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暮光之城:暮色重生-第3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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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够,”他微笑着答道,“永远够了。”
然后他俯下身来,又一次将他冰凉的嘴唇贴在了我的喉咙上。
* * *
'1' 天竺鼠(guinea pig)别称“豚鼠、荷兰猪、荷兰兔、几内亚猪、葵鼠、老鼠兔、彩豚”,更有宠物爱好者称之为“小天、天天”等。
'2' 玛都那(Madrone),又叫优材草莓树(拉丁名:Arbutus menziesii),Madrone是美国的叫法,一译“浆果鹃”。一种生长在美国、加拿大太平洋沿岸的硬木,心材呈淡粉色或淡红褐色,边材乳白色,掺有粉色;纹理和梨树接近,而颜色和苹果树相近;果实成熟后呈红色,大小和草莓差不多。是制作保龄球、工艺品、车削制品、把手等的好材料。

暮色重生
献给我的爱子:
加布、塞斯和艾利,
你们使我有机会重历少年的青春期。
没有你们,我是不可能写出这本书的。

致读者
敬爱的读者朋友:
《暮色》已经出版十年了,再次祝你们十周年快乐,欢迎你们打开这个十周年彩蛋!
重要的事情先说:
非常抱歉。
我知道看完彩蛋肯定会有许多人哀号,甚至咬牙切齿,首先因为这个彩蛋的内容并不是全新的,尽管其中大部分都是新的;其次因为它也不是那本《午夜阳光》。(如果你们担心我不那么能体会你们的痛苦,我可以向你们保证,类似的感觉母亲大人已经让我真真切切地体会过了。)我会解释事情的经过,以期使你们至少能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如果不能做到更好的话。
不久以前,我的经纪人向我提议,问我是否能为《暮色》出版十周年做些什么。出版商想要一份前言或“周年快乐”信函那样的东西。好吧,老实说,这事好像真的很没劲。我有什么有趣且让人兴奋的话要说吗?没有。因此,我考虑了自己力所能及的其他事情,为了能让你们感觉好过一些,续写《午夜阳光》的念头也确实闪现过。问题在于时间——总是有太多的事等我去做,肯定没有足够的时间写一部小说,就连写一半也是奢望。
事隔多年之后,我一直在回想《暮色》的创作过程,还与朋友们讨论周年纪念的问题,我开始思考自己在签售和接受采访时曾经说过的话。你们知道,贝拉历经波折而频频获救的情节受到过许多责难,人们总抱怨她是那种典型的落难少女。一直以来我对这个问题的回答都是:贝拉只是落难的普通人,而围绕在她身边的人要么是超级英雄,要么是超级恶棍。除此之外,她也因为陷在爱情之中不能自拔而备受批评,仿佛这在某种程度上只是女孩子的事情。但我一直坚持认为,如果人类是男性,吸血鬼是女性,情况并不会有所不同,还是会发生同样的故事。抛开性别和物种,《暮色》始终都是一本关于初恋的魔力、迷恋和狂热的小说。
所以,我自忖道:“好吧,要是我把那个理论拿来验证,结果会怎样呢?”那样可能会很有趣。我照旧一开始就相信自己只会写一到两章。(实际上,我并没有那么了解自己,这一点真是既好笑,又令人难过。)还记得我说过没有时间吗?幸运的是,这个项目不仅很有趣,而且进展顺利。结果表明,女性人类爱上男性吸血鬼和男性人类爱上女性吸血鬼根本没有多大差异。这就是波和伊迪斯诞生的经过。
阅读《暮色重生》中角色互换后的故事需要注意几点:
1。我将《暮色》中绝大部分人物进行了直接的性别互换,但有两个例外。
