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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呐,皇朝居然没有亡-第3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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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自己在试毒的豆豆,以为自己深受宠爱,它端着自己的小陶碗,炫耀地在卫青面前转了一圈。生怕卫青看不到似的,它扒着卫青的裤子,高声叫了起来。
“吱吱吱。”我有,你没有。
卫青看着这个金毛小傻子,之前还同情又心疼它,万一豆豆中毒了可咋办?
呵,现在他收起了自己的同情心。这种爱炫耀爱欺负人的家伙,打死吧。
吃了银杏的豆豆,过了一刻钟还活蹦乱跳,嬴静证明了银杏的食用安全性,就在小伙伴期待的目光中,宣布:“开饭啦!”
一整锅猪肚包鸡的精华,在于猪肚中的那一碗汤。这碗汤被猪肚包裹着,是最浓郁的肉汁。嬴静心悦窦原,自然把这碗汤留给了他。
窦原深受感动,他用勺子舀了一口浓汤,闭上了眼睛品尝。刚入口,是胡椒的辛辣,刺激着他的味蕾,唤醒了他的味觉细胞。秋天的傍晚有点冷,但这汤一入口,他整个人都暖了。
第二口,他尝到了鸡肉和猪肚的醇香,奶白色的汤汁上浮着薄薄一层黄油,看起来十分滋补。肉香在他的口腔中四处流淌,富有力量,但却不野蛮。这股味道极鲜,调料不多,但让他吃到了肉的原味,为他补充了能量。
第三口,让他的嘴唇快粘起来了。一个时辰,把这锅汤中的蛋白质都熬出来了。风一吹,温度一降,汤中的蛋白质开始凝固,黏黏的,促使他加快喝汤吞咽的动作。
“啊!”
这碗汤,窦原几口喝完,十分满足。他又盛了一碗汤,把馒头细细地掰碎,浸入到汤汁当中,大口吸溜起来,还自得地对嬴静说:“姝姝,这样的好汤,配细碎的馒头,才好吃呢。”
嬴静见他的吃相,哭笑不得。
几百块的凤凰投胎,让他吃成了泡馍,也是很棒棒哦!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是继续有点懒的瘦瘦子。
最近瘦瘦子天天玩塔罗牌,和群里认识的晋江大大们玩牌。大大们反馈,瘦瘦子帮别人解牌还挺准。但瘦瘦子推算自己的,就不太准……
真是一个悲伤的故事~
喜欢文的大可爱和小可爱们,记得收藏哦(^▽^),这样方便找到瘦瘦子啦。爱你们,如果有小天使能向朋友推荐一下,那就更好啦!
希望每个看文的小可爱都能事事如意,天天开心(* ̄︶ ̄)
第75章 采蘑菇的小姑娘
在三川郡停留了几日,拉车的骏马养足了精神,呼啸一声,踢踏着马蹄,又开始继续南下,直至南阳郡的随县。
随县是后世的湖北随州一带,那儿群山绵延,夹有少许的平原,以低矮的丘陵居多。土地肥沃,有多条河流经过,水草丰美,据说还是炎帝神农的故乡。
嬴静站在涢水边上,看着阳光下波光粼粼的河面,听到远处山上传来少数民族姑娘唱的火辣情歌,有感而发,也高声地唱起她前世在KTV必点的金曲:
“妹妹你坐船头,哥哥在岸上走,恩恩爱爱纤绳荡悠悠。小妹妹啊坐船头,哥哥你在岸上走,我俩的情我俩的爱……”
如此直白的歌词,听得窦原脸皮都烧起来了。哎呀,公主真是热情,对他爱得那么深啊。
“这个女人,真是该死的吸引人!”
小窦总裁摸着自己怦怦直跳的心脏,激动得快要晕厥了。
这就是爱情的力量吗?
