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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言]弃妃难弃-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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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了三月,天气回暖,草木也逐渐开始变绿,元嘉发现灵犀开始有些神思不定。问过几次,开始灵犀有些迟疑,后来终于跟元嘉说,她想出去走走,既然来到这个陌生的天地,她很想去认识一下新环境。
她心里很慌,故作不知,笑着说:“你想去哪里?我带你去集市,带你去听戏看杂耍可好?”
灵犀很认真的看着她躲闪的目光,柔声说道:“元嘉,你知道我说的是什么。”
元嘉掩面而泣,她唯一的朋友,也要舍她而去了。
灵犀深深呼吸了一下,“我既然来到了这个世界,我就不想辜负这番际遇,我要四处走走,爬爬山,涉涉水,看看这里究竟和自己的世界有何不同。”
灵犀轻轻揽住她的肩,轻声说道:“元嘉,我知道你有多么渴望能够走出这个困住你的天地,我希望在你有生之年,能够努力争取一下,走出去,去看看你心中所向往的天地都是什么色彩。那样,即使到了你年华老去,你坐在摇椅上,也能对你的子孙诉说,海是多么的蓝,大漠是多么的宽广。”
正文 第三章 游历
灵犀把齐腰的长发扎了一个高高的马尾,穿了一身改小了的男装,背上她硕大的背包,骑着元嘉送她的白马,踢踢踏踏的走了。
走前她曾戏谑的说,她是白马公主,要去寻找她心目中的王子。元嘉强颜欢笑,祝她满载而归。灵犀拧拧她的脸颊,“元嘉,我会回来找你的,你多保重。”
灵犀头也不回地走了,去追逐自己的人生与梦想。每当夜晚来临,元嘉躺在床上,她总是会想,灵犀又到了什么地方,看见了什么样的风景,遇见过什么人,她可曾遇见属于自己的“王子”吗。
灵犀走后,元嘉整日恹恹的,手中只握着灵犀临走时送她的几只铅笔,终日无语。阿锦和卿云想了无数办法也无法再让她变得欢颜起来。卿云只得叹息:灵犀姑娘把小姐的魂都带走了。
三月底的一天,黎相从朝中带回了一个消息,那就是朝廷要大选了。大周有个不成文的规矩,凡是在朝官员的女儿,是不准随意婚嫁的。在年满十五到十八岁之间,需要参加朝廷举办的选秀,只有在落选以后方可再自行婚配。而三品以上官员的女儿,即使帝王未能选中作为妃嫔,也往往是通过指婚,来作为皇亲国戚,或者肱骨之臣的正室人选。
此次大选定在中秋八月十五,主要是给几位未成婚的几位皇子选正妃,所以只有在朝五品以上官员的女儿才有资格入选。其实元嘉的母亲是很希望她能进宫的,母亲总觉得但凭自己女儿的姿容,平淡埋没一生很可惜,除了嫁入皇室,普通官员无人能配得上她。
黎相虽是朝中首辅,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在家却极是和蔼,与夫人敬爱有加,对元嘉也从不辞严厉色。此番从朝中下来,告知了她这个消息,只淡淡问她,“元嘉,你心中怎么想的?”
她站在父亲面前,望着他那双睿智的眸子,心中似乎有个呐喊就要破腔而出。
她心一横,直挺挺的跪了下去。丞相夫人沈氏大惊失色,“元嘉,你做什么?”
父亲却长袖一挥,“且听听她说什么。”
她稳稳当当的扣了一个头,认真地说道:“女儿自知这一生或许免不了要与宫墙红瓦做伴一辈子,但是心有所想,望父母成全,否则这一生终将有所遗憾。”
黎相淡淡说道:“说来听听。”
她垂首说道:“大选还有半年,望父母恩准,女儿要出去游历半载,八月中秋之前一定回转。”
沈氏不同意,“你一个女孩子家,怎能学男子远游?”
黎相不置可否,只敲打着手边的茶碗盖子,发出叮叮声响,每一声都敲打在她心间,她紧张极了,总感觉下一刻从他口中说出的话就能决定她的命运一样。
半晌,黎相轻轻将茶盖一搁,仿佛不经意般地说道,“你房中的那个女孩走了?”