·最大的例外是查理和蕾妮,他们仍然是原来的查理和蕾妮。原因在于:波出生于1987年。那个时候,父亲获得孩子的主要监护权是很罕见的事情——特别是孩子还只是婴儿的时候。除非可以出示母亲在某些方面不称职的证明。我真的很难相信那个时候(甚至现在)任何法官会将孩子判给一个没有固定工作的父亲,而不判给工作稳定且与社区关系紧密的母亲。当然,那时候如果查理要争夺贝拉的抚养权的话,他极有可能会从蕾妮手中将她抢过来。因此,更不可能发生的场景就是《暮色》中出现的那一幕。只不过事实是,几十年前人们认为母亲的权利比父亲的权利更重要,另外查理也不是很有报复心的那种人,这才使得蕾妮有可能抚养贝拉——而她现在变成了波。
·第二个例外无关紧要——只是关于在书中被提过两次的几个背景人物。称之为例外的原因是我对虚构人物错置的正义感。在《暮色》广阔的宇宙中曾有两个人物一闪而过。因此,我让他们逆袭,而不只是改变了这些人物的性别。当然,这对故事情节毫无影响,这只是我个人的癖好。
2。创作过程中所做的改变要比因为波的男性身份所要求的改变多得多,因此,我想我要为你们分一下类。当然啦,这些只是粗略的估计。我没有计算我改动过的全部文字,也没有做任何真正的计算。
·5%的更改是因为波是男孩。
·5%的更改是因为波的个性发展与贝拉的有些许不同。最大的区别在于他的强迫症更严重,他的言语和思想既没那么绚丽,也不那么愤怒——他根本没什么不满的,而这种不满却在贝拉身上根深蒂固、如影随形。
·70%的更改是因为我被获准在十年后对其重新编辑。我几乎纠正了每个词,自从此书出版以来,它们一直令我深感不安。这种感觉简直妙极了。
·10%的内容是我希望第一次就能做到但那个时候却没有意识到的。这听起来可能和前面那一类一样,但还是有些不同。这不是用词晦涩难懂的问题。这是我希望自己早先能够探索却未能实现的某个想法,或者应该发生却没有发生的对话。
·5%是神话问题——实际上是错误——大多数都是与视觉有关的。当我继续写《暮色》的续篇,乃至《午夜阳光》时,我跟爱德华一起探寻爱丽丝的大脑的秘密——爱丽丝的预见力得到了完善。在《暮色》中这一能力更加神秘,现在看来,还有一些她本应该使用却未能做到的地方。哎呀!
·还有5%包罗万象的内容,包括对细枝末节的修改,每一个都各有原因,毫无疑问也是出于一己之偏好。
我希望你们喜欢波和伊迪斯的故事,尽管这也许并不是你们一直期待的故事。创作这个新版本的过程真的是我最棒的写作经历。我对波和伊迪斯的爱怀有一种我不曾预见的激情,他们的故事给福克斯的虚构世界带来一股清新之风,也令我再次感到喜悦。我希望你们也能有这种体验。如果你们能从中获得我感受到的喜悦的十分之一,这么做也就值了。
感谢你们阅读。感谢你们成为这个世界的一员,感谢你们过去十年里成为令我惊叹且意想不到的快乐之源。
深爱你们的斯蒂芬妮
他的命运固然离奇古怪,但他依旧崇高伟大。
——'法'儒勒·凡尔纳《海底两万里》

序幕
我从未想过自己会怎样死去,尽管在过去的几个月里,我完全有理由去想这个问题,但就算我想过,我也万万想不到会是这样的死法。
我屏息静气地望着房间的另一头,远远地凝视着猎人那深邃的眼眸,而她则以愉快的目光回应我。
这无疑是一个不错的死法,死在别人——我钟爱的人的家里。甚至可以说,轰轰烈烈。于我而言,应该说是死而无憾。
我知道,要是我当初没来福克斯的话,眼下我也就不会面对死亡了。尽管很害怕,但我并不后悔当初所做的决定。如果生活给予你一个远超预期的美梦,那么当一切走向终点时,你也没有理由悲痛欲绝。
当猎人从容不迫地向我走来,准备夺取我的性命时,她脸上居然还带着友好的微笑。

初遇
2005年1月17日
母亲开车送我去的机场,一路上,车窗都敞开着。尽管其他地方还是冬季,但凤凰城当天的气温却是七十五华氏度,天空蔚蓝,万里无云。我穿着自己最喜欢的蒙提·派森T恤衫,上面印着燕子和椰子,这是两年前过圣诞节时妈妈给我买的,已经不再合身,不过这倒也无所谓,我将很快不需要再穿T恤衫。