能让男女坐上爱情的小船,一个浪打过来,就无悔地相拥着,坠入爱河中沉沦。
窦原含情脉脉地看向公主的侧脸,酝酿了一大堆“死生契阔,与子成悦”的土味情话,想要说出口。
他鼓起勇气,站在嬴静的身后,想要一把揽过公主的肩膀,让公主斜六十度躺在他的怀里,眼神相触,火花四射,他再低下头去……
不料,在下一刻,公主像灵敏的兔子,仿佛后背长着眼睛,一个箭步跑开了。
【对不起,爱情的小船,说翻就翻。】
窦原伸出去的手掌一下子落空,他默默地把双手在身前晃了一圈,装作在拍打空气中飞舞的蚊子。
“啪——啪——”
蚊子有没有打到,别人都不知道。但是窦原知道,这打脸的声音,真响,真疼。
另一边,嬴静跑到河岸边,唤来好几个侍卫,把水中漂浮着的麻衣女人捞起。
她刚刚看到水里漂着一个人,都快吓死了,这是死人了?浮尸?
看多了志怪小说的嬴静,脑子里转过无数的鬼故事,脸色刷的一下,变得苍白。幸好这是大太阳的白天,有鬼也不会这会儿出来。
“公主,这人还有气!没死呢!”
侍卫伸手在麻衣女子的鼻子前一晃,感受到微弱的气息,大声喊着,长舒了一口气。没死人就好,能活着,总还有希望。
嬴静按照体育课老师教的救溺水者方法,先清除女子口鼻中的堵塞物,再用手掌连续拍打她的肩后背部,让她的呼吸能够顺畅。
打通女子的呼吸道后,嬴静让一个身强力壮的侍卫把女子扛到肩膀上,缓缓来回跑动,保持女子头足低垂的姿势,以吐出口鼻中的积水。
“咳咳,咳咳——”
几声轻微的咳嗽声响起,身穿单薄麻衣的胡二娘慢慢睁开了眼睛,看到一个眉目如画的少女围在她的身边。胡二娘微微一惊,蜷缩起来,眼角流下了泪水。
眼前的人儿真好看,皮肤白皙细腻,穿着葱绿色的缎面披风,耳边戴着血红色的宝石耳坠,比她这辈子见过的所有女人都好看。
自己是死后来到天上,遇到天宫中的仙子吗?
不像自己,又瘦又黑,新嫁的丈夫嫌她丑,总是打骂自己,还不让她吃饱。那天她气不过,用力把那男人一把推开,谁知他的头撞到柜子上,流了好多血。
胡二娘又惧又恨,以为自己杀了人,就在逃跑的路上不小心掉进河里。
她抬头看着眼前的少女,嗫嗫嚅嚅:“敢问仙子,我这是死了吗?我要做些什么呢?”
少女一愣,用一双柔软的手摸了摸她的脸,说:“我的手是热的,你的手也是热的,你还没死呢,是我们救了你。”
自己这是没死?!
