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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嫡女谋嫁-第15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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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克鲁王子仔细打量了一下周围,见没库鲁三人进入的痕迹,眉宇就皱了皱,然后才看向夏梓晗,笑的一脸邪魅,“夏姑娘,我只是听见了你的叫声,正巧路过,就进来了,那个……”他指了一下帐篷划破的地方,“不是我划破的。”
竟然推卸责任,倒打一耙。
夏梓晗心里气的一抽一抽,不过,在别人家的地盘上,她也不想跟他硬拼,就没跟他计较,还佯装天真的问,“真的?”
“我没必要骗你。”说的好像是真的一样,“晚上睡的怎么样,还习惯睡帐篷么,中原的女子都不喜欢睡帐篷,特别是像你这样的美人。”
“睡的很好,我不认床,一直到你进来之前,我都在做美梦。”夏梓晗怯生生的道。
“是吗?”脸上虽邪笑着,但眼底深处却泛着冷意,明显是没相信她的话,“这都是我的错,吵醒了你。”
他的话才落,马宝一群人就冲了进来。
这时候,天色虽没大亮,但已足够让马宝等人看清楚帐篷里的人是一个鞑子,且看穿着,还是一个有钱有身份的鞑子。
“你是谁,闯入我们姑娘家的帐篷做什么?”马宝气势汹汹的质问他。
这可是他家准女主子睡觉的地方,这死鞑子,色胆包天,居然敢闯进来。
“快出去,不然我对你不客气了。”要不是不想惹事,他就冲上前把这人给杀了。
敢亵渎他家准女主子,该死。
马宝已经想好了,等找到世子爷时,他就跟世子爷告状,让世子爷把这人挫骨扬灰,五马分尸。
“语气不小,不过,看在夏姑娘的面上,本殿下就不与你计较。”达克鲁道,又盯着夏梓晗,眼神真挚,面容认真,“夏姑娘,本殿下是草原上最英俊帅气的大王子,还是最勇猛的勇士,本殿下很倾慕你,希望半个月后,夏姑娘能观看我们举行的草原勇士比赛。”
每次集会,商队都会在这里停留半个月,而半个月后,正好是草原一年一度的勇士大比赛。
到时候,所有部落里最厉害的勇士,最漂亮的女人,都会去参加,且打败了所有人得到第一勇士称号的男人,就可以在现场自己挑选一个自己喜欢的姑娘做妻子。
而未选到的姑娘们,则有权申请做不做勇士的小老婆。
当然,这得勇士同意,勇士不同意,就算你想做人家小老婆,也是白日做梦。
草原上,男多女少,且女人都十分崇拜勇士,就形成了一种勇士老婆多,而无用的废物却打光棍的现象。
第411章 兰图
打光棍的人,比娶了妻子的人都要多,有些普通的牧民穷,娶不起妻子,都是几个兄弟共用一个妻子。
像兄弟共妻的事,草原的小村落里,或者部落里,都是普遍的,很平常。
所以可以想象,昨日夏梓晗三个女子,在集会上逛了一圈,惹来了多少牧民们的窥视,又招惹了多少觊觎的人。
就是达克鲁王子这样有无数女子趋之若鹜的人,也被夏梓晗的美貌闪花了眼睛,不然,也不会这么急吼吼的来掳夏梓晗。
要不是为了生铁和粮食,达克鲁王子现在就会直接能抢人,哪儿还会偷偷掳人,草原上的勇士,对于女人,可都是直接的。
而选妻子,只是作为第一勇士的第一个荣耀。
还有一个荣耀,就是除了能自己挑选对象外,第一勇士还必须作为先锋,率领精兵前去攻打水暮城
而这一次战出来的勇士,等到十一月中旬,就会领兵去攻打水暮城,进犯大盛朝的地盘,抢夺百姓的食物。
夏梓晗关注这事,也想打入鞑子内部深处去看看,说不定,她能找到褚景琪呢。
褚景琪来草原,一定不会放过这次绝好的机会的。
等送走了达克鲁王子,马宝就担心的看着夏梓晗,“郡主,我看那小子对你不怀好意,今晚开始,我会和狐狸他们轮流为你守卫。”
这是他家主子的娘子,他可得为他家小主子守护好了,可不能被别人哄去了,特别是主子的仇人鞑子。
“我们今早上就离开这里,至于勇士赛会,我们会去,但不是跟达克鲁王子一起去。”夏梓晗说道。
跟他去,她的贞操还能存在?
