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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骗三生[出版]-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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却不得而入,只能不停观望,直到太医匆匆而入,又摇头叹气的走了出来……
  几日后,侧夫人大祭。

  一晃十年过去了,连城已经成了副总管,城府里迎来了一批新侍女,其中有个叫小全的,眉目长的极像当年的小青,气质则像极了小可。
  连城不禁自问,倘若当初娶了小青,或是毅然决然的带小可远走,那他的人生也不会如此凋零,但倘若了半天,这世间也没有时光倒流回去。
  小全没由来的信任连城,为人外向,做事主动,时常对他或明示或暗示自己的心意,令连城再度有了活过来的感觉。可惜,一个人经历的越多顾忌也便越多,就好比说因为连城的多情而气走了小青,连城悔不当初于是变得专一,却又在人生最专一的时候遇到了小可,但连专一也不能将他们联系在一起,身份的差异又使得他们阴阳相隔,于是连城变得不仅专一还变得谨慎。这时,小全出现了,可想而知,渴望小全的连城既不愿意耽误了小全的青春和前程,又不愿意再次遭受同样的感情挫折,只好将小全拒于千里之外。

  也不知是哪个爱情专家说的,不爱就不会被伤害。连城只想着不爱小全便不会被伤害,却没发现当他产生这个念头时,爱情已经降临了。
  小全深得夫人的喜爱,夫人同意为她说媒,小全本可请嫁连城,但一想到连城的决绝便转而选了他人。假如小全人生经验够丰富,便会从连城的眼神中看到纠结的痛苦,那么她便会明白自己并非单恋,只可惜小全太年轻了,年轻的诚如当年的小青,只懂得用嫁作他人妇来报复连城。
  再之后,小全嫁给了外城人,接着鸟无音讯。
  鸟无音讯便会让人产生很多联想,最大的联想就是死亡。连城无论如何也打听不到小全的消息,便将此看成了永别,后来也再没有喜欢过任何一个女人,主要是因为他很快就患了眼疾,基本达到了美色当前视而不见的崇高境界。
  于是很多年过去了,老城主和夫人也去了,昔日叫他连城的人都死了,留下的只有很多年前小青含泪的诅咒。

  我想,连伯并不是没有机会娶妻的,以当时老城主和夫人对他的信任,定有大把大把的机会赐婚,可连伯却立志将单身王老五的命运延续下去,这或许全是为了要赎清他在感情上犯下的罪过吧。
  连伯说,听了我拒绝莫珩的事,便觉得我和他是一类人,注定一生背负感情的债,因为我们都太执着于因果报应和命理循环之中,都是太过聪明所以总会被聪明误的人。
  我对连伯表示没有听懂,他拍拍我的肩说:“你早晚会懂的,希望等你懂得时候不要后悔。”

  没多久,我做的带有异乡风味的菜肴很快就博得了满堂彩,再加上掌柜的进行了合理的宣传和广告效应,这家客栈很快就击垮了隔壁几条街的对手,成为天启城旅游业的地头蛇,扬名三国,不多久就要实行扩张政策,将连锁店渗透到外国。
  掌柜的给我加薪升职,还安排两间干净舒适的客房给我和连伯。我的名声一炮而红,慕名而来请我过府掌厨客串的比比皆是,于是为了方便同一称呼,大家都叫我连老板。
  连老板的名声终于享誉天启,惊动了城府,城府的管家亲自请我过府煮几道小菜恭贺莫城主生辰大喜。
  本来一切相安无事,我也以为只要做了菜就可以溜之大吉,但不想前厅的客人对我的厨艺赞不绝口,非要莫珩请鼎鼎大名的连老板出来一见,管家连忙来找,我也连忙躲进了小花园,因为我实在没想好面对莫珩该说些什么。
  不想这一开溜竟撞见一个不该在此撞见的人。

