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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曦[快穿]-第3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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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的人,才会做出这样不合常理的行为。”
  辩护团的另一名尹律师意味深长地道:“为什么被告受到强烈刺激,丧失神智的行为,在检察官看来,就是丧心病狂地残忍折磨死者,就是无所不用其极的恶毒,就是早有预谋的变态谋杀?那只是一个15岁的孩子而已,刚刚上高中一年级的孩子。试问这样一个孩子,连买菜都不知道计较缺斤少两,如何能够残忍到这个地步?被告在学校里面虽然不是普遍意义上的优等生,成绩中等,性格较为内向了一些,却还是跟同学们相处和睦,从未跟人打架斗殴,连说脏话也没有过。这样一名品性良好的孩子,怎么可能是事先预谋好的谋杀,甚至奸杀死者呢?”
  被告辩护团的蓝律师紧接着发言,“至于被告被指控的最严重罪名,奸杀及奸尸年仅四岁的死者孟观远。检察官和警方在判定案件时,忽略了被告最初最简单的动机,最可怕的诱因,而只看到了结果。”
  “被告之所以会对年仅四岁的孟观远施加暴行,完全是因为当时受到难以想象的巨大刺激后,被告年幼时发生过的噩梦占据了他所有的理智。审判长,法官,各位,被告当年也是只有四岁,就被同村的恶棍蹂躏侵害,体无完肤,而没有任何一个人相信他,保护他,他当时也是只有四岁,只有四岁!四岁的孩子,有的还不会说话,吃饭还要人喂,上厕所还要人陪!而被告经历的是什么,被告当时已经被父母遗留在农村,被那个魔鬼一样的恶棍日夜侵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谁去管他,谁去心疼他,谁去救救他?这样的日子,竟然持续了四年啊,四年啊各位!四年,1461个日夜,35064个小时,年仅四岁的被告,没有慈爱的父母,没有柔软的儿童床,没有香喷喷的饭菜,有的只有数不尽的折磨和痛苦,道不清的蹂躏和残害,哭不完的眼泪和鲜血!这样惨痛的噩梦,无时无刻不在折磨着被告,没有一个晚上不来到被告的梦里。而被告的父母,只是让人揍了一顿那个恶棍,就没有后文了。被告因为长期的阴暗生活,导致性格内向晦涩,被告父母又因为有了一个更小更可爱的小妹妹,完全忽视了沉默寡言,不善言辞的被告。”
  黄律师:“这样的被告,时时刻刻都被幼时的噩梦折磨,从未得到过一刻解脱,没有任何人来关心他,爱护他,甚至问他,是不是会痛?当被告失手杀害死者孟照南后,他受到了几乎是天崩地裂的刺激。这个时候,死者孟观远冲上来打骂被告,被告的脑海里,第一时间浮现出了那个地狱深处的噩梦。”
  “那个噩梦操控了他的思想,操控了他的行为,使得他不由自主地对年仅四岁的孟观远做出了那样惨无人道的恶行。被告也曾遭受过那样可怕的事情,他亲身体会过那样的苦痛,他被折磨过那么长的日子,他如何会对一个那么小的孩子做出同样灭绝人性的事情?”
  蓝律师:“因为他病了啊!任何一个成年人,遭受到那样的噩梦后,心理上都会留下印象一生的阴影和创伤,何况是一个四岁,刚刚学会说话走路的幼儿!在事情发生以后,没有父母的关爱,没有朋友的温暖,没有心理医生的治疗,他就一直病着,越来越重。诸位,身体上的病痛可以用药来治疗,但是心理上的病痛,即便有神经药物,即便有心理医生,又有谁能站出来说,一定能够让他们痊愈呢?何况,被告根本从未得到过一分一毫的善待!”
  被告辩护团的连律师义愤填膺地站了起来,“瞧瞧这个世界对被告做了什么吧!在他刚出生没多久,父母就外出打工,把他扔给了祖父母;祖父母家同样贫穷,经常外出好几个月打工,就把年幼的被告扔到了那个恶棍的家里;只有四岁的被告,在那个恶棍家里渡过了如何生不如死的日子,而他向祖父母,父母,邻居,警察哭诉时,这些他至亲至近,象征着公理和正义,对年幼孩子有义不容辞的保护责任的人,都做了什么?警察,只在被告哭诉后,来到恶棍家里跟恶棍喝酒聊天,认为他教训孩子太重了一些,以后改改!改改!就是这两个轻飘飘的字,就回应了被告血泪浇筑的四年!”
