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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门娇:一品毒妻-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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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裳儿笑道:“没想到遇见本家了。”
  安楠高兴道:“你也姓云。”
  裳儿点头:“嗯,奴婢叫云裳儿。”

第12章 伤风败俗

  孙姑姑早瞧云安楠不顺眼,长陵有名的闺阁千金她见过不少,因为洛婵是长陵有名的才女,经常在府里设下诗宴画宴赏花宴,邀请的都是一些大家闺秀,她从来没听说这位姓云的姑娘,再细想想,长陵好像也没有哪个大户人家姓云。
  见惯了名门望族,孙姑姑就瞧不起云安楠了,她眼里的大户人家,就算不能与清平侯府持平,也不能低多少,否则一律都是小门小户。
  云安楠还没来得及再说话,孙姑姑先就阴阳怪气的轻嗤一声,一面捶腿,一面皮笑肉不笑的问道:“不知云姑娘是哪里人氏,好像没听说过长陵城里有什么姓云的人家。”
  “江宁人氏。”安楠没好气道,说完,又赞了裳儿:“云裳儿,这名字真好听。”然后拉着洛樱的手满面春风的笑道,“今日好巧,不仅妹妹身边的丫头和我同姓,还在这里又遇见了妹妹。”
  “姐姐莫不是也想抄近路?”
  “是啊。”安楠一副很高兴的样了,笑中带了两份羞涩,“我大表哥终于回来了,我急着赶回去见他。”
  洛樱见其言状,便猜度她嘴里的那位大表哥是她心仪之人,她心中疑惑,按理说一般女子顾及伦理纲常,是不会在外人面前轻易表露出对一个男子的爱慕之情,而云安楠的作派倒不似汉家女子,可度其打扮也非异族。
  “真是伤风败俗,哪有把男人挂在嘴上的。”孙姑姑暗骂一声,真正守规矩的千金谈及男子避讳还来不及,哪像云安楠这样没羞没臊的,她表哥肯定也不是好人家的公子。
  “不知令表哥是谁?”洛樱问道。
  “我表哥叫卫元则。”
  “卫元则?”洛樱一怔,不正是镇国公府的世子爷么?她从前虽未见过卫元极,却见过卫元则,人如其名,是个刻板严峻,恪守原则的人物,而且极有才干。
  当年,轰动整个成国的西江贪墨大案就是他和沈遥联手破的,为此,沈遥一举成名,不过,那时沈遥的身份地位远不及卫元则,他虽助卫元则破了案,主审官却是卫元则。
  没想到,云安楠这样活泼的性子会喜欢卫元则那个刻板到几乎迂腐的人。
  提起卫元则,洛樱又想到嚣张乖戾的卫元极,真是龙生九子,子子不同,这兄弟二人行事作风南辕北辙,一个负责为卫家挣名声,一个负责败坏卫家的名声。
  “怎么,你认识我大表哥?”见洛樱发怔,云安楠眨巴着圆圆的眼睛笑问她,她一笑,颊边就露出两个深深的小酒涡,更显得她娇美可爱。
  “哦。”洛樱回过神来,摇摇头,“并不认识,只是好像在哪里听说过这个名字。”
  云安楠脸上的红润更深,也笑的更加开怀,颇为自豪道:“那肯定是因为我表哥美名远播,洛妹妹你才听说过的。”
  洛樱不由的被她脸上的笑所感染,曾几何时,她也曾这般毫无顾忌的在大哥和二哥面前夸赞过沈遥。
  “小妹,自从子越来了之后,你的心里眼里就只有一个子越了。”
  “咱们家这个小妹啊,像一匹脱缰的小野马,也只有子越能收服她了。”
  那时大哥和二哥一起笑着调侃她。
  “当然喽,我的阿遥哥哥是这个世界上最最厉害最最好看的男人,他配让人喜欢……”
  往日之言,到今日想来竟是笑话一场。
  裳儿见她又发了呆,不由的心中忧虑,自打小姐受伤醒来之后,总是喜欢一个人默默想心思,她想小姐一定是担心回府之后会像从前一样,爹不疼娘不爱的,不要说姑娘,她也害怕,害怕像从前那样再被赶出家门。
  她心中忧愁一叹,却也不敢表露在脸上,勾起洛樱伤心,只笑着打岔道:“云姑娘,听你之意,令表哥一定是位品貌非凡的青年才俊。”
  “那当然喽。”云安楠笑的眼睛里溢出水晶般的光彩,丝毫不掩饰内心的崇拜和喜爱,“在我眼里,这世间的男子除了爹爹,无一人能胜过我元则表哥。”
  孙姑姑轻蔑的瞟了云安楠一眼,咂咂嘴嘲讽道:“真是世风日下啊,哪里有女子这样‘光明正大’的把一个男子挂在嘴边。”
  她特意咬重了光明正大四个字,就是想讥讽云安楠不知廉耻。
  云安楠瞪了她一眼,没好气的反问道:“不光明正大,难道还要偷偷摸摸不成?”
