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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动了买来的媳妇儿-第3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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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敬没说什么,又看向莫恩庭,“听说要考试了,有把握吗?”
“事在人为。”莫恩庭回道,他要过,他一定会过,他有自己要守护的,他想要权力。
“带我去看看你的书。”谢敬站起来,对着莫振邦微微颔首,“莫先生,可以吗?”
莫振邦忙道,“二郎,带着谢先生去西厢屋吧。”转而对洛瑾道:“烧些水,泡壶茶送过去。”
谢显看着大哥和莫恩庭出去,自己和莫振邦说起了话,话题自然离不开莫恩庭。说是谢家的孩子,可是什么也不记得,不免会让人怀疑。可是要真是谢家的孩子,又不能任由他流落在外面。
谢显是这么想的,他这几天在金水镇也走动了下,自然是很容易打听到什么。莫家是一户老实人家,当初的确是捡回一个孩子。关键还是这个孩子,他是个不一般的,才学在一班同窗里,那是佼佼者。
谢家这一辈得孩子中,才学没有特别出挑的,大多资质平庸,以后在仕途难有建树,倒是现在的莫恩庭,如果真是大哥的孩子,倒是可以培养,将来担起整个家族的荣兴。
“还有十几日就考试了。”谢显说话向来慢一些,好像是经过熟虑以后才开口,“可是家里也有事,在金水镇不能耽搁太久。”
“的确是。”莫振邦也是在外行走多年,与人说话也有分寸,“家里的事要紧,现在孩子考试的事也定下了,实在不宜再在这边耽搁。”
谢显听出这是莫振邦担心莫恩庭考试的事再有什么差池,“这次回城,我叫人去找处院子,让二郎先住着。寻思着再给他挑个书童,平日里照顾他。等着考完了,就让他回州府看看。”
莫振邦点头,以前他没有能力给莫恩庭的,谢家轻而易举的就做到了。只是这样的话,人是不是就要搬出去了?一起了那么多年,他不舍。可是心里也明白,莫恩庭回到谢家比留在莫家,好出许多。
洛瑾泡了两壶茶,正屋留了一壶,另外的送来了西厢屋。
里间,谢敬和莫恩庭在谈着什么,偶尔两人间交换一下看法。
进去里间的时候,见两人是在讨论一本书。谢敬应该是欣赏莫恩庭的,眼神中透着满意。
“二哥,茶来了。”洛瑾在矮桌上摆好茶水,想着退身出去。
“有劳你了。”莫恩庭对洛瑾笑了笑。
谢敬眉头微皱,他看到这姑娘长相极好,自己也是从年轻时候过来的,自然知道莫恩庭心里的想法。只是女子长得太过,不是什么好事。
“考试只是第一步,以后走上仕途,还有更多的要做。”谢敬看着茶碗,几片茶叶落在碗底,“第一步必须走好,心里不要有太多杂念,一心一意才行。”
十年了,莫恩庭已然记不起谢敬的模样,觉得有些陌生,但是长辈的话是要听的。“这些天我会静下心来温书。”
有那样的女子在,这样的少年儿郎怎能静下心?谢敬看着莫恩庭,逐渐在那张脸上找到了熟悉,那双眼睛像极了亡妻,只是多了几分男儿的凌厉。
“你打小肩头就有颗痣,每次你的母亲给你洗澡,总说那痣会越长越大。”谢敬最初的怀疑还是挡不住想找回儿子的意愿,“这样说有些失礼,可是……”
“我明白。”莫恩庭低头看着左肩,伸手松开衣襟。
谢敬看到了,原先那颗豆大的痣是大了,却还在原来的位置。也许谢显看不出,可是他看得出。他坐在炕沿,心里有些激动。
“要不,跟着回去吧!”谢敬稳好情绪,“这边的考试过了,给你安排去州府,在那边上学。”如果回去谢家,说不定这孩子就记起什么,他欠了他十年,怎能继续留他在外面?