  程律师:“尊敬的审判长,法官,诸位,就是检方控诉被告犯下的,对于死者孟观远的罪大恶极的暴行,起因就是因为被告的丧失神智!而被告清醒过来后,发现孟观远小弟弟已经死在了自己面前。被告曾看过一个故事,只要将精子送入受害人的体内,受害者就会起死回生,从阴间回来。所以,被告当时对孟观远小弟弟的所谓“奸尸”,并不是检方所认为的亵渎侮辱遗体,也不是灭绝人性,而是被告对于自己制造的惨剧的一种挽回和愧疚,是一种起死回生的仪式。至于被告用衣服绳子勒死孟观远小弟弟,绝不是心存歹意。只是因为孟观远小弟弟当时一直剧烈挣扎,不停啼哭,被告希望孟观远小弟弟能够安静一些,所以想在孟观远小弟弟脖子上绑上一个美丽的蝴蝶结而已。只是被告当时已经神经错乱,并没有掌握好力度,才发生了难以挽回的悲剧。”
  “现如今,警察和检方又做了什么?他们忽视了被告当时的动机,忽视了被告当时的心理状态,忽视了被告的证词,忽视了被告一再反悔愧疚,一再道歉认罪的行为,为了提高检方的胜诉率,为了把还是个孩子的被告判处死刑,送上绞刑架,别有居心,迫不及待地把被告塑造成了一个罪大恶极,恶贯满盈,罄竹难书的魔鬼!”


第101章 
  饶是苏碧曦一方对世纪辩护团的诸多可能观点做了数种揣摩,模拟过无数种应对,也没有想到,这些号称为了废除死刑,实现人类文明进步的史上最庞大律师团,竟然会寡廉鲜耻,混淆黑白到这个地步。
  旁听席位上的孟照南父母已经站了起来,拼命想冲向那群鼓唇弄舌的世纪辩护团。即便是跟此案毫不相干的路人,上至皇室成员,内阁成员,下至媒体工作者,普通的民众,都为此番唱作俱佳的大戏惊讶到难以相信的地步。
  而更加可怕的是,在旁听的诸多普通人,脸上也露出了动容之态,已经有一些人泪流满面,眼光频频看向苏碧曦等受害者家属做的位子,欲言又止。
  而本就支持废除死刑,要求轻判的人,则欢欣鼓舞,不停点头鼓掌。
  在模糊了陈傅良影像的网络直播界面,仍然有数以万计的人在对陈傅良表示同情和惋惜,希望能够轻判的支持声音不绝入耳。
  脾气直爽的齐老当场就把自己的文件夹朝着桌子上重重一摔,脸色难看到简直想手撕了这群颠倒是非的混账。旁边的陆璧晨,崔颢等人,脸色都黑得像要滴下墨一般,拳头握紧咯咯作响,眼中喷火地看着对面侃侃而谈,口若悬河的世纪辩护团。
  他们高估了这群混账的底线。
  他们还以为这群人起码还有律师的职业道德。
  他们以为这只是一场关于是否判处死刑的案件。
  他们没有想到,这群在华国甚至世界拥有高学历,拥有高薪,拥有极高社会地位的人,竟然能睁着眼睛,把一起谋杀和奸杀案说成是寻求父爱,给孩子打蝴蝶结的行为,竟然能把足足开了十二枪歹毒至极的谋杀说成是神智错乱,竟然能把奸杀一个只有四岁的孩子说成是失去心智,被当年的噩梦驱使,竟然能把奸尸一个不到他膝盖高的四岁孩子,说成是起死回生的仪式!
  他们身为律师的道德呢?
  他们为人父母的同理心呢?
  他们生而为人的同情心,正义心,公理心和最起码的良知呢?
  他们为了赢这场官司,为了废除死刑的名声,为了利益,为了一个本不应该在现阶段达成的司法改革,就可以丧尽天良到这个地步吗?
  审判长表示检方发言,检方经过短暂的讨论之后,陆璧晨站了起来,竭力压下心中翻滚的怒气,眯起眼睛,脸色阴沉地说道:“审判长,法官,诸位,对于被告辩护团的观点,无论被告辩护团如何煽情,过程如何渲染,用词如何动人,不外乎有三。第一,强调被告是出于父爱和对英雄的渴望,才在光天化日之下,伪装身份闯入民宅,误杀而非故意谋杀死者。针对这个荒谬而可笑之极的论调,我们只想问一句,如果寻求父爱就可以失手杀人,那岂不是天底下所有的孤儿和失去父亲的孩子,都可以在大街上随意结束任何一个男人的命,走进任何一个普通人的家里杀死妻子的丈夫,孩子的父亲,从今往后,还有谁能安心待在自己家里,还有谁敢出门?岂不是人在家中坐,祸从天上来,时时刻刻都要担心有人要寻求父爱,拿把枪来杀了自己?”
