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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军抢亲记-第2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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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十三极力隐忍着,迅速张开嘴咬住他递过来的帕子,邹平要不是收手得快,只怕都要被他咬住手指头。
大夫手下的动作干脆利落,划开一层层肌肉,只要是乌黑发紫的腐肉,全部都直接剜掉。
时间慢慢流逝,众人见到了沈十三白花花的骨头。
跟大夫预想得一样,剑刃穿透过肩膀,骨头上也伤了,有一块乌黑的颜色。
大夫用水冲了冲血水,拿纱布将伤处蘸干,用火再烧了烧刀子,深吸了一口气,对这那白骨上的乌黑色下刀。
刀子在骨头上剐擦的第一下,沈十三浑身剧烈一抖,闷哼出声。
邹平忍不住了,对沈十三道:“公子,你要是疼就喊出来。”
沈十三已经没力气回答他的话,嘴角有鲜血流出来。
他还是咬伤了自己的舌头。
大夫的刀子一下一下在沈十三的骨头上刮着,众人甚至能听到窣窣刀子摩擦骨头,发出的令人牙酸的声音。
沈十三的闷哼声一声比一声响,却始终忍住没有叫唤,只是忍不住的想往后缩身子,却被绑的结结实实。
手腕处被绳子磨得血肉模糊。
带大夫刮掉骨头上的最后一块乌紫色,才长出一口气,用水冲干净伤口,穿了棉线,把肌肉一层一层的缝起来。
沈十三神智已经十分清醒——疼的。
大夫缝针的时候,他脸上已经没有什么表情了。
比起刮骨的痛,缝合简直不值一提。
落下最后一针,沈十三躺的木床已经完全被打湿,有血水,有汗水,他更是像被人丢到水里去洗了一回一样,全身上下找不到一块干的地儿。
大夫又开了方子,都是些时常用的解毒药材,叫人煎了端给沈十三喝,肃清体内的余毒。
沈十三没等到药端来,昏死了过去。
邹平把他换了张木床安置,喊了一干亲卫到门口。
他们一百余人,太显眼了。
沈十三没受伤还好,他现在受了这么重的伤,要是走漏了消息,他们一百余人全都聚在一起,就是一块移动的靶子。
而且就现在的情况来看,他们要先在广陵落脚几天了,所以务必将人手分散,等出发的时候再集合。
至于怎么分散人手,自然是越散越好,在座的各位自己都心里有数,而邹平,他则带着沈十三,两个人先找地方隐去行踪,让沈十三把伤养好。
至少要养到能够上路!
这些人都是忠心耿耿的跟着沈十三,沈十三的目的,就是他们的目的,沈十三的抱负,就是他们的抱负,所以绝对不会存在什么为了在主子面前刷存在感,而互相算计的情况。
邹平也是。
大家都是。
邹平带着沈十三,绝不是为了拍马屁,只是恰好他被沈十三点了名而已。
相反的,带着沈十三的人,反而更加危险。
甄临风的人全军覆没,也没有沈十三死了的消息传回去,很容易就能联想到他们是跑了,那他势必会派出下一队人马。
而沈军为了隐藏行踪,把人手分散,所以一旦被找到,那将是孤立无援的死局。
沈十三是甄临风势在必得的目标,但其余人不是,所以带着他反而不安全。
但邹平不是一个懦夫。
沈十三的亲卫不仅无条件的信任他,并且无条件的互相信任。
定下来的事情,就是定下来了,所以眨眼间的功夫,医馆前的百余人就散尽了,只剩下沈十三和邹平,以及一干大夫。
今天晚上闹出了这么大的动静,这家医馆是不能呆了,邹平走回去抽了自己的刀,背起沈十三,走时还是照样留下了一句,“今日之事,谁若是口风不严,老子一个个的杀上门!”
众大夫连忙回答,“英雄放心,放心!”
但这个放心,也只是说说而已,这么大的动静,他们不说,也瞒不住了,只能尽量赶在甄临风下一波人手到来之前,离开广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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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的更完啦
第一卷 好生奇怪
邹平背着沈十三,首先找了个犄角旮旯,藏好了自己的刀,等抬头一看的时候,发现天色已经微明,看时候,估计已经将近卯时了。
天一亮,邹平才后知后觉的发现沈十三的上身居然是裸着的!