  孙姑姑梗着脖子争辨道:“这也是姑娘家该说出来……”
  洛樱睥睨了她一眼,冷声打断:“主子们说话,哪有奴才插嘴的份。”
  孙姑姑不服气的挺挺胸,语气酸涩:“裳儿也是奴才,她怎么插得嘴,难道因为奴婢是老太太身边的人,姑娘才这么明里暗里的排挤奴婢。”说着,尖起嗓子,摇头晃脑的阴笑道,“姑娘这是瞧不上奴婢呢,还是瞧不上老太太呢?”

第13章 退婚

  休息半晌,孙姑姑未见卫元极出现,彻底放松下来,不用再对洛樱装恭敬。
  洛樱脸上带着淡然的轻笑,声音却无比清冷:“依姑姑之言,是盼着我和老太太不和呢。”
  孙姑姑抽抽嘴角,回嘴道:“奴婢可不敢。”
  “身为奴才,只有一心为主子好的,哪有一心挑唆的!”裳儿气愤的指责。
  “对!这婆子分明是想挑拨离间。”云安楠气的小脸通红,“若我二表弟在,管叫他削掉你这恶婆子的嘴。”
  洛樱心中明白云安楠说的是谁,裳儿却不知道,她好奇的问道:“云姑娘还有位二表弟?”
  云安楠一扫先前的不高兴,转而笑道:“我这位二表弟也很有名呢,他酷爱穿紫衣,生的极美,最好打抱不平。”
  说道生的极美,又酷爱穿紫衣,孙姑姑头一个想到的人就是卫元极,她吓得立刻闭紧嘴巴,再不敢多讲一个字,也不敢看云安楠。
  偏巧云安楠和她们一路,这一路孙姑姑吓得浑身是汗,心里发紧,生怕云安楠把那位煞星表弟招惹出来,真削了她的嘴巴。
  在洛樱面前,她再次表现的异常恭敬。
  终于走到山下,云安楠告辞而去,洛樱坐上了清平侯府按排的马车,一路马车急驰颠簸,回到清平侯府时,已是第二天晚上。
  ……
  半个时辰前。
  清平侯府
  “我洛家嫡出的大小姐难道还配不上他一个小小探花郎,也不瞧瞧他是个什么东西!”
