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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呐,皇朝居然没有亡-第2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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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哦,家世还行,勉强配得上他的乖女。
  刘彻坐直了身子,眼神专注地盯着女儿,示意她继续往下说。
  刘妍深受鼓舞,深吸了一口气,直截了当地说:“他叫雨生,是涉安侯的独子,我喜欢他,他也喜欢我。我知道爹您跟他家有仇,但我还是喜欢他,我想要嫁给他。他说他家的生意他不管,我进门就能当家做主!”
  这一连串的暴击,把刘彻气得,整个人差点要多出来一个心脏病。“不行,我不准,不准你不许嫁给他!”
  那涉安侯是谁他还不了解?
  那是匈奴太子,他在匈奴王庭的一家子都是死在他刘彻手上的!两家之间的血海深仇,讲三天都讲不完。
  “对,这肯定是匈奴人的阴谋。害不了我,他就想害你!”刘彻一掌把案几拍碎,下令命人把刘妍关在房间里,严加看管。
  “不,爹,不是这样的,雨生他肯定不会害人……”
  刘妍一路喊着,希望自家父亲能回心转意,同意她的婚事。她知道雨生记性不好,谁都记不住,但却记住了她。这个会笑着请她吃冰淇淋的青年,会揍跑调戏她的小混混,会在她心情不好的时候听她哭诉。
  别人说的话,雨生转眼就忘,她说的每一句话,雨生都记住了。
  这难道不是天赐的缘分吗?
  为了这段婚事,汉武侯府的刘妍用生命来做了最大的努力。她每天都不吃饭,只靠喝水来维持生命。在四天之内,她硬生生瘦了十五斤,熬得面黄肌瘦,让刘彻和卫子夫都心疼坏了。
  家长总拗不过孩子,刘妍的抗争得到了回报。刘彻站在刘妍的床前,背过身去,擦了擦眼边的泪花,说了一句:
  “你想嫁就嫁吧,若是涉安侯府敢待你不好,你就回来吧,你永远是我最疼爱的孩子。”
  三个月后,二十二岁高龄的雨生,终于脱单了。他穿着玄色的婚服,骑着一匹黑色的骏马,头顶大红花的夜生跟在他的马侧,屁颠屁颠地跑得欢快。
  夜生已经变成了一条老狗,它早就儿孙满堂,生下了好几窝小狗。不过看到最爱的小主人终于要结婚了,它很高兴,老得秃毛的尾巴,飞快地不停摆动。
  手持团扇、盛装打扮的刘妍,远远看到马背上英俊帅气的雨生,笑得眼睛都眯起了。她回头看了看汉武侯府的一切,心里有些不舍。
  “我今天就要出嫁了,我一定要幸福啊。”
  虽然刘妍是死敌的闺女,但在这场婚事中,於单并没有阻挠。光看脸,这刘家闺女确实能打,在咸阳城里能排得进前五。自家儿子这种情况,只要能娶上媳妇,长得跟母猪一样的,他也会同意。
  儿子成亲以后,作为公爹的於单把珠宝店的账本丢给刘妍,就撒手不管了。刘妍看着大胃王老公,摩拳擦掌,她一定要挣大钱,一定要让老公吃好喝好!
