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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段锦-第5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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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忽然间,一个念头闪过。
  五行术数是当时极为流行的东西,这东西在树下埋藏了多年,上面包裹的应该是树根,这是属木的,那么火是不是可以克制它呢。
  于是,我在院子里燃起一堆火。
  晙披衣出来,先是觉得有些可笑,后来倒也觉得有些道理。
  于是,我们一起将它扔进火堆里。
  当再次将它取出后,我们惊奇的发现那些树根上竟然多了许多细小的裂痕。我们十分惊喜,忙用手去抠,却不料烫的很,而且仍旧如铁一般坚硬。
  再后来,晙回屋去了,我一个人坐在石阶上,手捧着那个巨大的木茧发呆。
  也不知过了多久,天空忽然飘起雨来。
  我一动不动的坐在雨里,竟然有些气愤。
  为什么我要做什么事都那么难,我的生活仿佛被堵住的洪水,本来激情昂扬雄浑激荡,却不得不被挤压变形,沿着狭窄的河道,一点一点的爬行而过。
  我痛恨这样的自己。
  于是,我愤怒的将手中的木茧摔了出去。
  只听见“噗”的一声响。
  那茧竟然炸开了。
  望着眼前的景象,我惊呆了。那雨雾弥漫的水帘里,茧状的根须已经断裂成无数的小段,破碎了一地。
  里面露出了一段青绿色的东西,仿佛琉璃一般光亮。
  我忙俯身去看。
  那东西先前的光极为耀眼和璀璨,渐渐的,随着雨水滴落在上面,竟然越来越淡,最后,终于回归成了一片苍劲的灰色。
  我确信,刚才看到了光。
  绿色的光。
  将它拾起后,才发现,地上那些根须碎末竟然如铁屑一般坚硬。
  原来是年长日久,金属与树根结合在一起,发生了难以想象的融和,我忙俯身看手里的那块金属。
  青灰色的家伙,触手之处皆是冰寒的凉气,隐隐有种透骨的威势。
  我欣喜若狂,定然是那火和雨起了共同的作用。
  第二天一早,我没有找彭祖,只身一人去了南郊密林。
  老人刚刚起床,正准备进山打柴。
  见我一脸喜色,他点了点头。
  就这样,我拥有了一件绝世宝器。
  记得当老人完成最后的工序时,抬头问我。
  “给它取个名字。”
  我想了想,正色问道:“老先生如何称呼?”
  他笑了笑。
  “毛贵。”
  我还记得,当时他的脸被炉火映的红彤彤的,一道道汗顺着苍老的皮肤留下,那瞎掉的眼睛显得很狰狞。可是我喜欢这样的老人,他像个穿越时间的人,有着令人钦佩的沧桑和尊严。
  我点了点头。
  “我的剑,就叫毛贵。”
  就这样,毛贵二字,被用纂书刻在了剑柄上。
  极细小苍劲。


  金尊冷 刘徇(二)
  后来,老人告诉我,这块金属叫木铁石。我十分疑惑,到底是木,是铁还是石头呢。
  老人说,这东西是他年轻的时候从昆仑山带回来的。是极为稀有的铸剑材料,只是多年未遇见有缘人。
  它本身是种金属,不过长时间埋在地下会吸引树根过来包裹它,待到树根将它包住后,金属便向外扩张,与其结为一体,吸收植物体内的日月灵气。渐渐的,那灵气会形成涌动在矿石内部的一种琉璃色的光芒,实际上,便是一种看得见的杀气。
  我这才恍然大悟,那杀气,我见过的。
  就是那天晚上雨水里面闪过的琉璃之光。
  原来杀气是这样的。
  其实,它很美。
  我这样对自己说着。
  老人却咧嘴笑了。
  对我来说,它代表着特别的意义。本来,我想永远将它留在身边,甚至准备带到棺材里的,可是后来,我还是将它送了人,送给了姜浪萍。是他改变了我的生活。
