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枕鹤记-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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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枕鹤记》作者:春山一朵

简介:
    一本《枕鹤记》,流浪千年,是为极其私密的宫中女官日记,如今拂去尘埃为你打开。
  作者叫秋妃。做过营伎、叛臣之妾、断头皇上的一日之欢、除去脂粉,退隐小庵,伴书生红袖添香。
  论逼格,舍秋妃其谁?
  一个有阅历的女子。

作品类别:穿越时空

标签:女权 恩仇 蝶变 穿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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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引子 秋妃

  《枕鹤记》是一本宫中女官的日记。线装、繁体、竖排、无句逗,内页纸张采用泛黄的泾县产宣纸,被后人收藏在重修后的穹窿山撷骊阁。
  撷骊阁在大湖泽畔穹窿山半腰;几经重修。
  经年累月。无人知晓。
  作者是个叫做秋妃的宫中女子,生在迷离颠狂凄美的短命王朝。
  在撷骊阁找到这本书的后辈,是个八旬美髯翁,叫做唐老斋的,祖上出过言官,出过文状元,酷爱收藏古籍,是为家学渊源的收藏大家。
  在近代动乱岁月,裹挟无数金帛细软,避开苟活于乱世的芸芸众生,去到大西洋岸边的某市。
  养老度日。
  做了一个逃亡者。
  异国,滨海风光。
  人非,物异。
  杳然如一只黄鹤。
  在一个拂晓时分,劫后余生的唐老斋,每每翻开《枕鹤记》,与秋妃一起感同身受颠沛人生。
  ——以上是为题记
  小王朝建国初年。
  暮鸦深色掩盖的夜幕下,一群黑衣人越过高大的宫墙,摸进前朝皇帝毗零王的内室,将其擒住。
  昏暗的内室,帷幕重重。
  帐外左侧,一个扶风弱柳般的女子,吓的花容失色,如土委地。
  领首的是一介武夫,高大魁梧,容长脸,凤眼高挑。他紧抿的嘴唇露出一丝冷笑。
  毗零**音颤抖,但仍假装镇静,算留住君王的一点威严:“你们是何人?为何闯进寡人的宫中?”
  细听还是有一些的威严。
  内室里除了蜡烛不充分燃烧的呛人味,还有腐朽的肉味。
  其实,早在一年前,死亡的气息就笼罩在宫中。
  毗零王知道大限已至,但终究要死个明白。
  “不说,你也应该知道。”魁梧汉子答道。
  “那,谁能告诉我真相。寡人禅位后,能不能保住一条命?”
  “这,由不得我们,也由不得你。”
  “你们不能这样对我,予取予夺。你们的目的达到了,还想怎样?寡人不想死。”
  不足而立之年的毗零王,当年,也是现在要夺走他王位的人,一手策划了借毗零王之手,杀死亲哥哥秣零王,取而代之。时不过两年,这个背后的操纵者见时机成熟,急于上位。派上这么一群人,子夜后,宫禁最松懈的时候,潜入后宫,夺了毗零王的命。
  “别废话了,弄死他,赶紧撤。”
  “唔,唔,唔”毗零王瞪大一双牛眼,目光越过杀人者的头顶,看向后面立着的女人。
  这个女人,面色并不是苍白,而是因为紧张,美丽得有些过分的脸上胭过一片桃花色。
  毗零王死不瞑目,他盯着那女子,昨夜,不,不是,刚刚一个时辰前,这个女人还在婉转承恩,百般娇羞。
  一年前的毗零王沉湎女色,后宫万名佳丽,身子被掏空,像风中败絮,苟延残喘。是这个女人利用精湛的医术,把君王的肉身调养好,重新能够驰骋内宫。
  不近女色数月的毗零王,久旱逢甘霖一般,把这个女人治理得顺顺当当,这个女人像春天绵软的柳条,万千风情。
  她冷眼观看着一群黑衣人,用被窝闷死他,脸无惧色。
  毗零王在闭眼断气的一刻,死鱼似的眼睛已弄不明白这一切。
  没挣扎多久,短命皇帝风流鬼,到阴间去报到了。
  黑衣人悄悄地撤退,带走了那个女子。
