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重生之嫡女谋嫁-第155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那可是外男啊,让郡主和外男睡在一个空间,呃……
要是让小主子知道了,会不会把他的脑袋拧下来?
马宝苦着脸,想哭的心思都有了。
站了好半响,马宝才神色蔫嗒嗒的转身,出了帐篷,一个人循声去了篝火晚会上。
篝火晚会一直到快天亮的时候才结束,哈姆和哈雅二人兴高采烈的回来了,马宝比他们先一步回来,不过,当他看到床上空空时,整个人心一慌,转身就要出去找夏梓晗。
哈姆哈雅正掀帘子进来,见他还没睡,就道,“咦,你怎么还没睡,你也去外面玩了?”
“嗯,是啊,才回来,我弟弟也去了,我们玩时分散了,他路痴,我担心他会走错了地方,正要出去找他呢。”
“我陪你一起去。”
“不用了,你一晚上都没睡,都快天亮了,你还是去休息吧。”马宝拒绝道。
开玩笑,郡主一定是去找兰克斯去了,他怎么可以让哈姆去。
可是,哈姆一只手,已经热情的搭上他肩膀,“好安达,我怎么可以让你一个人去找人,这里你又不熟悉,我去,还可以给你带路。”
热情的让他想拒绝,都拒绝不了。
哈雅一个人去睡了,哈姆和马宝就去找夏梓晗了。
第413章 押注
夏梓晗也去了篝火晚会上,也见到了兰图和兰图的妻子,还有兰图的三个小老婆。
晚会结束后,夏梓晗就悄身跟上了兰图,潜到了他的帐篷外面,隐在了一暗处。
直到里面的灯光灭了,又过了许久,夏梓晗才现身,正要潜入帐篷内,突然,一队手拎大刀的鞑子,走了过来。
夏梓晗心一惊,忙隐在了暗处,直到那队人马走过去,转了一个方向,她才走出暗中。
“@¥#%¥……%……”
“#¥#¥%¥%……”
帐篷内,传来低低的女人和男人的声音,还有女人的娇笑声,然后,又传来喘息声,和锤子打墙的声音。
即使夏梓晗听不懂他们之前说了什么,可听到这声音,哪儿还有什么不明白的。
她眼角抽了抽。
呃,真倒霉,难得找到了兰图的住处,居然变成了听墙角根的。
夏梓晗悄无声息的飞走了,刚到哈姆家门口,就见到了一脸焦急的马宝和哈姆。
“你走去了哪里,怎么才回来,不会是真的迷路了吧?”哈姆囔囔道。
在他眼里,一个大男人竟然会迷路,那就是傻子,而且,还是一个不会说话的傻子。
夏梓晗指手画脚了一番,表示抱歉。
抱歉,她听不懂。
而哈姆却以为,是他们找了她这么久,她不好意思了。
哈姆挥了挥手,打了一个哈欠,“没事了,没事了就好,去睡吧,哈,啊……”
又张嘴打了一个大哈欠。
哈姆进去,就爬上了自己的床,不一会儿,就睡的跟死猪一样了,马宝和夏梓晗二人对视一眼,就悄悄的出了帐篷。
离了部落远一些,没发现异样后,两人才叽里咕噜的压低声音,把自己打听到的情况都说了。
“你是说,兰克斯也失踪了?”夏梓晗惊讶道,“什么时候?”
“两个月前。”
“和阿琪失踪的日子一样?”
