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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门锦绣_小染-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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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门锦绣》作者:小染
文案:
当代女警一朝穿越,有娘没爹看似悲催,谁知她爹娘全是锦衣卫!
“什么,我娘说她本是前朝余孽,我爹才是当朝大拿,两人本就不是一路人,早就注定劳燕分飞?”
容锦绣握拳立重誓,必叫娘逃离苦海笑颜回……




正文 第一章娘要嫁人?

    眼瞧着夜已渐深,锦绣却一直没听见正房的开门声,她只好继续端坐在自己的厢房里,既不敢这就洗漱,也不敢立刻睡下。

    谁叫她娘的屋里还有个外人在,她就算这当口睡下了也睡不踏实?

    也不知这样呆坐了多久,窗外突然传来一丝似有若无的喘气声,仿佛那人的脸就紧紧贴在窗边。

    锦绣连忙一口吹熄了油灯,屋瞬间坠入无边黑暗,伸手不见五指。

    她这才从容的抬眼朝窗边望过去,同时从嘴角哼出几声冷笑,那笑声穿透薄薄的窗纸落在那人耳边,登时令他颈后生出密密麻麻的一层鸡皮疙瘩。

    却也不待听见那人脚步离开,锦绣她娘懒洋洋的话语声也在此时响起。

    “怎么的,李百户不趁着夜色赶紧走,还想等天色大亮之后,我大开门户亲自送你不成?”

    ……院的门便被吱扭吱扭推开了,几声匆忙又刻意放轻的脚步过后,窗外旋即恢复了平静。

    锦绣这才伸手打开自己的房门,倚在门边皱眉朝着她娘望去。

    这时的夜色虽已彻底黑沉了下去,锦绣的耳力目力却是天生的敏锐,再加上正房屋里本就还亮着油灯,那昏黄的灯光顺着门边缝隙透出来,令她一眼便瞧见她娘散落的衣带,还有那四敞大开的领口。

    也就是这领口后的肌肤依然白嫩得很,白嫩得在夜色里越发晃眼,再加上她娘脸上的红晕还未散去,锦绣的满腔怒火瞬间就冷了下去。

    要知道她娘今年才三十一岁,在她原来那个年代还是大好的年华;而她那位所谓的亲爹,却在她娘怀着她时……消失得无影无踪。

    她下生这十四年来既将她娘的艰难全看在眼里,她又有什么权利叫她娘一直替她爹守着?

    若她爹只是死了还就罢了,可他偏偏是个一声不响就消失了的混蛋,难不成就叫她娘为这么一个混蛋守上漫长的一辈?

    锦绣便大步迈出房门,将她娘半扶半拽的拉进了正屋,又伸手替她娘将衣襟掩好,这才正色道,娘要再嫁我也不拦着,只是万万不能是这个李百户。

    谁知她娘扑哧一声就笑了:“谁跟你的老娘要再嫁了?再这李百户可是有妻儿的。”

    锦绣登时睁圆了双眼,满腔的怒火瞬时又回来了:“您若不想再嫁,隔三差五便往家里领男人又算怎么回事?”

    这话白了便是她娘既然早没了丈夫,领男人回来这种事……也不过是再嫁由自己,先将人仔细“摸摸底”再论婚嫁也不迟。

    只要自家口紧,她娘又总在头半夜就将人悄无声息的打发走了,任谁也不出什么不好听的话来。

    这么做虽是怎么论都实在见不得人,可谁叫她们孤儿寡母本就艰难,若她娘再找一个不知底细的,反而如同送羊入虎口。

    倒是多将那些男人查考一阵,选个妥帖的与她娘再婚,也算是个不得已的出路了。

    锦绣这半年来也便眼瞅着她娘不停脚的往家里领人,始终都不曾出言制止。

    可她娘既然不想再嫁,这算哪一出儿?那李百户又是个有妻儿的,这又算哪一出儿?

    要知道她那混蛋爹虽然不声不响消失了,却给她娘留下不少银票傍身呢,据得有三四千两之多。

    她娘拿到这笔银后,便挺着大肚从河间府来到大同府,不但花了三百两就置办下这处院,又早早买了个铺放租。

    那租钱虽不多,娘儿俩每年有个三五十两就足够开销,算下来年年尚有结余,哪里就到了不靠男人活不下去的份儿上了?

    这就更别论方才那个李百户已经臭不要脸打上了她宋锦绣的主意!这人明明才第三次来她家,便臭不要脸的趴了她窗根儿!

