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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离后,前夫说我才是他白月光-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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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谯拿她当能获取好处的联姻人选,只不过披上了爱情的美貌外皮。
  王沛却是实打实把虚渊当个宝,今日他必定是知道,虚渊那爱看热闹的性子,一定不会错过这场大杂戏,特意在这里等着。
  也不知道等了多久。
  种瓜得豆,种豆得瓜,这特么都是些什么神仙嘲讽?
  作者有话要说:  温渣:卡姿兰深情大眼睛,让你成功做渣男。
  虚渊:彪悍的个性下,藏着一颗想宅斗的灵魂。
  王沛:纳妾是不可能的,这辈子都不可能纳妾的。
  男主:我以为我这一章可以出场的…… ……


第5章 
  大阳居隐在园林之中,马车走出半条街,还能看见高高飘扬的彩旗,和旗杆高台上立着的一个少女。
  少女歌声迎风,断断续续的传进耳边,透水也跟着低唱。
  与君知,长命无绝衰。与君知,相思无绝衰。
  这是《长命曲》,自十年前歌姬玉照夜在国宴之上献曲,便在大殷传唱开来。大殷人几乎人人都会哼唱几句。
  再过了集市,隐约看见一个身着黄裳的小姑娘,在人群之中舞剑,身上黄绦随之舞动,美不胜收。围观之人莫不解囊,铜钱叮叮当当的扔进前面的盘子里。
  珈若叫了一声停,竞秀便停下马车,小看了一会儿。
  “这个小姑娘耍的还不错。不过,也只有几招花架子,比起我们县主当年,还差得远……”
  这个蠢丫头!提什么当年勇啊!
  透水疯狂的朝她眨眼睛,竞秀还傻愣愣的问:“水儿你干嘛?眼睛抽筋了?”
  珈若觉得好笑:“没什么,你也说是当年了。现如今,我连剑都收起来了,是比不过这小姑娘了。”
  透水下了车,拉着马儿,免得挤到看热闹的孩子,又生硬的转移话题:“今日有大杂戏,最好的杂艺人都在大阳居。县主若是想看,我们往里面走走。”
  珈若兴致缺缺。她方才停下目光,只不过因为想起一桩久远旧事。
  严素榴对她说,谢谢她教给她的三招剑法,才让温谯对她死心塌地。
  这三招剑法,当年她随父亲在军中,教过不少人,基本军中的女子全都会。有一次回京,教给家中的侍女们,严素榴也凑过热闹,过来学了两日。
  第三日她就说自己扭伤了脚,学不成了,以后就再也没碰过剑。
  三脚猫都算不上,难道,温谯就喜欢这样的花架子?
  还有,她提过的嘉陵匪乱,又是怎么一回事?可严素榴自幼长在京城,从未有去过嘉陵,她那点花把式,又如何能在嘉陵匪乱之中救了他和温之灵?
  匪乱时,珈若倒是随大伯父一起在嘉陵,那时也如这黄衣小姑娘一般,十三四岁,最是天真无畏、无拘无束的年纪。
  正沉吟间,身边的竞秀“咦”了一声:“县主,那个穿朱瑾色襦裙的,是不是二小姐?”
  珈若顿了一下,慢慢的转过脸来,若无其事的问:“哪儿呢?”
  不等竞秀指给她,很容易就能看见了。当下女子多爱打扮,也无什么拘束,只要觉得好看舒服就可。但也鲜少有穿的这样鲜艳,人群当中,很轻易就能看见严素榴那一身艳丽的朱瑾红。
  她身后领着一个垂髫小丫,百无聊赖的闲逛,突然站定,仔仔细细的去打量人群中一个少年郎。
  那少年郎着一身月白金纹的胡服,浑身上下没什么出彩的,可腰间佩戴的玉佩,却是价值不菲。
  很显然,严素榴是精准的捕捉到了这枚玉佩。
  严素榴带着小丫,在人群中拥挤,艰难的靠近那少年郎。
  竞秀也看出来了,撇了撇嘴:“二小姐还真是本性不改,怎么还是这么样子?”
  透水跟着笑:“她眼光倒是好,你瞧见那块螭龙玉佩没?那可是常山大长公主府上的独孙!就是不知道,她认不认得这块螭龙佩了。”
  人群拥挤,都往一个方向,跟着那杂耍的黄衣姑娘跑。严素榴逆着人群,想要接近那少年郎,谈何容易?
