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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雪与剑-第4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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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山仔仔细细地洗了手,复又侍立在宫主身旁。
“都城那边如何?”宫主黑眸微虚,心不在焉地望着院子里飘落的黄叶。
“笑沧声回信说,俱已办妥。”寒山道,“另外,白青然他们果然在泰安郡有所布置。”
宫主微微一笑:“她是个聪明人,既然已经布置好,想必也早有腹策,那就不需要我们再多费心了,将人都撤回来吧。届时如有必要,我也许会亲自入都,真不知道周天逸看到我会是怎样精彩的表情。”
“不管他们有多聪明,总归及不上少主一分一毫。”寒山语带轻鄙,管他什么枭雄,管他有多么算无遗策,在少主面前统统都只有被玩弄于鼓掌的份。
“话可不能这么说,那个小丫头不是刚刚才抢走了我的东西?”
想起失落的天罡印,寒山顿时蹙眉:“少主,现在该怎么办?”
“等。”宫主似是有些倦了,眼睫低垂,语气也轻了下来,“不用着急,就让他们先替我们做些事吧,我也需要好好想想下一步的计划。”
寒山注视着宫主的背影,心底满是疼惜。少主是他看着长大的,他的能力可以说是天纵英才举世无双,白青然的那点小心机在他面前简直如蝼蚁一般。他明明比任何人都有资格站在世人之上,却因为苍天不公而只能耗费心力去点滴筹谋。从江湖,到王府,到宫廷,总有一天,他的少主必定会堂堂正正地踏入那九重宫阙,成为天下之主,让所有人都知道他的名字。
而在他的这条逆天之路上,所有阻碍他的人,都只有死亡这一个归宿。
这日的天气很好,在武当山脚下一间小小的农舍里,一个小老头正一趟一趟地来回挑着红土。这人叫吴桥,村里人都叫他老吴头,是个捏泥人的手艺人,这一筐筐的红土是他吃饭的根本。红土得选黏性强、沙子少的,当年他学成之后转了好多地方,最终决定在武当山脚下定居,就是因为这里的土好,适合做泥胚。
捏泥人是个细致的活计,从选土开始的每一步都需要精心对待。潮湿的红土挑回来,经过一晒二搅三过滤,变得细腻紧实,再反复摔打后制成胚砖。做好的胚子不能保存太久,必须尽快完成雕塑,稍有不慎,便是心血全毁。因此虽然今日风冷水寒,老吴头仍是辛勤地往返着。
老吴头是有妻子的,外人都叫她吴婆子,夫妻俩共同生活了三十多年,却没有生下一儿半女。别人只道他们要孤独终老,但很少有人知道,其实他们曾经拥有过一个孩子。只不过那个孩子太过优秀,已经站在了武当山那光芒万丈的顶峰之上,谁会无缘无故将他和这对又穷又老的夫妻俩联系在一起呢?
挑着最后一担土回家,老吴头远远的看见院门外立着一个人。
那人穿着道袍,身形颀长眉目清标,抬手轻轻扣了扣门环。
老吴头揉了揉眼睛:是他吗?不会又是自己看错了吧?
听见脚步响,那人转过身来:仙风道骨、孤标傲世,疏朗夺目的身姿如同武当山顶最苍翠的青松、紫霄宫里最俊逸的白梅。
老吴头怔了怔,干枯的眼眶里顿时淌出了泪来,他开口,犹犹豫豫地低唤:“……张掌门……”
对方眼底闪过动容,快步走上前,接过老吴头手中的扁担挑在自己的肩上:“别叫掌门。”
此时吴婆子踮着小脚出来开门,推开院门的一霎那瞥见了张寰宇,立刻又惊又喜:“孩子回来了啊。”说着将张寰宇让进院子里,又悄悄抹去眼角的泪花。
老吴头跟在后面有些不知所措,将沾满泥的手在衣服上蹭了又蹭,试图找机会从张寰宇手中接过扁担:“怎么能让你挑这个呢,多脏……”
“不脏。”张寰宇将装满红土的箩筐在墙角放好,又把扁担靠在墙上,方转过身来,露出一个淡淡的笑容,“我不就是靠着它们才长大的么,又怎么会嫌它们脏。”