华盛顿州西北的奥林匹亚半岛上,有一个名叫福克斯的小镇,那里几乎常年笼罩着乌云。这个微不足道的小镇上的雨水比美利坚合众国的其他任何地方都要多。我母亲就是从这个小镇和它那阴郁而又无处躲藏的阴影之下带着我逃出来的,当时我才几个月大。就是这个小镇,每年夏天我都不得不去待上一个月,直到我满十四岁那年。就是在那一年,我终于拿定主意不再去那里;结果最近三个夏天,我爸爸查理没办法,只好带我到加利福尼亚度假,在那里过上两个星期。
然而,不知为何,我居然才发现我将自我流放至福克斯,直到完成我的高中教育。一年半啊!十八个月!感觉就像是被判监禁。十八个月的艰难时光。我随手关上身后的车门,发出的声音就像金属栅栏哐的一声被锁住那样。
好吧,在那里不过是一出男孩的情景剧罢了。我的想象力也太活跃了,我妈妈很爱这么说我。当然啦,这种自我放逐是我自己的选择。
但我并没有因而感觉好受一些。
我喜欢凤凰城,喜欢阳光,喜欢酷热。我喜欢这座活力四射、杂乱无章、不断扩张的大城市。我喜欢跟妈妈住在一起,在那里我是被需要的。
就在我进入美国运输安全局的安检口之前,妈妈对我说:“你没有必要这样做。”这话她已经讲过一百遍了。
我妈妈说我们长得那么像,我甚至可以拿她当刮胡子的镜子。这并不完全准确,虽说我的确一点儿也不像我爸,但是妈妈的下巴很尖,嘴唇饱满,这跟我不像,不过我们确实有一双一模一样的眼睛。她那双眼睛带着一种孩子气——大大的、淡蓝色的眼眸——使她看起来像我姐姐,而不是我妈妈。人家一直这么说我们,她超爱这一点,尽管她假装不喜欢。而我这双淡蓝色的眼睛让我看起来没有那么年轻,或许还有些……犹疑不决。
看着她那双天真烂漫的大眼睛,我心里一阵惊慌。从小到大都是我照顾妈妈的。我的意思是,肯定有那么一段时间,我还穿着尿布,我不用管账单、文书工作、做饭以及需要头脑冷静的一般性事务,但我不记得有这样的时候了。
离开妈妈让她独自一人去生活真的是正确的吗?原来看起来是的,过去几个月我挣扎着做出这个决定。但现在我觉得这个决定不对劲儿。
当然,眼下她有菲尔,账单可能会有人及时付掉,冰箱里会有吃的,汽车没油了有人加,迷了路也有人可求……她不再那么需要我。
“我真的想去。”我撒了个谎。我一直都不太会撒谎,不过这个谎,我最近一直在撒,撒了好多遍了,听起来都快跟真话差不多了。
“代我向查理问好。”
“我会的。”
“我很快就会来看你的,”她许诺道,“你想回家的话,随时都可以回——你说一声需要我,我马上就回来。”
不过,从她眼中我能看出这样的诺言会让她做出怎样的牺牲。
“别为我操心,”我劝她,“一切都会很好的。我爱你,妈妈。”
她紧紧地搂了我一会儿,接着我穿过了金属检测仪,她就走了。
从凤凰城到西雅图要飞三个小时,然后从西雅图换乘小飞机往北飞一个小时到天使港,再南下开一个小时的车就到福克斯了。坐飞机我倒不怕;不过,跟查理在车上相处的那一个小时却令我有点儿担心。
查理对这件事情的态度从头到尾都非常积极。我过来跟他一起生活,在某种程度上是永久地一起生活,这还是头一次,他似乎真的很高兴,而且他已经为我在高中注册了,还打算帮我弄辆车。
跟查理在一起肯定很别扭。我俩都不是那种所谓的性格外向的人——很可能跟我妈妈一起生活这个是必须的。但除此之外,我不知道有什么好说的。我不喜欢福克斯,这一点我从来都没有掩饰过。
在天使港着陆时,天正下着雨。我没有把它看作是某种不祥的征兆,下雨在福克斯是不可避免的。我已经跟太阳说过再见了。
查理开着巡逻车来接我,这也是我预料之中的事。查理是善良的福克斯人民的斯旺警长。我尽管手头不宽裕,但还是想买辆车,主要就是因为我不想让一辆顶上有红蓝灯的警车拉着我满街跑。交通不畅,警察的功劳谁都望尘莫及。
我晃晃悠悠地下了飞机以后,查理笨拙地单手拥抱了我一下。
“见到你很高兴,波,”他不假思索地伸手稳住了我,笑着说,“你变化不大嘛。雷妮好吗?”
“妈妈还好。见到你我也很高兴,爸爸。”当着他的面直呼其名总不太好。
“离开她,你真的还好吗?”
