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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性神医-第2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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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珩决定不理会云洛,继续吃自己的。
云洛一把拍掉了阿珩手里的粥。“信我一回。”
阿珩默然片刻。“若你做的不好,我请你饮我专门为我师父调制的茶汤。”
三七:“。。。。。。”阿珩给苍凛准备的吃食有哪一样是不带毒的?这对师徒斗毒简直斗上瘾了。
云洛磨了磨后槽牙,继续熬粥。
熬了小半个时辰也没好,阿珩素来按时用膳的肠胃开始造反时,不由在心里琢磨该为云洛准备哪一种毒茶。
在阿珩忍不住起身想去找材料时,云洛的粥终于熬好。雪白的粥里洒了些许葱花,也瞧着愈发可口。三七忍不住吞了口口水,好香,与三七相反,阿珩仍旧淡淡的,瞧着好吃的食物她也不是没吃过,都没有味道。
阿珩兴趣缺缺的拿着木勺尝了一口,酸甜苦辣咸一样味道都没有,然漆黑的眸子仍旧亮了起来。一扫之前兴趣缺缺的模样,阿珩端起粥碗大口的吃了起来,虽然没有任何味道,但清粥本就没什么味道,粥最重要的还是那份口感。阿珩有十几年吃粥的经验,自失去味觉后,她的餐食便一律改成了清粥,本就没味觉,还去吃那些重口味的东西,这不是没事找虐吗?不过,这么个吃法,十年来,阿珩可谓吃遍了天下各种口味的粥,然这一刻,阿珩真的认可了云洛之前的话,她之前十年吃的根本不是人吃的东西。
虽然没有味道,但阿珩却吃出了这粥的口感,软而不腻,糯而不黏,恰到好处,一分不多,一分不少,唇齿生香,令得阿珩恍惚尝到了清粥的香甜。
三七原本盛了一碗清粥准备尝尝,见阿珩第一次对食物流露出麻木意外的情绪波动,立时改了主意,将清粥递到了用完了碗里粥的阿珩面前。“阿母,吃。”
阿珩接过清粥,对三七笑了笑,三七立马在心里做了决定:若以后云洛想当他继阿父,看在这粥的面上,他不会反对的。
阿珩十年来第一次吃饱,以往她用膳纯粹是为了填补肠胃,祝余丹虽好,却有后遗症,不想肠胃出问题的话,必须稳定的摄入一定的食物。于是阿珩每次都只用一点,肠胃不出问题即可,至于饱餐与否,不重要,反正有祝余丹,饿不死。
观念非常人的结果便是阿珩近十年不曾饱餐。
肚子饱得实在吃不下了,阿珩才放下了碗筷。“你怎么会庖丁之技?”贵族子弟自幼有人服侍,真正意义上的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云洛虽是贵族,可他也是军人,战争时,军队打散是很正常的事,彼时可没人服侍他吃喝,必然要学会如何在野外生存,会烹饪也是正常。可云洛不仅懂得如何烹饪食物,还做得比御厨还好,太阳莫不是自西边出来的?
云洛闻言,道:“我的祖母是白湮。”说完便想起,阿珩不一定知道扶风白湮是什么人,正欲解释一下,便听阿珩开口说:“厨坛先圣扶风白湮,难怪。”
云洛挑眉:“你竟听说过她?”
若阿珩知道扶风这两个字,云洛不会惊讶,远古九州帝国是一个政体独特的王朝,没有贵庶之别,那是一个由部落联盟转变而成的王朝。最早时,人族诸部是为了抵抗异族,为了在蛮荒时代生存下来而结盟,即部落联盟,后来炎帝将部落联盟变成了九州帝国。而古早的部族也随之转型成了氏族,九州帝国是由成千上万的氏族组成,而那些氏族,亦为如今人族四分五裂的万千国族源头。
扶风氏在九州帝国时是非常有名的氏族,它是上古六帝中的黄帝后裔,黄帝后裔不少,那位帝君是六位帝君里私生活最糜烂的,这一点从他那多达两百多位的帝子们便可略窥一二。哪怕是同样子孙充盈的炎帝,也是在两千年的时光里才有了几十个子嗣,算起来,炎帝应是平均百年换一任伴侣,而黄帝,好家伙,后宫同时佳丽多如繁星。因此,黄帝之后并不值钱,除了扶风氏,它是黄帝的嫡系子孙发展而成的氏族,嫡庶尊卑,在九州帝国时也有。
只是这些历史早已被战火所毁,但阿珩因为某些原因,应是知晓的。可如今,云洛却从阿珩的言语里听出,这家伙真正知道的是扶风白湮四个字里的后两个字,而非前两个。
一个根本没有味觉的人会去关心一个死了六七十年的厨娘?
