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宫娥(极至)-第2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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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李管事微微一笑:“姑娘有所不知,近来芙州有些不太平,特别是淳王不在的这段时日,淳王府的一些信件常常丢失。所以最近芙州戒严,劲爷也时刻在查找奸细。只不过三番四次抓错了人,想来今日姑娘也受了连累。”
  “哦。”我点了点头,只觉得李管事说到劲爷三番四次抓错人,却有一丝胸有成竹的看戏心态。
  “到了。”姑娘就住在这里吧。起居三餐,我会派人照顾,还请姑娘将就着住下,有什么需要就吩咐前来打扫伺候的下人便是。“谢谢李管事。”我点点头,环顾房间,不大不小,干净整洁。
  李管事离开后,又来了两名下人,送来了蜡烛、被褥等物。我睡不着,思考着平日之事,等到夜深了,才合眼。
  作者有话要说:我好勤快。在坑底没死的同志,鞠躬,我也不晓得我什么时候又停坑。。。。。
  谢谢大家的坚持,说不定,我也坚持更完,在我热情还没熄灭之前。
  所以没死也出来冒个泡,给我个鼓励好了。再次鞠躬。


☆、第 57 章

  在淳王府平静住了几天;我房间有些兵书,随手抓了几本看,以前觉得乏味的东西,现在看起来竟然津津有味,毕竟这些东西比志怪小说实用得多。
  淳王府人丁稀少,除了李管事;还有两名小管事,我都叫不出名;下人也不过十来名。还不如一般大户人家。
  李管事向我解释,说是淳王不好奢靡;他在府中的时候府中会多驻扎二十名兵丁。而且他每日都去兵营和校场,所以家中伺候的人自然少。另外我还在淳王府中发现一位故人,绛红姑娘。
  我来淳王府第二日便见到她;她模样没有大的改变,只是穿着打扮没有宫中那般风情万种。她见我也是惊,仔细瞧了半日,说:“珍珠吧?有些日子没见,瘦成什么样了?”我笑笑,确实,我现在瘦得皮包骨,没办法,怎么吃也不胖。
  淳王竟然把绛红带在身边,我有些奇怪,想不到他也是个情深意厚的人。
  绛红偶尔来找我搭话,可是见我木讷,只知道我出宫无处可去,只是想找个地方混个饭吃,久而久之,她也不来寻我了。
  就这样住了月余,因为我行动自由,倒也了解到,闽南民风淳朴,以前深受海贼之苦,所以经济萎靡,但是自从被封为淳王属地之后,淳王三番四次肃清海贼,打通沿海通道,不但让本地渔民获利,还使水路运营、交通等行业有了大发展,至于淳王也因英勇善战、严于利己使得上下一心,当地百姓交口称赞,原本一些原住民也因崇拜他骁勇善战而投诚入伍。
  淳王梁耀的成就超乎我的想象,我一直知他武艺超群,却也深知他性格阴霾,应该是难成大事者,现在看来,是我错了。
  每个人都在成长,除了我,长了十年的年纪,唯一的成就就是害死了我爱的人。
  我还没来得及告诉他,没来得及让他知道,没有亲口诉说我的第一次动心,我命中注定对他的刻骨铭心。
  往事纷繁而至,又好似将我淹没,我努力将思绪往回拉,我不能回忆,不能软弱,不能放任。
  “珍珠姑娘,你在吗?”一名唤作红杏的侍女在门口探头喊我,我应了一声,起身询问。“珍珠姑娘,你在就好了。李管事让我通知你去前厅。说是淳王要回来了。”我应了一声,随她前往。
  淳王大概明日傍晚回府,又正值腊日,李管事就张罗着府里上上下下布置打扫。因为军营要驻扎在芙州城外,府里要抽调仆
  役前往准备食物庆功。府里人手不够,李管事问我能不能在府里帮着忙,明日负责府中厨事。我自然点头应允。
  芙州四季气候温润,虽是腊月了,我也不过着一件单衣,一件棉衣,哪里像是京城,这个时节,应该棉衣冬裤绒袜全部招呼上了。