  结婚后的刘妍,以管理珠宝店为乐。每逢她出去巡查店铺,雨生必定会像一只忠心的大狗一样,跟在她的身后,给她打伞遮阳,拎包扇风。
  “好羡慕妍妍姐啊,她老公特别听话。”
  “是啊,妍妍姐指东他不敢往西,妍妍姐要打狗,他不敢撵鸡。”
  “人比人,气死人。我家那混蛋,都不知道跑哪儿去了。哪像妍妍姐的老公,整天要保护她。”
  因为御夫有术,刘妍在贵妇姐妹团里面出名了。由于雨生跟在老婆身后的体贴表现(其实他不跟着媳妇,他就会走丢),咸阳的女人们给他取了个外号,叫“忠犬”。
  “忠犬吗?挺好的。”
  别人用这个称号来调侃雨生怕老婆,雨生一点都不介意,还跟着乐呵呵地笑。亲爹老是说他没用,连夜生都比不上。这回得了这个“忠犬”的外号,他总能和夜生比一比了吧。
  作者有话要说:瘦瘦子不忍心给小雨生一个病秧子身体,那就拿走他的智慧吧,让他也快快乐乐地活下来。感谢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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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骏眉50瓶;陌上人如玉5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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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章 番外:我的皇后
  结婚后的第二年,刘妍就为雨生诞下了一个近八斤的儿子,这让於单非常高兴。他抱着像红皮猴子一样的孙子,手上沉甸甸的,激动得脸上的褶子都挤出来了。
  在产房外等了半天的雨生,看到刚出生的儿子,吸了吸鼻子,有点嫌弃地说:“爹,他好丑啊,像个小怪物一样,真难看。”
  “你才小怪物呢,你刚出生的时候比他还丑!”於单恨铁不成钢地给傻儿子赏了个脑瓜崩,看了看孙子,笑得十分得意,“这孩子多壮,俊着呢。”
  “嘎……嘎……”
  於单抬头往天空上看,只见一群大雁排成人字形,正往北边飞去。他瞧见这一幕,内心的喜悦被冲淡了几分,多了几分惆怅。这鸟儿多自在啊,能飞往北方的草原。可他呢?这一辈子都只能困在咸阳了。
  不过,他还有孙子。
  “你就叫大郎吧,方便你爹记住。”於单看着孙子,给初生的他取了个小名。
  大郎,大狼。
  他这辈子是回不到匈奴的土地上了,但他希望健壮又聪明的大郎能代替自己,做草原上的狼王。但愿有一天,年轻的头狼会带领着部下,成为北方的霸主。
  如他所愿,大郎是个健康聪慧的孩子。六岁的大郎继承了匈奴男儿强健的体魄,骑射弓马的功夫比当年的雨生还强上一些。
  放学后,大郎唱着音乐老师教的《马铃薯之歌》,一蹦一跳地跑回了家。
  “在山的那边海的那边,有一群马铃薯,烤起来不会苦,吃了能填饱肚肚……哦,可爱的马铃薯!哦,可爱的马铃薯!我们齐心合力开动脑筋,打败了大风浪,我们吃马铃薯快乐多欢喜!”
  这首歌是大秦长公主嬴静根据前世的“蓝精灵”歌曲改编的,为了鼓励年青一代,去探索神秘富饶的美洲大陆。那片土地上好东西真不少,她思念已久的马铃薯、西红柿、辣椒、土豆、南瓜等等,还在那儿静静地待着呢。
  今天上地理课时,大郎听老师讲美洲大陆上的种种奇观,心神向往非常,他那对隐形的翅膀,已经飞了太平洋,将要降落到对面的大陆上。
  晚上,於单在院子里乘凉,监督着大郎在一旁打拳练功。半个时辰后,他拿着帕子亲自给孙儿擦汗,试探性地问:“大郎啊,你长大之后想干什么呀?想不想去北方的草原上看看?”