这一语双关的话,让两位老人都哽咽了。吴婆子用力打了老吴头一下:“叫你乱说话。”老吴头搓了搓手,嘿嘿地笑起来:“原是我说错话了,掌门……宇儿。”
这一声踌躇的低唤,教张寰宇瞬间想起了久别的过往。那时候他还小,老吴头和吴婆子总是宇儿宇儿地叫着,喊他吃饭,喊他帮忙做家务,教他做泥人,一声声的呼唤里是殷切的关爱与疼宠。他原本就只是老吴头和吴婆子捡来的弃婴,被他们抚养到八岁,武当的一位长老路过时,觉得他颇有天资,便说服二老将他带上武当学武。学艺辛苦,他又是个自律勤勉的孩子,十几年几乎没有踏出过紫霄宫,更遑论奉养二老。后来便是武当的每个弟子都要经过的江湖历练,张寰宇在外云游数年,匡扶正义济世救人。再之后,他回了武当不久便被告知要推举新任掌门,众位长老从武功人品性格能力等方面考量再三,决定将掌门重任交给他。成为掌门之后太过忙碌,连睡个囫囵觉的时间都没有,因此这一年一年的耽误下来,自八岁上山之后,算来数十年间张寰宇见到二老的次数竟然屈指可数。
但他又岂是一个不懂感恩的人?若非两位老人,他怕是早已做了山猫的腹中餐,连平安长大的机会也不可能有。况且虽然老吴头夫妻俩并不富足,却也从未亏待过他,是真正将他当做自己的孩子看待的。
羊有跪乳之恩,乌鸦有反哺之情,张寰宇曾想过接了老夫妻上武当供养,无奈老吴头是个闲不住的,一辈子与泥人为伍,又爱喝酒吃肉,让他清清静静过着修身养性的生活却是不愿意,张寰宇也只能随他,间或派两个小道士下来送点钱粮。
“宇儿可是遇到什么麻烦事了?”到底还是母爱拳拳,见张寰宇眉宇间似有愁绪,吴婆子关切道。
张寰宇难得短暂地迟疑了一下,才道:“只是与朋友之间有了龃龉,不是什么大事。”
吴婆子颇为心疼地望着他:“晚上就在家里吃吧,我去菜地里……”
“不必了,我略坐一坐就走。”虽然门派里还有冗事缠身,但瞥见吴婆子瞬间黯淡下来的眼神,张寰宇心底划过不忍,遂改口道,“那就麻烦了。”
吴婆子欢天喜地地忙活去了,留下老吴头独自面对张寰宇,他无措地踱来踱去,就是不敢抬头看张寰宇。
张寰宇温和地望着他:“义父,坐下罢。”
老吴头一颤,低垂着的眼里老泪纵横。
作者有话要说: 为什么老吴姓吴但是张寰宇却姓张呢,因为武当掌门姓张……
☆、天灾
宝德十九年; 九月廿四日,禁宫之内传出消息,宝德帝身染恶疾、无力回天,于寅时三刻殁。
宝德帝驾崩的事宛如一颗巨石,投入原本就动荡不安风谲云诡的都城中,登时城内哗变; 民心大乱。大皇子被废; 二皇子整府被屠; 三皇子不知所踪; 一个没有继承人的皇朝该如何延续下去?
就在这样人心惶惶的氛围中,北定王以独/裁之姿,强势入主朝堂。又有北定王一派的言官建议周家皇权不能旁落; 如今宝德帝没有可以继位的子嗣,便应该自兄弟中选人为帝。众所周知; 北定王是宝德帝的胞兄; 故而是新帝的不二之选。
此言一出; 便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
朝中以平阳王及一些老臣为首的反对派官员们带领着大批士子于宫门前静坐; 高喊着“迎明君,拒狼王”的口号,认为应该将废太子迎回来登基; 坚决反对北定王为帝。而北定王一派则认为,废太子是先帝所废,纵然先帝驾崩,他的旨意也不可违拗。
朝廷出现如此极端的两种对立阵营; 别的地方倒犹可,受到直接影响的便是都城。百姓们都悄声议论着新君的归属,深怕站错队将来新帝上台会将那些反对自己的人都咔嚓掉。一时间就连都城的天都仿佛是黑压压的,让人喘不过气来。
朝堂上如此僵持着,时间一晃已经过去了三日。
“李统领那边还是没有消息?”北定王焦虑地踱来踱去,“他的人为什么还没到!”伴随着低吼落地的还有一块瓷镇纸,哐当一声被砸了个粉碎。
并非是他不够冷静,而是这件事实在是太蹊跷了,五天前他就命令李统领带着泰安郡的人马出发,算算时间,早在前天就该到了。昨日等了一天,今天又是一天,就算是爬的他也早该爬来了!
就在这时,手下忽报:“王爷,不好了!”
北定王抬脚就将暗卫踹得滚了两滚:“好好说,一惊一乍的像个什么样子?”
