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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娇饲养手册-第3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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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姚氏生的一副鹅蛋脸,柳叶眉,杏眼桃腮,四十多岁的人来,还有几分颜色,婀娜的不像话。
  她带着四个孩子给沈老太君和沈老太爷请安。
  姚氏与沈玉华就生了三个儿子,另一个则是她娘家的侄女姚三娘,父母双亡,两个姐姐都出嫁了,这才借住在沈二爷家。
  “给母亲父亲请安,给哥哥嫂嫂请安。”姚氏蹲下行礼时,带了几分妩媚风流的刻薄。
  明明该是轻浮,却像是长了刺儿一样不好让人接近,一看就不是个轻易能招惹的主儿。
  沈老夫人看着她就头疼,免了礼,让她回去歇息。
  姚氏不是个没眼力见儿的,知道沈老夫人不待见她,好不容易借着木宛童出嫁的由头回来看看,可不能屁股还没坐热就被撵出去了,那多没面子。
  江氏带着姚氏和姚三娘去垂花厅小叙,沈大老爷则是带着沈玉华和他的三个儿子去了书房。
  姚氏拧着帕子,斜倚在石桌上,眼角微挑,有些随意。
  江氏早早就习惯了这个弟媳站没站相坐没坐相的老毛病,也不挑刺,只让人捧了茶水过来。
  “多少年了,老宅子还是一点儿都没变,小辈们却都长起来了。”姚氏状似感叹,让人捧了个匣子过来。
  “嫂嫂帮我瞧瞧,这东西给咱们小阿宛添妆行不行?”姚氏亲自将匣子打开,带了几分炫耀的意思。
  江氏淡淡瞥了一眼,是一座玉麒麟,上头嵌着八宝琳琅,整玉雕刻,麒麟眼处是一抹天然的红,倒是十分难得。
  她隐约记得这是姚氏出嫁时候压箱底的嫁妆,一日要擦上三次,可见姚氏的爱惜。能用来给阿宛添妆,可见一般。
  江氏晓得,她这个弟媳人不坏,也热情,就是嘴不好,规矩也不好,事儿诚多,平白的得罪人闹矛盾,当初让分家,对两边儿都好。
  姚氏出去过得自在,府里也清净。
  “不错,弟妹用心了。”江氏不算冷淡也不算亲热,脸上挂着得体的笑容。
  姚氏这个性子,是万万不能和她亲热起来的,不然她什么话都能同你说,说实在的,姚氏这个人除了热情大方,就没什么优点了。江氏不愿意同她多打交道,但也不会嫌弃她。
  姚氏摇了摇手里的帕子,当做江氏是在夸奖她,拉着自己侄女儿的手同江氏开门见山道
  “嫂子,我话就直说了,你看看咱们家大郎、二郎、三郎都没媳妇呢,你随便捡一个,配给我们家三娘成不成?”
  沈晰和、沈晰酩、沈晰遥哥仨在这一辈里也排前三,所以姚氏称他们大郎二郎三郎。
  江氏眉心直突突,合着你把我儿子们当地里的白菜呢,说挑一个就挑一个
  怨不得姚氏这么多年人缘儿依旧不好,就这没脑子的话像是人说出来的?谁家母亲听了这话不得跟你急?
  “嫂子,我这侄女儿跟我性情模样都一样一样的,你考虑考虑呗!”姚氏见江氏不说话,又继续道。
  江氏心惊肉跳,要是跟你一个模子刻出来的,就更不能当媳妇了!
