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伏虎三百式-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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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了。
  那么他们是什么人?
  得知此事,封家上上下下都少不了议论一番,更多的是后怕。封霸天冲冠一怒,连着怒斥十声岂有此理,便派人去查。
  这一查不要紧,将整个作案团伙查个底儿掉。非但查出家门内一个吃里扒外的内鬼,顺带直捣黄龙,一窝端了幕后主使的老巢。
  那人也是个习武世家的落魄公子,跟封家宿有怨仇,听说封蔷离家出走,立刻道是大好的良机,便雇人扮作封家的队伍,意欲将她绑回去欺辱折磨,聊以泄恨。
  谁知,最后不但没能捉住封蔷,反倒漏了马脚,让怒气冲冠的封霸天杀进家门,一刀砍掉半个脑袋,据说场面格外的惨不忍睹。
  封蔷于是才惊觉——之前来妓院寻找自己的那两名大汉,说起来并不真的是封家门徒,而是乔装作假之流。
  那时候若不是温萦相伴相护,哪怕只是一念之差,她就连怎么死的都不知道了。
  如此情谊,已经是过命的交情了,再加之大恩大德,要是不知道感谢,岂非禽兽不如?
  所以封嗅后来再阻止她寻找温萦,她就义正言辞地回敬这么一句。
  然而那个王八蛋却软硬不吃,油盐不进,来硬的不行,道理也说不通,横竖不肯告诉她当年那家妓院具体何处。
  封蔷则也鬼使神差地找遍了附近所有城镇,独独没来过这里。
  或许这就是天意。
  去他奶奶的天意!
  烦躁地扯下蓝布门帘,封蔷提腿冲进后院,决心就算把这改了名字的听香楼上下左右翻个底朝天,她也一定得找到温萦不可——
  “客,客官?”
  “客官,我这里,来我这里。”
  “你多大岁数了,不看看自己是什么样一副松弛的皮囊,客官哪里看得上?来我这里,我是最年轻的。”
  呃……?
  没想到在这里被绊住了脚步,封蔷咂舌。
  ——果然和墨兰公子说的无二,这后院内三十几个男倌女妓,都是三十岁左右的样子。
  虽说徐娘半老,但也风韵犹存,看向封蔷的眼神,更惹人怜。
  是了,稍微体面些的人都不来后院,平日里哪有能看过眼的客人来临幸他们?
  而封蔷现在虽然扮作男装,也俨然一个丰神俊朗的小哥,腰间佩着长刀,更不似凡人。来到这里,自然会成为炙手可热的香饽饽。
  “客官,你看我也不差,我也练过几手武艺,说不准能与你试试刀?”
  “别听他的,我比他便宜!”
  “我也便宜……”
  “我更便宜!”
  争论谁比较便宜的声浪很快炸在耳边,更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封蔷立在这里,真像来到了菜市口。
  她正考虑要不要抽出刀来挽个刃花儿来吓住他们,却听一人不和谐道:“你们比便宜做甚,若论便宜,谁能比得过一个铜板睡两夜的墨……咳咳,斜鼻公子啊?”

  ☆、惊骇

  
  邪什么公子?好别致的名字。
  各位妓倌都习惯了做那墙头草,一听到其他风声,立刻便不再争论,皆向不远处的角落看去。
  封蔷自然好奇,也跟着看,心头却微微一凉。
  见那人安安静静蹲坐在石板上,不应声,好像不晓得别人在议论他。
  他身边有个皂角罐子,面前盛衣服的大盆,比整个人还粗上几圈。褴褛的衣袖太过宽阔,卷不上去,沾水湿透了,贴在他因冷水刺骨而通红的手腕间。
  也是妓倌吧。
  与众不同,是个勤劳的人儿,封蔷心想。
  半晌,他仿佛才意识到十几束目光正凝在自己身上。于是微微侧脸。
  甩落满手水珠,他淡淡道:“别跟我比,掉你们自己的价。”
  这话倒是实实在在的自嘲。
  ——都是妓倌,别人忙着拉客,他在洗衣裳,别人贬低自己,他跟着附和。再落魄也比不过了。
  无人搭话,他也不接着言语,抹了把汗便又两手入盆,旁若无人地继续浣洗衣裳。
  只听到他这么一句话,却是不怎么悦耳的声音。
  像风寒时塞住了鼻子,瓮声瓮气。
  封蔷心中如是评价,更加感到这位“邪公子”具有吃苦耐劳的精神。临近冬日,小院子里凉风飕飕地刮,他已染了风寒,又浸凉水,体格再怎么好好怕也难遭得住。
  何况邪公子看上去,体格其实不算很好。
  真惹人怜!