  “说起救人于危难的英雄”陆璧晨讥讽一笑,满身都是阴鸷气息,“被告幼年的经历却是可悲可怜,但是谁规定了一个无辜却有能力救他的人,在若干年后,仅仅因为他的英雄情结,就要为此活活挨上十二枪!难道就是因为被告希望出现一个英雄,而死者并没有照做,被告就要杀了他而泄愤吗?至于被告辩护团一直强调的,被告当时丧失神智,受害者家属手机上清清楚楚地有被告当时的录音。被告炫耀一般地说,他是为了实现永远占有白小姐,因为扭曲的嫉妒,因为变态的心理,才犯下这等罪恶滔天的恶行。”
  陈傅良律师团的几位律师并不为陆璧晨的话所动,主任律师黄律师站立,看向审判长,“审判长,辩方请求询问受害者家属,白暮亭小姐。”
  现在已经到了最后的审判时间,双方都已经对案情做过陈述,询问证人是合理的要求,审判长点头同意。
  黄律师见苏碧曦走到证人席位,微微点头致意,“白小姐,方才公诉人提起白小姐在案发现场的录音。这是本案判定我当事人作案动机的最直接证据,也是关乎本案判刑的重大物证。白小姐,一名普通的女士,可能都不知道如何正确使用手机的录音功能。您是如何在根本不用开启手机屏幕的情况下,如此熟练,毫不迟疑地录下了我当事人当时所说的话呢?”
  至今为止,检方对于陈傅良的作案动机都来自于这段案发现场的录音。也正是因为这段录音,加上陈傅良早有预谋地戴上了枪,骗取死者进入民宅等等一系列作为,才判定陈傅良的谋杀为早有预谋的蓄意杀人。
  不过他们并没有觉得苏碧曦当时录音的动机有什么不妥,甚至从来没有往这方面想过。
  苏碧曦当时的状况太过惨烈,提起当时的事,对她都是一种莫大的伤害,何况质疑她录音的动机和理由?
  可是如今,就有人这么做。
  他们不认为凶手杀了人应该偿命,不认为两个无辜的死者有再多的冤屈,只要从受害者家属身上找到一点的不对,就紧紧咬住不放,恨不得在受害者家属身上拔下一块肉来,以转移公众的视线,剥除受害者正当维权的权利。
  受害者如果持身不正,有过小偷小摸的行为,哪怕过马路闯红灯了,或者随地吐痰,乱丢垃圾,都是他们不该有的污点,就没法站在追讨凶手的神坛上。
  受害者不仅不能正常过日子,应该每天都沉浸在痛不欲生里,每日以泪洗面,才符合受害者应有的表现。
  假如一个受害者偶尔晒自拍,做头发,爬山,唱歌,日子过得潇洒而美丽,就没有资格做一名受害者了。
  假如这个受害者家属刚被杀了丈夫,那么这个受害者如果短短一年内接受了另外一名男人,简直是不守妇道,根本没有立场来替亡夫讨回公道了。
  因为如果受害者歇斯底里,大哭大闹,叫嚣尘上,不合乎受害者的身份啊。
  因为他们天经地义地认为,只有毫无缺点的圣母圣父,全知全能的至善之人,冷静克制毫无情绪的人,才有资格去做一名受害者啊。


第102章 
  苏碧曦闻言怔了怔,脸上划过一丝暖意,却又只好像是稍纵即逝的错觉,闭了闭眼,待她睁开眼睛后,漆黑的眼眸里只剩下一片了无生趣的黯然。
  黄律师见苏碧曦一直沉默,以为正戳到了她的痛处,立时追问道:“白小姐,拖延时间并不能彻底回避,请回答我方才提出的问题。”
  苏碧曦的神情凄楚,听见黄律师的话,出口的声音沙哑艰涩,“我……之所以能够在那时候记得录音,是因为……我的丈夫孟照南,那段时间在看阿加莎克里斯蒂的侦探小说。他曾经不止一次说起过,如果在凶杀现场,像华国一样到处都有摄像头,犯人说的话都有录音的话,案子就简单多了。他曾经在很多小说里面模拟了这个内容,还一再说给我听………我当时……下意识地做了这件事……”
  前来旁听的李家全家,女人们都已经捂住了嘴巴,眼泪止不住地往下掉,苏碧曦接着说:“至于黄律师方才问的,我为什么能够不假思索,极其熟练地知道如何录音。”
