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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性神医-第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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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做到,她丢了王位,化做了一抔灰烬。
“保护孩子,所以让孩子吃了自己?”云洛无语,真能猜。
“谁知道呢。”风无忧表示也没碰上过这样的情况。
云洛换了一个问题。“爱情是什么?”
这问题问的,风无忧更无语。
见了风无忧的模样,云洛挑眉:“你也不知?”
风无忧轻叹:“爱令人失去理智。”
云洛不解:“何意?”
风无忧反问:“你可曾想过,我的父母离世后,我是如何活下来并且嫁入连山氏族的?”
“玄帝并未想过杀你。”云洛道,虽然玄帝逼杀了赤帝,但他从未想过对赤帝的遗孤做什么,也不需要。
虽然夺位的新君往往对前任的子孙赶尽杀绝,但在九州帝国时期,没有那个王会那么无聊,九州帝国的规则:强者为王,王被推翻的话说明推翻它的人比它更有资格为王,新王的登基合法合理。
自己都是合法合理的了,还用得着做贼心虚的赶尽杀绝?至于怕报复?别说笑了,九州帝国的风气注定了,先君的后裔想报仇只能走一条路:效仿新君,堂堂正正的推翻新君,但凡有一点下毒暗杀,亦或勾结异族什么的,不用新君做什么,各方势力将联手屠灭先君的后裔全族。
“可我是乱。伦之子,是赤帝辉煌人生中唯一的污点。”
云洛了然,狂信徒的思维,正常人无法理解。
“彼时,很多人都对我敬而远之,唯有他例外,因为爱我,所以他无视天下人的议论与目光靠近我,也因为爱我,他舍弃了巫咸之位,违背了连山氏族内婚的祖制与我联姻。”风无忧眸色深深的瞧着云洛,似在瞧云洛,又似在通过他瞧那个早已消失在岁月洪流里的男人。
“如何才知道是否爱上了一个人?”
“无事时,你会想起她,她难受时,你会心疼。”
云洛闻言愣住,这不就是他如今对阿珩的征兆吗?他心疼阿珩的身体,忙完政务时总是忍不住想起那个家伙。“无忧,或许我爱上阿珩了。”
无忧呆了下。“谁?”
云洛重复道:“阿珩。”
无忧的脸色极其精彩,云洛见了,不解:“有什么问题?”
“我可与你说过,阿珩的血脉很浓。”
“看得出来。”都伤成那个样子了还不死,便是寻常羲和氏直系也做不到。
“她的羲和氏太过强悍,这些日子我想了又想,若不曾猜错,她与羲和独孤是一样的。”
这下便是云洛的脸色也精彩了起来。
羲和独孤何人?那是千古疯子。
神裔氏族各有各的天赋,但有一类存在却是神裔氏族本身也忌惮不已的。天赋极致者,都贵脑有恙。
不过这种案例极少,几千年难得出一例,最近的一例便是羲和独孤,青帝的王夫。青帝一生共有九段爱恋,前头八个,四个被她甩了,四个甩了她,最后一个修成了正果,便是羲和独孤。一个与青帝三观不合,却结为夫妻,相互折腾了一辈子的男人,青帝恢弘一生最大的败笔。
青帝的婚姻不论是在九州帝国时代还是如今,都堪称旷世奇谈。毫无疑问,她与羲和独孤是相爱的,不是真爱,不可能有勇气嫁给羲和独孤,而羲和独孤也不可能娶她。但还那句话,三观不合,没法共同生活。
怎么个三观不合?看看两个人的风格便知,青帝为人杀伐果决,若非如此,她也当不了炎帝的继任者。可青帝虽有君王的杀伐决断,本质却是仁善的。而羲和独孤,那家伙比苍凛还凶残变态,据说他原本不叫独孤,是后来改的名?原因?太天怒人怨,族人忍不住怀疑那家伙注定孤独一生。他一想,觉得孤独一生也挺好的,一个人,活得肆意,便改名独孤。不过,他最后还是成了亲,然后。。。。。。夫妻俩一直折腾,到咽下最后一口气也没消停。
不过那两位也是史上最奇葩的夫妻,都拥有极大的权势,夫妻间吵架,然后顺理成章的有个艳遇什么的,是人之常理。尤其是有钱有势的人,与伴侣吵得几乎拔剑相向后都喜欢找个温柔小意的缓缓。那两位却不然,吵得快忍不住杀了对方时赶紧分居,也不拈花惹草,这俩家伙的子嗣全是与彼此所出,无一是异生之子。可,哪怕子孙满堂,这两位也不消停,分居后冷静了下来,再接再励,继续吵,吵完再分居冷静,冷静了再吵。。。。。。
青帝一生,若不曾遇见羲和独孤,相信能多活一百年不止。
羲和独孤的变态是追根究底,有自身的原因,但更多的还是神裔氏族的遗传问题:强大的天赋并非无偿,天下间所有的东西都是要付出代价的。
若阿珩与羲和独孤一样,岂不是说阿珩的一堆毛病根本不是后天因素,而是天生?
