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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性神医-第10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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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子申也无奈。“我说过我不会找你报仇。”
“那你吃饱了撑的?”
“你救父王,我便取消唐国对你的通缉令,你以前犯的事,唐国也既往不咎。”
阿珩笑。“我不认为我在唐国有犯什么事,你们那么认为只能说明你们有病,你们有病是你们自个的事,别拉着我下水,我可是正常人。”
“就算不提此事,不论你想要什么,我都能答应你,哪怕是出兵九陵原。”太子申继续道。
“你出不出兵九陵原都与我无关,至于唐王,我不相信你这么快就忘了我为什么希望他死。”虽然太子申不知道用什么法子让唐王坚持到了现在,但阿珩相信,自己当年给唐王吃的那些东西,想要痊愈,根本不可能。
“当年之事,他也是一时糊涂。”
“我相信他不糊涂也会那么做,牺牲一个不相干的小儿换来亲生儿子对辰国的掌控,太划算了,将心比心,我是他我也会那么做。”阿珩道,若她没从离国跑掉的话,她相信自己一定会变成唐王与离王那般的人物,冷血、沉溺王权以及权衡利弊的冷酷理智。
面对阿珩这么个奇葩,讲道理讲感情一点用都没有,她熟知一个君王的心性,而唐王也的确如她所言。
太子申只得道:“你的男人正在九陵原厮杀,不知能否平安归家。”
“我相信他会活着回家。”阿珩想也不想的回答。
“我能让他一定能打赢这一仗。”
“你是不是误会什么了?虽然我卖药给辰国,也有辰国的爵位,但我不干涉任何一个国家的军政,我只是一个医者。”
“父王打算出兵襄助齐国。”
“我只是一个人,只能炼制一枚长生药,他打算如何与齐王分赃?”
太子申愈发无力。“我不会让他那么做。”
阿珩表示相信。“他若是长生了,你就得做太子做到死了。”
“你如今很厌恶我?”
“不是厌恶,是迁怒。”
“迁怒?”
“你让我男人不高兴了,所以我迁怒你。”
☆、第八章甘木实
虽然说着想要唐王死,但阿珩还真没法不管。
若云洛因为自身或辰国内部因素而输了九陵原的战争,阿珩会接受,但被自己以前的烂账牵连的话,她着实没法接受,因此哪怕是稳也得稳住唐王。
且,对于唐王,阿珩多少也是有点好奇的。
虽然阿珩自己是没觉得唐王有多伟大,他所做的不过是牧人将牲口脖颈上的绳子给松了松,让牲口不是那么难受了。但相对当今世上那些个王,唐王已经很不错了。且阿珩自己也不知道要怎样的王才能让她看得不觉得那么不顺眼,可让她因为别个王的行为而认为唐王是圣王,她宁可去死。
老娘是没见过真正的圣王,也不知道圣王该是什么样,但最起码的判断能力还是有的,肯定不会是唐王这种。
阿珩所好奇的是唐王是个怎样的人,早年力排众议娶了一个来历不明的辰女为太子妃。自然,现在是知道了,那不是什么来历不明的孤女,那是辰国第一世家云氏的嫡女,云洛的嫡姐。关键是,唐王哪怕是继位为王,也一直与发妻伉俪情深,纵然后宫佳丽三千,他也尽数冷落。
也因此,唐王早年时是只有一个嫡子的,子息艰难是神裔氏族后裔的通病,云洛兄弟俩有这毛病,与他们同父同母的唐王后自然也是有的。唐王为此扛了很大的压力,直到太子申出生才好起来。只是,唐王后一死,太子申再失踪,压力又回来了,唐王不能后继无人。
尽管坚持空悬后位,但唐王仍不得不临幸后宫妃嫔生儿子,生了八个,生育能力很不错。
唐王原本的打算应是八个庶公子里择优为储,但找回太子申后,唐王自然是改了主意坚持太子申继承王位。可他另外八个儿子能干?自然不干,十几年来,为了王位,他们连狗脑子都快打出来了,这个时候冒出个嫡长子来继承王位,凭什么呀?