“嗯,不过,兰克斯不是失踪,他走时,留了一封信给兰图。”不然,兰图也不会不派人去找兰克斯。
“信上说了什么,可打听清楚了?”夏梓晗手捏的紧紧的,连指甲都掐进了肉里,她都没发觉。
“兰图身边一个侍卫,和哈姆有一点儿亲戚关系,刚才,我们去找你时,正好碰到了一个巡逻队,那人跟哈姆说了几句话,然后哈姆提到了去乌尔噶的事,那人就提了兰克斯,说兰图本来也想让兰克斯参加这次的勇士比赛,可兰克斯走了,兰图就是想,也得先找到人再说。
“回来时,奴才就假装好奇的问了哈姆,兰克斯的事,哈姆也没怀疑,就把兰克斯的事说了。”
兰克斯走了的事,在克朗林部落也不算是秘密,基本上整个部落的牧民都知道,哈姆也没必要隐瞒。
“马宝,打听信上的内容,我要知道兰克斯去了哪里。”她有一种预感,只要找到了兰克斯,就能找到褚景琪。
而她家阿琪,很有可能就躲在某个角落里,窥视整个草原,找机会,把鞑子的首领们全都除去。
“是,郡主。”马宝恭恭敬敬的行了个礼,然后道,“郡主,明儿个,奴才还是换一个借宿的地方吧,哈姆他们家实在是太穷了。”
穷的连隔间都没有多余的,还让客人睡外间。
“马宝。”夏梓晗的脸色,突然板了起来,“你是怕你会欺负我?还是会过界?”
“不……不是。”马宝涨红了脸,万份委屈道,“奴才哪儿敢,不,连那个心思都没有,奴才只是怕委屈了郡主,再说了,哈姆还睡在外间呢。”
“我们身在外,不讲究那么多,你就当我们身在江湖中,身不由己。”
祁玫说过,那些跑江湖的儿女们,有时候要露宿在外,都是不避嫌的,男男女女都一起围着火堆打盹儿,也没见哪个姑娘家扭扭捏捏的,要躲到一旁去休息。
她就当自己是在跑江湖好了。
“找到阿琪才是主要,那些个不要紧的事,就不要计较了,这里不是京城。”夏梓晗又道。
马宝苦着脸,哦了一声。
呜呜,这哪儿是不要紧的小事啊。
小主子对郡主一向霸道,占有欲极强,要是知道郡主和一个外男,还有他,睡在一个外间,还不得把他这层皮给剥了呀?
马宝一想到褚景琪发飙的样子,他哪儿还有心思睡得着觉啊,他一点儿也不困了,等回到帐篷里后,他就端端正正的坐在一把椅子上,闭着眼睛假寐,说什么也不上床,和喜欢躺一起,哪怕那张床够宽,及时躺一起,也不会碰到夏梓晗一片衣角,马宝也坚决不爬上去。
呜呜,爬主子媳妇的床,他又不是不想活了。
苦逼的马宝,就在椅子上睡了一晚上,趁哈姆家的人起床前,他就去了外面观看鞑子们摔跤。
鞑子有一个习惯,每日早上起来,就会聚堆摔跤。
观看的人还会一起押注,但他们押的不是银子银票,而是牛羊马,赢了的人,就要将赢的四分之一的物品,分给摔跤赢了的勇士。
哈姆就很喜欢摔跤,每日早上都会来,今日也不例外。
马宝才站定,就见到哈姆一脸兴奋的跑了过来,然后一飞冲进了人群,大叫,“算我一个,谁跟我打。”
“切,谁跟你打,你总是输。”
“我也有赢的时候。”哈姆不甘示弱的道。
“一年三百次,你就只赢次,那也叫赢?”周围的人就轰然大笑,嘲笑哈姆。
哈姆似乎是被人嘲笑惯了,也不生气,道,“总比一些不敢上来的人强。”
而嘲笑他最凶的那个人,就是个胆小的不敢跟人摔跤的,他只喜欢赌,喜欢看人摔跤。
哈姆不喜欢赌,却喜欢摔跤,和他相反,这也是他会去乌尔噶看勇士们摔跤的原因。
看真正勇士们摔跤,看一次,胜过练五年,这么好的集会,不光是哈姆,就是整个草原上相当勇士的男人都会去乌尔噶。
有一个比较瘦小的鞑子,笑嘻嘻的朝哈姆扑了过去,“我来跟你打,哈姆,你要不要输的脱裤子哟。”
“脱裤子的那个人肯定不会是我。”哈姆道。
咋眼见,两个人就扭在了一团。
周边人兴奋起来,一阵阵吆喝,很快,就有人叫唤,“押宝,快来押宝咯。”
“我押两只羊,押木崖。”
“我一只羊,哈姆。”
“我两只羊,木崖。”
……
人群中间,哈姆跟人你来我往,打的难舍难分,人群外,押注的人也越来越多。
马宝注意到,还有很多参了军的士兵也会跑来押注,押上,就赶紧离开了。
马宝还看见了哈姆的亲戚,马宝心一喜,就上去打招呼。
“你押哈姆多少头羊?”那人问马宝。
我哪儿来的羊啊?