    只是锦绣也知道,她们家这处院实在是浅窄得很,稍微声高一点便会吵到左邻右舍。

    她这极力压低的质问也便失了恶狠狠的味道,她娘就站在她正对面不足一尺的地方,闻言不但连眼皮也没眨一下,声音还比方才更慵懒了几分。

    “老娘往家领男人不是为了求人打探你爹的下落么?”

    “眼瞅着你都将满十四了,旁人家的姑娘早一二年就已开始亲,你却是个父不明的,连半拉上门替你媒的媒婆都没有,你自己心里都没个数儿?”

    “老娘自己守寡就罢了,还要带着女儿一起守不成?”

    锦绣就又一次灭了火儿,再难出一个“不”字来。

    她娘竟是为了她的终身大事,这才越发不放弃打探她爹的消息,也便今儿带回来一个百户,明儿又带回来一个总旗,个顶个儿全是锦衣卫大同千户所的人?

    这些人既是穿着锦衣卫那身皮,打探起事情来确实要比旁人多几分能耐,乍一起来也不怪她娘放着旁人不求,偏一头扎进了这群人渣里。

    可是她娘怎么却偏偏忘了,也正是因为这群人全都穿了那一身皮,也便越发不好惹?

    且不她这些年也不止一次从她娘的话里断定,她那个爹仿佛是有些来历的,万一他真是个来路不正的,她娘无异于主动送上自家把柄,径直给锦衣卫做了砧板上的肉。

    单方才那个李百户,那就不是个好心眼儿的,她娘就不怕打听她爹下落不成,再将她这个女儿也一起搭进去?

    可惜锦绣当时并不曾将那李百户抓个正着,再喊得连她娘也知道了,此时便更加不能明里提起,李百户刚才临走前趴了她的窗根儿。

    别看她娘跟她起话来每个字儿都软得要淌水,其实她娘可不是什么善茬儿。

    要不然她娘也不会以一个寻夫未成的“寡妇”身份、带着她在大同生活了这么多年,门前屋后却如此清静——只要她娘一个不高兴,连只鸟儿都不敢往她家房檐上多停半刻。

    那她若是直了那个李百户的所作所为,她娘还不敢抄起菜刀追出去剁了他?

    锦绣难免又怒又急,又羞又臊,良久后才终于咬着牙恶狠狠的低声道,她若是就想陪着她娘当一辈老姑娘不嫁人,她娘是不是就不着急替她找爹了。

    “您就不能当他早已死了,要么找个老实可靠的人嫁了,要么就只我们娘儿俩好好过日?”

    若她宋锦绣本就是这大明朝土生土长的姑娘也就罢了,旁人家的女孩儿到了年纪要嫁人,凭什么只因为她父不明,她就要在家守一辈,长年累月被人在背后戳戳点点。

    她又不想攀什么高枝儿,找个门当户对的总能成吧?

    譬如对方也是孤儿寡母的,这大同府早些年历经战乱,这样的人家可不要太多,哪里就找不到一个能容得下她、又不至于瞧不上她的婆家了。

    可她既是一下生便带着前世的记忆,她原来那个年代不愿嫁人的女孩儿也不少,她自己个儿也是那队伍里的一员,又怎会将“嫁人”当成女的唯一出路?

    大不了这大同府容不下她这等终生不嫁的女,她就带着她娘往南边靠海的地方去,当一辈自梳女又如何!

    谁知她的明明就是真心话,却又惹来了她娘好几声嗤笑,等她娘笑声落下,便恨铁不成钢的一指朝她脑门儿戳来。

    “老娘猜你的脑坏掉了!”

    可也正是锦绣的不嫁之意太过坚决,哪怕被她娘之时不告而别,也免得牵累她和她娘。

    原来却是她将他想得太好了!

    他分明就是个抛弃妻女的人,只要他自己能好好活着,他哪里管旁人死活!

    本文是大明朝,其实就借了个背景,禁不住考据,也请不要考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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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章各怀心思

    锦绣既是这么想了,她那个爹在她心里分明再连个畜生也不如,她又哪里会如了她娘所愿,果然乖乖同意她娘的安排?

    只她从打一降生便没见过她那个混蛋爹,她也做不出这等狼心狗肺的事儿,为了自己的终身大事与安危、便抛弃亲娘投奔那个混蛋爹去!