“我的药膳学便是得她所著扶风食谱启发。”阿珩道,苍凛的藏书真的很丰富,天文地理、机关术算乃至食谱、春宫图都有,阿珩闲来无事时都看过,反正睡不着,不如找卷书打发一下时间。她对食谱里扶风白湮说的话很有兴趣,扶风白湮认为吃乃人生最重要的事,吃得好,吃得合理,身体便健康,身体健康,便可长命百岁。那段记载令她萌生了药膳的想法,凡药带三分毒,没病吃药是寻死,有病吃药,也会对身体造成一定的后患,很是麻烦。倒不如用药膳来养身体,不论是病愈后的调理,亦或干脆用药膳来治病,都是不错的法子,比起单纯的吃药吃补品好了百倍不止。
云洛:“。。。。。。”他就不该对阿珩这人抱有什么希望,这家伙根本不关心与医道及自身无关的事情。
“就算你的祖母是白湮,你也不需要亲自动手烹饪啊。”阿珩继续道,白湮是吃货,热爱美食,因而干脆当了疱人,可云洛不是。不论是青雀先生,亦或是云氏族长,都是不需要沾阳春水的身份。
“无聊。”云洛叹道:“我幼时体弱,什么都做不了,恰巧看到祖母留下的食谱,反正也是无事,便琢磨起了食谱。”一直到他年满十二岁,云湛看他身体壮实了许多,武艺也学得不错,加之自家小弟自小被医者预言:很难活到成年。见小弟想出去见见世面,看多一些东西,不枉此生,便特批了小弟出门远行。而远行后,不想委屈自己的他,厨艺更是精进。荒郊野外的,可不会有什么珍贵食材给你享受,想吃好的,就得学会用最简陋的食材做最好吃的。
阿珩愣了下,顿时想起云洛的身体,先天胎毒啊,比她好不到哪去。“可要试试我的解毒之法?”
云洛犹豫了下。“你有几分把握?”
“对半开。”
云洛道:“五成?那还不错。”
阿珩默然,嗯,是五成,不是成功即失败,自然对半开。
不知为何,云洛有种背脊凉飕飕的感觉。
☆、第九章公孙係
云洛到底是不会读心术,虽知阿珩人品有问题,却也没想过,会那般恶劣。完全没把握,却说对半开。庆幸的是,云洛目前不想给阿珩做实验,他如今与辰王的博弈正到了终局,给阿珩折腾一番,他也别想有精力与辰王斗了。
云洛最后问阿珩:“可否半年或一年后解毒?”
“那也太久了。”
云洛:“。。。。。。中毒的究竟是我还是你?”为什么他觉得阿珩比他这个当事人还着急?
阿珩毫不犹豫的回答:“你。”
“那我怎么觉得你比我更着急?”
阿珩一派正气的道:“这是我做为医者最起码的医德。”
云洛无言以对,苏医师原来您还有医德这东西啊,不对,您一直都有医德,可您老的医德跟三伏天里放了十天半个月的饭食有何区别?
阿珩继续道:“以后你每隔几日便来药庐一次,我给你拿一些药,虽不能治好你,却也能缓解一二,再辅以药膳,调理身子,以后的把握也更大一些。”
云洛狐疑:“你真是阿珩?”转性了?居然会如此认真的考虑起病人的感受了。
阿珩坦诚的道:“你的清粥煮的很好。”
苏医师你可真是好收买,云洛着实为齐武王掬了一把同情泪,没找对法子,把医者给得罪了,最后死得忒惨了些。
阿珩道:“我已有十年不曾饱餐。”锦衣玉食也罢,清茶淡饭也好,她都食之无味,唯有麻木,如此,如何吃得下饭食?便是平素喝粥也是为了自己的身体强逼着自己用完的。
云洛微怔,心里不由闷得难受,十年不曾饱餐,这得是什么概念?庶人黔首无法饱餐是因为生活艰难,而眼前这位却不是,她是山珍海味摆在面前都吃不下。不是矫情,不是做作,是真的吃不下,味同嚼蜡,蜡好歹还有点味道,但阿珩进食却是连嚼蜡都不如。
云洛心里如此想着,语气里不免流露出了些许:“你究竟是。。。。。。”为什么?