  这个女子不是别人,正是《枕鹤记》的作者,在一个时辰前,被宣升为秋妃。
  这个女子不是别人,正是叛军首领,江浙湖节度使,朝廷重臣,后又擢升大将军的谢锜的妾侍。
  她用一曲舞俘虏了节度使。
  江湖上传他是无人能够驾驭得了的。
  他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
  然而,又怎么的!为了他想得到的江山,厉兵秣马,志在称王。她作为一枚棋子,潜入宫中。
  同样是一曲舞,至高无上的男人仍旧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
  君王与臣子同嗜。
  黑衣人却没有成功。
  皇上是咽了气。
  只怪动静太大,机遇太差。他们刚出宫墙,遇到了成万成万的宫中卫军。
  黑衣人被团团围住。
  原来气息已无的毗零王是草包中的战斗机,他诚惶诚恐地坐在金銮殿上,哪一天不是提心吊胆。尽管夺权的人这一天还是来了,但他布控的卫军,在长期松懈后,在丑时乌鸦声里,精神一振,截获了黑衣人。
  女人再往前走,遇到的无非是男人。经过谢锜的女人,怎么能够动心于别的男人,即使他是王。
  只不过,又有多少女人嫁的爱情,过的是云上的日子。
  看看毗零王的前世今生。
  一开始,毗零王也是玉树临风的王子,养尊处优,在乱世加浊世里挣扎,再到中军将军、散骑常侍、卫将军。
  王爷、将军、宰相、皇帝都做遍了。
  人生履历逼格高到摸顶。
  曾经也是威武的。
  只是做了皇帝后,一无是处,只做女人的床上用品。把那年轻的身子弄得四肢无力,面色腊黄,气息奄奄。
  卫军不是吃素的。
  女人留下,其他统统被关押起来,听候斩首。
  毗零王的弟弟,芦零王从千里之外被老臣们急急召回,按在了宝座上。
  这个王与秋妃同样有牵挂不清的关系。
  她,在宫中,曾是年幼芦零王的教习老师,陪吃陪聊陪读书陪睡。
  本来,为逃避兄弟睥睨,在山高皇帝远的地方,他自由自在做一方诸侯。
  在即将与她分别的那段日子,她们相拥着入眠。
  女子铤而走险,一向无惧。
  芦零王坐在堂前龙椅上,面前跪着五花大绑的女人:
  “说,受何人指使?”龙椅上的人处在变声期。
  “没人指使。”女人低着头。
  “那,目的呢?”芦零王的声音刚刚好能够传到女人的耳朵里。
  “目的,皇上已经看到。”女人回答的不卑不亢。
  她曾是他身边的人。那时他还 个孩子,在偌大冷寂的宫中,孤独度日,幸好遇到了她。
  她把他抱紧在怀里。
  他呢喃中喊过她娘。
  “祸水啊,推出去斩首。”
  “杀了她,祸国殃民的女人。”
  “她与黑衣人是一伙的,都是为了谋逆,皇上,不可姑息啊。”
  “不可姑息啊”,老臣们之心,拳拳赤子。
  堂内七嘴八舌,大臣们义愤填膺,纷纷要求新登基的皇上杀了这女子。
  女人一直低着头,虽然隔着渺茫的距离,一个贵为天子,一个贱为贼寇,但那个高高在上的孩子,曾挤在她的怀里,得到过陌生而温暖的母爱。
  是个胆小怕事,又仁慈善良到极点的孩子。
  “此人不除,后患无穷,皇上,不能姑息啊。
  “皇上,不能姑息啊!”
  “快决断吧,皇上!”
  “不能啊,皇上。”
  寂静。
  殿内肃静一片。
  老臣跪了一地。
  那女子低着头,时间仿佛凝固了。
  “草民刘爱莲,听旨!明日起发配原籍,今生今世不得出境。”变声期的皇上,沉吟道。
  呵……
  嗬嗬。
  殿内有片刻的唏嘘。终究一言九鼎。
  秋妃暗暗松了一口气,本来她已生无可恋,只不过是为了他。
  他的梦想。
  他流过的血。
  他的洒在沙场上的汗水。
  有人说他是一代枭雄,也有人说他是一个流氓。
  可是,她爱他。
  即使,他后来推她出了怀抱,到了宫中当一名细作,里应外合,她也不怨。
  他,可惜的是谢大将军,大事未竟就要上断头台。
  恨恨哪可论。
  她的爱停驻在那里。十五岁的显明媚春光,映照她纯真的脸庞。他策马飞奔,她像只小鸟在他的怀里,又惊又喜。
  在江洲,一片大湖之畔。
  黑衣人的领头是她的三弟,刘雨锡,等待他的是凶多吉少。
  欲哭无泪。
  秋妃出宫门的一刻,一声乌鸦聒噪,令人绝望。