“州府?”莫恩庭眼睛瞥了下门帘,“我的户籍是莫家。”
“这些好办,回去后,只要你想起以往的事,我带你回族里,把名字填上。”谢家虽说已经没落,但是瘦死的骆驼比马大,有些事办起来还是轻而易举的。“到时候,用你原本的名字,参加考试。”
莫家养了他十年,是莫振邦供他念书,他怎么能转头换回自己的名字考试?“留在金水考吧。”莫恩庭回道,“如果真的侥幸,走上仕途,发生什么事,也不会被人抓住这些做文章。”
谢敬想不到莫恩庭年纪虽轻,想的却长远,“你说的也是,就等你考过再说。”
天快黑时,谢家二兄弟离开了莫家,上了停在村外的马车,莫恩庭跟着去了,一夜未回。
家里少了一个人吃饭,以往不觉得有什么,现在却有些别扭。围着饭桌的一圈人,就是没人开口说话,包括平时话最多的莫三郎。
一顿饭吃完,最终还是莫三郎开口,“我明天去码头,现在梧桐花开了,正是海鱼最肥美的时候。”
“那个莺兰怎么再没来过咱家?”张婆子问道,“我上次还叫她再来呢?”
“您说的,她老往咱家跑干什么?”莫三郎笑道,“又不是你闺女。”
不是闺女可以是媳妇儿。张婆子这么想的,如果再来就套套那姑娘的话,省得自己还得出去求别人给儿子找媳妇儿。说不定找来了也不如那个丫头俊。
翌日,天气阴沉,院子里弥漫着梧桐花的香气,满树的紫色花朵煞是好看。
这时,有人推开院门跑了进来,对着屋里喊了一声,“嫂子,大哥家嫂子不行了!”那是赤脚大夫王伯。
张婆子走出门,“什么?他王伯,你说什么?”
作者有话要说: 关于古代狂犬症:
葛洪是东晋时期比较著名的医药学家,他的医学贡献也是很丰富的,关于医学的著书非常多。其中有一本《肘后方》非常著名,书中对于被狗咬伤后的对应方法具有详细记载。意为:如果被狗咬伤的话,就要将咬伤自己的那只狗逮住,然后将伤人狗杀死,取出狗的脑子,直接敷在被咬的伤口处就可以,这种方法可谓是非常残忍的。
古人在那个时代没有狂犬病疫苗,古医术中有记载,说是如果被狗咬了的话,需要用灸火去掉恶血,然后杀所咬之犬,取脑敷之,后不复发。大意和现代一样,就是先对伤口进行消毒,狂犬病毒是不耐热的,高温可以杀死的。
感谢送来白白液体的小天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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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章 无常
“赶紧叫人都回来吧,大嫂子怕是撑不过今天了。”王伯摇头,“这过完年后就一直不好,吃了药也不顶事儿。”
张婆子有些慌神,拉过大峪,“去石场叫你爹回来。”转身对王伯说,“还请您让村长找个人把大郎他爹叫回来。”
王伯出了院子,村里有人走了,每家都会出人帮忙料理,更何况莫钟那德行,别人不帮,老人怎么走得安心?
“娘,怎么了?”宁娘从老屋走过来,问道。
“你大伯母怕是不行了,我要过去看看。”张婆子低头看看身上,见没有什么红色的东西,对着宁娘道,“你有身子不能过去,留在家里。我和老二家的过去。”
洛瑾听了走过去,张婆子看了看洛瑾一身素色,也没说什么,带人出了院门儿。
路上碰了两个婆子,都是带着媳妇去莫钟家帮忙的。白天,家里的男人一般在上工,要不就是在坡里干活儿,最先出门的都是女人。
“你说说,也没个征兆,就这么急。”婆子们之间说着。
“人不都是这样吗?谁能说得准?”另一人摇头。
几个媳妇儿跟在后面,相互间只是点点头。洛瑾与村里的人都不熟,就算见过也不知道如何称呼。
莫钟家里已经来了不少人,可就是没有莫钟,里外还是外人帮着忙活。
素萍在炕前跪着,炕上的老人睁着无神的眼看着房顶。眼睛空洞,已经没有神采,嘴巴半张着,能听出她在吃力的喘气。
“嫂子,你再等等。”张婆子走过去,抹了一把眼泪,“大钟就快回来了,在坡上呢,去叫了。”