  可她也不肯轻易认输,发髻有些散了,衣裳凌乱,就差那么几步就要成功,突然一个身强力壮的妇人过来,口里骂嚷着“家里都没钱开锅了,你个浪货还有钱在这里打赏小妖精云云”,硬生生把严素榴给挤出了人群。
  严素榴摔了一跤,等再起来时,已经找不到那少年郎的踪迹,气的她反手就给了小丫一个耳光,嫌她不会办事。
  正站在街角生着闷气,突然过来一个衣着华丽的公子,作了一礼,笑着问道:“我看姑娘方才目不转睛,可是在看我?”
  严素榴看的本来不是他,可她目光一闪,见这位公子一身贵气,浑身上下穿着打扮都写着一个“贵”字,当即也不认真反驳,反而娇娇怯怯的,羞红了脸,眼泪要落不落:
  “好生轻薄!我何曾看你?都怪这人群挤攘,连累我扭伤了脚。”
  二人站在街角,又不知道说了什么,那贵公子居然将严素榴打横一抱,大步送上了马车。
  竞秀一个没忍住,呸出了声,又急忙捂住了嘴。
  这女子再怎么不好,也是她家县主的二堂姐。县主又一向护短,哪怕严素榴不好,看在一家的份上,也会多照拂她。
  珈若慢慢捏紧了手中的纱帘。
  温谯后来放在心上的,就是这样一个女子。
  她和温谯七年夫妻,他从未对她有过片刻真心。可他最后爱上的,竟然是这样不堪的人。
  珈若“唰”的拉上车帘,一不小心,竟然给扯了下来。她心里堵的厉害,不甘心不甘愿,想骂人,甚至还有点想打人。
  透水更是一脸的一言难尽:“县主,那公子是云盛宫郑贵妃的表弟,京城里有名的纨绔子弟,花花公子。为人贪花好色,也有些不守规矩,要不要我跟上去看看。”
  珈若颔首:“你跟上去看看,见机行事,若无异常,也不必惊动她。其他的,等温谯回来再说。”
  等温谯回来,就该清算他们之间这笔隔世旧账了。
  珈若不想回温府,让竞秀撵着马车,一路慢慢悠悠的出了城。官道边有一家十多年的老店,马车就在这里停下了。
  竞秀和透水抢着下了车,珈若却说要自己走走,让她们在车上歇着。
  竞秀:“县主,您闻着味,香不香?您闻闻味就得了,可千万不能真吃!”
  透水猛点头:“一口都不能吃!不然,我们两非被秦鸾骂成狗头。”
  珈若在桌前坐下,店家热络的上来招呼,珈若要了一碗肥肠面。
  店家的女儿,才七八岁,走腔走调的哼着长命曲。珈若于是叹气,还真是走到哪里,都能听到这首歌。
  面很快就煮好了,放在她眼前。
  面如银丝,汤底红亮,上面铺着满满一层煸的焦香的肥肠,轻吸一口气,一股鲜辣的香味,直冲脑门,勾人胃口。
  以前,珈若最喜欢的就是这种,一口气能吃两碗,连男子都吃不过她。可自从两年前从鬼门关前转了一圈,别说这样一碗面,饮食日日清淡,秦鸾还精细的看管,多吃一口,都要生场小病。
  竞秀和透水两个,坐在车辕上,警惕的看着。
  珈若自己想开了,总算还能捡回条命,算好的。
  正预备扔下银子离开,官道上,飞奔来两匹马,一见那良驹,珈若就挪不开眼,多看了几眼。
  那两人利落下马,为首的大胡子沉声道:“来两碗面,多加一两面,快些。”
  店家满口答应着,那大胡子见没空地,径自就坐到了珈若面前。
  “姑娘不介意吧?”
  竞秀蹭的一下,窜到了珈若身后,手按在了腰间短剑上。
  大胡子唇角一撇,似是嘲讽:“天子脚下,不必如此。”
  口中如此说,人却已经起身,随便找了块石头坐着了。
  店家面也好了,那两人也不在意,一手端着面,一手抄着筷子,风卷残云,片刻功夫,就把多加了一两面的一大碗肥肠面,都吃光了。
  珈若一直目不转睛的看着他。
  吃饭啊,就是要这样痛快,不拘什么,酣畅淋漓的饱肚子才好。
  可惜,她这辈子都得跟只猫似的,金贵的过活了。
  珈若长长的叹了口气,眼睛还是落在大胡子身上,一时又天马行空的忧虑,他这胡子会不会被面汤给弄脏。
  大胡子把面汤都干了,胡子还是干爽的,他放下碗:“姑娘何事?如此瞧某?”
  珈若摇摇头,把面前的面碗往前推了推:“你还吃吗?”
