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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呐,皇朝居然没有亡-第3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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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3章 秋梨润燥
  “喔喔喔喔……”
  太阳渐渐从地平线上升起,院子里的公鸡高声地叫着,唤醒了床上的人们。它跳上了树梢,竖着通红的鸡冠,好像英勇的国王在巡视自己的领地。
  嬴静洗漱完后,又给豆豆递过去它专用的牙粉和猪毛小牙刷,监督着小金丝猴的卫生清洁工作。豆豆是个听妈妈话的小姑娘,牙粉里面加入了薄荷和竹炭,十分清凉,还有点甜味,它也不讨厌这股味道。
  “吱吱吱。”
  它刷完牙后,又用小爪爪在木盆里洗了洗手,把水往脸上扑,揉了两把脸上的金毛,勉强算洗完脸了。它摸了摸肚子,扯了扯嬴静的衣袖,知道该是吃早餐的时候了。
  灶上的汤汁咕噜咕噜地沸腾着,豆豆看惯了嬴静做菜,还指了指厨房里的柴堆,想要烧火帮忙。嬴静笑着随它,看着它递过来的柴枝,夸了一声,“好孩子!”
  今天的早饭,是她昨天睡觉前就准备好了的,种花国早餐摊子上的实力选手——茶叶蛋。好吃不贵的茶叶蛋,在上学上班的路上买上两个,再加杯牛奶或豆浆,不知陪伴了多少人赶公交赶地铁的路上。
  茶叶蛋的制作并不算复杂,主要材料就是鸡蛋、茶叶还有各味香料。嬴静从村子里买来了一大筐鸡蛋,洗干净后,冷水下锅,加入茶叶、花椒、八角、桂叶、糖、盐等一起大火烧开。
  待鸡蛋煮熟定型后,嬴静和厨子合力把鸡蛋倒出来,把鸡蛋壳敲开,但却不敲烂。这样的关键一步,可以让锅中浓郁的汤汁,顺着蛋壳的缝隙,渗透进去,使整颗鸡蛋染成酱色,也变得更加可口。
  等到第二天,才是吃这锅茶叶蛋的最佳时机。这种东西和卤蛋差不多,要隔夜,才够入味,里面的蛋黄也会更加香醇绵软。
  嬴静想着自己和窦原、卫青,还有豆豆,她捞起了十枚茶叶蛋当早餐。豆豆肚子小,吃一个就好了,其余的三人,每人三个,肯定是够吃的。
  这次她足足用了近百枚鸡蛋,剩下的茶叶蛋还有很多,她给商队的伙计侍卫们,每人派了两个后,还剩下几个。嬴静见这家的主人黄氏起身了,正在院子里喂鸡,她就朝婆婆招了招手,喊了一声:
  “婆婆,要尝尝我做的茶叶蛋吗?我做多了,还有几个多出来的,您也一起吃吧。”
  有得吃,不答应才是傻子呢!
  黄氏放好手中的簸箕,闻着锅里的香味,双眼放光,笑得像朵盛开的大菊花,“这敢情好,我活了那么久,还没见过这样的鸡蛋做法呢,姑娘真是个善心人。”
  她昨晚见这小姑娘在厨房捣鼓,做出来的饭菜比镇上最好的酒楼还香。懂这门手艺的人,肯定家里吃穿都非常富贵吧。
  昂贵的大料啊,小姑娘一把一把地放,一点都不心疼钱,自然那饭菜味道也真是香,她估计镇上的大官都不舍得这样吃。
  黄氏的眼神盯在了锅里的茶叶蛋上,自家不算特别富,存了几两茶叶也不怎么舍得喝。这鸡蛋是用茶叶熬得,肯定好吃。
  “婆婆,这几个鸡蛋,你就端回去吃吧,小心烫。”嬴静给她舀了四枚鸡蛋。
  黄氏咽了咽口水,嬴静的这句话犹如天籁之音一样,她当场不嫌烫地尝了一个,大口嚼着,一下子就吃完了。
  什么味道?