    她便索性又旧话重提,连声央求她娘道,不如等到天一亮便托了中人,尽早将那间铺和这处院转手卖了去,哪怕只能拿到市价的六七成儿。

    “……我听朝廷前几年就已经开了海,南边儿临海一带的民风开放得很,女人家在那里生活起来,也比内地容易得多。”

    “娘不如听我一句劝,我们娘儿俩离开大同去临海吧。”

    “那边儿既靠着海港,无论做个什么样的买卖都能糊口,日久了再托人多花点银落个新户,不比眼下这样提心吊胆的强?”

    锦绣本就没盼着找到爹后,便能从容谈婚论嫁。

    更何况如今她娘已将真实身份摆给了她看,她又怎会再叫她娘冒这份风险,无论如何都要替她找到父族?

    万一还没等她娘托人找到她爹,她娘的身份却已彻底暴露了,当年没能细算的老账又被翻出来,她娘又该往哪里逃?

    哪怕她娘能替她找到亲爹,朝廷也没人再揪着她娘一个女的旧身份大做文章,一切都不像锦绣想得这么可怕,可先有她爹抛弃妻女的恶劣行径摆在这儿,她娘凭什么相信……找到她爹后就万事大吉?

    锦绣便拿出前世从片儿警同事身上学来的本事,异常耐心的缠磨起了她娘,字字句句都是不叫她娘再白搭功夫,与其继续寻找她那不靠谱儿的爹,还不如娘儿俩速速往南边逃命去。

    虽这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南方临海到底不一样。

    一来那边与大同、河间都离得极远,周围肯定再没有认识她娘的人,二来在那里换个新身份也比内地容易,怎么不比继续留在大同这个危地强?

    实在不成娘儿俩还能搭上出海的大船去南洋呢,眼下的交通这么落后,那可不是大明朝轻易管得到的地方!

    “再娘就真舍得不要我了么?还是娘以为找到了我爹后,他便能将我们娘儿俩一起接回去?娘向来都是个聪明人儿啊,怎么这事儿上却犯了傻?”

    眼瞅着锦绣罢这话,泪珠都快掉下来了,她娘却依然不为所动的摇了摇头。

    她当然知道女儿这是替她着想,生怕她再留在大同府这个旧地,早晚有一天惹祸上身。

    过去女儿年纪还时,朝廷便没少差了人前往大同暗暗查她,她宋银屏仗着自己还年轻、身手也还好,又自恃地头熟,次次都叫来人有来无回,终归保住了母女俩的平安。

    这就更别论女儿的那个爹……其实也不算个真正无情无义的,这些年来若没有他的人在暗中看护,单凭她宋银屏一个人,想要平安也难。

    却也正是因为如此,她才一直都不曾带着女儿离开大同这个“福地”。

    毕竟只要她人还在大同府,哪怕叫她闭着眼出门去,不论走到哪里,她都知道脚底下踩着哪块地,也不需多动耳目,便知道哪里安全哪里危险。

    可是现如今不一样了啊,她不但已经三十出头了,腰腿再不像以前那样灵活,半年前还在一次搏斗中受了重创。

    虽那一次的伤情她依旧与过去一样都瞒着女儿,可她的身体她自己清楚,她可能……就算努力扛过这个冬天,勉强保住这条命,也再难施展身手,再难护住女儿了。

    那她又怎会听从女儿的劝告,这便带着女儿逃离大同府?

    一旦她的旧伤在路上再次发作,却没有极其可靠的郎中给她医治,便极可能会令女儿成为彻底无依无靠的孤女,甚至娘儿俩一起赴死啊!

    只是宋银屏既是刀尖上舔血多年的经历摆在那儿,她便很清楚什么该讲、什么不该讲。

    早在她受伤之初她便想过,一旦她的伤势难治,严重到连自保都困难,她必须尽快将自己的密谍身份告诉女儿。

    如此也好叫女儿乖乖顺从她的安排,尽早离开她这个做娘的、去投靠她爹才是最好出路,也免得将来真被朝廷顺藤摸摸过来,一损失便是母女两个。

    要知道女儿的亲爹究竟下落何处,她心里清楚得很,早在十几年前便清楚。

    这半年来那所谓的请人替女儿找爹,甚至摆出一副为达目的、就不惜不守妇道的模样儿,不过是她不得已为之,也免得再将旁人也连累罢了……

    可她若是讲出她的身体扛不住了,这才急于给女儿找到亲爹、再叫女儿的亲爹将这孩接走,这孩哪里受得了?又怎会忍心抛下她不管?