听说,这草原上的男子女子,都十分豪爽,没有男女之防,只要看中了,没成亲,都能滚成团。
她可不想还没找到人,就惹来一身骚,且还是暂时不能动手的麻烦。
这时,得了消息的郑文廷急吼吼的冲了进来。
一进门,就听到夏梓晗的话,他愣了,“你今日就走?”
“嗯,昨日麻烦你了。”夏梓晗温和的笑道,又道,“达克鲁王子和你的交易,你无需履行,你要记住,你是大盛朝的人,郑家可以跟鞑子交换一些物品,但太过,就是把郑家置入火海之中,我,不值得你这样做。”
不值得他压上整个郑家来救她。
郑文廷和鞑子的交易,就算是签署了文书,郑家回大盛后,不想履行,鞑子也拿他们没办法,这项交易,本来就是达克鲁王子逼迫郑文廷同意的,他不履行,也说的过去。
何况,这是卖国的交易,是要背上叛贼的名声的。
“好。”郑文廷笑道。
这个交易,他本就没打算履行。
现在答应,也只不过是敷衍达克鲁王子而已。
等他们回了大盛,他就懒得理会鞑子了,大不了,这商队他解散了,再也不来草原上了。
他郑家那么多生意,那么多产业,就算解散了商队,也亏不了,就是少赚一些银子而已。
他郑家的银子,已经赚很多了,少赚一些也没什么。
如果解散商队就能救整个郑家的话,那也值当。
夏梓晗却又道,“达克鲁王子邀请我半个月后参观草原勇士赛会,我猜,他可能是想把我留在草原上做人质,逼迫你不得不履行这个交易,到时候,他……”
郑文廷闻言,就急了,“你不要去,我现在就派人送你回大盛,你表弟的事,我派人帮你去找。”
脑门子上都急出了冷汗,也不管不顾夏梓晗反不反对,就急吼吼的决定道,“楚玉,我是真的担心你,鞑子可不是好惹的,我担心你落入他手里后会被他欺负,这次你要听我的安排,你现在就走,我现在就安排人,一百个护卫够不够,不行,这草原上乱,你又是个姑娘家,我还是安排两百个护卫送你吧,你先去水暮城落脚,等我这边完事了,我再去水暮城找你。”
不过几次面之缘,就能为了她做到这一个份上,夏梓晗心里极感动,但嘴上却不得不拒绝他,“你先听我说完……”
“我来,是一定要找到我表弟的,不过,你放心,我不会有事的,我也不会跟达克鲁王子走,我会去勇士赛会,是想偷偷去,偷偷潜藏在人群里,我想,勇士赛会这么热闹的事,我表弟肯定也会去凑热闹,到时候,说不定能找到他,你放心,我不会让达克鲁王子发现我的,你就相信我吧,你忘记了,我可不是一个娇滴滴的小姑娘。”
郑文廷就想起了当日,他第一次见到夏梓晗的情景,当时,她那么坚强傲然的帮他,抵抗戴家的姑娘。
想到那日,他的心就跳快了几分。
终于,在夏梓晗坚决的眼神下,他点了头,“好吧,那你要万事小心。”
“嗯,你记得,不管出了什么事,你都要相信我,一定不能给达克鲁王子粮食和生铁。”
夏梓晗不放心,忍不住又嘱咐了郑文廷一番。
和郑文廷一起吃了早饭后,夏梓晗一群人才在不惊动任何人之下,悄悄的离开。
等到达克鲁王子再来找她时,人早就不见了,郑文廷就骗他说,派人把她送回大盛了,气的达克鲁王子脸色漆黑。
人质没了,达克鲁王子担心郑文廷会不履行和他之间的交易,就心生另一条计谋,让郑文廷遭受了好一阵子的苦头。
当然,这是后话,暂且不提。
夏梓晗一行人,悄悄的潜回了住了几日的山洞,都换上了一套鞑子的服装。