  我是历史上唯一受过牢狱之苦的帝王,不过和高祖刘邦一样,我也曾是一名地道的混混。
  我知道,连晙都觉得不可思议,我怎么会变成整日里飞鸡走狗的游侠。
  实际上,在长安的日子里我虽然什么都不缺,却过的十分不快乐。
  一切,还要从我十六岁那年的一起殴斗说起。
  那时候,我还是很正派的一个少年,只是天性喜欢交友,所以经常和一些朋友出去游玩。
  那天在长安街头遇见了几个少年,他们飞扬跋扈,硬是逼着一个穷孩子给他们当马骑。我十分气愤,冲上去和他们理论。后来,竟然演变成了一场战斗,打的十分凶狠,我们和对方都有人受伤。
  我情急之下拔出毛贵来要往上冲。
  不料彭祖却一把拉住我。
  他说,你疯了,知道对方的头是谁吗?那人是霍光的小儿子霍云。
  不说霍云到还罢了,一提我更生气。
  我等了十六年的爵位和封地迟迟不到,空有一身皇室血统又有何用。可是霍家子弟仗着自己有辅政大臣的父亲,竟然时常在长安城为非作歹。
  那时候,霍光的权势基本已经达到可以敌国的程度了。
  于是,我不顾一切的冲向霍云。
  霍云是个菜包子,不到几个回合便倒在我的毛贵之下。
  看着倒在血泊中的霍云我并没有畏惧,我只觉得精神振奋斗志昂扬。
  霍云的跟班们见到这种状况,忙四下逃散了。
  正在我沉浸在英雄的云端时,张彭祖适时的提醒了我。
  他说,快跑吧,你要倒霉了。
  后来,我们沿着长安的大街逃窜。
  然而,谁都知道,我就是刘病已,戾太子刘据的孙子,没有爵位和封地的名义贵族。
  那件事情闹的很大。张贺,就是掖庭令张贺,带着我跪在霍府门前负荆请罪。
  那时候,晙已经去了战场,邴吉也去戍边,他们都离开了我,只把我交给张贺,据说,他曾经是我爷爷的家臣。
  我跪在霍光的家门口,眼里却仿佛要喷出火焰一般。
  我凭什么要向他们低头,明明错的是他们。
  然而,霍家的大门始终没有开过。我们像两条快要被晒干的鱼,我看见张贺不断滴落的汗水,心里竟又升起莫名其妙的悲恸。
  事情并没有这样过去。
  其实霍云并没有死,他只是受伤,受了非常严重的伤。废了一条手臂。
  后来,据说上林苑的树倒了,树叶似乎被蚂蚁咬了很多小洞,好事的人发现,那小洞可以连成字,竟然是,病已立。
  我本来是个无足轻重的人物,所以,努力的学习着如何让自己更加出类拔萃,我希望能如我的祖先和兄弟们一样,从陛下那里获得我该有的封地和爵位。可是,当得知这个消息后,我才明白自己的处境有多么的凶险,我是只徘徊在明处的兔子,猎人们都隐藏在我看不见的暗处,时刻准备着对我张弓拔弩,只要有一处纰漏,便有可能万劫不复。
  为了这件事情,晙甚至特地还朝。
  就在我以为死定了的时候,刘弗陵竟然下诏书说我是被人冤枉的。
  我逃过了一劫,却已不敢再妄动了。
  我终于知道我的毛贵不能轻易出鞘,如果没有充分的准备,必然倾塌的,会是我的世界。
  于是,我成了浪迹长安的混混刘病已。
  整日里逛窑子喝大酒。
  呼朋喝友看似莽夫一般浑浑噩噩的荒废着自己的青春。
  是的,我要尽快的将自己荒废掉。
  让所有人对我放心,让他们觉得我是个不足以挂齿的小人物。
  我学会了隐藏锋芒,这是几乎用性命交换的人生经验。
  就这样,我戴上了第一张面具。
  不去伸张正义,不去显露才华,我只是个漠视道德和世俗的混子,在长安城里,我们这种人有个很好听的名称,游侠。
  做游侠的日子也是很快乐的,我可以竭尽所能的浪荡,这种张扬是以颓废的自我放弃为基调的,因而,众多的权贵都乐于去接受,并且乐得看热闹。
  我仍旧会打架,不过尽捡一些无关紧要的软柿子去捏,尽量避免与那些如上官桀和霍光,桑弘羊之类权臣的子弟们冲突。
  不过,也好像因为我曾经将霍光的儿子废掉,他们竟然也都不太敢跟我真刀真枪的硬干,基本上也就都以我主动放低姿态而收场。