云洛想想青帝那不知该说失败透顶还是成功的婚姻,顿觉无语。
无忧拍了拍云洛的肩膀。“乖孙换个女子喜欢吧,天下间的女子很多。”
云洛默然以对。
将地牢里的食物残渣处理干净,无忧表情轻松,步子沉重的离开了。
云洛瞧着地牢里少了一半的人,无语哽咽,他挖出这些家伙可不容易啊,不过。。。。。。似乎也不完全是坏处,至少肯招了。
华族事死如事生,讲究入土为安,自然,就算不讲究这些,也没人愿意让怪物吃掉。
比被怪物吃掉更可怕的是你眼睁睁的看着身边的同伴被怪物一口一口的给吃了,连骨头都没剩下,都被嚼碎咽下去了。
细作们的奉献与配合让云洛将都城里别国的情报系统给理了个七七八八,略心塞。他能理解张不易跑了后辰王的真不容易,但你得多无能才能让王都跟筛子似的?王都公卿世家,竟都被渗入了,连宫中都有。
老子要不要帮辰王把张不易给找回来?云洛忍不住在心里琢磨起来。诚然,他看辰王不顺眼并非一日之事,事实上,要不是烈王膝下诸子太混乱,当年云湛也不会愿意立这位为新君。奈何,烈王膝下十五子,只一嫡子,而这唯一的嫡子还没成年就因为“失足”洛水而亡,烈王的情况便有点糟心了,快赶上离王了。
不,离王都比烈王好,离王最出色的四个儿子或死或废,但他还有别的嫡子,嫡庶尊卑,哪怕能力不够,也是能稳定局势的。只是离王比较悲剧的是,太子琤与太子琚死得。。。。。。太别致,令得别的公子们发现了一条路,原来高高在上的嫡子也是可以被拉下来的,原来庶子也是可以上位的。可大家都是庶子,凭什么你们能上位,我们就不能?然后,离王便不可避免的悲剧了。
烈王的窘境在于,他不喜欢王后,所以王后就那么一个儿子,爱若珍宝。因此王后见儿子死了,当即就疯了,烈王本就头疼于要如何从庶子里选出一个继承人来,这个选择一个不慎,便会埋下日后兄弟阋墙的祸端。
大家都是庶子,凭什么你能做储君,我就不能?
平日里被嫡庶尊卑的祖制给压着,庶子们不至于对嫡嗣太无礼,可若储君是庶嗣的话,真没必要客气,大家都是庶子,谁也不比谁高贵。诸公子本就心思浮动,王后再一番挑拨,最后离王的儿子只剩下了两个,一个是当今辰王,另一个早年上战场受了伤,残了。
云湛与张不易当年是宁愿扶持那个残了的公子也不想扶持当今辰王,眼高手低,太不安分,好听点是雄心万丈,难听点就是野心超过了能力,有病,庸君都比这家伙于国有益。但残疾人不得为王是列国王族的共识,哪怕再不愿,云湛与张不易也不得不眼睁睁的看着一头脑子有恙的猪登上了王位。
云洛对辰王的看法与云湛、张不易一致,那就是一头猪。猪有病是猪的事,只要不妨碍国家就行,若真忍不了,也可以杀了。比起坐在王位上的猪,云洛还是更关心国族的情况,再筛子下去,问题真的很严重。他出征牧云原时,前半段还好,后半段的所有后勤补给都是他自己掏腰包解决的。几时,辰国也开始出现这种军队后勤跟不上的问题了?辰国尚武好战,为了大胜仗,后勤素来被视为第一要事,不论看前方的将领多不顺眼,后方的君王与公卿都必须保证出征大军后勤的稳定。
张不易若能回来,他虽然也会有麻烦,但那麻烦也在承受范围之内,两害相权取其轻,云洛更愿意张不易回来。但张不易不太可能回来,四年前被辰王气得险些吐血,挂印而去,怎可能再回来?