那人战战兢兢地磕了个头:“不是小的一惊一乍,实在是大事不妙。李统领派人送来口信,泰安郡突发山洪,马匹被淹死大半,士兵们都被困在城里出不去了!”
北定王猛然站起身,连椅子也撞翻了:“你说什么?”
此时的泰安郡已是一片汪洋泽国,这场恼人的秋雨仿佛一刻也不曾停息,谁也没有料到在大军开拔的前一天晚上居然会爆发山洪。就在众人酣眠的时候,洪水雨水混在一起,悄然覆盖了整座泰安郡。等到他们自湿漉漉的床铺上醒来,早已被围困得动弹不得。
而在虎牙山上,急湍甚箭猛浪若奔,磅礴巨浪兼天掀起,正是一派壮观奇景。洪水崩山排闼而来,以弥天探地之势轰然倾泻,一逞造化之威,整座虎牙山几乎都为之震动。就在这汹涌骇人的洪水之侧,静静立着十几个身影,站在最前面的赫然正是秦眠。他们是这场奇景的设计者,就是他们,亲手创造了这场“天灾”。
暗卫们望着壮阔的山洪,心底不由得各自发出叹息:这是他们第一次知道,原来“天灾”也可以是“人祸”;原来只要方法适当,他们也可以创造出堪比造物主的大场面来。但此刻看着被水淹没的泰安郡,他们实在是不知道该骄傲自己所作出的事情,还是该为之羞愧。
“无需愧悔。”秦眠看出他们脸上的愧色,淡淡解释道,“水量不大,不会成灾。”
水量不大?
轰鸣的洪水奔涌而过,暗卫们面面相觑,就是说这已经是他将水量调小之后的结果了吗?如果没有降低水量,那这一城的人,怕是活不下来了吧……
“任务完成,我该走了。”朝暗卫们点了点头,秦眠自认为师父交待他帮小七忙的事情已经做到了,便径自寻路下了山。他与龙三不同,龙三是个最淘气不过的,又素来爱扎个堆凑热闹,有龙三与小七一道也可以叫人放心。而他则志不在此,也不喜与人同行,只好往浩瀚江湖继续去做自己的事了。
另外一边,白七、叶凛、龙三、萧寻四人星夜奔驰,在离开鬼荒城的第三天傍晚赶到了云叠山。而这一天,也正是白七与无不知做出约定的第五日。
“你真信那老头的话?”龙三翘着脚躺在一块大岩石上,仿佛一只鲸鱼一般,噗噗地向上吐着瓜子壳。太阳已经落下,云叠山脚荒无人烟,连座山神庙也没有,他们今晚只能随便找个空地露宿过夜了。
“自然是信的。”白七抱来一些干柴,生起了火,“他一个老前辈,何至于要骗我这个小姑娘呢。”
萧寻听她这戏谑的语气,没忍住笑出了声:“你这个小姑娘可比很多老前辈都要厉害。”
龙三轻嗤一声:“年轻人不要太过膨胀了,又不是没吃过亏。”
他指的是发生在荡剑山庄的事情,白七想起唐不甩,顿时心中一窒。
也不知道小唐他怎么样了……
一夜间失去了双亲,在唐门想必会举步维艰。唐门家大业大,族规更是严苛,他们从来不看重生前的功绩,只看家主能否给唐门带来繁荣。一个已逝家主的儿子,必定不会得到什么太好的待遇。唐不甩的几个兄弟姐妹她也认识,唐湖露是个锯了嘴子的葫芦,最是一问三不知的,性子也柔弱,当不得用;唐包子脾气倔,又是个爱惹事的闯祸精,唐彬夫妻还在的时候就总是让唐不甩给他收拾烂摊子,还不知道能不能成熟起来;至于唐心诞,白七离开唐门的时候她才刚出生,实在是太小了。这样看来,唐不甩身边连个靠得住的得力的人都没有,实在是太教人担心。
“别想太多,”萧寻也听说了唐不甩的事情,安慰道,“他也快弱冠了,是时候独自面对人生了。我爹娘死得早,像他这么大的时候我早就一个人闯荡江湖了,不也好得很么。”
“你跟他可不一样,你这么皮糙肉厚的,”龙三又来泼冷水,以一种集市上买猪肉的眼神上下打量一眼萧寻,看得萧寻眉尾直跳,“当然没关系了,可人家小唐从小就是唐门少主,如今骤然从云端跌落,光是这落差想必就够他难受的了,更何况还有物质上的差距,还有旁人的议论与……”
“好了,别说了。”白七打断龙三,“师兄,你的意思我明白,等到此间事了,我就往唐门走一趟。”
萧寻一把将龙三从石头上揪下来:“你这个人,讲话怎么连个弯也不会拐,小七原本就很自责了,你又偏偏往她心上戳。”
龙三懒洋洋地往火堆里扔了一把瓜子壳,便只见火焰“腾”地明亮起来,映得他的脸都是一片金红:“你这么个直肠子还知道拐弯?”