  这些纨绔子弟,只要你给他们点台阶下,他们是不太敢和我这种亡命徒硬拼的,可是,实际上这个时候,我已经学会了理智和冷静,打架也要看对手,惹不起的主,我会将他们拉拢成为朋友。
  于是,后来,我的朋友里,竟然也有金日蝉的儿子们。不过,上官家和霍家,我还是主动的回避的。
  此时此刻,我已经有了初步的政治嗅觉。
  这些家族太过兴旺,已经飞到巅峰的鸟,是不会飞再高了,接下来的,只要不掉下来,就是万幸。
  而且,随着这两大家族权力的膨大,开始了内部的冲突。
  街头时常能看见霍家和上官家的人发生口角,甚至大打出手的事情。
  这并不是好兆头,我知道,他们的好日子不远了。
  老百姓也十分痛恨这两个家族。仗势欺人的恶棍,即便披上华丽的外衣,也仍旧是恶棍。这一点老百姓看的最为清楚。


  金尊冷 刘徇(三)
  我时常行走在各大酒楼,赌场,窑子,甚至是官员家族的宴请上。
  只不过,我的话比较少,我喜欢听,听到了一些事情后,再故作含糊的笑笑。反正已经没人注意我了,在他们眼里,我也是恶棍,混混,或者说,是如其他人一样的,长安城的纨绔。
  我身边的朋友形形色色,有江湖侠士,有正义的文人,也有龌龊的官员,更有彻底的贵公子。
  不过,张彭祖永远都是最特别的一个。
  我跟他说,跟我混没出息。
  他却神秘的笑笑。
  然后告诉我,你这是大隐隐于市。
  我给他一拳。
  他从不还手。
  “你知道吗?陛下的身子不好。”
  他凑上来幸灾乐祸的说着。
  我厌恶的看了他一眼。类似的难听话我听了很多。虽然我也恨刘弗陵,恨他抢了我爷爷的王位,甚至恨他将我扣留在长安。但是,我终究不能算是小人。
  张彭祖的意思我很清楚。
  可是我告诉他,我永远都只是个游侠混混。
  我知道,陛下将我留在长安是怕哪个诸侯以我为借口揭竿而起,这个世道,谁会真正将心掏给对方,一切不过是因为利益罢了。当要推翻君王的时候,我便是最好的借口。而长安是他的地盘,在这里,没有其他诸侯敢来,我便成了他眼皮底下的蚂蚁,随时可以控制。将晙留下,是为了牵制鲁国,鲁国地大物博,且兵力雄厚,是长安最好的屏障和后援。说到底,晙不过是陪着我做了大汉朝的人质。
  想到这个,我便会觉得对不起晙。
  他是为了我才被囚禁的,虽然他从不提及此事,然而,这份恩德,我该如何报答。
  我时常面对着渭水河而立。
  那汹涌而去的河水,就像是我的心潮,永远没有平复的一天。
  和自然相比,人是何其的渺小和脆弱,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便有可能牵连出一系列的变故,最终,将一部分人成就,将另一部分人葬送。
  就好像当年被抓的阳陵侠盗朱世安,他的一封告密信,本来只希望将公孙丞相拉下马,却不料,最终受害最深的,竟然是我的父亲和爷爷。
  冰冷的河水,泛着青黑的颜色。
  仿佛历史的长河,不断的奔流翻滚。
  沉浮中,将我的心事一重重的淹没。
  在这样的日子里,我声名狼藉,只有倚翠楼的姑娘们乐意见到我,旁人家的女儿,总是对我避之不及。
  也许,在世人的眼里,我真的成了无恶不作的坏蛋,甚至是随时可能坏人名节的恶棍。
  我的确有过太多的女人,因而,对于女人我从不觉得新鲜。
  唯独那个,我搬去尚冠里后,出现在我生命里的女子。
  我作为一个著名的混混,在街巷里时常遇见她。
  可是,她却从不曾回过头来,也许,是我的恶名吓坏了她。
  她总是目不斜视的从我身边走过。
  身上带着一种冷冷的香。
  再后来,我干脆爬上院墙,看见她坐在那里,一笔一笔的勾画着什么。
  原来她是一名画师的女儿。
  也许是她的面纱让我产生了兴趣。
  那块布,虽然叫纱罗,实际上,却是一点不透的。
  她到是死心塌地的要将面孔掩起来。
  可越是这样,我越想看看她的脸。
  这件事情,后来成了我一直追寻的问题。
  她的身子很婀娜,其实并不亚于倚翠楼里最好的姑娘,只是她太喜欢穿白衣了,让我不敢有轻易走近她的想法。