庶公子们不干,背后也都各有各的势力(十几年下来,猪也知道拉拢势力培养党羽),唐王非常果断,八个儿子,斩了四个,为太子申扫平了日后继位的道路。
剩下三个(还有一个前些年被唐王发疯时所杀)要不是一个残废了,一个年纪太小,最后一个是罪妃之子,没有与太子申竞争的能力,相信唐王也会一块斩了。
世人皆感慨唐王对先王后真是一往情深,哪怕先王后去了那么多年也没被美人迷了眼,一定要将王位传给发妻的儿子。
对此,阿珩不置可否,但对被斩的四位公子,阿珩忍不住为之默哀三息,四位其实不是唐王的儿子,是唐王的妃嫔给他戴了绿帽所生的野种吧。
就算不是,在唐王的心里,你们也一定是野种,不是亲生的。否则唐王就是连离湣王都不如啊,离湣王虽然杀了太子琚,但那也是因为太子琚威胁到了他的王位,绝没到为了一个儿子可以砍了别的儿子的地步。
阿珩见到了唐王,唐王年纪不小了,又被她的药给折磨了好几年,满头白发都是那种黯淡的白发,曾经年轻英俊的脸也苍槁如鸡皮,整个人身上都透着一股子垂暮的味道。
岁月是把杀猪刀,生生将英姿勃发的少年变成了苍槁的老者,仿若两人。
阿珩一直都盯着唐王的脸不放。
唐王等了很久也没等到阿珩收敛点,也没生气,很有耐心的等阿珩回神,这才问:“苏神医方才在想什么?”
“看着你的脸,我忽然完全理解了为何古往今来的王侯那般执着猎杀羲和氏后裔。”
“没有人愿意变成垂垂老矣的老叟,每个人都希望自己永远都年轻。”唐王也很理解的道。。
“然后后悔自己的长生。”阿珩随口接道。
“此话又怎讲?”
“曾有一人以羲和氏的直系后裔炼制出了长生药,得了长生,然而他的身体是长寿了,他的灵魂却无法承受这种长寿。他的身体仍旧年轻,他的灵魂却日益衰老,疲惫,最终不堪负荷。他想死,却又没有勇气自尽。被师父发现后,他求师父杀了他让他结束这痛苦的长生,师父剐了他一百多万刀后忽然觉得,让这家伙活着比死了更有意思。”阿珩笑吟吟道。
唐王有种背脊冒汗的感觉。“哦,苍凛对他做了什么?”
“师父也没做什么,只是将他用铁钉钉在了雪山的悬崖上,每日都会有训练好的秃鹫去啄食他的血肉,将他啄食得只剩下心脏,然而,他并不会死去。他运气好,师父彼时在做一个实验,如何让人不论受多么重的伤,第二日都能恢复如初,顺手用在了他的身上。因此,第二日时,他会恢复如初,秃鹫又会继续啄食他的血肉,周而复始。”问世间,阿珩最佩服的是谁,毫无疑问是苍凛,没有之一。
阿珩曾经出于好奇去看过那个倒霉蛋,近百年过去,那个人还活着。
苍凛当时还专门用此事教育了阿珩两个道理。
第一个道理是巫彭书上有记载的话:神创造万物时便决定了万物的生命长度,不要贸然去改变,尤其是让短命种族拥有长生。即便长生药能阻止短命种族的肉体一直保持年轻,却没法让他们的灵魂也一直年轻,灵魂会衰老、会疲惫,最终崩溃。
对此,苍凛的总结是:心态问题。
在长寿种的认知里,二十年不过弹指须臾,而在短寿种的认知里,二十年却是半辈子。除非让后者拥有长生的同时也将心态给同步成长寿种,否则让后者拥有前者的寿命,灵魂崩溃是迟早的事。
所以,徒弟啊,咱们的自然寿命是多少岁,那就活多少岁,别去强求长生不死,虽然我也不认为你这个渴望死亡的家伙会去追求那玩意。
第二个道理是:想让自己过得更好,活得更久,并不是什么问题,但那是你自己的事,不能为了自己的私欲去祸害同类。
阿珩当时就说:你也好意思说这话,你为了做实验都弄死多少人了?
对此,苍凛理直气壮的回答:我说的不祸害同类,我与人族又不是一个物种。你扪心自问,我可有让你生命垂危过?