  小脸红扑扑的大郎眨了眨眼,认真地想了半晌,一脸憧憬地说:“大父(爷爷),我想去美洲,去看看那些神奇的蔬果作物。听说那儿的马铃薯特别好吃,能烤能炸,能煮能炖。放些肥肥的五花肉进去啊,撒上大料,小火慢炖,十分绵软入味。还有那西红柿,做成果酱,特别开胃呢……”
  於单:“……”
  他选择放弃治疗,指望着小孙子光复匈奴,还不如指望自己在下辈子重新投胎回草原吧。
  五年后
  七十三岁的於单,终于病倒了,再也站不起来。
  他本就比阿娇年长了近二十岁,尽管他一直锻炼运动,以保养自身,但日渐年迈的他终是敌不过病魔的侵蚀,被一场普通的风寒击倒了。细菌蔓延到他的肺部,引发重度肺炎,他的呼吸越来越困难,喉咙好像被什么东西堵住了一样。
  他没有关注床前围着的一群子孙,而是伸出骨瘦如柴的手指,指了指阿娇。
  不再年轻的阿娇哭得眼睛都肿了,以往乌黑浓密的头发白了大半,但她的五官依旧姣好,可见年轻时候的动人之姿。身后的雨生把她扶着,生怕亲娘因悲伤过度而倒下。
  阿娇看着床上的丈夫,眼泪把衣襟都湿透了,她万分悲痛地哭喊着:“大叔,你别走啊,你走了,我也不要活啊。”
  於单吃力地把手举高了些,阿娇会意,把脸蹭到了丈夫的手中。於单抹干阿娇眼角的泪珠,断断续续地说:“别哭,我喜欢你笑着,要活着。”
  阿娇强忍着泪,痛苦地点点头,笑得比哭还难看。
  於单知道自己要走了,他紧紧地拉着阿娇的手,浑浊的双眼死死地盯住阿娇的脸,想要把妻子的模样刻在心中。听说在黄泉路上要喝一碗汤,喝过之后,就会把前尘尽数忘却。
  可他不想忘记,他想记住阿娇,他想要让阿娇做他的阏氏(皇后)。
  半刻钟后,於单感觉身体好像松快了很多,视线中阿娇的眉眼变得十分清晰。他看着阿娇,笑了,用子孙们都听不懂的匈奴语轻轻地说:
  “阿娇,如果有下辈子,我要让你当皇后啊。”
  於单安静地阖上眼,在那一刹那,他发现自己身处一个漆黑的世界。他走啊走啊,走了半天,终于看到前方有一处光亮。
  他走到这处光亮附近,察觉有一股很强的力量把他往里面扯。他停下来,谨慎地站着观察。不料一阵飓风把他卷进去光亮的中心,他整个人都感到一阵剧烈的刺痛。
  “太子,太子你醒啦?身上还好点没有?”有一个说匈奴语的女人,察觉到於单的眼皮在动,惊喜地大喊。
  啊?说匈奴语的?他这是回到草原上了!
  於单猛地睁开眼睛,从床上坐了起来。女奴们端来清水给他洗漱,於单透过水面的波光,看清楚了自己的样子。这是一张他自己的脸,年轻的面孔中还带着不可一世的骄傲。这个年轻人没有感受过战争的失败,眉宇间意气风发,地位尊贵。
  “啊!”
  於单捂着脑袋,那种在白光中经历过的刺痛又向他袭来,硬是让他疼晕过去。当他再次醒来的时候,他什么都想起来了。
  这一辈子,匈奴还是匈奴,但让他臣服的大秦却换成了大汉。父汗军臣单于还在,匈奴的一切都好着呢。前几日匈奴贵族们讨论给太子娶亲,让青年娶汉朝的和亲公主。青年不乐意,就赌气独自外出。
  这个二十几岁的青年,没想到他在草原上会遇到了一群野狼。他勇敢地战胜了群狼,但自己也身受重伤,晕过去了。
  再然后,他就来了。
  於单把玩着手上的熊牙手链,脑海中浮现出一个人的身影。他望着往南边飞去大雁,喃喃地说:“阿娇,阿娇你在南边吗?我不想娶汉朝的公主,我想娶你啊。”
  对于娶和亲公主这件事,於单保持了沉默。但他以相看公主的名义,跟着匈奴使臣往长安去了。长安是大汉的国都,不知道他能不能打听到阿娇的消息。