  没尝清楚啊,知道是好吃!
  她带着幸福的表情,十分赞赏嬴静的厨艺,还夸道:“姑娘如此善厨,就凭这一手,以后的夫君肯定会对你特别好的。”
  是吗?
  抓住一个人的心,就要先抓住他的胃?
  嬴静脸红红地回到了大厅,看到了等着开饭的小伙伴们。今天一早,窦原就从村子里买来了新鲜榨好的豆浆,他用个小茶炉煮好,还放了糖,喝起来香甜顺滑。
  “尝尝我的手艺,茶叶蛋,还是第一次做呢。”
  嬴静看着窦原递过来的豆浆,想起婆婆的话,有点害羞地点头道谢。好像掩饰一般,她顺手给窦原的碗中放了一个茶叶蛋,然后自己低下头去,默默地吃早餐了。
  窦原把酱色的鸡蛋剥开,闻了闻,带着茶水的清香,不错。去除蛋壳后,原本嫩白的蛋白变成了浅褐色,他轻轻地咬上一口,茶叶蛋的味道和豆记的卤蛋有点像,但是茶香更浓,口味更加清爽,不像卤蛋有种油腻感。
  他以美食家的舌头来品尝,吃到了咸中的一点微甜,公主肯定放糖了,以这种方式,来突出鸡蛋的鲜味。
  吃完一个茶叶蛋,他的眼前出现了一个蛋黄,是嬴静递过来的。
  “窦原,这个蛋黄我吃不下了,你也吃了吧。”
  这鸡蛋有公主的口水啊,他吃了会不会怀孕啊?
  窦原迟疑了两秒,但还是两三口把蛋黄也吃了。他在心里安慰自己,一次而已,肯定不会中标的。
  “吱吱吱。”
  豆豆见窦原狼吞虎咽地吃着,以为新爸爸吃不饱,它犹豫了一会儿,也把自己的茶叶蛋贡献出来。它伸出了毛绒绒的小爪爪,神情很是不舍,将啃得黏糊糊的蛋黄,举到了窦原身前。
  窦原:“……”
  有句卧槽,不知道当讲不当讲。
  怀公主的孩子就算了,吃你这猴儿的口水,他疯了才干呢!
  最终,窦原肯定是拒绝了豆豆的蛋黄,这让它很高兴,又乐呵呵地吃起饭来。他们吃过早饭后,在院子里走两步消食,嬴静留意到,院子的木门外有个青年,在探头探脑地打量着他们。
  她朝那个人招了招手,问:“请问,有事吗?”
  “我……我……”李高三揉了揉衣角,犹豫了一会儿,终是鼓起勇气开口,“我叫李高三,我听闻你们是商队的人,想问问你们还买梨子不?我家里也有梨子,卖不出去了。我娘病了,我想用卖梨赚钱给她买药。”
  哦,果农滞销?
  窦原瞧了两眼,没有一口答应,决定看看再说。梨子再好,他买那么多,在路上也吃不完,只能浪费。若是有法子让这小孩找到销路,授人以渔,不比授人以鱼强多了吗?
  嬴静闲着没事干,也跟着窦原,一块儿去李高三家里看看。她有点好奇,高三是不是还有几个兄弟,叫高一和高二?
  李高三把一行人领到他家的屋后,他家住在山边,是村子里最偏僻的位置了。这个位置正处于下山的风口处,呼呼的秋风特别大,吹得树叶沙沙作响。
  李高三有点羞愧地低着头,试探着说:“公子,这儿就是我们家的几颗果树,还有这几筐都是我们摘好的梨子,别看它外表坑坑洼洼,甜着呢。”
  因为风大,他家的梨子在生长过程中,特别容易被枝桠碎石刮破皮,所以外表看起来都不如别家的好看。
  同样的价钱,差不多的口味,别人家的梨子光滑好看,容易卖出去,他家的梨子丑丑的,顾客都不爱买。平日里,他降价把梨子卖出去,也勉强图个温饱。
  不过最近入秋,他娘病重了,急需要钱治病,家里的存款捉襟见肘,没几日就花光了。所以他就想向远方来的商队碰碰运气,看能不能卖出多些梨子。
  “这样啊……”嬴静看着这些梨子,卖不出去也怪可惜的。
  她想了想,既然这家的新鲜梨子不好卖,那把它加工成别的食品,看不到外表,不就可以了吗?