  “弟妹慎言!”江氏眉头一凛,唬的姚氏闭上了嘴。
  “不给就不给,凶什么凶。”姚氏小声嘟囔了一句,江氏听得清清楚楚。
  姚三娘看着她们妯娌两个人说话,心里直突突。
  没过多一会儿,姚氏就嚷嚷着要去看木宛童。
  “弟妹刚到,还是先休息休息,明儿阿宛成亲再看也不迟。她这几日要准备出嫁,实在是累坏了,刚得了空,咱们也让孩子好好歇歇。”
  江氏想着,还是别让姚氏去见阿宛了,省的再气着阿宛,万一动了胎气可不妙。
  就算孩子他爹是个混账东西,但孩子还是她第一个金孙,不能出差错,孩子母亲更是宝贝疙瘩。
  姚氏撅了噘嘴,倒是没继续说什么。
  转眼就到了成亲的当日。
  江氏怕起的早了,让木宛童身体不舒服,所以昨夜天未等擦黑就让她躺下了。
  天蒙蒙亮的时候,刚听见第一声鸡鸣,木宛童就被苦芽连带着刘嬷嬷和江氏等人挖了起来。
  姚氏在一旁叽叽喳喳的,嘴半刻都不曾停下,偏偏声音还尖锐,闹得她头疼。
  “阿宛,我是你二舅母,你记不记得了!我走的时候你才凳子这么高呢。”姚氏趁着木宛童梳头的时候,凑过去跟她说话。
  木宛童从没见过这样自来熟的人,要稍微反应半刻,才挂上得体的笑容“二舅母。”
  “哎呦,这小酒窝可真甜。”姚氏美滋滋的赞她。
  她喜欢漂亮姑娘,可惜肚子不争气,只生了三个儿子,要不是喜欢漂亮女儿,就不会将姚三娘带在身边儿了。
  木宛童听人说她的酒窝,笑意不免散了,眼底多了几分落寞,夏侯召以前晚上睡觉的时候,手脚不老实,总是喜欢戳她的酒窝。
  这么多天了,他也不肯来给她个解释,她不生气夏侯召欺骗舅舅他们说自己怀孕了,但是生气于夏侯召这么多天一点儿都不曾同她说,就算日日来信,信中也没有提到一句。
  她生气的是欺瞒,是不坦诚。夏侯召他凭什么擅自决定,什么都不告诉她?
  喜婆在给木宛童梳头发,用上好的桃木梳,上头雕刻了精巧的龙凤呈祥花纹。
  木宛童的头发过腰,又长又顺,漆黑厚亮,抓一把在手里像是上好的丝绸,凉丝丝的,顺着指缝流水一样滑落出去,光可鉴人。
  喜婆一边梳着,一边嘴里念念有词,唱着吉祥的歌谣,语调舒缓,让人安心。
  沈家上下张灯结彩,红色的绸子挂满了青砖黛瓦,让这座平日里水墨画成的宅子有了几分人间烟火气,热闹了许多。
  来往的仆役脚步匆匆,腰间系着红绸,恨不得飞奔,与往日轻声缓步大相径庭。
  

  第七十四章 

  沈家今日算是高朋满座; 不论远的近的亲眷; 就是沈家教出来的学生; 都足够占十几桌。
  沈家桃李满天下; 又一身正气; 广受天下人仰慕,沈家嫁女儿,面子还是要给的。
  夏侯召没有亲朋好友; 但将军府前去恭贺的人倒是比名满天下的沈家都要多。
  眼见着他起来了,可不各路想要往上爬的都开始来套近乎抱大腿了; 其中自然还有些看热闹的。
  至于看什么热闹?
  有热闹就看,管那么多干什么?夏侯召的热闹肯定是个大热闹,不看白不看。
  将军府原本空荡荡的; 多年已经没有人居住,王野和夏侯召都住在军营里,这么多年过去,这儿险些成了荒宅。
  光是将宅子收拾干净,就耗费了不少力气; 不要说翻新装修。
  夏侯召在吃穿用度上没什么特别的要求,只要能满足生存需求; 差不多就可以了。
  但是他舍不得委屈木宛童; 觉得她当配得上最好的,所以耗资千万两,把将军府好好收拾了,更买了不少的仆役婢女。
  原本鬼宅一样的地方; 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热闹极了。他觉得吵闹,又觉得这些人是必不可少的,便也就忍过去了。
  他不会管家,底下也没有会管家的,府里也没有订好的规矩,所以将军府看着热闹,实际上私下里乱成一瓶,都是新买来的奴婢,谁听谁的话?