萧寻被他气笑了:“是啊,连我都知道拐弯,你怎么反倒苛刻起来。”
龙三眼底的光线随着火焰一跳一跳地闪动,侧脸的轮廓优美中透露出危险,如同神话中某种强大的妖兽露出一角。他难得简练地只说了一句话:“因为我是她的师兄。”
因为是她的师兄,就有责任教导她,指引她,这不仅是他作为师兄应该做的事,更是师父让他来帮忙的目的所在。
小七是个很聪明的孩子,从小就跟在师父身边长大,她睿智、果断、自信、善良,但有个词叫做过犹不及。过于果断和自信的后果就是固执与自负,过于善良的后果就是会被人利用和伤害,不管她有多么聪明仍然是个不成熟的孩子,虽然小七有很多优秀的品质,也足够冷静和稳重,却仍旧不够强大。
她的心里有太多柔软的地方,这没什么不好,师父也希望小七成为一个心里有爱的人,而不是当一个过客冷眼看着这个红尘。所以在这个成长的过程中,她需要一个人来指出她的错误。譬如水淹泰安郡的决定,譬如荡剑山庄的疏忽。在荡剑山庄的事件里,她的心理被夜阑宫完全掌握了,但她却没有意识到这点。这是她的失误,因之造成的后果她也必须要接受和面对。
龙三伸了个懒腰,瞥见萧寻似懂非懂的眼神,坏心眼地一笑:“你这种糙汉子怎么会明白有妹妹的好处呢?”
萧寻见他来劲了,顿时失笑:“小七难道不是我的妹妹?”
“哎呀哎呀,你肯定没有见过小七小时候的样子,大大的眼睛忽闪忽闪的,就这么巴巴地望着你,哟哟哟看得人的心都要化了。”龙三得意地睨他,“摔疼了就趴在我膝盖上让我给她擦药,乖得呀……咦,你这是什么眼神?”
什么眼神?萧寻恨恨地磨着牙:“嫉妒的眼神!”
龙三哈哈大笑起来:“给我捏捏肩我就给你讲讲小七小时候的事儿,再捶捶腿我还能附送你她小时候丢脸的事,可绝对不亏。”
“哦,是吗?”萧寻的神情忽然变了,变得有点幸灾乐祸,“丢脸?怎么丢的?”
“那是,我跟你说,小七儿小时候啊……哎哎哎痛痛痛痛!”龙三原本眉飞色舞的脸皱成了一团,“谁在捅我的灵台穴!”
怒气冲冲地转过头,龙三对上了白七似笑非笑的脸。
作者有话要说: 龙三是真正的以兄长的身份在引导和指导着小白的,毕竟小白还有很多地方需要成长。
萧寻独自闯荡惯了,而且毕竟和小白认识的时间并不是太长,让他做这种工作肯定是不行的。
叶凛就更不行了,一个忠犬除了打架还能指望他干啥!
☆、不安
“龙三; 我看是你想丢脸了吧?”白七手里拎着一只烧了一半的木柴,看上去颇有气势,“萧寻,想不想听龙三是怎么被我师父打屁股的?”
龙三大惊失色:“小七儿,有话好好说啊。”
“捏个肩捶个腿就把我给卖了,龙三你可真是能耐。”
“没有没有; 不敢不敢。”龙三做小伏低; “这不是师兄一时吃了熊心豹子胆; 摆起师兄的款来了; 你就原谅师兄吧。”
白七瞥他一眼,刚想说什么,只听见“啪啦”一声; 一团黑乎乎的东西骤然从空中急坠而下,猛地扎进了正燃烧着的火堆里。
只见那东西在火中扑腾着; 发出凄厉的仿佛被掐着喉咙一般的惨叫:“唳——!唳——!”
原本在树上栖息的阿春听见动静飞下来看热闹; 歪着脑袋瞥那火里蹦来蹦去的东西。众人被这东西的奇异举动惊得怔了一怔; 待反应过来的时候它已逃出了火堆; 但羽翼上仍有火苗,白七忙泼水过去将火浇熄。时值深秋,水凉得刺骨; 只见那坨东西又是被火烧又是被水浇,早已是黑乎乎湿哒哒的一团,可怜兮兮地缩在那里瑟瑟发抖。
龙三皱着眉:“这是个什么玩意儿?”
