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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妇成长录-第3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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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海陵是没啥意见,反正大姐一直对他挺好的,还要供他读书,怎么可能对大姐不尊敬?沈莲被沈赵氏这么一说,就算有心想要寻沈兰的‘侯水’也不大敢了。
沈莲还想说什么却被沈赵氏凌厉的眼神制止了,最后不甘不愿地点了点头,同时心里也松了口气,这么一来想必海陵那个臭小子也不会告她的黑状了,想到逃过一顿毒打,沈莲总算舒了口气。
后来沈赵氏被这么一耽误,也就忘了问他们,为什么沈兰要让他们回来,事情就这样轻易地揭过了,沈莲和沈海陵安心在家里等着收割稻子,沈梅知道沈兰特意给她带了块布料做衣裳,心里高兴的不得了,打算过了农忙时节就动手,虽然羡慕沈莲穿了新衣服,但是为了给沈海陵赶制衣裳,也就耽误了下来,不过布料却没有被娘亲收去藏了,所以穿新衣不过是早晚的事情,她也不担心自己没有。
沈家的人是一门心思等着收割稻子,就盼着收成好,交了租子家里还有些剩余,日子能好过一些,虽然沈兰说送沈海陵去读书,那么束脩肯定是沈兰出,可是除了束脩还有生活费用,总不能什么都落沈兰身上吧,就算沈兰真的肯全部包办了。
可是沈孝全和沈赵氏也不可能一个子儿都不拿出来,毕竟沈海陵是他们的儿子,沈兰不过是一个出嫁女,而且沈兰又是一个人拉扯一个孩子,要是外人知道了,怕是要戳老两口的脊梁骨,沈孝全自然是不愿意被外面的人说闲话,所以就算沈兰说要送沈海陵去学堂,沈孝全还是有些不安,打算来年要多凭些地,多种些稻子赚钱,总不能真的把儿子的负担甩个大女儿。
☆、第九十三章 取货
送走了沈莲和沈海陵,沈兰家里除了她一个大人,就剩下俩孩子了,在外人眼里沈兰的日子过得很是悠闲,既不曾见她出门挖野菜,也没看到她上山打柴,整日里都呆在家里也不知道在做些什么。
自然沈兰的确不怎么出门,主要是她忙着做蚊帐和衣服,还有就是酿造果酒,沈兰家里除了上次买回来的陶瓮外,还有好几个装酒的坛子,这些都是之前小石头满月的时候喝酒剩下来的,沈兰从外面挖了棵桑树进空间,花了几天时间种出了一小片,运用精神力将树上的桑葚摘了下来装进坛子和陶瓮里,打算酿造桑葚酒。
前世沈兰是酿过葡萄酒和橘子酒的,那个时候沈兰直接将洗干净的葡萄放进饮水机的桶里,加入一定量的糖来酿酒,结果到真的做出了葡萄酒,酸甜可口很是好喝,不过做葡萄酒的时候放糖是关键,如果糖放得少了,葡萄酒味道就没那么爽口,不过可能口味不大同,放少了糖的葡萄酒倒是和市面上出售的葡萄酒差不多。
不过沈兰偏爱酸甜口味的,倒是香槟更适合她的味道,所以她不大爱喝葡萄酒,自己酿酒的时候因为第一次糖放多了,结果酿出来的味道很好,后来听人家说要按比例来,又因为第一做的味道很好,于是第二次她又做了,这次是按照比例来酿造的,结果味道差强人意,她不是很爱喝。
后来沈兰再做的时候,都是按照自己口味来做葡萄酒的,又有一次跟人出去旅行,因为是生态游。正好碰上那地方橘子大丰收,然后价钱特别便宜,于是就买了一箱回去,可是橘子吃多了上火,放着又会坏掉,她突发奇想就用橘子也酿了一桶五升的酒,没想到味道很好。后来因为喝不完还变成了果醋。
到最后喝腻味了。沈兰才没再糟蹋东西,可是如今她想试试这种酸甜口味的果酒在这个世界受不受欢迎,其实有一点沈兰很奇怪。往日里看种田文,人家酿造的果酒大受追捧,其实沈兰觉得不大科学,在古代虽然有葡萄美酒夜光杯的说法。但是真心讲葡萄酒国人的接受度并不高。
如果不是因为鸦片战争,外国人将华国打趴下了。衍生出一部分崇洋媚外的人群,谁会去追捧香烟、葡萄酒这些玩意?很大一部分国人一开始接触葡萄酒、啤酒和威士忌的时候都觉得是马尿而不是酒,所以就算沈兰想酿酒出来卖,也是打着口味的旗号。而不会想要做出后世的国际名酒,第一她没那个技术,第二她自己都没喝过上好的洋葡萄酒。鬼知道上好的洋葡萄酒啥味道。
至于说超市里几百块一瓶的葡萄酒,她倒是喝过。真心讲不对她胃口,她还是比较喜欢喝鸡尾酒和香槟酒,酸酸甜甜的多好,至于其他的酒不在她的接受范围内。