  虽说这位公子名中并不带墨和兰两个字,却依然激起了封蔷的怜惜之情。她于是走到跟前去,微笑道:“这位邪公子……”
  佝偻着洗衣裳的身形有些滞顿,过会儿才缓慢抬头,双眸平静如水,对上她眼中的盈盈笑意。
  方才打量过此人,重心一直放在那愈瘦愈显长的身影。当下看清他放大版的脸,封蔷脸上便再挂不住笑容了。
  “怎么了,客官?”
  她会露出这样难看的神色,温萦半点儿不觉得意外,反之莞尔一笑,“丑是丑了点,不至于这么吓人吧?”
  依旧盯着他看,她无动于衷——
  这分明就是温萦的脸。
  柔软的细发,清隽的眉眼,唇角上扬,哪怕遭了岁月的风霜雨雪,依旧得以辨认。
  可面有三庭,言山在中。
  他唯独缺了中间那个山庭。
  或者不能说是缺,而是鼻梁碎裂,牵扯着颧骨,整个中庭歪七扭八。封蔷是习武之人,一眼便知他面部曾受过何等大力的击打。
  斜鼻公子,原来竟是这个意思。
  笑意尽散,白生生一张俏脸青了又青,到最后简直跟铺地的石板一样颜色。
  她差点就要去碰和光同尘般横在腰间的那把古朴长刀,然后将周围讥诮嘲讽的声音悉数葬在刀下。
  “客官嫌恶,那就不露丑了。”温萦却忽地将脑袋偏向一边。
  无所谓的,他阖眼。
  早习惯了,他心想。
  这不正是你想要的吗,将你当作玩物的嫖客都不再看得上你,不愿碰你……
  ——不早就是心之所向了吗?
  何以因这白衣人的反应而感到难过?
  连他自己都读不懂自己!
  洗好的衣裳一一拧尽了水,动作利索地晾在早已系好的结实麻绳上。小小一方天地,十几件衣服倒排列井然,只是将半院子的阳光都给遮了去。
  “你就不能晚点洗,大白亮天搞得满院子刮阴风。”
  “原本就没什么人来,这样一闹还有人愿意进这后院么?你没客人,别断了我们的财路呀!”
  呵呵,没人来才好。
  温萦正拧干自己袖缘子上的污水,“都是你们的衣裳,大可以摘下来,扔了去。”
  说罢,他竟然头也不回,撂下这一句话,兀自便走。
  而那抹俊秀的素白身影,方撩得自己心弦一动。她就立在那角落不曾挪窝,温萦却决计不再多看一眼了。
  “嘿,这人今天是中了什么邪?”“说他两句还不乐意了,真是……”“丑人多怪!”“确是这样不错。”
  ……
  封蔷方才惊骇愤怒与重逢之喜交加,心头百般杂陈,正在难以自控的时候便被温萦打断,于是硬憋了回去。
  当下这些妓倌们说的过分,她却恍若没听见似的,跟着那高瘦身影,直接从小门出了后院。
  院子内都是黄土路,封蔷行过每一寸地方,荡起一层又一层沙尘石子,便将尾随其后的莺语燕飞给拦个彻底。
  现在该如何呢……
  冲上去拦着他,惊扰他,告诉他自己是谁?
  在身后随着他,跟踪他,看看他意欲何为?
  “夜叉夜叉,快告诉我选哪个?”手指敲了敲腰间的刀鞘,换来回环不断的金属震响。
  她认真地听着,直到刀身不再震动,方采纳道:“好!听你的,就这样办!”
  于是乎,十七年来,在“爱刀夜叉的怂恿之下”,封蔷第一次选择了看起来比较怂包的后者。
  说起来不会唬你,封蔷为什么在外总有不好听的名声?主要因为她并非男子汉大丈夫,也不是什么豪杰,从来只肯伸不肯屈,因此得罪各色人等无数。
  白话来解释,就是不懂认怂。
  比如说吧,小舅跟丫鬟私会,是母家上下人尽皆知,只瞒着小妗子一个,为的是闹将起来谁脸上都不够看——于是她受不了憋气吞声,也不理会再三威胁,正义感爆棚地把事情捅到了妗子的娘家。
  再比如说,封嗅再三嘱咐她要循循善诱,把行刺之人的老底揭穿,幕后黑手是谁都问清楚了再杀也不迟——她便越审越生怒气,最后抽出刀来,将那死猪不怕开水烫的刺客拦腰斩作了两截。
  后来还有一句名言被人拿去口口相传。
  那便是封嗅赶了过来,倒吸着冷气质问她:你虽然生气,何不能先砍砍桌椅板凳,消遣一下呢?