  清平侯洛熙平气愤的将手中茶杯往地上一掷,顺手往桌上猛地一拍,桌上的杯碗茶盏也跟着摔碎一地。
  洛熙平旁边站着一位身姿窈窕,明艳动人的美妇人,正是清平侯夫人沈氏,听他着重咬牙说了嫡出大小姐几个字,不由的觉得有些刺耳。
  “老爷,这退婚也不是头一遭了,你生这么大气做什么,这话传到大姑娘耳朵里,岂不病上添病。”
  “大哥大嫂临死前,将婵儿重托于我,我有负于大哥的殷殷嘱托啊。”一说洛熙平更加痛苦了,他颓然的倒在椅子上,双手扶着头,眼圈也红了,痛心疾首道,“当年若不是洛樱那个死丫头推婵儿冰天雪地的落了水,她何至缠绵病榻,婚事拖到今日,如今她还有脸回来,若不是陵王狗拿耗子多管闲事,我再也不要见到她。”
  提到大哥大嫂,沈氏心中一声叹息,大哥是为救老爷而死的,大嫂随之殉情,临死前将洛婵托付于老爷,老爷待洛婵好,她自然不能多话,可她到底是有私心的,看老爷待洛婵比洛玥还好,她心里就像横了一根刺。
  她并不喜欢洛婵,论样貌,洛婵比姬长清差远了,洛婵能和姬长清并称长陵双姝,不是因为她的美貌,也不是因为她的才气,而是她有手段。
  她不仅有手段,还恶毒,否则,她怎么可能和沈遥勾搭上,当年她和姬长清可是十分要好的,但凡是人都做不出这样的事,就像那个碧莲一样,都是忘恩负义的毒蛇。
  洛婵屡屡被退婚,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因为她和沈遥那段不清不楚的暧昧关系。
  姬长清已经死了,沈遥却没有提亲的意思,一来姬长清刚死,沈遥若立刻就娶了她从前的好姐妹,旁人会怎么看?
  二来,洛婵还有一个致命弱点,她不能生养,沈遥或许已经知道,他若真知道,又怎么肯娶她娶个正妻,现在不过是想哄着洛婵玩玩罢了。
  这些话,她不好对老爷说,因为在老爷心里,洛婵比他的亲生女儿还亲,谁敢说洛婵有什么不好的地方,老爷铁定要和他翻脸。
  想到亲生女儿,她脸色忽然一暗,捏紧了手里的帕子告诉自己,她的亲生女儿只有一个,就是洛玥。
  “这大晚上的,闹什么闹!”
  正此时,一个颇为威严的厉喝声传来,走进来一个头发略微灰白,五十上下的老妇人,手边还跟着一个梳着两个鬏鬏头,头上缠着红珊瑚的小姑娘。
  小姑娘脸上稚气未脱,一双眼睛水汪汪的,她冲向沈氏,一把抱住她:“娘亲,爹爹这是怎么了,生了好大的气,玥儿害怕。”
  沈氏一见洛玥,立刻化阴暗为柔情,满是宠爱的揉了揉了她的头发,温言道:“玥儿不怕,你爹爹没有生气,他只是不小心打碎了茶盏。”
  “爹爹,是吗?”洛玥怯怯的问道。
  洛熙平冷冷的“嗯”了一声。
  老太太看着满地狼藉,恨铁不成钢道:“不就是个探花郎么?也值得你生气,咱们家的婵儿要嫁什么样的人没有!”
  “母亲……”洛熙平一脸惶然的认错,“儿子也是气糊涂了。”
  “在家生气有什么用,既然那探花郎如此不识抬举,那便让他家去好了。”得罪了她最疼爱的大孙女,便是得罪了整个清平侯府,这小小探花郎还想在仕途上有所建树,那就是白日做梦。
  “是,母亲。”知母莫若子,洛熙平也恨探花郎不识抬举。
  “老太太,老爷,夫人,五姑娘回来了,五姑娘回来了……”

第14章 相见

  正此时,一个小丫头急急跑了进来,见里面气氛不妙,小丫头萧瑟一下,缩着肚子不敢再说话。
  洛玥看似纯净的眼睛里闪过一道微不可察的暗光,仿佛怕丢失什么宝贝似的,她紧紧握住了沈氏的手。
  沈氏知道女儿心中担忧,也紧紧握住了她的手,用行动告诉她:“玥儿,不要害怕,在娘心里,你才是娘的女儿。”
  对于洛樱,沈氏并不是一丁点感情都没有,毕竟是她十月怀胎生下来的,只是那丁点感情,远远比不过洛玥,所谓养恩大于生恩,反过来对父母来说也是如此。
  “这该死的丧门星回来的可真是时候!”洛熙平很不痛快的骂了一句。
  只要一想到洛樱,老太太和洛熙平都恨的牙痒痒。
  正是洛樱那一推,才导致了洛婵的悲剧,因为洛婵来了月事落入冰湖,虽然没死,却也落下很严重的妇科病症,即使后来调养好了,太医也说于子嗣方面无望。
  这对于一个女子来说简直是毁灭性的打击。
  “天色已晚,我累了,不便相见。”老太太压根不想见洛樱,揉揉额心,疲惫道,“你们两个愿意见就见吧。”
  说完,便让大丫头搀扶她回房去了。
  老太太这边刚走,那边孙姑姑就进了侯府西侧的小门,她知道老太太睡的早,不敢打扰,就将洛樱交给了府里的两个小丫头,自个如放风的老鸟归巢一般,飞也似的哭丧着脸跑到了过来。
  “老爷,夫人,不好了,出人命了!”