  当时天色低垂,小花园里灯火熙攘,雨后弥漫着浓稠的芳草味,翘角屋檐被洗刷出了光泽,坠着滴滴答答的雨水。
  我就这样踩着湿漉漉的石子路闯进了被层层薄纱笼罩的凉亭里,薄纱中传出细微的动静,我转身一看,只见一抹人影,正要离开时却听那人说:“是谁?”
  我压低了声音道:“奴婢迷了路,这就退下。”
  “慢着。”那人肯定道:“你的声音我似乎在哪儿听过。”
  说话间,那道影子已经来到跟前,我来不及冲出凉亭已被来人握住手腕,当场擒住。
  他的力气不大,却也挣不开,我只好腹诽了请罪的台词,回过头去望向来人,要说的话却噎在了喉咙里。
  青黑色的袍子,襟口点缀着普通人家负担不起的金丝图腾,浓重的眉宇间透着困惑,眸子又冷又黑,深不见底,居高临下的看着我,而我的视线微微上扬时,却只能看到他淡而无色的唇。
  这个人我见过,在秋收宴上,当时他和现在一样,披散着发,远远望去只能见到如瀑的乌黑,看不清清冷的眼,也望不见近乎冷漠的神情,这样一张好似生来就不会笑的脸,竟是如此好看。
  他便是师然,明日城城主。

卷一 天启篇 〇六
  西秦的人都知道师然是谁,他的名声远远不如莫珩或别云辛响亮,甚至被谈论起的次数,也比不上启城城主和夫人的那段风花雪月,但没由来的,人们往往会记住这样一个人,也包括我,这或许因为人们都喜欢探究神秘的事物吧。
  而人们探究有关师然最多的秘辛,便是他那个凭空冒出来的儿子,但即便集合起西秦所有智者和研究家都不能挖掘出这个男孩儿的生母是谁,于是众说纷纭,至今没有一个答案是经过师然本人证实的,相信长此以往下去,很快就会成为悬案。

  我垂下眼,微微挣脱手腕,本以为挣不开,不想师然也松了力。
  师然走开几步,神色缓和:“哦,原来是你。”
  我望着他的侧脸,一时间不明白这句话的意思:“师城主怎么会在天启城?”
  一问完便想起今天是莫珩的生辰,以他和师然、别云辛的交情,他们会出现在天启城并不奇怪。
  师然扯扯嘴角:“请姑娘给莫珩带句话。”
  我插嘴道:“我正准备走,还是请师城主自己去说吧。”
  师然漆黑的眸子里浮现疑惑:“你不是……”
  “不是。”我再次插嘴,不知道打哪儿借来的虎胆:“如果师城主是问我是不是被我们夫人送给莫城主了……不是的,我拒绝了。”
  师然嘴角微翘,隐含着若有似无的笑意,但并非善意:“那你又怎么会在此出现?”
  是啊,我为什么在此出现,难道告诉他我虽没有答应莫珩,却立志要成为天启城第一号厨娘,所以不远千里迢迢追来莫珩的大本营再闯出一番名堂,终于凭自己的能力走进城府,就连你刚才吃的那些菜也都是我做的,要是你招我不高兴,我就下毒让你拉个三天三夜?

  我的话还没出口,就听身后有一厨房伙计叫我:“连老板!原来你在这儿,莫城主说请连老板到前厅见见客人!”
  我抿抿嘴,被抓个现行自知躲不过去,然后仰头看向师然,他正垂着眼定定看我,依旧是不见底的冷,但又好似清澈了些,在这样的眼神下,我说:“今儿个师城主没见过我,我也没见过师城主。”
  我分明看到他的睫毛轻眨,好似应了我的话,但那一瞬之后,又好似只是我的幻觉,我笑了笑,转身走出凉亭,脑中竟还留着方才那一幕,乌发覆盖之下,肩膀被雨水沾湿,长袖下修长的手指正握着一颗珠子,纯正的黑,闪着光泽,就像镶嵌在那张脸上的那双眼,看着人时,不显一丝温度,让人猜不透他的心思。
  很多年后我想,也许只有这样的人才能完美的伪装和隐藏,身为一城之主,总该是像这样不显山不露水的吧。

  前厅内,宾客尽欢,莫珩端坐首座,一手执杯淡淡微笑,见到我时,神情一顿,接着浮现笑意,道“胭脂?”
  我缓缓抬头,一时之间不知作何感想,身旁的侍从立刻说:“这位就是连老板。”
  莫珩眯眼看我,脸上醉意朦胧,我垂了头,缓缓跪下行礼,却在膝盖落地前被一股力量撑起,那双手的指尖泛着红,是酒气,温度滚热并且有力,顺着看上去,是泛着光泽的紫色缎子,沾了酒渍的前襟,接着便是莫珩的笑脸。
  他托起我的手说:“胭脂,你是不是改变主意了?”
  我还没来得及说话,莫珩已经令侍从收拾厢房,好好招待连老板,快的令人猝不及防。我被侍从带下去的时候,在回廊处远远就见凉亭里的那道身影,青黑色的衣衫映衬在水雾和薄纱中,仿佛只是一抹幻觉。

