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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性神医-第10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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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便如此,公孙景也鲜少踏足王宫,君王不叫,不论逢年还是过节,他都不沾曲阳的边。明确表示,不管是老氏族还是君王,你们爱斗就慢慢斗,当老子不存在就可以了。
公孙景叹道:“还不是为了你,你怎么跑到这来了?不知道唐王剩下的时间。。。。。。”你可是活生生的长生药啊,这个节骨眼上跑曲阳来,简直是送羊入虎口,在封地得到这消息时他立时就汗透重衫。
公孙景跟当今唐王打交道不是很多,但仅有的几次也足够他看清唐王是什么样的人了。只要不是唐王所珍视的人,那么,不论是谁,只要有利用价值,唐王都会榨干那人所有的利用价值。非常标准的利己主义者,人不为己,天诛地灭。
吃人,若是有足够的利益,唐王未必不会下不了口。且,阿珩与唐王,有着不小的过节。唐王利用与压榨无冤无仇之人的利用价值尚且毫不手软,何况阿珩这个有仇的。
被吓得不轻,公孙景也顾不上曲阳对自己有危险了,快马加鞭赶到了曲阳,就怕自己赶到时阿珩已经进了唐王的肚子。
“直接吃是没用的,必须将我炼成药才能长生,而唐王,他并不知道如何炼制长生药。”阿珩道,除非确定怎么个炼制长生药,否则唐王只要脑子没问题都不会对她下手。
“就怕他豁出去吃了你,有点效果是一点。”公孙景道,他不认为酷刑对这个神经病管用,但唐王真要死了的话,哪怕没有方子,也可能生吞药材。
阿珩默然,还真不是没可能。
人之将死,为了活下去,就没什么是做不出来的。
☆、第十章绑票
唐王宫的药库是个好地方,是天堂,是乐土。
阿珩是这么认为的,并且只差在药库里筑巢搭窝了。
阿珩很开心,公孙景觉得自己老得很快。
富贵悠闲的生活本就养人,加之公孙景本身就是个医者,当年与清相交时,学了不少养生的知识,因此公孙景的年纪虽已过五旬,但看上去却很年轻。与他同样年龄的唐王,鸡皮鹤发,他却满头浓密的黑发,脸上也没几根皱纹。
这几日,公孙景发现自己在掉头发,五十多岁快奔六的人掉头发是很正常的事,男人年纪大了,发际线自然会上升。只是贵族为了保持体面,会用假髻假发,因此头发看上去仍旧浓密。公孙景最引以为豪的便是,快奔六了,他的头上一根假发都没有,全是自己头皮里长出来的。
清晨绾发时瞅着伺候绾发的奴仆手里拿着的象牙梳上的发丝,公孙景肝都在疼。
苏珩你个神经病究竟什么时候走啊?你早点走人我好早点回封地继续养生啊。
“年纪大了,脱发是很正常的事。”对于公孙景的愤懑,阿珩很是不以为然。老兄你都快奔六了,掉头发是很正常的事好不好?觉得不正常你就去欣赏一下年纪比你还小几岁的唐王,脑门那里的头发稀稀拉拉的,只是成日里戴着冕冠看不出来而已。
冕冠于九州帝国时是什么人都能用的东西,到古洛国时期才变成贵族专用的常用冠。天子佩戴十二旒的冕冠,诸侯是九旒的冕,上大夫是七旒的冕,下大夫是五旒的冕。到如今略有改变,国君佩戴十二白玉旒的冕,储君是九白玉旒的冕,列侯与三公是九青玉旒的冕,卿是七旒的冕,大夫是五旒的冕,士人的冕没有旒。
不管有没有旒,这样的冕佩戴在脑袋上,前额肯定会被遮住,若再加上冕前后挂着的玉串,别说前额没有头发,就算发际线退到顶了,别人也看不出来。除非特意去揭,但那等于找死。
阿珩不用去揭,只看唐王的年纪与身体状况便能推测出来。
“你若真那么心疼头发,便用何首乌、芝麻这些养发的东西弄些药膳吃吃。”
“你若是走了,我的头发便不会掉了。”
“唐王不会吃我的。”
“他快死了。”
“用了我的药,一年之内肯定死不了。”
“一年之后呢?”
“一定死。”她可从没说过跟唐王既往不咎。
“这算什么治疗?”