  但是好在夏侯召性格暴烈,一言不合就拖出去,还算镇得住他们,一般不敢轻易生什么幺蛾子。
  木宛童的闺房里人来人往,俱是衣着光鲜,面上挂着喜色,一片环佩叮当,云鬓香影。
  喜娘嘴里念着吉祥话,给木宛童开脸,替她描眉傅粉,点上胭脂膏脂。
  木宛童平日里不怎么上妆,最多只简单的描个眉,这一套繁琐的程序下来,脂粉呛得她咳嗽,腰也坐得酸了。
  “姑娘可真好看。”喜娘替木宛童上完妆,退后一步去打量,不免发出一阵惊叹,她当了几十年的喜娘,打扮过无数个姑娘,就没见过比木宛童更好看的新娘子了。
  镜中的人儿一身红色亵衣,未换上嫁衣,头发先用横簪简单的绾了。小脸瓷白细腻,像是刚出锅的糯糍团子,眉线舒展细细两颦,眼如两汪碧水。
  江氏和姚氏免不得觉得骄傲,这样好看的姑娘,可是他们家的。
  喜娘又在木宛童额间点了牡丹花钿,更显得娇艳。
  嫁衣共七层,好看是好看了,只是里三层外三层套下来,难免笨重,尤其是六月的天,闷的人要出汗。
  木宛童穿着嫁衣,行动不方便,江氏便端了碗面喂她,里头卧了个荷包蛋。木宛童不爱吃蛋黄,江氏便只捡了蛋清给她吃。
  窗前的沙漏滴滴答答的滑下细沙,离上轿的时间已经不远了,原本房间里乱哄哄的人也散去了,只剩下几个交好的夫人。
  房间静悄悄的,木宛童看了一眼沙漏,吃着吃着就忽然掉下眼泪来。
  江氏赶忙用帕子给她擦了,语气里也带了几分哽咽“好端端的,我不哭了,你偏又开始哭,大喜的日子,不能哭。”
  木宛童抱着江氏的腰摇头,喊了声“舅母……”却不知道该说什么。
  “这样大喜的日子,哭什么,咱们阿宛嫁过去是享福的!都别哭了!你们哭得我头疼。”姚氏捏着帕子缓和气氛,她要是有个闺女,一定欢天喜地的把人嫁出去,怎么还哭上了?
  木宛童现在心里乱成一片,脑袋里也是混沌的,只是一个劲儿的掉眼泪,谁劝也劝不动,好像要把一辈子的眼泪都流出来。
  距离上轿还有半个钟头,喜娘们赶紧又替她补了妆,将哭得红红的眼角都用粉遮起来。将那沉甸甸的凤冠压在她的头上。
  珍珠宝石,金玉琳琅,满满当当的镶嵌在冠上,掂量在手里都觉得沉,不说戴上了。像是一块儿大石头压在脑袋上,动都不敢动。
  喜娘捧凤冠的时候,眼睛尖的扫了一眼,发现那凤凰有九尾,当即倒吸一口凉气,话也不敢说了,手脚却更加麻利起来。
  成亲这样的大日子,木左珩是一定要回来的,他明显的黑了,也瘦了,但看着更精神,像个大人了。
  “这番游学体验如何?”沈大老爷抽空还不忘问问外甥的游学经历。
  木左珩早就编好了腹稿,圆满的糊弄过去“甚好,我见着了与邺城不同的山川河流。”
  “什么时候走?”
  “将姐姐背出门就走。”
  沈大老爷惋惜“怎么走的这样着急,也不多留几天?”