这些服装,都是从郑文廷那里拿来的,为了避免麻烦,夏梓晗楚枂楚琳三个姑娘还做了男子打扮,并且用一种树油,故意把露在外面的皮肤抹黑。
等树油干了,就会变得跟皮肤一样,看不出来上面有一层油。
等收拾妥当,一群人就出发,顺着马宝提供的路线,前往克朗林部落。
路上,他们遇到了不少从集会上换了过冬物品回家的普通牧民,那些牧民见他们穿着不菲,头上戴的帽子上镶嵌着象征着身份高人一等的硕大宝石,远远看着就闪闪发亮,他们也不敢来招惹,远远的就避开了。
七天后,他们一路顺风,终于见到了克朗林部落。
克朗林部落是草原上第三大的部落,克朗林部落的首领兰图就住在这里的最大一个帐篷里。
而兰图首领,也是草原十二大部落首领中最年轻的一个,也是去年勇士赛会上的第一勇士,是目前草原上最厉害的一个人。
不过,兰图有一个不成器的弟弟兰克斯。
兰克斯整日里就知道骑马喝酒,玩耍打闹,眨沸」媚铮坏愣裁挥邢氲庇率康哪钔罚柯淅锏墓媚锩嵌己芴盅岜梢乃疾辉敢饧薷�
且草原上的姑娘都喜欢强壮高大的男人,认为这样的男人才威猛,才厉害,才是真正的勇士。
而兰克斯却恰恰相反,不但长了一副单薄瘦小的身体,相貌也不好看,且让姑娘们更鄙视的是,兰克斯似乎很喜欢捏姑娘们的***一见到漂亮的姑娘,他就会出其不意我伸出爪子,朝人家的胸上捏去。
有好几次,因这事,他被人给狠狠揍的跟烂泥一样,瘫在地上爬不起来。
要不是看在他有一个厉害哥哥的份上,兰克斯早就被人杀了。
在草原上,像兰克斯这样的废物,就算是被人杀了,也不会有人说什么。
在这里,可没有杀人偿命的说法,只有废物和勇士的比较,而一文不值的废物,就算被人杀了,也不会有人会怜惜同情。
为了不让他真被人杀了,兰图也是费尽了心思。
在兰图娶了三个妻子,兰克斯还是光棍一条时,他这做哥哥的也怒了,就派了两个手下,日日陪弟弟摔跤打拳。
兰克斯打不过,整日挨打,揍的跟个猪头一样,日子过的惨淡无光,如月无华。
这不,六月份他就趁兰图去了集会上,也不怕死的偷偷的去了集会上看美人,还无意间遇到了褚景琪。
兰克斯也是一个愚蠢到家的,三言两语,就被褚景琪套出了他的克朗林部落兰图首领的弟弟,且连他家的祖宗十八代,都被褚景琪套去了。
而在去年腊月,兰图做了先锋后,就和大盛的先锋小将褚景琪在战场上狠狠的打过几架,两人可以说是旗鼓相当,武功不分上下。
不过,褚景琪年纪小,才十三岁,而兰图已经二十五岁,正值壮年,等褚景琪到了二十五岁,兰图就不一定能打的过他。
可现在是,褚景琪混入克朗林部落,倒是是刺杀兰图,还是有别的预谋?
夏梓晗不知道,只知道,兰图现在活的好好的,他们隐身在克朗林部落远处的一座树林里,远远的,看到了兰图在部落外面骑马纵横,身后还有上百个鞑子疯狂的飞马追他。
“确实是兰图,去年,他跟主子激战时,我在城墙上见过他一次,不会错认。”
马宝斩钉切铁的道。
第412章 借宿
傍晚,狐狸一群人隐身在一处山坡凹处,马宝和夏梓晗两个人则骑马直接进了克朗林部落,佯装成过路人借宿。
夏梓晗不会说这边的话,就佯装成哑巴,一切交谈都交由马宝一个人来。
马宝敲开了部落边上一座最矮最差的帐篷,满面笑道,“我们是要去乌尔噶观看勇士赛会,路过这里,想借宿一晚上,借宿费两根银条怎么样?”