“我没来的话,他最多再活一个月,我让他多活了十一个月。”
“他会想要活得更久,十一个月,未必能满足他。”公孙景不认为唐王会感激阿珩,这两位的过节太深了。
“太子申是云晞。”
“啊?”
“太子申前些年一直都在辰国。”
公孙景茫然。“啊?”
“那些年我还不知道他是太子申,但我敏锐的觉得,他对我有恨意。虽然我想不清楚自己哪里得罪了他,但这不妨碍我以防万一。”
“所以?”
阿珩悠哉的道:“我请他吃了一些东西,唐王若是敢吃我,他儿子将是我的第一个殉葬品。”
公孙景想想唐王这些年的心黑手狠,再瞅瞅阿珩,忽然觉得,碰上阿珩,说不定就是唐王最大的报应。
有这么个把柄在手,唐王还真不可能吃阿珩。
唐王是个人渣,这一点毋庸置疑,后宫的女人与庶子,只要有足够的利益,他可以眼都不眨一下的全杀了。但对于先王后与太子申,他却是极珍视的。并且,他之前已经证明过了,四个庶子还在心里酝酿,都还没来得及做什么呢,只是他们的存在已经威胁到了太子申继承王位的路,唐王就先下手为强将四个庶子给杀了。
那年收到消息,公孙景也忍不住冒出了一个想法:四位公子是野种吧。
但细思又不可能,君王的后宫除了君王与君王尚年幼的公子,是不允许任何男人进出的。哦,那些寺人?寺人虽然不少,但那些寺人算不得男人,缺了最重要的二两肉,做不了什么。
四位庶公子妥妥的唐王亲子。
虽说嫡庶尊卑,但哪个男人真能做到仅凭嫡庶区分对待亲生骨肉?若真如此,历史上也不会有那么多嫡庶之争了。嫡庶之争,固然有庶公子不甘心屈居人下的原因,但让他们真的动手的还是君王的态度。君王对储君的态度变化,最关心的莫过于庶子,因为关心,所以总能第一时间发现与抓住机会。
唐王算是君王里的一株奇葩了。
阿珩将唐王剩下的儿子都给杀了,唐王只怕眼都不会眨几下,但太子申的命捏在阿珩的手里,唐王却一定会投鼠忌器。
“你倒是打蛇打七寸了。”
“所以你根本不需要担心我,早点离开曲阳吧,你不该踏足这里。”
公孙景的身份尴尬,早年他不务正业钻研医道,唐王很高兴,也很放心,但。。。。。。。现在是不可能放心了。公孙景的医道与清走的是一个路子,虽不似医揆那般崇拜清,却也是追随着清的步伐。
清是奴隶,所以他混迹乡野为人赠医施药,很难打出名声来。公孙景却不然,公孙景是王族。
同样的一件事,比如将军与底层士卒一起吃糠咽菜,若那名将军出身奴隶,别人会说,某将军并未因为飞黄腾达而忘本。可若那名将军是高门贵族,甚至公子王孙,那么别人会说,某将军真真是礼贤下士的明公。
清与公孙景是差不多的情况,清的名声在医界与乡野间很不错,但在列国的大城与王侯之间却是小透明,公孙景却不然,名传列国,且不管是哪个国家的王侯都赞公孙景宅心仁厚,贤德爱民。
公孙景有这样的好名声,唐王只怕想想就觉得睡不着,真不好说他会不会效仿唐怀王,死的时候将公孙景的名字添在殉葬人员的名单上。
匹夫无罪,怀璧其罪。
公孙景的身世便是他怀抱着的绝世玉璧。
“那你真不会有事?”公孙景还是觉得不放心。
“你留下来,唐王可能以你为质。毕竟,我的身份特殊,他不能直接对我如何,你却不一样。”哪怕唐王要杀公孙景,哪怕用的罪名是莫须有之罪,也没人能拦着他,因为公孙景是唐国的王族,是唐王的臣子。
公孙景沉默了许久,还是决定收拾包裹不在这当累赘。
公孙景的包裹不多,事实上他从封地出来就没带什么细软,只是一辆马车与足够的干粮,干粮已经在路上吃完了,因此离开也是轻车从简与迫不及待。
他对自己那位比自己还小几岁的堂叔着实慎得慌,帝王心术学到家了,把人卖了,人都还可能糊里糊涂的帮他数钱。反正,几十年来,公孙景是没见过哪个真的信了唐王的人有好下场,不论是后宫的宠妃还是前朝的公卿,一个都没有。