  她却理所应当:夜叉出鞘必见血。
  就这样,封四小姐用刀,简称封四刀的名声就越来越变得狼藉。如封嗅所说一般,她能被放入什么美传佳话里头,那才真正有违天理。
  当然,不排除法海秦桧黑寡妇等一系列的反派人物。
  ——想哭就哭,要笑就笑,说离家出走就离家出走,发脾气就咬人,活脱脱的混世魔王。
  从小如此,长大了也一样,挥刀断魂都不眨眼睛……
  怎的见了某个人就给变成怂包了呀?
  当然是听夜叉的意见,封蔷可从不质疑自己。

  ☆、糖葫芦

  
  封蔷一身武艺可不白学,紧跟着温萦而不露声色,自是不在话下。
  奈何前提条件再好,抵不过她这人从来耐不住的性子——区区半刻时间,封蔷已经如芒刺背,忍不住想要上前去“打搅”一番。
  “堵着路口子作甚,腌臜东西,滚开!”
  恶汉将他推的一个踉跄,温萦不置怨言,手肘贴了土墙,凭空矮下去一截。
  “呀!这小哥得罪过什么人不成,竟叫打碎鼻梁,若我这样,恐怕连家中大门也迈不出去了。”
  少妇一身淡色旧衣裳,形容病病恹恹。她方撇温萦的脸,遂掩面轻叹,不敢再看。
  却听旁的矮个子妇人满不屑道:“有什么可怜可叹的,他当年不是听香楼……哦!现在是春花阁了,当年他不是那地方很有名的妓子吗?”
  “咦,我早年病弱恋家,时时缠绵床榻,的确不大晓得城中轶事。”这少妇一双柳眉向中间蹙,一方帕子遮了半张脸,仍旧难掩好奇。
  “妓院里的脏事破事,不晓得也好。哼,我家那口子当年不是还花钱去玩过他呢!”那妇人看温萦时也咬牙切齿,随即又欣慰起来,“现在?别说花钱去,恐怕倒给钱都没人愿意碰这丑东西了。”
  紧接着便是妓子无情,是他因故惹上了什么暴脾气的官家子弟才叫打成这样;另有嫖客妻室寻仇,刻意毁他容貌之类的种种版本。
  这谣传越说越离谱,人们听着也愈发津津有味。
  市侩妇人说话总要大开着嗓门儿才过瘾的,每句话都引来周围啧嘘之声一片。
  ——百口嘲谤,万目睚眦。
  这等景况,气的封蔷两指覆在夜叉柄上,简直要立刻抽刀泄愤。但看温萦肩胛向后一耸,稍作顿滞就挺直了脊梁继续向前走,她又怕惊吓了他,到时候不好收拾,只忍得抓心挠肝,粗气重喘。
  好罢,无知妇孺而已,且先忍下不动。
  迟早一日,让自己揪出那罪魁祸首,莫说鼻梁骨,就连肋条尾骨天灵盖也得给他凿的稀巴烂!
  想着,忽然被几声嚎啕打破了周围窸窣的嘲谤和议论,封蔷也循着去看。
  “你这孩子好不懂事,回去糖疙瘩就红果儿还不是一样,非得吃什么冰糖墩儿,哪里有钱是让你这样糟践的?”
  以烟渍火燎的青花布绕在头上,面容虽然清丽,却已经布满愁纹,那带孩子的女人背上还背了个正吃奶的娃娃,头一眼看了,便知是刚出月子还不久。
  而她手里牵着那半大小女孩儿,五六岁模样,正值嘴馋的时候。看到成串糖葫芦扎在草人之上,大颗山楂鲜红欲滴,一颗颗包裹了焦色晶莹的糖稀,吃进嘴里是酸甜软糯,她当然流着哈喇子走不动道了。
  据听闻,这在京城是遍地可见的小吃,近些年才传来了此边界处,封蔷也只尝过两三次,更莫说边城里常年吃糠咽菜的穷苦娃娃。
  就在这里,温萦驻足。
  “不管不管,要吃冰糖墩儿,就吃冰糖墩儿!”
  “哇——阿妈有了弟弟就不要小花了,弟弟坏,阿妈坏!”