  她自信地微微一笑,问李高三:“请问可以借厨房一用吗?我恰好懂一道方子,可以把梨子做成别的吃食,应该比你挑着扁担卖梨,更好卖呢。”
  “可以,可以。”
  李高三疑惑地挠了挠头,这是天上掉馅饼吗?不过他选择相信眼前的姑娘,他一穷二白,没啥好图的。
  嬴静从筐里取出五斤梨子,打算做成秋梨膏。讲究一些的秋梨膏都会加入川贝、无花果、麦冬、百合等药材,但这样药性重一些,偏寒,不太适合幼儿或者老人长期吃。
  她打算传授给李高三的方子,是简易版秋梨膏,吃起来滋润,治病的效果不如前者那么好,但是也不怕吃坏身体。
  这个简易版本,主要是针对大部分群体,连宝宝都可以喝,嗓子不舒服的时候,可以把一两勺秋梨膏用水化开,喝下去甜甜的,喉咙非常舒服。
  李高三看嬴静挑了梨子,准备忙活起来,连忙虚心地请教:“姑娘,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吗?我什么都能干!”
  “帮我把这些梨子洗干净,不用去皮,都榨成梨浆吧。”嬴静指着地上的梨子,也不客气地给他安排了工作。
  在没有榨汁机的古代,给一堆梨子榨汁,可不是轻松的活计。但李高三心里有盼头,想要赚钱,动力是足足的。他先把梨子切丝,再放到石臼上碾碎,十分卖力。他用了两刻钟,就把梨肉全部打成泥了。
  另一边,嬴静取来一块巴掌大的生姜,切片,再从自家的马车上取来枣子,把枣子去核剪碎。纯是梨子的秋梨膏性凉,加入姜和枣子能去除这寒气,中和一下,更适合大多数人的身体。
  再接着,嬴静用纱布把梨浆过滤,只取汁水,倒入锅中。她吩咐李高三把铜锅里的梨汁大火烧开,添入姜枣,再转小火煮一个时辰。
  锅里的之水变得有些浓稠,嬴静瞅着差不多了,开口说:“时间到了,你把浮沫撇去,再把姜枣渣都捞出来,梨汁过滤一遍。”
  “好的,然后下一步该怎么做?”
  “下一步就是再大火熬一个时辰,收汁,再加入蜂蜜,不停搅拌防止糊锅。”
  在李高三期盼的目光中,随着时光的推移,梨汁变得粘稠,香甜味道更加浓郁。
  他屏住呼吸,看嬴静把勺子里的秋梨膏滴到一碗凉水里,琥珀色的粘液没有散开,这证明秋梨膏熬好了!
  “太好了!成了!”
  他捧着坛子里的秋梨膏,跪在地上,激动得眼泪都要流下来,好像看到了母亲病好的样子。泪水糊住了他的眼睛,他用了好一会儿才平复下来。
  他正要向嬴静道谢,没想到却找不到恩人的身影了。
  “人呢?人去哪儿了?”
  他在院子里来回张望,也找不到嬴静和窦原的影子。但灶上还冒着热气的铜锅,告诉他之前的情景都不是幻觉。
  他叹了一口气,翻开梨筐,打算继续做秋梨膏。没想到,在梨筐的底部,他找到了一颗金豆子。
  “天不亡我,这肯定是恩人留给娘治病的!”
