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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露待日晞-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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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云坐在小亭里,即使是坐着,都是规规矩矩的模样,像一根标杆。
朝露放下鸡汤,将酥肉端了出来,见他也没动筷,扬眉,笑了笑,“吃饭吧。”
每一次她坐下时,他才会动筷,这样一起与人吃饭的感觉很好呢。
早午饭之后,朝露绕着院子走了走,瞄到了一处好地方,雪还挺多。
小姑娘拿起雪捏成团,对着血云,开口道,“转过去,不许偷看啊。”
“不看,”血云转过身,以行动证明他自己不偷看。
“好了,转过身吧。”
朝露的话一出,血云很听话的转过身,在他眼里犹如慢动作一般从远方飞来的雪团,他避都不避,仍由雪团打在了左肩。
小姑娘笑得一脸开心,“哈哈哈哈,中招了吧。”
血云瞥了一眼院里的雪团,身子一晃,瞬间五六个雪团朝着朝露砸去。
“啊,你耍赖!怎么能捏五六个,”小姑娘被吓得一转身,却是笑得柳眉弯弯。
血云身子一动,就来到她背后,一把抱住,雪团全部砸在了他的身上。
朝露发觉到,腰间的大手时,一瞬间,蓝眸睁的老大。
血云见她没受伤,松了手,小姑娘愣愣的转身,看着那双琥珀色的眸子。
“怎么了?”男子见她不说话,开口道。
朝露忽地一笑,“没事,我们继续玩吧。”
结果打雪仗还不到半个时辰,因着阳光,天热了些,地上的累积的雪都快没了。
朝露就端了个火盆,架起柴火,坐在了院子前方,两人一起烤火。
不知不觉里,太阳很快下山,在这个时候,伴溪村口出现了两人,一男一女。
男子一身劲装,身躯挺拔,手拿佩剑,女子也是一身寻常服饰,满身高贵的气质,撑着一把红伞。
方清予看着前方的小村落,面无表情,开口道,“殿下,是不是你找错地方了,这地方看着好生偏僻。”
“你的意思是、我的情报有误?”平莺回道。
方清予:“。。。。。。。。。。。。。。。。。。”。
他并没有那么想,只是随口一问。
“再口误一次,我就让奚锦来替你,”平莺撑着伞向前,一脚踩在积雪上。
方清予:“主子。”
“走吧,进去看看,在不在这地方也要去探一探才知。”
两人一步一积雪,依照手中的地图指示,还没走到青萝山,天就已经暗下来了。
方清予左瞧右前,望着前方的院子,“主子,我们去那里歇息下吧,明日再进山。”
等到平莺走到竹门前,方清予自觉上前敲了敲。
朝露听声音时,放下了筷子,跑了出去,开了门,“你们是?”。
“我们。。。。。。。。。”方清予都还未开口说要借宿一宿的话,就见主子嗅了嗅面前的小姑娘,“酒香,小丫头分我一杯?”。
“可以,借宿喝酒,五两银子,”朝露笑眯眯的看着两人。
两人的衣着,举止,气质都在告诉她,不是寻常一般人家,送上门来的生意,怎么能不要呢,天那么黑了,没地儿待的话,多冷啊。
平莺掠过小姑娘,就往里冲去,“清予,给钱。”
“是,主子。”
方清予给了银子,这才进了院子,后脚跟上了前方的平莺。
朝露拉过竹门,关好院子,忍不住弯了弯嘴角,收下银子。
平莺来到屋内,绕过屏风,扑鼻的香味一涌而进,桌子上满满的菜肴。
最吸引她的地方便是中间的小火炉上的铜锅,里边浮起了小白菜,玉米,萝卜,羊肉,一人正吃着,从锅里夹了羊肉放在了满满的酱料碗里,涮了涮,一口吃下。