胡二娘抱着脑袋,嘴角露出了一丝苦笑。就算不死,她自己一个孤苦的女人,还能干些什么呢?她看不到希望,不知道该怎么活下去。
不过别人救了自己,总该要感谢的。
胡二娘朝嬴静俯身地拜了下去,磕了几个头,道:“我叫胡二娘,对于小姐的救命之恩,铭记在心。小姐若是有什么活计,我都能干,吃得还少,只求小姐暂时收留我几天。”
她观察了一下,眼前的少女带着侍从,应该是贵族家里出来游玩的人吧。跟着这群人,是安全的,待她想好法子,再离开不迟。
“那行,你就好好休养吧。”嬴静摆摆手,表示同意。
对于苦命的古代妇女,她总是很宽容的。女人地位低下,被丈夫动辄打骂,被逼得自杀的女人,也并不是没有。嬴静做不到救尽天下的女子,只能见一个帮一个吧。
胡二娘只对嬴静说,自己的丈夫身亡,她是悲痛之下,是失足掉下水的。她低着头没有看人,小声啜泣,不知道的人,还以为她是思念亡夫。
嬴静对于这番话,保持着半信半疑的态度。
她刚刚在救治女子的过程中,看到她胳膊和手腕上的大片淤青,还没散去,是有人长期虐打出来的。古代妇女多围着家庭,接触旁人的机会不是太多,她相处的最多的人,是她的丈夫……
“你们看胡二娘有什么困难,就帮帮她。”嬴静在留宿的小院中端着茶盏,吹了吹有点烫口的茶汤,加了一句,“多留个心眼,看看有什么不对劲。”
“诺。”
侍卫抬了抬眉,行了个礼,转身离去。
这次他们一行人住宿的地方,处于大洪山的山脚处。嬴静跟胡二娘打听到,这儿盛产香菇,在随县都很有名,便带着人马,来这儿逛一逛。
窦原知道嬴静想上山采蘑菇,就雇了个熟悉大洪山的年轻猎户领路,一行人浩浩荡荡地出发。
带上侍卫,有几十号人呢,这样的大部队,在村中是少见的。
有路过的老头子看到那么多人,吓了一跳,问:“这么多人,你们进山干嘛呀?”
“香菇,采蘑菇去。”嬴静挥了挥手,举起手中的竹篮,笑着解释。
“那好哇,我在这儿住了几十年,这山里在路,我闭着眼睛都能走出去。要是你们不嫌老头子话多,我和你们一块去,这时候的香菇最肥,我也想摘点。”
老头子的兴致也来了,他匆匆忙忙地回屋找背篓,想要跟着一块儿。
多个熟悉地形的帮手,嬴静求之不得。年轻猎户也笑了,他朝老人高声呼喊:“三壮叔,带上你的弹弓呢,你那手打鸟绝活,我今天还想再见识见识。”
“嘿,知道啦!”
屋中传来老人沙哑的声音,但中气十足,可见他身体状态不错。
年轻猎户徐小兔向嬴静介绍,老头子大名叫做徐三壮,当年是村里响当当的猎户,身手不凡。他家里的肉多得吃不完,只凭一把弹弓,他能把山中的野鸡打下来,指哪儿打哪儿。
只是这几年他人老了,慈悲之心也多了些,不怎么打猎杀生,所以名声不显。
今天嬴静运气好,老人愿意出手,还肯带路,那是再好不过的事情了。
秋天的大洪山,地上铺上了厚厚的落叶,踩在鞋下吱吱作响。林中的有些鸟儿听到人们的行踪,扑腾着翅膀,躲了起来,又好奇地露出一双绿豆大小的眼睛张望。
“你们如果看到不认识的蘑菇,就不要采,先问过我再做决定。”老头子怕嬴静等人误食毒蘑菇,还好心地再三叮嘱。
嬴静和窦原都虚心地点点头,好像学生遇到老师一样。术业有专攻,他们在辨别蘑菇上,认识得不多,确实不在行。
嬴静提着小竹篮,目光在地上搜寻着,力图发现草丛中的菌子。但她的技术实在太差,用了近半个时辰,才看看采到两朵香菇,收获比豆豆都不如。
“吱吱吱。”这儿,这儿。
豆豆发现了一棵腐朽的槐树,里边都被虫子蛀空了。树干的背阴处长满了大朵肥厚的木耳。它刚才瞧着,那个老头子把这种东西摘到背篓,这应该是有用的。
它指了指这棵树的枝干,把嬴静拉过来,似乎在用眼神询问。
“豆豆好乖,这个能吃,摘下来。”嬴静笑得乐开了花,摸了摸豆豆的脸蛋,这真是个幸运的小猴子。
“能吃”这个词,豆豆是听懂了的。它知道新妈妈会把“能吃”的东西,做成好吃的饭菜。
“咻”的一声,它三两步就窜到了树上,用爪子把大片的木耳抠了下来,往嬴静的身边扔。
虽然它的小手不知轻重,把好几朵木耳直接抓烂了,但嬴静也不在乎,在树下兴奋得又蹦又跳,为它加油鼓励。
那么高的枝干,还是棵腐朽的老树,也就它这样身轻如燕的小家伙能摘到木耳。若是找个成年人来摘,蛀空的树身必定承受不了近百斤的重量,别人摔个狗吃屎,那都是轻伤。
老头子徐三壮看的羡慕极了,本以为这姑娘倒霉,要空手而归,没想到别人身边的猴儿是个福星,给她送木耳来了。他在山里打猎了那么多年,有灵性的动物,也不是没见过。但如此聪明听话的猴儿,他还是第一次见。
这不到一刻钟的功夫,小金丝猴就摘到了将近半麻袋的木耳,拿到县里去,能换好多斤肉呢。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是努力双更的瘦瘦子!
