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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性神医-第5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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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娶,她便不会是我的妻子。”
“你很信任她。”
“你觉得我如今还能再信任她?”
“你是怎样的人,你自己了解,哪怕没有这个预言,你也很难建立对陌生人的信任。”
“你想说什么?”
“有些爱会因为认知的改变而消弭,也有些爱,不论认知怎样改变都不会消弭,如醇酒般越了解越深。”
“大兄莫不是想说我对那个女人是第二种?”
“她叫苏珩,不过这个名字未必是真名,你可以用这个名字称呼她。”
“大兄你不怕日后她真的杀了我?”
“怕。”
“那你为何救她?还为我与她定亲?”
“因为我更怕你后悔。”
“我不会后悔。”
“这话等你日后有机会见了她再说。”顿了顿,云湛补充了一句:“且,你也不必如此担心,你与她的婚事未必能成。”
他不解:“为何?”
“她已有婚约在身。”
他露出了鄙夷之色。“骗婚?”
“不,她与我约定,若她二十五岁时仍未婚方愿嫁你。”
“。。。。。。人族女子十二岁便可成婚,二十五岁,她都做祖母了。”
“所以这桩婚事她一点诚意都没有呀,只是碍于我是救命恩人,不好直接拒绝,便如此婉拒罢了。”
所以自己被人给嫌弃了?反应过来这一点,他怒了,无语了,自己忧心了这么多年,却不曾想,那人也不愿嫁自己。
很好,他倒要看看那是怎样的一个女子,竟让大兄赞赏,哪怕有危险也仍坚持定亲,且是一桩如此没有诚意的婚约。
他很想立马见到人,奈何那人始终不离开药王谷,而他也不想为了个女子专门浪费时间跑一趟药王谷,只得等待,等待命中注定的相遇。
公孙载与朝珠的联姻让他看到了一个机会,便随手拨弄了下,公孙载太蠢,难道会认为朝珠为妾,他的妻子还能活吗?不可能,齐国的宗室不会允许一个奴子位于王孙之上,苏珩真嫁他为妻只有死路一条。然而爱情令人头脑发昏,他想看看苏珩会不会。
苏珩不会,因为她根本不爱公孙载,她对公孙载有发小之情,有感激,独无爱。
短暂的旅途,他弄清了苏珩的心思,也迷惑了。
唯有真正见到本人他才明白大兄当年为何没有杀了这个仍是女孩的准弟妹,这个灵魂身上的每一寸都浸透了伤害,然而她仍我行我素的活着,不曾迷失,不曾堕落。医德的变质之下是一颗伤痕累累仍旧固守本心的灵魂。她用活人做试验,解剖死人甚至活人,可这真的是错吗?哪个医者没这么干过?只是别人用的是奴隶,而她从来不用奴隶罢了。
这样一个灵魂,不了解倒也罢了,真正了解了便不忍下手。
她不善良,她残忍,她也聪明,却最有人性。
药里掺毒,毒却只有十二个时辰的效果,能忍住不自尽便可无事。
都猜到他在算计利用她了还给他留了一线生机,这人的脑子究竟是怎么长的?莫说苍凛哪怕是用上毁屠城的毒也不会放过算计利用他的人,便是他自己都不可能这般仁慈。
这样一个人,真的会在未来杀了自己吗?她根本没有杀他的理由?