马宝腹诽道,嘴里却道,“押了一根银条。”
“一根银条?”那人眼睛不敢置信的瞪着马宝,“哈姆会输的,你这根银条白白浪费了。”
然后,在马宝的视线下,果断押了木崖赢,还押了五只羊。
五只羊,已经是多的了,不过,还没有马宝一根银条多,一根银条一两银子,能买七只羊。
马宝嘴角抽了抽,然后跟他套近乎,还有意无意的提兰克斯,“兰图首领想他做个厉害的勇士,可他也不知道他去了哪里,乌尔噶那边,就快开始了,要是他还没回来,就要错过几年的赛会了。我和哈姆都会去乌尔噶看赛会,到时候,兰克斯要是能去,那就好了,要是他能得个勇士的称号回来,那兰图首领脸上也有光。”
“兰克斯那废物,根本就没提去哪里,要是提了,兰图首领早就派人去把他绑回来了。”
“他怕兰图首领?”马宝一脸好奇,惊奇。
“他是被打怕了,才逃跑的。”那人一脸鄙视的道。
出人意料之外,哈姆竟然赢了,马宝赢了七只羊,而哈姆的亲戚却输了五只羊,气的瞪着木崖的眼神都能吃了木崖。
哈姆哈哈大笑,“活该,我们是亲戚,你居然不押我赢,还押我输,你赔了,活该。”
把那人说的脸红耳赤。
哈姆却很高兴,拉着马宝,道,“回去吃饭,明日早上再来。”
哈姆阿妈已经做好了饭,是用面粉和羊杂,煮的面羹羊杂汤,这味道,夏梓晗吃了一口,就难以下咽。
不过,见哈雅时不时的扫过来的眼神,夏梓晗是囫囵吞枣,直接把那碗她说不出名字的东西,倒进了肚子里,然后,她担心自己会拉肚子。
好在,一上午,都没拉,肚子好好的,她这才放下心。
牧民一天只吃两顿饭,中午是不吃的,要到晚上吃,而没有吃饱的夏梓晗,到了中午,就饿的肚子咕咕直叫唤。
好在马宝赢了七只羊,马宝心疼自家女主子,就囔囔着要吃烤全羊,直接杀了一只最肥硕的羊,然后让哈姆阿妈煮了一碗羊血给夏梓晗吃。
夏梓晗瞪着鲜红的一碗羊血,心里砰砰直跳,就好像让她喝的不是羊血,而是人血一样。
见到哈雅面不改色,一碗羊血一仰而尽,夏梓晗也屏住呼吸,跟喝水一样,咕嘟咕嘟,一口喝光了。
咦,没有血腥味,还挺鲜挺好吃的。
至少,比羊奶好吃。
第414章 受欺负
在离开克朗林部落的前一日,马宝终于从哈姆亲戚的口中,套出了一点重要消息,那就是兰克斯在离开部落之前,结交了一个好友,那好友是从别的部落来的,年纪不大,只有十一二岁,不过功夫不错,能打过已经二十岁的兰克斯。
据兰克斯透露过,那少年是离家出走的孩子,因此死也不说自己的家在哪儿,就怕被兰图派人送回去。
而在克朗林部落的那一个月,那少年都和兰克斯在一起,都陪着兰克斯一起摔跤,因为有他在,兰克斯的功夫提高的很快,兰图也就没想过把那少年赶出去。
只是,谁也没想到,兰克斯会和那少年一起离开。
这勇士赛会,都快要开始了,兰克斯还没回来,兰图就有些着急了,派人出去找他们了。
等到启程的这一日,克朗林部落去的人一共有一百多人,有九十多个男人,只有十来个年轻的小姑娘。