哦,大夫要检查伤口的时候,他把将军的衣服撕了……
为了避人耳目,天亮了,很多事情都不方便做……
得等晚上!
抢劫现在是不可能抢劫的,又不能让沈十三就这样裸着,只能扒自己的衣服了……
邹平把沈十三放下来,脱了自己的外衣,胡乱给他裹在身上。
趁着现在还没完全天亮,得找个客栈安顿下来,邹平给沈十三穿好衣服之后,又把他背起来,满街找客栈。
广陵不比襄阳小多少,经济相当发达,整座城市都是商业街,邹平没走一会儿,随便挑了间门脸看起来还算大的客栈,敲了门。
小二刚刚起床,正准备来开门,就听见有人叫门,心想这是哪个傻货,早上不投店,晚上不投店,偏偏挑这天色将明未明的时候来?
他把抹布往肩上一搭,脸上的表情变成了一个大笑脸,才去拉了门闩开门,边开边道:“客官您是打尖还是住店呐,住店空房多的是,打尖儿的话得等会儿,厨房还没生火呢!”
邹平一脚直接跨进客栈,“住店,一间上房。”
小二这才看清楚,眼前这个眉目硬朗的汉子背上还背了一个人,那人头埋在汉子肩上,他看不太清楚相貌,只看得到半张脸,隐隐觉得应当是个美男子。
这开门做生意,哪样稀奇古怪的客人遇不到?
背一个看起来半死不活的人来住店,实在没什么好稀奇的,只要银子给到位,他背死人来住店都没没问题!
小二三两步赶到邹平面前,唱喝道:“哎客官~一间上房,先交三两银子定钱!”
邹平一只手托着背上的沈十三,一手去掏钱。
掏一下……没有。
再掏一下……没有。
还掏一下……仍然没有……
为什么没有银子呢?
因为他们根本没有个人单独使用银子的需要,吃喝拉撒都是彭文一手包办。
钱都在那小子手里保管!
邹平狠狠踢了一脚客栈的柜台。
妈的!走的时候忘记要钱了!
小二一看邹平的行为以及表情,就知道这桩生意算是黄了,低声咕哝了一句,“没钱住什么店呐~”
虽然是低声,但这店里拢共也只有他们几个人,这么安静,把谁当聋子呢!
邹平立刻就想去摸刀,一摸,得!刀也藏起来了,身上除了一个沈十三,啥都没有……
小二看他模样有些凶恶,心里有点发憷,也不敢再惹他,态度放端正了些对邹平说:“客官,咱也是打工的,没银子我也不敢让你住,要不你去别家试试?”
这话说得,没钱哪家客栈会让他住啊!摆明了就是在赶人了!
天已经完全亮了,有些小摊贩都已经陆陆续续的开始出摊,街上也有了三三两两的行人,邹平不敢闹事,只能背着沈十三出了客栈。
可这身无分文的,能去哪儿呢?
这时,伏在邹平背上的沈十三似乎有了点意识,嘴里迷迷糊糊的在喊,“水。”
邹平叫苦不跌。
他身上半个子儿都没有,上哪儿去弄水?
这车水马龙的城市里,连条小河沟也没有啊!
他想了想,把沈十三往上颠了颠,转身折回了店里。
小二刚在擦桌子收拾店面,就看到他们又回来了。
知道他们没钱,小二的语气有点不耐烦了,“二位客官这是有银子了?”
前脚才出门口,后脚就回来了,难道还能空手变出银子来?只不过是说出来给人难堪的罢了!
邹平也不恼,三两步走上去,对小二说:“给我碗水。”
讨水的?
小二一愣,放了抹桌布,阴阳怪气的说:“龙井、毛尖一两银子一壶,绿茶、红茶五钱银子一壶,客官要什么?”
沈十三挑人不看家世,只要你愿意跟着他,只要你资质不错,他看你又顺眼,就直接弄到身边来。
邹平不像严天罡和梁正他们一样是从小兵小卒爬上来的,他原本就有个不错的世家撑腰,从小也能算是前呼后拥长大的,除了在沈十三手里像孙子一样,这辈子还没遭过谁的白眼。
小二这态度,他哪能受得了?!
