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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田]妙拾回春-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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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进了屋,先爬上炕推开了窗户,屋子里顿时明亮了许多,拧了抹布把屋里各处擦了三遍,柜门也打开了,这里面尤其擦的干净,又将门和窗大开着,午后的阳光照射进来,阴冷逐渐被驱走。
  她拍拍身上,走到宋氏面前,“婶,有要洗的衣服么?我一块儿去洗了。”
  宋婶道,“明儿再洗吧,今儿洗了也来不及晾干了。屋里都收拾完了?”
  她点点头,“都擦干净了,等被褥收起来就可以铺上了。”
  看着宋婶将豆子和高粱掺在一起碾碎了,不由好奇起来,“婶,为什么要把豆子和高粱一起弄?”
  宋婶道:“煮熟了以后豆子粘、高粱散,掺在一起就正好了,这两顿你不都是吃的这个?”
  “哦——这样啊。婶,累不?我来推一会吧?”温华挽起了袖子,仍然跃跃欲试。
  宋婶笑笑,手上却不停,“这个可比刚才的还要费力气,你可转不动,得了,你还是歇会吧。”
  温华便将屋里的一张竹制的靠背椅搬了出来,放在宋婶的身边,坐在上面看着石碾子一圈圈的转动,白花花的面粉铺展在碾盘上,宋氏花白的头发梳得十分整齐,一根造反的都没有,衬得她越发精神了,院子里的树木已长出新叶,虽还不至于绿色成荫,却充满了勃勃生机,温华渐渐安下心来,合上双目,没一会儿就睡着了。
  感觉好似只眯了一会儿,温华迷迷糊糊的只觉得鼻子痒痒得很,抬手揉了几下,没一会儿又痒了起来,她睁开眼睛,却是邓五爷家的朝益弯着腰站在她眼前笑得狡黠,她四处看了看,院子里已不见宋氏的身影。
  朝益又把手里的草叶探到了她鼻子上扫了两下,“你叫温华?那你姓什么?”
  温华瞪了他一眼,朝屋里喊了一声,“婶儿,家里来人了。”
  宋氏从房里出来,看见是朝益,便招呼着,“学堂下课了?朝英呢?温华,去给你朝益哥倒碗水来。”

  朝英与朝益

  温华回屋从瓷壶里倒了碗水,端出来递给了朝益,听见他仍在问宋氏,“婶子,温华姓什么呀?”
  就听宋氏说道,“自然是姓邓。”又问,“朝英呢?”
  朝益咕咚咕咚一口气喝完了水,抹了抹嘴巴,“七哥让我先把柴担回来,他再去砍些,一会儿就过来,婶子,我先去挑水了。”说完取了扁担和水桶便要出门,宋氏在后面喊着问他想吃什么,他转了回来,“婶子,我想吃摊鸡蛋,嘿嘿。”
  看见温华在一旁瞪着他,他顺手把一只水桶递给温华让她拎着,拽着她出了门。
  水井就在村口,走两分钟就到了,朝益将两只水桶打满了,挂在扁担上往回走。
  温华刚才试了试,自己勉强能提起一桶水,而朝益担着这么两桶,走的却很稳当,他也不过比自己大两岁呢,个头也只比自己高了半头,于是语气里就不免带了些佩服,“朝益哥,你力气真大!”
  朝益目视前方,嘴角却翘了起来,“这算什么?我七哥才是力气大呢。”
  到了家里,温华一眼就看到了厨房门口倚着的一大捆柴火,旁边站着个少年正在解绳子,她跑进厨房,看着里面堆得老高的柴火垛,有些无语,这常干活的力气大就是不一样啊。
  朝益把水抬了进来倒进缸里,对着正在发愣的温华说道,“愣什么呢?给七哥倒碗水去。”
  温华就跑进屋里倒了水,两手端出来递给朝英,朝英接过来也是一口气喝了个精光,温华问他要不要再来一碗,他点点头,脸红红的,不知道是累的还是害羞。
  温华朝他一笑,就又去给他倒了一碗。
  宋氏从菜地里摘了菜,又切了一小块腊肉,让温华去屋里找柳条筐,取三个鸡蛋来。
  温华拿了鸡蛋放进厨房,趁着厨房里没人,她伸手摸了摸柴火垛后面的空隙,钥匙和银子都在,看来还没被人发现,不过这地方也不安全,看来需要另外找个隐蔽的地方了。
  她倒不是担心宋氏会贪她的银子,而是这么一大笔银钱如果被别人知道了,搞不好会给宋氏带来麻烦,何况人生地不熟的,还是摸清楚情况再说吧。
  晚上是和朝英朝益兄弟两个一起吃的晚饭,看他们哥俩的样子,也不是第一回了,温华没跟他们客气,想吃啥就吃啥。
  吃饭的时候,温华问起他们读书的事情,朝益就眉飞色舞起来,说村里的孩子从五岁起就能上学堂了,每天上午两个时辰背书习字,下午一个时辰听夫子讲课,他是六岁的时候和朝英一起去的,夫子是附近最有名的先生了,考上过秀才的。他说的兴高采烈,宋氏笑着夹了块腊肉放到他碗里,他立即道了声谢,把腊肉扒进嘴里嚼了嚼咽下去,扭头向朝英求证,“是吧?七哥,连附近庄子上的人都愿意来咱们学堂呢!”