为情?这人最忌讳爱恨扰乱神智,清醒得可怕;为利?这人是医德变质而非没医德。
迷惑之余却是心疼,食无味,寝无眠,这个女孩比传说中的苍凛伤得更深,且无药可救,却始终清醒。他将心比心的想了想,换了自己,不可能始终保持冷静清醒。
在意识到自己在心疼之时,他默了。
有时候,有些人,哪怕你清楚很危险,可仍旧会再一次爱上。
再一次。
预言梦里的他不知自己的命运,爱上了她,娶了她,信任她,爱护她,最终为她所杀。
现实中清楚自己将来的他仍旧爱上了他,想要娶她,想要以生命赌一局。
她不爱他,在她的心里,大兄的地位都比他高。
她对三七的呵护有一半是因为大兄,哪怕看出她自以为对大兄的爱其实并非爱,他仍旧恼怒的在家里练了一晚上的剑,毁了一院子的花草树木。
白日再见,他仍旧是对她有好感,在考虑是否追求迎娶的云洛。黑夜里的怒火中烧不见分毫,最多就是找机会提醒她,让她自己想清楚她对已死之人究竟是何种情意,能收回最好,哪怕不是爱情也令人不虞。
她在一点一点的变化,只是不自知,他不着急,温水煮青蛙,把昏昏欲睡的青蛙给弄醒了,青蛙可是会跳出锅子的。
然而青蛙煮得六成熟时却有一个新的问题卡在了中间。
祖父因为变法而英年早逝,独留祖母一人,他见过祖母一面,彼时虽年幼,但那个宛若幽灵,仿佛风一吹便能散了的背影令他记忆深刻。当从族谱里了解到祖父母的事后,他便想,自己日后娶妻,定要死在妻子的前头,他不要被独自留下。
尽管自私,可他就是不愿被独自留下。
命运弄人的是,他的妻子在这方面与他有着相同的认知:做她的夫君要么不要求她治心疾,要么比她更长命。
前者他无法接受,心疾不治愈,以阿珩的作死风格,必然比注重保养的清神医更短命。后者,这世上除了一些非人智慧生物就没谁能比羲和氏的直系更长寿。
就此胶着。
☆、第十六章生气
月照海是内陆海,也是九州人族的变迁证明,在人族历史上,这里曾经是异族的王廷所在,提起便咬牙切齿;后来这里是人族放牧耕种之地,养活了无数氏族;再后来这里是战场,是人族精锐的埋骨之地;再再后来,这里是被人族遗忘的黑历史。
无忧不是怎么愿意回到月照海的,不管是谁都不会高兴看到自己惨死的地方,回忆一下自己是怎么个惨死,怎么个从万人崇敬的帝姬变成人人喊杀的怪物,又怎么个被封印数百年的。
鹅毛大雪飘飞中,无忧叹息着走进了海边的一座城,城里一个人都没有,不论是能喘气还是不能喘气的,无忧摸了摸肚子,这已经是她找到的第三座空城,好歹留个活口啊,她也饿。
无忧最终只得凑合着吞了一头牛,没饱,邪灵的食谱按照营养程度分三六九等的话,智慧生物的灵魂为第一等,血肉为第二等,最后才是普通动物。三种食物里只有灵魂才能让邪灵感到满足,但灵魂便如罂粟,吃得越多,迷失得越厉害。
自九州帝国灭亡,复仇成功寻回理智后无忧便极少再食用灵魂,好不容易找回理智,再丢了的话真的会哭的。
吃得三分饱,无忧在城里最高的建筑物顶上坐了下来,按着如今父系社会的关系来说,这里是她的祖籍与家乡,尽管。。。。。。是只剩下她一个人的家乡。
昔年驰骋沃州,令异族闻风丧胆的少昊氏族早已不存,她这个仅剩的嫡系族人也成了邪灵。
无忧躺了下来,轻叹:“其实,还不如在当年就死了呢。”
眯缝着眼,无忧看到了远方天际的一群黑点,这季节还有候鸟迁徙?禽鸟过的也不容易啊。
不对,那不是禽鸟。
邪灵是夜晚出没的妖魔,白日是不会出现的,然事无绝对,如无忧,只要高兴,白昼与黑夜都随心所欲的出行。但如无忧这样的邪灵极少,一般来说,邪灵的年代越久远,力量便越强大,千年以上的邪灵才能在白昼里短暂出没 ,千年以下,见光死。而如无忧这般毫无影响的活动,须得是数千年且进食过无数智慧物种后才能有的能力,普天之下,这样的邪灵不多,满打满算也就十几个,大部分无忧都认识,是她的同伴。当年自月照海诞生的邪灵自然不止她一个,惨死得怨魂太多,凝聚了成百上千的邪灵,只是为了覆灭九州帝国,大部分邪灵都牺牲了,剩下的也在九州帝国覆灭后身受重伤而陷入休眠,几百年难得醒一只,怎么这次醒了这么多?
无忧仿佛看到人族的头顶上笼罩上了一层千年的阴霾。
在无忧迷惘的徘徊在海边废墟时,阿珩正在怒视云洛,闲的没事招什么魂?
云洛将小胖墩提溜到身前,瞎话信手捏来。“他以为你要死了,嗓子都哭哑了,你让我这父亲的如何忍心?”所以要怪就怪你儿子吧。
小胖墩(一脸懵):“。。。。。。”什么情况?
