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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军抢亲记-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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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就猜到了,昨日去马棚捉人的时候,他就闻到了味道。
他不通医理,但常年纵马沙场,三天两头就得挂彩,他狗鼻子又好使,不说久病成医,接触药材久了,对药物的味道,比常人敏感一些。
军医说完,几人就大眼瞪小眼,安静了下来,沈十三眼睛一瞪,吼他们,“中毒了就解,看着我做什么,看着老子就能解了?”
“这……属下不会啊……”军医脸上肌肉诡异的抽搐了下,觉得自己的脑袋摇摇欲坠。
苍天呐!谁来救救他!他又不是兽医!他怎么知道怎么治畜生!?
沈十三手里又飞了一坨不明物体出来,对准军医的脑袋空降而下,同时伴随着沈十三暴躁的声音,“你他妈是大夫你不会?”
军医看到了不明物体砸精准向自己脑袋砸来,下意识想躲闪,还没挪出半步,又看到了将军的怒容,脚步就钉在了原地,不敢妄动,被砸了个正着,
严天罡去看落在地上的不明物体,是一方镇纸,立马就不高兴了。
尼玛!将军偏心,砸他就用石头,砸季修然就用木头!
老子都砸见血了,他就鼓了个青包!?
第一卷 京城十三太保
沈十三眼珠子都要瞪出来了。
他觉得现在的属下真是越来越没什么卵用了,智商不在线,应变能力低下,现在连吃饭的饭碗都拿不住。
一介军医连个毒都不能解,是不是再过两天上战场的士兵连刀都拿不住了?!
妈的好想薅出去杀鸡儆猴啊!
他在心里默念:这是皇帝的小舅子,要给皇帝留面子,不能杀,不能杀,不能杀,不能杀。
念了二三十个来回,他对着严天罡大喝一声,指着腿肚子都抖圆了的季修然,咆哮声半里地外都听得到,“把这个混账给老子拖下去剁碎了喂马!”
季修然噗通一声跪下,头埋在地上抬都不敢抬,“属下知罪,将军饶命。”
沈十三一脚蹬在他的肩头上,把他踹翻在地,“知罪?老子看你一点也不知罪,整一个儿的酒囊饭袋,连区区小毒都解不了的庸医,还敢千方百计入我军营跟老子去打仗,没用的东西!”
有句话是这样说的,你可以侮辱一个人的长相,可以侮辱一个人的品行,甚至可以侮辱一个人的人格。
但是!一定不能侮辱一个人赖以吃饭的技能,因为这门技术已经能让他混口饭吃,那一定勤修苦练了不少年头。
比如季修然是太医院出身,寒窗苦读数十载,太医院的药材房冬凉夏暖,他每天至少有四个时辰抱着医书泡在里面,再腾出两时辰在长兴街义诊,从实践中摸索真知,他从方院判手下出师不到一年,就求着姐姐吹皇上的枕头风,放着好好的太医不当,要跑到战场餐风饮露,朝不保夕。
你要说他的德性不端,他肯定挥挥袖子就当你放了个屁,但你要是敢说他医术不精,那他肯定二话不说撸起袖子上来就是两个大耳刮子。
他半生都浸润在医疗行业里,这辈子除了苦读医书就没做过别的事儿,你跟他说他医术不行,不是赤裸裸的说人家智商不行吗?!
但现在说这话的人是沈十三,他不仅不敢冲上去一巴掌扇烂对方的臭嘴,还要小心着赔罪,以防对方一怒之下一巴掌拍烂他的脑袋。
他真的做得出来!
就算季修然他爹是丞相他娘是诰命他姐是贵妃,他也真的敢……
早些年的京城十三太保,沈十三年纪最小,排行老幺,所以外号沈十三。
别看他排行最末,却最为难缠,朝中大臣家的公子哥儿不务正业,最多能称一声纨绔,但他是纨绔中的纨绔,在盛京中横着走,除了他爹,连皇帝都敢惹上一惹——
因为皇帝跟他穿一条裤子长大,是他罩着的好基友,敢对皇上骂‘你个龟孙儿’的那种级别。
天下有比皇帝更大的人吗?他连皇帝都敢指着鼻子骂,你有几条命能和他硬刚?
