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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性神医-第3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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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湄才十四岁,做为侍女,离成婚还早着呢。
打完尧阳之战,回到家,被告知,奇葩父母老蚌含珠,又得一子。
云湛:“。。。。。。”感情真不错。
这一次不用云族长说什么,云湛识趣的抱过孩子。“我懂,他是我儿子。”
云族长给了长子一个“算你识相”的眼神。
云湛瞧了眼孩子,一眼便瞧出不对。“他的身体怎如此弱?”
云族长闻言道:“有人给我下毒,误伤了有身孕的夫人,我将夫人身上的毒移到了孩子身上,他命挺大,我都做好生个死婴的准备,棺材都已备好。不曾想,他生下来虽呼吸微弱,却还是活的。”
云湛:“。。。。。。”他能说什么,生为贵夫妻的孩子真真是倒了十辈子血霉?
将孩子养得稍微好了些,云湛还没想到去齐国的借口,又有新的事情。
云族长已年过花甲,在这个能活到四十岁便算是长寿的乱世,这年纪着实可以称一声人瑞了,要死了。。。。。。也很正常。
只是,云族长自己要死了也就罢了,走前还给了云夫人一杯毒酒。
云湛察觉时已经迟了,脸色阴沉得可以滴墨。“为何?”
云族长含笑抱着妻子的尸体。“她的病无法治好,而这世上不会再有人如我一般照顾她,不令她受一丝委屈,便是你也不能,与其留她日后在这人世受委屈,倒不如随我一同走,黄泉忘川,我永不离。”
云湛怒:“你怎知她就愿意陪你一起走?”
云族长轻笑,苍老仍旧魅力十足的容颜上带着满足。“白虎,你真是不了解她,迷心症只是让她记不住事情,并非痴呆,她患上迷心症嫁给我之前可是三十几个国家的通缉犯。”
云族长说完便咽气了,云湛对着两具尸体呆坐了一整夜,翌日着手准备丧事,将人埋了后他立马寻了借口去齐国。
我不知我们会有怎样的结局,但我不想错过。
他想过很多,如果阿湄不愿他走该如何,结论是不知道。
很多事情得真的发生才能知道自己会做出什么样的选择,将一切交给潜意识的本能,它会让人做出最合乎其自身心意的选择。
阿湄犹豫了很久,他说不勉强,不是假话,他想迫使她离开齐国,可那样的过程不会愉快,她甚至会为此而受伤。在见到人之前,他如此想过,也做了缜密的计划。但在见到她落水而险些身亡后,他觉得心脏都停跳了,发现,原来最重要的不是占有,而是她的平安。只要她平平安安的,别的,其实也不是那么重要了。
来日方长,细水长流也无妨,他们还年轻,还有时间。
万幸的是,阿湄最后还是点头了,这让他放下了悬着的心。
伐青之战后,他因着功高震主而被君王刻意打压,正好,他也想好好陪陪娇妻幼“子”,赋闲就赋闲。辰烈王的为人他是清楚的,忌惮权臣归权臣,却不会真的因为臣子功高震主而诛杀大臣,但烈王也不会允许朝堂之上,任何臣子一家独大,让他赋闲是最好的法子。
因此赋闲交出兵权,他很放心,又不会死,有什么好担心的呢?且这也不是长久的。
张不易为辰国争取来了最大的利益,却也埋下了祸患。齐国四周,东、南、北三个方向都已被齐王打服,只差辰国这一西北强国,过去寻不到借口,而今他寻到了。两国开战之时,不论他多么的功高震主,烈王都不会因此而改用不合适的将领去领兵。
九陵原之战,他斩下了一代明君齐武王的首级,令得齐国士气大降,从而在最短时间里以少敌多取得大捷。
大捷后他迫不及待的赶回洛邑想早点见到妻子,却只见到一封留书。
幼弟很是感慨:“大兄你这运气。。。。。。”
他没说什么,将妻子留下的身份自白书收好,道:“我去趟齐国。”
幼弟一愣。“她是齐王最宠爱的樾水王姬,你前不久才杀了她亲父,她怎可能同你回来?”
他道:“一年不行,便两年,两年不行便三年,总有一日她会气消。”
幼弟瞠目结舌,问题是你们俩的问题根本不是气不气的问题,而是不共戴天的杀父之仇啊!