动起来,瘦瘦子想要做个勤奋码字的大大。今天要多码字,想要看双更的小可爱们,扣“1”回复,瘦瘦子会更有动力哒!
第76章 女人是老虎
嬴静掂量着豆豆摘的半袋木耳,眉开眼笑。天色还早,她想继续找找,看能不能寻摸到多些香菇。可她的运气好像用光了,她在林子里转悠了半天,她和豆豆都再也没什么收获了。
“小姑娘,你这样不行啊,捡的比你身后的随从还少。”老头子见嬴静跟个无头苍蝇一样,到处乱翻,打算指点她一下。
侍卫们人手一个袋子,跟着嬴静后面都捡漏了不少,反观她一人一猴,采蘑菇的效率太低了。
嬴静挠了挠头,有点小郁闷,“我很认真了,可总是找不到。”
“那是你没找对地方。”老头子徐三壮指了指一旁的松树,在树下鼓起的地方用手一拨,露出了一个个可爱的松菇,“看到没?落下的松针会盖住菌子,外表上很难发现。你如果看到有这样的鼓包,拿根树枝翻一番,说不定会有收获呢。”
“哦……”
嬴静高深地点点头,好像明白了一些,这采蘑菇也真是一门学问啊。
“还有这儿,你看到了木头上的香菇吗?”
“看到了。”
“你把木头翻过来,下面还有呢。菌子都是一窝窝的,看到一个后,附近肯定还有。还有,鸟儿或者虫子吃过的蘑菇,大多数是可以食用的,动物都不吃的,说不定就有毒了。”
老头子徐三壮一脚把木头踢开,摘下三四朵香菇,放进嬴静的竹篮里面。他是个特别能侃的人,嬴静也喜欢和这样开朗的长辈相处。
她最甜会哄人,一路上喊着徐爷爷长,徐爷爷短,逗得老头子心情舒坦。见这可爱的小姑娘那么捧场,老头子徐三壮挽起了衣袖,还给大家表演了一回神射手。
“咕咕……咕咕……”
大概过了一个多时辰,天色开始变暗,离巢的鸟儿陆续望家里赶了。老头子徐三壮竖起了耳朵,细细地分辨各个方向的声音,他知道,这是鸽子的声音,正在离这儿不远。
“徐爷爷,这是有发现吗?”嬴静见老头子的手握住了弹弓和石子,压低着声音说话,让音量保持在双方能听到的大小。
她的心情也分外紧张,生怕把猎物惊走了。
“咕咕……咕咕……”
徐三壮没有说话,神态一下子专注起来,变成了潜伏在林中的猎手。他拿出了弹弓,瞄准了树梢上的一双蹦跶的黄色小脚丫,“嘭”的一声,嬴静还没看清,一团灰色的东西就掉落到草丛中。
嬴静跑出去,也不怕脏,拨开拦路的草丛,钻进去树下,捡到了一只断腿的野鸽子,“哇,徐爷爷真的很厉害!”