阿珩亮若妖鬼的眸子瞧着,许久,终是道:“我吃过人。”
温热的人血涌入嘴里的感觉,她永远都忘不了,那么的甜美,那么的残酷。其实,自己就是个天生的恶鬼吧。无尽的黑暗中,刚刚迈入垂髫年华的她如此想着,若非如此,她怎会觉得人血甘甜味美?
也不知是否报应,尝过那人间极致的美味之后,她便吃肉类以外的任何食物都没味道了,而肉类却是沾着便呕吐不止。
或许,是因为她还是一个人吧,还彻底的变成恶鬼,还没彻底变成苍凛那样的怪物。
云洛并未惊讶,很早的时候他便猜到了。“乱世之中,天灾人祸不断,你所作所为,不过人性而已。”人性只有在有能力保全自己且有余力时才会发挥作用,在连自己都不能保全时,所谓人性,也就那样。
阿珩抬眸,似讥似讽的反问:“人性包括吃了自己的母亲?”
云洛语塞,这个他可没猜到,不过,若是如此,他完全能理解清神医为何临终时会为阿珩立下医者三戒了,女儿太凶残,着实放不下。“虎毒不食子,乌鸦反哺,我相信你有苦衷。”
“虎毒虽不食子,人却食;乌鸦反哺,这世间不孝子人多了。”
云洛疑惑:“你为何要如此诋毁抹黑自己?”很好玩吗?
阿珩摇头。“我只是实话实说,提醒你,我是个什么样的怪物,若你不想预言成真,别爱上我。”
亮若妖鬼的眸子瞧着云洛,仿佛看透了云洛心中的变化,云洛不悦道:“你太看得起自己了,一点姿色都没有,性格还怪癖,我再没眼光也不至于瞧上你。”
“这很好,继续保持这种认知。”阿珩满意的颌首。她与载不适合,与云洛却更不适合,这倒不是三观差异的问题,而是她单方面的问题,云洛给不了她想要的,所以她永远都不会嫁给云洛。而云洛此人,只看他三年磨剑只为等一个弄死齐威王的机会便可知他是一个想要什么就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人。纠缠不休的结果,不是她杀了他,便是他毁了她。
云洛气结。
阿珩成功将云洛给气走了。
三七不解:“阿母,你把他气走了,以后要如何饱餐?”
“原来如何,自然继续。”阿珩理所当然道。
三七愣了好一下才反应过来阿珩什么意思,愈发不解:“饱餐不好?”
“饱餐的感觉很好,但太好了,让我觉得想起了服食阿芙蓉的感觉。”
“粥有问题?”三七知道阿芙蓉,那是一种止疼药,阿珩对自己的身体进行改造的过程极其痛苦,麻沸散会令人昏迷,为了确保成功,她必须全程保持清醒,因而不能服食麻沸散,可一直疼着也影响神智。阿珩最后将目光放到了阿芙蓉这味药材上,最后身体虽可以行动自如了,却因长期服食过量的阿芙蓉对这种东西产了生瘾头,为了戒掉阿芙蓉的瘾,阿珩吃足了苦头,直到两年前才完全戒断根。
三七至今还记得阿珩药瘾发作时的模样,狼狈狰狞,那么的可怕,也那么的。。。。。。可怜。
“粥并无问题,只是我不喜欢那种感觉。”阿珩淡淡道,感觉是很好,可。。。。。。阿芙蓉差点要了她的命。最重要的是,她不想对任何东西上瘾,那种身体不由自主,仿佛变成另外一个人的感觉,她厌透了。
云洛很好,他的粥也很好,但她不想要,她拒绝一切容易上瘾的东西。
三七不能理解阿珩的话,阿珩摸了摸儿子的脑袋,幽幽道:“我也不知要如何同你说清楚,你自己日后慢慢感觉,总有一日会懂的。”但她希望,儿子永远都不会懂,有些东西,只有遍体鳞伤之后才能明白。
三七露出了欲言又止的神色,似乎想说什么又不敢说。
阿珩不悦:“男孩子有话就直说,吞吞吐吐像什么样?”
三七迟疑了下,还是问:“您真的吃了外祖母?”