  大胡子疑惑的抬起头,这才认真的看了她一眼。
  珈若:“我没吃过一口。我的侍女也不惯吃这个,你若不吃,只好倒掉了。”
  大胡子干脆利落的坐下来,拿过面碗,正要开始吃,又被珈若拦住,往里面加了一点茱萸叶,和几滴陈醋,这才心满意足的做了个请。
  “请吧。”
  大胡子也不矫情,还是一样,挑起筷子就吃。
  这人动作极快,可绝对不像军中那些大老粗,呼噜呼噜发出怪声,光是让人觉得吃相甚酣。可见此人极有修养,还是嵌在骨子里的。
  珈若目不转睛的看他嗦面,心里居然有一股古怪的满足感,他吃相痛快又好看,看他吃完,好像自己也吃到了面一样。
  不过,这男子的面容,隐约有些眼熟。珈若记性极佳,若是见过,绝不会认不出来。
  她既觉得奇怪,在心里将京中那些世家都过了一遍,却没有一个能对上号的。
  不过,他吃的可是真香!
  珈若欣赏够了,就有点不平衡:“肥肠虽然洗的干净,不过还是会有味。你吃着,没有一股味道吗?”
  大胡子头也不抬,将面收拾干净,把铜板搁在桌上,才道:“没有味的肥肠面,是没有灵魂的。”
  珈若:…… ……
  等人走远了,珈若才问竞秀,这是何人。
  竞秀、透水的见识记性都不差,可京中那些大家翻遍了,也找不出这样一个人来。
  竞秀道:“也许不是京城的。”
  珈若倒不是一定想知道,琢磨了片刻,就抛诸脑后了。
  珈若却不知道,大胡子的随从也在谈论她。
  “侯爷,这女子不知是何人,来路不明,那碗面您怎么就真的吃了?万一她是敌国细作,在面里下点毒,可不把您给药翻了。咱两要真是在京城门口被人给药翻了,那小命不保就算了,关键传出去,还丢人啊!丢大人了!”
  “不过,要我说,人家就是会挑人,你瞧瞧,那姑娘生的多好看,我见过她那双眼睛,才知道那些书呆子说什么,秋水含情目,不是骗人的。这世上,真有人的眼睛,这么好看!您要真被药翻了,只怕黄泉路上,还要说一句,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
  大胡子沉沉的打断他:“勿妄言。她已成亲了。”
  随从吃惊了:“侯爷认识她?”
  大胡子道:“以前见过。她很喜欢吃这里的面。”
  随从咂舌,念念叨叨:“那她真是京中贵女啊!您瞧那姑娘通身的贵气,不过我可真没见过这么重口味的贵女,还喜欢吃肥肠面……”
  大胡子:“噤声。”
  随从听出他语气不悦,似乎十分不喜他碎嘴谈论这女子,连忙闭嘴,不敢再多说一句。
  珈若的马车还没进府,秦鸾先迎了出来。
  原先说好要今日回府的温之灵,托人传信,要在庙里多住几日,暂时不回府了。
  相反,原本要明日才到的温谯,已经到了,这时去大理寺复命,稍后回府。
  珈若都要下车了,又坐了回去,小手愉快的一招:“走,原路返回,回侯府。”
  她都给纳妾了,还不许耍耍小脾气?
  她今儿个还就想看看,温谯明明看不惯她,还不得不低三下四哄她的模样。
  作者有话要说:  大胡子:没有屎味的肥肠面,是没有灵魂的。
  皇姨:大口嗦面的样子,居然有点可爱……
  Ps,小可爱们看吃播吗?喜欢看啥样的吃播?


第6章 
  大理寺这桩案子棘手,温谯回府已经很晚,刚回到家中,就听说严珈若回娘家了,以及,她一口气给他纳了两个小妾。
  温谯一脸疲惫,脚步不停,面色不变,去拜见母亲,没多停留,就说要去接县主回来。
  麦氏变脸不悦:“你才刚回来,就要去找她,你看看你,脸色这样难看,人也瘦了一圈。她不过是回去住一晚,又有什么要紧?你听娘的,今晚就在家歇歇,免得去她跟前,她跟支使下人一样使唤你。”
  “她不会如此。”温谯淡淡说了一句。
  珈若的确不会这样过分,只不过,要做一个无微不至的好丈夫,端茶递水,描眉画唇,甚至在吃饭时给她剔掉鱼刺,吃完她剩下的半碗粥,她病发时给她擦掉吐出的秽物,都是他合该做的。
  温谯吐出一口浊气,这些,都是他自愿的。
  可她身为人妻,凭什么能享受的心安理得?