  ☆、2,楔子 衍文

  泛黄的宣纸特有的质感,让收藏家唐老斋有些难以克制,血管里的血慢慢地热起来。
  他感到自己的后脑勺微微发热。
  这是兴奋的特征。
  八旬老翁,一生扎在学问堆里。收藏的经典、孤本、珍本,以为失传却失而复得的惊喜,伴随着一个收藏家的毕生。
  惊鸿照影,一本《枕鹤记》是对穷毕生精力收藏的大收藏家的赏赐。因此,他甚至舍不得与别人分享。束之高阁,一直到带出国门。与无人处,在闲暇时逐字去品,去看,去摩挲,去嗅。
  仿佛真能嗅到宫中女子特有的胭脂香粉气息。
  拂去泛黄的尘埃,年轻的热血,君王的悲情,短命朝代的哀伤,昙花一现,却又绵亘两千年。
  唐老斋,生于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初的老者,与隔了两千年,却有着鲜活形象的她,同一个籍贯。
  她叫秋妃。
  皇帝在被黑衣人夺命之前的一刻,于缠绵之时的一声轻唤:“秋妃”。一个是忘乎所以,一个是居心叵测。
  她,站在二千年历史长河的景深里,与唐老斋,仿若有着某种惺惺相惜。
  不可思议。
  无法解释。
  在地球的另一半,在大西洋的北部湾区,推窗远眺,海燕飞翔,掠过罗德岛的海风,吹拂着宣纸的《枕鹤记》。
  一页,一页,仿佛掀开了一个人的人生。
  时空交错。
  《枕鹤记》没有句逗,记叙隐晦,不足万言,难以考据。
  事实上,读者看到的,读到的故事,是唐老斋一字一字掂量着的。
  他用一个职业收藏家的眼光,去打量书的价值与意义;用一个七旬翁的人生经历,去感悟古代奇异女子的人生故事。
  有时,出生有前后,却一点也不影响两个人能产生共鸣,成为知音。
  如果她生活在当代,而不是小宋王朝,与自己相识呢?
  会不会爱上?
  像大将军、皇帝、大学士一样,爱上她?
  《枕鹤记》里的秋妃,绝色美貌并不是吸引男人的主要因素。
  其果敢,其浪漫,其坎坷,其传奇,令人唏嘘。
  那么,秋妃的第一个情人,是何方神圣?
  她的弟弟,刘雨锡是谢大将军的走狗、继承者、嫡系,还是一个更大的阴谋家?
  作为一个罪臣之妾,她居然又勾上了君王。
  她怀了前朝皇上的龙种了吗?
  史书记载,她后来,是的,后来,在发配回原籍后,她与第一个情人的幼子,神童级学问家谢颐睡到了一张床上。
  最后一个情人,居然是她第一个情人的儿子。
  匪夷所思。
  而且,
  她的儿子被拥戴为小宋王朝的君王,幕后推手居然是她。
  ……著名的收藏家,国学家,家学渊源的唐老斋,深吸了一口略带咸味的海洋之风,他对她有些痴迷了。
  甚至在想,她长的什么样?果真是故乡某个僻静的公园一角,那尊汉白玉雕像雕出的美貌?
  那雕像,与唐老斋在某年的端午,坐在廊下,看着雨阵里的雕像,怀念他惨死于某个运动中的妻。
  这才是锥心的疼。
  有了这本《枕鹤记》,再艰深,再佶屈聱牙,他都会啃完。
  在他中国的家,有一条宜侯路,拐进一条小路有一处冷寂的废园,不足一亩地,文博馆是这么介绍它的:这里是两千多年前,小宋王朝毗零王的妃子,刘爱莲的衣胞之所……
  信乎?
  怀疑乎?
  匪夷所思乎?
  历史迢迢。
  青山隐隐。
  《枕鹤记》,深蓝色缎子封面,宣纸产于安徽泾县,扬州古籍线装书承接印刷。
  这本书是何人,在历朝历代的兵燹、火患、水患、虫蠹、搬运中,保留了下来?
  又是在哪一朝哪一代,请了刻印高手,重新翻印?
  为什么是撷骊阁藏而纳之?
  往事如风。
  剪不断,理还乱。
  当理智的收藏家,学问研究家,遇见两千年的同乡时,好奇心像一撮火苗,燃了起来,并成熊熊之势。
  《枕鹤记》!
  然而,为什么叫《枕鹤记》?
  绵绵思绪,绕的唐老斋紧锁住眉头。
  读《枕鹤记》,是困难的事,没有句逗,语言远古。
  但时有灵犀。
  唐老斋埋头看了下去。