“来得巧了,有肉吃了,”平莺一笑,不紧不慢走到了桌子上坐下,优雅的拿了个小碗,往碗里舀了各种辣椒和醋,就开吃了起来。
方清予也丝毫不客气,坐在了仅剩下的一方,直接开吃,连调料都只舀了几勺,辣椒更是碰都没碰。
朝露进来坐下时,发现砂锅里的菜已经没了,只剩下了一片菜叶。
方清予和平莺的碗里堆的满满的,一人细嚼慢咽,一人一口一个,都不觉烫,血云碗里更多,见她进来,拿过她的小碗分了一些给他。
朝露端起碗,夹起一块羊肉,吃下,“五两银子是不是收得有些少了?”。
“是挺少得,”平莺边吃边回道,“清予,我们多住几晚吧。”
这样的话不就一举两得了,她满足了口欲,朝露也赚足了银子。
方清予立又拿出五两碎银放在桌上。
“贪吃可是不好的,”朝露收下碎银,吃起来,再不动筷这铜锅里的刚下不久的小菜,又没她份了。
平莺吃下美味的一片瘦肉,眯起双眼,“小丫头,跟我走吧,保证你吃香的喝辣的。”
“然后天天给你做饭?”朝露夹起一片肉晃了晃,笑得可爱。
平莺闻着酒香,端起碗,一饮而尽,张着红唇,伸开五指,诱惑道,“不好吗?给你的钱也不会在少数喔。”
“五两?”朝露凝眉。
平莺五指连翻了四下,“二十两,一顿饭。”
“主子,您醉了,”方清予出声道,二十两一天还差不多,一顿饭想想还是不太可能。
平莺摇摇头,一笑,“偶尔让这丫头给我做一顿饭,换换口味也挺好的。”
其他时候养着朝露不就行了,养个人又不费钱,多划算,她很聪明的,好吗。
“你这护卫呆头呆脑的,”朝露冲着平莺说道,她都明白这话既然说了出来,肯定不是想让天天做饭给她吃得。
平莺会意一笑,“我也这么觉得呢。”
方清予貌似没听到这话一般,手里的筷子伸向铜锅的速度是越来越快了。
平莺从铜锅里夹了一块土豆和一个小辣椒,放在了护卫碗里,“多吃点,一路跟来你肯定饿了。”
“多谢主子,”方清予眼都不眨,一口吃下土豆和辣椒。
平莺唇角笑意更深,“你瞧,他是不是傻的,明明不吃辣椒,我送去他硬是不会反抗。”
“村里姑娘应该喜欢你护卫这样的,老实,忠厚,”朝露一本正经的回道。
平莺到了一小碗酒,绕过朝露,一步一步走到方清予面前,手肘靠着他的右肩,“那你们村里姑娘可没戏了,这人一生都属于我了。”
“主子放心,我一辈子都是你的人,”忠实护卫一口喝下她亲手倒的酒,开口道。
这话成功让平莺笑着坐回了原位。
朝露左手拿了一个蛋饺,吃着,“再笑的话,要被他们吃完了。”
“清予,你碗里的分我些。”
“主子,这一半都给你吧。”
“不行,我全都要。”
“是,主子。”
四人吃这一顿饭,吃了整整一个半时辰,方才休息。
平莺提着酒坛,摇摇晃晃的来到门口,伸了个懒腰,“舒服啊,小丫头你这个朋友我交定了,以后叫我莺姐姐就好,有事我给你撑腰。”
“好啊,莺姐姐,”朝露小脸通红,给了他们睡觉地方的位置,“出门左转,转个弯,有两个房间,你们挑着睡。”
方清予跟在后头,“主子,走吧。”
“嗯,你走前头,万一我倒了,你要接住我,”平莺轻笑一声。
方清予:“主子,你要倒也应该是往后吧。”
“你管我往哪边倒!”。
说话间,两人去往就寝的屋子去了。
朝露刚起身,脑袋一晕,又坐了下来,拍了拍脸颊,清醒了些,碗筷收拾后,洗漱时,她都犹如在做梦一般,昏昏沉沉。
她被平莺灌了几碗酒,喝下去就变成了这样。
最后缩回被窝里时,她都是靠在男子肩膀,眼神迷离,“婆婆。”
“嗯?”。
“我不是一个人了呢,”朝露傻笑一下,握着他手,似是清醒了些,小姑娘忽然抬头看他,“你会走吗?”。
“不会。”
男子的大手搁在小姑娘额头,点点蓝芒从指缝间透出。
第27章
方清予在村里公鸡打鸣的时候,就起了床,洗漱,练功,就像掐好时辰一样,他刚练完功,朝露刚起身去了灶房。
片刻之后,端了一晚醒酒汤,给了他,“这个给莺姐姐喝下吧,醒神的。”