  来到长安后,於单很失望。
  这儿不像大秦的咸阳那样繁华,没有美味的豆记酒楼,没有小贩们热情的叫卖声。长安的孩子们不喝牛奶,也不练秦人皇帝推行的神功,他们很瘦,不像咸阳儿童那样强壮。於单还尝了据说是长安最有名的酱肉,感觉还不如前世邻居陈婶子做的饭菜好吃。
  大汉皇帝的宫宴,吃得於单味如嚼蜡,这和秦人皇帝的寿宴根本没法比。他爱吃的酸菜鱼、脆皮烤鸭、蘑菇炖鸡通通没有,更别提精美的奶油小蛋糕和牛乳流心蛋挞。
  哦,为了照顾匈奴使臣团队,烤羊肉倒是有的。
  “啧啧啧,这没撒胡椒啊,还要涂上一层薄薄的蜂蜜才好呢。关键是,这烤羊肉有一个致命的缺陷,烤肉的火候过猛,鲜美的肉汁都全烤干了……”
  於单百无聊赖地用小刀割着烤羊,在心里默默吐槽着宴席上的主菜,俨然是一名孤独的美食家。吃过饭后,他趁侍卫们看守不严,换上汉人侍从的衣服,在汉宫中肆意溜达。
  “公主殿下,您看我家彻儿怎么样,他整天都说喜欢阿娇表妹,肯定会对阿娇哄着疼着的。”一道女声殷勤地说着。
  “刘彻这小子?他也喜欢阿娇?我本想着把阿娇许配给荣儿呢,只恨那栗姬眼高于顶,居然还看不上我的阿娇!”另一道女声的主人好像回忆起什么恼怒的事情,说话的声音中夹杂着火气。
  刘彻和阿娇?阿娇!
  於单偷听到这儿,激动地捂着嘴巴,差点要喊起来了。他在长安多番打听,都找不到阿娇的行踪,没想到在汉宫中,居然得到了她的线索。
  他有很大的把握肯定,这两个女人口中说的阿娇,就是陪他走过后半辈子的爱人。因为上辈子他与阿娇成亲后不久,阿娇在街头上认出了表哥刘小猪,那个改名叫刘彻的刘小猪。
  於单探出头去,记住了阿娇生母的打扮。几日后,顺着这条线索,他终于查明了,如今的阿娇是汉人皇帝的外甥女,是馆陶公主的女儿。
  深夜,於单在灯下回忆着阿娇的笑脸,想着公主府的卫队,自言自语地说:“阿娇,你出来吧,我想把你偷回去匈奴,这样我天天都能见到你了。”
  三天后,在热闹非凡的庙会中,小阿娇被仆人抱着,看着精彩的杂技表演,小脸兴奋得红扑扑的。这可是难得的机会,她求了娘亲好久,娘亲才允许她出来逛一逛。
  到了吃饭的酒楼包间内,小阿娇的小嘴巴还叽叽喳喳地说着今天的表演。她扯着仆妇的衣袖,眼神亮晶晶地说:“嬷嬷,你说今天的表演好看不?尤其是那吞长剑的,多神奇啊!他一点都不怕受伤吗?”
  “好看,是好看。”仆妇打了个哈欠,揉了揉眼睛,迷迷糊糊地回答着。奇怪了,怎么今日她如此困倦,明明也没干什么苦力啊。
  包间里的人们,接二连三地犯起困来,谈兴十足的小阿娇也不例外。当有三两个仆人察觉不对劲,想要喊人时,他们的眼皮子在药效的作用下,已经沉沉地闭上了。
  “哒哒,哒哒,哒哒……”
  坐在马车内的太子於单,抱着小一号的阿娇,生怕疾驰的马车把阿娇颠得不舒服。他已经把阿娇偷到手了,只要再过十天,他们就会进入匈奴境内,无论谁都不可以把阿娇从他的身边夺走。
  千年之后
  “欢迎来到SSTV…10的百家讲坛,今天由我陈鸣给大家讲讲一代皇后陈阿娇的传奇人生。要说这位皇后,大家一听名字,可能想不起来她是谁,但如果说‘金屋藏娇’这个成语,大家肯定都知道了。
  这位匈奴皇后为匈奴和汉朝两国,带来了长达数十年的安宁。陈阿娇深受於单单于的宠爱,为了讨她的欢心,丈夫於单用了整个匈奴国库的大半黄金,给阿娇造了一个真·金碧辉煌的黄金小房子。
  哇,我听到台下是观众朋友们一片哗然,都不信是吧?