  ☆、3,戒惧 路上

  庚子年前的头两年,风调雨顺。她与爹娘一起到了旻元寺里。
  是年,寺庙刚刚修建好,气势宏大。爹娘到寺庙煮饭兼做杂役,新修的寺刚接了一个大单子,要给一个头面人物的亲戚做一场水陆法会。
  头面人物不惜金银,和尚们自然卖命。
  乱世多艰,寺庙的香火出奇的好。
  爹答应带她进寺庙是要看新养的仙鹤的。
  在寺庙的僻静处,另外有一个黑瓦白墙的四合院,院子里种了淡竹林,鹤就养在淡竹园里。
  那时她叫爱莲。
  她的心被淡竹园里的鹤撩的痒痒的。
  鹤,鹤……小女子梦里都是鹤。于是爹答应带她去寺庙里看鹤。
  这孩子快魔怔了,为娘的担心地说。
  可是一进寺,爹娘忙的脚不点地,吩咐她哪里也不许去。
  她找了个门槛坐着发呆。天上的白云飞一样往北直跑。
  丁酉年的第一缕阳光仿若从那一刻跌落进她的深眸。
  隔着疏疏离离的新竹林,两个男子的对话传了过来:
  “大将军从哪条路来?派了小厮去大码头恭候,看来是走岔了。”声音轻薄,中气微弱。
  “打马从银山门街来。”声如洪钟。
  “大和尚今天有场讲经课,眼看着就要结束了,指派了小僧来接驾。”
  “无妨!”
  坐在一对石门当中间高高门槛上的少女,双手捧腮,睁大一双迷蒙的大眼睛,背靠紧闭的对开大木门,门上,布满乳钉,个个赛拳手那么大,门环被钉在一对铁狮子嘴里。
  随着那骑马男子的声音,一片朴树的叶子悠悠地落在少女的脚边。
  那男子不是别人,正是几年后秋妃的第一个情人,不可一世的大将军,跋扈透顶的北方铁血男子,身上流着高贵无比纯正血液的贵族男子。
  他刚刚从人山人海的银山门街策马飞奔而来。
  得得的马蹄,撑起人间风云。
  大将军威风凛凛,不知乱了多少妙龄女子的心。
  “大将军来啦?”
  “大将军,大将军,我看到大将军啦!高头大马,快如闪电。”
  “又要出征打仗?这次是哪里乱啦?”
  “胡说,大将军到江洲找和尚叙旧,要打仗哪有这闲心!”
  “又是招兵的吧,都知道江洲的小子们乐意跟大将军去立军功啊。”
  “大将军的部队有没有来,驻扎在哪里?瞅瞅去!”
  大将军谢锜是神一样的人物。
  自带闪闪光环。
  草根世界仰视星斗一般仰视这个傲人的大人物。
  他就是大将军!13岁的刘爱莲目光透过新栽的紫竹林,看到的大将军:
  豹眼、络腮胡、卷发,黝黑,高大到了天际。
  迎接他的男子样子羸弱,说话气息飘忽,身长不及对方肩膀,光洁的头顶反射着太阳的光芒。
  有小厮上前牵马去庙后的拴马桩。
  隔着紫竹林,少女无端的怦怦怦心跳起来。
  飘下来的仿佛不是朴树的叶子,而是,她那世的女子都不曾听说过的:威武男子行走飞洒的荷尔蒙。
  那个男子与爹是不一样的,他高大到天上去,跟生长在庙里的那棵老朴树一样高。
  秋妃摇摇头。
  鸡叫头遍,在两个小鬼的羁押下,出了都城。此刻已快正午,头晕目眩,脚下无力。
  她的脑中有片刻的游离,想到了他,刚满15岁就从了军,跟着他,做了他的宠妾。
  呵呵呵。
  沉醉在往事里的她感到温暖,心里酥酥的。
  可是,也只能是片刻的沉醉。
  她干裂的唇露出一丝笑意。
  不是他宠了她,而是她使出了看家的本领,得到了他。然后,秋月春风只一年,她做了情感的投臣,深陷于对他的痴迷,愿为他去做宫中马前卒。
  他是想做皇帝的,从小的志向就是当皇帝。
  是的,他生长在宫中。是个不走寻常路,不拘一格的人。
  卫军中资质最末的两个小鬼,其实是与秋妃一起获得自由了。
  两个小鬼一个胖一个瘦,都是一脸稚气。
  秋妃不用戴枷,只需以布巾蒙面。
  她的脑中一片混乱,先皇临死前恐慌的双眼,宫中腐朽的夜,还有那个孩子。
  她叫刚坐上龙椅的皇上芦零王:那个孩子。
  她是庚子年进的宫,一晃数年。他仍旧是个孩子。
  过于谦卑与仁慈。
  刀俎及鱼肉。
  她有些担心那个孩子的将来。像一位母亲对远走单飞的孩子的那种牵挂与不安。
  尽管是被驱赶放逐,但终究是一次回乡之旅。那孩子匆匆想了十条,称曰:十条戒惧。专门为了给那两个小鬼看的,保护她一路平安。
  这戒惧第一条:布巾蒙面。
  呵呵,她不禁笑了。是怕她日后无颜见人,还是不想让别人耻笑她。
  这样挺好。
  那个孩子还是心慈了。秋妃躲在布巾里的脸上露出一丝欣慰。
  两个小鬼一路嘀咕:
  “这哪里是羁押犯人,明摆着陪娘娘出宫省亲啊。”
  “还有可笑的十条戒惧,不针对犯人,却针对我们!”
  “照这样走走停停,看看风光,走到胡子白,也到不了江洲。”
  “唉,随遇而安吧。看风景谁不会?”其中一个比较豁达。
  紧赶慢赶,只走了三十里地。遇见一处宅院,有个人在院子外的一株树下张望。
  “客官,可把你们盼来了。”
  “请,请进门喝口水。”
  真是瞌睡人遇到了枕头。那两个小鬼哪里管得了其他,进了屋子,抓起茶水杯就牛饮起来。
  秋妃犹豫着要不要掀开蒙面。
  这里却不是客栈,分明是气派的庄园,照应着他们喝茶的不像是店小二,倒像周周正正的富人家的一号管家。