不比竹签粗多少的鸟腿,老头子徐三壮居然能瞄中,用石子打断。看热闹的侍卫们心中敬佩老人,也对自己感到羞愧,他们正是壮年,但目力不如眼前的老者。
嬴静把半死不活的鸽子递给了老头子,但他摆了摆手,把鸽子推回去给嬴静,“我不缺吃的,一只鸽子没几两肉,我回去还要宰杀清理,费工夫呢。”
“徐爷爷,今晚我们那儿做好饭后,给你送上两道小菜,再请你尝一下我家里酿的酒。您别嫌弃,都是自家产的,不值钱。”
嬴静收了别人的猎物有点过意不去,她盛情相邀,想给老人送点吃的。徐三壮不馋肉,但特别喜欢喝酒,有免费酒喝,他自然也乐意答应。
采够了蘑菇,老头子从背篓中抽出一把小铲子,瞅准了位置,开挖。两刻钟后,他从地里挖出来两根小儿胳膊大小的植物根茎,他抖了抖上面的泥土,塞进了背篓。
嬴静觉得这根茎的样子有点熟悉,但没认出是什么来,请教道:“徐爷爷,这个是什么呀?你挖这个有什么用处吗?”
“这是葛根,家里的老婆子有点上火,用这个煮汤能下火呢。”
哦,这个就是葛根!
嬴静看着这跟细细的玩意儿,难以把它和后世那种大腿那么粗的葛根联系起来。这是个好东西啊,不仅能煲汤炖肉,还能磨葛根粉,加水泡成葛粉羹,变成清凉降火的甜品。
她朝身后的侍卫招了招手,下了命令:“这种葛根,我有用,你们挖几筐吧。”
……
黄昏将近,嬴静带着一群侍卫,回到了山脚下的小院。留守的胡二娘为了体现自己的价值,帮着厨子早早地蒸好米饭,等众人回来吃饭。
“小姐,怎么有这么多木耳,要怎么处理啊?”
胡二娘看到麻袋里倒出来那么多木耳,有点吃惊。菌子难采,大家都知道的。别人家辛辛苦苦采几天,也不一定有这么多木耳呢。
嬴静抱起胖乎乎的豆豆,与有荣焉,直夸:“这不是我的功劳,都是豆豆摘的。它抓烂的那些,你就洗干净,我们今晚吃吧。形状完好的木耳,不用洗,就用簸箕装起来,晾开晒干吧。”
“嗯,明白了。”胡二娘蹲下来,仔细地把木耳分拣开。
今天的晚餐,嬴静准备做得丰盛点,两菜一汤。为了提高效率,嬴静打算先做花费时间最长的葛根鲫鱼汤和酱鸽,待锅里炖下后,她再快炒一道木须肉。
侍卫们去到附近的小河中,捕来巴掌大小的鲫鱼。鲫鱼的味道极鲜,但小小的骨刺让人烦恼。嬴静让胡二娘缝制一个纱布袋子,用来装着鲫鱼,避免熬汤的过程中鱼骨脱落,在喝汤的过程中刺伤食客的喉咙。
胡二娘的针线活不错,起码是比嬴静好,不到一刻钟,她就把纱布袋子递过来:“小姐,袋子做好了,你看看合适不?”