  沈氏正准备打发小丫头去告诉孙姑姑,随便把洛樱安顿在秋风苑就行,明早再见,谁料竟出了人命案。
  夫妻二人俱是一惊,对洛樱的归来更加不喜,尤其是洛熙平,对印象里那个又黄又瘦的乡下女儿厌烦透顶。
  而此刻,洛樱由府里的两个丫头引着,正静静的立于云晖厅外,等待清平侯夫妻二人示下。
  裳儿紧张的敛神屏气,她心里暗忖,老爷和夫人现在都未出来迎接,也未命人传出话来,可见在他们心里,根本就没有欢迎小小姐重归洛府的意思。
  她忧心的看向洛樱,洛樱却半点局促不安之色也没有,她不是真正的洛樱,清平侯夫妻有没有把她当成女儿看待,她根本不在意。
  她来清平侯府目的很简单,查清真相,报仇雪恨。
  她披着一身红狐狸大氅,身姿挺直,淡然立在那里,目不斜视,丝毫不在意旁人的眼光。
  见洛樱如此镇定坦然,远不像第一次回府时那般卑微怯懦,裳儿的心也跟着放了下来。
  她家小姐和从前不同了,她也不能再小家子气,给小姐丢脸,于是,她微微的抬起了头,与洛樱一起静静等着。
  周围围上几个看热闹的丫头,一个个笼着袖子,不停的拿眼盯着洛樱瞧,洛樱初回清平侯府时才有六岁大,再回来时,又过了七年,都说女大十八变,这些人很好奇如今的洛樱成什么样了。
  按他们猜想,不管洛樱长相如何变化,气质上肯定还是那个灰头土脸,上不了台面的乡野女子,谁知一见竟不是。
  洛樱虽生的身姿纤弱,身量不高,脸带菜色,浑身上下却拥有一股让人无法忽视的气度,仿佛她就是天生的贵族千金一般,娉婷秀雅,波澜不惊。
  这哪是乡野女子能有的气度,这分明就是正宗的侯门千金,众人在惊诧之余,便开始议论。
  “这还是当年那个被赶出家门的五姑娘吗?怎么好像换了一个人似的。”
  “不是她还能有谁,兴许乡下表舅着意培养她了吧……”
  “就那个猥里猥琐的乡巴佬也能培养出侯门千金,真真笑话。”
  “对了,你们有没有听说,五姑娘和陵王之间好像有什么不清不楚的关系,否则老爷怎么可能派人接她回来。”
  “什么,五姑娘和陵王?这不可能。”
  有一个身着绿色比甲的丫头听了这样的消息,仿似被迎头浇了一盆凉水,在长陵万千少女心目中,陵王是神一般的存在,多少人仰慕,幻想着能嫁入陵王府。
  像陵王那样的男人怎么可能看得上洛樱,一个不受父母待见的乡野女子,哪怕她气度变了,也摆脱不了她在乡下长大的事实。
  “怎么不可能,不然五姑娘身上那身红狐狸毛的大氅哪来的,一看就绝非凡品,是极为稀罕的沙漠红狐,定是陵王送给她的。”
  “……”
  洛樱对于这些议论置若罔闻,她想今天清平侯夫妻一定会见她,当然,绝不是因为还念着她这个“女儿”,而是因为孙姑姑已经飞脚跑进去说她坏话了。
  果然,从屋内走出一个小丫头,那小丫头急步走到洛樱面前,脸色还带着先前的慌张:“五姑娘,老爷夫人有请。”
  刚要进屋,不设防廊下一只红嘴绿毛的鹦鹉突然扑扇了翅膀,扑得裳儿一头一脸的灰,那鹦鹉叫唤道:“乡巴佬,乡巴佬来啦!”