  “早早就与同好约定了,明日启程去下一个地方,所以不便停留,能见着姐姐出嫁我就心满意足了。”
  这套话在木左珩心里演练过无数次,直至他能脸不红心不跳的坦然说出。
  沈大老爷不再说话,好男儿自在四方,倒是不能为儿女情长所牵绊。
  新娘出嫁,脚是不能沾地的,要家里的兄弟将人背上花轿,原本木左珩不回来,这件事便由沈晰酩来做。
  依照年龄长幼,原本应当是沈晰和来做,只是他自觉是个鳏夫,不吉利,便推辞了。木宛童不信这些,却拗不过沈晰和。
  夏侯召是第一次穿红衣,本就生的艳丽,这红衣衬着更愈发觉得妖异,就连方副将就小声嘀咕了句“额滴乖乖亲娘。”
  心里有话却不敢说出来,若是夏侯召是个女儿身,必定是个祸国殃民的红颜祸水。
  方副将好歹是个成过亲的人,多多少少有些经验,所以夏侯召将他叫过来了,虽然不一定是什么有用的经验,但聊胜于无。
  夏侯召第一次态度端正的坐在椅子上,生怕将一身喜服蹭皱了,只敢挨着一个边边儿坐,皱着眉头听方副将口若悬河。
  天刚大亮,他便迫不及待的起身,出门的时候左脚拌右脚踉跄了一下,幸好眼疾手快扶了门框,面上不教人察觉丝毫的窘迫。
  方副将只敢在心里暗暗笑话,平常看着冷若冰霜的一个人,到了成亲时候还不是成了个怂包。
  他眼睁睁看着夏侯召同手同脚上了马,带着迎亲的队伍浩浩荡荡的出门前往陵阳去了。
  方副将一瞧时辰,急忙就要追上去“时候还早呢,得再过一个时辰才出发!”
  夏泺骑着马在方副将面前绕了一圈,笑着调侃“你娶媳妇你不着急?”
  说罢便纵马追上队伍。
  方副将吃了一嘴的土腥,朝着地上呸了两口。相当年他成亲的时候啊,家里穷,还是雇了个驴车将媳妇娶回来的。
  都听说沈家今天嫁女儿,陵阳的百姓全都蜂拥出门凑热闹,沈家上一次嫁女儿还是快二十年前的事儿了,这次又声势浩大,不知道是怎样个光景。
  衙腰系红绸,站在街道两旁维持秩序,防止出现什么意外。
  “新郎官来了!”不知是谁喊了一嗓子,众人都朝着城门方向去看。
  他们除了壮观说不出什么旁的形容词,几百人的队伍长的像条龙,蜿蜒着,吹吹打打的缓慢走了过来。
  迎亲的马匹都是战马,一个个威风凛凛,肌肉线条流畅,神采奕奕,马鬃用红绿色的丝线变成小辫,总在一起,马鞍镶嵌了金银,只晃得人眼睛疼。
  凤辇是十八人抬的,若不是陵阳的街道足够宽广,想必都容纳不下。
  以红黄为主色,紫檀为主料,辇周围罩着一层红色一层黄色的垂幔,辇柱雕刻了龙凤呈祥,又以翡翠和红宝石做眼睛,四角坠着金铃,摇曳间叮当作响。辇上是一双龙戏珠,龙身雕刻的鳞角须尾纤毫毕现,珠子是东珠,圆润莹泽。
  百姓们已经顾不得打量后续,只顾着抢夺地上的铜钱。
  夏侯召财大气粗,旁人迎亲时候向周边撒的都是鲜花瓣,他撒的是银锭子和铜钱,且不计数量。
  银锭与铜钱用红色丝线缠绕了,一把扬在空中,远远比花瓣来的好看好听,叮叮当当的落在地上。
  就算被银锭子砸的头上鼓起了包,百姓也甘之如饴,这可是第一次被钱砸中,一辈子能让钱砸几次?
  “新郎官来了,来了!”苦芽今日也是一身水红色襦裙,兴高采烈的跑进来通禀。
  房内又是一阵手忙脚乱。
  “看看胭脂够不够红?”
  “凤冠呢,歪没歪?”
  “七宝团扇呢?扇子呢?”