“不用,到了中午,主子自个儿会醒,”方清予回道,接着走到平莺的房门口站着,一动不动。
他有百分百的自信,要是这会端了这碗醒酒汤进去,会被一脚踹出来,喝醉状态下的主子,还是躲远些一点的好。
“醒酒汤放在厨房温着,一会莺姐姐要的时候,你自个去拿吧,”朝露见他拒绝,又把醒酒汤拿回灶房。
三人早饭之后一直临近中午,醉酒的人都还没醒。
趁着暖阳,朝露坐在秋千上,靠着绳索,“奇怪,莺姐姐怎么还没醒?”。
她酿的酒有那么烈吗?虽说她也是第一次品尝,醒来时头也不疼,嗓子也不干,完全与平日里没什么两样。
原本站在旁边的血云,来到她身后,推起秋千。
小姑娘被推的老高,晃来晃去,裙角摆动间像一只飞舞的蝴蝶。
这方玩闹,方清予将他们这一幕尽收眼底,渐渐地,在看两人时,眼前浮现的是另一幅画面。
花园里,坐在亭子里的平莺,看着书卷,他站在身后,陪着她一道待了两个时辰。
“你觉得我今天的装扮好看吗?”平莺放下书卷,一手撑着下巴,对他开口道。
今日的女子,黛紫色白玉兰散花纱衣,外罩同色的烟水百花裙,腰间一条绫罗带将那完美的身材展现的淋漓尽致,长发盘起,发上两三支银钗用以点缀。
就刚刚那么一侧头,端的是风情万种。
方清予:“殿下不管什么打扮都好看。”
“你都这么说了,那看来是不好看了,”平莺转过头,不再看他,重新拿起书卷。
一旁拿着黛紫蒲扇,扇着香炉的奚锦,道,“殿下英明。”
方清予:“。。。。。。。。。。。。”。
“奚锦,去找御膳房要一碗羹汤来,”平莺一手翻过书卷,吩咐道。
“是,殿下。”
奚锦步子轻快,退出了小亭。
等到小侍女的人没影儿了,平莺将桌子中央的糕点拿到了她旁边,“清予,过来坐下。”
方清予坐到小圆凳上,对于摆在眼前的糕点目不斜视。
“不动手,是等着我喂你吗?”平莺放下书卷,对着他一笑。
这呆子早膳都没吃,陪着她待了两个时辰,也没见他不耐烦,那只能她心软了。
方清予:“多谢殿下赏赐。”
言罢,得了指示,这才吃下糕点,填一填空空的肚子。
“宫里进贼这种吃力不讨好的事情,你也去掺和,被父皇责骂了一顿不说,还没了早膳,”平莺戏谑道。
方清予吃完了好几块糕点,“刺客进的是殿下的院子,这事本就干系很大。”
“宫中的伎俩还不足伤到我,有你在,我不会受伤,”平莺低头看着书卷,余光里却是注意着,这个从小陪她到大的护卫,“这些事以后让他们烦去,你不准再掺和。”
“是,殿下。”
方清予吃完了糕点,又退回到她身后。
这时,奚锦也从御膳房端来了一晚羹汤,放在桌上,“殿下,羹汤来了。”
“清予,去喝掉。”
刚吃下糕点的方清予,几口喝掉羹汤,将碗放回原位。
重新手拿蒲扇的奚锦,开口问道,“殿下,饱了吗?可否还要一碗羹汤?”。
“这会饱了,午时再吃吧,”平莺看了眼桌上空空如也的盘子,走向花园里的绑着的秋千,“既然吃完,那就活动下身子吧。”
方清予与奚锦两人自觉跟了过去。
平莺坐在秋千上,晃着双腿,“飞不高的话,可是要有惩罚的。”
奚锦在旁边忍不住发笑,殿下天天想着法子捉弄哥哥,可真是。。。。。。。。。太合她心意了。
奚锦自小进了宫之后,去掉了姓氏,由方奚锦变成了奚锦,两兄妹一人像父亲,一人像母亲,就比如她的哥哥,不光连容貌像,连性子都遗传了下来,与父亲一样沉闷,不爱说话。
直到遇到平莺,相处了十几年,才有了那么些改变,虽然变得比以前多了那么一点话,依旧说不过她。
方清予站在平莺身后,推动绳索,秋千晃了出去,飞的老高。
“劲挺大,还不赖嘛,看来是吃饱了呢。”
“清予,再推高些。”
“再高一些。”
“清予,再高一些。”
“清予。”
。。。。。。。。。。。。。。。。。。
这是房内传出女子的声音,“清予。”
脑海和现实的声音,此刻重叠在了一起,方清予回过神来,“主子,您醒了吗?”。