阿珩摇头,三七见了,不由松了口气,却听得阿珩道:“我只是杀了她。”
三七:“。。。。。。”
阿珩没去瞧儿子什么表情,漆黑如墨的眸子愈发的明亮,如妖似鬼,且是炼狱里爬出的鬼,却无厉鬼之戾气与恨意,她诡异的平静着,无恨亦无怨。干嘛要恨要怨吗?那样的情绪太浪费精力了,且所有人都受到惩罚,包括她,她更没有恨的意义了。
云洛离开药庐的时候看到了一个人——公孙係。别误会,这可不是辰国的公孙,而是离国的。
列国有遣送质子的传统,结盟时需交换质子,战败后也需送上质子,反正各种各样的情况,都需要质子。尽管所有人都明白,所谓质子,根本没什么价值,战争开始时,质子往往是第一个被祭旗的祭品。但列国对此就是乐此不彼,公孙係便是这么个情况,做为离国第三任太子的嫡子,这位公孙六岁时便被送到了辰国做质子。
虽然做质子的日子不好过,寄人篱下,王都的贵族子弟谁都可以欺辱嘲笑他,不过公孙係也该庆幸,若非被送到辰国为质,他早死了。
说到公孙係的身份,就得提一下离王族的混乱情况了,云洛记得,自己的大兄曾言:离王族就是个筛子。
云洛深以为,此言不虚。
诚然,离王是个明君,励精图治,创下了大好基业,奈何晚年猜忌多疑,暴戾凶残,滥杀臣子,以至于往来列国的士子多不愿去离国。他们游历列国是为了寻找明主一展才华,可不是为了给暴戾的离王杀着玩。
本身暴戾也就罢了,离王早年打下的基业底子够厚,禁得起折腾,他最大的窘境是后继无人。
离王膝下有六十七子,其中嫡子有十一名,两个是先王后所出,九个是现任王后所出。先王后所出的两个嫡子教养得极好,文韬武略,但。。。。。。嫡长子太子琤十七岁时领兵出征,战死沙场;嫡次子,挺有名,大名鼎鼎的太子琚,因着巫蛊之乱被离王所杀。另外九个嫡子,也有两个最出色,一个是现任王后长子,可惜年少时因与太子琚冲突,被太子琚活生生砍掉了一条腿,成了残疾,而王座上的君王是不能有污点的,毫无悬念,他再好也与王位无缘了;另一位是现任王后的次子,意气风发的干掉了太子琚,却因着同命蛊的关系,太子琚前脚死,他后脚就陪葬了。
离王大抵也想不到世事变化如此无常,他四个最出色的儿子就这么废了一个死了三个也就罢了,他还有别的儿子。虽不如这四个,却也不差,挑拣一番,也能找着一个合适的继承人。但。。。。。。夺嫡之争中,这些公子们真的很出色,出色的过头了,压都压不住。反正等离王回过神来的时候他的儿子已经死得只剩下小猫两三只了,且都是庸碌之辈。因为知道自己几斤几两,所以没掺和那些事,战战兢兢的关起门来过来,因而活了下来。反倒是那些出色的公子们,全死了。
彼时离王的心情,应是很想呕血的。
最悲剧的是,离王好不容易矮个子里拔了个高个的凑合着立为储君,结果。。。。。。十一年前疯了,一夕间拔剑砍杀了全家老小,仅一个被送到辰国的公孙係得以幸免。
做为太子的嫡长子,论理,必然是板上钉钉的下下一任王,但公孙係的老子是癫狂而死的,比起前两个太子一个死得壮烈,一个死得惨烈,这一任太子却是死得遗臭万年,一个疯子竟被里为太子!?是离王疯了,还是太子演得太好。
总而言之,一句话,公孙係老子的死让公孙係的继承权发生了动摇,而那癫狂得屠戮全家老小的事,公孙係的继承权彻底飞了,没有人会让一个可能会突然发疯的杀了全家老小的潜在疯子成为君王。
后继无人是一个君王最大的悲剧,创下的基业再好,怎么瞧都是一片黑暗。
身份尴尬至此,公孙係这些年在异国的日子可想而知,离国方面早就忘了有这么个人,说不定,离王更希望他死了,免得生下有疯病的后裔的传言卷土重来。
云洛曾经见过公孙係,堂堂公孙,竟然落魄到在街上偷东西,而在辰国这么一个严刑峻法的地方偷窃,结果可想而知:公孙係的一根手指没了。
本来是应该依律剁去双手的,但当时同行的前任宰辅云湛想了下,觉得这位主说不定有很大的利用价值。毕竟,经过稷阳之乱,离王的子孙折损了许多,所剩无几,原本不可能继承王位的人又有了机会。离王的选择对像就这么几个了,自然没精力去考虑别的因素了。便是最后派不上用场也没关系,只是一点小钱而已,损失了对云湛也没什么影响。因此云湛当时便替公孙係补偿了失主,定罪时便轻了,只是砍了一根手指。
