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嫡医行-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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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屋里的郑氏也好过不到哪里去,她长叹了一声,说,
  “亏得国公爷不在府中,不然可了不得……安然这丫头,就是给惯坏了,回来非得好好收拾她一回不可。”
  “老夫人放心吧,小姐有福气,不会出什么事的,等到世子爷回来……”
  史嬷嬷前世说不准是乌鸦变的,她一说谁,谁就到,刚提到宁越,宁越便来了。
  宁越一踏进屋里,就问,“到底是怎么回事?何时发现人不在的?”
  宁越还穿着当值时的官服,简单的样式,精细的做工,不华美也不磕碜,能显出瘦削高挑。
  论容貌,宁越不及宁婕。
  宁婕长得像宁国公,宁越长得像郑氏。
  论傲气,宁婕不及宁越。
  宁婕的高傲是不爱与人亲近,宁越的高傲却是常拿鼻孔看人。
  史嬷嬷给宁越行了礼,回答,“今儿早上,然小姐说是要练习女工,不让人进她的房,等到下午时分老夫人让奴婢前去送燕窝,这才知道然小姐不在房里。”
  “下午时分发现人不在,为何要等到晚上才同我说?”
  这些奴才都是猪变的么?
  “太臣,”郑氏开口了,“这是我的主意,我是想着,反正安然都出去了,府里的人都知道了,不如就坐实安然与允王的事情。”
  宁婕千里迢迢去找李洹,李洹要是应下,这事儿将来也会成为传世美谈,李洹要是不应下,那是李洹薄情寡义。
  “嫁给允王究竟有什么好的!”宁越皱眉。
  允王还太年轻,而且不过是个王爷,论起势力前程,哪里比得上太子。
  王爷只是王爷,而太子,总是要登上帝位的。
  宁婕要是成了太子的人,就算只是个侧妃,等到太子称帝,她在后宫中也会有不可撼动的地位。
  生下儿子,再有国公府撑腰,说不定还能光耀宁氏的门楣,谋几世的福泽。
  可宁国公府的人呢,一个个都不知道在想什么,居然都同意宁婕与李洹在一起!
  这下倒好,宁婕去洛城找李洹了,这事儿一传出来,可谓臭名远扬,无论如何,太子是不可能要宁婕入他的门了。
  这些个妇人,就是头发长见识短,白白浪费了他的一番苦心。
  “太臣,你是最疼安然的,赶紧派人前往洛城,洛城不比京城,要乱上许多,你可要保证安然的安全。”郑氏道。
  “儿子这就去做。”
  宁越淡淡应了一声,折身出去。
  他待宁婕好,只不过是因为想用宁婕去拉近他与太子的关系,宁婕要是没了利用价值,凭什么值得他对她好。
  但凡宁婕是个长了脑袋的,也该明白允王和太子谁才是她的良配。
  看着精灵,却是七窍开了六窍,还有一窍不通。

第三十六章 神医姓颜

  宁越走后,郑氏越发觉得头疼。
  史嬷嬷为郑氏揉着脑袋,宽慰道,“老夫人,世子爷派人前去,您还有什么不放心的。夏荷和孙嬷嬷也不是不晓得方寸的人,一定会把小姐照顾好,保准小姐怎么出去的就怎么回来。”
  “此事……我总觉得哪里不妥,这心突突的跳得厉害。”郑氏一手放在心口,神色张惶,“可又说不出究竟哪里不妥,但愿安然不要出什么事才好。”
  郑氏的感觉没错,宁婕去洛城,就是一只养尊处优的金丝雀儿出了笼子,绝对讨不了好。
  宁婕在京城不得了,但洛城,那可是宁绾的地界儿。
  可郑氏明知不对,为了成全宁婕和李洹,给宁婕谋一段好姻缘,还是选择了放任。
  到了和如花约定的日子,宁绾大摇大摆的去了揽红倚翠的后门。
  这次叩门,门自己开了。
  宁绾踏入院中,只见那看门的小厮正蹲在地上,专心致志的剥一只山鸡的皮。
  洛城的人对吃食讲究,比如山鸡,就喜欢把皮整张剥下后才蒸炸煮烤,说这样入味,做出来的食物才会唇齿留香。
  此刻,鲜血顺着小厮的手指一路往下滴落,殷红而血腥,看着很是耍媚嚎吹们崆嶂辶酥迕纪贰�
  “看不得就别看,走走走。”那小厮头也不抬的说话,手上事情一点没落下。
  不抬头就能知道她的反应,这人观察入微,行事该是谨慎。
  再看他手里的那张山鸡皮,剥得完完整整,一点没有毁坏,这个人,做事肯定十分踏实。
  谨慎踏实,胆大心细,她身边缺的就是这样的人,要是能把这人留在身边,她行事或许会轻松许多。
  宁绾居高临下看着,轻笑道,“剥山鸡的皮,是没什么好看的,要是你剥的是人皮,说不定我倒真有兴趣看上一看。”
  小厮抬头,见宁绾盯着他手中的山鸡皮,眼中没有一点害怕,不由心惊,看来他猜测得没错,这人,真的不是平常人。
  宁绾给如花换面的那天夜里,他曾偷偷去过如花的房门外边,想看看宁绾究竟是为什么靠近如花的,却碍于房顶上坐了个唐煜而不得不放弃偷看的打算。
  “你的左眼有问题吧?”宁绾似笑非笑的问。
  小厮不答话,他的左眼看上去完好,但确实有问题,从十岁起就不能看清东西,到如今,已经三十多年了,这男子能一语道破,也是不易。
  宁绾眨眨眼睛,笑着问,“我们做个交易怎么样?”