  我在天启城城府的厨娘生涯就此展开了,每天的辰时、午时、酉时,城府的侍从会来小厨房取走饭菜,若是莫珩吃得开心,侍从也会来传话,若是莫珩有事外出,侍从会将饭菜原封不动的端回来。
  在城府的日子很清闲,这里和启城城府截然不同,除了下厨,我整天没事可做,唯一的消遣就是在院子里发呆,但我再没见过师然,也没见到前来做客的别云辛,听说他们已经返程了。
  来这里七天,我见过莫珩三次。
  第一次,莫珩匆匆走过院子,见到大树下发呆的我,顿了一下,说:“你变了很多,胭脂。”我还没来得及站起来行礼,他便又急匆匆的走了。
  第二次,莫珩叫人找我去见他,除了他,我还见到一碟菜,他说这是他做的,请我吃。我吃了,真难吃,生生咽下去的时候眼泪差点飙出来:“君子远包厨,这话说得真好。”莫珩不语,以后也再没吃到过他做的菜。
  第三次,莫珩将一纸契约交到我手里,这是我打工的那家酒楼的经营权,我还给他说:“胭脂不会经营酒楼,胭脂只会玩耍柴米油盐。”
  然后我问他什么时候才能走,莫珩说:“既然你不会经营,回去了也没意思,就留下吧。”
  我张了张嘴,又说:“义父年老,又有眼疾,胭脂总不能留他一人在那儿。”
  莫珩从善如流道:“那也接过来吧。”
  就这样,我和连伯的栖身之所换成了城府,昔日我们是城府的下人,现在我们是城府的贵宾,真是事易时移,始料未及。

  连伯对我预感,莫珩早晚会找我谈婚论嫁,我说我的出身不好,莫珩要不就是吃饱了没事干想中和一下品种,要不就是别有目的。
  连伯问我为什么面对莫珩可以如此冷静的分析,我说因为合欢,一想到合欢,就想到莫珩,一想到莫珩,就想到合欢,合欢就像是一味醒酒药,什么都能打醒。
  连伯感叹着说,也不知道我这是多愁善感还是太过理智,还说身为女子,不管是前者还是后者都不好。
  我告诉他,合欢是我见过最多愁善感的姑娘,她生前除了一块儿琉璃也没能留下什么给我,死后却将这个性子灌输了来,表做纪念。
  连伯问我以后的打算,是继续留在这里,还是离开,我反问他留下来如何,离开又如何。
  连伯说,留下来只有两种结果,一种是终身为厨娘,一种是飞上枝头变凤凰。
  我考虑了很久,难以回答这个问题,倒不是我纠结是当厨娘还是变凤凰,而是苦恼为什么选定一个身份就要选定一辈子。
  我说:“我想先当几年厨娘,腻了就走,天下这么大,西秦以外的地界我没去过,很想去看看,最好多学几道菜,再在四十岁的时候开一家南北酒楼。”我当时的梦想真美好,自然万万想不到几年后嗅觉顿失,唯有替人收尸,不知不觉走上仵作的道路。
  连伯笑我太过理想,还说理想是难以在现实中实现的,我若是在这里当了几年厨娘,恐怕也难以走出这座城府了。这个道理我是明白的,试问一个熟悉城府内部结构又深知城主口味的人,怎能随便被放出去?
  我说:“嗯,我真是太过理想了,我想咱们还是趁早走吧。”

  就在我和连伯决定向莫珩请辞的那天,莫珩先派人叫我过去谈话。
  临去前,连伯嘱咐我说他有种不好的预感,叫我一定要先发制人,否则要是被莫珩抢了先机,我们恐怕就走不了了,因为古往今来很多变数都是发生在礼貌谦让请对方先说的前提下的。
  我怀揣着这份嘱咐去见了莫珩,正要说“我是来请辞的”却不料莫珩的话已经伴随我刚跨入门槛的脚拽了过来,他说:“胭脂,你可想过以后么?”
  我说:“我……”
  他插嘴道:“你想的以后和我有关么?”
  我张了张嘴,看着莫珩一脸期许,仿佛有璀璨流光在他眼里流转,竟不忍心说“和你没关,一点都没关,真的”,只好说:“哦,我还没想过以后。”
  莫珩一笑:“那正好,我已经替你想好了。”
  我不语,走过去坐下,在桌下攥紧拳头,对他规划的“以后”实在没什么预感。
  莫珩为我倒了一杯茶:“我这座城府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再养活一二百人也是可以的,我今年二十有三,尚未娶妻,也没纳妾,身家清白,父母早年都去了,平日里我可能会有些忙,毕竟天启有许多政事要料理,但晚上基本不外宿,准时回府吃饭、睡觉,你……”
  我刚端起茶杯的手被他这番话吓得一滑,茶杯“咣当”一声掉在桌上,打断了他的话尾,我立刻说:“城主,您到底想说什么,是想胭脂帮你寻摸个合心意的夫人么?胭脂不才,见过的女子不少,能善解人意辅佐城主的却不多,思来想去,只有合欢,可她……已经死在了启城,她说她是为了启城而亡的,是陪葬,是追随,我身为她的妹妹却不能鼓起同样的勇气,所以至今不能释怀。”