素萍低头掉着眼泪,滴在黑泥地上,渗了进去。
正间,村长已经和几个男人开始布置,回头知道莫钟还没有回来,气得嘴里骂着畜生。
西间,婆子媳妇儿们将寿衣准备好,人一走马上给人换上。那头有人撕开白布,做着孝衣,一时间全是布料撕裂的声音。
突然东间传来哭嚎声,婆子们知道是人走了,立即过去给莫钟的母亲换上寿衣。
“嫂子呀,你怎么就不等等!”张婆子哭的声大,屋里的人听了俱是叹息。
素萍跪在地上哭着,一个婆子上前道:“媳妇儿,大声哭,越大声越好。”
短暂的停滞,素萍哭了,哭的痛彻心扉,以往憋得,受得,统统哭了出来。
最先到达莫家的是莫大郎,作为侄子,他里外帮忙操持着。
村长见莫钟还是没找着,将张婆子叫去了西间。“嫂子,这事情要办,是要花用项的。”
张婆子擦干眼泪,“一会儿我让大郎回家拿些来,先用着。”
这倒是村长没想到的,村里人都知道张婆子小气刻薄,抠门儿的很,却没想到会为自己的妯娌拿钱。
“人都去了,总得让她走的安心吧。”张婆子说着,泪水又流了出来,“年轻时也跟她置过气,我占了不少便宜,她这一辈子过得不容易。”
“行,那我就叫人去置办东西。”村长皱着眉,“这来帮忙的人,饭是要请的。”
“就让媳妇儿们多糊些饼子。”张婆子叫了洛瑾过来,“这里人多,去家里拿些盘碗过来。”
洛瑾应了声,出了莫钟家,东间的哭声依旧,只是不想刚才那般悲恸,多了些疲惫。
莫钟是从山上下来的,手里空空,并不是上山拾柴,一看就是出去瞎溜达了。村长忙叫人为他穿上孝衣,拉去正间跪下。
此时,正间的方桌已经抬走,去了的老人静静地躺在门板上。
莫振邦和另外两个儿子也赶了回来,帮忙里外料理。村民在院子里搭了一个简易的锅灶,用来做饭。
一天忙活过去,总算将准备的都弄好了。洛瑾回了莫家,宁娘自己一人在家,她要帮着做做饭什么的。
“二郎媳妇儿。”
洛瑾正准备进门,听见身后有人叫了声,她回头,见几步外站着凤英。
“从莫钟家回来的?”凤英皮笑肉不笑的,“白天见到莫钟,人还好好地,怎么下工回来就听到这伤心的事儿。”她装模作样的叹了口气。
洛瑾没说话,只伸手去开门。
“别急呀!”凤英一把拉住洛瑾,“你就不想知道,莫二郎闯了什么祸?”
凤英说的自然是薛予章。洛瑾看了眼凤英,“二哥没有错,是薛贵人欺人太甚。”说到这里,她觉得很恨,更是后怕。
“瞧你,人家薛少爷那还不是因为在乎你?”凤英笑的奇怪,“你把这事儿放月桃身上试试?她早巴不得自己贴上去了。也就你,看不开。”
“别胡说。”洛瑾道,她整日抹黑莫家也就算了,现在连张月桃这个表亲也带上了。“你怎么能这样说一个姑娘?”
“姑娘?”凤英一听笑了起来,像是听了天大的笑话,“这要我怎么说?成了媳妇儿的她不一定就是媳妇儿,这姑娘的话,她也不一定就是个清清白白的。”
这凤英简直越说越不像话,洛瑾直接推开门走进去,砰地一声将门关紧。
“谁说话呢?”宁娘从正屋里出来,问了声。
洛瑾回头看了眼院门,“是凤英,尽说些不好听的。”
“这个半斤粉就是不知道消停。”宁娘想了想,还是担心莫恩庭打伤薛予章的事,但是知道洛瑾胆小,也没再提。
两人带着大峪吃了晚饭,各自回了屋。
洛瑾坐在外间,将地上的草药用石臼捣烂,那是给莫恩庭涂伤口的。完了,就支开绣架绣花。
一直到亥时,莫恩庭才回来,莫振邦和另外两个儿子还留在那边,让他先回来,也是因为他快考试了,没什么大事,让他回来温书。
“二哥,我把药给你弄好了。”洛瑾指着石臼,“水也烧好了。”
“今天,辛苦你了。”莫恩庭将人拉到自己跟前,“那边的事,还需要你去忙活。”
“也没做什么。”洛瑾低下头,“就是帮着洗洗菜。”
抬起那双手,依旧小巧细滑,本就不是做粗活的手,“洛瑾,以后我走到哪里,你就要跟到哪里。”
“二哥要去哪儿?”洛瑾问道。
“带你去该你呆的地方。”莫恩庭嘴角温柔,眼中柔情划过,“二哥许洛瑾一个此生安康。”