房内平莺闭着眼,揉着额头。
“咳,端碗醒酒汤来,头疼得厉害。”
方清予去了灶房,端起锅里还温热的醒酒汤,来到房间。
平莺接过碗,喝完醒酒汤,又躺了下去,“昨晚的酒喝着很舒服,后劲还挺大。”
她平日里喝宫里的酒,没那么好入口,但是后劲儿不大。
“主子难不成忘了,昨晚您是抱着酒坛喝的吗?”方清予补刀。
一酒坛子里的酒都被她喝了,第二天要是不头疼,他都觉得奇怪。
平莺随口道:“昨晚,我没失态吧?”。
“主子昨晚喝醉,躺下就睡了,”方清予回道,只不过拉着他的手不让走,这事他一人知道就好。
平莺懒洋洋的翻了个身,“小丫头醒了吗?她昨晚也喝的不少,是不是也还没起呢。”
“主子,人一早就醒了,只有您睡到了现在,”方清予回道。
平莺卷住被子,忽地,翻身而起,一把将他扯向床铺,压在了他身上,点着他心口,低头,在他耳边道。
“现在是、两个人在睡了吧。”
方清予:“主子,别闹了。”
就算这样,也掩盖不了他刚刚说的事实。
平莺双手交叠在他右肩,下巴搁在上边,瞧着他的耳朵,惊讶道,“清予,你耳朵红了呢。”
“再屋外站了好一会儿,挺热的,”方清予回道。
平莺朝着木窗看去,暖阳照在两人身上,落下斜斜的窗影,“所以,你耳朵就红了?”。
“是,殿下,”方清予睁着眼睛说瞎话。
———“砰砰砰,”此时他的心都快跳出来了。
女子起身,打了个呵欠,“晒太阳去,宫里难得见到这样好的天气。”
等平莺走后,方清予跟着从床上起来,捂着心口,“这是要人命啊。”
下一次殿下要是再这么捉弄他,他会把持不住的。
平莺来到院里小亭,冲着荡秋千的朝露,喊道,“小丫头,起来的挺早啊。”
“莺姐姐,是你睡过头了,”朝露双脚一踏,停下秋千。
平莺歪着身子,慵懒的道,“早膳我没吃,想到待会用什么补偿我了吗?”。
来到亭里的朝露,侧头看了一眼走来的方清予,弯了弯腰,在她耳边道。
“补偿你一个夫婿吧,你们可配了。”
平莺一笑,悄悄的道,“他本就是我的,不用你补偿。”
原本宫里无趣的日子,偶尔调戏下他,在她眼里,也变得有了乐趣起来。
走来的方清予,瞧见她们两人说着话,站在了主子身后。
“莺姐姐是来这里游玩的吗?山路可不好走,”朝露瞥了眼,远方恢复了本来样貌的山头,转移了话题。
昨日下雪之后,没堆积起厚雪,就连院子里都没什么雪花了。
平莺:“来找一个机器。”
“机器?”小姑娘眨眨眼,满脸疑惑,“山里头可没有机器的。”
她待了这么多年呢,哪里见到什么机器。
平莺一笑,“没有当然是最好了,那就天下太平了。”
“今日已经过去大半时候,要是你们想去的话,怕是明日得赶早去了,”朝露建议道。
“我也这么觉得,再休息半日吧,头还痛着呢,”平莺开口道,“清予,你觉得呢?”。
“是,主子。”
朝露说过话后,就去灶房里做午饭了,平莺这时才起来,要做一些容易入口的食物。
午饭后,下午的时辰总是很快的就溜走,到了夜晚。
朝露在灶房里包着馄饨时,平莺也跟着进来凑了热闹,转着圈也不帮忙。
“外头那小子是你夫君?”。
朝露点点头,“嗯。”
“看他也不爱说话的样子,你们什么时候成亲的啊?”。
朝露眼皮一跳,“好几年了。”
“几年前你应该没多大吧,你是他童养媳?”平莺好奇的问道。
朝露点了点头,笑眯眯的道,“对啊,白捡的夫君。”
“那你命挺好,这么幸运,”平莺笑了笑,出了灶房。
刚踏出一步,就听见背后传来朝露声音。
“我也觉得运气很好呢。”
血云眸色染上红光,周身巨大压迫降临。
走过的平莺,忽地沉下目光,步子加快,回到了休息的屋子,关上房门,靠着门,急促喘息。
“主子,是它吗?”方清予低头看着书卷。
书卷上,红发男子躺在地上,周身闪耀蓝芒,周围还有着许许多多身穿蓝色衣裳的人围着他。
