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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性神医-第3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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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却是造福世人,真正危险的是她本身。
张不易完全无法理解云洛怎么就对这么个极可能将身边人拖进地狱里的女子有兴趣。
夜里,三个人躺在一起,三七在最里头,云洛在中间,阿珩在最外头,这是阿珩要求的,睡着了要是做出什么不好的事也不至于伤到三七,至于云洛。。。。。。两个人也不是第一次一起睡,以前都没被她伤到,这一次也不可能。
三七睡觉时喜欢要人陪,每次都拉着阿珩一起睡,哪怕清楚自己只要一睡着,阿珩就会离开,仍旧孜孜不倦。并且每次都紧紧搂着阿珩的胳膊,仿佛这样,哪怕自己睡着了,母亲也不会跑掉。如今也一样,虽然睡着了不知道旁边的是谁,但这不妨碍他把人当成阿珩,搂着别人的胳膊。
云洛看着三七的表现,忽问阿珩:“他好像很缺乏安全感。”
阿珩:“。。。。。。药王谷,每个人都缺乏安全感。”除非苍凛那个祸害死了,或者如她一般神经粗壮,对于莫名其妙成了试药的小白鼠这种事习以为常。这也是她最近才意识到的问题,虽然她也很小的时候就炼制□□投毒害人,甚至故意引差不离一起对离王进行□□比赛,把离王给折腾得生不如死。但阿珩很清楚,她那个时候能做出那样的事是因为她已经不正常了,当一个人被环境逼到极致时,不论曾经是什么模样,都将扭曲变态。当齐载中毒时,她在三个孩子的身上看到了自己曾经的影子,尽管只有一点,但这一点足以令她恐惧。她一点都不想要自己的儿子与徒弟变成了另一个自己。
不是不明白苍凛很孤单,也不是不明白苍凛不似离王那般莫测残忍,苍凛只是单纯的喜欢医道而已,只是他的医道走的不是救死扶伤的路子罢了。但他已经在无形中影响到了孩子,并且乐此不疲。所以她选择了离开,带着孩子离开,不能放任孩子长在苍凛的身边。
云洛反问:“你呢?”苍凛是什么人,看他做过的事情就足以猜到,人性,从来都与他无关。
“苍凛每次对我下毒,我都会回敬。”阿珩带着小小的得意说。
眼泪不会让想要伤害你的人停止对你的迫害,唯有更狠更毒的回敬才能遏止迫害,俗称,以杀止杀。
云洛默了下,做为男人,阿珩这样的女子无疑是打击男人自尊心的,这女人几乎不需要男人为她做任何事,因为她的麻烦她自己都能摆平,就算摆不平她也不会让别人好过。“你这个样子,也不知你父亲见了,会是什么心情。”
阿珩微噎。“应会很高兴。。。。。。吧。”
“你少时犯错,他会高兴?”
“我没犯错,只是自保。”
“所有的毒都是?”
阿珩无言以对。
云洛摸了摸阿珩的脑袋:“我真好奇清当年教导你时,你们父女俩是如何针锋相对的。”这对父女的理念与认知截然不同。
“没有。”
“什么?”
“没有针锋相对。”
“我,幼时很是调皮捣蛋,他被我给气出境界了。”
“淡定以对。”脾气不错。
“抄鸡毛掸子开揍。”
“。。。。。。你做什么了?”
“也没什么,上房揭瓦、下河摸鱼、打架斗殴、欺负别的小孩、偷摘别人的果子吃、不好好写字背书。。。。。。反正熊孩子会做的,不会做的,我都干过。”每个熊孩子都有一段人嫌狗憎的岁月,阿珩的那段岁月虽然来得早,结束得也早,但杀伤力胜过一百个熊孩子加一块。
云洛的童年是没完没了的汤药与针灸,因而完全无法理解阿珩曾经的青葱岁月,可能让一个好脾气的父亲气得抄鸡毛掸子揍孩子。。。。。。阿珩也是本事。
“他打你,你不怪他?”
“那个时候怪过,还往他饭食里加过料,后来懂事了,再想想那个时候的事。。。。。。”阿珩苍白的脸上流露出了深深的羞愧之色,每个熊孩子长大懂事后回首往事都只有一感觉——不忍睹闻,太丢人了,满满的黑历史。
云洛羡慕道:“那你比我好多了,我八岁前就没离开过房间,只有书剑为伴。”其余的,连吃药都比吃饭多。
云洛的情况阿珩纵然不清楚,但通过云洛的身体状况也能猜到一二,中毒那么严重,就算被人用强大的灵力给封住了,想要恢复健康,也得花费许多年,且还是不能改变短命的结局。这可比自己严重多了,羲和氏直系的血脉带来了觊觎长生的世人,也并非全是坏处,好处就是命硬,恢复能力好,皮实。“书我能理解,闲着没事干看看书也是一种收获,但剑是怎么回事?”