萧寻拎起它抖了抖,又摸了摸它的短喙:“是只夜枭。”
夜枭有气无力地拍了下翅膀; 似乎是在赞同萧寻的结论。萧寻瞥见它的脚腕上系着个东西,忙解下来:“这有个皮筒。”
皮筒跟着夜枭又是进火堆,又是被水泼,早已被折腾得焦黑,连带着里面的信也被烧掉了一角。白七打开看时,只见上面写着:
丫头,入口在伏魔崖【此处被火烧毁】
树下。楼内凶险,好自为之。
龙三翻了个白眼:“最关键的部分被烧掉了,这只蠢鸟!”说着瞪一眼夜枭,吓得它一哆嗦。
白七循着龙三的目光望过去,这才发现那只夜枭一直在发抖,怕是天太冷了。白七找出一条毛毡走过去将它包裹起来,又抱到了火堆旁,伸手覆住它的眼睛。颤抖着的夜枭感受到了温暖,又不再看见刺目的火光,渐渐安静下来。
阿春嫉妒地踩在萧寻肩上跳来跳去:“唳!”它这么蠢你还抱它!我这么聪明你都不抱我!
白七摸出一块肉干让萧寻安抚阿春,转头向几人道:“无不知的信被烧了一点,这鸟的羽毛也烧坏了,估计暂时飞不起来,重新再联系无不知怕是不太可能了。”
“那怎么办,难不成我们自己慢慢找吗?”龙三气得想去揪夜枭的毛。
白七摇了摇头:“为今之计,只有如此了。”她低下头,见怀中的小东西已经睡着了,便轻轻松开手,打开毛毡,替它剪去烧焦的羽毛,又细细地上了药。
阿春眼红得紧,爪子几乎把萧寻肩上的衣服都给挠烂了:“唳!唳!唳!”
龙三被吵得头痛,一颗瓜子丢向阿春:“再吵就把你烤了!”
阿春是猛禽,平日里本就是空中一霸,又岂会怕他,当即腿儿一蹬跳到龙三的脑袋上扇了他一脸灰。龙三招架不住阿春,忙向白七喊道:“小七儿,管管你家的破鸟,要是把我的俊颜给抓破了我可要你赔!”
俊颜?白七失笑,喝道:“阿春!”
一旁的叶凛伸出手臂,阿春被白七斥责了,顿时有些蔫蔫的,跳到叶凛手臂上站好。白七走过去摸了摸它的脑袋,它便又得意洋洋地精神了起来。
龙三便啐它:“鸡贼!”
阿春眼一瞪,白七见一人一鸟又要闹腾起来,忙制止道:“好了好了龙三你就别招它了,不如想想怎么找到入口才要紧。”
他们运气好,成功抢走了天罡印,但这争取来的时间并不多。也许很快夜阑宫便会找来,他们必须要赶在夜阑宫之前找到宝藏。
“小七,那紫贲帝的宝藏里有什么东西,值得你上心?”在萧寻看来,夜阑宫的目的是宝藏,而这个什么天罡印是开启宝藏的钥匙,想要阻止夜阑宫拿到宝藏为祸苍生的话,只要毁掉这把钥匙不就好了吗,何必费心思找它呢?
龙三道:“管他有什么呢,肯定是有好东西的,否则夜阑宫会找这么多年?”
白七从包袱里拿出那枚天罡印来,只见那是一枚纹路细致的蟠龙透雕珠钮玺,上圆下方,比手掌略小。它的材质无法分辨,可能是某种玉石,也可能是别的宝石。这方印章一共由十三块碎片组成,裂缝处被包了银条细致地修复好了。玺身刻满浮凸的符文和神祇,似乎是镇邪之用,整枚印章呈现一种浅淡的乳白色,映着火光煞是好看。
这就是天罡印么。
以轻绢覆手,将印身翻转过来,只见反面是四个阳刻篆字,不是很清晰,辨认了一会才认出乃是“天地宝隷”四个字。
沉吟片刻,白七才向萧寻解释道:“原本我想的也是抢到后将其销毁,但……沈醉曾说过她的主人奇毒缠身,需要一枚九山王的解毒丹,而那枚丹药就在紫贲帝所藏的宝藏中。”
叶凛是第一个听懂白七意思的,点了点头:“可行。”
龙三亦反应过来:“反客为主,杀他个回马枪,妙啊!”眼中满是赞许。
萧寻琢磨了半天也终于明白:“是想抢先一步找到药然后用以挟制夜阑宫?”
龙三感慨:“真是不容易,连你都想通了。”萧寻踹了他一脚,径自道:“想法的确不错,但就凭我们几个人想找到那传闻中的宝藏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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