  “……”
  分明方才都已经打点好了,现在又不免慌乱和怀疑,生怕再出了什么差错。
  “扇子在我手里呢……”众人翻箱倒柜开始找扇子的时候,木宛童扬了扬手,从袖中露出一截雪腕,示意她们,语气中带了几丝无可奈何。
  她没有涂丹蔻的习惯,但是今日成亲,还是被抓着涂了指甲,大红色的丹蔻,衬着雪白细嫩的手指,娇柔的不可思议,恨不得让人揉搓在手心里。
  “祖宗呦,小心些,别弄坏了!”
  木宛童闻言无奈的点点头,将扇子遮在自己面前。
  木左珩进来的时候,木宛童眼睛一亮。
  “姐姐,我送你出嫁来了!”木左珩唇角带笑,眼底却有几分湿濡。
  “报!北越大军距樊门关仅剩不到三里!”热闹的氛围里忽然插进高亢的一句。
  

  第七十五章 

  熙熙攘攘的厅堂; 原本充满了恭贺逢迎与爆竹炸开之声。
  木宛童用七宝团扇遮了脸; 木左珩沿着地上铺就的将她背出去; 长长的裙摆迤逦拖地; 划出一道柔美的弧线。
  正欲跨出正门之时; 忽闻身后响起一阵马蹄错乱之声,有一风尘仆仆的传信兵翻身下马,跪地抱拳; 满脸焦急的冲着夏侯召道“报!北越大军三十万距樊门关仅剩不到三里!”
  琴瑟锣鼓之声骤歇,众宾客也面面相觑; 私下里小声的议论着。
  他们都在猜测,这样危急的情况之下,夏侯召是先去平乱还是先迎亲。
  “当然是先平乱了!媳妇就在这儿跑不掉; 樊门关失守了可了不得!”
  “也是,沈家女哪里比得上一座城重要!”
  “不一定吧……万一……万一中途离开惹恼了沈家……”
  “沈家素来深明大义,自然不会因私废公。”
  “沈家这表姑娘可真是可怜,早不来晚不来,偏偏赶着成亲关头……”
  一众人摇头叹气; 几乎笃定了夏侯召会丢下新娘子披甲上阵,樊门关是夏侯召的根基所在; 一旦失守; 后果不可估量。
  木宛童握着团扇的手紧了紧,左手忍不住抓上木左珩的衣裳,这些人的话她听得清清楚楚。抬眼直直撞进夏侯召的幽深的眸子。
  许是因为今日成亲,又穿了一身红衣; 所以夏侯召整个人显得格外柔和,眉眼都带了三分春风。他也在看着木宛童,眼睛一错不错,只容得下她一个人。
  木宛童死死揪着木左珩的衣裳,看着夏侯召的眼睛,那句“你去平乱,不要管我。”这句话始终说不出口,动了动唇,终究只是敛下眸子。
  若是依照大义来说,她应该告诉夏侯召别管她,樊门关重要,但若是夏侯召真正为了樊门关转身将她晾在这儿,她多少有些意难平。
  木左珩浑身也紧绷起来,一只脚踏出了门槛,另一只脚始终不知该缩回来还是放出去。
  最后,木宛童终究是将扇子往下扯了扯,露出整张脸,眼神坚定的看着夏侯召
  “你回樊门关去,那里需要你。”
  樊门关除了会打仗的军人,还有数以万计手无寸铁的百姓,一旦樊门关被攻破,将是血流成河。那里的百姓需要夏侯召,将士们也需要主帅,她不能因为自己微不足道的一点委屈,而舍上万千人的性命。
  宾客之中有称赞木宛童高义的,也有对此嗤之以鼻的,认为她只是借机谋求个好名声,毕竟夏侯召无论如何都是要走的。
  夏侯召只是抬了抬手,让他们继续。琴瑟之声又不绝于耳。
  他上前,主动跨过沈家的大门,将木宛童接进自己的怀里。他要这 江山,无非就是因为木宛童的一句话,她想要天下太平,百姓安乐,所以他开始及笄钻营,想要逐鹿天下,给木宛童想要的安定。