这种话总是让人无所适从,你又偏偏要面对他。洛瑾觉得这或许就是人家所谓的情话?如此一想,更是不自在。
“我去舀水给你。”洛瑾抽手离开,端着盆放到灶台上,掀开盖帘。
“你呀!”莫恩庭摇头,自己拿着石臼进了里间。“我都还没说完。”
在莫振邦这边的帮衬下,莫钟的娘总算入了土。这边也都各自忙活起自己的营生。
这日,莺兰来了,带了些墨鱼。
正巧,莫三郎上了山,张婆子将人叫去了正屋,更加仔细的打量起莺兰。
莺兰被看的有些不自在,笑出两个酒窝,“大娘,莫恩升的东西掉在码头,这两日他没过去,我就给他送来了。”她从包袱里掏出一件外褂。
“我这儿子,总是丢三落四,真怕哪天把自己也给丢了。”张婆子无奈,“倒是麻烦你跑这一趟。”
“没事的,今天爹和哥哥没出海,家里没什么活儿。”莺兰看着盆里的墨鱼,“一会儿我帮您洗了,您看留着几条吃?剩下的就晒着。”
“不用你做,家里有人。”张婆子看了看洛瑾,倒是犹豫了下,知道这个媳妇儿是不会做这些活儿的。
“我和二嫂一起洗吧。”莺兰有眼色,忙道。
洛瑾端起盆,舀了些水进去,端去了院子里。莺兰撸起袖子,端了一盆清水,与洛瑾一起坐下。
“二嫂,我来吧。”莺兰看着洛瑾一双水葱嫩手,看出是不怎么干活儿的,心里也好奇农家院子里怎么会有这样的娇姑娘?“这鱼滑的很,不好洗。”
洛瑾还真的不知道怎么下手,以前家里还好的时候,只知道墨鱼羹好吃,其实她连墨鱼的样子都没见过。
“莫恩升上山了?”莺兰低着头问道。
洛瑾嗯了声,“三叔昨日就上了山一趟,拾了些柴回来。”看看天上的日头,“一般晌午就会回来。”
“他这人真奇怪,老是掉东西。”莺兰抽出墨鱼背上的骨壳,“真该雇个人帮他捡东西。”
眼前的姑娘爱说也爱笑,怎么看都不像是母老虎。洛瑾问道:“三叔回来提起过你。”
莺兰抬头,“他说我坏话吧?我就知道。”她好像并不在意,“不过,他是个好人。”
莫三郎的确是好人,洛瑾知道。“三叔喜欢帮人,人也开朗。”
“对,我很感激他的。”莺兰忽的对着洛瑾一笑,眼里亮亮的,“你知道我从小在码头长大,所以性子有些强。”
洛瑾摇头,这莺兰长得娇俏可人,看不出哪里强,“看不出。”
莺兰倒是看出洛瑾是没怎么见过外面的,只笑道:“讨生活的,不能性子软,码头鱼龙混杂,总要学些本事,不然会被欺负的。”
可能是人生活的环境不同,洛瑾从小没什么需要担心的,一切都被家人安排好,与莺兰的成长完全相反。
“有一天,我碰上两个醉鬼,想对我动手脚。”说起这些,莺兰倒不像别的女子那般遮掩,“我当时正准备拿棍子狠狠修理一顿那俩混蛋,哈哈!”
看着笑个不停的莺兰,洛瑾一脸不解,不明白有什么好笑的。
作者有话要说: 素萍的话,会给她一个好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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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 撮合
抬起袖子擦了擦笑出的眼泪,莺兰憋住笑,“当时莫恩升挡在那俩醉鬼面前,想出手,谁知他刚说‘快跑’,就被我一棍子敲在地上。”
这种事,怕是莫三郎想着英雄救美,结果被美人失手打了吧?洛瑾如此想,那也难怪莫三郎说莺兰是母老虎了。一个瘦瘦的姑娘,谁想有这一把子力气?
“就这样,他就记恨上我了,说我恩将仇报。”莺兰无奈,“我跟他说话,他不理我,我就扣了他的货,不给他。”
洛瑾看着莺兰,所以是这姑娘看上莫三郎了?虽然男女之情她并不是很清楚,可是张婆子也这样说过,或许是真的。
院门开了,莺兰扔掉手里的墨鱼站起来,“莫恩升!”她的手指上沾着墨汁,阳光下笑的耀眼。
莫三郎肩上背着一个东西,灰色的皮毛。他抬头看来,“你怎么又来了?”
张婆子走出来,“还不是给你来送东西的?一天到晚丢三落四……”待看到莫三郎身上背的东西,小眼放光,“这是打到什么了?”