可他又是那种你不惹他,他偏偏要来招惹你的那种泼皮,他要是想整你了,你就算避在家里大门不出二门不迈,他都能面不改色的说,因为你在家里放了个屁,所以影响了京城的空气质量,导致他抵抗力下降,病气入体,恶疾缠身。
而他的工作岗位需要和皇帝近距离接触,要是过了病气给皇帝……妈的!大胆狗贼!你真实目的原来是想谋害皇上!
第一卷 拖下去
沈十三的这种无赖习性,从盛京带到军营。
季修然虽是个文臣,但他觉得男子汉大丈夫,自当为祖国抛头颅洒热血,不论是在前线浴血奋战,还是治疗伤兵稳住大后方,那都是铮铮铁血的男儿!
沈十三妥妥是个不折不扣的流氓将军,他性情喜怒无常,杀人如麻,纵容手下抢老百姓的食粮,抢老百姓的姑娘,杀战俘,屠敌城,一言不合连自己家的臣子都杀,疯起来连皇宫都敢拆。
这些,季修然来之前,担心儿子一去不复返的季丞相,念叨得他耳朵都起茧子了。
而且!季丞相最担心的不是季修然战死沙场。
他最担心的是儿子一个不小心惹怒了沈十三,大胜班师回朝时,这个混世魔王给自己带颗血淋淋的人头回来,并说,“你的儿子,老子是给你面子,还给他留了颗完整的人头。”
季丞相的担心不是没有道理的,沈十三是个常胜的将军,从没有吃过败仗,季修然入伍做军医,也不需要冲锋陷阵,只在后方救治伤兵就行,只要尽本分,想死都很难。
但军医啊!那是要直接跟沈十三接触的工作啊!
都说伴君如伴虎,他觉得伴沈十三还不如伴君,因为皇帝杀人还会找个理由,沈十三都是直接一刀砍死,理由现场瞎编。
防不胜防!
季修然也知道在沈十三的营下做军医是个高危职业,但男子汉大丈夫精忠报国,岂能因为怕死就束手束脚?
他原本并没太把季丞相的嘱咐放在心上,一来是自信自己的医术,二来已经做好了在沈十三面前夹起尾巴做人的的心理准备。
但知道是一回事,亲身体验了又是另一回事,
这哪里是个泼皮?简直就是一个泼妇!
千防万防,没想到治他罪的罪名竟然是没有医好一匹马?
他苦读医术破万卷,研究人体数十载,就是为了有一天能够做一个妙手回春治天下的神医,可术业有专攻,你蛮不讲理的非要我治好一群中毒的马是什么意思?
你这是在侮辱我你知不知道?!
这种情况只能找兽医你知道不知道?
但!这话也只能在心里咆哮咆哮,现实是只敢跪在地上大呼,“属下知罪,将军饶命!”
沈十三大怒,“你知屁的个罪!”否则怎么还敢杵在这里!“拖下去!”
严天罡赶紧跪下来,替季修然求情,“将军三思啊!”
我的祖宗唉,这是皇帝的小舅子啊!这一砍季丞相的半条命就没了,皇上的半条手膀子也没了。
最主要的其实是皇帝肉疼了不能拿沈十三开刀,遭殃的是我他们。。。。。。
他又装模作样呵斥季修然,“还愣着干什么?还不赶紧想办法!”
季修然欲哭无泪,想办法……他也想想办法,去哪儿想?
这话就想想,不敢说出来,但他一脸苦相,又跪在地上不挪地儿,傻子都看得出来他没啥办法。
沈十三是真怒了,给机会都不要,不把老子放在眼里了?“拖下去。”
第一卷 大黄狗
“等等。”角落里传出江柔细细小小的声音。
沈十三当时一本书就朝她飞过去了,“闭嘴!”还想学人刀下救人?知道自己几斤几两么?!
严天罡摸了摸自己渗血的伤口,看了看砸季修然的镇纸,又看了看落在江柔面前的那本书……
妈的好想哭啊!