第15章 发难

  裳儿正要“哎呀”一声,忽一想,刚入府,不能失了礼数,丢了小姐的脸面,她及时将惊叫吞回腹中,只略略掸了一下灰。
  洛樱未料想裳儿虽然年纪不大,却很能适应环境,她又忠心,加以调教是个可用之人。
  她并未停下脚步,只是轻飘飘的看了那鹦鹉一眼,这鹦鹉她认得,正是几年前叫唤着洛樱推洛婵入冰湖的那只鹦鹉,当时,洛樱年纪小,不懂这宅子里的险恶人心,不知这只鹦鹉有人刻意训练过。
  很好,鹦鹉肉也是肉,可以打打牙祭。
  那鹦鹉还想再骂,忽然看到洛樱冰冷的眼神,不知怎的,脚下一滑,尖叫一声,扑腾着翅膀好半天才站稳。
  洛樱入了厅,绕过一座紫檀插屏,跟随那丫头走到东厢房,进屋就看到临窗大炕上正襟危坐着一个人,那人一身竹青家常长袄,端个脸色,正冷冷的瞧着洛樱。
  他生的天圆地方,唇红齿白,再加上微微发福,看上去倒是端严福气之像,只是眉毛有点八字,像下耷着,颧骨也高了些,有点破相,一双水汪汪的眼睛里透着两分烦燥三分排斥五分阴冷。
  炕西边有一张搭着半新不旧青缎靠背的紫檀椅,椅子上坐着一个妇人,这妇人五官单看并不多出色,可组合在一起却十分的貌美。
  芙蓉面小山眉,一双丹凤眼虽然不算很大,眼形却很好,眼神也很亮,眼尾微微向上扫,甚为妩媚,洛樱的眼睛就像她,又集合了父亲眼睛的优点,比她更添了清澈明丽,水亮动人。
  她的打扮也不似寻常夫人那般刻板保守,上着明媚动人的浅黄撒花袄,下着碧色湖绉裙,头上围着家常白貂鼠卧兔儿,更衬得她的脸色白皙如玉,粉光艳艳。
  她身边依偎着一个粉雕玉琢的姑娘,正是洛玥,在洛樱进来时,她的心不由的一紧,在看向洛樱的同时,又不停的用眼角余光打量着沈氏的反应。
  沈氏也在打量洛樱,眼里少了阴冷,多了几分探究和审视,还有连她自己都辨不清楚的复杂动容之色。
  几年未见,她好像都已经不认得这个女儿了,她记得洛樱小时候是个木讷又尖锐带刺的闷葫芦,且极度自怨自艾,自哀自怜,很难教导,从来都不肯与她亲近。
  如今再见,行动间却沉稳大气了许多,只是江山移改,本性难移,她怕是与这女儿无缘。
  屋里正烧着银炭,混着炕边几上琉璃香炉内燃的百合薰香,暖香逼人。
  裳儿替洛樱解下大氅,洛樱缓缓上前,不卑不亢的行了礼,淡声道:“女儿见过父亲母亲。”
  洛熙平用眼一瞟,虽觉洛樱与从前不同,但心里到底很不喜欢,他脸上露出厌恶之色,阴丝丝的笑了一声:“几年未见,你倒长能耐了。”
  沈氏没有说话,洛玥则乖乖依偎在她身边,继续打量着洛樱,并没有急着上前相认。
  “父亲此话怎讲,女儿竟不明白。”
  面对洛熙平的刁难,洛樱淡定自若,她知道洛熙平因为洛婵讨厌她,其实她很怀疑洛婵的身世,当初洛婵与她无话不谈,只是论及这位二叔时总会有不自然的地方。
  “好一个不明白!”洛熙平满腔愤怒正无处发泄,正好来了个碍眼的出气筒,他桌子一拍,霍地站起来,伸手指着洛樱,“我问你,你是如何认识陵王的,又是如何害了两条人命的?”