阿珩当时扒拉了下,虽然苍凛没少拿自己做实验,但说起生命危险,好像真没有。
唐王并不知阿珩想起了什么,却深深为苍凛的手段而心寒。
你渴望长生,我便给你一个生不如死的长生,苍凛深谙如何彻底的摧毁一个人的精神。
“你在警告寡人?”唐王微微眯起了眼,虽然老迈,但上位者掌控一念生杀之权多年的威严仍旧在,可惜对阿珩没用,阿珩见过与弄死的王不少,对此已然无感。
且凭心而论,真论起威严,正经时的无忧都比唐王要有威严,唐王虽是大国之王,但无忧却是整个人族的帝姬以及巫姑殿主,随便哪一个都比唐王更有权势——虽然是生前的事。
阿珩颌首。“对啊,你年纪这么大了,又不想死,虽然不想死,想活着是人的天性,但我可不想莫名其妙就成了你继续活下去的牺牲品。”毕竟,你算哪根葱?值得我为你去死?
唐王没再继续这个话题,而是低头看棋,他是以弈棋的名义留这位在这聊天的。
眼睛瞧着棋局,唐王的心思却完全没在棋局上。
吃了阿珩,他也不是没动过这个心思,但太子申丢给了他一道选择题:
吃了阿珩,活到八百岁,然后被云洛找上门灭国,别不信,云洛绝对做得出来领着几十万大军不怼齐国了,来怼唐国的事。反正都要对外征战,打谁不是打?而且两相比较,唐国可是软柿子。若唐王认为唐国的军队挡得住辰国的虎狼之师,请便。
不吃阿珩,让她治好他,虽然不能长命百岁,但多活几年想来也不难,也不会有云洛带着几十万大军来找茬。
“寡人记得,你与令师兄的决斗是明年。”唐王忽道。
阿珩闻言一怔。“是,地点在栖霞山。”风景如画,又有场地,最是合适。
“你炼制的长生药,寡人要了。”
不是希望,是要了,势在必得且理所当然的要。
“我已经答应了齐王。”
“他活不到那个时候,你的药还会给死人?”
阿珩想抹汗,虽然她不是王,但这法子她当时是坐在王座上想到的,该说不愧都是坐在王座上的思维逻辑吗?想一块去了。
“就算不给齐王,又凭什么给你?”
“你可以向寡人提一个条件,哪怕是以倾国之力,寡人也一定为你做到。”
若唐王是个年轻人,阿珩真要以为这家伙是在说情话骗小女孩了,倾国?从来都只是听说过为江山倾美人的,可从未听说过为美人倾国的,何况她还不是美人。
所谓倾国倾城,不过是红颜倒霉的被那些男人拿来做了借口,实际上,没有赵姬,也有张姬,男人需要的只是借口,红颜,从来都是不打紧的,跟国族发动战争时君王找的那些不走心的借口是同样的玩意。
“可我想要的,你给不了啊。”阿珩很是遗憾的道。
“哦,寡人可不知这世上有什么是寡人给不了的。”
“甘木实。”
唐王到底是王,忍住了没露出懵的神色。“甘木实?”
“也叫不死果,是不死药的主药,不过甘木生长于无边无际的大溟里,三千年一开花,三千年一结果,三千年成熟。上一次摘去了甘木实的人叫风华歆,这个名字你肯定知道,炎帝。”阿珩漫不经心的道。“长生药最多让人活八百岁,不死药却能令人活十万年呢。”
“炎帝只活了两千余岁。”
“换你,活两千年不累不崩溃?正史上对炎帝的死因语焉不详,一个暴毙就把所有人给打发了,你真相信所谓暴毙是急病?”
信了他就不是王了,王族里暴毙的子弟还少了?又有几个是真的得了急病死的?
阿珩继续道:“你能给我甘木实吗?”
“你得先告诉我甘木在哪。”
“我若是知道,还在这跟你提要求?早自己去摘果子了。”
唐王道:“就算能找到,你确定这时候有甘木实可摘?”炎帝至今可不止九千年了。
“不确定,但有很大希望就是了,只要没人拜访,树上的甘木是不会掉的。”
唐王一想也是,但还是那句话,不知道甘木在哪。
☆、第九章公孙景
虽然没有就长生药的事达成共识,但为了活着离开唐宫,阿珩还是给唐王开了药。药是在太子申的眼皮底下煎的,煎好后阿珩准备倒一小杯自己试药,多疑怕死是人的天性,除了辰国那些一半是因为粗神经另一半是怕云洛的王侯,每个被她诊治的王侯都有让医者试食的毛病。
尽管,阿珩也没觉得他们冤枉了自己,自打研制出某种只需补上最后的药引就可以瞬间制造出一场超级天灾的东西后,她便没给谁送过一点问题都没有的药了。除非那个人已经被下了药,不需要多此一举再下,否则她给出的每一份药,就算能救命也有别的后遗症,只欠一份药引就可以爆发的后遗症。
太子申制止了阿珩,阿珩挑眉:“不用试食了?”