  小厮抬头,正巧看见面前男子唇边荡漾开来的一抹自信而残忍的笑。
  那样的笑,让小厮坚信这就是自己可以追随的人……
  三天不见,如花憔悴了不少,也许,不该说憔悴,毕竟如花整张脸都裹着绢布,脸尚且看不到,更不可能看得出来憔悴。
  只是身子瘦了一大圈,可见这疼痛的程度有多深。
  如花见到宁绾,比见到祖宗还亲,宁绾刚进屋,她就捉住宁绾的袖角,问,
  “姑娘,我要什么时候才能好?”
  太痛了,从醒来的那一刻开始,她脑袋里就只有一个痛字。
  如花情绪激动,连带着脸上的绢布都在随着她说话的节奏抖动。
  宁绾将如花扶了坐到床边,掀开纱布一角看了一眼,一边寻找剪刀一边说,
  “半个月之内,你说话尽量只动舌头,不能像方才一样大吼大叫,大吼大叫会带动脸上皮肉,影响伤口愈合。还有,之前说过了,你伤口疼痛或发痒时,不能吃的更是要忌讳,只能是清粥,这三天,你应该是吃了其他东西的。你且听着,我能做的我已经做了,若是你能做的你不做,那么即便我是华佗在世,也做不到妙手回春。”
  脸是如花的脸,如花自己都不在意的话,她也无可奈何。
  后果竟然这么严重?
  如花蓦地变得小心起来,僵着脖子不敢动弹,生怕自己不小心碰到头上的那张脸。
  刀子都挨了,她可不能白挨。
  宁绾拿来剪刀,将绢布剪开,绢布拿开后,是一张面目狰狞的脸,脸上满是纵横的针线伤疤。
  宁绾出去打了半盆滚烫的热水进来,将袖中的瓷瓶拿出,往铜盆里倒了丁点粉末,看着水渐渐变成紫色。
  “将帕子敷在脸上,一是让洗干净脸上的脏东西,二能让药透过伤口进入皮肤,加快皮肉愈合,三能让脸上的缝合线溶于皮肉。”
  如花点头,真是神医啊,一点药末子也能有这么多用处。
  宁绾将帕子在水中打湿,捞起后拧干,再递给如花。
  “这是最痛的。”
  简短的五个字,像是带着阵阵疼痛,还没放到脸上,如花就已经感受到了要命的痛。
  怕归怕,想要容貌的决心大过对疼痛的恐惧。
  如花咬紧牙关接过帕子,铺展开搭在脸上。
  帕子与脸接触到的一瞬间,就像数万颗银针一同刺进如花的皮肉,深深浅浅,多多少少,痛得无以复加。
  宁绾看着痛得发抖的如花,平静的说,
  “每次热敷片刻,只要帕子上的滚烫消失,立马撤下,重新打湿帕子。”
  如花伸手取下帕子,手上的惨白与脸上的红肿形成鲜明的对比,一冷一热,一在冰窖一在火炉。
  宁绾再将帕子打湿,捞起,拧干了递过去。
  一次又一次,直到铜盆中的水渐渐冷却,直到如花痛得麻木,双眼盯着前方,无法言语。
  “世上没有白得的东西,想要得到,总该是要付出一点代价的。同样,世上也没有白受的苦,你受的苦,总会以别的方式得到补偿。”宁绾说。
  “每日需要打三次热水,热敷次数不得少于三十次。”宁绾将瓷瓶放到如花手里,“每次要加多少,你方才应该看到了。”
  “姑娘,姑娘不打算再来了吗?”如花哆嗦着嘴唇问,声音颤抖。
  宁绾道,“我该做的已经做了,余下的,全靠如花姑娘自己。”
  “不知姑娘芳名?”