她一惊,却瞬间明白,在这个家里,没有任何事情是能瞒得住这位当朝首辅大人的,父亲为官二十余载,他的精明又岂是她这个小小女子能够糊弄的。
她低声说道:“女儿与灵犀一见如故,她教会了女儿许多不曾知道的事情。”
黎相轻叹,“为父知道你胸有丘壑,可惜了你不是男儿身。”他顿了顿,方才说道:“我知你心中所求,但若要我依你,你需答应我几件事。”
她惊喜交加,立即向父亲望去。他却脸上无甚笑容,甚是严肃的望着她,她心中一沉,口中恭谨地说道:“但凭父亲吩咐。”
黎相注视着她,缓声说道:“其一,大选之日定在八月十五,所以你必定要在八月之前回转家中,不得有误。”
“是。”
“其二,你随身侍者可带阿茂与阿锦,阿茂身有武艺,可护你安全,阿锦略懂药理,可为你调理身子。路上你需改装易容,出门不得用真实姓名,以免传入宫中毁你清誉。”
她诚心诚意叩下头去,满心都是感动,父亲的心里永远都满载着对女儿无限的关爱。
“女儿知道了。”
“其三,”黎相的语气忽然严厉起来,她抬起头,略有不解。黎相郑重的说道:“元嘉,你要记住,你是即将待选的后妃人选,日后是要入宫的,即使不入宫,你以后所许配的人家也是天潢贵胄,位极人臣。所以父亲要警告你,此次出门游历,是父亲圆你一个心中最渴望的梦想。可是你要记住,在外面的日子,无论遇见多么优秀的男子,你也千万不可动心、动情,因为你身已由不得你了。”
望着父亲有些斑白的双鬓,元嘉忽然有些心酸,声音也哽咽起来,“父亲,女儿记住了。父母已经半百,我这不孝女却不能承欢膝下,总让父母亲担心,日后若真是入了宫,更是难见一面。如今大选在即,女儿不想着多孝顺父母几天,却总为一己之私使得父母劳心,真是不孝极了。”
沈氏也抹起眼泪,轻轻将她扶了起来,柔声说道:“母亲也是对不住你,一直忽视你自己内心的想法,你出去走走也好,你父亲说得很对,女孩子虽不比男儿,但也要多出去见见世面才好。”
气氛顿时轻松几许,黎相对沈氏微笑道:“想当年,其实你在年轻时也是极爱出门游玩的,可惜嫁与为夫多年,为夫只关心官场朝堂,也忽视了你,真是对不住。待到元嘉日后出阁,你也算松了口气,到时为夫就辞官与你一起做个逍遥闲人,出去四处走走。”
沈氏笑骂:“就怕到时候你舍不得你那首辅名头。”
黎相莞尔而笑:“名利者,皆是浮云也。”
三日后,元嘉就在阿茂和阿锦的陪同下,乘坐了一辆很简单的马车离开了她所居住了十五年的丞相府。刚出京城之时,她还有一刹那的恍惚,似乎不敢相信,她真的就这么离开了家,离开了父母,要独自去闯闯那片未知的天空。其实她知道,父亲一直是很开明的豁者,却不料竟然能放任她到如此地步。有如此的父亲,真是她一生的幸运。
她很快就渐渐释然了离家的新愁,马车刚一出城,她就被城外的各种事物迷离了双眼。即使是路边不知名的小野花,还是崭露出头的绿色小嫩蕊,她都恨不得能一一用手指去抚摸,用鼻尖去轻嗅。马车里她和阿锦总是大惊小怪的指着远方看到的一切新奇事物,有时是一家农户屋顶袅袅升起的炊烟,有时是林子里飞起的一只怪鸟,她们都会看得目不转睛,心里激动不已。
她们一路走走停停,按照阿茂给她们作出的一份简单路线,她们会沿着京城一路南行,五日后会到大周境内最高也是风景最好的的一座山,骊山;然后继续西行,半个多月后会在江南一代乘船,观海;往北走地势逐渐平坦,有无垠荒漠与广阔草原,去看看北方民族的豪迈与热情,随后就要赶在八月之前赶回京师,参加大选。