太子申没回答,而是让一个宫人将药给喝了,让阿珩试食,根本试不出结果来,这女人拿毒。药当饭吃都死不了。离王当年是怎么个被两个混蛋医者给折腾得身中几十种剧毒,以至于日日夜夜徘徊生死线上二十年,太子申还是略有所知的。
阿珩发出了一声鄙夷的嗤声,拿起药囊准备走人。“天色不早了,再见。”
太子申问:“父王多久能好?”
阿珩无语道:“你搞清楚你老子多大年纪好不好?他这年纪,就算治好也活不了几年了。”
“多久能治好?”
“何必。。。。。。。”
“九陵原。”
“按着我的方子吃药,再辅以药膳,少则两年,多则三五年。别这么看我,我已经尽力了,你考虑考虑他的年纪好不好,老人的排毒能力与年轻人完全不能比,药下得太重,他的身体可吃不消,倒是人死了你要是不怪我,我立刻就修改方子。”
“现在这样挺好的。”太子申斩钉截铁的回答,让阿珩用猛药?那不叫治病救人,那叫做实验,唐王就跟药庐里养的那些白兔没什么区别了。
确定没毒后,太子申去伺候他老子服药,阿珩则由太子申的身边的寺人带着出宫。
阿珩走得很快,想早点离开,不想跟这个寺人相处太久。
倒不是她歧视寺人少了二两肉是畸余之人,事实上她自己都谈不上健全人,而是寺人因为少了与屙尿有关的那二两肉,裤裆是干了湿,湿了干,而寺人又不可能每日都换衣服,会每日换衣服的那是贵族。
虽然寺人也勤洗衣物,一般人闻着也没什么味道,就算闻到了,那些王族子弟也因为自小就习惯而没什么感觉。可阿珩不习惯,且她的鼻子比狗鼻子还灵,别人闻不到,她闻得到,这就有点折磨人了。
寺人身上的味道,也不是完全不能忍,给女儿把屎把尿时的味道更折磨鼻子,只是。。。。。。阿珩还闻得到王宫的砖缝里透出的血腥味。
没有一座王宫是没死过人的,越是悠久的王宫,死的人就越多,宫变的时候王宫会血流成河,君王死的时候,宫女妃嫔要殉葬,同样是血流成河。虽然每次杀完后都会有人用水冲洗地面,再将每一块金砖给擦得干干净净的,但。。。。。。血液仍旧在,只是换了个地方。从地面没入了泥土里,只要鼻子够变。态是闻得出来的。
很不幸,阿珩闻得到。
血腥味她也不陌生,可经年的,浸染了浓浓怨气的血腥味与她平日里切的尸体与病人身上的血的味道可不同,那是一种透着阴冷的气味。
两种折磨鼻子的味道凑在一起,阿珩表示真心吃不消,早点走人早点解脱。
阿珩想早点闪人,奈何别人不配合,快到宫门口时被人给“偶遇”了。
既然来了唐国,阿珩自然做了一番功课,瞅了瞅偶遇自己的少年,十四五岁的模样。
唐王八个庶子里还活着的三个里,一个只有十四岁,唐王连杀四子后没多久便“意外”坠马,摔断了一条腿,绝了与王位的缘分。另外两个,一个十二岁,还有一个十五岁,是罪妃之子,虽然是唐王的亲生儿子,但据说在宫里的地位连奴隶都不如。直到十二岁时依着祖制搬出宫开府,日子才渐渐好过起来。
眼前这位锦衣华服,端的是一枚翩翩少年郎,气度不凡,显然不可能是那位罪妃之子,虽然腿看上去也挺正常的。“可是公子通?”
“在下公子尘。”少年略尴尬的说。
阿珩默了下,认错人了。“哦,公子尘啊,有事?”
公子尘谦卑的回道:“我听说父王近来身子不好,可父王一直不愿见我们,便只得来向神医打听一二。”
“唐王啊,本神医出马,死不了,再活三五个月不是难事。”阿珩爽朗的笑答。
公子尘愣了一下,很是痛心疾首:“怎会?”