  因为是腊日,自然是要庆贺的,加上淳王剿匪凯旋而归,府里虽然严谨,但是也喜庆万分,腊八粥自然是要准备的。淳王不挑食,但是想来海域苦闷干渴,新鲜蔬菜酒水也要备。第二日,厨房只剩下我同两名打杂的小厮,府中原本稀少的仆役更是不见踪影,前前后后准备食物宴席,也是忙到了日上三竿。
  午时遇到绛红姑娘,她也满脸喜色,忙前忙后招呼打扫淳王寝室居所。我与她共食了午饭,闲谈了些。
  淳王下午进城,我没出府去看他凯旋情景,只听小厮说是,人声鼎沸,所到之处,百姓夹道欢迎,无不欢欣鼓舞。
  因为兵营要驻扎,淳王并没入府,而是在城外同士兵同乐,等他回府,已是月上柳梢头。
  宴席上的食物热了好几次,我守在一旁,看着满屋子人的雀跃激动神色,有些不知所措。见到了淳王,他怕是早知道顺公公死讯,我有什么话好说,什么立场好表明,我一时迷糊了。
  其实离他上次离宫,也就两年时间,可是突然看到当年的十一皇子,现在的淳王,我竟然有些不敢认他。
  他的肤色从当初刺眼的苍白变得黝黑,本来就深刻的五官因为年纪长开了些,修长的身材结实了许多,站在一隅就让人不得不将目光投向他。他因为喝了许多酒,更显得恣意,浑身冒着酒气与热气,突然走入这个冷秋秋的屋子,让所有人的目光都不自觉的投向他。
  周围的人请安的请安,上前的上前,我却站在原地,一动不动。淳王一一应酬,搂过绛红在她耳边低语,两人言笑晏晏,周围的人也是满脸喜色。
  “殿下,晚饭已经准备好了,不知你是先洗漱,还是先用餐?”李管事请示道:“对了,还有这位姑娘,不知殿下。。。”他指了指我。淳王看我一眼,并没有多大惊奇,而且十分和善的冲我点了点头,确是故人,留在府上吧。
  “那好,那请绛红姑娘留下陪殿下用餐。我们就告退了。”李管事说罢,便将我与其他几位仆役招出房间,只留下这一对情人说着悄悄话。
  我走出房间时才发现淳王一回来,
  府里立刻多了兵丁驻守,平日冷清的宅院多了一股阳刚肃杀之气。
  抬头看了看月亮,今日腊八。新年春节就快要来了,一年复一年,时间过得真快。
  淳王回府,院里多了许多新鲜面孔,有谋士与兵勇模样的人进进出出,因为要处理兵中事务,加上接受一些官员的觐见。连着好几日,我连淳王的面都没见上。
  只到一日大雨,雨势袭人,淳王难得没去校场。我这才见到他。单独看到他。
  

☆、第 58 章

  今日大雨;冬日大雨带着寒气,给一向温润的芙州带来丝丝寒意,我已穿上了两件冬衣,但是梁耀只穿了一件单衣。吃过午饭后在书房接见了我。
  说实话,我一看到他,还是忍不住的感慨万千;我九岁进宫,十二岁因为他的暴戾之气伤了腿脚。从第一次看到他;到现在看到他。他变了许多,我也变了许多。
  淳王也未与我客套;看到我也就随意一指:“坐吧。”待我坐定,他又将随身亲伺斥退了。因为大雨,屋子里有股湿意;天色晦暗,我们离得也远,看不清彼此的神色。
  “顺儿的事情我已经知道了。之前他有传讯给探子接你回来。后来你们出了事,探子寻你不着。没想到你自己找来了。”淳王淡淡的开口:“我知道你和顺儿的情意,也知你难受,但是如今不是时机,我只能保你平安,不能帮你行任何谋反之事。”
  淳王像是我以前见过任何一个行事世故圆滑的人,说出的话没有感情,合情合理。我无法反驳他,我也不再是当初那个意气用事的符珍珠。我只是有些不甘心,我不甘心顺公公的死就这样被轻描淡写的略过,因为我一直以为,之于淳王,顺公公在他心里也应该极其重要。
  我有些骄躁,一直隐忍的恨意蓬勃而出,我在房间走来走去,走来走去,我苟且偷生,不是为了平安,只是为了仇恨。
  淳王任我踱步,他只是细细品茶,也不出声。
  我走了半晌,自己累了,就站定:“我不求平安,那你让我跟着你吧。我知你今后定有番作为,你让我做你近侍吧。”
  “哦?”淳王挑眉:“小瘸子,你凭什么断言本王的未来?”我不答话,只是问他:“行吗?你也知道,我干活很勤快。”淳王并不急着答应,而是慢慢把玩手中茶杯:“我手下的人都是能人异士,能做我近侍的也能文会武,你呢?你会什么?”