    宋银屏也便在摇罢头后陡然一惊,惊得是她为何还将女儿当成个孩糊弄着,以为只要她坚持、女儿便会如同时候一样听话。

    锦绣这孩可是极懂事的!恐怕她越怕连累锦绣,越将那“蔓抄”得分外可怖,锦绣便越不会丢下她独自奔前程去!

    她便连忙伸出手来,替锦绣将含在眼眶的眼泪抹了,又趁机将摇头时的坚决换成了平日里软软的笑容,仿佛认同了女儿的劝告道,你得倒也有几分道理。

    “左右眼下夜也深了,我们娘儿俩都各自歇了吧?等娘躺下了,再仔细琢磨琢磨你的话,最迟明儿一早便做个决定可好?”

    锦绣这才含着泪笑了:“我在厨房里温着热水呢,这就提来给娘洗漱。”

    这时的锦绣又哪里知道,她娘这番辞不过是缓兵之计。

    等她娘第二日一早起来,口中答应着她这就出去寻中人,也好尽早出手院和铺,实则却是又去了锦衣卫千户所找人。

    “李百户昨儿夜里趴在厢房窗户边,应该已看清了我女儿的容貌,也知道我并没骗你吧?”宋银屏轻声笑道。

    却也不待她的轻笑声落下,李百户突然又觉得脖根儿发凉,令他登时打了个冷颤,那密密麻麻的鸡皮疙瘩也随即浮起了一层,就和昨夜他在锦绣窗外的感觉一模一样。

    他便忍不住抬手摸了摸脖,这才讪讪的笑道,宋娘笑了。

    “您既然了您的女儿是指挥使的骨血,那就铁定是真的了,哪里就非得瞧见姐的容貌才能笃定?”

    话昨夜里那丫头实在是太过警觉了,还不等他在窗纸上捅出窟窿望进去,便一口吹熄了油灯。

    可是别看这般一来,他就不曾瞧见那丫头的长相,也便无法断定那丫头是否真与指挥使长得六七分像,单凭那丫头的几声冷笑便能令他生出一层鸡皮,这骨血之就有九成真了。

    只是这位李百户到底不敢承认,自己不过是偷偷趴个窗户根儿,还未来得及如何动作,便被一个十四岁的丫头凭着惊人耳力发现了,就连眼前这位宋娘也是心里明镜儿似的。

    这话若是传到指挥使耳朵里去,他哪里还有脸再自己是指挥使亲信?这不是给指挥使丢脸么?

    他就继续讪笑道,宋娘万万不要再那么客气:“今后您但凡有吩咐,尽管喊我的名字就是了,哪里就非得李百户李百户的喊着,着实令李勇汗颜。”

    就在十年前,他李勇还是指挥使身边一个不起眼的长随,若不是他机缘巧合替指挥使挡了一刀,他至今还是个奴才身,又哪里坐得到如今这个百户的位。

    而眼前这位宋娘,虽口口声称她不过是指挥使当年驻扎大同时的一个外室,甚至连个外室都不是,顶多做过几夜露水夫妻,到底给指挥使生了个女儿不是?

    若这位宋娘果然愿意割爱,主动将女儿送回京城送还指挥使,还偏偏点了他李勇护送,这不是拱手送给他的大功劳么……

    且不指挥使眼下已经三十有四,膝下也不过一个庶出的三岁儿罢了,那孩还三天两头病病歪歪的,都不知道能不能养得大。

    单这位宋娘极有可能母凭女贵,不定哪日也会被指挥使接回京城呢,就算论身份顶多做个妾,这也是个好生养的不是?

    也正是李勇将这番话出口后,宋银屏的笑容便更软了。

    只因她虽然不知道李勇到底瞧没瞧见女儿的容貌,却也能从这话语中听出几丝谄媚来,想来便是对方心里已经有了数儿。

    她就越发压低了声音,细细跟李勇如此这般讲了几句话;之后也不管李勇如何目瞪口呆,便扭身扬长而去。

    ……锦绣便在手脚麻利的做得了午饭时,也等回了她娘宋银屏。

    她娘进门就从荷包里掏出几张银票,还特地捏在手里对她晃了晃,看起来便是已将院与铺顺利出手了。

    她难免欣喜非常的迎上前去,就差挽着她娘的胳膊蹦起高儿来。

    也就是因为此时的她太过高兴了,等她将手搭到她娘左肩时,她娘的脸色便有些不好看,额头上也瞬间就渗出一层冷汗,她却一点儿都不曾发觉。

    “娘这一上午辛苦了,快坐下尝尝我做的红烧肉对不对味儿!”锦绣欢快的拉着她娘坐到桌边。

    “厨房里还炖着骨头汤呢,我这就去端来!”