而让夏梓晗惊讶的是,这十来个小姑娘和她相差不过三两岁,但每个人的骑术都十分了得,就连哈雅的骑术,她拍马都赶不上。
“子汉,你快些,你骑的太慢了。”哈雅还时不时的回头催促他,怕他会落队迷路了。
不知道她再说什么,夏梓晗窘窘的看了她一眼,不过,见自己落到了最后面,她还是拿起鞭子,狠狠抽了一下马腹,使劲赶上车队。
到了晚上,马队总算找了一个小村落旁的草地上落脚。
夏梓晗跳下马,就可怜兮兮的瘫在地上,揉着自己的小蛮腰,揉着自己的小腿肚,还有自己酸酸的手臂。
其他人则燃起了火堆,还有人去了村子里找吃的。
一盏茶功夫,马宝就拿着一个牛皮水袋走过来,拧开盖子,递给她,“这是从前面村子里换来的马奶,还是热的,你先喝些,我还换了一只羊,哈姆和哈雅正在收拾,你先歇一会儿,等羊肉烤好了,我就会叫你。”
然后从他马背上的包袱里掏出了一床小被子,垫在地上,低声解释道,“小主子说过,姑娘家的身子骨不比男人,不能直接躺在地上,地上潮湿,对姑娘家的身子不好,奴才就带了哈姆家的两床新被子来。”
这两床新被子,是他用了吃剩下的四只羊和一根银条换来的,还是哈姆阿妈新做不久的,打算等哈姆娶媳妇用的。
夏梓晗感激他的细心,用蚊蝇般大小的声音,说了句,“我一床就够了。”
“奴才身子粗鄙,不怕的,郡主就好好休息。”马宝贴心的给她铺好被子,就去帮哈姆一起烤全羊去了。
有了马宝帮忙,哈雅就缩了手,走到夏梓晗身边,见她跟个娘儿们一样,还铺着被子睡觉,就一脸鄙视,“嘿,子汉,你一点儿也不像个勇士,勇士怎么能铺着被子睡觉,你看其他人,除了女人外,哪一个勇士铺被子的?”
这两床被子,还是她阿妈新作的,选的被芯花样新颖喜庆,她很喜欢,却被子汉的阿哥换了来给子汉用。
她哼哼了两声,十分不高兴。
“子汉,你阿哥对你真好,我阿哥……他就是一只牛,什么也不懂。”
夏梓晗见她坐在她的被角上,一个人叽哩咕噜的不知道说了什么,她听不懂,正好跟个傻子一样,应景的笑一笑。
哈雅以为她同情她,就撅了嘴,又道,“我阿妈就对我阿哥好,我想要个新被子,阿妈都不给我做,却给我阿哥做,子汉,你说,阿爸阿妈会不会真的拿我去给阿哥换个阿嫂回来?”
哈雅一脸认真的问她。
夏梓晗听不懂,就又笑了笑,还点了点头。
其实,她真的只是应景,随意的一个动作而已,她是担心她要是一点儿动作都没有,就会被人看出她听不懂,那就糟糕了。
哈雅却以为她是确定了。
哈雅的眼睛就红了,眼泪都掉了下来,倔强的道,“我会自己选一个勇士嫁,我不想成为给阿哥换阿嫂的物品。”
要是换到个跟子汉这样,是个哑巴,又柔弱,连骑马都累的瘫在地上连个女子都不如的男人,那她岂不是要被毁了一辈子。
见她哭了,夏梓晗就懵了。
呃,她就是笑了笑,点了一下头而已,哈雅怎么就哭了?
是不是她表错态了呀?