  朝英点点头,看向温华,“温华识过字么?”
  温华咽下嘴里的食物,想到自己口袋里的那本《三百千》,便小声说道,“只读过《三百千》,但是写的不好。”
  三人有些诧异的看着她,这个时代平民女子很少有读书的,顶多不过是识两三个字,会写名字会简单算术就算是很不错了,都没料到她会读《三百千》,朝英之前那句话也不过是随口问问。
  这下哥俩来了兴趣,看她的眼神都不一样了,无奈宋氏受不了他们在饭桌上叽叽喳喳,一人一下敲得安静下来。
  吃完了饭,朝英和朝益帮着把比较大的柴火劈成小块,温华洗刷干净碗筷,就搬了个板凳坐在一旁看他们干活儿,劈出一小堆便帮着搬进厨房里。
  她琢磨着那包银子和钥匙应该放在哪里,不能放在潮湿的地方,钥匙会生锈,还要防着虫吃鼠咬,房梁上又太高……
  “温华、温华!”
  听见朝益喊自己,温华一个激灵反应过来,“朝益哥?”
  朝益指了指地上越堆越高的小块木柴,“你想什么那么入神?”
  她赶紧把劈好的柴搬了进去,坐回小板凳上,想了想,问道,“朝益哥,你们平时上学堂写字用的笔墨纸砚是从哪里买的?”
  朝益抓抓头,“这我还真不知道,家里本来就有。你问这个干什么?对了,你以前怎么认得字?我们学堂里可没有女的。”
  温华斟酌了一下,“以前跟家里边儿学的,我怕把以前学的字忘了,所以想着每天写一写,就不至于忘了。”
  这时朝英开口道,“每个月初七和十七,外边儿的货郎会来村里,到时候你问问看有没有笔墨吧。”
  “十七?那不就是明天了?”温华看了看头顶上圆的发胖的月亮,“货郎什么时候会来?上午还是下午?”
  “快到中午的时候吧,货郎下午还会去白庄。”
  “七哥,你咋知道的那么清楚?”朝益用力劈开一根粗柴。
  朝英笑了笑,“小十二那张馋嘴,每次看见货郎摊儿都挪不动步。”
  第二天一早,温华扫了院子吃了饭,便取了脏衣服端着盆来到河边。
  河边上已经有两个年轻妇人在那里洗衣了,温华冲她们笑了笑,便蹲在一块青石旁,将泡好的衣服摊在上面用棒槌捶打起来。
  那两个妇人小声的嘀咕了一阵子,其中一个穿绿衣的跟温华搭起话来,这人实在令人厌烦,几乎要将温华的祖宗八代问个清楚,好在温华已经和宋氏定下说法,对于那妇人的话也是能敷衍的就敷衍,实在过分的问题便装作没听见,那妇人虽有些不满,然而温华始终是和和气气笑容以对,她也就不好再反复追问了。
  温华要洗的不多,也就是她和宋氏各一身衣服,再加上她不爱说话,因此倒比那两个妇人洗的更快些,拧干衣服,她跟那两个妇人打了一声招呼便离开了。
  回到家里,宋氏正在院子里做鞋,温华将衣服晾好,便搬了个小杌子坐在宋氏身旁看她做鞋,宋氏的一双手十分粗糙,然而做出来的鞋面却平整又有型,温华在装碎布头的筐里翻了一会儿,找出一小块碎布来,左右翻看了半天,想动手又不知道能缝点儿什么,“婶儿,我能缝点儿什么?”
  宋氏看了看她拿针的姿势,笑了,“你会什么?”