  那我再说说司马迁写的《史记》上关于她的记载吧,书上有这样一句,“闻於单单于甚爱其妻,终其一生,仅此一人”。在那个三妻四妾的朝代,一生一世一双人,台下的女性观众们听完,估计都酸成柠檬精了。
  在她去世之后,她的表外甥女卫长阏氏,也就是汉武帝的长女卫长公主,把这份和平继续延续了下去……”
  台上的专家侃侃而谈,眉飞色舞,仿佛看到千年以前,这对帝后相拥在一起的画面。这种爱江山爱美人的故事,在种花国历史上,是相当罕见的。
  台下有一名观众是周大宝珠宝店的设计师,他本是无聊才来听这期百家讲坛,没想到从“金屋藏娇”的故事中获得新的设计灵感。他潜心设计出一款精美的项链,其中小而精致的黄金吊坠,就是一间金屋的造型。
  这款小金屋项链,在七夕情人节那天一经推出,就一炮而红。每个戴着这条项链的女生,都希望找到那个深爱自己的男人,把自己捧着心上,珍藏一生。
  作者有话要说:瘦瘦子的新坑《听说我是六味帝皇丸》,甜爽风格的古穿美食种田文,有空的小天使们可以关注一下哦,感恩!瘦瘦子开新坑了那么久,预收很少,热烈欢迎小天使们在评论区说说自己的看法哦(≧ω≦)/
  感兴趣扣1,观望中扣2,不感兴趣扣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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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8章 牛气冲天
  初冬的天气有点冷,呼啸的北风刮到嬴静的脸蛋上,冷冷的,有点干燥,让她想吃点热乎乎的吃食暖暖身子。
  之前她连涮了好几天咸香热辣的火锅,天天都是这样油腻腻的,吃得她都提不起劲来。
  今天该吃什么好呢?吃肉吗?
  嬴静坐在柔软的垫子上,托着腮帮子自言自语:“我想吃清炖羊腩、汽锅鸡、红焖驴肉、烧猪蹄……爱妃那么多,燕瘦环肥,各有特色,我每个都想要宠幸啊!”
  没等她思考太久,贴身侍女松儿就走进了内殿,眉眼弯弯,显然是带来了什么好消息。
  宫女松儿恭敬地向嬴静躬身行礼后,挤眉弄眼,非常激动地说:“公主殿下,最近皇苑那儿有头黄牛摔断了腿,不能干活了。今日尚食令杀牛,特意派人来跟您请示,问明华宫要留下哪块好肉呢!”
  哇,居然有罕见的牛肉!
  嬴静听了这个消息,坐直了身体,猫儿一样慵懒的眼睛瞬间睁大,十分兴奋。
  自周朝以来,牛因为是耕地开荒的好帮手,是相当珍贵的劳动力。只有天子才能在祭祀的时候杀牛,祭祀完了能吃到一口牛肉。其余的时候,杀牛是重罪,即使嬴礼贵为皇帝,也不能随意杀牛吃肉。
  当然,如果皇公贵族们想要吃牛,家里养殖的牛数量很多,那么有一两只牛“病死”、“摔死”,也是很正常的。他们本着不浪费肉的原则,偷偷在家吃一回,皇帝也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并不说些什么。
  “把牛的内脏都留给我吧,再要一些牛腱子就行。”嬴静眨了眨眼,对今天的菜单已经有了计划。
  “诺。”
  半个时辰后,尚食令派出四个健壮的宫人,抬着上百斤的牛杂和十斤牛腱子肉,来到了明华宫的大门外。刚杀出来的牛杂还带着浓重的血腥味和臭味,这种混合性气味极富有穿透力,把在内殿里绣花的小季氏都逼出来了。
  如今身为地位高贵的季夫人,小季氏是个讲究“食不厌精、脍不厌细”的精致girl。内脏这种臭臭的食材,从不在她的食谱中。
  她看着还滴着血水的牛杂,嫌弃地捂着鼻子,有点埋怨地看了嬴静一眼:“姝姝啊,这多臭啊,又脏,不好吃的。”
  “娘,我想试试嘛,说不定做出来会好吃啊。”嬴静挽着亲娘的手臂,想要撒娇。她以种花小当家的身份担保,她做的牛杂肯定会好吃哒!