草原上只有以物换物的交易,没有用碎银铜板银锭子银票买东西的交易,不过,牧民们也喜欢银子金子,特别是银子,基本上这里每个女人的身上都会戴几样银饰首饰。
银条,就成了这样交易最常用的一种货币。
一根银条,就是一两银子,马宝出两两银子住一宿,这价钱,已经很贵了,牧民自是愿意。
“不介意简陋的话,就进来吧。”牧民的眼睛锃亮一闪,就把帐篷门大开。
牧民叫哈姆,是个三十多岁,长相普通,皮肤漆黑的男子,看帐篷里除了他之外,还有一对老人,和一个十一二岁的年轻小姑娘,经介绍,才知道,是他父母和妹妹。
哈姆家穷,还没娶媳妇,就等着妹妹长大了,好跟别人家换个媳妇回来。
草原上,穷苦的牧民也跟大盛穷苦的百姓一样,太穷娶不起媳妇的人家,就会用自己家的女儿,去跟同样娶不起媳妇的人家家里换儿媳妇。
两家什么都不用出,只要把两个女儿换一下,就变成了儿媳妇,这是草原穷苦牧民最常见的******哈姆长的不吸引人,可人很热情,把马宝和夏梓晗迎进门后,就笑道,“正好,我父母刚准备好晚饭,两位不嫌弃,就一起吃吧。”
“好香啊。”马宝鼻子动了动,往散发香味的地方走去,“烤羊肉片?”
哈姆的妹妹哈雅手上正在烤羊肉片,见有陌生人进来,就好奇的盯着二人看。
哈姆吩咐她,“阿妹,再去添两幅碗筷,尊贵的客人要与我们一起吃饭。”
“再加一盆羊肉吧,人多,这些不够吃。”哈雅瞧了一眼桌上小半盆肉,大大咧咧豪爽的道,“阿妈把明早上的肉也腌了,我们今晚上吃,明早上,阿妈,你再腌一些吧?”
“嗯,尊贵的客人这边坐。”
老妇人忙站起身,要把自己的位置让出来。
见夏梓晗和马宝身上穿的衣服都是好的,腰带上还用金丝线绣了花,就知道这两人肯定是有身份的,且还是勇士,哈姆一家人对他们的态度就带了几分恭敬。
夏梓晗听不懂她的话,但看她那举动,就猜出了她是要让位置,可她怎么好意思坐人家主人的位置,就习惯性的要坐主人右边那个位置,还是马宝轻轻扯了她一下,让她猛然醒觉。
对了,这是在草原上,草原上的规矩和大盛不一样。
说不定,草原上请客,客人就该坐主人的那个位置呢。
这样想着,夏梓晗就不客气的在老妇人的礼让下,坐在了原本主人的位置上,马宝也坐在了哈姆父亲的位置上,哈姆的父母,反而坐在了他们的对面。
夏梓晗不清楚草原的规矩,心下有些奇怪,但脸上也没表现出来。
哈雅端了一盆羊肉过来,又去拿了两副碗筷,抱了一罐鲜奶,她和她阿妈一起喝。
哈姆则拎了一个瓦罐过来,里面装的是马酒,要请马宝和夏梓晗一起喝,马宝忙道,“我弟弟嗓子受过伤,不能喝酒。”
既然是装哑巴,马宝就利用了嗓子受伤的理由,替夏梓晗拒绝了哈姆的热情。
要知道,在草原上,男人不会喝酒,那就跟不是男子汉一样,是要被人鄙视的。
当然,因受伤不能喝,和不会喝,是两回事,哈姆一家人也没怀疑,就信了马宝的话。
哈雅眨巴眨巴眼睛,笑道,“那就喝鲜奶。”说着,给夏梓晗倒了一杯鲜奶。
夏梓晗下意识接了,以为是牛奶,仰头喝了一口后,差点没失态的吐出来。
靠,这是什么鬼东西,这么膻?