  温华想说我会缝扣子,又一想,这年头都是盘扣,特别讲究手工,她哪里会?于是咽了咽口水,说道,“我会补袜子。”
  宋氏便又从一堆布头里面找了一块稍大些的递给她,“给自己做双袜子吧。”
  温华看着自己脚上的布袜,觉得这个倒不是很难,便脱下一只仔细研究了一会儿,从形状到针脚都看明白了,才比着剪出样子,穿上针线开始一针一针的缝了起来。
  在做事的时候,时间过的极快,不知不觉间,太阳已快到头顶,远处传来一阵敲梆子的声音,温华猜测这是货郎来了,抬头看了看宋氏,宋氏也听见了,放下手里的活计,进屋取了些钱,叫上温华,“走,跟婶子去买些针线。”
  “婶子,”温华拽了拽宋氏的衣角,犹豫了一下,从布包里取出十几枚铜钱和一块银子,这是她找到的最小的一块,“我想买些纸笔。”
  宋氏愕然,面色一肃,“你哪儿来的钱?”
  温华看宋氏神色不对,连忙解释道,“我娘活着的时候给我的,我出来的时候都带上了,不敢让人看见……我……还有一些……”
  宋氏看了她一会儿,轻轻叹了口气,接过她手里的银钱,“你做得对,毕竟你还小,不到万不得已,不能让别人看到你的钱。走吧,去看看有没有你要的。”
  娘俩在学堂附近找到货郎,宋氏买了一包针和一些彩线,付了钱,又问货郎有没有笔墨纸砚。
  货郎是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黝黑的面庞显得十分热情,笑道,“都知道你们村有个有名的学堂,我这儿备着上好的纸笔墨砚,大娘,来看一看!”说着,很快从担子底下翻出一个长条包袱,打开以后,里面有三方砚台,一包墨锭,十多只笔,还有厚厚的一卷宣纸,说是上好的,照温华的眼光来看,也不过是勉强能用罢了。
  能买到,温华就很知足了,她选了一方长方形砚台,两只细笔,一块墨锭,还有三十张纸。货郎很少收到银子,身边没有专门称银子的工具,他脑筋转的快,便拿出一杆小秤,用铜钱代替秤砣,很快称出银子的重量——二钱七分,合两百七十文钱。
  温华买的这些东西一共价值两百四十文,砚台九十文,笔五十文,墨锭四十文,纸六十文,货郎找了零钱,看着抱着这些东西的温华,说道,“小妹妹要不要好看的头绳?一文钱一尺!”
  温华看了看宋氏,见她没有反对,便大着胆子问道,“有什么颜色的?”
  货郎把头绳拿出来,有大红的,有粉红的,有草绿的,有宝蓝的,还有少见的紫色,温华考虑到丽娘还在孝期,便放弃了红色头绳,买了两尺紫色的和两尺宝蓝的,付了四文钱。

  八卦启相思

  这时,学堂里的孩子们陆续走了出来,看来是下课了,宋氏便带着温华离开了。
  走到半路,被后面的朝英朝益兄弟俩赶上,他们看到温华怀里抱着的纸笔,便问温华有没有字帖。温华想了想,说她还有一本书,打算照着书上写,朝英便说自己那里有刚练字的时候用的字帖,温华甜甜的一笑,点头应下了。
  回到家里,温华把东西放回自己居住的厢房,来到宋氏跟前,宋氏将温华买东西剩下的钱数出来让她收好,温华接过来,从怀里拿出那二尺宝蓝色的头绳,“婶子戴这个一定好看!”
  宋氏有些诧异,抿嘴一笑,推辞道,“婶子自己有,还是你自己戴吧。”
  温华嘟着嘴,不掩笑意,搂着宋氏的胳膊娇声道,“这颜色系在婶子头上一定会好看!婶子,我给你系上吧?”
  宋氏拧不过她,笑眯眯的便转过身去让温华帮她系上,宋氏一直是用一根黑色的头绳将一块包发的浅灰色头巾固定住,温华将那黑头绳解下来,小心的系上这根宝蓝色的新头绳,打了个小小的蝴蝶结,这样一来,宋氏整个人便显得鲜亮了许多。
  “好看!”温华情不自禁的拍手,转身跑到自己屋里拿了那二尺头绳和木梳,来到宋氏面前央求着,“婶子,帮我梳个包包头吧!”