尽管辰王经过数年的时间也意识到自己当年气走了怎样的一个臂膀,多次礼贤下士,奈何士的气性极大,辰王不合他的择主标准,便是跑断腿,他也不可能回来。
云洛磨了磨后槽牙,辰王你怎么不去死?
这头云洛头疼于王都的千疮百孔,另一头阿珩与公孙係相处得。。。。。。甚欢。自然,这种甚欢是相对而言。
阿珩与季越人聊得津津有味,公孙係在一旁听天书似的,不是不想□□去,只是这两位三句不离本行。士农工商,医乃第三等,他一个大国君王之孙,怎会去学这些下等人的东西。而不懂,便插不进去。只得郁闷的同羊肉奋战,食不言,寝不语,那两位完全将这项优良传统给抛脑后了,季越人的羊肉倒现在都只动了一口,还是最开始时用的。
所幸,羊肉炖得不错,膻味也用不知名的草药给去掉了,一点膻味都没有,很是可口,公孙係也就忍了这种局面。
羊肉是人族的主食之一,另一主食是菽粟,王族更是顿顿有羊肉。然公孙係已经很久没吃羊肉了,别说羊肉,便是庶人黔首吃的猪肉或狗肉,他也许久不曾吃到。云湛去世后,他不是没得吃便是啃野菜,如今有美食,脾气自然很好。
季越人在说得口干舌燥之时饮了一口茶,也终于想起了还有另一个人存在。“公孙,不好意思,我太忘我了。”阿珩的医道造诣太深,也太别出心裁,季越人最是仰慕,难得有机会请教,自然要抓紧机会。
对于季越人的歉意,公孙係并没有高兴,他再落魄也是公孙,季越人再礼貌,其师父地位也不能与公孙同日而语。但公孙係也没失礼?原因,自然是因着季越人身份特征。虽是庶人,但多年前的大疫里,季越人救死扶伤,活人无数,是进入疫区后且活了下来的七名医者之一,在民间声望极高,被誉为辰国的国医。
在辰国的地盘上对他们的国医失礼,得多想不开?
见公孙係还算有有礼,季越人也很礼貌,虽然他一点都不明白阿珩这么个家伙怎会与一个质子结交。对方的身份尊贵的尊贵,但。。。。。。阿珩的身份永远都是个硬伤,哪天友人间发生口角,公孙係便是将她杀了也不犯法。
奴隶不是人,是牲口。
阿珩如今能够在辰国自由的立足乃是因为辰国在大疫中折损人口过多,因而欢迎列国迁徙至辰国,不论曾经是怎样的出身,最差也能有一个平民的身份。这才得以解决阿珩的不少问题,可。。。。。。别人一定要抓着她的出身不放的话,仍有杀伤力。
自然,季越人是不会认为阿珩能被人怎样,当年疫区几成地狱,这家伙是唯一一个在疫区里活蹦乱跳的人。
作者有话要说: 别嫌我啰嗦,老在里头提一些不相干的事,如小说背景世界的原本历史什么的。这很重要,小说的背景不是一个刚起步的文明,而是曾经有过高度文明,但被自己给作死了。可就算王朝毁灭,也会有遗民存在,并且因为某些原因,始终遵循着远古时代的规则。
☆、第十一章合该
阿珩专门令人制了一支笔,松木的,不名贵,但笔的个头却是有些惊人。笔杆拇指粗细,一尺长。
公孙係看到时很是不解的说:“如此大笔,很不方便。”随便一笔都比竹简宽。
阿珩不以为然。“我说能就能。”
也确实能,阿珩拿着笔跑城门那写字去了。
做为北地最古老的王都之一,洛邑的城墙极高大,将近二十余丈高,可容十马并驱而行。
“阿母,你写得不是辰国文字吧?”三七叼着酱肘子问,虽然他还不曾启蒙,可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阿珩如今写的文字明显不是辰国的,不过又有点相似。
“我写的是一种古文字。”阿珩叼着画笔回道。
“什么古文字?”
“一个已经灭亡的王朝的文字。”
“那别人认得出来?”