那必须受不了啊!
他背着沈十三,脚往前一迈,脸都要怼到小二脸上去了,一字一顿的说:“你是给水,还是等老子拆了你的店再给?”
邹平本身长得高,常年耍兵刀,一身的腱子肉,配上有些咬牙切齿的表情,还真的挺唬人,小二被他吓得后退一大步,哆哆嗦嗦指向另外一张桌子上的茶壶,“那里面,还,还有点儿。”
邹平走过去,直接连茶壶一起提走了。
客栈门口左右两边各有一根柱子,柱子底砌了两块四四方方的墩子,邹平把沈十三放下来,靠在墩子上,就着壶嘴往他嘴里灌水。
沈十三意识混沌,没有完全清醒,只是机械的喝灌进嘴里的水。
小二说的还有一点儿,当他妈真是只有一点儿!
三两口就没了。
沈十三嘴里还是模模糊糊的在喊,“水。”
邹平让沈十三靠着墩子,提着茶壶又转回了客栈。
小二看他又来了,简直都要哭出来。
这还有完没完?!
好在那人只是要水,没什么过分的要求,小二转到后院,直接灌了一壶井水递给他。
邹平得了水,也不逗留,出了客栈。
可能是失血过多的原因,接下来的一段时间,沈十三一直昏昏沉沉的喊着要喝水,邹平也不敢走,就带着沈十三蹲在客栈门口,隔一小会儿就进去找小二要一壶水。
已经临近中午了,街上熙熙攘攘的都是人,他们两个男人蹲在客栈门口,路过的人都一步三回头的指指点点,邹平实在没办法了,干脆让沈十三横躺在地上,又脱了一层中衣,把他的脸盖上,自己就蹲在沈十三面前。
那场景!
头上要是插根桔梗,就是活脱脱的卖身葬父啊!
邹平也是实在被逼急了。
现在还没入夜,他也不敢联系彭文。
他身上没钱,沈十三暂时不吃也就算了,可他老嚷嚷着要喝水,流这么多血,连水也没得喝的话,真的要嗝屁了!
现在离开客栈,上哪儿去弄水?!
他又不敢真的砸了客栈,硬逼着人家给他一间客房。
兔子急了还咬人呢!你要两壶不要钱的水也就算了,人家想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就不跟你计较了,你要是没钱还敢威胁人家给你住店,保管前脚让你住进去,后脚就报官去!
沈十三现在还是朝廷逃犯,又要防着甄临风的暗剑,实在不敢大摇大摆的暴露行踪。
要是真闹起来,人家让你住,你敢住吗?
皇帝为了给沈十三放水,通缉他的画像都画得十分抽象,抽象到要是沈十三的爹妈还活着,连爹妈都认不出来的那种。
现在拿衣服把沈十三的脸一盖,谁还能知道这就是朝廷钦犯呐!
邹平自己再把脸埋着点,最多看起来也就像俩被人揍得要死不活的大乞丐!
靠着客栈给点水,应该勉强能撑到晚上。
邹平简直要流下两条宽面条泪。
想他堂堂中郎将之子,跟着沈十三混成这幅德行!
**
这天早上江柔出发的时候,才想起来昨晚忘了告诉余向烟一声。
她如果去一趟奉新,来去得一个多月。
于是她早晨起床收拾了包袱,又去了一趟锦绣坊。
余向烟没在,江柔找了个绣娘转达自己的话,没想到绣娘说,“只要在规定的时间内交出绣品,向烟姐向来不限制我们这些,你若是要什么锦缎或是线,自管直接来绣坊拿就是,只要时间到了,能交出东西便好。”
江柔听了,才放下心来。
余向烟给的时限是半年。
来得及!
