欺负小孩子,微微一甩,直接把那雄武的身躯高高抛起,划出一个弧线。
少年人在半空身体僵硬难以动弹,目露惊骇之色,他这吨位体格被扔这么高,真气又被项央封锁,落地后只怕会被摔出内伤。
好在项央并没想和南乡的人直接开撕,手上用了巧劲,少年是双足落地,随后身体恢复正常,满脸惊骇的看向项央。
他是闵家七支同代人中练武最勤奋,也是如今武功最高的,然而面对和他一般年纪的项央,却如同被猴耍一般,实力差距难以估量,这太不可思议了。
围观的汉子们也是睁大眼睛,看着项央不自觉的后退几分,这人好厉害。
“你很强,我叫闵恒沙,多谢你手下留情,不过还是要提醒你,南乡不欢迎外来人。你若是真的闷,可以去外面的河边钓鱼,千万不要乱逛。”
闵恒沙虽然莽,但不傻,刚刚项央若是下狠手,那刺击就不是浅尝辄止,而是直接撕碎他的右手,坏了他练刀的手。
虽然他心里还是认为项央偷学了他们南乡的屠牲刀,但也没有刚刚那么不依不饶,换言之,被项央打服了。
项央转身摆摆手,示意知道,朝着南乡的入口而去,刀法学了,他再没有别的打算,去看看这里的山水之色也好。
“恒沙,那人是跟着娥姐回来的,听说还是外面很有声望的一个高手,会不会是借机来咱们这里打探消息的?这些年越来越多的高手不告而来,而且越来越难对付,我们是不是要和庄家商量一下,想一个一劳永逸的方法?”
有汉子在闵恒沙耳边说道,别看他们都三十好几,远比闵恒沙年长,但地位上两者不可比较。
“先不要急,刚刚我也是想试探这人,没想到对方武功这么厉害。
恐怕南乡除了隐于山中的祖辈,只有我爷爷和庄家的那一位能压下他。
我现在就去找爷爷问问这人的情况,你们不要妄动。
还有,这几天七脉的人会陆续回来,大家都打起精神,不要让外面的人看了笑话。”
说到外面的人,闵恒沙眼中闪过一丝寒芒,同一祖先,数百年下来,也分成不同的支脉,有的血脉很亲,有的已经很远。
还有,外界的族人一向看不起他们这些南乡的,认为他们古板,活在自己的世界里,不肯进步,少年人终归是在意脸面,有火气,所以不想让这帮人看扁了。
“不过这些还是次要的。爷爷说过,只要我能争得同辈第一的位子,就会将两家世代相传的秘密说给我听,希望不要让我失望。”
思绪之间,霍婷婷和闵枫两个也是一个绷着脸,一个忧心忡忡的结伴而来,见到了被一众大汉围在中间的闵恒沙,有些陌生疏离。
闵恒沙也看到了两人,霍婷婷不放在他眼里,他也不熟悉,但另一人却是让他眉头一皱。
“闵枫?你居然还有脸回来?”
第三百九十四章 过往
闵恒沙的这一声感情复杂,有恨铁不成钢,也有大松一口气,让闵枫一侧的霍婷婷颇为不解。
“是沙子(傻子)啊,怎的,我也姓闵,这南乡是我的老家,我不能回来吗?”
闵枫看到闵恒沙已经是面色发苦,听到那一声,更是浑身一颤,不过输人不输阵,嘴强王者不是白来的,挑了下眉毛回道。
他也认出了闵恒沙,似乎还很熟悉,让一侧的霍婷婷疑惑,不过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她并不打算插手这两人的事。
闵恒沙让其他汉子散去,几步间走到闵枫身前,细细打量了对方一眼,从头到脚都不放过的那种,随后用一种失望的口气摇头道。
“你真的堕落了,想当年咱们同在太爷爷手下学屠牲刀,你可是咱们兄弟之中天分最高的。真不知北玄叔叔是怎么想的,让你沦落到今天这个地步,若是一直留在南乡,何至于此?”