  莫珩不动声色的扶起茶杯,又蓄满茶:“你是在怨我么?”
  我说:“不,我是怨我自己胆小怕事。我这个人没什么志向,只想着三顿温饱,一路到老,事业不见得要做的多红火,只要比其他人活的都长寿就够了。”
  莫珩笑看我:“真好,我也有这个心愿,这是不是就叫做白头偕老。”
  我懵了,实在不知道怎么从他们家能再养活一二百人一路演变到白头偕老的,只好立刻顺着话倒回去,想找出问题所在,但我们刚才都说了些什么我却想不起来,正在暗自着急的时候又被莫珩抓住了手,打开了我紧握的拳头,慢慢抚平。
  我看他望着我的掌心,刚想问“城主还会看手相么”,却被他翻过了手背,一路抬起,凑到嘴边,轻轻一吻。
  我登时惊了,抽回了手,连忙站起身后退两步,又被身后凳子绊的踉跄出去。
  莫珩不急不忙的伸手一拽,把我稳住,接着站起身将我揽在身侧,声音从我头顶传来:“怎么这么不小心,你这样怎样与我白头偕老。”
  我哑口无言的望着他,心想这人太能掰了。
  他则低头笑道:“方才还没说完,我晚上是基本不外出的,准时回府睡觉、吃饭,若是碰到推不开的应酬,大抵就是一年一度的府宴吧。只是以往每年的府宴都独缺了女主人,你,可愿意?”
  我不答反问:“城主,我能问你个问题么?”
  莫珩含笑不语,我又说:“当初为什么你要拒绝合欢?”

  莫珩一怔,笑意渐敛,松了手,再度坐回桌边,我也坐了回去,一眨不眨的望着他:“希望城主给我一个合理的答案,这也是合欢想问的,这件事改变了她的一生。”
  莫珩沉吟道:“我给你的答案,你能接受么?”
  我说:“只要是城主说的,我应该可以接受。”
  他抬头看我,轻笑一声:“胭脂,你真是个较真的姑娘……你们夫人说合欢喜欢我很多年,我却感受不到,我甚至记不得谁是合欢。但那日在启城城府的花园里,我却闻到经过我身边那个小姑娘身上的淡淡糯米香,后来中午吃的糯米糍和你身上的气味一样,我想那一定是你做的。而你说的合欢,我只记得在秋收宴上她身上的香味最突出,只是太浓郁了,并不适合我。”
  我皱起眉:“我并不是不擦花香,只是整日在厨房忙活,不想嗅觉被其他气味干扰。”
  莫珩说:“这就是了,其实我的鼻子有些敏感,闻不得脂粉味,还好你只是叫胭脂。”

  原来合欢的幸福竟是葬送在她特制的花香上,我还记得那天清晨,我为合欢整理妆容,她捧着一盒百合香粉轻轻嗅着告诉我,从收集到打磨再假如药材一同制成粉末,足足花费了一年的时间,她平日舍不得用,就是在等今天,还叫我拿着粉盒不停对她吹气,以保证她的身上可以均匀吸收香气。
  那天早上我打了十八个喷嚏,揉着鼻子看着眉飞色舞的合欢,她说不管秋收宴上有多少女人有多少花香,她的百合香粉都能脱颖而出。
  她果然脱颖而出了,只是料不到会是这个结局。