其实时间还是比较紧张的,但是她们谁也不去考虑时间的问题,就按着原定计划一路前行。她们尽量保持着低调行驶,穿的衣服也尽量是朴素不张扬的,她的脸上戴了一张薄薄的面具,是父亲在临行前给她的,很透气,几乎没有感觉。她曾在镜子前照过,面具将她整张精致的脸孔遮的严严实实,鬓边的接缝处甚至看不出是戴了面具的样子。镜子里的她已变成了一个平凡到了极点的女子,五官毫不出色,微白的脸孔上甚至还有几颗小小的雀斑,只有一双星眸还能看出她的几分往日神采。
这样的她,甚至连阿锦都比她要灵动好看的许多,她却不甚在意,平凡人的生活,她已向往的太久了。
正文 第四章 夺笔
五月初,春暖花开,气温极是舒适宜人,元嘉她们已经来到了江南的江宁地区。江宁是一个不大的小镇,但是四通八达,往来不少各地域行商做买卖的,将这原本贫瘠的小镇带动的繁荣起来。
江宁盛产雕刻、刺绣、水产海鲜、陶瓷竹木工艺,茶叶也很是出名,黎相酷爱饮茶,元嘉买了好几罐江宁特产的绿茶,像是碧螺春、陆郎茶、雨花茶之类的,打算回家送给父亲,也买了好几件精美的刺绣竹木工艺回去送给母亲。
江宁临海,是以盛产海鲜,元嘉三人在江宁镇住了两日,就打算去海边看看。
来到海边,元嘉才发现,以前书上描写大海的词语根本不足以描写大海的万一,站在海边,才发现自身的渺小。远处的海一眼望不到边际,天是蓝的,海也是蓝的,几只海鸟或远或近的飞着,远方几只渔船上的渔民悠闲地撒网,甚至隐约还传来渔民的歌声。
她激动的几乎落泪。深呼一口气,都是带着湿咸的有些土腥味的海水味道,可是元嘉觉得一切都好美,她深深地爱上了这里,这才是她所向往的生活。
脚上的软缎鞋踩在细细的海沙上,觉得轻飘飘的,玩心顿起,元嘉脱掉鞋子,一只手将鞋子提着,另一只手将裙摆拎起,飞快地在沙滩上跑了起来。
阿锦吃了一惊,紧追了上去,阿茂轻轻一笑,也不着慌,不紧不慢地跟在后面。
跑的累到了极点,元嘉大笑着坐倒在地,阿锦也气喘吁吁的跟了上来,噘着唇说:“小姐,你跑这么快做什么。”
元嘉喘着气笑道:“真是畅快淋漓,很久没这么痛快了!”
阿锦也坐在沙滩上,侧着脸看着元嘉,觉得元嘉的眉眼无一不带笑,两只眸子熠熠生辉,原本平淡无奇的脸孔也顿时让人觉得生动起来。
阿锦笑道:“小姐很久没有这么高兴了。”
元嘉闭上双目,感受着海风的吹拂,口中呢喃:“是啊,我真想一辈子住在这里。”
在海边逗留了很久,快到黄昏时,惊叹于海边落日的美丽,元嘉拿出纸笔,在海滩席地而坐,飞快地在纸上捕捉那一瞬间的美丽。她用的是灵犀走时留给她的铅笔,一路走来,她都用的是这个,因为简单、便捷,不用磨墨,携带也方便。
刚刚画完,却见阿锦轻轻牵扯她的衣袖,低声说道:“小姐,你看那个人。”
元嘉抬眼望去,却见几步外,不知何时出现了一个男子。那男子一身素白的锦袍,青丝如瀑散在脑后,面目极为俊逸。细长的凤目定定的注视着落日,眸中显出浓浓的悲伤,落日的余晖披在他的身上,显得很是落寞孤寂。
元嘉不知怎的,心底竟然被也带出一抹伤感。不知觉中手中已换上另一张纸,手中的铅笔已在纸上临摹出那人的肖像。还未完笔,那人却已被她的举止惊动,侧过脸,弯起一对好看的眉疑惑地盯着元嘉。
阿茂远远的看见,赶紧上前几步护在元嘉身畔,阿锦也赶紧站了起来,几人都不知此人的来历,心中有些紧张起来。
元嘉却有些赧然,未经别人的同意,却画了人家的肖像。她轻声说道:“抱歉,没有经过你的同意……”
那人目光流转,从她的画再转到她手中的笔上,未待元嘉口中的话说完,就从她手中拿过她的画笔,放在手中仔细把玩。
元嘉眼中闪过一丝恼怒:“请把笔还给我。”
那人目光清冷却不答话,手中反转,手中笔顿时被他藏了起来。元嘉怒的站了起来,“快将笔还给我!”