  ☆、4,情窦 嗔欲

  戴罪放逐的秋妃在两个小鬼的押送下,从鸡叫走到日当中午,饥渴难忍。
  出城三十里,却有一处华屋。有一个机警儒雅的男主人领了他们三个进了屋。
  “啊呀呀,呀呀,不好了呀。贵客临门,梅仪怠慢了呀。”从中间一进屋子的厅堂,扭出一个丰乳大臀的唇红齿白中年女子。发髻挽到头顶心,香粉抹到可以簌簌掉下来,只把那翠玉珠宝插满头,血红的大嘴咧到耳根。
  那妇人扭着腰走到秋妃面前。
  这一个凄苦无比,那一个是春风不掩。
  秋妃心下一惊:夫人。
  她本来想喊一声姐姐,到底是见眼生情,是个识过世面的。看人家如今,是能以姐姐相称的么?
  两个小鬼满脸期盼。能吃一顿好的,能躺一个晌午觉,那定是美滋滋的。
  那个夫人,那个惊艳,人未到香气像情丝绕,一开口,居然是官腔官调,说出口的全是场面上的高级问候语。
  两个小鬼实在饿的慌,有美食的香味适时飘过来,他们哪有耐心看夫人表演秀。
  那接应的男子安排来客一一入坐,这才郑重介绍这位夫人,原来也是个非凡人物,姓梅,名仪,从前皇帝选秀选中了的,可是临到出发时得了病,经年才好,竟是耽搁了。试想皇帝老爷都看中了的女人,在民间,达官贵人哪个不想占而有之的。可是,红颜薄命,挑来挑去挑了个短命的,第一任男人亡,她干脆做了伎,上花船接客,卖唱不卖身。这一接,接到了一位比知府大得多的官人,官人纳她做妾,可是三年后,第二任又亡。从第二任夫婿那里,她学会了德言工容,礼仪接待之礼数,硬是给自己的女人味增加了含金量。于是她又上了花船。可是,战乱频仍,有钱人太少,男人去打仗,去的多回来的少。
  人生交接,毫无秩序可言。
  在某年的某个场景下,她遇到了命中的劫数,他,江浙淮节度使,当朝宰相之子谢锜。
  梅仪是识得人间龙凤的。见到的第一秒,情感世界就垮坍,不可控制的陷于泥淖。
  她爱他,爱到颤抖。
  想起他就颤抖。
  时刻都想着扑在他怀里的美梦。
  为他,她隐瞒来世,包括年龄,找了关系,从了军,在军队做了一名擂鼓女兵。
  只把那媚眼儿抛,只把那红豆儿撒。
  眼下,灰头土脸的秋妃看到的梅仪,却像富人家年节里蒸的馒头,上面点了大红的色儿。红红白白,一团喜气。
  声音高调,行为夸张。
  她与她是旧相识。
  同为军中女兵。
  沦落到此境地,秋妃的世界秋风秋雨,可是,那女人从心底透出喜气。
  “来来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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