  李高三用力地握住这颗金子,指甲重重地嵌在了肉里。他不是个没志气的男人,他决定了,他一定要把秋梨膏的买卖做大,赚好多钱,然后再像恩人这样,帮助有需要的人。
  十年后,孟津的梨子传出了名声,被誉为“贡梨”,运到了咸阳的宫中。这让孟津的人们都非常自豪,他们的梨子,陛下和公主都能吃到呢!
  三川郡守李印在一次庆祝梨子丰收的秋收大会上,大肆吹嘘,当年是他极力向公主推荐孟津梨,公主才来孟津品尝的。
  李家庄的人们看着台上侃侃而谈的郡守,回忆着几年前的事情,摸不着头脑。
  公主来过孟津?公主来吃过梨子?
  他们怎么不知道哇!
  老得驼背更严重的李有田,第一个想起来了,他重重地拍了大腿,“哇”地一声,尖叫起来。
  “我记得了,有个带着金猴儿的商队,有着好几辆马车的,领头的两男一女,我之前还以为他们偷梨子呢!”
  他这样一说,村子里的人开始模模糊糊地有点印象了。
  猴儿不多见,金黄色的小猴子更是稀少,他们依稀记得,在某一年的秋天,有只金毛小猴子在村子里四处玩耍。这猴子特别机灵,也爱吃梨子,但那个年轻姑娘一喊,它就乖乖回去姑娘的怀里。
  开了三家秋梨膏作坊的李高三,听了李有田的话,十分震惊,喃喃地说:“原来当年的恩人,就是公主吗?”
  公主身处咸阳,太远了,他即使想报答公主的恩情,也难以再有面见公主的机会。
  但后来,公主提倡的慈幼院开到了三川郡,此时,李高三已经成为了孟津有名的商人,还研发出棒棒糖模样的秋梨膏。
  每逢六一儿童节,他领着手下的员工,推着好几辆木车,带着秋梨膏棒棒糖,来到慈幼院的门口。没爹娘的孩子本就可怜,夏天干燥,小儿容易咳嗽,含着些秋梨膏,能好受不少。
  一看到李高三扛着的木桩子上,插满了棒棒糖,慈幼院的孩子们都眉开眼笑,拍着小手,围了上来。
  “李叔叔,你带糖来啦,我好想吃啊!”
  “李叔叔,你真是大好人。”
  “李叔叔,你的生意肯定会越来越好的。”
  作者有话要说:终于码完字的瘦瘦子……
  这几天瘦瘦子沉迷看无限流小说,所以更不定时,抱歉。深夜追文,冷气一吸,哇,真吓人啊。
  谢谢各位小天使的支持,爱你们,比心!不知道小天使们考完试了吗?希望小天使们考试都能高分,高分,高分~


第74章 凤凰投胎
  离开孟津后,公主的马车驶往三川郡的另一个游览景点,嵩县。
  听三川郡守李印说,秋天的嵩县,景色特别美,村庄里遍地都是金黄色的叶子,在夕阳的照射下,好像在泥土上铺满了黄金一样。那儿最多的是平仲树,平仲树的叶子是扇形的,看起来十分美丽。
  平仲树是什么?
  嬴静也不知道。她问了领路的小吏,他挠了挠头,只说:“这种树的叶子好看,但是果子有毒,吃了拉肚子。”
  既然难得来一次长途旅游,窦原见嬴静有点意动,开口决定:“那就去看看吧,果子有毒,不吃就行了。那儿应该有农户,这会儿该是杀猪的时候,我们买上几斤好肉,就成。”
  那就走呗!
  用了小半天的时间,侍卫的甩鞭声“啪啪”的响起,领头的骏马被勒住马身,长啸一声,停了下来。
  嬴静掀开车帘,映入眼帘的,是一幅犹如油画的明艳画面。
  整个村庄变成了一片金黄色的世界,村中一棵棵银杏树在秋风的吹拂中,飘下来黄色的落叶。如此风光,不是秋天的萧索,反而充满了大自然的生机之美。高大挺拔的树木十分耀眼,亭亭如盖,像金色的大伞一样,保护着这个寂静清幽的小村。
  “原来这平仲树,就是银杏树呀!”