  她抬起头,看向一脸笃定的律师,“我的孩子已经四岁了。男孩子要从小培养他的独立意识,要让他从小就懂得自主,坚强。年初的时候,我和丈夫商量,让他今年开始,一个人住一个房间。远远……孩子还小,晚上一个人睡,我们不放心,经常半夜起来去他房间看看。他有时候会做噩梦,会说梦话,我们第二天说给他听,他还不信。所以,我的丈夫教我,怎么可以快速录音,把他说的梦话录下来,直接放给我的孩子听………等到孩子长大了,还可以告诉他,他小时候半夜做梦,还会说,”妈妈……我一个人睡,晚上会被大灰狼扒走的……”
  她还来不及说完,眼角的眼泪就悄然落下,嘴唇微微颤动,嘶哑地低声啼哭,“我已经……录了好多好多他的梦话,还来不及给他听完,还来不及………告诉长大后的他……即便他一个人睡,也不会有大灰狼把他扒走,爸爸妈妈会保护他,永远会保护他………可是我们没有,没有保护好他……他还来不及长大,就永远也长不大了………”
  她手机里面有那么多远远晚上的录音。
  “爸爸,有怪兽”
  “奥特曼打怪兽”
  “不要吃芹菜”
  “鸡腿好难吃”
  “我是一个大侠哈哈”
  “我尿床了……呜呜”
  “好多虫子”
  ……
  她还没来得及告诉他,他晚上说了那么多梦话。
  她还没在他长大后,拿着这些录音去笑他。
  她还没有看见他以后的女朋友,妻子,跟她一起分享远远小时候的趣事。
  她还没有看见远远的孩子。
  那一定是跟远远小时候一样,可爱,聪明,乖巧,懂事的好孩子。
  所有法庭上的人,观看网络直播的人,都看见了一个失去丈夫,失去自己年幼孩子的母亲的泣血哭喊。
  她就站在那里,双手抱着丈夫孩子的遗照,浑身颤抖地抽泣着,眼泪仿佛没有尽头一般地肆意流淌。
  她的每一寸都在哀鸣。
  可是那有什么用呢?
  她的丈夫,她的孩子,都已经死了。
  永远也回不来了。
  即便她一遍遍回忆他们的音容相貌,回忆他们的过去,也只是回忆而已。
  他们已经变成了遗照上冰冷的照片,变成坟墓里毫无温度的遗骸。
  再也不会有人告诉她如何用手机给说梦话的儿子录音。
  她再也没有机会半夜爬起来,去给孩子盖被子,去看孩子是否说梦话。
  即便是已经阅尽沧桑,心如铁石的法官,看见这一幕,都不由低下头,取下眼镜,拿出手帕擦了擦眼角。
  法庭上的大部分人都眼眶通红,有些人已经低声哭了出来,泣不成声。
  世纪辩护团的脸色出奇得难看。
  他们万万没想到,本以为可以找到的破绽,竟然成了检方获得大众同情支持的推手。他们刚才好不容易获得的优势,几乎损失殆尽。
  整个直播平台却难得地安静了下来,几乎没有弹幕飘过。
  过了好几分钟后,直播平台像是醒了过来,铺天盖地的诸如“哭了,妈妈太可怜了”“这种杀人犯竟然还不杀”“那个杀千刀的就该千刀万剐”“这群律师简直是平生仅见的寡廉鲜耻”“我从未见过像世纪辩护团如此厚颜无耻之人”“杀了他”飘过。
  仅有的几条“这女的不是在做戏吧”“哭一哭就要弄死一个孩子吗”,被淹没在角落里,消失不见。
  陆璧晨恨不得立时过去,把哭得几乎要晕厥过去的苏碧曦抱进怀里。
  她的眼泪就像是千万把刀剑,直直戳向他的五脏六腑,每一滴眼泪都有千斤重量,压得他根本无法呼吸。
  审判长宣布肃静,待苏碧曦离开证人席后,崔颢请求发言,“审判长,诸位,辩方律师方才所问,究其根本,就是为了在受害者家属身上找到缺点,破绽,不合理的地方。然后把受害者家属从公义的那一方拉下来,模糊公众的视线,转移案情的焦点。这种受害者有罪论,只有在道德法制水平低下,民众智力普遍愚昧的情况下方能有用,但是如今的华国,我们是这样的国家吗?”