  那白色的,样式简单的深衣,没有半点花饰。就像一道天然的屏障,将像我这样的男人阻挡在外。
  后来我才得知,她比我要年长一些,至于她到底多大,我却永远没有机会知道。
  她的话很少,以至于在后来的日子里,想要回忆她的声音都变的十分的困难。以至于在我的记忆里,她渐渐变成了一团白色的影,发着微微的光。像西域进贡的和田玉一般,永远都是那么遥不可及,却自顾自的美丽着。
  可是,就在我为了这个垂纱女子日益遐想的时候,她竟然嫁给了别人,那个少府的都水长商誉。
  知道这件事情,是因为那天我去了倚翠楼。
  看见一个英俊的年轻人正在舞剑。
  他醉的十分厉害。
  然而,长剑,我颇为忌惮的长剑,在他的手里,竟然舞动的那么飘逸洒脱。
  于是,我驻足看了好一会。
  直到一个男子闯进来阻止了他。
  后来我搂着一个姑娘离去。
  无意间,听人说起,此人叫商誉,陛下赐婚明日便要迎娶杜飞华为妻。
  这个突如其来的消息令我有些无措。
  我皱着眉头,放下了手里的酒杯。
  杜飞华就是那垂纱的女子。为什么事情会发展的如此之快。
  然而,我已经不是往日那个冲动行事的正义少年。
  陛下赐婚,我无法干涉,那是最正式不可侵犯的婚姻。
  我呆了好久。
  直到那姑娘用手推我,才恍然间醒悟过来。
  那天晚上,我喝了好多酒,然后昏天暗地的睡去。那姑娘扫兴的推门出去。
  谁也没看见,我痛苦的抱着被子,蜷缩在帐子里的一幕。
  那是我今生最龌龊不堪的时刻。
  然而,从那时起,面对杜飞华的我,就总是这个样子。这根本就成了我无法左右的事情。
  终于,我还是熬到了第二天早上,约上了张彭祖,我们拦住了杜飞华的送亲队。
  我要求看看她的样貌。
  那时候,我真有种诀别的感觉,女人出嫁后,自然不可能再被我轻易看见,他的丈夫定然不会允许别的男人流连在妻子身旁。
  于是,我只想让自己记住她的脸,尽管传闻中说她十分丑陋,可是那婀娜的身子和顾盼神飞的眼睛都让我不相信这些话,即便是真的,我也要知道,我心里一直不敢轻视的女子,到底是个什么样子。
  总要留下个形象,让我怀念吧。我不是个肯于轻易放弃的人。
  谁知,她仍旧戴着面纱。即便在出嫁的日子里。
  我的心顿时沉了下去。
  那面纱,成为一道越不过去的壁垒,阻隔了我的殷勤。
  我不得不退了下去。然后,故作镇定的带着兄弟们去吃花酒。
  我不能让他们看出我的不快,要知道,我可是个混混,长安城著名的无赖恶棍。
  如果杜飞华或者商家为了这件事情来为难我,那我也认了。
  可是,事情竟然真的没有了下文。
  我鲁莽粗俗的出现被他们忽略掉了。
  这让我明白了,杜飞华根本没把我当回事,而商家也根本没把她当回事。
  我们同样带着面具,同样不被人喜欢,也许,这就是我们的宿命。
  然而,宿命,同样是宿命,将我最终推到了权利的巅峰。
  也是宿命,让姜浪萍在我之前,走进了杜飞华的生活。
  那天,他手持火浣鼠毛皮来找我时,我便惊异于他超然世外的风度。
  当得知他是姜望云的儿子,为了杜飞华的自由而要见天子时,我更是佩服他的胆识和勇气。
  那份勇于承担的爱恋,让我彻底的被他们两个人吸引。


  金尊冷 刘徇(四)
  当再次遇见他时,他的身后坐着仍旧垂纱的杜飞华,我几乎是毫不犹豫的将怀里的毛贵扔给了他。
  或许,我是希望毛贵跟着他们,保护他们,就像我如影随形一样。
  其实我很羡慕能四海为家的姜浪萍。
  虽然他比我还要不幸,始终需要在追捕中度日,然而,那大山河磨砺出的旷达和淡远,让我如不敢轻易走进杜飞华一样,不敢轻易靠近他。
  他们的身上有一种力量,抛弃一切,奋不顾身的力量。
  连我这样的游侠都不得不退避三尺。
  令我没有想到的是,那时候,我并不嫉妒他,我只是羡慕。
  后来,我继续做我的混混。
  渐渐的,我就习惯了这张面具。
  我把它经营的非常好。简直就如天成的一般。