  嬴静惊喜地喊着,跑到银杏树下,拾起一片落叶,细细地把玩。她长那么大,还没有看过秋天的银杏林呢,天地间一片金黄,伴有一声声鸟儿返巢的鸣叫。
  窦原见她高兴,走到她身边,看她笑得像个孩子一样,无忧无虑。秋风和煦,吹落一片银杏叶,掉到了少女的发髻上。窦原伸手,摘下了这片叶子,在鼻前不经意地晃过,叶片上还留有少女独有的香气。
  淡淡的,甜甜的,让人心里痒痒的。
  他的喉咙有点发紧,一时间竟不知道说什么才好。为了掩饰自己内心汹涌的情思,他半晌之后,吐出了一句:
  “今天吃什么?”
  嬴静像看着个大傻子一样,看着窦原,她往地上指了指,示意窦原看看早就落下的银杏果。这遍地的果实,还用问吗?
  “当然是吃银杏!就是这平仲的果子。”
  听了这话,窦原皱了皱眉,不太同意:“可刚才小吏不是说,这果子有毒吗?吃了会腹泻肚子疼的。”
  “银杏一次性吃太多,或者生吃,才会中毒,但是煮熟少量吃是没关系的。”嬴静怕窦原担心,就摸了摸豆豆头顶的金毛,加了句,“你要是不放心,让豆豆先吃,我们过会儿再吃,那就行了。”
  豆豆以为是有什么好事情,举高了小爪爪,“吱吱”地叫着。
  窦原见有豆豆试毒,也不反对了。猴子体重轻体质差,要是出事,豆豆早就倒下了。
  嬴静取来竹筐,带上一对羊皮手套,弯腰捡起地上的银杏果。这个时节,银杏果早早地落到地上,外皮已经腐烂掉了,用手一揉,就刚好露下里面的核。
  把这个核夹开,里面的浅黄色种子,就是后世常吃的银杏。
  收获的喜悦是很强大的,嬴静低头弯腰捡银杏果,丝毫不觉得累。她不仅自己捡,还动员起窦原和手下的侍卫,在地上搜搜刮刮,争取不放过一个落单的果子!
  “吱吱吱。”
  豆豆见大家都忙起来,也积极地加入劳动大队当中。每捡到一个银杏果,它都邀功似的,凑到嬴静的脸前,把这颗外皮腐烂的臭东西举给嬴静看一看,把她都差点熏吐了。
  “行行行,豆豆好棒。”
  好不容易把豆豆打发走,嬴静扶着树,过了好几分钟才缓了过来。
  生活不易,美食之路非常艰难啊!
  足足收拾了一背篓的银杏果,嬴静满意地停了下来,让侍卫们去附近找找水源,清理干净,只取里面的核,用来做菜。
  “欸,你们去洗银杏的时候,顺便看看水边有没有野芹菜。”侍卫还没走远,嬴静就把他们喊住了,“还有,这儿是几副手套,你们戴着吧,不然手痒。”
  侍卫没想到公主还顾着他们,跪下接过手套,心里默默地宣誓,要用一辈子效忠公主。
  小事见人品,别的贵族总爱把他们当奴仆来使唤,不,甚至还不如身边的一条猎犬。只有公主愿意顾及他们这种小人物的感受,从不为难人。
  嬴静不知道,她随口一说,又多了几个脑残粉追随她。她这会儿打听到村里屠户的位置,张屠户今天杀猪,她牵着窦原,迈进了他的院子里。
  猪血把土地都染红了,院子里是暗红色的泥地。张屠户和家里婆娘看着案板上卖剩的猪内脏,打算收拾一下,放点盐炖了,自己吃吧。
  嬴静踮着脚尖,提起裙子,小心地避开地上的血迹,探头望了进去,“这位大叔,请问还有猪肉吗?我们是来村子借宿的,想买些猪肉。”
  “卖完了,卖完了。”张屠户摆了摆手,有点后悔自己卖得那么快。
  要是早知道村子里来了富贵人家游玩,他肯定把好肉都留下,卖个好价钱呢。他提着一桶内脏,一股脑地倒到地上,打了点井水,随便冲了冲。
  这猪内脏啊,就是有股臭味,怎么洗都还是老样子。张屠户也放弃治疗了,只打了一桶井水,胡乱搓了几下。
  嬴静见地上有个厚厚的猪肚,想着在村里见过的走地鸡,心中有了成算,朝蹲着的屠户挥了挥手,“大叔,这猪肚子可以卖给我吗?我想要尝尝。”
  这有钱人吃猪肚?里面全是臭臭的渣滓,都是猪昨天吃下去,还没消化的食物。
  张屠夫有点不解,但别人送钱,不赚白不赚啊。
  他用一根草绳把猪肚绑了起来,迟疑地说:“这玩意儿不好吃啊,当真要这猪肚吗?姑娘你吃不好,不会带人来闹我家吧?”
