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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妃贤良淑德-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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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王妃贤良淑德
作者:酸奶蛋糕
文案1:
上元五年,公认断绝红尘,一心扑在政事上,帝王心腹(走狗)的豫亲王,突然铁树开花,看上一平民女子,还百般宠爱,实际上……
萧扬站在水边,居高临下的看着人,嘴角微抽,他不想下去把人捞上来,怎么办?
琳琅手举的有点酸,嘴型微微张了张,小羊,说好的宠我呢?
萧扬纠结的看向她,那你也别作死往水里跳啊!
琳琅眨了下眼,我不作死,你怎么宠我?
萧扬:“……”
他居然不知道可以说什么了……
所以,他当日到底为何把这作死的家伙,从万千红尘中拽出来?当做没看到不是很好?

文案2:
萧扬,作为昔日驰马纵横京城的贵公子,一场绑架,他被山贼头头一脚踹上神坛,然后,几年之后,
山贼头头从良了……
从良的山贼头头是个女的……
从良的山贼头头说她要贤良淑德……
从良的山贼头头还将他拉下神坛,落入滚滚红尘……
他做为亲王,帝王左右手,繁华京城混入一只披着羊皮的狼,他自知使命重大,于是开启保护世人之路。
宁琳琅,做为一头狼,一直以为,等待她的就是地狱,没想到却是万丈红尘……
表里不一山贼头vs软萌亲王
男主名:萧扬,阎王爷,小羊,羊咩咩,咩咩
走过路过来收一拨^o^

内容标签: 女强 甜文
搜索关键字:主角:萧扬,宁琳琅 ┃ 配角: ┃ 其它:
=================

  ☆、少年归来

  上元五年,发生了件事,到是没动摇国之根本,就是将上至京中世家贵族,下至平民百姓吓了个半死。
  公认断绝红尘,一心扑在政事上,帝王心腹(走狗)的豫亲王,突然发春了,发春的对象还是一平民女子,虽然该女子曾经也是官家千金,就是曾经流落在外,回来后,还就剩个无用爹爹。
  但豫亲王就是看上了,还百般宠爱。
  比如,现在,女子掉进了水里,那水挺浅的,完全可以自己爬上来的,可女子偏要玉臂一张,仰着小脑袋,可怜巴巴的望着豫亲王。
  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
  结果,除公务外,一切皆如浮云的豫亲王,居然真的站了过去,看那架势就要抱人上来,这宠度立马羡煞旁人。
  实际上……
  萧扬站在水边,居高临下的看着人,嘴角微抽,他不想下去把人捞上来,怎么办?
  琳琅手举的有点酸,嘴型微微张了张,小羊,说好的宠呢!
  萧扬一点也不想看懂她的嘴型,偏偏早年相识,想不看懂都难,他纠结的看向她,纠结的表达下自己想拍死她的冲动,那你也别作死往水里跳啊!
  琳琅眨了下眼,我不作死,你怎么宠我?不宠,交易怎么进行?
  萧扬:“……”
  她说的那么有道理,他居然都不知道可以说什么了……
  所以,他当日到底为何把这作死的家伙,从万千红尘中拽出来?当做没看到岂不造福苍生?
  头一次,向来果断的豫亲王后悔了,可惜貌似晚了……
  事情开始于七个月前,一个山贼遍地的恐怖地方。
  “老子要从良!”
  彼时,九连山上,清风徐徐,十几岁的少年躺在虎皮椅上,双腿相叠,一手拄着脑袋,望着下面一片站没站相,坐没坐相的一众小弟。
  当然没相,一群山贼,你还能希望他们站如松,坐如钟?不过,林琅一点也不介意,反正他自己也没相。
  底下,小弟一号刚咬下一块牛肉,闻言,抬眸,嚼着口里的肉,含糊不清着:“从良?老大,你又疯了吗?”
  对于小弟们来说,他们老大发疯那是常事,毕竟多年下来,他们还是知道的,他每个月总有那么几天会发病,做为合格的小弟,他们得习惯,做为人,他们只要不理他就行,横竖过两天就又正常了。
  他们齐齐安静了一刻,又立马该喝酒的喝酒,该吃肉的吃肉,撒酒疯的接着撒。
  林琅看着,一手敲了敲椅子的把手,反思着他的威严最近是不是弱了?
  他起身,随手从腰间抽出把匕首,相对于大刀长剑的,他更喜欢用这个,小巧轻便,出手的时候让人猝不及防。
  他道:“你们可以试试看。一起上,拦得住,老子就不走了?”