  再后来,在我几乎要真正沉沦为一个混混的时候,许平君嫁给了我。
  陛下,也开始了一系列人们从未料想过的反扑活动。
  不可否认,那些事情,策划的极其漂亮。
  我还记得,我做了一个非常奇怪的梦,梦里到处都是金色,有一只黄金的巨龙,腾空而起。
  后来,我才知道,潜龙在渊的我,终于等来了一飞冲天的机会。
  这个机会是刘弗陵给的。
  在他将那块龙佩交到我手上的时候,便将我的命运一下子改变了。
  这次,我和晙几乎是同时保持了缄默。
  这实在是太重要,重要到几乎会掉脑袋。
  所以,我们不能做什么,一切要看宫里的动静。
  刘弗陵竟然在大局将定的时候被甘泉宫的大火烧死了。
  我和晙谁都不信。然而,竟然找到了尸体。
  后来,霍光接来了刘贺。
  我们只能按兵不动。
  我做上皇帝,是一个月后的事情。
  上官燕的谋略和胆识终于被历史见证,她下诏废了刘贺,又送来了黄鹄歌向我求证。
  我几乎是颤抖着双手,将那枚龙佩递到她的眼前。
  就这样,在刘弗陵和上官燕的合力下,姜浪萍的预言被证实,我,改名刘徇。
  成了汉朝历史上第十位皇帝。
  可我没想到,入宫后的第一件事情,竟然是要我娶霍光的小女儿霍成君。而我的糟糠之妻许平君竟然要屈居她之下成为婕妤。
  这是哪门子的道理。
  这又让我想起当年长安街头的那场殴斗。
  我打废了霍云的一只胳膊,之后竟然险些因此而被诬谋反。
  老臣们七嘴八舌。
  我知道不能硬碰。
  于是,我的人生里,开始戴上了第二张面具,那就是帝王。
  身为帝王的我说了这样的话。
  “朕在寒微时有把故剑,如今竟丢失了,尔等将它给朕找回来。”
  朝臣毕竟都是明眼人,见我这样说,各个都敛了声音。
  这些人历来都是顺风倒。
  霍光迫于上官燕的压力,也不敢对我太过轻视,因而,只能随了我的愿。
  可是,我没想到,平君的怀孕让霍府振动不小。
  我承认,这是我政治生涯刚刚开始时,不小的一个疏忽。
  我总以为刘弗陵是自杀,因为不能诞下继承人。
  从他将龙佩递到我手上,到留下黄鹄歌,使得他的死亡,成了众所皆知的自杀。而且,目的和动机,都极其令人不齿。
  曾经的一个时段,我也愚蠢的相信了那些传闻。
  传闻是最可怕的东西,即便不是真的,传说的久了,也会变成真的,因为人人都会选择相信。
  连我都差点被假象蒙蔽。
  因而,我极其热切的期盼子嗣的到来,我不希望再次陷入刘弗陵般的尴尬境遇。
  果然,平君不负重望,在我登基不到一年后,怀上了我的第一个孩子。
  我承认,她并不十分美丽,也没有我日思夜盼的气质风度。
  她只是温柔顺从。
  然而,我是个念旧的人,既然在最卑微的时候和她牵手,就不可能在最得意的时候将她抛弃。我要让她在皇后的位子上稳稳的坐着,将我的家,交给她来打理。
  令我格外高兴的还有一件事,那就是淖方成。
  长乐宫的一位女画师,非常漂亮的女人。她的眉眼,十分像杜飞华。
  这让我产生了极大的怀疑。
  那段时间,我把过多的心思,都放在了这个女人身上,而忽略了我的已经身怀六甲的皇后,许平君。
  淖方成总是有意躲着我,然而,在平日里她和姜浪萍的对视中,我终于肯定,她一定就是杜飞华。
  再后来,我对她进行了最后一步的试探。
  我几乎抛弃了帝王的尊严,希望她做我的女人。可是,她竟然在我背后举起了剑。
  当剑锋刺入我的脊背时,我看见姜浪萍诧异的神情。
  也许连善于推演的他,也没有想到,杜飞华竟然为了他敢于犯下弑君的大罪。
  那把剑,便是毛贵。我送给姜浪萍的毛贵。
  我本想看看,姜浪萍会不会跟过来,会不会急着救下被我抱在怀里的情人。结果,我却万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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