  小季氏无奈,只好吩咐明华宫的宫人们全力配合嬴静。嗯,万一女儿做出来的新菜不好吃,让宫人们吃掉罢了。
  “那你就试试吧,如果做出来不好吃,你可不许哭鼻子。”
  “一定好吃!”
  要来那么多牛内脏,嬴静想做的是萝卜牛杂,一道在岭南地区名气不小的粤菜小吃。前世嬴静在羊城吃过大名鼎鼎的阿婆牛杂,绵软入味的萝卜和弹牙鲜香的牛肚牛肠,给她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与北方的香辣牛杂口味不同,这款小吃香中带甜,入口并无辣味,适合不爱吃辣的朋友。自觉吃多了麻辣火锅,有点上火嗓子发干的嬴静,今天不打算再吃辣了。
  明华宫小厨房的管事看到这一筐筐牛杂,心里直发愁。那么多,他们怎么吃得下啊。内脏的味儿那么重,很难做好。
  不过他没有把内心的情绪带到脸上,他依旧挂着笑容,耐心地向嬴静询问:“公主殿下,这个牛杂要怎么做好呢?奴婢还从来没有做过呢。”
  嬴静让人把所有牛杂都倒出来,指了指其中的牛肚、牛肠、牛心、牛肝、牛百叶,开口说:“我要做这几样,其余的不要了。清洗的过程不可以马虎,要用盐、醋、面粉分别揉洗一边,再用开水把内脏里面的血水逼出来,你们可以做到吗?”
  “能!”
  这一步不难,宫人们拍着胸脯答应下来,回答的声音也很洪亮。他们以前都是只用井水和盐来清洗,洗了好几遍,也难免还有些味道。这回按照嬴静的要求,他们用醋揉一遍后,再用面粉细细地搓一边,牛杂本身的臭味就大大减少了。
  见到被洗得很干净的牛杂,领头的管事对烹调牛杂的信心大增。他本着开发新菜谱的实践精神,亲自在开水中放入姜片,正要去除牛杂中残留的血水。
  “你们把牛杂剪成小块,这样应该会更加方便焯水,也好入口。”他转过头去,给身后的小宫女们交代工作。
  做了那么多年饭,又被嬴静指导了好几年,厨房管事对做菜有了更深的理解。想了想,他试探着往滚烫的锅中放入些干橘皮,公主并没有阻止他。
  嬴静瞧着管事的动作,十分赞赏。秦人的学习能力也是很强的,现在已经都无师自通,摸到了烹饪的门路。
  她朝管事露出了满意的微笑,不吝夸赞:“你做得很好,本来是要在开水里加一味陈皮的,我刚才忘了说,幸亏你记得,把陈皮放进去。”
  听到公主夸他,管事手足无措,兴奋得连汤勺都差点丢了。公主懂得无数的菜谱,他能学上十分之一,那就是他的造化了。
  待宫人们把牛杂处理干净后,嬴静又让一个嬷嬷取来一个小布包,放入八角、三柰、草果、桂皮、甘草、大蒜这几种香料,叫她缝上口子。
  “奴婢的针线活不差,请公主务必放心。”当惯了小透明的黄嬷嬷,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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