  这小姑娘是死犟的脾气,不论其他,只管撒泼。
  想来弟弟未出生之前,父母对这孩子该是有求必应的,现如今才受不了所愿无偿,坚决不肯罢休。她不光哭天抹泪,还就地打滚儿,脸蛋上满沾着灰尘沙粒。
  女孩子家家,竟罔顾形象,大庭广众之下闹个不停。
  干巴巴,瘦瘪瘪,脏兮兮,活似一只长裂的小花猫。
  撒起泼来,气势上倒将封蔷年幼时的风范占了一半。其他方面,比如撒泼的手段,造成的后果之类,当然还是前人更胜一筹。
  就算这样,也难不勾将起温萦惦在心里整十年的回忆。
  他于是顿了脚步,走向举草人的摊贩跟前,袖中零星几枚铜板堆叠碰撞。封蔷心想——这钱在袖子里存了不知道多少时日了,并着油污水垢,响声也怪闷的。
  挑了根最大最红的糖葫芦,温萦俯身轻哄道:“给你,不哭了。”

  ☆、傻子?

  
  冷水刺过了再着风,擎着糖葫芦的那只手皴裂发红,相较之前肿胀一圈儿有余,也就不显得那么细长秀美了。
  温萦略弯着腰,微微笑,手上是那小小姑娘垂涎已久的糖墩儿,他袖口刚被洗衣水洇成了藏青的深色,还未干呢。
  嗯,很好看,这么多年了,还是觉得这抹身影那么好看。
  想上前去,把那丑小孩赶走,想夺过糖葫芦据为己有,还想要他眼里只有自己,不许去看别的小女孩儿。
  任性的毛病又犯了起来,封蔷竟忍不住嫉妒这条只会哇哇哭,一点儿品都没有的小花猫。
  怎么这点大度之心都没有,真成了无赖的封四刀了?她自己都忍不住嘲笑自己。
  “——哇,不要,不要!”
  万万不曾想到,“小花猫”此时居然到了亮爪尖的时候,对着温萦踢打抓挠推和拒,那小小一张脸儿更憋了个又红又涨,哪看出来一丁点所得所愿的喜悦之色?
  竹签子上每一颗红果都如此硕大,裹着厚厚晶莹的糖稀,那是封蔷也忍不住垂涎的东西。
  却还是不够诱人吗?
  呵……
  她会踢打着,会叫的撕心裂肺,就连那甜蜜蜜的糖墩儿也瞬间失了诱惑力,其实温萦不觉得很意外。
  谁让她,看清了他的脸呢?
  只是随着那一声声哭叫,糖葫芦滚落在地,焦色的糖壳子也寸寸碎裂,滚着一层黄沙,不再晶亮馋人。
  好像还有什么东西,与之一同落在地上碎掉了的,却没人看见,也听不到声音,只有封蔷分明感受到——那是他破碎寒凉的一片好心啊。
  只是一瞬,连她这天大地大我最大的混世魔王也有些害怕,怕得不敢向前多走一步,怕自己继续靠近他,会跟那不懂爱惜的小女孩一样,将他一腔温柔辜负而不自知。
  是啊,这只小花猫身上,能看到封蔷的影子。
  可终究那不是她,不该与她一并联系起来的。
  是她的话,又怎么会这样对他?
  唯有这样想,温萦才吞得下喉头苦涩,堪堪弯了腰,探手去捉糖葫芦末端的那根竹签子。
  “这糖墩儿,卖给我吧?”
  却被好生白净的一只手给抢了先。
  肤如凝脂玉,指若削葱根,节节分明像修竹一般,笔挺有力。温萦刚弯下腰,尚顾不及直起来,这手的主人倒很体贴,俯下身子迁就他。
  这人生了副剑眉星目,一张脸干净英气,却不似刀削斧砍过那般放旷和豪迈。反之,几百个工匠苦心孤诣多少时日也钻营不出这样精致与硬朗并存的艺术品来。
  不过乍然抬眼,却作惊鸿一瞥。
  是方才浣衣时看到的人,是那个白衣人。
  白衣本该翩然素雅,却不晓得到底出自什么心意,竟偏偏绣了只吊睛白虎俯在肩头,俨然一副紧盯猎物,伺机而动的体态神色。
  平白占去办个大身不说,也尽数抹掉这白衣裳应有的清雅素净,反成了狷介狂放的象征。
  “落地了,岂不脏?”
  他轻叹,心道这人目如星月,面含春风,行色蕴藉风流,怕不是挑逗自己玩呢,那又何必当真?
  原也只是感到这东西不便宜,扔了可惜才捡起来的……
  于是便起身,将糖葫芦递过去,“若想要,便送您。”
  “那我可好意思吗?”封蔷嘴上说着,实际上却不客气,顺势接了方才眼红半晌的糖葫芦,又忍不住揩油,去触碰他手上的冰凉。
  她又道:“我两手空空,无以为报,不如我作陪你……做你一日的保镖,我俩就算互相抵消了。”
  “……”
  “好不好嘛?”