更可怕的是,虽然所有人都没好下场,但唐王的名声始终如白云一般洁白美丽。
阿珩去送了公孙景,瞅着走得迫不及待,有些逃命意味的公孙景,阿珩不由得无语。
不可否认,唐王的帝王心术的确炉火纯青,但如今看来,还没到完全的境界。阿珩一直认为帝王心术的最高境界应该是炎帝那个层次,炎帝的名声虽然毁誉参半,但总体来说,她都是人族历史上神一般的存在。
炎帝要一个人去死,一定会认认真真的跟别人说清楚,不会用任何心计,严格来说,她的坦诚就是心计。
连山氏的祖先就是个活例子,很清楚炎帝给的就是个送死的差,炎帝对此也一点都没隐瞒,可她还是选择了接受。
“不过,若非如此,怎么唐王只是人族一个国族的王,炎帝却是整个人族的帝君呢。”阿珩理所当然的道。
思维逻辑决定了一个王的成就上限,唐王,也就这样了。
阿珩很是腹诽。
一边在心里腹诽着唐王一边往回走,然而阿珩便未回到曲阳。
公孙景离开曲阳两日后,正在曲水的一个渡口村镇的客栈休息,做了两日的船,感觉一把老骨头都要散架了,歇下没几个时辰便被叫醒了。
阿珩失踪。
公孙景骂人的心都有,不是说不会有事吗?那现在是什么情况?
溯游而下远比逆流而上省时省事省力,花了两日时间远离曲阳,回去却只用了几个时辰。
唐王正雷霆大怒,公孙景一瞅,不是演的,唐王的苍老浑浊的眸子里可以看到血丝,是真气得不轻。
公孙景愁了,看唐王这反应,显然不是唐王做的,那么会是谁做的?
谁敢对阿珩那个神经病出手?虽然阿珩从不自己动手杀人,可惹了她,很容易体验到比死亡更可怕的滋味。
就阿珩的斑斑劣迹,敢对她下手,必然是有着巨大的利益,当利大于弊,且是暴利时,人才能鼓起勇气冒着得罪离、辰两国以及事后被阿珩算账的危险对阿珩下手。
公孙景第一个就想到了唐王的庶子们,唐王活得越久,太子申的地位越稳,为了让太子申继位,唐王一定会为太子申清出一条路来。离开国族那么多年,太子申在唐国境内什么势力都没有,尽管他是嫡嗣,但在唐王有别的儿子时,他能否继位还真不好说。庶子们各有各的势力,且拉拢了不少贵族,而贵族是一个国家最顶层的阶层,当这个阶层拒绝太子申成为新的首领时,那太子申。。。。。。反正历史上没登上王位的嫡嗣挺多的。
太子申稳定根基是最大依仗便是唐王。
阿珩是唐王的医者,并且对那些庶公子说过:唐王时日无多,那么,唐王会不提前安排后事吗?三五个月的时间足够了。
☆、第十一章猴子捞月
阿珩感受着空气里浓郁的水汽以及越来越冷的气候,得出一个结论:自己正在水上,且正在北上。
曲阳就在曲水下游,再往北就是云水了。
云水在唐国这一段是个凹字形状,不管是向西去辰国还是向东去齐国都是往北。阿珩推测自己正在去齐国,为何不是辰国或封国?辰国没人敢动自己,至于封国,封王才而立之年,离死还早着呢。
齐王,年纪不小了,又忧思过度,算算大部分君王死的年龄,少有活过五十岁的,大部分都是在三十岁到四十岁时左右就蹬腿了,碰上宫变什么而完蛋的君王另当别论。
一句话,齐王快死了。
快死了,并不代表就愿意顺从命运去死。
从容赴死,不论是与人搏杀而亡,亦或是自然死亡,都很难。总的来说,前者比较容易,慷慨赴死多是基于义气,简言之,脑子被热血给控制了,理智飞了。自然死亡却是最可怕的,在它面前,根本没人能热血沸腾。
不论王侯将相,都无法坦然面对自然死亡,只是不论能否坦然,都得接受,因为无从抗拒。
历史上倒是有个战胜了死亡的人——炎帝,但她最后还是死了,虽然不是自然死亡。
齐王与炎帝显然不是一个段数,炎帝是活太久所以活腻了,齐王,还没到那份上,相反,齐王非常迫切的想活下去,不论用什么手段,付出什么样的代价,一如他当年借敌国之力宫变夺位。只要能达到目的就行,过程如何,重要吗?