莫三郎走到院中,将身上的东西卸到地上,“我打了一只獾。”他晃了晃肩膀,“昨儿上山,挖了个陷坑,今天去看,就逮到了。”
“我说你昨儿就背回那么一小捆柴火。”张婆子低头看着獾,身上被扎了两个窟窿,已经死透。”
大峪跑来蹲下,用小手指戳着,又提了提毛茸茸的腿。
“这得三四十斤吧?”张婆子估量着,“只可惜了这皮子。”
“我先把它弄一下。”莫三郎挽了挽袖子,将獾吊在梨树上,花枝一颤,片片白色花瓣落下。
“我来帮你。”莺兰跑去莫三郎那里。
洛瑾低头看着黑乎乎的一盆,莺兰不是说她洗吗?怎么人就跑了?那现在只能自己动手了。
“我来吧!”宁娘坐下,动作很轻,看了眼梨树方向,“这家的姑娘倒是爽快,看老三以后怎么办?”
洛瑾也看了过去,那莺兰两只眼睛眯眯,看着莫三郎一举一动。结果,莫三郎黑着脸跟莺兰说了一句,莺兰却笑得更甜。
莫恩庭从西厢屋出来,同样看了梨树那边一眼。和张婆子说了两句,又看着洛瑾,叫了声。
“二哥。”洛瑾走过去。
“去拿个篓子,跟我来。”莫恩庭说完,往老屋走去。
洛瑾提了篓子跟了上去,莫恩庭在前面走慢了些,待洛瑾走了上来,他伸手去牵上她的,在她的手心里一划。
回头看了看前院,洛瑾心跳得厉害,万一被人看见如何是好。
“脸皮这么薄?”莫恩庭凑在洛瑾耳边笑了一声,“你应该学下莺兰。”
洛瑾小声说了句,“二哥,要做什么?”
“娘要招待未来的小儿媳妇儿。”手掌中包裹的柔柔软软,两人十指相扣,“要我出力。”
这是想要撮合莫三郎和莺兰的意思吧。洛瑾跟着莫恩庭到了老屋后面,这里有棵香椿树,有些年岁了,长得高大。
莫恩庭将衣袍卷起,掖在腰间,搓了搓双手,回头看着洛瑾,“一会儿我上去,把你也拉上去。”
洛瑾摇头,“我不会爬树。”爬树这种事她想都没想过。
“不会就算了。”莫恩庭没有勉强,她本就是娇娇着养大的。
莫恩庭爬上树,接了篓子上去,挂在一旁的树杈上,伸手将刚长出的香椿嫩芽掰下,放进篓子里。
春天是吃香椿的季节,只有最嫩的一段时间才行,过了后就会变老,口感变差。
树枝晃晃悠悠,莫恩庭在树上从这边挪到那边。洛瑾看得提心吊胆,这一脚踩滑了怎么办?
“洛瑾,你真不上来看看?”莫恩庭从树上扔了嫩芽,掉到洛瑾的头上,“能看见前院的好戏。”他笑得不怀好意。
前院有什么好看的?不就是莫三郎处理那只獾吗?洛瑾抬头看着莫恩庭,他正看向梨树那边,边看边摇头。
微风过,掀起衣角,扬起肩上发丝。莫恩庭将篓子递下来,然后轻盈的葱树上跳下来。
“你真该上去看看的。”莫恩庭整理好衣裳,“这老三你说他平时挺机灵的,怎么就是看不透呢?”
“不知道。”洛瑾随意回了一句。
“你什么时候知道过?”莫恩庭揽上洛瑾的腰,将人带向自己,“总来一副事不关己。”
“二哥,回去了。”洛瑾警惕的看看四周。
“就是为了出来看看你,你还以为我真愿意爬树?”莫恩庭双手捧住那张如花的脸蛋,“总是不开窍,你要我怎么做?”
洛瑾深吸了一口气,似乎下了决心一般,眼睛看向莫恩庭,有些飘忽的羞涩,只看了一瞬便向躲开。
“不许躲。”将脸掰了回去,莫恩庭低头,“你知道刚才你看我,我心里……”
见莫恩庭没说下去,洛瑾的眼睛眨了眨。
莫恩庭扑哧一声笑出来,“你刚才一副豁出去的模样,像是要慷慨就义。”他顿了顿,“那你说我要不要成全你?”
说的什么,洛瑾越来越听不懂,似乎她已经习惯他的碰触,没了以前的抵触,直到他紧紧地靠上她。
“回去吧!”洛瑾钻了出去,手里提起篓子,往老屋旁边绕去。
“没良心的丫头,你给我回来!”树下的人,倚在那里,满脸含笑,话中又带着些许怨气。
洛瑾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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