夏梓晗不敢再随意点头摇头了,就怕弄巧成拙,哈雅哭了一会儿,见夏梓晗也不理她了,她就起身,“我去帮他们撒调料,”抹着眼泪就走了。
夏梓晗一脸莫名其妙,然后整个人所在被子里,佯装睡着了。
哈雅再来时,见她睡着了,也不好打扰他,就去找了其他女子
聊天。
夏梓晗睡的迷迷糊糊中,被马宝唤起来,“快起来吃东西,羊肉烤好了。”
烤的是全羊,时间久了一些,此时,已经快子时了,但夏梓晗醒来后,见大家的心情都不错,都围着火堆,热情激奋的说着什么,有人还围着火堆跳舞,拍巴掌,十分热闹。
夏梓晗睡觉,是唯一一个特例,不过,马宝告诉人家,夏梓晗受过伤,不但伤了嗓子,还伤了筋骨,身体不好,大家也就没觉得她一个大男人,骑了一天马就受不了有什么诡异之处。
哈姆哈雅,还有几个夏梓晗不认识的人,正围在一个火堆旁,大口吃肉,大口喝奶酒,笑笑闹闹,十分热闹。
而火堆上的架子上,烤全羊正散发出一股浓郁的香味,扑鼻而来,让夏梓晗的肚子不争气的咕噜噜叫唤了几句。
可等她走到火堆旁,才发现,烤全羊上面的肉,早已被人切了下了,如今,已经剩下一个骨头架子了。
马宝见到,眼里闪过一丝不悦。
羊是他换来的,是他和哈姆两个人辛辛苦苦收拾出来又烤好的,这几人,捡现成的吃到罢了,居然连一点儿肉也不给他和郡主留着,实在是太欺负人了。
马宝脸色拉长,恨恨的瞪着那几个不速之客,哈姆却不好意思的笑了笑,“他们饿了,过来吃,我也不好拒绝。”
都是一个部落的人,大家都认识,只是一些烤肉,他也拒绝不出口,只是没想到,这几人这么能吃,还故意一点儿也不给马宝兄弟二人留。
一共有四个人,都是粗狂的汉子,一看就是不好惹的,他们挑衅的看着马宝,其中一个坏笑的笑道,“怎么,这么小气,沾了我们的光,跟我们一起去乌尔噶,就只是吃你一只羊而已,还便宜了你。”
“以后,每日晚上都烤一只羊给我们吃,不然,就把你们赶出我们的马队。”
“听说你身上有不少银条呢?”
“还有多少,拿出来给我们看看。”
在草原上,每个人的地位,除了看各自的家世外,还有强弱之分,弱肉强食,弱者,就得敬强者为老大,被强者欺负,供强者驱使。
就因为这些人崇拜强者,草原上才会每年在冬日之前,举行一次勇士赛会,由最厉害的勇士带兵去攻打水暮城,没有鞑子会不服。
而这几个人,看出了夏梓晗是弱者,也看出了马宝一个人不是他们的对手,不敢跟他们打,就想在路上欺负欺负他们。
马宝气急了,刚要发火,夏梓晗就拉住他,对他摇了摇头。
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现在,处于他们的境况,只能忍。
一切小心为上。
他们的本意是混在鞑子人群里,不惹人注目,低调的去赛会场上找褚景琪,不是来闹事的。
一旦闹出事,马宝的武功路子和鞑子们不一样,一旦出手,就会被人发现异样。
而这群人,当初也和兰图一起去攻打过水暮城,对战过大盛人,马宝一出手,就会被人瞧出一二,到时候,被人发现了他们的真实身份,那就糟糕了。
一时之气,忍了就好。
马宝小声在她耳边道,“郡主,你等等,我在弄一些肉来烤给你吃。”
夏梓晗也饿了,也没客气,嗯了一声。
马宝重新燃了一个火堆,安排夏梓晗坐在火堆旁,就跑去了村子里,不出一会儿,马宝手上就拎着几斤腌制好的羊肉出来,还有一个牛皮水袋。
等马宝烤好肉,已经是子时末了,而那几个人,可能是吃饱喝足了,倒是没再来找马宝的麻烦。
哈姆哈雅走过来,一脸抱歉的道了歉,哈姆还小声嘱咐马宝,“那几个人是我们部落里的惹不起,他们都跟兰图首领去打过仗,功夫十分厉害,这次去乌尔噶,他们就是去参加勇士比赛的,你要是不想让你弟弟出事,你就忍一忍,路上也就这几日,大不了,一天烤一只羊给他们吃就是。”
被人欺负到这境界了,马宝十分气愤,可又不敢真的闹出事。
马宝只好忍下这口气,在后来几日,每次落脚歇息,马宝都会换一只整羊扔给那几人自己去弄,他说什么也不给他们烤。
那几人看马宝不顺眼,就想动手,哈姆笑的一脸谄媚,“我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