“大兄说习武可强身健体,便在三岁那年给了我一柄剑让我学剑术。”
三岁?阿珩头回意识到自己曾经爱过的男人其实也挺。。。。。。凶残果决的。
都睡不着的两个人干脆聊了一整夜的小时候,相比较而言,阿珩的小时候最是多姿多彩。清是铃医,也称游医,顾名思义,到处跑,到处行医,与流浪汉差不多,但因着清的医术好,便是四处流浪也饿不着妻女,阿珩幼时的日子过得还是挺不错的。
水泽密布、龙蛇瘴疠横行的沃州,瑰丽的月照海市,白山黑水的山海原,浩荡无边的北荒,磅礴万里的断云雪山。。。。。。阿珩前半生的足迹完全及得上别人几辈子加一起的行程。
翌日清晨,阿珩完全不受一夜不眠的影响,精神奕奕的抓着肉团子洗漱,云洛的精神略有不足,却也清明。
洗漱完,张不易便表达了送客之意,明确表示:云洛所求,不允,尽管云洛还没说出口。
“我知你瞧辰王不顺眼,我瞧他更不顺眼,但你就仁心先君烈王的打下的江山就此毁于一旦?”云洛在临走时对张不易如此道。
张不易有点懵。“何至于此?”
云洛反问:“你觉得当今辰王没这份败家能力?”
张不易无言以对,当今辰王,还真有这本事。
君王一定要有卓绝的天赋,绝顶的聪明吗?张不易曾经是这样以为的,只有资质上佳,聪明绝顶的王才能成为一代明君,但他遇到了辰烈王,辰烈王的存在完全是对世人常识的颠覆。
辰烈王不聪明,相反,他还挺笨,文不成,武不就,十岁了都认不全字,弓马更是惨不忍睹,甚至连政务处理起来都极为吃力。也因此,虽是嫡子,但因着前头有三个嫡出兄长,以及一大堆庶出兄弟,他在辰惠王诸子里是最不起眼的。诸公子里,比他聪明的,比他可爱的,比他懂事的,比他尊贵的。。。。。。各种类型都有,不过辰惠王的地位是最特别的,他是不聪明,但他省心,辰惠王诸子夺嫡,刀光剑影,辰烈王因着清楚自己什么资质,加之年龄太小,根本没什么竞争力,果断关起门来过自己的日子,诸位兄弟慢慢争,当我不存在,我对王位没兴趣。为了表示自己的决心,辰烈王更是在惠王尚在人世时早早要了块封地就藩过日子去了。
事实证明,烈王挺有先见之明,夺嫡越闹越凶,诸子或废或死,惠王给生生气得只剩一口气,命悬一线时还得立个储君,免得辰国大乱,便立了最合适的烈王,嫡子继承王位名正言顺,哪怕能力不足,就辰国朝堂的情况,诸公子也闹腾不起来。
彼时就没人看好这个当闲散宗室胜过君王的辰君,但烈王却打了所有人一耳光。诚然,他不聪明,也文不成武不就,历代辰王里问谁资质最差,非他莫属,但他也有一个优点:疑人不用,用人不疑。
邦交朝政托付张不易,军政托付云湛,烈王自己很完美的履行了一个橡皮印章的责任,两位权臣说什么他就干什么。也不是没被小人挑唆的疑心过两位权臣,但烈王还有另一个优点:自我反省,哪怕脑子当时没转过弯来起了猜忌之心,这份猜忌的维持时间也不会超过十二个时辰。
碰上这么个君王,对于臣子而言无疑是大幸,至少云湛与张不易可以尽情发挥自己的才干。
奈何。。。。。。张不易磨了磨牙,烈王薨逝时他与云湛允了烈王会辅佐新君,当时他想着,新君自小就是个聪明伶俐的,想来能超越烈王,成为更加伟大的盛世明君。现实却狠狠扇了他一巴掌。新君很聪明,也确实资质过人,但。。。。。。不管多么聪明的脑子,只要被屁股给控制了,智商便会下降得连弱智都不如。
云湛死后,张不易便有种预感,二十多年前在离国上演过的悲剧将在辰国重新上演。不同的是,二十多年前离国的那一场大戏,列国弹冠相庆,辰国亦为弹冠相庆之国的一员,而这一次辰国却是被弹冠相庆的一员。
察觉到新君弄死云湛后将目光挪到了自己身上,张不易想也不想的挂印而去,新君不是烈王,烈王于他有知遇之恩,是他的知己。做为士,他可以为知己九死而不悔,但知己的儿子,呵呵,哪凉快哪呆着去。
可,这偌大的江山是昔年他们君臣三人合力创造,真的要毁在那头猪的手里吗?扪心自问,他甘心吗?