  如花这才想起,她与宁绾见了好几次面,但却不知道这位姑娘叫什么名字。
  宁绾红唇轻启,吐出一个字,“颜。”
  古人有言,颜者,眉目之间也。
  颜为眉间,医经所谓阙,道书所谓上丹田,相书所谓中正印堂也。

第三十七章 黄毛鹦鹉

  “对了……”宁绾突然想起了另外一件大事,问,“你可知道洛城最大的赌坊在哪儿?”
  放火烧山也好,借刀杀人也好,单靠身上八十两不到的金子,这是万万不行的。
  去赌坊,风险虽大,但银子来得最快。
  她把全部家当压一处,一天就能成富豪,有了钱财撑腰,说话行事硬气些,才不会让人看轻了去。
  “听颜神医的口音,是洛城人呀。”如花绞着手帕。
  既然是洛城人,不可能不知道洛城最大的赌坊在哪儿。
  颜神医一个姑娘家家的,去赌坊那样鱼龙混杂的地方做什么?
  那么漂亮的女子,真容要是被人看到,免不了又是一堆麻烦事。
  “颜神医,赌坊里全是男子,你还是莫要去了。”如花劝道。
  赌坊,真不是好地方。
  宁绾不同意如花的看法。
  男儿入得赌坊,她怎就不能进去赌坊了?她的赌术,不是吹牛,这世上还真没有几个男子能赶得上。
  她上辈子胆子小,没在洛城赌过,这回有机会,一定要过一回手瘾,赢个十万八千两!
  越想越觉得心痒难、耐,宁绾搓搓手,问,“我记得赌坊叫什么庄,到底往哪儿走?”
  好吧,看来她是拦不住颜神医去赌坊的决心了。
  如花道,“颜神医说的是好德庄,出揽红倚翠大门左拐,沿着巷子往前走两条巷子就到了。”
  好德庄,宁绾记下了,听如花指的路,也不远。
  可是她今天却是去不成了,若她记得没错,今天宁婕该是到洛城了,这个时候赶去城门口,不知道还能不能见到宁婕?
  一世没见,她倒是怪想念宁婕的。
  出去揽红倚翠后门,看清石阶对面站着的那人,宁绾抽了抽嘴角。
  “这回说你跟踪我,总该没错了吧?”
  山上的花不好看还是风不好吹,他跟着她下山做什么?他又不是没见过世面的人。
  之前不是还生气不理她吗?
  唐煜扯着嘴角笑,两只手负到身后,一副让宁绾不要自作多情的样子,说,
  “这揽红倚翠又不是只有你来得,听说这里有不少药石,我特意来体会体会。”
  揽红倚翠是青楼不是药铺。
  青楼里的药石,那可都是拿来助兴的。
  宁绾扶额,唐煜是如何一本正经说出这些胡话的。
  不会是那天晚上在屋顶上待得久了,看见了什么不该看的了吧?
  那她可就罪孽深重了。
  “揽红倚翠没有药石,走走走,一道儿回去了。”宁绾走下台阶,拽着唐煜的胳膊往前走。
  唐煜抿着嘴笑,任由宁绾把他拽得东倒西歪。
  走到集市上,看见卖鹦鹉的,宁绾不自觉走近。
  她不喜欢猫啊狗的,就是喜欢人云亦云的鹦鹉,一看见就挪不动步。
  “二位公子瞧瞧,这鹦鹉可是了不得。”卖鹦鹉的老翁洋洋自得的指着最上方那只笼子里的鹦鹉。
  这只鹦鹉和其他鹦鹉不一样,其他鹦鹉是绿毛,这只鹦鹉是红毛,其他鹦鹉头顶一撮红毛,这只鹦鹉要顶一撮黄毛。
  两只眼睛圆溜溜的,眼珠子骨碌碌转,可是乖巧又机灵。
  “来,给爷笑一个。”唐煜将手指头伸进笼子里,打算摸一摸红毛鹦鹉头顶上的那撮黄毛。
  不料那鹦鹉脑袋一偏,整个身子扑过来,一口啄在唐煜指腹上,骂骂咧咧道,
  “来来来,你先给爷笑一个。”
  唐煜抱着被啄得通红的指腹,扬起了另一只手,作势要打。
  那鹦鹉晃晃圆圆的小脑袋,眼珠子转了两下,尖声道,
  “不准打不准打。”
  这小东西有趣。
  唐煜放下手,笑了起来。
  宁绾也喜欢极了,可喜欢是一回事,喂养又是另一回事,她天生就不是养鹦鹉的料。
  前世养过一只,好像是她八岁那年养的,不过,在她的悉心照料下,那只鹦鹉不到一个月就死了。
  她这双手,不敢再祸害第二只了。
  看出宁绾不买的态度,老翁忙道,
  “二位公子,这可是泰安国的鹦鹉,是鹦鹉中最聪明的了,今天刚送到的。要不是手头紧张,那是要自己留着的,二位公子要是喜欢,那就买下吧。过了这个村就没这个店了。”
  鹦鹉扇扇翅膀,也道,“买下吧,买下吧。”
  唐煜晃晃宁绾的袖子,也道,“买下吧。”
  说不买就不买,谁说都不买,宁绾抬高下巴,不理。
  唐煜喊她,“阿绾。”
  这一声阿绾,喊得温柔缱绻,让宁绾半边身子酥酥麻麻。
  唐煜这个纨绔子弟,不是只叫他师姐的吗?就算出门在外不方便,要换个称呼,那也好好喊嘛。
  她都不知道唐煜有这么好听的声音,能把她名字喊得这么肉麻,不是平时藏得太深,就是今天中毒太深。
  老翁看两人的神情立马变得暧昧了,还嗫嚅什么,
  “公子,既然人家喜欢,就买了给人家,哄哄人家开心。”
  人家?