  十几岁的少年一脚踩在一凳子上,手上匕首转的人头晕眼花,嘴角戏谑的翘着,蔑视着这一群人多势众还在发呆的小弟们。
  “老大……”大黑刚徒手撕下块肉,那匕首就晃得他眼花,一双眼瞪得如铜铃大,“你不会认真的吧?”
  林琅欣慰的点了点头,总算有人发现他是认真的了。
  “你……他奶奶的,为了一群路人,你打算要弃我们于不顾!”大黑脾气爆了,那块肉直接被拍在桌上,然后烂了,烂肉上面是大黑那只又粗又大又黑的手。
  林琅一直觉得,他那臂力,进他们的厨房真心不错,只可惜,人不去,只爱盯着他的位置不放。
  “黑啊,你不肖想我这位置很久了吗?老子走了,这不正合你心意?”林琅一脚踢开脚下的凳子,伸出根食指,朝人勾了勾,道,“来,赢了我,这位置你就坐踏实了。”
  “呸。”大黑淬了口唾沫到地上,膀大腰粗的他撸了撸了袖子,“老子需要你让?今天你要是敢踏出这里一步,信不信老子打残你?”
  林琅又点了点头,为了人的勇气可嘉。
  他道:“那就来。”
  说完,他又想了想,最后善解人意的补道:“还是一块上吧,不然我怕你们输的太难看。”
  少年一脚踢开凳子,嘴角随意的往一侧勾着,手下漫不经心的晃着匕首,对着一众目瞪口呆紧接着凶神恶煞的小弟很满意。做为山贼,就该这么凶,不凶,吓唬谁去?
  话音落,比林琅大了两倍以上身躯的大黑就这么向他冲来,满屋子近五十人的小弟,也齐齐上阵。
  他就算不说,他们也知道,他们想赢就得一块上,不然,压根就没赢得机会!
  半个时辰后。
  可能,他们就算一块上,那也是没赢的机会的……
  山贼窝里的都是狼,尤其是九连这种被人所抛弃的地方,为了活,那是可以不要命的,而林琅,名副其实,更是头野狼,还是狼头头,打架最狠,下手最绝,盯上的猎物,不死,绝不松口。
  于是,这帮让官府头疼万分的九连山贼的窝,就这么被山贼头自个给踹了,还毫不留情的那种……
  踹窝的林琅站在门口,外面山清水秀的,他们厉害了,都能打得他生疼,他欣慰的揉了揉肩膀,如同家有小弟终长成人,他又轻瞥了下里面一片的狼藉,地上的小弟快死了般的躺着,他对着一众小弟道:“我要回京城。”
  回答他的是地上的哀嚎声。
  他转头最后一次大口吸着九连山上清新怡人的空气,轻描淡写着道:“我要做个温婉贤淑,相夫教子的贤妻良母!”
  这回回答她的是九连山上的几缕清风,地上的人齐齐傻眼了,睁着半肿不肿的眼睛,相互看着。
  刚刚,他说什么?
  贤妻良母?
  他们老大……居然是个母的!!!
  小弟们震惊了,嘴巴齐齐大张,又齐齐扯到伤口,疼得只能捂着嘴,说不出话来。
  林琅听着身后的动静,他们发现那么大的秘密,都能镇定如山,那么她走后,也不必担心他们会就这么毁了她一手的基业。
  她满意了,迈着步子,就往那个有着她五年记忆的繁华京城走去。
  五年的记忆,换言之,她被绑架的时候,才五岁,一个五岁的小孩别奢望她记得太多,至今她隐约记着,她姓宁,名琳琅,她祖父好像是某个京官。
  其余的……林琅想了想,可以等到了京城再问人,总能让她认祖归宗的,到时,她就是一温婉可人的大家闺秀,会嫁个门当户对的青年才俊,从此相夫教子。
  她怀揣着对未来美好的憧憬,跋山涉水,历尽艰辛,一月之后,在京城的城门口外换了身粗布裙衣,别看衣服又粗糙又暗淡,但在九连山那种民风彪悍的地方,能找出这么件看起来温柔贤淑的堪比煤矿里找出个白人一样艰辛。
  好歹,让她找到了。
  宁琳琅换好进城,随手拽过一路人,又极其自然的拖着人到了角落里,习惯性的拔出匕首,在手上一下一下的转悠着,顺带一脚踩在破旧篮筐上,篮筐立马被踩的扁扁的,颇有种踩在人头上的感觉,然后她慢条斯理的带着三分威胁问道:“说,做官的宁府在哪里!”