烈王与云湛已逝,日后黄泉忘川之地,君臣再会,他又要如何解释?
抬头望着亘古不变的青空,张不易合上了深邃的眸子。
而他自己,真的甘心就此埋没一生吗?
前往高陵的马车上,阿珩问云洛:“你不是来劝他毁朝堂的吗?这样就可以了?”不至于吧?辰王两顾茅庐的时候,张不易就跑了,云洛就走这么一趟,连劝告的话都没一句,能行?
“我与辰王不同,辰王想用他,也疑他,他要真与辰王回去,定有鸟尽弓藏之日,我大兄的前车之鉴可是在那摆着呢,他自然不愿理会辰王。”
“那怎么就愿意答应你了?”
“他没答应我,也不会答应我。”
阿珩:“。。。。。。既如此,你走这一趟图的什么?”
“什么都不图,顺路而已,他愿意回去,我赚,他不愿,我也没损失,没他,这条路我仍会走下去。”
阿珩发现自己对云洛这个人竟无言以对了。
☆、第二十一章高陵
高陵紧挨着燕环山与牧云原,是典型的山地地形,有三多:多山、多林,多猛兽。
踏入封地,道路好走了许多,对于自己的封地,云氏一族经营得素来是用心的,道路极发达,以高陵城为中心,宽阔的直道辐射到了每个里。这简直就是奢侈,列国之间,直道顶多连接各个城邑,城邑更往下的聚落与乡里便只有小道可走,正式的道路却是没有。而高陵地区的道路,阿珩瞅了瞅,是非常标准与严格的辰国直道。
列国修建直道的法子大同小异,唯辰国略有不同,夯土、糯米汁、细沙、卵石、碎石、条石。。。。。。十几种材料层层堆砌,虽然造价高昂,但也有个好处,修好之后,只要按时维护,可以用个千儿八百年。高陵地区修建了这样庞大的道路网,只怕云氏一族几百年在这片封地上就没干别的事了。
虽然道路发达,但这并不代表高陵就繁华,相反,这里人烟稀少。高陵侯的所有封地加起来约方圆三百里,在别的国家,这样一片封地不算什么,不乏大贵族的封地比国君的直属土地还大的,但在辰国。。。。。。云越变法,老氏族与贵族的利益被打压到极致,每一寸封地都必须用鲜血去换,而能够传多少代人更是需要无数的鲜血维持。云氏一族能在辰国有这么大一片封地,并且传承至今,堪称奇迹。就是。。。。。。整个封地的人口加起来也就两万左右,而这两万还是将云洛带来的虎贲给算进去的关系,若是不算虎贲军,整个高陵的人口也就千户左右。一户人口通常五、六口人,千户也就五六千人,这封地。。。。。。除了一个服字,阿珩不知该说什么。
踏入高陵,还没看到高陵城就先见着了若干狼虫虎豹。。。。。。被虎贲锐士顺手猎了加餐。
虎狼之师,还真是虎狼之师。
不过阿珩还是将注意力更多的放在了高陵的地形上,山地地形,除了木料就不能生产别的东西了。实则不然,还可以种植草药,只要规划好林木与草药的种植密度,两者是可以相得益彰的,在自然环境里生长的草药药效可是非常好的。且如此,一块地可以有两种进项,无疑是一种好事。
阿珩咬着笔杆将适合在高陵种植的草药给单独列了出来,她此次出来带了不少种子,在药庐的苗圃里种植了不少,但还剩下许多,正好派上用场。准备到了高陵后就找胥吏帮忙,结果。。。。。。高陵城与其说是城,还不如说是一座军营,阿珩找了半天也没找到胥吏,最后还是云洛给了她答案。
“我又不收租税,要胥吏做什么?”