  宁绾真想戳瞎老翁的双眼,她明显比唐煜矮了一个头,还能是上头的那位?
  呸呸呸!
  宁绾狠狠晃了晃脑袋。
  她才是中毒太深吧,她刚才在想什么?啊,她竟然能够想到那样龌、龊的画面!
  这不应该!
  果然,女子不进出揽红倚翠那样的地方是对的,听得多了,迟早要学坏的。
  下次再去揽红倚翠,一定要先蒙住双眼,塞住双耳,非礼勿视,非礼勿听。
  “小公子?”老翁挑挑眉毛,“买来送给人家?”
  “人家,人家是谁?”宁绾左右看了一圈,“我没看到,也不认识。”
  真是个老不正经的,为了把鹦鹉卖出去,什么念头都有,什么话都能说出口。
  世风日下,世风日下啊。
  宁绾摇摇头,迈步就走,走出两步后发现不对头。她步子迈得再小,也不会在迈出两步之后还在原地站着。
  察觉到衣袖被人死死拽住,顺着拽住她袖子的那只手看过来,宁绾恨不得一脚将那扭扭捏捏做女儿状的唐煜踢开。
  “你还不松开手?”宁绾问。
  她鸡皮疙瘩都掉了一地了,唐煜要作弄她,能不能换个法子。
  唐煜扭扭身子,跺跺双脚,抬袖子遮住半张脸,娇羞道,
  “人家喜欢,你要是不买了送给人家,人家就拿拳头捶捶你的你的胳膊。”

第三十八章 宁婕到来

  宁绾甩开唐煜,两手抱住胳膊,浑身没拧�
  唐煜这是不是走火入魔了,还是,唐煜真的是个断、袖?
  “嗯~”唐煜咬住半边薄唇,喊道,“阿绾~”
  宁绾当真受不了了,唐煜是什么时候学会这些不堪入目的动作的!回去之后一定要跟鬼算子说!
  那只可恶的鹦鹉也用着相同的语调说,“嗯~阿绾~”
  “阿绾~”唐煜的脑袋已经对准宁绾的胳膊,眼看着要凑上去去了。
  宁绾伸手挡下大头,一步跳到老翁面前,问,
  “多少银子,多少银子?”
  不就是破财消灾么,她愿意。
  “五两金子。”老翁笑容满面的伸出五个手指头。
  宁绾拿过钱袋,看了看,里面的琐碎金子刚好五两,将金子给了老翁,老翁接过,马上便将装了黄毛鹦鹉的笼子取下,递给宁绾。
  宁绾把笼子一股脑儿塞到了唐煜怀里。
  唐煜这不要脸的,自己有金子舍不得花,偏要压榨她。
  五两金子,加上这五两金子,她能拿回来的金子,那是不能用手指头数清的。
  而且,她不就是死了一回吗,怎么物价涨得这样厉害了。
  先不说十两金子找了个青楼女子,一只鹦鹉居然也要她五两金子。
  前世她买的那只鹦鹉才二两银子,鹦鹉死后她可是心疼得一天没吃饭呢。
  太气人了。
  宁绾快步流星往前走,她满身的鸡皮疙瘩蹭蹭往下掉,这地儿不够装。
  “阿绾,你等等我呀。”唐煜拎着鸟笼子,哈哈大笑着跟上去。
  让她以为他脸皮薄,三番五次调戏他!