  路人窝在角落里瑟瑟发抖,如只掉进狼窝的小白兔,然后小白兔尿了,黄黄的液体顺着那裤子一路向下,在地上汇成一滩小小湖泊。
  琳琅:“……”
  京城中的男子胆子是不是有点小?她问个路都能吓成这样。
  她轻摇了下头,随即扯开嘴角,嘴角往一侧一勾,入乡随俗,更何况本就是她多年未归的家乡,她自认为笑得分外可人,笑的如每一个温婉贤淑的大家闺秀,手上的匕首也规矩的握在手上,反着耀眼的光芒,她“温柔”的如曾经每次打劫般道:“我就只是问个路而已?”
  然后吓尿的人,直接吓晕了,顺着墙壁滑到了地上……
  琳琅:“……”
  她笑得还不够温柔?白芜难道不是这样笑的?
  忽的,天大地大,她突然有种她如果再这样问下去,可能再也找不到宁府的感觉,于是她把刀给藏了,又揉了揉脸,看向外面路过的女子,嘴角学着她们扯了扯。
  扯完,深觉京城女子的不容易,半笑不笑的,都不会笑过头,脸部肌肉貌似还不抽筋。
  她身为一山贼头,都深感吃力,不过,为了认祖归宗,为了将来美好生活,她努力着。
  就是半个时辰后……
  皇天辜负有心人。
  她第五次从小巷里走出来,往回望了眼,一男子半死不活的趴着,手以不正常的弧度歪着。
  她有点心塞,练了那么多次,好不容易柳若扶风到没把人吓倒,还好不容易遇到个知道宁府的,结果,遇到的是人贩子……同为作奸犯科之辈,这位的水准是差了点。
  她摇了摇头,外面阳光灿烂,宁林琅发现,还很悲哀的发现,她能求助的对象居然只有衙门?                        
作者有话要说:  《暮登天之室》又名《皇家学院》《男子后宫》,已经开坑^o^,收啊收
老皇帝去世了,新帝登基大典上,慷慨激昂的说:“朕不喜欢女人。”
“朕可能不会诞下子嗣的。”
“朕决定,百年归老后,从各王侯将相中挑个继承大统的。”
于是,各世子入宫了……
白茫被丞相找到了,然后进宫学习了,然后发现……
他们住的比后宫嫔妃好……
穿的比后宫嫔妃好……
他们在勾心斗角,后宫嫔妃在赏花,打牌,赌博……
大晚上的,新帝召唤他们谈心……
大白天的,刚被谈心完的镇北侯家大公子跳湖了……
储秀宫的一众世家子弟齐齐抖了下。
Ps:男主不是真的好男色……

  ☆、老爹娇贵

  衙门?
  在九连山,衙门里那群吃官粮的就是个弱势群体……
  弱到什么程度呢?
  弱到路边小孩冲着他们嚎两句,他们都能拔腿就跑,连刀都拔不出来,所以她一直不明白,他们配刀干嘛?给别人当凶器砍他们?
  所以,他们可以说是要多没用,就有多没用。
  现在,她站在京兆尹府衙门口,无奈又烦躁的揉了揉自己额前的碎发,换成九连山,衙门门口的保准都是打牌的,而这里……门口的居然站如松,目光还炯炯有神?
  小鬼如此,就代表坐里面的都是神佛或者厉害鬼怪。
  鬼怪好解决,麻烦的是神佛。
  神佛,宁琳琅也就见过那么一次,来的借口还是那只误入狼窝的小羊羔,但不可否认,那是个麻烦的对象,麻烦到让她做事都超出了她的下限,回头想想,都觉得自个无耻。
  能让她觉得无耻,那就是真的无耻了。
  索性,民风开放又彪悍,礼义廉耻又早就喂狗了。
  她一脚迈上那台阶,风吹衣摆,带着君临山贼,戏谑官兵的正经气势,她大概还没发现,她还是习惯的站在了官府的对立面,身为良民,她想的不应该是怎么解决他们,而应该是怎么寻求庇佑,俯首称臣才对。
  可能是那架势太不像一般人,引得领着她的捕快频频侧目,直到一屋前,她站在门外,捕快进去对着一案桌前的男子低声说了什么,男子抬眸,示意她进去。
  琳琅一脚迈入。
  男子:“姑娘想找谁?”