  在他的心里,樊门关算不得什么,里面的百姓也不算什么,就算天下人都死在他面前,他眼皮都不会颤一下。他所有的一切,都是为了他所爱的人。
  夏侯召与木宛童正是两个极端,一个冷情到了极点,一个温暖到了极致。
  天旋地转之间,木宛童下意识环住了夏侯召的脖子,团扇遮住的脸也暴露在众人面前,不由得让人倒吸一口凉气。
  “我娶你,不是让你受委屈的。”夏侯召贴近木宛童的耳畔,声音不算轻,周围的人都能听得清楚。
  木宛童偏过头去,脸上微微泛红,本就是略施粉黛,根本遮不住她的羞赧。她抬手将七宝团扇又遮在脸前,头上凤冠珠翠碰撞之声异常悦耳。
  夏侯召亲自将人放入凤辇,队伍依旧照着原来的速度不缓不慢的绕城了两圈,方才出了陵阳,往樊门关返回。
  “怨不得夏侯召执意先成亲呢,你看看那样个美人,你舍得将人丢下?”
  “啧,没看出来是个要美人不要江山的。”
  那些人继续议论,全然没有了方才猜测时候的笃定,夏侯召的行动彻彻底底让他们打了脸,生疼生疼的。
  姚三娘看着迎亲队伍离去的影子,还有咱们抬也抬不完的嫁妆,狠狠揪了自己手里的帕子。
  她听见夏侯召方才说的话了,这样俊美的男人,这样深情的话,她又是那样的权势滔天,如何让她不心动。
  可惜自己遇见他的太晚,不然就不会有木宛童什么事儿了。如果她能早些遇到夏侯召……
  姚三娘自认姿色不俗,性格又温顺讨喜,是个男人都会喜欢她这样的。如果不是她遇见夏侯召的太晚,那现在凤辇上坐着的人就该是她了。
  她不甘的想着,面上却不敢有一丝的妒忌和不满。
  凤辇极为宽敞,就算坐十个八个人都不成问题。中间放了一尊赤金三足香炉,里头的熏香袅袅娜娜。
  四角坠着的金铃铛在风中发出清脆的声响,她能清楚的听见外面百姓的欢呼,还有铜板洒在地上的声音。
  夏侯召好像一点儿都不着急,队伍依旧不疾不徐的缓慢前进,辇被抬的稳稳当当。
  夏侯召早就知道北越不会在这么重要的时候安生,所以将方副将留守在樊门关了,所以他不用太过着急。毕竟什么都不能阻挡他娶媳妇,他想了这么久,心心念念才等到的这一天。
  到了樊门关的将军府,天已经擦黑,夏侯召亲自将人抱了入礼堂,引起观礼众人的惊呼。
  木宛童就算对夏侯召还有气,也被他临走时候那一句话给浇灭了“我娶你,不是让你受委屈的。”这大概是她听过最让人感动的一句话。
  她暗地里伸出素白的小手牵了牵夏侯召的衣袖“我们快一点。”快点结束,你去带人击退北越。
  夏侯召脖子一直到耳根子都红了,他会错意了,以为木宛童是想早些洞房,想想就让人激动……
  他牵住木宛童细软的小手,依照规矩完成了一系列繁琐的礼节。
  宽大的喜床上,喜娘将二人的衣摆系在一起,待到喝过合卺酒后,方才将床帐子压了,退了出去。
  夏侯召想要同木宛童说说话,却见她放了扇子在床榻上,开始伸手解两人衣摆处打的结。
  “你做什么?”夏侯召按住她的手,这个不能解,象征永不分离。
  木宛童抬眼看着他,眼神清澈,丝毫不掺杂质,看得夏侯召欲念一起,喉结上下滚动了一番。 
  “你不要管我了,北越大军压境,你……”
  她头顶忽然一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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