远处忽然传来一声呼啸,那人侧耳一听,身形一动,远远掠了出去,几个起伏就消失在了海边。元嘉一惊,欲待去追却被阿茂拦住。阿茂声说道:“小姐勿追了,那人轻功极佳,即使小人去追也未必能追得上。而且武林中人不是咱们能招惹的。”
元嘉不禁气馁,心中却极是舍不得那笔,“那是灵犀送我的,原本就没有几只。”
阿茂笑道:“虽是紧要的物事,小姐却还剩几只,咱们出门在外,还是不要多惹事为好。”
元嘉心中虽不舍,却也只得作罢。她却不知,因为这支铅笔,她竟会与那个人有着无尽的纠缠,甚至他成为她纠葛一生的梦魇。
没了兴致,天色也渐渐黑了下来,三人收拾了一下就回到了小镇,又住了两日就再次动身向北走。越往北走,地势越见平坦,民风逐渐豪爽彪悍起来,菜肴中也多见辛辣之物,菜品多以红烧,卤炖的为主,大米也逐渐被馒头、面条所取代。
天气渐热,已临近六月底,雨水也多了起来。北方多贫瘠,官道也不像南方那样修的宽敞好走,多是坑坑洼洼的泥路,尤其是一下大雨更是泥泞难行。
这一日,天气本来看着还不错,因为酷热难耐,元嘉几人就在一条小溪边补充了一下水源,本想洗洗脸休息一阵再走,却不想一阵大风以后,天气立马阴沉下来,不出片刻豆大的雨点泼洒似的淋了下来。
元嘉和阿锦立刻上了马车,阿茂飞快地驾起马车奔驰了起来。雨越下越大,路面也更加难行。元嘉喊道:“阿茂,要不你也上来躲躲吧,过一阵雨势小了再走。”
阿茂大声说道:“小姐,这雨一时半会也停不了,眼看就要天黑了,前不着村后不着店,要是晚上还没有住宿的地方,车和马都会淋坏的。”
元嘉不再说话,她知道阿茂说的很对,而且北方没有南方那么安全。京师靠近南方,相对来说,南方的治理还算比较不错,民风也很淳朴。但是北方本来就离京师较远,近年来塔塔族也经常骚扰边境,虽然此地离边境还很远,可这一路行来,却仍是遇到过两次匪盗劫径的,幸亏阿茂功夫不错,匪盗人数也不多,只是一些穷苦百姓讨生活,也就躲了过去。
天快黑了,如果雨势仍不停止,不光是马和马车会淋坏,人也受不了,何况没有人烟的黑夜,安全没有任何保障。
马车飞驰着,在夜幕就要降临的边沿,远远的终于望见一个村落,阿茂长出一口气,手中的鞭子狠狠地抽打了一下马背,大声说道:“小姐,前面有村庄了。”
元嘉和阿锦都松了一口气,这对她们来说真是一个不错的消息。
很快的马车就到了村庄前,天已经全黑了下来,雨却越下越大。阿茂将马车停在一个废弃的草棚下,元嘉和阿锦下了车,虽然打着伞,身上却很快被雨水打湿。
元嘉四处望了一下,村庄很小,顶多也就十来户人家,分的也比较散。农家一般都家贫,无钱点蜡烛,油灯也会很节省着用,一般都早睡。此时虽然刚刚天黑,却几乎没有一家是亮灯的。阿锦来到一户人家前,很用力的敲门,敲了很久才听见有一个苍老的声音问道:“谁啊?”
阿锦大声说道:“老人家,我们是过路的,错过了宿头,又下着大雨,您老人家能不能收留我们住一晚啊?”