“自然认得出来,这文字可是如今所有国族的文字的源头,一株大树上长出来的叶子,虽不是一模一样,却也八九不离十。”阿珩边写边答,她写的这些东西可是要全天下人都能看的,若是选择使用如今任何一国的文字,别的国族的人都得抓瞎,经过三千年的发展,每个国族的文化都迥异,文字亦然。庆幸的是,虽然人族如今的文字与文化琳琳满目的让天才都想买块豆腐撞死,但在很久以前,所有人族都使用着同一种文字,而今所有文字也是源自于那种古文字。万变不离其宗,虽然三千年的变化不小,但只要是识字的人,看到九州帝国的文字,就算认不全,也能根据其与自己母国文字的相似度猜出那字是什么意思,不然阿珩也得愁。
这种想法阿珩是从自己母亲那里学来的,她启蒙时学的文字就是这种古文字,学会了这种古文字再去学如今的文字,会容易很多。就算碰上不认识的国族文字,也能猜出一二来。
阿珩架着梯子在城墙上挥毫泼墨,城防司的人很快便找了来。
“要抓我?我犯什么法了?辰律可没说不能在城墙上写字,它规定的是不得随意破坏城墙。我写的这几个字,那里破坏了城墙?”
阿珩凭着三寸不烂之舌将城防司的人给打败了,确实,破坏城墙要罚徭役三年,可阿珩没破坏城墙,写字损坏不了成亲,而《辰律》中不曾规定不得在城墙上写写画画。碰上这种奇葩,城防司很成功的被恶心到了。
这事最终闹到了廷尉府,自然,不是阿珩去见廷尉的,她又没犯事,别人真不能抓捕他,城防司只能上报。
廷尉府的现任廷尉正是云晞,在这贵族满地走的王都之中,官不算大,却可止小儿夜啼。
三年前,君王心腹的前任廷尉徇私枉法被云洛逮着了证据,被云洛光明正大的利用《辰律》给醢刑了,直白点就是剁成肉酱。倒不是云洛心狠手辣,而是《辰律》里有六成都是这样的恐怖酷刑。
剥皮萱草、醢刑、刖刑、烹刑。。。。。。人族的酷刑之五花八门、多种多样,只有你想不到,没有它没有的。曾有人戏言,列国之中,论起酷刑种类之丰富,辰国是妥妥的独占鳌头,天下间发明的酷刑,都有收集,且都活学活用的编入了《辰律》里。
灭了前廷尉,云洛毫不犹豫的将自己唯一的侄子给推上了廷尉之位。
贵族享有特权,列国多为世卿世禄制,贵族的官位在他死后是他儿子,儿子死后便是孙子的,孙子死后还有重孙。。。。。。辰国,别具一格,贵族也享有特权,但想任职于庙堂之上,可以,先拿出战功来。战功是在辰国为官的入门资格,没这个资格,想为官也不是不可以,但很难,除非你的才干格外过人,否则就算是贵族子弟也只能在家啃老。
自然,事无绝对,别国来的士子可以跳过军功,只需展示自己的才干,从客卿做起,若不想上战场,也可以,可以从其它方面的路,只要做得好,也可封侯。
云晞是辰人,没这项优待,且彼时过继到云府也没几年,自然没有战功傍身,想要担任官职,难!
寻常官职也就罢了,廷尉却是九卿之一,云洛费了不少功夫才为云晞抢来廷尉之位。而云晞也不负他所望,短短三年,洛邑便夜不闭户路不拾遗,那些纨绔子弟也被收拾得服服帖帖的,宁渊每日出城去山林里游猎也不敢呆在王都里惹是生非,省了不少麻烦。但最重要的还是,有云晞这么个家伙在,云洛想收拾谁,真的是完全用不上什么卑劣手段,除非对手是没有半点瑕疵的圣人,否则证据藏得再严实,廷尉也能翻出来,再取出《辰律》翻翻当如何处置。别指望什么事都没有,辰国严刑峻法的名声不是吹出来的,而是数百年来一族族人头砍出来的。
近些日子,云晞的名声再次更上一层楼,在牧云原时被断了后勤,云洛当时是腾不出手来,如今回来了,自然要好好回敬。
做为云洛手里最锋利的剑,云洛一声令下,除了辰王,所有参与的人全族都被云晞给逮了起来挨个处以极刑,刑场如今已然万径人踪灭。
啥?权势熏天,这倒无关云氏的权势,而是严刑峻法之国的好处。王子犯法都要掉脑袋,何况寻常贵族。云晞杀得越是狠,他的地位就越是稳固。
因着王都不到半月便死了三四千人的关系,阿珩原以为云晞该是一个阴郁乃至阴鸷的人,如今真见着了,阿珩只想说:云氏一族生的真是得天独厚。
云晞生得极好,与云洛有五分相似的容貌,给人的感觉却截然不同。云洛哪怕病弱,也会不自觉的给人以锋锐之感,令人完全想不到他身中奇毒,将不久于人世;云晞却不然,温润如南国的细雨,绵密多情,端的是翩翩君子,令人见之倾心。
不包括阿珩。
虽然云晞给人以光风霁月的感觉,但阿珩却隐隐觉得,这位“君子”并无他给人的感觉那般谦谦君子。不过想想这位的职位,能够将廷尉令一职给做得那么完美,自然不可能是什么温润君子,只能说,这人的长相太具有欺骗性。
不过,这般相貌,也不是没有例子,古往今来长得有欺骗性的人多了去了,最有名的例子便是上古六帝里的白帝,那姑娘,长得着实无害,但手段。。。。。。上古六帝论心狠手辣与布局的能力,就她最强,谈笑间灭人全族,眼都不带眨一下的,好似自己根本不是在杀人而是在欣赏美景,这手段,这心性炎帝再世都得自叹弗如。
云晞,道行还差点,白帝是死了几千年后别人才意识到她生前布了怎样可怕的局,而云晞,若是足够敏锐,还是能察觉他的异样的。
阿珩将嘴里叼着的画笔取了下来,问云晞:“廷尉令可是有事?”