  我默然,想了半天才回答:“淳王殿下,其实你已经知道淳王府中的奸细是绛红姑娘了吧。”我突然说出一个无关的话题,淳王立刻来了兴致:“那你倒是说说。”
  “还有,城中驻守中陈劲是你亲卫吧,他也并不像是表面那样的为人鲁莽,你之所以让他彻查奸细之事,也不过是利用他平常塑造的形象与口碑,来放松绛红姑娘的警惕,让她以为你从不曾怀疑她,也让她放心大胆的继续与外界联系。”我接着说:“我还知道,你做戏之周全,在发现信件有异的时候,并没有不动声色,而是大张旗鼓选择不合适的人来彻查,这样,反而使你身边的人放松。以为你不过是个趁匹夫之勇的草包而已。”
  “还有,绛红姑娘明明是以前二皇子送来的。你一直留
  在身边,以你不近女色的心性,定然是另有所图。图的也不过是想要弄清楚她背后真正的主子,想要传递错误的消息出去。”我徐徐的说。
  “哦?那你可知我有没有弄清楚?”“没有。”我断定的说:“如果弄清楚了,你怎肯那么好言好语,温柔的对待绛红姑娘。”
  “哈哈哈。”淳王大笑:“小瘸子,今时不同往日,这么两年的时间,你确实长了些脑子。”
  “那你是同意留我做近侍了?”我问。“别急。等你能帮我弄清楚我未曾弄明白的事再说。”淳王回答,然后颇为玩味的问我:“为何想做我近侍?”“我不过想要尝试将自己变成不可或缺的人。而且我想要去俯瞰权力,我自己做不到,只能借你的眼,不过是狐假虎威罢了。”
  我今日说的话竟比我这一年说过的还要多,我有些乏味和口干,站在原地不知所措。
  淳王又上下打量了我一番,然后淡淡的开口:“你下去吧。”
  我在回屋的路上倒是彻底平静了下来,是的,我是不够足智多谋,不够骁勇善战,淳王问起我的价值,那么我只有能依靠自己创造价值。我不能与他讲情谊,情谊是会变的。我没有天生的七窍玲珑心,那么我就只能靠自己的思虑一点点,一点点的来创造自己的价值。更何况,淳王一定明白,至少我是忠贞的。因为我这辈子只有一个念想,和他一样,将那涵盖万千繁华的皇宫彻底覆灭。让天下易主,一切无法重来,那么久让一切改变。
  淳王在我们交谈后的第二日便将我的房间换到绛红一个院子。名义上是让我给她帮手。因为我们都是宫中出来的人,大家也有个伴。
  我与绛红虽然从宫中就熟识,但是脾性、爱好大相径庭,也就是点头之交,如今住了一个院子,也无法亲近。我只知她每日都守着屋子等待淳王,剩下的时间也不过是针织喂鸟养花的女人活计,我同她住了一月,也知她未曾踏出府门一步。大概是老天怜我,我失去情爱,如今脑子却好使很多,而且还有足足的耐心。我每日步步紧盯绛红,倒是发现,那些从府外飞进的鸟雀形态各异,但是每月总有那么一两只颜色新鲜的异于平常所见。
  我并未急着下结论,只是从这点点蛛丝马迹查起,找那爱遛鸟斗狗的人问起,方知这种鸟起源于蜀地,通体五彩,不罕见也不常见,挑食,只喜欢一种带有异味的谷物。这种谷物用平常的花肥及大米便可制作。
  月足,我再次踏入淳王书房,让他暗查芙州内养殖雀鸟的商家或者住户,特别是一种只食有异味谷物的蜀地彩雀。顺藤摸瓜,倒是将绛红身后金正的金主摸了出来。至于她传递消息的方法
  ,也不过将她精于刺绣撰刻,将从淳王枕边听到的小道消息篆刻在饲料上,那彩雀食之,再被府外真正的主人开膛破腹取出消息来。
  淳王在得知确切的消息后倒是没有大多意外,只是兑现承诺,让我做了他的近侍。至于绛红姑娘,淳王也未动她。想来淳王一直未曾信任过她,也是,女人比不过男人铁石心肠,她断然以为淳王对他有情,而我作为旁观者,才知那是假象。
  


☆、第 59 章

  淳王出宫以后身边使唤的人换了大半;我大多不识,只知道他的贴身侍卫叫张虎,此人生得相貌堂堂,虎虎生风。至于他的智囊则是一名叫华三的先生,这人样貌平凡,走在街上如我一般泯然众生。也是;并不是人人都如顺公公生得那样绝色。淳王将我介绍给他们时,他们略加意外;我只是做小伏低。淳王也解释,我曾在宫中伺候他;忠诚不二、心细如发,正好在他身边缺个伺候饮食起居的人。