  封蔷说话间,温萦早就回身走了几步,大有撇下她径自离去的势头。
  “不必。”
  “为何不必?”
  封蔷这等角色,岂是轻易能甩脱的主儿?当然要紧跟不舍,追问不休,越是不予理会,她就越使出浑身解数,绊腿脚挡眼睛不在话下,只差抱着温萦大腿哭求不要他走了。
  他是不会腻烦她的,由着她怎么闹都不会的。
  终于,温萦被她扰乱到一步也迈不得了,他索性立着不动,就此与她双目相对。
  他这眼神,像水一样。
  深井里刚用辘轳摇上来的冰水,盯的封蔷脊背发毛。
  “你是年轻女子,何必这样?”
  “啊?”被他忽然的开口惊了一跳,封蔷随即正色道,“没成想你还能看出我是女子,这眼力值得赞扬,不过那又怎么?觉得年轻女子不够格给你当保镖?”
  说着,她急于证明自己,便一把摘了夜叉下来,带着刀鞘舞弄得霍霍生风,最后直接往肩上扛着,又道:“你瞧我这刀可是杀鬼弑神,从来没有怕过谁的。”
  如果方才温萦只觉得这人是犯了风流病,戏弄自己一个妓倌来取乐的话,现在他不禁怀疑……此人样子生的虽然好看,头脸俊秀雅致不说,身量体格也挺拔风骚,可惜头脑是有问题的。
  是害了什么病,喜欢赖着别人么?真可怜生了这样好的相貌,去赖着谁不好,平白无故赖上了自己这样的人。
  这思虑半晌之后,再度看向看她含笑嘻嘻的眉眼唇角,温萦更肯定了自己的猜测。
  既然是傻的,要不要想办法甩掉呢?
  “嗯?”她眨眨眼,好一副纯洁无害的样子。
  ……罢了,日行一善,这辈子就这样了,为自己下辈子积德。
  恻隐之心作祟的温萦终于还是不忍,既然相识一场,她又非常粘着自己,白白长得好看,却是一个傻子,要是粘上了奸佞之人,还不凶多吉少?
  “你叫什么名字,年方几何,可有家人,住在何处?罢了,你只要说住在什么地方,我送你回去。”
  “……嗯?!!!”
  

  ☆、宋蛟

  若说失落,封蔷是有的。
  认不出她来,对她爱答不理,在她眼皮子底下给别的小孩买糖葫芦吃,更有甚者,还以为是她失了智么?
  近二十年,小半辈子,封蔷还是第一次受这种委屈。
  就算这样,她却还是舍不得丢了手上那支无从下口的“灰葫芦”,只好任由糖稀慢慢融化,黏哒哒流落到满手都是。
  封蔷却傻站着,在温萦面前。
  “我家离这儿远得很,你找不到,找到了你也进不去。”
  好容易过去半晌,总算见她憋出一句话来。
  十年前,七岁半,她也说过这句话,而且一个字都不差。
  然后他会轻笑着摇头,说抱她回去避一避。他会在路上买麦芽糖和草蚂蚱哄她开心,每晚每晚,他都将她地藏在一方矮桌下面,他会很愧疚,会对她更温柔,会保护她,把最好的都给她。
  年幼时独自离家近半个月,现在想起来也满心后怕。
  可她却从未曾遭遇过什么人世险恶,也半点儿没觉得孤苦无依——因为有温萦在。
  封蔷怀恋那段日子,更怀恋他。
  “那就,算了吧。”
  想自己这副鬼样子,那样抬不起头的身份,怕也只有傻子愿意亲近吧。看她穿着打扮,佩刀蹀躞无不富贵。她该出生在钟鼎之家,倨傲精明的父亲兄长,想必也将她视若掌珠的。
  送她回去,却是图什么呢?
  如母亲一般,如十年前的自己一般,都不是什么好果子。
  不要多管闲事,连名字也不要问。他的伤心之处,装着一个小小的女孩儿,再也容不下第二个人,受不得这割肉的钝刀子再添上一把。
  “刀收好了,不要伤人,也别跟着我。”他顿了片刻,狠不下心,终于还是要忠告一句,“别再去妓院乱逛。”
  “我……”
  上下牙紧紧抵在一起,封蔷知道,自己只要再开一次口,必定忍不住连名带姓地自报家门。
  可是温萦会不会,会不会像他记不起初见时这句话一样,也记不起她来了?
  十年冗长,那短短的或许还不到十天,那个赖了他这些时日的小女孩,她在温萦的记忆里,怕只剩些可怜兮兮的零落残骸,拼都拼不完整,还谈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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