  麦氏又拉着他的手,絮絮叨叨的哭诉,无非是珈若如何如何的架子大,就连身边的婢子都是五品女官,开罪不起。别说她不事翁姑,她身为婆母,一天天在家是战战兢兢,生怕得罪了这个贵人儿媳。
  本就身份尊贵,更别提陛下皇后,都那样宠爱她。
  末了,少不得又提起他犯错早亡的父亲:“要是你父亲还在,你的身份也不比严氏差,那样才算天造地设。偏偏他死的早,连累我们母子三个,遭人欺凌。”
  温谯听她说着,既不反驳,也不附和,只是温和的笑着,拉着母亲的手。
  儿子回来了,麦氏好像有了主心骨,说了一会儿,有了一点踏实的困意,就这样睡着了。
  温谯放下她的手,出去时问连婆子,老夫人身体如何。连婆子见缝插针的道:“旁的也还好,老夫人就是忧心,自己能不能抱上孙子。如今这姨娘也进了府……”
  温谯含笑的眼睛划过这老妪的脸,连婆子急忙低下头,不敢再说,甚至于,还出了一身冷汗。
  等温谯走了,连婆子才一拍脑门:“乖乖,明明是笑着看我,怎么偏偏觉得浑身一冷?”
  温谯这样一耽误,等到侯府时,天色已晚,在前门就被秦鸾拦住了,说是珈若已经睡了,老爷今日刚回来,不如早些回家,陪老夫人说说话。
  温谯说,已经回过家了,是老夫人特意让他来接珈若回家。
  如此,还费了一番口舌,才进到内院。
  珈若困的早,歇息之前,交代了,不必刻意阻拦温谯,一切照旧。因此温谯进来时,她果然已经睡熟了。
  温谯在床榻边坐下,看了好一会儿珈若的睡颜。
  她真的睡熟了,秀气好看的眉微微蹙着,闭着的眼睛月牙儿一样,惹人生怜。不管怎么看,都像一幅最精致的画,只是今日依稀能辨出愁容。
  温谯守了她两年,熟悉她每一点细节,很容易就能看出,她的确是有心思。
  那刘应娘的确是他故意带回府,想要给她添点烦心事。可他还真是万万没想到,珈若直接就把人收下了,还一收就是两个!
  如此一来,他这两年汲汲经营的好名声,就这样全毁了!
  温谯想到这里,那点不舍和心疼即刻就散了开来,只剩下恼怒。
  他能花费两年,乃至更久来做一个局,他有的是耐心。可他不能容忍,有人破坏自己苦心经营的局。
  秦鸾刚进来,温谯便示意她,有话出去说。
  二人到了外间,温谯才说:“胧胧觉浅,恐怕吵醒了她。”
  秦鸾道:“您也知道,县主身子不好,困劲上来,就先歇着了。今日是必定不会回去了。不如,您今日先回去……”
  温谯正色道:“纳妾之事,是我的错,但那两名女子,我都不会留下,也不想胧胧因此和我生了嫌隙。我今日在这里陪她,你们都下去吧,我来守着。”
  温谯毕竟是姑爷,何况,县主睡着之前也交代过,一切由他。秦鸾便不再坚持。
  更深月半,檐下云雀突然振翅,在横出的竹枝上点了一点,就飞走了。
  这点响动,在鸦雀无声的院落之中,清晰可闻。
  扑棱扑棱的窸窣响动之中,珈若被惊醒过来。她瞪大眼睛,片刻后,方才熟悉眼前昏暗的环境,朦朦胧胧的看清,床榻对面的春凳上,睡着一个人。
  这只鸟,是温谯放在院里养的。
  这种娇气的鸟雀,珈若说不上多喜欢,可每当温谯回来,还是特意把它放在廊檐下。这蠢东西晚上不老实,常常偷偷溜出去,飞一圈再回来。
  这点响动也不算什么,可对于夏秋之交,本来就浅眠的珈若来说,实在烦心透了。
  因为温谯喜欢,所以她从来没表露过,自己其实不喜这娇弱的云雀。今日回侯府,大约是竞秀那个蠢丫头,以为自己真喜欢这只鸟,还巴巴的给她“顺”了回来,放在她面前,逗她开心。
  所以今晚,她又被吵醒了。
  珈若一时好笑,又有些好气。
  真是个蠢的。
  温谯似乎很喜欢云雀,曾说过,他小时候,父亲曾养过一只。温父早亡,他连温父的模样都记不清了,唯一有关的记忆,就是云雀的歌声。
  所以,当年的珈若,无论怎样不喜,都没有表露过分毫。
  因为多病,她常年浅眠,每天夜里,云雀来去了几次,都听得一清二楚。
  有时候醒了,就睁着眼睛,过一会儿,就自然又睡着了。但更多的时候,被吵醒了,就睡不着了,睁着眼睛,一觉到天明。
  她怕吵醒温谯,连动都不敢动,翻个身都不敢,就这么一躺就是半夜。
  以往她也从未细想过,如今再看,她前世病重早死,少说也有着云雀的一半功劳。
  就是不知道,这云雀,是否也是温谯最得意的手笔。这个“温和体贴的夫君”,不知不觉间,生生把她磋磨到了那步田地。她却浑然不觉,而他也骗过了世人,直到最后,都是所有人眼中的贴心好夫郎。
  只不过,从今往后,珈若都不会再纵容这只云雀了。
  她眼里也不再有这只“珍贵”的云雀。
  锦帐浮出水纹,珈若伸出手,皱着眉,从床上坐了起来。
  春凳上的温谯即刻醒了,没有片刻耽误:“胧胧,怎么了?是要水吗?”