  虽然我其貌不扬、身有残疾,但是我这个女性角色的出现还是让周围的人颇意外。特别是绛红;得知我又被重用,也就三番四次试探。我也不似以往那样不懂应对,只是一味口径,说是淳王不舍她劳累,又不愿再多近女色,只好差使平庸的我。话里话外,也是加重了淳王对她不一般的情意。绛红满意而去,脸上有常见红晕,一如以前为情所困的我。
  淳王并不是一个贪图享乐的人,新年伊始,闽南太平安逸,他还是每日去兵营校场,视察军纪、操练武艺。我也每日随他奔波,并不知累。想来从京城一路走到闽南,我的娇弱之气全全离去,只剩下石头一样的我吧。
  除了增进武艺。淳王也会与华三探讨一些时事,他们二人并不避讳我。我也从不插嘴,是啊。我在深宫待了十来年,除了一些女儿心态、人性炎凉,我并没有学到多少。我的眼界不够开阔,我的思维不够敏捷,但是我愿意学,愿意一点点积累。用别人难以超越的勤劳来填补我的缺陷。
  我与淳王虽是故人,但是两人交谈并不多。只是我现在看待他的心态更平和,同时,我也更欣赏他。
  我早前就从顺公公那里得知他辛酸的童年,阴郁的过去,可是这些磨砺都没有将他打倒,反而他现在越来越成功,越来越英武,虽然他如今的成功,却承载了顺公公的牺牲。我一直未与他讨论顺公公的死,是啊。顺公公从小跟着他,知他许多秘密,七巧想从他口中知道淳王的秘密,想拿这些秘密去向新皇邀功,就像逼死惠贵人,向皇后邀功一样。
  七巧、七巧,一想起这个名字,我就忍不住的浑身战栗。
  “符珍珠。符珍珠。”淳王提高嗓门,我才发现我又一次的在他练字的时候走神了。“淳王殿下有何吩咐。”“传膳吧。”
  我吩咐下人依次传膳,淳王素来简朴,也不过四菜一汤的样式,待他坐定,我又问:“需要传绛红姑娘吗?”他皱皱眉,摇了摇头。
  我为他盛了汤,
  他接过,又看了看我:“一起吃点?”“珍珠不敢逾越。”我摇头,站立在一旁。
  “哎。”他自顾自的吃喝起来,末了:“小瘸子,你没以前有趣了。”
  是啊,我没以前有趣了,没以前讨人喜欢了,可是那么有趣、那么讨人喜欢又有什么用,最珍惜的东西都已经没了。
  待新年过完,闽南一片祥和,特别是芙州,百姓安居乐业,治安也好,路不拾遗、夜不闭户。可是紧挨着闽南的闽北就不一样了,不知何故,近来有大量从闽北来的灾民,好似闽北有个地方发生了瘟疫,闹得极厉害。瘟疫爆发的一个县差不多死光了,周围几个县的人只好往闽北的中心东州行进,可惜东州知府听说是瘟疫,紧闭城门不让这些灾民进入。不得已,这些灾民大量南迁,逃到了闽南,一部分灾民在周围的小村子里驻扎下来,一部分原来县上的大户就涌进了芙州。
  芙州的知府蔡文政倒是接纳了这些灾民,只不过也给他们划定了城西南的一个角落居住,并请了大夫彻查他们没有染上瘟疫顽疾。
  原本以为这件事就这样过去了,可此事并没有这么简单,大概两个月,原以为控制住的瘟疫大面积的爆发,不只是闽北、连进入的芙州的灾民也开始发生瘟疫的状况,而且传染速度难以控制,知道消息后,芙州知府蔡文政马上戒严,凑请淳王派兵驻守各个进城入口,隔离西南角闽北灾民,芙州的形势才稳定下来。
  但是闽南其他地方因为缺乏应急管理,瘟疫大面积扩散开来。
  此事一出,淳王也忙得焦头烂额,而且闽南的军队就驻扎在芙州城外,如果军队染上瘟疫那更是可怕,所以他马上派人严格管理军队饮食饮水,以免未知的传染源使军队染上瘟疫。好在他的军队军纪严明,一下子倒也没有大碍。
  这瘟疫着实出现的有些奇怪,因为前后间隔了两个月的时间,就好像什么时候爆发是可以控制的一样,而引发瘟疫的病因,病症也无法确定,治愈方法更是无从着手。一时间,芙州的大夫都成了摆设。蔡文政三天两头朝淳王府跑,与淳王商议对策。