  那声音正儿八经,温暖和煦如春风,琳琅下意识的烦躁的想扶额,硬生生的忍了下来,里面的居然是神佛……
  她捏了捏掌心,重重的又捏了捏,直捏的自己藏起全部利爪,才拿出不久前才练好的温顺样道:“这位大人,琳琅想查下宁家,应该是做官的,十二年前还丢了一五岁女孩的。”
  琳琅听着自己的声音,满意了,妥妥的温婉可人。
  “宁府?”男子震惊得望着她。
  琳琅点了点头。
  “还是做官的?”男子激动的站了起来。
  琳琅又点了点头。
  “十二年前还丢了一女儿的?”
  琳琅:“……”
  为何要重复她说的话?
  男子震惊了,连带着一屋子的人瞬间停下手头上的工作,一个个盯着她,像见鬼了一样。
  “你……你是?”男子双唇微颤。
  “宁琳琅。”琳琅答道,几乎是瞬间,满屋的抽气声响起,随即一阵嘈杂,像是发生了不得了的大事。
  “来人,快去叫于捕快回来!”男子吼着,有人赶忙连滚带爬的跑了出去,大概去找那什么于捕快了。
  琳琅:“??”
  京中的官都这样?
  一柱香过后,门口,夕阳余晖,有人身披霞光大步迈入。那是一女子,左边佩刀,一身暗红,浑身上下透着捕快的味道。
  直觉告诉她,这个捕快更不是个废物。
  “谁找宁家!”那一高声就像是在问谁在闹事一样。
  作为山贼,琳琅嘴角痞痞的正要习惯性翘起,放荡不羁,不把人放在眼里,打算气死人的眼神正要发出,手不动声色的往腰间一摸。
  空了?
  她赶忙回过神,收起一切不该有的神色,温婉弯腰行礼:“是我,小女子宁琳琅。”
  琳琅松了口气,幸好事先把匕首换了位置,否则……在这京中府衙内对着捕快玩匕首,还对着人捕快笑得张扬不屑,大概会被直接拿下?
  “你说你叫什么?”女捕快立在原地,腿上仿佛坠了千斤。
  琳琅抬眸,不解着:“宁琳琅。”
  短短三个字,愣是让女捕快眸色微动,随即千言万语化作一句:“跟我来。”
  她在轻颤。
  琳琅判断着,然后跟着她,直到站在一破旧小院前,脑子有点转不过弯来。
  这哪?
  身边的女捕快道:“宁老爷六年前已经去世,宁方无用,一年内就成这样了。”
  她平静的概括了下,直接让琳琅脑中那宅邸碎的稀里哗啦,然后一座破败小院拔地而起。
  她望着小院,久久的,然后果断的将大家闺秀换成了小家碧玉。
  没错,她要当小家碧玉,然后找个本分的男子嫁人,从此以后依旧相夫教子。
  女捕快推开院落大门,一身着粗布麻衣的男子正屋前诵读,犹如……老树枯鸦痛苦的嚎叫。
  琳琅迷茫了下,这个在干嘛?
  女捕快道:“那你爹,他在努力念书。”
  琳琅:“……”
  确定不是在谋杀谁?
  男子闻声抬头,看着宁琳琅愣了下,又看向后面的女捕快,阴阳怪气着:“捕快大人又来干嘛?”
  女捕快:“送人,这个是你女儿。”说完,转身走人,潇洒的可以,就像送什么货物一样,货到了,连让人验货的时间都不给,直接走了,都不怕人退货。
  宁方愣了下,扔下那大概要他命的书,缓缓走到她面前,挺直着腰板,上下打量着:“你,拿什么证明是我女儿?”
  那样子像是被骗了好多次,现在终于有了经验,打算好好审问一番。
  不过,貌似没必要……
  琳琅指了指那小院,反问着:“我骗你是你女儿有钱拿?”
  宁方回身望了眼,一小小院落,屋顶前两天下暴雨砸了个大洞,还没来得及修,墙还掉了点皮,整个屋子看起来就是摇摇欲坠。
  谁要是这种情况下再骗他,对方可能就是个傻子。
  他点了点头,又看向琳琅,神情立马激动,眼角含泪:“你长得随你祖母,而且爹一看就感觉到你是真的!”
  琳琅:“……”
  刚刚怀疑的人到底是谁?
  “走,爹带你出去吃好吃的!”说完,宁方牵着门都还没踏进去的宁琳琅就往外走,逢人就乐滋滋的道,“这是我女儿,她回来了!”