他何尝不知,可。。。。。。舍不得。
作者有话要说: 新番外
☆、第十九章张不易
北山的生态非常原始,二三十丈高,十几人合抱粗的古树比比皆是,哪怕头顶烈阳高照,走在山林里也没有一点阳光,快赶上中州腹地的生命禁区——云梦泽密林了。
不过生态原始也有原始的好处,动植物资源丰富,尤其是后者,阿珩一路上采到了无数野果,也是靠着这些野果才让三七坚持着跟着她与云洛,没一屁股坐地上撒泼打滚。但半个时辰后,饶是野果再甘甜,三七也一屁股坐在了地上,一脸“我就是不走了,你能把我咋的”之色。
阿珩没生气,半个时辰,她也累,三七能坚持到现在,很是不易,但让她背着肉团子继续爬山也是做梦,背不动。
见阿珩看向自己,云洛识趣的将三七放到了肩膀上坐着。
又是半个时辰,阿珩也吃不消了,将气喘匀后对云洛道:“我已经看完这里的地质了,挺适合种植药材的,咱们下山吧。”
云洛道:“我陪你这么久,如今要去山上拜访一位故人,你也陪我。”
阿珩宁愿从山上跳下去一了百了,有气无力的问:“谁啊?”那位仁兄令云洛如此重视,竟亲自上门拜访,且如此有“闲情逸致”在这鸟不拉屎的山上安家。
“辰国前御史大夫张不易。”
阿珩在脑子里翻了好一会才想起张不易是哪位。
提起张不易就得提一下辰国特殊的□□势,列国不论怎样重用外来士子,但本质上最为倚重还是本国公卿世家,有的国家干脆庙堂之上九成的官吏是公族子弟。辰国却不然,在这个国家,公卿世家的子弟填补了整个军队,但庙堂之上不需要直接上战场的职位却九成九被外来策士瓜分。
若是认真的查的话就会发现,辰国的贵族世家,有七成的祖上是别国而来的士人。士人来到辰国受到重用,立下功劳后得到爵位与封地,然后。。。。。。子孙入行伍。辰律里关于爵位与封地的继承制里有一条硬性规定:无军功者哪怕贵为嫡子也不能继承其父的爵位与封地。
士子来到辰国时是为了施展抱负,或许对母国还有期望,但他们的子孙为了继承爵位与封地却会与祖先走上一条不同的道路,以军功获得继承权,并未辰国开疆拓土后,他们也从骨子里认可了自己辰人的身份。
而这也是辰国最受列国士子欢迎的关键,用人不拘一格。
张不易属于第一代士子,早年游学列国,却因没什么背景而屡屡受挫,直到来到辰国遇到先君辰烈王,辰烈王那时正头疼庙堂之上云氏一家独大的局面,见张不易有治国之才,便不拘一格的重用了张不易。张不易也不负所望,虽是御史大夫,却架空了宰辅的大半权利,并长袖善舞,游说列国,令得辰国在邦交上获取了巨大利益。
辰烈王时是辰国非常著名的盛世时期,烈王居中调和,文有张不易,武有云湛,相辅相成,辰国的国力大增,若非多年前的大疫,辰国说不定已经成为中州第一大国,这些年也不会令得齐国做大。
不过,阿珩也依稀记得,四年前张不易不知为何挂印而去,不知所踪了,原来是隐居于此。
“我记得张不易与云氏似乎是政敌。”
云洛摇头:“张不易从来都不是云氏的敌人,我们不和只是给君王与旁人看的,没有君王希望朝堂上最有权势的两个权臣和和乐乐的。”因此烈王想看张不易的势力与云氏的势力不合,张不易与云湛便配合着演啰,不过,烈王也未必看不出来,但烈王那人性子惫懒,只要权臣没有篡位的野心,或一家独大,他都无所谓,便没因为看穿而专门做些什么。
“你想要找他回去?”阿珩反应极快,云洛的文治武功都不差,但人的精力有限,他不可能军政一把抓,劳累过度对身体的损害极大。如她,虽然因为体质的关系,不论失眠症多严重,她都始终清醒精神,但只有她自己知道,她的身子损耗比寻常人要快很多,否则也不会拿人参当饭吃。以羲和氏的体质,疲劳过度尚且如此严重,何况云洛普通人族的体质,只要不想过劳死,都得放权。
自然,爱权势胜过生命的也不是没有,但云洛,阿珩觉得他不是那种人。
张不易熟悉辰国的国情,也曾经处理辰国的国政十几年,云洛要找人分担负担的话,张不易是不二人选。