江柔去车行租了车,朝奉新去了。
她这次没有像上次那样直接一辆车赶到目的地,而是在经过的城池换乘。
第一个换乘的城市是广陵。
现在出发,到广陵的时候大概是中午,正好歇歇脚,吃午饭。
广陵离襄阳不远,同样也是一座交通要城,城门进出的来客川流不息。
往奉新去的话,要经过广陵,从东城门进,北城门出。
江柔在城门口就下了马车,付了车夫银子,就让他回去了,自己徒步进城。
入城的队伍排得很长,好在现在已经入了秋,日头不毒辣,多在户外站个一会儿半会儿还是可以忍受。
江柔准备了干粮,但是她决定找个小摊子吃点热食,因为接下来有两天的时间应该都不会再经过城池了,一直只吃干粮的话,身体受不了。
进了城之后,她先打听了车行的位置,提前去问了价格,预约好时间,说好等她去吃个午饭,回来就出发。
车行旁边就有一个客栈,江柔没去。
她去了客栈对面的馄饨小摊子。
出门在外,还是节约一点比较好。
找了位置坐下,她喊了老板,“老板,麻烦一碗馄饨,谢谢!”
老板隔着几张桌子,手里还在忙活着,往她这边看了一眼,嘴里得应,“好嘞~稍等一会儿!”
江柔擦了筷子等馄饨,一抬头,只见对面客栈右边柱子下面有两个人。
一个蹲着,一个躺着,竟然都看不到脸!
她心里有点嘀咕,哪个大白天在人家店门口蹲着不走?
这两人好生奇怪!
店家居然也不赶他们走?!
正在稀奇着,老板端来了馄饨,“夫人请慢用!”
江柔还是照样作了个农妇打扮,老板看她年纪不大,却是个妇人装扮,就干脆叫了夫人。
江柔又道了谢,低头开始吃混沌。
她坐的位置刚好正对客栈的大门,所以门口下的两个人她也正好看清一举一动。
馄饨吃了一半,就看到蹲着的那个男人揭开躺着那男人头上盖的衣服,附耳过去听他说了什么,然后提起脚边的茶壶,起身去了客栈里。
不多会儿便出来,扶起躺在地上的那个男人,就着壶嘴给她灌水。
江柔不再看她们,低头专心吃馄饨。
等吃完馄饨,她喊来老板结账,直接往车行去,便准备直接上路了。
路过那两个男人身边的时候,她脚步顿了一下,想了想,从口袋里掏出两块碎银子,弯腰轻轻放在他们面前。
邹平刚给沈十三灌了水,放下茶壶,准备靠着墩子休息一下。
他到现在已经一天一夜没睡了,实在有点儿熬不住。
刚靠上墩子,眼缝儿里就看到一只素白纤细的手,手里拿着两块儿银子轻轻放到地上,转身走了。
邹平浑身一震。
卧槽!把老子们当乞丐了?!
你大爷!
第一卷 贼吓人
“站住!”
江柔已经走出去好几步了,背后突然传来一声暴喝,听那中气十足的声音,乖乖!
贼吓人!
江柔浑身都抖了一下,心里后悔不已。
自己多管什么闲事啊?!
她没回头,脚下步子没停,还加快了两分,抱着手臂急急向车行的方向走去。
邹平一看,嘿!居然给老子装聋子?!
“那个女的!你给老子回来!等着老子来拉你吗?”
江柔心里一跳,停下脚步,磨磨蹭蹭的转了回去。
江柔在女子中也就是正常身高,原来跟沈十三在一起的时候,也只打到他肩膀,邹平跟沈十三差不多高,却要比他还壮上一点。
“你什么意思?打发叫花子呢?”邹平从地上站起来,满脸都是受辱的愤怒。
他又高又壮,在瘦弱的江柔面前叉腰一吼,看起来就像在欺负小孩子一样。
江柔缩了缩肩膀,仰起头看他,跟他讲道理,“公子误会了,我不是这个意思。”
邹平觉得自己不仅尊严被践踏了,连智商也被侮辱了,他弯腰捡起江柔放在地上的银子,摊在江柔面前,“这是什么?”
江柔黙了默,“银子……”
邹平瞬间觉得自己占了理,“那你还说我误会了!”