不收租税的贵族?阿珩愣了下,虽然自身出身卑微,但阿珩打交道的贵族还真不少。在贵族在正常价值观里,奴隶是牲畜。当然,这是一种普世观,哪怕是庶人黔首,也觉得奴隶是牲畜。只是贵族比庶人更上一层楼,在贵族的眼里,只要不是与自己一样的特权阶层,那么都与牲畜工具无异,死了便死了。
阿珩至今还记得一件事,那是她三岁时的事,彼时父母还在,在唐国境内行医,可生意不怎么好,吃了很久的野菜,阿珩吃得眼睛都要绿了,加上冬季将至,清便在山里设陷阱捕猎,猎到了一只雪白的肥兔子。那只兔子长得很可爱,但那不妨碍清烹掉它给女儿加餐的决心。但那只兔子的运气不错,一个贵族女郎见到了兔子,很是喜欢,觉得清心性残忍,竟然舍得吃掉那么可爱的兔子,要用一袋米换兔子。清想也不想的拒绝了,冬季将至,吃肉比吃素更能抗寒,然后。。。。。。清差点被活活打死,没死还是因为他是医者,会治伤,加之羲和氏恢复能力过人。
哪怕兔子被带走时贵族女郎还善良的把那袋米留给了清,可一袋米根本不可能救命。治伤是需要吃药的,而药很昂贵,很长的时间里,看病是贵族才能享受的权利,天下医者十之七八是贵族豢养的家医,生下的本身就是贵族。庶人黔首得了病,受了伤只能用熬着或用土药凑合。清之所以能够以奴隶之身得到胜过君王的尊重便是因此,他不是贵族豢养的家医,做为铃医四处行医,开的药也是田间乡野寻常可见的东西,让庶人黔首不必为了治病而倾家荡产,从而有病不敢找医者。
当年那件事,阿珩还记得在清回家说了怎么回事后自己痛骂那个贵族女郎后阿母说的话:“这不能说她坏,只能说是天真的残忍。在贵族的认知里,他们才是人,奴隶是牲畜,庶人是贱民,是比牲畜略高等一些的工具,却仍不是人。不论是牲畜亦或工具,都不是人,从来都不是对等的存在,她自然会觉得可爱的兔子比人重要。就好像你,你会觉得兔子的命比猫的命哪个更重要?”
无关善恶,只是认知不同而已。
阿珩一直很好奇,老娘你究竟怎么长大的,哪有人能这般平淡诡异的去分析这种事的?
不过挺有道理的就是,而阿珩也是那时起对贵族略有些概念,贵族是与普通人不同的生物。再后来,见识得更多,也明白了贵族的普世观。因此哪怕没有经营过封地,阿珩也知道,贵族在自己的封地是怎样的嘴脸,租税高得哪怕别人全年劳作也吃不饱穿不暖,时不时就要卖儿卖女,而这也是人族繁荣的奴隶贸易的货源,除此之外贵族更恨不得封地里所有人口都是自己的私奴,可肆意剥削压榨。
云洛却说高陵不收租税,阿珩很是怀疑自己是否听差了。“不收租税,那你们吃什么喝什么?”
“云氏在都城有几间商铺,足够吃喝了。”
几间商铺也就维持几个人的贵族生活而已,对于一个贵族世家管什么用?然想想别的贵族世家直系旁系分支全加起来成千上万的人口的,再想想云氏一族每代都不曾超过十个的人口,阿珩竟无言以对。
“若是有盗匪呢?一个胥吏都没有,谁管?”
云洛反问:“你在辰国这些日子可曾听说过盗匪?”
阿珩想了想,还真没有。
“在辰国当盗匪,被抓住了可是要连坐一串人的,且辰国以前每年都要派军队剿匪,盗匪早被清光了。”
“以前,现在呢?”
“后来没人肯当盗匪了,只有一些外来的流民会铤而走险做这一行,而到了如今,流民也不敢落草为寇了,也就没必要剿匪了。”云洛随口道,自从三年前一伙别国的乱兵流民逃到辰国落草为寇被他抓起来送到当地官府剥皮萱草后,辰国境内,所有盗匪都绝迹了,一千多号人被剥皮萱草,效果相当惊悚可观。
理清了高陵是怎么个情况后,阿珩一口血险些哽在喉间。“既如此,我要如何在此地传授草药种植之道?”