云洛在胖墩耳边蚊吶般轻哼。“烤全羊。”
小胖墩识相的抱着阿珩的腿,眨巴着从肉里解放出来的清澈眸子,如幼兽般湿漉漉且可怜兮兮的望着阿珩:“阿母不要三七了吗?”
阿珩捂住了心口,快被气得心疾发作了。
为此,阿珩好几天都没理这对父子。
云洛对此很放心,会生气就好,只有生者才能生气,死人是不会生气的。而且,以阿珩的性格,再渴望死亡也不会自尽,医者不杀生,也包括她的生命。
三七没云洛想得那么多,他只知道阿珩生气了,很生气。
三七忐忑的问云洛:“阿母会不会不要三七了?”
云洛不解:“你怎么会这么问?”
“三七把阿母给气炸了,三七从未见她如此生气过。”虽然不吵不闹,但这绝不代表没事,相反,若阿珩跟他们吵起来了,哪怕是惩罚他们也没关系,惩罚完了就没事了。可阿珩如今这般模样却是真的动了气,且短时间内不打算原谅,也可能永远都不打算原谅。
“那也不至于不要你了,哪有当娘的会不要儿子?”
三七吭哧吭哧道:“可。。。。。。三七不是阿母亲生子。”
云洛揉了揉眉心。“那又如何?她是你义母,不是继母,若是你继母还真有可能弄死你,可义母不会。”
“为、为何?”
“因为继母不论喜欢或厌恶没有选择继子的权利,而义母,她不是真心喜欢你是不会认你为义子的。”顿了顿,云洛问:“是谁跟你说这些的?”以阿珩养孩子的方式,三七根本不可能想到这种问题,不是他说,论起养孩子的风格,阿珩绝对是独一份的清新脱俗。除非有人刻意挑拨,否则三七不会有这种想法。
三七道:“是军中的一个大哥说的,说亲生子和养子是不一样的。”
军中啊?看来军队里也需要清理一番了。心里虽如此想,云洛却没对孩子说出口。“别人那么跟你说其实是嫉妒你有个好母亲,你该高兴。”
“可阿母还在生气啊。”
“慢慢哄着呗,她总不可能生一辈子的气。”若阿珩真能气一辈子,那云洛也不介意写个服字,然后哄一辈子。
三七无言,深以为,问云洛还不如去问一头猪。
跟三七聊完了,云洛立马去找阿珩。
大雪纷纷扬扬,封了河,也封了路,哪怕有驿卒清理道路,道路也没法行使,太滑了。因此云洛并未立马起程回王都,干脆在饮马城暂时驻扎,随便修筑工事,增强饮马城一线的防御力。云水以西,沥山以北全是针叶密林,猛兽横行,有空闲的人都去冬狩了,唯有阿珩始终不出门。
云洛推开房门的时候屋子里燃了六个炭盆,都快烧起来了,空气更是一片浑浊,赶紧将屋子打开。“你就那么想死?窗子都不开一扇?”
阿珩头也不抬的在帛书上画着草药。
云洛磨了磨后槽牙,有的时候真的挺想砍死阿珩的。“没死成你就那么心灰意冷?”
阿珩想了想,难得回了一句:“没有,只是失望遗憾。”
云洛想砍死这女人的冲动更强烈了。“好死不如赖活着,你是抽的哪门子的疯这么想死?”
阿珩想也不想的道:“我想睡个好觉,不想再做噩梦,想吃东西有味道,而这些,在幽冥忘川,我得到了。”
云洛大奇:“鬼还有味觉?”
阿珩说:“彼岸花的根茎是苦的。”
想起古籍上记载的彼岸花根茎的作用,云洛用尽所有自制力才忍住送阿珩下黄泉的冲动,不能冲动,不能冲动,冲动了就如了那家伙的愿了。“所以你连你儿子都不要了?”
“三七不是还有你这个父亲吗?”
云洛讥笑。“你扪心自问,一个孩子的成长只有父亲就足够了吗?苏珩,我对你真失望,没想到你这般不负责任。”
阿珩抬眸。“三七怎么了?”
“他什么事都没有。”
阿珩皱眉:“他若真没事你不会如此兴师问罪。”
“有人告诉三七,他不是你的亲生子。”
“他本就不是我的亲生子。”
“所以你不会像对亲生子一样疼爱他,需要时你会舍弃他。”
“胡说八道,哪个混蛋说的?”不让那家伙好好领教一下苍凛的毒典大全上所有的毒她就不是苏珩。
云洛冷冷道:“说别人胡说八道之前你想想你自己的行为,你寻死难道不是在舍弃他?”