我们都心知肚明,这个问题跟我个人开心与否无关,而是与我是否逃避照顾她的责任有关。这也是查理从不跟妈妈争夺监护权的原因——他知道她需要我。
“是的。如果我不确定的话就不会来。”
“有些道理。”
我只有两个行李袋。我在亚利桑那州穿的衣服,对于华盛顿州来说大都太不挡雨了。我和妈妈把我们的钱凑起来,给我新添了冬天穿的衣服,但仍然不是很多。其实我自己一个人就能拿,但查理坚持帮忙拿一个。
突然间,我一个踉跄,差点儿失去平衡——其实我并没有真的保持过平衡,自从我突然开始猛长个子以来尤其如此。我一脚踩在了门的边缘,袋子抛了出去,砸到了正准备进来的一个男人。
“哦,对不起。”
那个男人比我大不了多少,他比我矮多了,他抬起下巴时差不多到我胸口的高度。于是我看见了他脖子两侧的文身。一个头发染得乌黑的小个子女人在他的另一边恶狠狠地盯着我。
“对不起?”她重复道,好像我的道歉有冒犯之意似的。
“呃,有事吗?”
然后这个女人注意到穿着制服的查理,她都没开口,只是看了那个男人一眼,就让那个男人后退了半步,而且突然显得稚嫩了好多,然后那个女人黏糊糊的红唇噘了起来。他们没有再说一句话,低着头绕过我,朝小小的航站楼走去。
我和查理同时耸了耸肩。我们待在一起的时间并不多,但我们的某些举止却完全一样,真是有趣。
“我弄到了一辆适合你开的好车,真的很便宜。”我们系好安全带上路后,查理宣布道。
“什么样的车?”我问道。他放着简简单单的“好车”不说,偏说“适合你开的好车”,这让我起了疑心。
“噢,实际上是一辆卡车,一辆雪佛兰。”
“你从哪儿弄来的?”
“你还记得住在拉普什的邦妮·布莱克吗?”拉普什是太平洋岸边的一个很小的印第安人聚居区。
“不记得了。”
“夏天的时候,她和她丈夫常常跟我们一块儿去钓鱼。”查理提示道。
难怪我不记得了。不让痛苦、多余的东西进入我的记忆,是我的拿手好戏。
“现在她坐轮椅了,”见我没反应,查理继续说道,“所以开不了车了,她主动提出来要便宜卖给我。”
“哪年的车?”从他脸上表情的变化,我看得出这是个他不希望我问的问题。
“哦,邦妮已经在发动机上下了大力气——才几年的车,真的。”
我希望他别太小瞧我了,别以为我这么轻易就可以打发。“她什么时候买的?”
“她是一九八四年买的,我想是。”
“她买的是新车吗?”
“哦,不是新车。我想是一九六五年以前的新车——最早也是一九五五年以后的。”他不好意思地承认道。
“查……爸爸,我对车可真是一窍不通哟。要是出了什么毛病,我自己不会修,请机械师修吧,我又请不起……”
“真的,波,那家伙棒着呢。现在再也没人能生产这样的车了。”
那家伙,我思忖道,可能有好几种意思——最起码,也是个绰号。
“多便宜算便宜?”说到底,这才是我不能妥协的地方。
“噢,儿子,可以说我已经给你买下了,作为欢迎你回家的礼物。”查理满怀希望地用眼角余光偷偷看了我一眼。
哇,免费的!
“您不必这样破费的,爸爸。我本打算自己买一辆的。”
“我不介意,我想让你在这儿过得高兴。”说这话的时候,他两眼盯着前面的路。查理不习惯大声表达自己的感情,在这一点上,我完全继承了他。所以我回话的时候,也是两眼盯着正前方。
“那样真的太好了,爸爸。谢谢啦,我真的很感激。”没有必要再来一句:我在福克斯会感到高兴那是不可能的事情,他不必跟我一起遭罪。再说,馈赠之马莫看牙——面对这白捡的卡车,我又哪能嫌发动机差呢?