又过了片刻,才见一盏微弱的灯光亮起,又过了片刻大门才缓缓打开,露出一张苍老的面孔。那老者面露惊疑的望着他们三人,两个女子一个男子,虽不敢断定一定是歹人,却也不敢贸然收留。
阿茂见他面色迟疑,连忙说道:“老人家,我们只是错过了宿头,想借宿一晚,并无歹意。”
元嘉此时浑身湿透,夏天虽然不冷,但是风雨中淋了半晌,身上也绝不好受。那老者见两个女子身形瘦弱,在风雨中瑟瑟发抖,倒也不忍,就说道:“我这屋子狭小,住不了你们三个人,你们往前走一百米,那是老头子我平时放杂物的房间,虽然简陋,却是宽敞,你们就去那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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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五章 搭救
阿茂谢过老者,带着元嘉和阿锦向那屋子走去。那个屋子的确挺大,也确实简陋。屋子分了里外二间,外边是柴房,里间四周零散的摆了一些杂物,阿茂和阿锦简单地收拾了一下,铺了一块稍微干净的油布,服侍元嘉坐下。
阿茂歉意的说道:“今晚就要委屈小姐了,这里偏僻,没有客栈,只得在这里住了。”
元嘉微笑道:“出门在外,不要讲究这些,你们也赶紧休息吧。”
阿茂笑道:“我是有功夫的,不在乎这些,但是小姐是千金之体,肯定是不习惯的了。”
阿锦随手收拾着地上的杂物,一面说道:“小姐还是快换身衣服,小心着凉了。”
阿茂也道:“阿锦说的是,小姐您换衣服,奴才去拾些柴火。”
元嘉和阿锦都简单的换了衣服,换洗的衣服虽然也被雨水打湿了一些,却比身上的衣服要好得多。
不多时,阿茂带了些柴火进来。外间是柴房,雨虽然大,但是柴房的避雨性却不错,柴火并未潮湿。阿茂点了一个不大的火堆,做了两个简易的晾衣杆,将湿衣服放在上面烘烤着。他又将马车上的干粮和清水取了一些,将干粮放在火上烤热了,三人分别吃了一些。
阿锦四下打量着,这里无铺无垫,仅有一些稻草,说道:“小姐,晚上咱们只好睡在稻草上面了。”
元嘉抿唇笑道:“有地方睡就不错了,不知道这雨明天能不能停呢。”
阿茂笑道:“小姐早些休息,明天要是雨停了,我们去镇子上找个客栈再好好休息。”
阿锦将稻草均匀地铺好,又将包袱里的衣服叠成枕头形状,元嘉躺在里面,她躺在外面,因为在外面本来也没有什么拘束,所以两人头并头的睡在一起,阿茂就在外间值夜。
本身就已经累了,又淋了雨,元嘉觉得头有点昏沉,躺下以后很快意识就有些模糊起来。
就在昏沉间,忽然听见阿茂沉声说道:“什么人?”
阿锦顿时翻身而起,元嘉也支撑着身体坐了起来。还未等他们有所动作,大门猛地被人推开,从外面踉跄扑进来一个身穿青衣锦袍的男子。元嘉一声惊呼,那男子已摔倒在地,地面上迅速渗出片片血迹,只听那男子口中断断续续的说道:“请帮个忙,有人在追杀我……”
元嘉上前几步,仔细看了看倒地的男子,虽是受伤不轻,满身污秽,却是朗眉星目,面露正气。
阿茂和阿锦挡在元嘉身边,阿茂沉声问道:“你是何人?”
青衣男子虚弱的说道:“各位放心,我不是歹人,我的仇家在追杀我,我受了重伤,实在走不了了。”
话音未落,已听得村外传来阵阵的嘈杂声,不出片刻黑暗的村庄已被一大片的火把所笼罩,沉寂的村庄很快也被惊醒,传来了村民的惊呼与疑问。
元嘉立即说道:“阿茂,你把他藏到柴房的木头中,我们想办法把人引开。”
阿茂担忧的望了一眼元嘉,见元嘉目光沉静,也就和阿锦立即照做,将那青衣人迅速藏了起来,又将一些青衣人身上带出的血迹仔细扫去。
三人迅速商量了一下,由阿锦陪着元嘉在外屋靠着柴堆坐着,阿茂闪身走出了房间。
大雨依然滂沱不止。
却见大片的火把不断闪烁,无数穿着盔甲的人挨家挨户的在敲门搜索,很快就要来到他们这边。
阿茂深深呼吸了一下,靠门而坐。很快随着沉重的脚步声,一行人举着火把来到他的面前,阿茂心中登时咯噔一下,竟是官兵。
阿茂立刻站了起来,面露恭谨之色,弯腰行礼,“诸位官爷,有何贵干?”
领头一人面沉似水,双目阴狠冷冽,上下打量了一下阿茂,见阿茂大概二十三、四岁的样子,模样忠厚老实。问道:“你是何人?深更半夜在这里做什么?”
阿茂恭谨说道:“启禀官爷,小的是京城人士,姓陈名茂,我家小姐是六部署主簿元大人之女,小的随我家小姐去平州探亲,不想错了宿头,求了此屋的屋主在这里借宿一宿的。因为小姐与女婢在屋内休息,小人是男子多有不便,就在这门口为小姐守夜。”
那人朝身后使了个眼色,登时一个兵将从队伍走出,向屋后而去。阿茂知道他是找屋主求证,也不惊慌,只含笑躬身等候。不出片刻,那名兵将返回,在那人耳边低声言语数声,再次返回队中。
那人目光有所平和,声音却依然冷冽,“那边的马车也是你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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