“合适,你把其他的材料端过来吧。”
处理好鲫鱼后,嬴静把削皮切块的葛根块和两条排骨垫在最底下,容易熬化的鱼肉放在最上面,舀进去两瓢清水,大火烧开。
沸腾的水汽没过煎好的鲫鱼,把鱼肉中的蛋白质逼出来,化成奶白色的汤水。葛根鲫鱼汤煮下了,嬴静让胡二娘看着火候,转身瞧商队的厨子做酱鸽。
除了老头子徐三壮送的那只灰鸽子,侍卫们又用弓箭射下了两只,勉强凑够了一锅。嬴静跟厨子说,和咸阳豆记卤肉的方法差不多,他就大致明白是怎么做了。
他把鸽子处理好,焯水除去血水和浮沫。再在锅中放水烧开,加入八角、桂皮、姜片、葱段、豆酱、浊酒和三只鸽子,中火焖煮。
两刻钟后,厨子将鸽子翻面,让鸽子的全身都能染上可口的酱色。嬴静满意地看着厨子的动作,又递过来红糖调味,打算再卤一会儿。
厨子和胡二娘都有任务了,嬴静负责最快手的一道菜,木须肉。这儿没有黄瓜和胡萝卜,她只好做简化版的木须肉,清爽可口,也不错。
木须肉又名“木樨肉”,木樨是桂花的别称,是人们将金灿灿的碎炒鸡蛋比作桂花的黄色花蕊。这道菜简单快速,是种花国一道很受欢迎的家常菜。
嬴静准备的肉片是里脊肉,瘦而不柴,入口爽滑。她先把猪肉用少许盐和浊酒腌一会儿,放在一旁备用。接着她敲了两个鸡蛋,打散后加入一勺酒和一勺水,用来炒滑蛋。
“噼哩哗啦——”
乳白色的猪油在锅里化开,嬴静倒入鸡蛋慢煎,成型后用锅铲搅碎,再盛起来。她又加了一块猪油,油热后爆入姜丝,放入肉片和木耳,添入少许盐和提味的糖,大力翻炒。
材料都半熟后,她最后把之前煎好的鸡蛋碎加进去,又炒了几分钟,这道菜就算做好了。
“开饭啦!”
嬴静还没出声,众人都已经入座坐好。豆豆是今天采木耳的大功臣,大家都让它先吃,把它兴奋得差点要蹦跳起来。
它的小碗里装满了嫩滑的木耳和鸡蛋,还有几片里脊肉。往日里怕金丝猴拉肚子,嬴静可不敢给太多肉它吃。今天得了三片肉片,可让它乐坏了。
“吱吱吱。”好吃,好吃。
豆豆是个懂吃的小猴子,它用木须肉拌着两小勺米饭,吃得喷香。它用勺子把木耳和鸡蛋碾碎,让每颗米饭都浸透了炒菜的香气。
至于肉片?
它不舍得吃,在嘴里含了半天不咽。卫青故意恐吓它,装作要抢肉的样子,它才乖乖吃完。
(卫青:为什么做坏人的总是我?)
同一片天空下,在近百米处远的一户人家中,也有人吃着这样的美味。
“老婆子,今天我上山帮了个小姑娘,人家给我送来好菜呢。”老头子徐三壮喝着小酒,夹了两口木须肉,神情十分得意。
这是嬴静路过孟津时,用梨子发酵的果酒。与其说是酒,更像是梨子酒味的果汁饮料,喝起来很是甜蜜,非常好入口。不过在大秦这儿,所有酒的度数都很低,嬴静认为的酒味果汁,在时人的眼里,已经算是一坛好酒了。
老头子品到酒中的果味,甜口的,女人应该也喜欢。他给自家老妻也倒了一杯,劝酒道:“尝尝吧,这个好喝。”
“当真好喝?”老妻陆氏狐疑地接过酒杯,她一向是不爱酒,这些让人变糊涂蛋的东西,有啥好喝。
但老头心情好,老婆子也不好扫他的兴。她小小地抿了一口,决定意思意思就算了,口中先尝到的不是讨厌的酒味,而是清甜的梨子果香。淡黄色的酒液味道甘甜,滋味浓郁,比蜂蜜水还好喝。
再喝一口吧……
她忍不住再喝了一口,滋味更让人陶醉了。她被成熟梨子中凝聚的糖分给深深吸引,却没有防备甜蜜后的酒意。她大口大口地喝着,被醉意侵蚀,双眼朦胧,看人都自带滤镜起来。
眼前的老头子的皱纹都变少了,变成了几十年前的帅哥样子,她好像回到了十几岁恋爱的时候,那段青春的岁月中。
“三壮哥,我要喝这个汤,你帮我盛嘛——”
“三壮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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