一般沈十三只要瞪瞪眼,都不用说话,江柔就立马乖觉听话,但想了想没奶吃的小孩子,她硬着头皮开口,“我……我知道个法子。”
奉新是个小郡城,这里的女子很少养在深闺,因为每一个人都是一份劳动力,女人也为这个城市的经济和发展出一份力气,地位相当高。
没有大城市那么多规矩,民风比较开化,女商人,女先生,女杂役,都是有的。
江柔家里开酒馆,但她不算个女商人,最多也只是比日日在闺阁里学女红的小姐见得更多浮生百态,知道得更多柴米油盐。
战马中毒,太医都没办法,她却能试一试的原因,是因为张姚氏家的大黄狗。
大黄狗有一年产了一窝小狗仔,那几天恰巧张姚氏家里的馄饨铺子生意好得出奇,张姚氏两口子忙得好几日没顾得上回家,累得直接歇在铺子里。
等兴旺的生意告一段落,张姚氏两口子才想起被遗忘在家的大黄狗,急忙端了碗中午吃剩下的饭菜回家给狗儿投食。
却没想到,一回家却看见了在院子里奄奄一息的大黄,几只小奶狗在角落的狗窝里饿的嗷嗷叫唤。
大黄躺在院子里,狗嘴里吐出白色的沫子,四条腿儿还在不断的抽搐。
张相公一看就知道坏了,肯定是他们忙得好几天没顾上它,大黄饿得不行,误食了什么有毒的东西。
他当下就去了江柔家里,讨了一株仙人掌。
当时江柔正好在家,听了缘由,立即就把栽在院子里的仙人掌拔了两株给张相公。
张相公说,这是老一辈传下来的偏方,牲畜误食了什么有毒的东西,仙人掌的汁液可以解毒,再灌两碗绿豆水,只要牲畜没有当场毙命,大多是能救回来的。
后来大黄狗真的救回来了,灌了两天的绿豆水,也开始产奶了,小奶狗喝了大黄的奶水,也没出现什么中毒的症状,健健康康长大了。
只是张姚氏家养不起这么多条小狗,慢慢的都送人了。
大黄狗和战马虽然不是一个品种,但江柔觉得还是有一线希望,可以先试一试。
她一说话,季修然才看到帐子里还有一个人,而且竟然还是个女人!
他顿时倒吸了一口气,据他所知,大秦律例有规定,行军不准带家眷。
这个怀远将军当真是胆大包天至极!白纸黑字,铁一样的律条在他眼里就像小孩子过家家一样!
大家都知道他是皇上的宠臣,但是宠也不是这么个宠法吧?!国律都不放在眼里?
他悄悄瞟了一眼严天罡,却见对方一脸习以为常的模样,也不知是习惯了沈十三往军营里带家眷,还是习惯了他无法无天……
算了,他还是乖乖装孙子吧,保命最要紧!
沈十三倒是突然来了兴致,一脸玩味的看着江柔。
这个瘦弱的女人前几天还是个女孩儿,年龄看起来最多也不过十七八,经历一番变故还能这样冷静。
……勉强配得上他。
最重要的是,明明怕他怕得要死,却还是咬着牙跟他周旋,也不知道是谁给她的狗胆!
不像顾惜性命的女人对他避而远之,不像爱权爱钱女人的对他曲意逢迎。
不过……这样的体验,确实让他感觉到了新鲜。
第一卷 问你吃了吗
沈十三有像猫儿戏鼠的恶趣味,他不想一口咬死江柔,只想看她在自己手心儿里翻腾挣扎,而江柔这只小老鼠的表现又足够的出色,大大满足了他此刻的小癖好。
一刀砍下人头那一瞬间的快乐,比不上慢慢挑逗折磨人的快乐。
当然,这样的小癖好,目前为止只在眼前这个女人身上有强烈的施展欲,大多时候,他杀人还是干净利落的。
这种感觉……很奇异!
沈十三收了收这样奇怪的心理,还是一张随时要咬人的脸,盯着江柔,“说。”满脸都写着‘你的办法要是没有用,老子就砍死你。’
江柔本来还有点信心,被他的脸色一吓,心里突然就没了底。
但现在裤子都脱了,总不能说不要了吧?只能赶鸭子上架,硬着头皮上了。
“仙人掌汁液和绿豆水,能解毒。”
她声音太小,沈十三竖起耳朵都没听清,他不是一个有耐心的人,当时对着桌子又是一掌拍得山响,“没给你吃饭吗?”
江柔吓得腿一软,跪了下去,怕他又怪罪她声音小,尽力将声音放大,“没,没有……”
沈十三几乎每到饭点才有空回帐子歇息一下,通常歇息着歇息着就开始抱着她胡闹,常常伙头兵送来的饭她一口都没吃,过了饭点,就来人把冷掉的饭菜收走了。
沈十三自然有大堆的人关心他吃没吃,吃饱了没,但江柔……能有人知道还有她这个人就不错了。
她话音刚落,沈十三脖子一梗,又顺手揉了团纸砸到江柔脑袋上,“老子是在问你吃了没吗?!”