江柔看了一眼躺在地上要死不活的男子,觉得可以曲线救国,“我看这位公子似乎病了,这样在地上躺着也不是办法,入了秋虽然还不冷,但这地上还是凉,一直在这儿躺着,只怕会加重病情。”
这话说动了邹平,他气势有点弱下来了,“这个……”
沈十三毕竟是动了骨头,江柔不说,邹平还真没想到,这地上……可能真的有点凉。
还有点儿硬……
江柔又赶紧说:“我没有其他意思,这银子就当我借给公子的,等公子度过难关,以后再还我就是。”
邹平拿银子的手往回缩了缩,江柔眼尖的看见了,立即道:“我还有点儿急事,就此和公子告辞了。”说完转头就走。
“等等!”
“嗯?”江柔转身,疑惑的看着邹平。
他摸了摸鼻子,“再借点!”
客栈要一间房的定钱就是三两银子,这两块碎银子哪里够?!
江柔一下子有点没明白过来,“哈?”
邹平觉得自己老脸都要丢光了,“这点儿银子不够,再借点儿!”
江柔嘴角有点抽搐,叹了口气,默默从口袋里再掏了两块银子放到邹平手心里,没说什么,走了。
刚走出两步,邹平又在喊她,“喂!”
江柔捂住荷包,警惕的看着他,“不会还不够吧?我可没有了!”
一个身高近八尺的汉子,莫名的有点扭捏做作,“你叫什么名字,家住哪儿?”
江柔心中暗道不好,戒备的问:“你问这个做什么?”
邹平有点红脸,“到时候还你银子啊,给你送过去。”
江柔松了一口气,说:“柳寄芙,家住荆州。”
她认识的女人很少,突然要编造一个名字,她第一反应就是她住了两个月的荆州,柳寄芙的家。
说完就有点后悔。
她怎么说了柳寄芙的名字?!
随便说个江二丫,江彩妞也好啊!
但说出去的话,泼出去的水,捡不起来了。
邹平一听,觉得有些奇怪,“荆州离这里还十来天的路程呢,柳姑娘怎么一个人到广陵这么远的地方?”
江柔不想跟他纠缠,便道:“有些私事要办,我真的要来不及了,不跟公子多说了。”
说完转身就跑了,那急匆匆的背影,生怕邹平再喊她。
等人都走得看不见影子了,邹平才想起还在地上躺着的沈十三,赶忙把人背起来,进了客栈。
小二见他们又进来了,脑袋都要大了,正要是说话,邹平把江柔给的银子往柜台上一丟,“一间上房。”
刚好三两银子。
邹平是没想过节约一点的。
他跟沈十三一样,从来都是吃最好的,用最好的,节俭是什么?不存在的!
再说了,这不是刚好三两嘛!
小二见了银子,把人迎上楼。
到了房间,邹平把沈十三放在床上,脱了给他裹在身上的衣服,让他的伤口透透气,然后自己躺在窗边的小榻上,闭眼没多久就睡着了。
一觉醒来的时候,已经是晚上了。
邹平从小榻上坐起来,正想去看看沈十三,却见他已经坐了起来,靠在床头,脸色还是很苍白,嘴唇也没有血色,但脸色好歹不再发黑了。
沈十三见邹平醒了,喉头动了动,问:“彭文他们呢?”
邹平走到桌子跟前,给他倒了杯水,“彭文他们散在城里,等将军的伤养好了,再召集回来。”
沈十三点点头,接过杯子一饮而尽,“我睡了多久?”
“一天。”
沈十三把杯子递给邹平,“把壶给我拿来。”
邹平:“……”
还喝?今天都喝好几壶了,也没有尿,该不是毒出什么毛病了吧?!他转去桌子那里,把水壶拿给沈十三,沈十三揭了壶盖就开始咕咚咚喝水,看得邹平一阵尿急。
沈十三喝干了最后一滴水,把壶也还给邹平,“把人召集起来,明天一早就动身。”
邹平一愣,然后赶忙劝道:“将军,消息没那么快传回盛京,甄临风的人手三五天内肯定也到不了,多休养几天也没关系,你这伤可不轻!”
沈十三摇摇头,“昨晚在广陵大动干戈的找大夫,甄临风肯定知道我受伤了,你们把我刮骨的消息放出去,我们明天就出发,起码能比他估算得早到三五天,兵贵神速,到时候打他娘的一个措手不急。”
他妈的!老子遭这么大的罪,不连本带利还给他,老子配叫沈十三?!
邹平还是很犹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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