  “什么是包包头?”宋氏看着她急切的模样,想起自己一共就两个儿子,小时候一个比一个调皮,如今能有个这么可爱又懂事的闺女宠着,便觉得之前的决定是再正确没有的了。
  温华比划着包包头怎么梳,宋氏听了两句就明白了,让温华坐在她身前的小杌子上,“我小时候也爱梳这个,那会儿我们都叫它丫鬟髻或者丸子头,”她一边为温华梳着一边回忆从前的事情,“这丫鬟髻比编辫儿要麻烦,家里孩子多,大人们没时间,我就只好自己梳,那时候没有镜子,就天天跑到我奶奶那儿照她的铜镜,可惜她的也用了好些年头了,不光看不清,还生了锈,再加上没有手劲,经常梳得歪歪扭扭的……”
  宋氏帮温华梳好了头发,将她过长的刘海沿着眉线剪齐了,鬓角各留的一缕长发也剪短了,整齐的垂在面庞两侧,显得可爱极了。
  温华抱着宋氏递给她的铜镜傻乐了半天,如今这张脸长得秀气又白净,配上这么可爱的发型,她满足了——轻抚着梳好的发髻和刘海,又摸摸自己的眉毛和唇形,哎呀,太满足了!小她就喜欢这样的发型,可家里人只让她留短发,那时候她最最羡慕的就是留长发的小姑娘了。
  想起小时候,她又不免想到了那些再也不能相见的家人,心里忽然失落起来,笑容也垮下了,把铜镜放回原处,走到厨房一声不吭地帮着宋氏择菜刷碗,头垂的低低的。
  宋氏见她这模样,也没有多说,只让她下午把袜子做出来,晚饭以后记得烧洗澡水。
  外面阳光正好,温华跟着宋氏坐在院子里做针线活,刚缝了没几针,温华就觉得有些困倦,袜子还有半只就缝好了,她用凉水擦了擦脸,顿时清醒了许多。
  袜子缝好了,她看着这双难看却暖和的白布袜,心里升起小小的成就感,旁边还有些碎布,她又仿照着脚上穿的那双在袜筒上缝了两根系带。
  拿给宋氏看,宋氏嗯了一声,“头一回做针线活,这样的也算不错了。”
  温华露出两个小酒窝,宋氏的这番话已经算是极大的肯定了。
  把新买的砚台用清水洗净,毛笔在水里稍泡了一会儿,笔毛便渐渐散开了,取出几张宣纸,都裁成一尺见方,这样的大小正好适合练字,这些纸之前都是卷起来的,所以有些折印儿,温华把这些裁好的纸张收拾整齐,压在了褥子底下,嗯,等过两天平整了就能用了。
  她住的厢房里本就有一只小炕桌,此时把笔、墨、砚台还有那本《三百千》都整齐的摆放在桌面上,温华顿时就有了看书的欲望。
  这是她第一次翻开这本《三百千》,不显眼的深蓝色绢面,里面的纸张厚实柔韧,每个字只有蚕豆大小,字体方正遒劲,在书的末页有一个红色的图案,显然是印鉴印上去的——那是一只张着嘴的三足乌,周围围绕着十多个字,也许是为了追求艺术效果,那些字都变形的厉害。
  温华看了一会儿,没看明白那印鉴上到底是个什么字,也就不再探究了,又翻到第一页,从“人之初,性本善”开始,一字一句的轻声读了下去,待全本通读了一遍,天色已不早了,她觉得有点儿胸闷气短,跳下炕来伸了个懒腰。
  “温华?温华?”
  她出了房门,见是放了学的朝英朝益哥儿俩,朝英从书包里拿出一个薄薄的本子递给她,她接过来翻开,原来是一本字帖,里面有行书、楷书、隶书的常用字,“谢谢哥哥!”
  朝英腼腆一笑。
  朝益问道,“婶子呢?你一会儿干嘛?”
  温华进屋探头看了看,“小声点,婶子累了,正歇着呢,我一会儿该做饭了,你们现在学的什么?”
  朝益却问,“你怎么不扎小辫儿了?”
  朝英扯扯他,“我们学《诗三百》呢,你好好练,《三百千》背熟了再看《诗三百》。”
  “哦,”温华点点头,“我去做饭,你们在这儿吃么?”
  这时候屋里响起宋氏的声音,“是朝英朝益来了么?”
  朝英赶紧走到门口,“婶子,我们给温华送字帖来了。”
  宋氏掀了帘子走出来,“天也不早了,你们留下吃饭吧?”
  朝英赶紧回道,“不了,家里都烧好了,我们这就回去了。”
  温华看着消失在门口的两人,又看了看手里的字帖,“婶子,你再歇会儿吧,我去做饭,等饭好了我喊你。”
  ……
  村南有一处地方是专门堆肥的,每日里各家的污水和马桶都是去那里清理,温华一早一晚开门锁门的时候去那里清理马桶。
  趁着天还没黑透,她将院门锁好,进了厨房开始烧洗澡水,因为柴火和水都足够,于是多烧了些,给宋氏打好洗澡水,她给自己也倒了一盆热水,全身上下仔细的擦了两遍。
  她伸手把丝瓜络递给宋氏,“婶子,要不要再添些热水?”