  珈若在暗影里,静静的看着他,没出声。
  温谯是做惯了这些事的,十分习惯的倒了一杯水,试了试水温,递到她手边,口中说道:“珈若,我母亲顽固,让你受委屈了。你放心,那两个女子,我一个也不会留。”
  珈若端着水杯,突然道:“我想喝热一点的。”
  温谯一愣,下意识的问道:“会不会太热了?”
  以往他倒水过来,有时候会有些凉了,珈若也不会说什么,默默的喝了,还会对他甜甜一笑。
  今日这是怎么了?怎么这样任性?
  珈若:“心口不大舒服,想喝热一点的。”
  温谯只好又去外间,从炉子上兑了温着的热茶,递给了珈若。
  珈若梦醒之后,初初面对温谯,几日之间,又看透了许多细节,既感慨前世的不值,又觉这个枕边人实在心思缜密恶毒的可怕,不留神没接住杯子,水杯就这样摔了。
  温谯愣了一愣。
  这千金贵女,憋了两年,是忍不住了?总算要露出刁蛮的本相了?
  温谯柔声道:“怪我,没拿好杯子。我再去倒一盏来。”
  珈若靠在床边,静静的看着他,先去倒了一盏温水,又蹲下来,将碎片收拾干净,最后拿了抹布,一点一点将水渍收拾干净。
  珈若:“我今日才发觉,你做这些事情,这样熟练。”
  温谯顿住,自然的回答:“我小时候,和母亲寄住在姑父家中,这些事情,都是自己做的。”
  不止如此,还要收拾打扫整个庭院。姑父为人刻薄,无人时恨不得拿他当最低贱的下奴使唤,有人时却要常常把他叫到前厅,当做展示自己“仁德”的证据。
  温谯却不得不忍受这种大辱,只为了方寸的立足之地。
  等他收拾完,才发觉珈若一直在暗影之中看着自己:“水,不喝了吗?”
  珈若摇头:“不想喝了。”
  温谯呼吸一紧,极具掩饰的深吸了一口气。
  世家贵女,自然是高人一等,怎么会在意他们这些人的感受?不过一碗水,她想喝就喝,不想喝就不喝,好在,没有把这碗水浇在他脸上不是吗?
  更大的屈辱,他受过,这点小小的折辱,他自然能忍得下来。
  温谯道:“不想喝就不喝了,天刚蒙蒙亮,再睡一会儿吧。”
  珈若道:“这只鸟飞来飞去,把我吵醒了。你还养它吗?”
  温谯立刻道:“不养了吧。”
  珈若偏了偏头,问:“舍得吗?”
  温谯失笑,似乎是在惊讶她的孩子气:“一只鸟而已,哪有你身体要紧?”
  珈若又问:“可你不是说,你父亲最喜欢云雀吗?”
  温谯有些惊讶。他没想到,珈若还记得这些。
  这是两年多前,他最开始接近珈若时,为勾起她的怜惜之心,故意告诉她的。他说话时没有真心,可这句话却是真的。
  每一个寂静的夜晚,他在白日的汲汲经营中沉醉、腐烂,只有云雀轻弱的振翅声,能让他回忆起儿时那短暂的安稳时光,仿佛才能把他拉回真实的世界。
  可他真没料到,珈若还会记得他说过的这几句话。
  温谯道:“那两个女子,我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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