……
季修然和严天罡默默摸着脑袋在心里哭泣。
江柔一愣,满心都是委屈,明明是他自己问她的没吃饭吗?
额头被纸团狠狠砸了一下,身体上虽然没有大碍,但钝痛的感觉却蔓延到了心里。
眼眶里慢慢蓄积了水汽,她想娘,想爹,想哥哥,他们都会关心她是不是吃饱了,是不是穿暖了,有没有受委屈,也没有打过她。
但她知道,今时不同往日,她不能想以前一样,扑到哥哥怀里撒娇耍赖皮,只能默默忍下难过,努力珍惜自己这一条命。
她低下头,垂下眼睑,遮住满眼的泪。
但泪水遮是遮住了,泪珠却不听话的滑出眼眶,砸到地上。
严天罡一看情况不对,立马拖着季修然滚出了帅帐,边滚还不忘致罪,“将军息怒,我先用姑娘的方法试试,要是还是没用,届时再砍了季修然的脑袋也不迟。”
他身形高大,拖季修然跟拎小鸡仔似的,人家还没来得及反抗,就已经置身帅帐外了。
当然,这是拖他出火坑,季修然要是脑袋没坑的话,是不会反抗的。
季修然后怕的看了一眼帅帐,冲严天罡一抱拳,学着他们武人的做派,道:“今日多谢严副将鼎力相救,大恩大德,没齿难忘。”
严天罡不是个施恩不望报的人,季修然他爹是季丞相,这个人情要是白送的话,他会心痛道难以自拔。
他装模作样抹了一把冷汗,“卧槽,吓死老子了,将军说要砍的人都能叫你捡回一条命!老子脚肚子都抖得抽筋了!晚上请老子喝酒!”
季修然舒朗一笑,“自然的,自然的。”
第一卷 营养都在汤里
人走尽后,帅帐里一下子冷寂了下来,只剩下眼泪吧嗒吧嗒砸在地上的声音。
沈十三没说话,面无表情看着江柔,心想这人莫不是有沙眼吧?一言不合就迎风泪三尺?
江柔没哭太久,片刻就将眼泪收干净了,她知道自己现在的处境,只是情难自控,一时委屈得狠了,没控制住情绪。
现在冷静下来,才开始后怕,静静跪在地上,沈十三的沉默让她忐忑不安,渐渐的,冷汗都流下来了,又回忆起那时匈奴士兵差点将她一剑穿心,他冷漠转过头,视而不见的模样。
自己对他来说就是个可有可无的玩物,惹怒他,对自己没有好处。
她没有任性的资本。
“现在知道怕了?”沈十三凉凉的声音从头顶上方传来。
江柔身子瑟缩一下,低着头不敢说话。
沈十三觉得没趣,冷哼一声,走了。
等帅帐里只剩下江柔一个人,她脑中紧绷的弦才松下来,长舒一口气,缓了好久,身上才渐渐有了力气。
她又等了一会儿,没见着有人进来,才算彻底放下心。
他大概……是不打算追究了吧?
沈十三没交代过她不许乱走,她也就默认为她的行动是自由的,按照他往常的作息时间,大概晚间才会回来了。
江柔整理了下衣衫,去往张姚氏的帐子。
今天沈十三说过,要拔营行军了,因为战马一时耽搁了下来,但大概不会太久。
那副将只说战马不下奶了,并没说还有其他的症状,说明中毒不深,灌了仙人掌汁液,估计今夜连奶都有了,所以她猜测,拔营至多不过明天的事情。
她需要提前知会张大娘一声,让她早点准备,这帮士兵五大三粗,届时可不会管她们。
到了地方,江柔直接掀了帘子进去,小孩子睡了,张姚氏抱着他在营帐里来回走动,嘴里哼着一曲童谣小调。
见江柔来了,她停下步子,轻轻把孩子放在床上,迎了上去。
她的脸色缓和很多,不像江柔上次见她那样满面都是愁容苦色,江柔没来得及问什么,她就先说:“今晨士兵送早食的时候,送来了一碗米汤,说是用来喂孩子的,还与我说,明日会送马奶过来。”
听到这话,江柔倒是一愣,盗奶的事情败露了,而她似乎也触怒了沈十三,正愁着孩子吃什么,没想到他……早就吩咐过了?