  这几人商议来商议去也没什么结果,只是将那瘟疫病症讲来讲去,我听他们说得奇怪,忍不住插嘴:“我从京城过来时曾在一处村庄听说过南边有一种御虫之术,名蛊,中之,与你们所说之症极像。”
  “对,珍珠这么一说,我也想起来了。”华三先生接着说:“我往日曾在山海
  经上阅过这种病症,实际上是寄生虫在作怪。”
  “那先生可知医治之法?”蔡文政擦擦满脑门的汗,也是,瘟疫爆发,朝廷要是怪罪下来,他这个知府怕也是不保了。“医治的办法就是找出下蛊的人。可这瘟疫一开始是在闽北爆发,如今过了两月,再寻根捉迹,怕是来不及了。”
  一屋子的人都沉默下来。“这样吧。一方面蔡大人可派人去南边寻会使蛊之人,大通之术,相信总有人可解。另一方面,我们会积极寻找医术高明之人,看能不能先将其蔓延的速度控制下来。”淳王吩咐道。
  “好,下官这就去办。”蔡大人告退。淳王却也没歇息,只吩咐我寻来张虎,下去张罗两匹快马,他要亲自前往西南方,去盛行巫蛊之术的云南走上一着。“据我所知,云南有个叫竹箩的村子,王爷可前往一探。”华三补充:“这巫蛊之力着实吓人,王爷借机寻一二高人也不错。
  “带上我吧,我也去。”我站出来。淳王看我一眼,脸色嫌弃。“我会骑马,再奔波都可以!”我挺挺胸,我保证不拖后腿。他挥挥手:“随便你。”
  不过午时,一切准备停当,我们就出发了。好在我到达芙州后经常练习骑马。一路咬牙紧赶,也没有拉下。
  一下午的风尘奔波自不用说。刚是初春,草木不生,飞扬起来的尘土灌了我们一嘴泥,天黑时见路边一处庙宇。我们三人这才进去歇息。张虎力壮,转身去寻柴火饮水。我靠在一边,平复气喘。淳王嗤笑一声:“你这又何必?”
  “珍珠可有拖累王爷?”我轻声问。他摇摇头:”那倒没有。就是搞不懂,你想要干什么?“”不干什么,就是因为不愿意再干等,等人照顾、等人搭救、等人给我未来。“我站在一边:“我只想做些事,学些东西,抓住一些筹码。”淳王再不说话。
  赵虎回来时,我们生了堆火,又分饮了水,吃了干粮,三人就凑合在庙宇里歇下来。
  

☆、第 60 章

  紧赶半月;终于到了云南地界,明日就能进入那个叫竹箩的村子。我们三人都是风尘仆仆,我面容平凡一直着男装打扮。一路上倒也未出什么岔子。
  云南天气比闽南干燥,春日已至,漫山的野花,不过我们也无暇多顾。说起来;我从未真正了解过淳王梁耀,记忆中的他冷酷、可怕;又有那么一点点可怜。。。。。。
  “小瘸子,想什么呢?快点去给我打点水!”凶巴巴的声音将我的思绪拉回来;我转头看到淳王那副傲慢的脸孔。忍不住叹口气,我怎么会觉得他有那么点可怜呢?
  “王爷,你看我们是今夜进村子还是怎么;听说苗族人对外人很戒备,不如我们明日找个本地人引荐再。。。。。。”“你说得也是,我们先寻个住处住下来。”二人商量了一下。然后找了路边一家客栈住了下来。
  这家客栈不大,看出来是家营的,供路过的人歇脚,好不容易只能滕出一间大房。掌柜是名驼背老人,店里面还有名年轻彝族姑娘帮忙,据说是他女儿。这姑娘生得跟水葱一样嫩,和驼背掌柜没什么相似,看来朝她母亲多一些。
  苗族姑娘名叫阿诗玛。我看她亲切,就向她询问竹箩村的事,正好她母亲正是竹箩村的人,只是平常不和他们一起居住,每月她和父亲回村一次,算是团聚。
  “那你可知竹箩村中有谁会那巫蛊之术?”我的询问刚出口,阿诗玛就像只受惊的兔子,支支吾吾,说是要下楼帮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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