在他眼中,闵枫毫无武者的气势可言,一身内力松垮稀薄,甚至只是略微强过旁边霍婷婷这个女流之辈,简直是白瞎了连太爷爷都称道的那一份天资。
小时候他们这一支脉的几个堂兄堂弟,论起天资就属闵枫最强,闵恒沙最低,所以闵恒沙被其余几个兄弟戏称傻子,不过遇到大人听到,就说是沙子,免得被骂。
可是闵恒沙不服输,别人练刀十次,他就练百次,千次,熟能生巧,渐渐奋起直追,一个个的超越那些曾取笑过自己的兄弟。
他的天资其实也不能算是笨,只是相对其余兄弟略微差上一丝,勤能补拙,这微弱的差距很快被补平,但并不能让他释然。
这些年,他最大的心愿就是和幼时最天才的闵枫比上一次,谁知听到的消息越来越让他失望,闵枫在闵北玄的宠溺下,越来越不争气,渐渐成了今日的模样。
也许他想和闵枫打上一场的心愿,这一生都被不可能实现了,因为即便现在的闵枫奋起直追,也已经太晚了。
不是每个人都是项央,这普天下九成的强者,高手,都是自幼年就开始奠定根基,辛苦练功,长年累月,积蓄下来。
闵枫已经错过了最好的时候,除非他有奇遇,得到什么前辈遗泽,或者被高手打通经脉,灌顶传功。
“屁,武功练到再好有什么用?看你的样子只怕还没玩过女人吧?女人的温柔你享受过吗?一看就是榆木脑袋,成天拿着把刀很威风吗?练到最后也不过就是那样子,百年后一抔黄土,大家都是一样,为什么不想着多享受一些?”
闵恒沙的话似乎戳到闵枫的痛脚,语气激烈回应,不过这番话更让闵恒沙失望。
“原来是这样,难怪,难怪,自己没了心念,没有追逐变强的执着,贪图享乐,你有这变化才是正常,罢了,咱们话不投机,不是一路人。”
闵恒沙失望到底,不再看闵枫一眼,朝着两人来时的路踏去,只是在经过闵枫的时候骤然出手,用的还是刚刚对付项央的那一击。
然而回应他的并不是期待的反手一招,而是闵枫蹬蹬后退喘着粗气快要窒息一样的表情。
这是他最后的试探,也是完成自己从小就有的一个心愿,虽然不完美,但到底是完成了,收回手掌,闵恒沙再也没有犹豫,大步离去。
闵枫一屁股坐在冰凉的地面上,眼角有泪水划过,那磅然的杀机虽只是一瞬间,却给他造成极大的震撼。
霍婷婷看着闵枫的样子也有些同情,其实她和闵枫也是一路人,对武道并没有什么追求,反正人活着,不会武功的多了去了,不也活的好好的?
“喂,你没事吧?还真没想到你小时候还挺厉害的,要是舅舅好好栽培你,说不定还真能成就一番事业。”
霍婷婷是真没想到蠢货一样的闵枫小时候那么厉害,她路上没少从自己母亲那探听南乡的消息,知道闵枫这一代,就以闵恒沙最为出色。
而闵恒沙都承认闵枫的天资,所谓三岁看八十,真是白瞎了闵枫的天赋。
“你还不是一样?你们霍家府上的高手那么多,怎么也不见你天天练功?咱们两个大哥别说二哥,练武有什么用?有那功夫,还不如赌几局,听人唱唱小曲来的开心。”
霍婷婷不置可否,对于一些人而言,其实学武是一种出人头地的捷径,而他们的父辈都已经打拼出来了,自然会让他们升起一种懈怠的想法。
躺着都有钱花,谁还去工作?钱已经一辈子花不完了,不享受人生还拼死拼活的打拼,对于一些生性懒散,随遇而安的人来说,是不可想象的。
闵枫心情稍微好过一些,擦了擦眼角的泪水,脸色不是很好看,嘴里嘟囔着什么,看的霍婷婷想笑,仔细一听,嘴里全是咒骂闵恒沙的言语。
“好了,你还坐在地上,快点起来。听邓捕头说南乡有山河之色,正好去看一看,这一路上就没得闲,正好散散心。”
闵枫疑惑,揉着屁股起身问道。
“你不是回过南乡吗?这里有什么好逛的,除了山还是山,小心猛兽把你吃了。而且山上可不太平,你没看见之前他们宰杀的那些猛兽吗?就咱们两个,太危险了,不如回去再叫几个高手跟着。”
“小时候,是小时候回来过,那时候的事我早老就忘记了,哪还记得这里是什么样子的。
至于猛兽,你以为本小姐怕吗?
我手里的宝剑可不是吃素的,项央跟我说岚岫剑法要练成,还是要看看云遮雾绕的山上景色,我觉得也有道理。
别废话了,就问你去不去,别告诉我你一个大男人,一点胆色都没有。”
闵枫本想拒绝,不过细细思量,这是和霍婷婷少有的独处的机会,也就一口答应下来,还拍着胸脯,准备作向导,带霍婷婷游遍南乡。
而且闵枫也是笨拙的露出一副猪哥样子,目光不时扫向少女身上鼓鼓的地方,似乎在想什么龌龊的事情。
霍婷婷眼中闪过一丝厌恶,脸上却没显露出来,反而点点头,嘴角微笑,似乎对闵枫的表现很满意,连带着闵枫更加高兴,刚刚的失态与郁闷都丢到一边。
两人身后隔了十几米远的地方,孙培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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