  哼,是谁说的君子报仇,十年不晚!
  ————————我是可爱的黄毛鹦鹉的分割线,记得叫我小可爱——————
  宁婕娇生惯养惯了,最是受不得舟车劳顿的。
  平时去太宜庵,只不过几里路的行程,都让她叫苦不迭,何况是从京城到洛城这么远,都快要了她半条命。
  尽管途中多次停下休息,软榻上的软垫加了一层又一层,宁婕还是觉得自己骨头都快散架了。
  要不是为了言念,她才不受这样的苦。要不是想着言念就在洛城等着她,她大概走到半路就不愿往前行了。
  终于熬到洛城,心心念念的言念就在身边了。
  想着马上能见到李洹,宁婕心里雀跃了些,可再雀跃,也抵不住身子不爽快。
  胃里翻江倒海,随时有可能喷薄而出。
  宁婕靠在马车边缘,了无生趣。
  马车停下的瞬间,宁婕蓦地起身,脸色白得吓人,孙嬷嬷赶紧捧来盂盆……
  李洹过来接宁婕,此刻就在马车外边侯着。
  担心帘子掀开,宁婕的狼狈被看去,夏荷忙下了马车。
  李洹只身一人站在马车边,墨色衣衫翩翩,神色淡然,举手投足自成画卷。
  这样儒雅高贵的人,难怪能让眼界高于天的宁婕片刻不想离。
  夏荷走过去,对李洹行礼,道,“奴婢见过王爷,王爷安好。”
  李洹笑了笑,道,“宁世子昨天传来的书信,我今天才看到,还好赶上了。不知然小姐一路赶来,可还好?”
  宁婕吐得难受,却是竖着耳朵听着外边的动静,没错过李洹的一个字。
  李洹关心她,她是高兴的,可仔细想想,也就高兴不起来了。
  一,李洹提到了宁越的书信,宁越传来书信,肯定是说她来了洛城,让李洹照应一下她。
  李洹与宁越交往不多,不会给宁越面子,李洹向来尊敬宁国公,今天,多半是看在宁国公的面子上来迎她的。
  二,李洹与旁人一样,叫她然小姐,而非安然。
  “好好的又叫什么然小姐,安然两个字就那么难听,让人叫不出口么?”宁婕失望的垂下眸子。
  她还以为,她那么远的跑来见李洹,李洹会感动,会对她多一点亲近。
  原来,是她自作多情了。
  李洹的淡漠疏离,一点没变。
  李洹,到底只是在她面前像个木头桩子,还是在所有女子面前都是这样不解风情的。
  旁人总说李洹和宁婕如何如何,孙嬷嬷一直跟在宁婕身边,倒是从来没有感觉到李洹喜欢宁婕,多是宁婕主动的。
  宁婕要是不高兴,谁也别想有好日子过,况且这初来乍到的,宁婕要是使小性子,难过的还不是她们这些做下人的。
  孙嬷嬷赶紧哄道,“小姐,这里是洛城呢,不比京城,王爷素来又是最重规矩的,他若称呼你的小字,别人听了笑话。”
  宁婕眉头舒展开来,脸上有了一点笑容,
  “这倒也是,言念是皇室的人,天子家的规矩,是该大一点,是我考虑不周了。”
  也只有李洹能够让宁婕说一句自己的不是。
  “小姐。”夏荷上去马车,笑呵呵道,“王爷说为小姐订下了客栈。”
  宁婕不喜欢人多的地方,总觉得住在客栈的多是些下等人,心里肯定是不愿意去的。
  但李洹能想着为宁婕订客栈,可见心里是在意宁婕的。宁婕高兴还来不及,不会不满意。
  孙嬷嬷笑道,“客栈虽是吵闹了一点,但好在人多,人多的地方也安全些。初来洛城,也不知道洛城安全不安全,王爷倒是心细呢。”
  “王爷可说了他住在哪里?”宁婕问。
  要是李洹住客栈,也将她安排在同一家客栈,那她去住下也是可以的。
  要是李洹住在一家客栈,把她安排在另一家客栈,说是男女有别,为了避嫌,她也能接受。
  但要是她住客栈,李洹却住在别的女人那里,她便不痛快了。
  宁婕来洛城,不就是为了探探李洹和柳家大小姐的关系吗?
  夏荷说李洹并未说,宁婕便让夏荷下车去问。
  李洹住在哪儿,她是一定要问清楚的。
  孙嬷嬷无意间说了句,“夏荷这丫头,倒是没有春桃机灵。”
  李洹住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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