没有胥吏的帮忙,不管是谁,在这么个人生地不熟的鬼地方都是想干什么都干不成,何况血医阁下素来声名狼藉。
云洛在心里算了算,道:“给我三天时间。”
云洛说三天就真的是三天,高陵封地所有里的里正都被他叫了过来,虽然没有胥吏,但里正是不可或缺的,村落里的一些事情总得有人处理,在这个聚族而居的时代,里正往往由族长担任,说话很管用,比官员还管用。
阿珩将自己想到的草药的外形与如何种植都给写了下来,考虑到这年头只有贵族才识字,还专门念给了那些里正听,要求背下来。
一名中年里正问:“我们背这个做什么?”
这个问题问得真好,阿珩反问:“你们生活如何?可吃得饱,穿得暖?想不想赚更多的钱,为儿子多备几件彩礼,为女儿多置办几件嫁妆?”
高陵侯封地的人生活倒不艰难,吃喝并不是什么问题,因着云氏从不收租税的关系,这里的人都没太大的压力。靠山吃山,山里野味多,不过也仅限于吃得饱,想要过得更好却是不可能,最多也就是伐木赚几个小钱,可好的木料,北地真不缺。不敢说遍地都是,却也差不多。
阿珩的问题问的简直是一针见血。“草药很值钱的,你们在山里种植草药,我每年都会按市价的九成来收,有多少收多少。这可比采集狩猎伐木赚钱多了,还没危险。”单从来路上的遭遇阿珩可以断定一件事,就算没有租税,这里的人也不会生活得多好,猛兽太多了,采集狩猎很容易就一去不回了。
里正最终都老老实实听阿珩讲解如何种植草药了,走的时候也领走了不少草药种子与幼株,都是云洛收集的。意识到阿珩想要大量种植草药,觉得不错的他便让人从采药人手里收草药种子与幼苗,这回一起带来了。
纸上得来终觉浅,阿珩为了以防万一打算接下来在高陵四处走走,看那些原住民打算如何种植草药,等种植活了她再放下心也不迟。虽然她给的种子都不是什么难种的草药,埋下去就能活,但保不准就有奇葩胡乱种,把草药给种死了呢。
阿珩决定到处走走,云洛问:“三七怎么办?”
阿珩道:“你不是觉得他很肥吗?把他放军营里正好减减肥。”没有人能一天十二个时辰不停的演戏,且一演就是几个月,云洛对三七没恶意,这一点阿珩已经能肯定,至于最后会不会伤害三七,还有待观察。有的时候,就算人本身没有恶意,也会伤害到别人。
云洛大喜,虽然三七那一身肥肥肉抱起来很软和,但云氏子弟哪个不是姿容绝艳的美人?到三七这却冒一枚肉丸子,风格着实诡异了些,还是恢复正常比较好。只是之前考虑阿珩的感受,云洛也就没直接将孩子丢进军营里减肥,如今阿珩都表示没意见了,那他更没必要客气了。
云洛心情不错的问:“你几时走?我陪你。”
阿珩闻言问:“你不练兵了?”
“一支军队,有了魂,魂没丢,那么主将短时间不在也不会影响什么。”
阿珩看了看坚决要跟自己一起走的云洛,没说什么,反正这是别人的地盘,只要不影响到她,随便。
“这地得犁得深一点,太浅了,很容易被小动物给翻出来。”
“枸杞只要种下去就可以了,不需要这么勤劳的浇水,会死的。”
“半夏。。。。。。”
“龙葵。。。。。。”
“菖蒲。。。。。。”
阿珩到处跑,云洛也一直跟着,不同的是阿珩不厌其烦的指导着新出炉的药农如何将草药种得更好,而云洛一直在看帛书,这是他让人抄的千金方注解,阿珩的注解介绍了许多草药的药性,适合做什么,他最近一直在看那些金疮药常用草药。
花了两个月走遍了整个高陵所有的里,阿珩终于得空问云洛:“你莫不是想让他们以后专门种植配制伤药所需的草药?”
云洛很坦诚:“有这个想法,每次打仗,很多人根本不是死在战场上,而是死于伤药不够。”战争时期,什么都可能充裕,唯独伤药永远都缺,准备多少都不够,原因?一场仗下来,受伤的人成千上万,多少药材都得耗光,而新一轮战斗爆发时,必然旧伤添新伤,亦或增添新的伤员。也因此,每个国家在战事,伤药都是先紧着有爵位的将士,还有剩余才会考虑无爵者。
阿珩要种植草药让云洛看到了解决这个问题的希望,若是草药变得多而廉价,那么伤药也将不再是稀罕之物。
阿珩挺想呵呵,但考虑了下云洛对自己还挺不错的,终是将讽刺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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