“辰王脑子连猪都不如,再让他祸害下去,辰国非亡他手里不可。”云洛坦然道,打压权臣没什么,但到当今辰王这份上,他还是头回发现,原来有人比齐威王更蠢。狡兔死,走狗烹。齐威王杀公子旦,还知道等兔子死了才烹,辰王倒好,兔子还没死就已经烹上了。
阿珩深以为,辰王未必蠢,只是屁股决定脑子,不管他原本多么聪明,都会被王位所影响。毕竟,辰国的王是列国中最窝囊的,别国的王想收多少美姬就收多少美姬,想杀哪个臣子就杀哪个臣子,想盖多少宫室就该多少宫室,而在辰国。。。。。。辰王要敢这么干,妥妥的死路一条。
云越的变法,初识时削弱的是老氏族的利益与特权,但到了后来削弱的便是王权了,朝堂之上百家争鸣,君王与摆设也差不了多远。
不过,阿珩觉得,历代辰王也是作的,就算是摆设又如何,荣华富贵在手,只是没别的君王那般乾纲独断而已。这也不是什么大问题,反正朝堂之上的公卿都不是善茬,辰国的王被架空了好几十代人,朝堂上的权臣公卿亦来来去去,不知换了多少茬,辰国可曾因此而衰落?不,辰国越来越强盛了。
做这样一个国家的王,无疑是最轻松自在的。
阿珩完全不能明白辰王有什么好作的,美姬、宫室什么的,能有命重要?吃饱了撑的,嫌日子过得太滋润,没事找事。
王位对智商的削弱真厉害。
正感慨着,阿珩便见云洛将昏昏欲睡的三七抱了下来,放在身前,用大氅割出的布条绑好,不由道:“他困了,你抱着就是,不比如此。”
云洛没吭声,将三七安置好便背对着阿珩微蹲下了身子。“上来。”
阿珩愣住。“干嘛?”
云洛反问:“你说呢?”
阿珩不客气的跳上了云洛的背。“咦,没想到你看着瘦瘦的,身上肉还挺多的。”
许是因着戎族血统的关系,云洛与阿珩一般,在这个华族统治的中州大地上都显得极为高挑,而身形高挑也衬得本来就身形瘦削的人愈发瘦削。可如今趴在云洛的背上,阿珩发现,这家伙身上还挺有肉的,并且很结实,全是肌肉,不过当垫子的话挺舒服的。
阿珩忍不住上手捏了捏,肌肉真好。
云洛略自豪于自己的身材令阿珩如此,但感觉阿珩越摸越撩人,忍,再忍,忍无可忍。“阿珩你做什么?”
“云洛,我发现一件事。”
“何事?”
“你真是最完美的试药材料。”
云洛忍了忍,没忍住,将背上的人给丢在了地上。“自己走。”
云洛用的是巧劲,阿珩没摔疼,很快就站了起来。“你发什么疯?不就是开个玩笑吗?”
云洛冷声反问:“你摸着良心发誓你在开玩笑?”
阿珩二话不说便摸着良心立了誓。
时人重盟誓,平日里胡说八道没关系,但盟了誓却是一定会遵守,哪怕代价是生命,可阿珩这么个奇葩。。。。。。云洛着实想写个服字,这世间竟有人如吃饭喝水一般盟誓,道:“你还是以清神医盟誓。”
阿珩毫不犹豫的道:“我拒绝。”
云洛不由侧目。“为何?”
“他是我父亲啊,我已经是他最大的污点,再给他抹黑,真会被气死的。”
“你怎么会是他的污点,你医术如此卓绝,已然超越了他,他应以你为傲。”
阿珩言简意赅:“我医德变质。”
好一针见血的品评,云洛挑眉:“你既然清楚为何还?”
“我是他女儿,又不是他,谁规定女儿一定要继承父母的理念?”阿珩反问。
云洛发现自己竟无言以对,阿珩医德败坏没错,可这世上没有医德的医者多了去,最典型的例子就是苍凛,心情不好杀人,别人挡路也能杀人,一言不合能杀人。。。。。。反正随便什么原因都能杀人。同苍凛一比,阿珩简直是圣人,可为何世人对阿珩却多苛责?概因她是清的子嗣,而清医术高明,医德亦高洁得令人敬佩。
“可你在意你的父亲。”云洛道,以阿珩说谎脸不红气不喘的风格,却很介意用清的名义骗人。
“他生了我,养了我,虽然只有六年,我不应该在意他尊重他吗?”阿珩深以为,认可与尊重是两码事,她尊重清,却永远都不可能再认可他的理念了。
阿珩努力往云洛背上爬。“继续背可否?我保证这回不乱碰乱摸。”反正油水刚才已经揩得差不多了。
读出阿珩潜台词的云洛:“。。。。。。”
山腰上有座小院子,草屋两三间,栽有枣树、栗子树等果树若干,草木青青,生机盎然。。。。。。云洛推开门之前是如此,推开门之后。。。。。。
阿珩支着下颌道:“这地方能住人?”院子的落叶几年没扫了?