  崔颢道:“方才辩方律师提出的观点,关于被告蓄意谋杀的动机,已经无可争辩。试问,在普遍禁枪的华国,随身携带枪支,捏造身份闯入民宅,难道是为了跟死者喝杯茶?这样精心策划,审慎安排的谋杀,竟然成了辩方律师所说的,精神错乱,丧失神智?至于辩方律师提出的,关于被告对死者孟观远所做的事情,实在是吾等平生见过的,寡廉鲜耻之最,狗彘不若之极,说是畜生,都侮辱了畜生这个词!吾等纵观世界各国神话传说,宗教预言,从未看见过奸尸幼童是为了使其复活的故事。而辩方律师却堂而皇之地说道,被告作为一个已经15岁的人,相信如此荒谬绝伦的故事,竟然真得如此做了。如果此等谋夺他人生命,还亵渎死者遗体的事是一种“起死回生的仪式”,那岂不是说,天底下所有杀人犯,杀了人还不够,做得还不够彻底,都应该去尝试一下奸尸,以复活死者,逃脱刑罚?如果所有犯罪者都可以用张口即来的丧失神智来逃脱刑罚,那天底下的神经病岂不是可以为所欲为,杀人放火,奸淫掳掠,无恶不作?那世界上的警察,法院,检察院,律师等等,还有什么存在的必要,岂不是统统都该去做神经病?”


第103章 
  一直未曾说话的秦老接着站起来,审判长都下意识地挺直了背脊,他的资历都远不及秦老,“我参与制定了华国法律的修正不下数十次,对各国法律也有所了解,略知人类自有法律以来的成文法典,却从未在任何一部法律里面看见过,非执法人员的受害者,可以肆意对无辜者滥用私刑,甚至谋夺性命。”
  秦老忽然朝着陈傅良深深鞠躬,“你幼时未得到父母亲人,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的应有保护,这个社会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你若要追责,整个华国政府,执法机关,立法机关,司法机关,都无可避免地站在审判台下,为他们的失职无能,为他们的玩忽职守,为他们的尸餐素位付出代价。并且,这个追诉期,应该定位无限期。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一个社会,有责任,也有义务保护他们尚未成年的孩子。这是人类根植于血脉,来源于基因的天性和本能,是人类延续的根本。倘若一个民族,这个国家,对于年幼孩子受到侵害视若无睹,稀松平常,那这个没有良知,丧失人性的民族,必将人人自危,倾巢之下必无完卵,必将遭到灭亡的未来。对年幼孩子伸出罪恶双手的恶徒,定要惩治得毫不留情,定要受到世界上最残忍的刑罚,方能使得这些恶徒知道他们犯下了何等的暴行,方能警惕那些心有歹意的后来者,方能给那些受到伤害的孩子们以应有的公理和正义。”
  他再看着陈傅良瑟缩不语的父母,紧皱着眉头,语气严厉地道:“作为父母亲人,是孩子的第一监护人,是孩子的天然保护人。如果他们没有尽到应有的义务和责任,社区和政府,应负担起监督和督促的责任,甚至剥夺他们的监护权。这个世界上,不仅有不配称之为人的畜生,更有的是没有资格成为父母,却滥用父母权力的败类。”
  “但是”两鬓已经斑白的唐老缓缓从位子上站起,“孟德斯鸠说过,公民的自由,依靠的是审慎合理的刑法,而不是靠着复仇者的利剑,而不是受害者的怒火,而不是好似丧失神智的滥杀无辜。生而为人,拥有生命,人身,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等为人的权利。其中最基本的,就是人的生命权,不受他人侵害的权利。如果一个受害者可以随意向加害者复仇,甚至因为遭受过伤害,就肆无忌惮地加害其他无辜者。那岂不是说,被偷盗者,就可以偷盗他人;被打者,可以殴打他人;被残疾者,可以砍断他人的手脚;死难者的家属,可以杀死他人。谁给他们这样的权利?谁能保证他们伤害的不是无辜者?谁能保证他们的伤害一定合理适度?谁能保证他们复仇过后,就会就此收手?天下人负了你,所以你就要灭了天下,这种视天下为儿戏,视伦理道德为无物,视人命如草芥,荒谬绝伦的想法,竟然堂而皇之地被辩方律师认为是理所应当,天经地义!”
  唐老指着世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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