“好啦,不必客气了。”他喃喃道,他让我谢得不好意思了。
我们聊了聊潮湿的天气,这可不是什么可以让人聊个没完的话题。接着,我们默默地看着窗外。
风景还算得上是漂亮。放眼望去,满眼皆绿:树是绿色的,树干上的苔藓是绿色的,树枝上浓密的树叶是绿色的,地上的蕨类植物也是绿色的。就连从树叶之间滤下的空气,也都染上了一层绿意。
太绿了——简直是另外一个星球。
终于,我们到了查理的家。他还住在那套两居室的小房子里,是他跟我母亲结婚之初买下来的。他们的婚姻也就仅有那么一段日子——新婚宴尔的那几天。在他那依旧如初的房子前面,停着我的新——对了,应该说是对我而言的——新皮卡。褪了色的红色,大大的流线型挡泥板,还有一个圆形的驾驶室。
我竟然很喜欢它。我对自己的这一反应倒有点儿惊讶,因为我对汽车真不在行。我的意思是,我不知道它开不开得走,但我能从它身上看到我自己的影子。而且,它是那种结结实实,永远也不会被撞坏的肌肉车,就是你在车祸现场看到的那种结实玩意儿:自己身上的漆都没被蹭掉一点儿,而周围却一片狼藉,全是毁在它手下的外国汽车的碎块儿。
“哇,爸爸,它超赞的!谢谢!”这次的热情可是真心实意的。这辆车不仅仅酷得非比寻常,而且我早上也不必冒雨徒步走两英里,或者同意搭警长的巡逻车去上学,显然,后者是最糟糕的情况了。
“我很高兴你那么喜欢它。”查理生硬地说道,又不好意思了。
只跑了一趟,我就把所有东西全都搬到楼上去了。我住西边面向前院的那间卧室,这间屋子我很熟悉;我一生下来,它就归我了。木质地板,淡蓝色的墙壁,尖顶型的天花板,褪了色的蓝白格子窗帘围着窗户——这些都是我童年的一部分。唯一变动过的地方,就是随着我慢慢长大,查理把婴儿床换成了一般的床,添了一张写字台。现在这张写字台上有了一台二手电脑,外带一根连着调制解调器的电话线,电话线是顺着地板走的,另一头插在离得最近的电话插孔里。这是我母亲提出来的一个要求,这样,我们联系起来就比较容易了。另外,我儿时的那把摇椅还放在角落里。
唯一的一间小浴室在楼梯顶上,我只好跟查理共用了,不过以前我也跟妈妈共用过,而那肯定更糟糕。她的东西多得多,并且顽固地抵制我整理它们的一切努力。
查理最大的优点之一就是爽快。他让我自个儿整理行李,安顿下来,这要是换了我母亲,是万万不可能的事。一个人待着真好,不必面带微笑让自己看起来很愉快。当我沮丧地凝视着窗外如注的大雨,任由自己的思绪变得沉重,倒也不失为一种解脱。
福克斯高中总共仅有三百五十七个——当然,现在是三百五十八个学生;而我家那里仅初中部就超过七百人。这里所有的孩子都是一块儿长大的——甚至连他们的爷爷奶奶在蹒跚学步的时候就在一起。我则是从大城市新来的男孩,这会招来别人的好奇,以及窃窃私语。
倘若我是那种酷酷的男生的话,说不定我还会很享受呢。像个万人迷,具有王者归来的气质。事实无须掩饰:我不是那种人——既不是足球明星,又不是班长,更不是骑摩托车的坏男孩。我只是长得好像很会打篮球的那种男生,但只要一走路就会露馅儿。我一直是那种被推进更衣室的小个子,但到高二的时候突然疯长了八英寸。我太安静,太苍白,对游戏、汽车、棒球统计数据或男生本该很着迷的其他事情一无所知。
不像其他男生,我没有许多发展兴趣爱好的闲暇时间。我得努力使收支平衡,下水道堵塞得自己动手通,还要负责采购一个星期的食品。
或者说,我以前一直是这样。
所以,我跟同龄人处不好。或许,事实是我跟谁都处不好,就这么回事。就连我妈妈——这个星球上与我最亲密的人——也不曾真正地了解我。有时候我在想,我眼里所看到的和世上其他人眼里看到的是不是同样的东西。就好比,我看到的是绿色的东西,而其他人看到的却是红色的。又或者,我闻到的是醋的味道,而他们闻到的却是椰子的味道。也许,我大脑中的一些地方短路了吧。
但原因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结果。明天不过是刚刚开始。
那天晚上我没睡好,当我终于迫使自己的大脑什么都别想之后还是睡不好。房顶上的风雨声一阵紧过一阵,根本就没有减弱的意思。我把旧棉被拽上来蒙住了脑袋,后来又在上面加了个枕头。可我还是直到后半夜,等雨好不容易减弱,变成了毛毛雨时才睡着。
早上,窗外除了浓雾还是浓雾,我能感觉到幽闭恐惧正在向我慢慢袭来。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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