不重要。
只是,就算过程不重要,齐王就没想过后果吗?
阿珩很是无语。
疯了。
阿珩一直没有逃跑的机会,双手一直被反绑着,给她送的饭食也不是华族人惯常食用的菽粟,而是羊奶,她不用动手也能进食。匪徒将盛着羊奶的皮囊远远的抛在她的身前,坚决与她保持至少五尺的距离。
真了解她,靠近她三尺之内妥妥的是她的俎上肉,哪怕她的双手双脚都让绑着也不影响这一事实。
为了少受点罪,阿珩一路上都很配合,似乎一点逃跑的心思都没有,每日都在活动自己双手双脚上的肌肉,绑太久了,血液不流通,很容易就废了。比起不一定能跑掉的逃跑,她更关心身体的健康。
阿珩配合,匪徒也松了口气,若这位真要闹起来,他们也不知自己能否将人活着带回去,以及自己是否有命活着回去。这女人身上的毒简直恐怖,换了好几个死士才将她身上零零散散的东西给摘干净,为何换了好几个?因为一个不留神就可能中毒了,而阿珩,绝不会给解药。
即便从阿珩身上掏摸出了至少六斤乱七八糟的东西,但死士们也不能确定阿珩身上是不是干净了。
这女人连头发和指甲缝里都有剧毒之物啊!
头发里也就算了,不一定碰到,但指甲缝里。。。。。。。死士们只想腹诽,苏神医您就不怕一个不留神把自个也给毒死了?
见识了这女人的恐怖,死士们对阿珩的态度非常好,除了打死不肯靠近阿珩三尺,以及不解开绳索这两点,阿珩要什么就给什么。
双方相互配合,一路上都走得省心,很快便到了条原。
阿珩第一次忍不住腹诽云水水系的发达,这才多久就到了条原,最多两日,更可能两日都没有,中途连下船换路都不需要。到了渡头,死士们收拾了很久才来接阿珩出去。
关在船舱里太久,终于见到日光时,阿珩忍不住眯缝起一双异常明亮以至于亮得慎人的眸子。
这段时间一直以羊奶为食,就没吃过正经的吃食,不免脚软,阿珩一个踉跄便掉进了滔滔云水里。
死士们:“。。。。。。。”
虽无语,但秉着越到最后关头越要加倍小心的精神,死士们反应非常快,也可能是早有准备,阿珩一跳,死士们立马拉起了一张渔网,从水里拉起来的。
阿珩:记得替我问候你们祖宗十八代。
不论愿与不愿,阿珩再一次进了齐王宫,这一次见到的不是齐威王,而是齐威王他儿子。
见到齐王第一眼,阿珩便忍不住腹诽,齐王您老这是多忧国忧民啊?四十出头的年纪,看上去怎么都有七老八十了。一看就是平日里想太多,工作量太大,尤其是前者,大脑也是需要休息的,您老莫不是以为您和我一样?就算脑子快糊了,也能很快恢复?
那显然是不可能的,普通人族的恢复能力与羲和氏后裔完全不是个级别,因此齐王四十岁的年纪老得跟七十岁似的。
阿珩着实好奇,齐王的脑子平日里究竟是有多活跃才能将他自个给折腾成这番模样?
齐王没有读心术,瞧不出阿珩想什么,但也不在意,而是道:“你应知寡人想要什么。”
阿珩也道:“那你也更应该知道我不可能给你。”
给了她就得让人吃了,当她傻还是咋的?
齐王不以为然。“你得知道,这世上有比死亡更可怕的东西。”
阿珩想也不想的怼了回去。“那你怎么不乖乖去死?”
“寡人乃齐国之君,国不可一日无君。”齐王理所当然的道。
阿珩继续怼。“你不是有太子吗?让他继位,国便有君了。”
阿珩成功将齐王怼得找不到话说了,因此进了暴室。
暴室是每一座王宫都会有的东西,专门用来惩罚宫人的,偶尔也会有公子王姬进来,不过后者进来还能平安出去,至于前者,进来了便不要想着囫囵着出去。暴室的狱卒都是下等阉人,阉人本就有些心理畸形,而暴室里的阉人是最畸形的。
阿珩淡定的进了自己的牢房,发现自己对面那间牢房的住户是熟人。
“大师兄,好久不见,你怎么也在这?”
在干草里睡觉的差不离闻言不由睁眼,翻身一瞧。“来了啊。”
“你知道我会来?”