阿珩语塞。
云洛道:“你要气我便气,反正咱俩过节不少,也不差这一桩,有的是时间慢慢算。但三七,你引以为傲的冷静理智都喂狗了?”
阿珩放下了笔,揉了揉额角。“你让我再冷静两日调整心态。”
云洛闻言也没多说什么,让一个不能自尽却一心求死,好不容易得了去死的机会的人被迫活过来,情绪能好就怪了,这也就是阿珩自制力过人,否则换个人早该抓狂了。
阿珩说两日便真的只用了两日,两日后将三七给抱进怀里检查了一番,身体没什么事。
见阿珩为自己检查身体,三七欢喜道:“阿母不气了?”
阿珩道:“阿母从未气过三七,阿母只是心情不好,不想搭理人。”
“那如今呢?”
阿珩亲了亲三七胖乎乎的脸蛋。“看到三七便好多了,这几日是阿母忽略了三七,三七想要什么补偿?阿母都答应你。”
三七不客气的道:“三七想吃豨肉。”
阿珩浅笑:“行,阿母这就让你老子去猎豨,等他猎回来阿母就给你烤。”猎不回来就不用烤了。
临时被加了这么一个任务,云洛瞅了瞅外头比巴掌还大的雪花,再瞅瞅阿珩。“你坑我?”这大冷的天,兽灾已经过去,动物都已经回深山猫冬了,哪还会在这外头溜达?尤其是豨,更是钻进深的不能再深的山里了,想要猎豨,行,去深山里找。
阿珩淡定道:“你可以不去,反正不是我要吃豨肉。”
三七期待的望着云洛,须臾,云洛恨恨道:“我去。”
隆冬时节猎豨简直是找虐,雪厚得连屋子都给埋了,要出门还得拿工具先铲出一条路来,自然,若房子已经塌了就不用那么麻烦了。这种时节,但凡脑子正常的人都不会出门,也不愿出门,所幸饮马城虽然是渡口城镇,是辰国西部的重要商贸集散地,但也是军事要塞,驻军多。云洛点了最骁勇的一百名锐士出了城,回头时,城墙上没看到阿珩,但云洛想也知道阿珩此时定然是含笑的,若是身体允许,说不定还会跑城墙上来欢快的送别。
中州北地的森林不是针叶林便是针叶与阔叶的混交林,西北这一片全是针叶林,走在林子里,尖锐的树叶扎在身上,虽然不会受伤,但那种麻痒的滋味,啧啧,生不如死。
比针叶扎身上更难受的是雪的厚度,森林的乔木鲜有低于三十丈的,四十丈以上的亦不少,然而有的地方,雪都埋到了古树的三分之一。乔木尚且如此,何况灌木,能留个尖在外头就不易了,大部分根本是树梢都瞧不到了,所幸,北地的植物因着年年有这样的遭遇,早已适应,否则早该枯萎了。
这样的天气,云洛很怀疑自己脑子是否出了问题,怎么就答应在这样的鬼天气出门了呢?
在深山里转了三四日,豺狼虎豹与熊罴见着不少,顺手猎了,就是没见到豨,好不容易寻到时却是一窝。
豨是群居动物,以家族为单位,一般七八头为群。一头成年的母豨,六七头幼豨,豨的生育能力很不错,一胎少则两三头,多则七八头,不过成长期较长,需要三年才能成年。不过冬日严寒时,豨会聚在一起,饿疯了的猛兽会攻击任何可以充作食物的目标,包括豨。豨虽然在自然界几乎没有天敌,却也是几乎,并非完全没有,不少群居的猛兽便是以豨为主食,一头豨可以让兽群吃好几顿,也因此,冬日是豨减员最频繁的时期。为了生存,同一片区域的豨在冬日会聚起来抵御敌人。
云洛的运气不知该说好还是不好,发现的这一窝豨是个较大的部落,有五六十头,其中成年豨有八头,半大的豨有十三四头,幼崽则有三十几头。如此部落,在自然界近乎无敌。
云洛在带出来的包裹里翻找了半日翻出了一瓶药,锐士见了,无语。“那么多豨,下药没用。”
以豨的体型,想药倒它们,必须用十倍以上的量。
“这是黑甜汤配方制的丸药,我从阿珩哪里顺的。”
苏医师?锐士无言。
五日之后阿珩看到了凯旋归来的云洛的猎物,七头成年的豨,还有堆成小山的猛兽。
云洛亲手割了最好的一块豨肉给阿珩。“烤了给三七吃吧。”
阿珩接过肉。“有必要猎那么多?你根本吃不完。”
云洛道:“没事,我请全城吃。”
饮马城并非大都会,但人口也不少,常备军与维持治安的军队就过了万,庶人黔首更是多达两千户,全加起来约莫两万人。云洛猎回来的猎物根本不够分,但让每个人在这大冷的天喝上一口热汤还是可以的。
饮马城的校场上架起了大鼎,烈火熊熊,校场周围的积雪都给融化了,沟渠里灌满了融化的雪水,仿佛温暖的春季归来。
鼎里不仅仅只有肉,还有庶人黔首自觉加进去的葱蒜与腌制的野菜,令得一锅单调的肉体愈发浓香。
闻着远处传来的浓香,阿珩微微失神,这个国家其实还挺有意思的,当初果然没选错落脚点。
肉体炖好后云洛盛了一碗来给阿珩。“尝尝。”
“我不吃荤的。”
云洛示意了下碗里的肉体,别说肉了,便是一点肉沫都没有。
“那也是荤的。”
“你试试,说不定不会吐呢?你以前肯定没试过只喝汤吧?”