沈十三确实是吩咐过了,但他只管张嘴,至于没有马奶该怎么办,手下的人是想办法用他们雄性的身躯产出奶来,还是放血喂孩子,那就不是他愿意管的事情了。
军营里都是些耿直的汉子,都是沈十三一手带出来的兵,对他忠心耿耿。虽然有些要不得的臭毛病,但没什么踩高拜低的势利眼。
开先不管这对母子,是因为本来就没有义务管他们,将军也不睡这个生过孩子的女人,左右不过是无关紧要的人,死了就死了。
而现在将军吩咐了,那就是将军要他们活着。
将军要这对母子活着,那就一个也不能死,没有奶,米汤总成吧?
营养可都在汤里!
第一卷 火坑
江柔在床边坐下,看熟睡的奶娃娃,跟上次看到他时一模一样,没什么变化,睡着后的小脸满是恬静。
说不出来是什么感受。
江家跟张家住一条街,两户之间只隔了一道院墙,张家夫妇早年间也有一个女儿,叫张曼兰,江柔跟她一起长大,情如姐妹,可是十来岁时,失踪了。
官也报了,能想的办法也都想尽了,张曼兰就像一滴水没入大海,再也找不到踪迹。
那时奉新一带有人拐子出没,大家都说,大概是被拐走了,不晓得被卖去了哪里。
张家夫妇消沉了很久才重新振作起来。
原本张家和江家的关系就亲厚,张曼兰失踪后,张姚氏失了女儿,对江柔愈发的好,将她当做亲生女儿对待。
一朝祸从天降,奉新被乱军洗劫,家人四散流离,生死未卜,张姚氏,是江柔唯一的亲人了。
现在多了一个孩子,再这样的情况下,多了一个孩子,客观来说,并不是什么好事。
孩子太小又太脆弱,照顾他需要十二万分的精力,可是现在江柔和张姚氏连自保都不能,又怎么保他?
但既然已经生下来了,总也不能就这样扔了,再累赘,再艰难,也是要养他长大的。
这不是江柔的孩子,可是却成了她的责任,如果她是三人唯一活下去的希望,那她只能负重前行。
从小亲如手足的张曼兰,待她很好的张姚氏,背过她的张相公,都是她不能独善其身的理由。
而且……张姚氏是她唯一熟识的人了,哪怕只说说话,也是她的精神支柱,否则这样的看不到希望的漫漫长路,她不知道还有什么能支撑自己努力的活下去。
“能让我给他起个名字吗?” 江柔裹了裹孩子的襁褓,把被角掖紧,问道。
张姚氏在她旁边坐下,拉着她的手,“他的命是小柔给的,这是应该的。”
“张佑安。”江柔轻轻念着这个名字,勾了勾小奶娃的鼻子,微微笑了笑,“这个名字好吗。”
张姚氏念了两遍,笑了,“很好的名字,安安,安安。”
江柔稍坐了会儿,告诉张姚氏明日可能拔营的事,叫她早做准备,收拾好东西,晚间早些睡,免得明日没力气,便准备走了。
她不能出来太久,虽然沈十三没限制她的活动,但终究不敢离开太久,否则触了他的霉头,用这个拿她撒气,那真是有苦都说不出。
她掀了帘子准备走时,张姚氏叫住了她,“小柔!”
“嗯?”江柔停下步子应声。
张姚氏看着她,目光复杂,似挣扎了很久,才说,“对不起。”虽然声音很小,但足够两人听见。
江柔怔了怔,张姚氏接着说:“小柔,那日若是我不喊你,你也不会……你已经有了藏身处……这本是我的灾祸……”
张姚氏一直很愧疚,那天那要是不喊江柔,她就不会遇到沈战,也不会被人夺了清白。自己其实明白,现在她们的境地不算好,就算一时有了改善,那也是江柔用肉体换来的。
奉新的民俗不似盛京,这里大多数男人都只娶了一个妻子,少有三妻四妾的男人,但不是没有。
像他们这样的家庭,一般不会娶二妻,在他们的观念里,一夫一妻是很理所当然的事情,别人多妻多妾,那是别人的事情,他们管不着,可在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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