    殊不知等她才刚离开正屋去了厨房,宋银屏便从荷包里掏出一个拇指大的药瓶来,先倒出一点和在锦绣已经盛好的饭里,想了又想,便将剩余的药全数倒在茶壶里。

    或许就是宋银屏的伤势又有些加重的缘故,再不然便是她生怕药量过大害了女儿,她的手难免抖得厉害,险些便将手中的茶壶跌落。

    待她重新坐回座位上,手倒是不再抖了,眼里的泪水却怎么都忍不住了,扑簌簌跌到桌上,瞬间便将木纹染出重重一片深色水渍。

    锦绣端着汤回来后,却以为她娘只是舍不得大同府这个旧地,再不然就是舍不得她爹那个负心汉,唯恐她爹哪天回心转意前来寻找她们母女,却找不到人。

    她就一边端着碗给她娘盛起汤来,一边软语轻声又不失欢快的笑道,娘不是还有我么。

    “等我们到了南边落了脚,娘便只管在家享清福吧,我去盘个面馆儿做买卖养活娘。”

    “大同府的面食那么多花样儿,南方人一定没吃过没见过,还怕生意不好做?”

    “娘若不想叫我不嫁人,大不了我便招个老实厚道的上门女婿和我一起孝敬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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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三章被药倒了

    此时无比欢快的锦绣也就万万没有想到,她展望的未来虽已是再平凡不过,却早就注定成空。

    待她陪着她娘用罢了这一顿饭,也不等她将碗洗干净,就已是困得眼皮直打架了。

    她难免强打着精神腹诽起来,她昨夜是睡得晚了些,可她到底还年轻,这副身体又向来好得很,怎么就一点儿也熬不得夜了。

    不过若是这就去睡个午觉也不错?

    如此她才能养足精神,睡醒了再好好收拾些必要物品,明儿一早便陪着娘离开这个鬼地方不是么?

    锦绣这么一想便踏实极了,等她头重脚轻的回了屋,头才一挨枕头便觉得眼皮越发沉重,嘴角还来不及绽出一丝微笑,就已彻底酣睡过去。

    这之后也不过是两刻左右,李勇便来了。

    他先将宋银屏递来的两个大包袱接到手,还来不及放到门外马车上去,便瞧见她进了厢房,眨眼间便将沉睡的锦绣抱了出来。

    李勇不由得有些咋舌,咋舌于别看这位宋娘娇娇弱弱的,走起路来都仿若风摆柳,原来却也有把力气。

    只是就算宋娘手无缚鸡之力,这沉睡着的丫头既然是指挥使的女儿,他李勇又能帮上什么忙,难不成他还敢帮着宋娘将人抱到马车上?

    倒是他头午紧赶着买了两个丫头来,如此也好叫大姐在路上有人服侍;李勇便慌忙伸脚将院门拨开,连声招呼两个丫头过来帮把手。

    也正是这么一转身,他便清清楚楚瞧见了锦绣的面容,就险些将手中的包袱全都跌落在地——宋娘不是跟他,指挥使这个女儿和指挥使长得有六七分相像么?

    怎么如今看来,这位大姐分明是和指挥使一个模刻出来的,这哪里只是六七分像,这分明是十成十的像,就连双胞胎也没有长得这么像的!

    李勇赶紧跑几步,紧跟在宋银屏身后来到马车边,先将手中的包袱都放在车辕上,便慌慌张张伸手替这母女俩打开车门。

    等宋银屏努力将女儿抱上马车,又将她放平躺好,额头上已是渗出豆大的冷汗珠,左后背心疼得几乎要撕裂,脸色也惨白的不像人样儿了。

    李勇还以为宋银屏这是累脱了力,就不迭声的告起罪来,直道女儿家的清白最要紧:“……宋娘可别怪我不曾帮手呀。”

    他当然不能不告罪,谁叫那位大姐身份太过贵重,那可是指挥使的亲生女儿,也是唯一的一个女儿。

    他也就不等宋银屏摆手声不要紧,便索性跪了下去,连他一向自恃的百户身份也不顾了,更遑论自打他进了大同锦衣卫千户所,便一直耀武扬威的模样儿。

    “还请宋娘救我一命,和我一同归京!”他低头哀求道:“否则等我到了京城,无法与指挥使大人交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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