  其实他对两个轿夫的死一点儿也不关心,他关心的是洛樱与宋亦欢之间的关系。
  若不是洛樱与宋亦欢之间有着什么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宋亦欢怎么会在这非常时期还记得命人送信来,谁不知道宋亦欢与姬长清关系匪浅,他从岭南赶来就是要为姬长清奔丧的。
  倘若洛樱真有本事能让宋亦欢青眼相加,那于清平侯府也有裨益,毕竟宋亦欢也是太后亲生的儿子,且他手上握有兵权。
  可像宋亦欢那样尊贵,且目高于顶的人,怎可能会看得上洛樱,论样貌和风姿,洛樱与姬长清相比,简直是云泥之别。
  “女儿并不认识陵王,是陵王问及女儿身世,女儿才和盘托出的。”洛樱的声音依旧平静,可指尖却控制不住的微微颤抖了一下。
  如果洛熙平真的勾结了沈遥谋害姬家军,她一定不会放过他,她唇角勾起淡漠的笑,表面顺敬道,“他肯替女儿送信只因为女儿是清平侯府的五姑娘,至于父亲说女儿害了两条人命,女儿实在担待不起,那纯属意外。”

第16章 贴心小棉袄

  洛熙平听完,心中有些狐疑,与公与私,他与宋亦欢并无任何交情,况且三年前,他主动请旨卸了兵权,只一心做个走马遛鸟闲散侯爷,和宋亦欢更无交集了。
  宋亦欢这几年一直征战在外,不喜结交朝中朋党,正因为此,皇帝才放心他,不要说他洛熙平,就算是太师沈遥想利用姬长清拉拢陵王,他也未给过沈遥一丝回应。
  他随便派个人来也就罢了,来的人竟是他左膀右臂之一的顾严,可见宋亦欢还在很重视这件事的。
  如果不是因为看上了洛樱,那就代表他洛熙平给宋亦欢留下的印象不差,正所谓一朝天子一朝臣,他舍弃兵权才换来安稳,谁能知道傀儡般的皇帝说不定哪天就倒台了。
  太后的儿子除了皇帝,还有燕王宋星辰,陵王宋亦欢,宋星辰突患重疾,怕是命不久矣,皇帝又没有生下一个皇子,最有可能登上帝位的就是宋亦欢。
  如果能成功抱上宋亦欢的大腿,或许能换清平侯府一个光明未来。
  想想,竟有些自得起来,怒气也跟着消了不少,再看洛樱时,竟然没有那么面目可憎了。
  这个女儿的确变了不少,说话干净利落,有理有据,再不像小时候整天一副倒霉样,问她话半天打不出一个闷屁来,看着就让人生气。
  灯下细看看,除了洛樱面带菜色,身材干瘦以外,她的样貌倒与夫人十分相似,若好好养养也能长成个美人,到时侯再送给宋亦欢也不迟,如果宋亦欢不要,还能送给别人,既然接回来了,就不能白养她一场。
  想到此,脸色平和了几分,掩唇咳了一声:“就算是意外,那两条人命终归因你而死。”
  一直不开腔的沈氏见夫君一副逼问到底的模样,终于说话了:“好了,老爷,天色不早了,该让樱丫头先去歇息了,有话明儿再问也不迟。”
  洛玥紧跟着装作困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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