“齐王最多再活个一年,不是你就是师父,再不就是你还没断奶的子嗣。断云雪山,齐王的王权再至高无上也没辄,那就只能抓你了。至于你的子嗣,在洛邑掳走宰辅之女,难度在刺杀辰王之上。”差不离稍微一扒拉便猜得到齐王会打谁的主意。
阿珩瞅着差不离身上白底蓝边囚服上的血迹。“你没告诉他如何炼制长生药?”
差不离回以白眼。“我若是会说,二十多年前就该跟离王说了,长生可不是什么好事。”他也见过被苍凛给弄得生不如死,哪怕崩溃了,崩溃到极致后也会清醒过来的那个可怜的家伙。
“那为何不说?”
“想杀一个人和想吃一个人是两回事,让别人吃一样不是一回事。”
阿珩挑眉。“真没想到师兄你如此有人性啊。”
“我是人,不是畜生不如的渣滓,也不是师父那种坚定不移的认为自己跟人族是两个物种的奇葩。当然,最重要的还是,师父他若是死了,只能是被他的弟子所杀,或者老死,不能有第三种可能。”
阿珩着实觉得,自己两位师兄其实挺孝顺的。“我不是师父。”
“在师父的认知里,你是他唯一,不,如今是唯二的同类。他很厌恶人族吃他这一族的血肉,我若是说出长生药,那就真的是禽兽不如的渣滓了。”
苍凛不惧死亡,甚至两个弟子背叛他,他所在意的也从来都不是弟子的背叛与自己差点死掉,而是自己没死后之后腿残了,变成了山谷的囚徒。说实话,他若是真死在了两个弟子的手里,他绝对一点都不会恨。自然,现在也不恨,只是双腿残疾,觉得应该做点什么取悦自己,因而让阿珩找两个徒弟的麻烦。这与阿珩屠戮离王族是差不多的心理,太不舒服了,得做点什么来取悦自己。
可若差不离或泽漆若是告诉别人如何拿羲和氏族人炼制长生药,苍凛真的会恨他们,恨之入骨,恨到让他们与去雪山上挂着的那位作伴。
“这样啊。”阿珩了然。
酷刑对这对师兄妹完全不管用,苍凛在他们身上做的药物实验,鲜有不痛苦的,阿珩给人试药好歹会用止痛药给人止止疼,而苍凛,为了获得最完美的资料,哪怕是解剖活人他也不会给人用一滴麻沸散。
没被苍凛给弄死或弄疯,那么不论是肉。体还是精神方面对痛苦的承受能力都极强。
齐王死活没撬开这两位的嘴。
齐王秉着没有张屠夫难道本王就不能吃肉了的心思割了阿珩的一块肉打算拿去做肉羹。
大牢里,阿珩问差不离:“大师兄你说他敢不敢吃?”
“肯定不敢。”差不离想也不想的回答。“一定会找试食者,确定没毒,能吃,他才会来割你的第二块肉吃。”
阿珩露出了遗憾之色。
差不离瞧着阿珩脸上的遗憾之色,疑惑。“有什么我不知道的吗?”
“也没什么,就是他割我肉的时候我吃了点孔雀胆。”
差不离:“。。。。。。你还真不愧是三妹的子孙。”对自己都够狠的。
“三师姐?她怎么了?”
瞅着阿珩,差不离忽然有了诉说往事的兴趣。“巫是不能与王族联姻的。”
“可她最后嫁给了太子琚。”
“你听我说完,她最开始倒追太子琚其实也没想过太子琚真的会娶她,虽然她是真心想嫁,但别人却未必愿意娶。”
阿珩觉得外祖母的脑子略有恙。“那她追求太子琚做什么?”照这逻辑,怎么瞅都觉得青苔早年未必爱太子琚。
“太子琚说他只会娶一个妻子,然后他给苏后洗脚,妻子给苏后洗头。那是他对家的认知,正是这种看法打动了三妹。三妹的身世,我想你应该知道一些,她没有家。虽然她很清楚她虽然被太子琚的看法所打动,但两个人不可能有结果,可她仍旧想试试。就跟水中捞月的猴子似的,猴子其实很清楚自己在做傻事,但不捞一把,会后悔。能否捞到月亮其实一点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伸手去捞了,日后不会遗憾。”
“然而猴子真的捞到了水里月亮。”阿珩无语道。
“所以猴子被吓呆了,有大麻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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