云洛看了看唯一算干净的小径。“能。”至少张不易肯定住这。
“云青雀,你怎来了?”
背后传来一把中年人的声音,两人不由转身/扭头,一个四十岁模样的中年正抓着一只兔子走来。那是一个很有魅力的中年人,蓄着仙风道骨的美髯,虽然年纪一大把了,但令人见了就觉得很亲切。一点都看不出这位是曾经掌控辰国大权的权臣,令得列国君王恨得牙根痒痒的权臣,不过望着那双深不可测的眸子,阿珩完全相信这就是辰烈王时期与云湛并称辰国双璧,名传列国的张不易。
只是,云青雀?当年没骗自己,这还真是名字啊。只是。。。。。。阿珩瞧了瞧云洛身上的肌肉,青雀,谁这么有创意给这家伙起的字?这家伙那里是雀鸟了?分明是万鹰之王海东青。
远来即是客,张不易很不客气的用陷阱抓到的肥兔子招待客人。
阿珩颇为侧目,他原以为张不易身边多少会有一堆仆从照顾呢,结果。。。。。。草屋就一名健仆,且是做粗活的,否则张不易也不至于自己去弄陷阱打猎,也就是这一带没什么人迹,野生动物足够多,也没什么危机意识,否则还真不好说张不易会不会饿死。
张不易也不擅烹饪,因此选的是烧烤,烤熟了就能招待客人了。
云洛将背上和胸前的人都给放了下来,张不易一边烤兔子一边看了眼阿珩。“这便是传说中的血医,瞧上去也不可怕啊。”最多就是一个伤心人,不对,未必是伤心人,无心人还差不多,伤心人至少还会伤心,而阿珩,张不易诡异的觉得,这人只怕连伤心都不会。
阿珩百无聊赖的嚼着果脯,闻言不由看了眼张不易,很怀疑张不易眼神有没有问题,自己不做实验的时候虽然没什么危险,但自己苍白阴郁外带三分癫狂的气质,怎么瞧怎么像疯子。云洛能接受是因为他本身就是神裔氏族的人,对阿珩这种情况不熟,但也不陌生,神裔氏族里贵脑有恙的族人多了去。且,云洛依稀记得自己的亲爹亲娘是什么人,跟他们一比,阿珩简直正常的不能再正常,自然没觉得阿珩的气质外形有多大问题。张不易却不然,那可真的是个普通人族,不可能接触到太多神经病,以至于对神经病习以为常。
张不易继续道:“我识得一名医者,名揆,他曾与我提起一个孩子。”一个对着累累白骨称颂美丽却为了救人而不择手段的孩子,张不易至今还记得医揆当时的口吻,泱泱大荒人族万年,上溯炎帝,下至如今,就没出过那般诡异的孩子。
阿珩了然,医揆,她还有点印象,五年前在沧水之地见过,是个很敬业的医者,也很崇敬清,也因此对自己极为厌恶透顶。阿珩也很理解,崇拜向往且不顾生命去追随的偶像逝去了也就罢了,那不会影响他追随偶像的理念。可偏偏有个阿珩,阿珩的所作所为无一不是在挑战清所塑造的医者理念,更气的还是,这个叛逆者赫然是偶像的至亲骨肉。医揆没信仰崩溃,着实不易。
阿珩笃定的道:“他定然将我骂得狗血淋头。”
张不易摇头。“不,他说你很善良。”
“咳。。。。。。”阿珩让果脯噎着了。
云洛赶紧倒了一杯水,水是凉的,悄然用内力将水温了温,这才递过去。
阿珩接过饮了一大口,微怔,温的?一大口温水很容易便让卡在喉咙里的食物吞咽了下去,阿珩将剩下的温水也饮尽,对张不易道:“我一直以为他挺想杀了我的。”
张不易道:“在别的医者对疫区唯恐避之不及时敢于进入疫区救人的都是善良且值得尊敬的医者。”不是什么人都有胆量进入疫区的,生命何其可贵,谁舍得去死呢?进入疫区等于半个身子踏上黄泉路。当年的大疫,大部分医者被逼到了极点仍不愿豁出去,只有极少的医者前去了沧水,虽然世人最终记得的只有活下来的七个人,但每一个倒下的医者都值得人尊敬。阿珩也不例外,尽管她还活着,尽管她声名狼藉。
然,张不易觉得,阿珩其实是一个最真的医者,虽然走的路与清不甚相同,但其所追求的,仍旧是医道。
☆、第二十章甘心否?