“是它。”
第28章
十年前,长安这块地儿繁荣昌盛,也不缺少资源。
这时,出现了一个名为“隐门”的势力,擅长制造各种机甲,制造越多之后也觉得有些无趣,这些机甲在他们眼里,一来都是死物,二来伤害力也不大。
至此,制造机甲的方向开始变了,他们致力于制造出会动的机甲,先后失败了几次,看着一步步有了头绪的样子,并未打消他们的念头,反而是越发对他们这一次制造出来的东西很期待。
最终,隐门倾尽全部财力,动用了所有资源,制造出了一个杀戮机器,代号壹,赐名血云。
一个像人一样的杀戮机器,背上双翼,一头红发的男子。
为了测试机器的威力,他们专门挑了偏远的小村落,暗地里抓完了衙门内的所有死囚。
结果也让他们满意,全被杀了个干净,但是事情也出了意外,当天在场的所有隐门之人,控制不了这位男子,当场被爆发出的力量波及,也不幸死亡。
直到制造出血云的男子,宋知竹赶来时,将他封印了在了山洞内,一封就是十年。
青萝山,崩塌的山洞前,平莺转了一圈,“隐门当初封印的地方,就是在这里。”
“原以为当初隐门,应该销毁了才是,谁知反到将它留了下来,”方清予皱眉,开口道。
当初隐门的人遍布长安和其他周边小国,势力大到让人忌惮,短短十年间,却又消失了个干净,让人找都找不到。
平莺淡然道:“宋知竹的为人你也知道,偏生爱看热闹,这天下越乱,他越高兴。”
隐门当初杀伤力巨大的机甲,不止在长安出售,在其他地方也同样有,宋知竹喜欢武力,杀伐,最喜欢的是鲜血。
“主子,您这次的消息也是他给的?”方清予,问道。
平莺点点头,回道,“嗯,他应该是算到封印要在这一个月内破掉,将消失告诉我还可以卖个人情,以后在我们那个小国里,他就畅通无阻了。”
只是事情没有像他预料那样发展,山洞都塌了,他们来之前,血云就已经出去了。
“他没把消息告诉别人吧?”方清予缓缓道。
如若这样,那血云就要他们亲手处理了,这么危险的东西怎能留在世上,被人控制,上了战场的话,遭殃的是那些无辜的士兵。
平莺摇摇头:“他想要看看,我们会怎么处理,现在应该没有告诉其他人。”
她是不是该庆幸,前晚她是闻到了酒香进了屋,一眼就认出了血云,那一晚上她的神经都是绷住的,对于朝露与他一同住的事更是震撼,至于血云为何没对他们动手,更是不明白。
“主子,准备多久动手?”方清予开口问道。
他们来伴溪村就是为了这事,如今血云已经找到,还是速战速决的好,处理好事情也就准备回去,这里毕竟不是他们的地盘,待得越久,越容易被人发现。
平莺:“今晚吧,不敌的话就撤走。”
血云的存在,在她看来始终是个祸害,不听人控制的杀戮机器,还能以一敌百,如若被捉住,成为一把利刃,搁谁谁不怕,现在最好的办法就是毁掉,让谁都无法得到。
宋知竹压根就不在意血云的死活,知道血云的弱点却没有告诉她,摆明了是想看戏。
“是,”方清予开口道。
两人转悠完青萝山,回到了朝露家。
此时的小姑娘,待着血云到了镇上,一座客栈里。
朝露开了一间房,拉着血云走了进去,把他按在床上,让他坐下,然后道,“今晚,你就待在这里吧。”
昨晚,平莺那么一问,让她有着很不好的预感,就只好让他先藏在这里了。
“不要,”血云拒绝。
朝露蹙眉:“听话,我不想你有事。”
方清予随身都携带着武器,万一要是打起来,他是要吃亏的。
血云低头,没有回话。
朝露深呼吸一口气,转身朝着外头走去,以免平莺他们发现些什么,她得回去,不能久待。
小姑娘刚走到门口时,小手被人一握。
朝露一顿,朝着男子看去。
血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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