  “不闹,绝对不闹。”
  嬴静左手递过去几枚铜钱,右手接过足足有三四斤重的大猪肚。她笑得眼睛都眯起来了,显然是今晚能做一道美味的大餐。
  他们一行人,今晚借宿在村子中的一位寡居的婆婆家,婆婆姓陈,只有一个儿子。陈婆婆的儿子和媳妇,都上镇里做工去了,她家里冷清,听闻有远方来的队伍找地方居住,她便第一个站出来,邀请嬴静到她家里去。
  陈婆婆是个爱收拾的妇女,她把自家小院整理得很干净,嬴静也乐于在这儿歇上一晚。她花钱在村里买了只小母鸡,和提着猪肚,决定今晚炖一锅“凤凰投胎”。
  凤凰投胎,又名猪肚包鸡,在秋冬时节喝这道暖和的汤水,最是养胃。嫩白的猪肚中被塞入一只整鸡,再缝合起来,看起来就像是一颗巨大的鸟蛋一样。食客喜欢用鸡比作凤凰,这道菜也因此得了个“凤凰投胎”的美名。
  厨子在水井边处理猪肚和鸡肉,这是他第一次处理内脏,因此学得格外用心。他按照嬴静的指导,把猪肚洗了四次,前两次用盐揉,第三次和第四次用面粉搓。
  经过这一回合,猪肚本身的膻臭味大大减轻,仔细闻还是有一些,但让人不反感了。
  “窦原,你帮我从包袱中,取来姜、红枣、胡椒、还有酒。”嬴静转头看向身边的少年,说道。
  “好嘞。”
  窦原麻溜地跑出去,没一会儿,就捧着一大个纸包回来。他想帮忙,还把这些配料都洗干净了。
  嬴静趁没人注意,笑着伸手捏了捏他的鼻子,逗得他脸都红了。
  食材处理好,就该是让“凤凰”投胎了。嬴静把鸡肉和所有胡椒都塞进去猪肚里,再问陈婆婆借来针线,细细把猪肚缝了起来。她让人端来最大的砂锅,把这个圆滚滚的“蛋”放进去锅里,添水,大火烧开后改小火焖,炖了足足两个时辰,才再次揭开锅盖。
  “哇,汤汁让猪肚更加充盈,更圆了,真的很像凤凰蛋!”
  牛奶一般浓稠的汤汁咕噜咕噜地沸腾着,窦原闻到了一股浓浓的肉香,摸了摸肚子,有点馋了。学着他的动作,豆豆也伸手抱着肚子,一人一猴都伸长脖子,动作一致地盯着灶上的砂锅,让嬴静乐得捂着嘴,哈哈大笑。
  豆豆不知道新妈妈在笑什么,但这不妨碍它知道今晚能有好吃的了。对它而言,惊喜还有更多呢,新妈妈今天做了道银杏炒芹菜,它是第一个吃到哒!
  不知道自己在试毒的豆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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