阿珩唇角微不可察的抽了下,演技真不错?“年纪大了,总有那么一天。”
与公子尘告别,阿珩回了自己住的客栈,本来打算在曲阳散散心,舒缓舒缓因为明年的决斗而有些紧张的心情的,但唐王没几日便将她招进了御医司。
唐国毗邻浮络山,又紧挨着云梦泽,御医司的药库药材之丰富远胜过药庐,看得阿珩眼珠子都有点发红。
“三千年的何首乌。。。。。。”一整个抽屉都是。
“千年肉芝。”这倒没有一整个抽屉,但也有两只,药庐里连一只都没有。
“千年乌莲。”
“千年血灵芝。”
。。。。。。。
每看到一味珍贵的药材,阿珩想要洗劫唐王宫的冲动便愈发冲动,妈哒,这么多药材,唐王就是拿着当饭吃也吃不完,然而她的药庐,关键时刻需要却怎么都弄不到。
好想兼职一把强盗。
“嗯,这个是?”阿珩瞅着一个抽屉里的果子,每个果子都有拳头大小,表皮上有着非常艳丽的金色斑点。
阿珩看了下记载,写的是无名果实,小国进贡的,有毒,但对某些毒物有克制作用。
阿珩取了一个果子剥开厚厚的皮,取出了里头只有小小一团的白色果肉咬了一口,甜丝丝的,味道真心不错。
公孙景寻来时看到的便是阿珩在吃那种有毒的无名果实,顿时无语。“你都多大了,就不能别仗着体质能解毒就胡乱吃有毒的东西?”
“金斑菌果的果肉没毒。”
“吃的人都死了。”公孙景提醒道。
阿珩不以为然:“你吞一根千年人参下去看你死不死。”
“你认识这东西?”
“金斑菌果。”
“我是问它是做什么的。”
“长生方的一味药,不过单独吃也可以延年益寿,活个两三百岁,不过对我没用,我的正常寿命本来就超过两三百岁。”
延年益寿的东西只能对寿命比药效所起的作用短的物种管用,如长生药,能活八百岁,好东西。但拿去给鲛人与羽人吃,毛用都没有,前者的自然寿命是一千年,后者是自然寿命是五千年,吃不吃都能活到八百岁。同理,一些延年益寿的好东西,羲和氏的后裔吃了也只能满足口腹之欲。
“长生方上的药材,不会大多都有这效果吧?”
“不少。”
“那怎不见古往今来有多少人长生?”
“那些药材,要么如同金斑菌果,人族吃下去跟生吞千年人参似的,身体承受不了药力而崩溃。要么就是有毒,单独吃了,还是死。”
公孙景严重怀疑长生药有毒没。
将最后一口果肉吃掉,阿珩问公孙景:“你不是在栖霞山吗?怎么跑曲阳来了?”
公孙景的身世略特殊,虽然是旁支,但他有个非常尴尬的祖先——唐荡王,嗯,这家伙是唐荡王的孙子,且是嫡孙。
认真说起来,公孙景才是唐国王位最正统的继承人,当今唐王的父亲唐怀王不过是庶子,若非借助当年唐荡王与公族公卿们的矛盾宫变上位,唐国的王应该是公孙景。
虽然成王败寇,论理,被杀掉的君王的子嗣应该杀光的,但唐怀王当时虽然上位,却得看公族与公卿们的脸色行事。威胁到那些人的是唐荡王,唐荡王的子孙对他们并没有威胁,没有足够的利益,他们自然不愿沾这种骂名。唐怀王或许想杀,可惜没那个能力,因此唐荡王的儿子们得以幸存。
唐怀王将栖霞山一带做为封地封给了唐荡王的嫡长子,然后那位嫡长子,也就是公孙景的老子,一辈子都没再离开过封地,唐怀王去世时顺手将这位侄子给拉着一起去幽冥了。
公孙景虽是嫡子,却非嫡长,但他听话,对权利又没什么兴趣,因此得以继承爵位与封地。
当今唐王昔日想重用这位族侄,扶持公族以对付国内的大氏族,但公孙景一听到消息就拎着药囊就当游医去了,等回来了的时候黄花菜都凉了。
虽然让唐王恼了,但公孙景也因此没了生命危险,至少不用担心跟他老子一样在君王死时被拉着殉葬了。
即便如此,公孙景也鲜少踏足王宫,君王不叫,不论逢年还是过节,他都不沾曲阳的边。明确表示,不管是老氏族还是君王,你们爱斗就慢慢斗,当老子不存在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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