  琳琅觉得吧,按她那多年摸爬滚打的经验觉得,她这个多年未见的爹,傻傻的,蠢蠢的,还单纯的可以,属于被卖还帮人数钱的那种……
  不过转念一想,记忆里好像的确一直有这么一个人动不动拿着糖葫芦逗她玩,那样子好像就是这么傻乎乎的。
  简而言之,这个八成真是她爹。
  判断完毕,回忆结束,强行打断回忆的是一大捧糖葫芦,宁方道:“琳琅,你小时候最爱吃的,今晚吃到饱!”
  琳琅:“……”
  这不会是她的晚饭吧?
  事实证明,她猜对了……
  琳琅捧着一大捧的糖葫芦踏进了那小院,宁方牵着她走到她房间,里面的东西一应俱全,像是早就准备好一般。
  宁方自豪着道:“每隔几天,都会打扫一次,所以,琳琅你今晚可以直接住了。”
  琳琅看着干干净净的屋子,以前的事,她记得不是很清楚,但向来养尊处优的她爹,能够在落魄后,将破旧屋子收拾的干干净净,可见,她爹也是在成长的。
  家逢巨变,促使他的成长,琳琅觉得这巨变对他来说还不差。
  她是这样想的,回家的第一天就是带着这想法入睡的。
  第二天,初升的太阳,门口站着的人影,告诉着她,她这个山贼头天真了……
  于霜华,昨天的女捕快,提着三层高的篮子,一身暗红夹黑的捕快服依旧如昨日般,衬得人身姿挺拔,英姿飒爽的。
  宁方昨夜告诉她,那女捕快曾经是她祖父收养的,宁家衰败后,她是唯一一个死缠着宁家不放的,死活赶不走,还把自个熬成了老姑娘,简而言之,是个没脑子的。当然这是宁方的想法。
  “于捕快,这是……”
  于霜华走进,熟练的在桌上摆好包子,粥,油条的。
  她道:“我怕废物饿到小姐。”
  那一声废物没有任何鄙视,只是陈述事实。
  宁琳琅觉得她被雷轻轻的劈了一下,神魂荡漾了下。
  “何……意?”
  “废物没人活不下去。”她再次陈述事实。
  琳琅僵硬的转头看向走过来的宁方,就见人立马垂着脑袋坐到桌边开始吃,就留个后脑勺给她们。
  这个家道中落那么多年的人,居然还不懂生存?她被震惊到了,这种能力,一般人大概学不会吧?
  像是知道她在想什么一般,于霜华补道:“他还是别懂自力更生比较好。”
  琳琅:“??”
  “他第一次懂的时候,直接把屋子给点了,差点把自个烧成碳。”
  “第二次懂的时候,去河边洗衣服,掉进水里洗自个去了。”
  “第三次的时候,出去买个菜,差点把自个卖给人家当苦力去了。”
  琳琅:“……”
  宁方埋着脑袋,喝他的粥,高大的人缩成了一团,脸扑进了碗里,不时抬头拿毫无威慑力的眼神瞪人。
  于霜华没理他,抬头看了眼屋顶,道:“小姐慢吃,霜华先补个屋顶。”
  琳琅目瞪口呆的看着人熟练的拿着东西出去,熟练的上屋顶,默默的看向正委屈扒拉望着她的宁方。
  宁方捧着碗:“爹已经学会怎么烧水扫地了。”
  琳琅:“……”
  她爹很娇贵。
  她凌乱了下,随即镇定下来,没事,她是小家碧玉,她还可以勤俭持家!话说,昨晚吃糖葫芦的原因,该不会是因为没人做饭吧?
  

  ☆、故人相逢

  爹爹娇贵,宁琳琅自觉的肩负起养家糊口的重任,反正养家糊口也就那么回事,虽然跟她最初设想,比如被娇养下有点偏离,毕竟世事难料……
  反正以前是抢地盘,养小弟,现在干活养爹爹,都是体力活,差不多,就是不好找那种让她显得娇娇弱弱的活……
  她愁苦着。
  于是,于霜华找了何旭昭,现任的京兆尹,当年受过宁琳琅祖父的提携之恩,也是难得还记着恩,至今对着宁家,是能帮衬的就帮衬,这也是为何于霜华一介女流能做捕快的原因,虽然是聘用形式的,但其权利职能与吃官粮的无异。
  何旭昭一听,立马安排宁琳琅进了何府,给自己的夫人当贴身丫鬟,一不用卖身,二不用跟其她丫鬟一样住府里,贴身丫鬟的活又向来都是最轻的,给的工钱还跟死契的一样高。
  人家滴水之恩,涌泉相报,宁琳琅感动之余,乖乖遵守外界规矩,绝不持恩相挟,毕竟这路走不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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