“羊奶只是煮了一下,家里没有糖了。”见夏梓晗的小眉头皱了皱,哈雅就小声道。
夏梓晗那叫一个苦悲啊。
他们说的话,她有听没懂哈。
不想让人知道她听不懂,夏梓晗就扯了一下嘴角,对哈雅笑了笑,放下羊奶。
喝这膻玩意儿,还不如喝一杯清水呢。
不过,可见到哈雅喝的很香很甜的样子,她就撇了撇嘴,又端起了羊奶,一副也喝的很幸福的表情,可是,天知道,她真的很想吐,膻死了,一股怪味。
要知道,她在家里喝的牛奶,都要往里面掺了蜂蜜,才能喝得下去,而这羊奶不比牛奶好喝。
不过,烤羊肉倒是挺好吃。
哈姆的母亲有娘家带过来的酱料秘方,羊肉先腌制一遍,然后在羊肉片上又涂抹上一层酱汁,这味道,极好吃,至少比羊奶好吃多了。
夏梓晗吃了一大盘烤羊肉,一杯羊奶也只喝了大半杯,还是硬灌进去的,不过,未免哈姆家的人怀疑,最后快吃完的时候,她还是把剩下的半杯羊奶,一股脑都喝了下去。
一股浓郁的膻味,从口腔直冲咽喉,难受的让她差点没把刚吃下去的羊肉吐出来。
吃完饭,哈雅就拉着她,高兴的道,“今日是首领儿子满月的日子,晚上有篝火娱乐,一会儿,我们一起去跳舞。”
说什么?
夏梓晗窘窘的瞪着哈雅,瞪着她拉着她衣角的手。
马宝走到她身边,用她一个人听得到的声音,小声说了一句,“她邀你篝火跳舞。”
跳舞?
跳鞑子舞?
呃,她不会?
夏梓晗心一急,就指了指自己的嗓子,又指了指自己的脚,然后做了一个要睡觉的动作。
马宝就走过来,给哈雅解释道,“我弟弟说他赶了一天的路,有些累了,就不去了。”
哈姆走过来,道,“这里去乌尔噶六天就到了,要不,你们明日就留在这里多歇息一天?”
正好,他也可以多赚两根银条,攒着以后给媳妇打首饰。
“你们是要去乌尔噶?”哈雅松开夏梓晗,眼睛晶亮,“正好,我和阿哥也要去看勇士,打算过两日启程,要不,你们留在这里多住两天,到时候和我们一起去?”
夏梓晗和马宝对视一眼,夏梓晗的意思是,她听不懂这兄妹二人说什么,就让马宝自个儿做主吧。
而马宝,原本是想问她的意思,然后就想到她听不懂,就脸黑的移开了眼神。
听不懂,在这里就跟个白痴一样。
哎,白痴伤不起啊。
马宝想了想,道,“那好,我会加两日的住宿费。”
哈姆眼睛一亮,就道,“多谢尊贵的客人。”
虽说要留下来住两天,明日不用赶路了,可夏梓晗和马宝都不会跳舞,也不敢去篝火晚会玩,就直说累了,要休息,打发了哈姆兄妹两。
当马宝和夏梓晗见到阿妈为他们收拾出来的床铺时,都傻眼了。
俩个人,一张床,怎么睡?
马宝的脸色一下子就煞白如雪,后背也冒出了冷汗,他似乎已经预见到了褚景琪拿着鞭子鞭刑他。
呜呜,和女主子睡一床,他得有多大的胆子,才敢哪。
“你去篝火晚会上打听打听,看看能不能见到兰克斯。”夏梓晗倒是淡定的吩咐,然后衣服也不脱,就一脸冷静的爬上床,用被子一裹,把自己裹在了里面,卷在了床的一角睡觉去。
哈姆家的帐篷,只有七八十平米,东面有两个被帘子隔开的小间,一间是哈雅住的,一间是阿爸阿妈住的,哈姆住在外间,给夏梓晗马宝安排的床铺也在外间,离哈姆的床铺只有一米远,还是临时用木板搭的,上面铺了一层薄薄的褥子,另外还准备了一床盖被。
床搭的够大,足有两米宽,两米多长,可是……再宽,它也是一张床啊。
而且,他怎么可以让给郡主躺在外间,且离哈姆的床才一米远。
那可是外男啊,让郡主和外男睡在一个空间,呃……
要是让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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