  “不用了,你歇着吧。”
  温华坐在小杌子上,“婶子,朝英哥和朝益哥经常来家里帮着挑水打柴么?”
  宋氏迟疑了一下,“朝益的娘死的早,他姥姥家仍想跟邓五爷家做亲,就让他姨嫁过来了,本来没孩子的时候自是能照顾他周全,后来他姨又生了他的两个弟弟,就顾不过来了。有一回我拾柴回来,朝益看我拿着费力,就帮着我背回来了,我想着留下他吃顿饭吧,没成想他竟饿成那样,我问他,他说他奶奶走亲戚去了,他姨太忙——我们家便是最艰难的时候,我也没让你大哥二哥饿过肚子,后来你五奶奶偷偷告诉我,朝益他家都是让他两个弟弟先吃饱了,他才能吃,他两个弟弟都还小,他爹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温华怔住了,“这就是‘先有后娘,后有后老子’?”
  宋氏叹了口气,“毕竟是两家人,关系再亲,有些话也不好直说。我就跟你五奶奶商量着,让朝益给我挑挑水拾拾柴,两三天来一回,我管他饱饭,再许他一年两身衣服一双棉鞋。你五奶奶为着这个孙子也是愁烦,他家孩子多,朝益他爹娘都在,她这个奶奶不能显得太过偏心,不过是饿不死冻不死罢了,便是他上学的束脩,还不一定是从谁腰包里出的呢。”
  温华强笑道,“婶子连我都收留了,朝益是本家的,更不会看着他受苦,”想到朝英腼腆的笑容,“朝英哥也跟他一样么?”
  宋氏摇摇头,“朝英是个好孩子,常常给朝益留些吃的,朝益他姨知道了,就没了好脸色,兴许是觉得别人以为她苛待朝益。朝益来给我挑水拾柴,他就帮着,每回留下吃饭的时候,肉和鸡蛋摆在那儿,他一口也不吃都留给朝益了。”
  温华帮着她一起把水倒了,“他姨怎么能这样!那好歹也是他亲外甥啊!”
  宋氏穿好衣服,才叹道,“做人家后娘的本就艰难,若是偏了心,就更难了。”
  宋氏回了屋,温华把厨房收拾了,将银子和钥匙从柴火垛后面摸出来揣在怀里魂不守舍的回了屋。
  她把银子藏在枕头里,铺好床,躺在被窝里,眼前满是孩子的面容,怎么办?孩子!孩子……朝益那瘦瘦的小身板明显比朝英矮了三四寸……没妈的孩子像根草,将来他再婚的话,孩子怎么办?
  半梦半醒之间,她仿佛看见有个眉眼与她三分相象的小人儿冲着她一会儿哭,一会儿笑,一会儿又摔倒了,摔得浑身是血……

  财不露白袋

  接下来的几天她失魂落魄,做什么都无法集中精神,时常出错,夜里又睡不着,好像总是能听到孩子的声音,她自己也知道这样不行,可就是无法控制。
  宋氏看了她几天,觉得她不能再这样下去了,便把她叫到身边,问她怎么回事,“你这样下去不行啊,到底是为了什么?”
  温华的眼眶立刻就红了。
  宋氏拉着她的手,“到底是有什么难处?告诉婶子,是——想家了?”
  许久——她轻轻点了点头,泪水一滴一滴的砸在两人相握的手上,“那么小的孩子,没了爹娘的疼爱,能不能、能不能活下来?”她想问能不能幸福,然而下意识的认定那几乎是不可能的。
  宋氏看着她,沉默了好一会儿,“能或不能,谁知道呢,人活着太难了。”
  温华趴在她怀了痛哭起来。
  宋氏搂着她,粗糙的手掌温柔地抚摸着她,让她愈发觉得委屈,索性放开了哭。
  窗外的月亮半掩在云层中,洒下一片晦暗的冷光。
  宋氏拧干手巾递给她,“把被褥抱过来,以后晚上就睡我这儿吧。”
  “哎,”她轻声应了,擦干净脸,收拾好水盆便去了厢房。
  笔墨纸砚和书本她没有动,换洗的衣物也没有动,只带着随身的布包,抱着被褥搬到了宋氏的卧房。
  这一晚辗转反侧。
  每次一想到再也见不到自己的孩子,她就觉得犹如剜心一般。
  她想起秦丽娘的那些庶妹,秦至给她们留了两成的遗产,在办理了秦至的丧事之后,徐氏便把家产分了,卖身契也送到了那些妾室的手中,随她们留下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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