云湛令人给了公孙係一些帮助,令他可以温饱。但再后来,云氏剧变,他一边与辰王斗得激烈,一边谋算齐国,警惕列国,根本没心思再理会这位别国质子的死活。古往今来死在异国他乡的质子太多了,若公孙係死了,只能说他倒霉。
事实证明,公孙係的命还不算太差,离国的局势重新稳定下来后,他的祖母想起了他,令人为他送来了钱财,上下打点,日子勉强过得下去,却也只是勉强过得下去。辰国尚武,贵族子弟自小便勤习弓马,哪怕是纨绔子弟也有几招,而为了炫耀,辰国的纨绔子弟们很喜欢找公孙係玩。确切说,是单方面欺负公孙係,欺负本国的贵族子弟容易惹麻烦,大家日后都要上战场,这个时候把人得罪狠了,日后恰好在同一战场多尴尬啊?这个时候,这些别国的质子就是最好的替代品了。
离国尚武之风没辰国这般浓郁,三岁孩子都能跟人打架,因而公孙係,三岁识千字,五岁能诗赋。。。。。。公孙係连年纪比他小的纨绔子弟都打不过。
这样的日子,根本不是人过的,公孙係没死已然是奇迹,云洛时隔数年再见公孙係却发现,这家伙竟然活得挺不错的。
云洛看到了公孙係,公孙係也看到了他,第一时间以为是云湛,这俩兄弟除了眸子颜色不太一样,其余地方几乎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很容易认错人。不过公孙係也很快就反应了过来,云湛已于四年前战死九陵原,眼前的是云湛一母同胞的兄弟云洛。
公孙係行礼道:“见过宰辅。”
云洛回礼。“公孙来瞧病?我观你气色甚好。”不像需要看医者,且是找阿珩这种医者求虐的不治之症之人。
公孙係闻言道:“我是来访友的。”
访友?云洛瞅了瞅周围,阿珩着实声名狼藉,根本没人敢跟她做邻居,这周围就没别的人家。“你访的友弄不是阿珩?”
公孙係微讶。“宰辅与阿珩亦相熟?”
云洛心里呵呵,年轻人你到底知不知道你爷爷对那家伙做过什么?
☆、第十章后天?先天?
云洛回府时被云晞告知,家里来了个客人,去了他关押细作与一些死囚的地牢。
“是一位紫衣的女子,她说。。。。。。”云晞欲言又止。
云洛皱眉:“说什么?”
“说您是她乖孙。”
须臾,云洛反应过来这话里隐藏的云晞所不知道的东西,普天之下会说称呼他为乖孙的紫衣女子只一个——风无忧。
云洛将缰绳丢给云晞直奔地牢,死囚吃了也就吃了,那些细作可不能吃,他还没从他们的嘴里瞧出别国的细作名单呢。
云洛来得有点迟,地牢已然减员过半,还活着的人也肝胆俱裂,快被吓死了。
风无忧正拿着一根人的腿骨在吸髓,吸得很贪婪,也很厌恶。云洛见过阿珩用餐时的麻木,也见过旁人进餐时的满足与喜悦,却从未见过风无忧的,脸上的表情是妖魔对于生灵血肉的贪婪,漆黑的眸子里却是对自我的厌弃。可就算是厌弃,也得吃,长久不进食,会控制不住属于掠食者的本能,必然到处吃人。
云洛寻了块干净的地方坐了下来看风无忧吃。“麻烦把骨头也吃了,否则一会令人来打扫时不好解释。”人死了不是什么大事,可人死得只剩下骨头了,且骨头上有明显的牙印,天知道会传出什么谣言来。
风无忧闻言,嘴角抽了下,终究是将骨头送入嘴里嚼碎了咽下。
吃饱喝足,风无忧这才问面色冷峻的云洛:“你这是怎么了?”
云洛想了想,问:“你说,什么样的情况下,一个人会吃掉自己的母亲?”
风无忧随口道:“母女之间许是有血海深仇,亦或是有利益冲突。”父子、母女相残什么的,她这几千年没少见着这样的戏码。
“可那个人很孺慕她的母亲。”云洛道,他记得,阿珩说起母亲时,如妖似鬼的眸中流转过一抹孺慕,纯粹的孺慕。
风无忧想了想,道:“我的阿母曾抱着我说,虽然世人都认为我是她一生中唯一的污点,但我不是,我是她最珍贵的宝物,若有人要伤害我,便是豁出去王位,她也会保护我。”不过,赤帝最后还是没能说到做到,她丢了王位,化做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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