卷一 天启篇 〇七
  我告诉莫珩,我需要时间考虑,他爽快的答应了,看来婚姻大事都是需要时间考虑的,因为说不准考虑考虑着就同意了。
  回了房,我先找了连伯,连伯说我顶着一个哭丧脸准时被人告白了吧。
  我问:“被人告白不是该小脸绯红,喜不自胜么?”
  连伯问我从哪得来的看法,我说是街边买的小黄书里说的。
  连伯说:“被喜欢的人告白是那样的,你又不喜欢莫城主。”
  他一针见血了,我半响缓不过神。
  我说:“不对啊,我记得我是喜欢莫城主的,那时候合欢一说起他,我就心跳加速,不过我好像总会喜欢合欢喜欢的人和物……”
  连伯说:“所以现在合欢去了,你就没有参照物了。”
  他又一针见血了,我想我得找找自己的感觉。

  我问连伯,喜欢一个人是怎样的心情,连伯说就像我说的那样,小脸绯红,心跳加速,双眼熠熠生辉,手脚颤抖……我立刻把他打住,并且陷入沉思。
  我可以很肯定很负责任的告诉自己,我对莫珩没这些反应,但也不否认在见到帅气逼人的莫珩时,精神难免振奋。当我将这个看法告诉连伯后,连伯表示我们的前途很堪忧,我问为什么,他说要是一个有身份有地位有名望有长相又是城管的男人,在同一个女人身上遭受到两次拒绝,多半是会想不开的,不是撕了对方就是和对方一起死。
  我问,这是不是就是传说中的要么毁了她,要么同归于尽。
  连伯拍着我的肩膀说,孺子可教。
  我立刻表示很慌张,拉着连伯的袖子问怎么办。
  连伯分析道,若是落荒而逃,我们没那个轻功,若是客气请辞,莫珩恐怕不会轻易罢休,若是条件交换,除了肉体也没有其它更有价值的……
  我更慌了,表示不愿意肉偿,连伯一拍脑门,告诉我还有一个办法,那就是我可以帮莫珩完成一件心愿,就当做抚慰他心灵的表示。

  三天后,当我将连伯的建议告诉莫珩时,莫珩着实愣了很久,脸上的失落久久不能退去,沉默的望着我,仿佛只要望着我就能让我把方才的建议忘了。
  莫珩说:“我好像还没有什么心愿未了。”
  我一想也是,他都是城管了,一呼百应,若有未了的心愿,还愁没人去做么。
  我说:“那什么……”
  他突然插话道:“但如果胭脂姑娘不嫌弃,能不能帮我走一趟云州城,找一个人问一句话?”
  我眨眨眼,搞不清楚找一个人问一句话为何非要我去,以莫珩的能力,就算是找十个人问十句话也是信手拈来的简单,我想,这应该不是一句话那么简单的。
  见我犹豫,莫珩又说:“这个人你也见过,他叫别云辛。”
  我登时一愣:“他和你不是朋友么?”
  莫珩说:“就是因为是朋友,所以有些话才不方便问出口。”
  连朋友都不能说出口却要假他人之口的话,一定不是什么好话。
  我说:“这个恐怕……”
  莫珩又将我打断:“我先给你讲个故事吧。”

  故事很简单,出场人物有三,别云辛和他的弟弟别云州,还有莫珩的妹妹莫媛。
  莫媛本是养女,是作为莫珩的童养媳带进城府的,从小就被教导的知书达理,诗词歌赋样样精通,所有人都以为莫媛会是将来的城主夫人,直到莫媛十六岁那年随莫珩头一次外出参加启城的秋收宴,一眼就看中了风度翩翩的别云辛。
  莫珩疼惜莫媛,回了天启城便下了礼聘。不出一个月,莫媛就坐上了云州城抬来的花轿,心花怒放的嫁去了异地。
  又过了一个月,莫媛捎来一封信,信里婉转透露到她的痛苦。大抵就是她原本爱上的是别云辛,但不想嫁过去洞房花烛后第二天才发现身边的丈夫叫别云州,接着日日见到别云辛在自己面前晃悠,又不得不对别云州夜夜承欢,内心痛苦万分终于酿成心病,不忍对外人提起,更不忍质问别云辛,只好写书一封送回娘家求助。
  算算日子,莫媛已经嫁过去两年了,莫珩派去的心理医生都被莫媛遣了回来,因为莫媛自小就是按照城府夫人的教育制度被养大的,很早就养成了多疑且不能轻信旁人的性子,虽说心理医生都有职业道德,但遇到莫媛这样的心病也难掩八卦的心理,所以至今没能有人让莫媛敞开心扉。
  按照莫珩的意思是,他信任我,相信他的妹妹应该会和他心有灵犀也信任于我,再加上大家都是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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