阿珩是一个很好相处的人,至少在她近期没有拿活人试药的计划时是如此,张不易虽不知自己运气不错正好赶上阿珩的安全期,却也惊讶的发现阿珩的多才多艺。天南海北,只要她愿意,她什么话题都能接下去。
张不易可以的引了几个方向便发现了一事:阿珩的见识太过辽阔,辽阔得有些诡异。
士子游学列国,是为了寻访知己,也是为了增长见识,但再博学的士子也不可能对中州之外的情况多了解。大荒太过辽阔,九州仅仅是大荒陆地的一部分,而中州更是九州的一部分。以人的脚力与寿命,根本不可能在有生之年游学整个大荒,阿珩却诡异的对中州之外的情况也有所涉猎。
不同于张不易的诡异感,云洛非常平静,阿珩是不可能有那般辽阔的见识,但苍凛有啊。羲和氏直系的寿命极长,没病没灾的能活两百年,苍凛,天知道他活了多少年,但不少于一百年是可以肯定的,而一百年的岁月,足够他踏遍九州四溟了。
阿珩有失眠症,睡不着,但张不易终究是老人,因此在察觉到张不易的身体要受不了时,便提出了休息的要求。
天色已晚,不可能再下山,倒不是怕猛兽,而是带着个孩子,若是摔着了就不好了。
张不易有点为难,他这就四间房,厨房、书房、他住的房子、健仆住的房子。
阿珩建议:“我与三七住书房,云洛可与你一起。”
云洛插道:“我与你们一起。”
阿珩皱眉,云洛继续道:“你不怕掐死三七?”
阿珩不抱着人睡不着,而抱着别人睡了的话,轻则伤到别人,重则杀人,云洛是唯一一个与她同床共枕却没有受伤的人。略加考虑了下,阿珩终是点头,要么将三七给别人,要么就得接受云洛一起睡,她选后者。
她其实也不常与三七一起睡,自从发现自己的问题后,阿珩尝试过不少治病的法子,但都没用,因此三七出生后不管多么的喜欢这个孩子,她都很少陪他一起睡。即便三七要求,她也会在他睡熟后离开。可如今不比药王谷,在药王谷里她只需要让苍凛暂时没有祸害别人的精力就可以放心了,如今却不然,云氏内部的情况太诡异了,保不准三七会有危险,她根本不放心让三七离开自己的保护范围。
不是不相信云洛照顾不好三七,论理,这世上,三七最亲近的人应该是云洛,因为他是孩子血缘最近也是唯一的长辈,可阿珩最信血缘也最不信血缘这种东西。
有的亲人可以为你去死,也有的亲人恨不得把你撕成碎片喂狗,鬼知道云洛是哪一种。人心最是难测,且云洛这人,心有十七八个窍,如四年前的初识,她若非察觉到他是辰国贵族,且自己得到齐国的消息太过蹊跷,加之敏感多疑的神经在多年前被离王给炼出来了,只怕会单纯的以为云洛是顺路而拔剑相助,光风霁月,但现实却是云洛从头到尾都在算计自己。
对于阿珩的选择,云洛的清隽容颜上的表情有一瞬的凝滞。
张不易瞧了瞧阿珩,又瞧了瞧云洛,终于在心里为云洛默哀。
阿珩有病,明眼人都能看出来她身上的癫狂与神经不是伪装的,而是从骨子里溢出来的。张不易隐隐有种感觉,这个少女很危险,不是医揆提到的她那些令人毛骨悚然的药物实验,毕竟,阿珩的药物实验过程再怎么残忍无人道,但最终的成果却是造福世人,真正危险的是她本身。
张不易完全无法理解云洛怎么就对这么个极可能将身边人拖进地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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