阿珩犹豫不已,云洛鼓励而怂恿的瞧着阿珩。
阿珩:“。。。。。。你还是自己喝吧?”
“你这病得治。”
“治不好。”
“多尝试,总有法子。”
“我试过很多法子。”
“你肯定没试过这一种,再试一回又如何?你除非自尽,否则还有好些年可活,难不成打算一直没有味觉?”
阿珩犹豫了。
☆、第十七章稚子何辜
“呕。。。。。。”
肉与肉汤完全不同,但对于吃的人而言却是一样的——都是肉味,阿珩的身体在用了一碗肉汤后一点面子都没给的吐了个稀里哗啦。
云洛:“。。。。。。”准夫人你心病究竟有多严重?
唯一算得是安慰果的应该是阿珩虽吐了,却没像以往那般吐到黄疸水都出来,不过经此一吐,阿珩是怎么都不愿再试了。“我觉得野菜也挺好吃的,吃了健康,不吃肉也没无妨。”
云洛睨着阿珩:“只是觉得野菜好吃?”
阿珩毫不犹豫的点头。“我爱吃素。”
云洛:“。。。。。。”
北地的雪要到仲春之月才会消融,而今才是仲冬之月,离春暖花开还早着呢,阿珩决定趁此机会在饮马城做个实验。
“你刚才说什么?麻烦再说什么?”温暖的书房里,云洛掏了掏耳朵,觉得自己刚才一定是听错了。
“我想给饮马城的孩子种痘。”
“我不问这句,我是问,你说的痘是什么玩意。”
“天花。”
云洛大惊:“你要散播天花瘟疫?”
阿珩闻言将一枚简牍丢向云洛的脑袋,云洛脑袋一偏便躲了过去。“君子动口不动手。”
“我是女子不是君子。”阿珩不以为然。
“那也不能成为你放瘟疫的理由。”
阿珩额角跳出一根青筋。“我不是疯子。”
“天花没救的。”
“那是你,不是我。”
“你的这个什么种痘,能治天花?”
“不能,但能让被种痘的孩子再也不会受到天花的伤害。”
“几分把握?”
“五分。”
“又是对半开!”
“你真了解我。”
“我不想听对半开这种回答。”
“可这种事,不管我说有多少把握,本质不还是对半开吗?”
云洛心中顿时升起了无力感。“你这种解释让我如何去说服城中的黔首将孩子送给你做实验?”
阿珩想了想,给了一个肯定的答案:“就算不成功也不会死人。”
“也不会落下残疾?”
阿珩回以白眼。“我有那么无能?”
云洛想了想,阿珩虽然不太靠谱,但医术还真不无能。“我能否先了解一下你这回的实验是什么原理?”
“可以啊。”阿珩组织了下词汇。“有件事我不知你注意过没,人得了瘟疫之后若是侥幸未死,那么终其一生都不会再染上同一种瘟疫。”
云洛深深的瞧着阿珩,脸上隐约可见一个大写的懵字。“谁会注意这个?”
阿珩伸手一指自己,云洛噎了下。“我不是你,别人也不是你。且等,你种痘的理论莫不是让人先染上天花,再治愈,从而获得对天花的抵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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