云晞没吭声,瞧着阿珩在城墙上写写画画的东西,活灵活现的动植物,以及各种各样的药材与方子。“你在抄写医书?”
阿珩点头,自豪的问:“此乃我父花了一辈子著作的医书,如何?”虽然最后是她整理的,没奈何,谁让她老子前三十几年都不识字,想著医书也著不了。后来虽识字了,却没来得及整理就死了。
云晞温润的脸上露出了错愕之色。“你便如此作践你父亲的心血?”
作践?
阿珩微怔。“我哪作践我父的心血了?”
“他一生之心血,你竟如此对待?”云晞瞧了瞧城墙上的医书,哪一家的先人著作的典籍,后人不是珍之重之?恨不得当传家宝供起来。自然,现实中不可能那么夸张,可也保护得极好,只有族中子弟才能学习,有的家族更是只传嫡系。
反应过来云晞什么意思的阿珩呵呵一笑。“夏虫不可语冰。”
云晞没生气,至少面上仍旧微笑。“哦,此话怎讲?”
阿珩反问:“你是什么人,我为何要同你解释?”
“我是辰国廷尉令。”
“廷尉啊,那又如何?”阿珩是真没将云晞的这身份放眼里,一来是没兴趣,二来,她弄死的人里有一个王,公子王孙更是不计其数,区区一个廷尉,真不算什么。
云晞对阿珩的言语不以为杵,阿珩的名声太烂,列国上层都知道,虽然阿珩无关列国政治,但她医术太好,而人都怕死,保不准自己就可能需要用到良医的一日。而捭阖时代的医者,医道刚刚起步,阿珩这样的佼佼者,太难寻,列国贵族不免多加注意,日后若有需要,也好找人。
面对这么一个医者,脾气必须好,否则八成被气出问题,气死则不会,苏医师的医术还是不错的,死人也能救活。
这也是列国对苍凛这一脉医者公认的常识,相比起苍凛,苏医师已然是大大的有良心,至少不会因为自己不高兴而随意将病人给故意弄死。
云晞看着阿珩肆无忌惮的模样,颇有几分羡慕,这姑娘活得肆意,很肆意,在这乱世之中难得的肆意。
阿珩问:“廷尉令来此是为了抓我?”
云晞摇头。“我只是想看看婶母是何模样。”
阿珩:“。。。。。。”
三七:“。。。。。。咳咳咳。。。。。。”
阿珩将茶壶递给三七,三七抱着饮了一大口茶汤,总算将喉咙里的肘子肉给咽了下去。“阿母你几时为人婶母了?”
阿珩抬头望天。“我也想知道自己几时为人婶母了。”
云洛,你最好有个合理的解释,否则我饶不了你。
云晞瞧着这对母子的反应,大为不解。“你连叔父的儿子都生下来了,怎不是婶母?”
阿珩愈发惊奇:“我几时为云洛生了儿子?”
云晞惊奇的瞧向三七。“此子难道不是叔父之子?”
阿珩一口血哽了在喉间,老兄你得多眼瞎才能觉得我儿子跟那个短命鬼相似?
三七更奇:“阿母,我不是白虎的儿子吗?几时成了洛叔的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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