虽然沈兰在做这件事情,但是并不抱希望,要说这个果酒倒是适合女性和小孩子喝,毕竟酒精浓度不高,另外富含丰富的维生素,然后口味也很好喝,不像白酒那么辛辣,所以沈兰还是打算做一些试试,就是卖不掉自己喝着玩也不错,毕竟这个时代可没什么饮料。
沈兰的空间没有污染,周围的环境也非常好,平日里一场暴雨完全可以将桑果上的灰尘冲掉,所以沈兰摘下来的桑果并没有清洗,而是直接塞进了坛子里,酿果酒的坛子是不能装满的,最多只能装半坛鲜果,主要是因为在水果发酵过程中会产生气体,如果水果塞满了,就没有空间来释放气体,容易引起爆炸,这些陶坛和陶瓮固然厚实,可是毕竟比不得钢化玻璃和塑料制品。
所以沈兰只采了摘半坛子的水果,往里面洒上差不多的糖,然后用布将罐子口包住,光这样还是不行的,毕竟布并不密封,所以沈兰还和了黄泥,将黄泥摸在包了布的罐子口上,将其彻底密封起来,然后放到东屋里先发酵上一两天,再放空间里去催熟。
果酒并不适宜发酵太长时间,差不多两三个月就可以了,所以沈兰并米有一开始就将装了水果的坛子搬进空间里,而是准备在去县城之前进空间将坛子搬进去,然后用木头和竹子搭建了个窝棚,将罐子藏在里面,主要是防止下雨淋了这些罐子,另外沈兰的这个空间里是有野生动物的,一个弄不好就会被动物糟蹋了东西,所以沈兰才特别小心。
日子过得很快,转眼就道了沈兰该去取耳环的日子,于是沈兰提前一天跟宋福旺约定好,让他第二天赶牛车送她去县里一趟,虽然是农忙时节,按说是抽不出空来的,但是沈兰说了,只要他将自己送到县里就可以回来了,也不用等她回来,既然这样宋福旺也就答应了,虽说这个农忙时节出去帮工也能赚到钱,可是比起赶车来说,帮短工是很累人的,赶车不过是受一点小累,就十多文的钱拿,怎么都比帮工舒服多了。
沈兰将酿好的酒都搬进了空间里,然后整理了一个包袱和篮子,就带着沈薇和石头出门了,并且将自家的门锁好了,昨天沈兰就跟宋三嫂说过自己要去县里办事,就把羊放她家寄养两天,另外请她帮着看护下自家的门户,宋三嫂也爽快地答应了。
手里抱着石头,身边带着沈薇,沈兰就朝着宋福旺家走去,昨天已经说好了,沈兰直接带着孩子去宋家坐车,到了宋家门口,宋福旺已经套好了牛车,不过人并不在外面。
“旺叔、旺婶,在不?”沈兰走到门槛前朝屋里喊了一嗓子。
“来啰!”宋福旺回了一声,不一会儿就从后面提了个筐走出来,框里装了有些发软了的青草,看来是昨天割了准备今天给牛吃的。
“旺叔,可以走了么?”沈兰问道。
“行,我把草料装上车就可以了,就你们姐妹两个带着孩子吗?”宋福旺问道,看了看沈兰的身后,并不见什么物事,难道就几个人去县里?
“是的,去县里办点事儿,所以在亲戚家住两天再回来,麻烦旺叔了。”沈兰不大好意思地开口。
“哪里不好意思,我不也收你钱了么?又不是白搭你去县里。”宋福旺倒也坦率。
沈兰笑了笑,就示意沈薇坐上去,然后自己在抱着孩子上了牛车,宋福旺也把装草的筐放了上去,才坐到车辕上,赶着牛车朝村外而去,因为车上就只有沈兰和沈薇两姐妹,所以显得特别空旷,牛拉车也不吃力,就这样慢悠悠地走着。
过了晌午才到了县里,沈兰让宋福旺把自己送到正街就让他回去了,这才抱着石头带着沈薇朝天保银楼走去,在家里沈兰已经准备好了布料和点心,这些都用篮子装着,因为她要抱孩子,所以这个篮子是沈薇提着,如今取了首饰再买块新鲜的肉就可以直接去芸姑妈家里。
之所以要去芸姑妈家里,就是为了沈海陵上学的事情,之前在石头满月的时候,沈兰就让沈赵氏去跟芸姑妈通气,毕竟芸姑妈家的表哥在私塾里当先生,正好可以让沈海陵去那里启蒙,沈兰之前来银楼除了想卖珍珠,还是因为想要卖件礼物送给表嫂钱氏,这样才好开口让沈海陵进私塾读书,而且也有可能为了方便,让沈海陵住在王家,这么一来肯定不能空手而来,除了普通的礼物,肯定还要备一份厚礼,思来想去沈兰觉得给王家表嫂送件首饰最是不错了。
后来因为卖珍珠需要敲门砖,沈兰就拿了四颗珍珠出来做首饰,于是沈兰才没有买首饰,而是想着直接送钱氏珍珠耳环,珍珠在这个小县城里可以说是非常珍贵的东西,这样一份礼物既好看又尊贵,当时沈兰打造了两对,一对是吊坠的,一对是耳钉,那对吊坠的相对而已比较年轻,而耳钉沈兰设计得要老气一些,这样一来芸姑妈一对,表嫂钱氏一对正正好,而且价钱也不贵,当然在钱氏和芸姑妈眼里,这对耳环绝对造价不凡。
沈兰进了天保银楼,翔哥儿立马迎了上来:“宋家娘子来了啊?可是来取耳环的?”
“小哥儿好,今日店里不忙?”沈兰也笑着开口,随后跟着翔哥儿朝柜台方向走过去。
“还行,娘子的耳环早就做出来了,就等着你来取呢。”翔哥儿打开柜台的门,走了进去,从柜台里面将托盘端了出来,托盘上铺了一块红色的绒布,两对珍珠耳环安静地躺在托盘里。
沈兰看了耳环,觉得做工很是精致,完全不比自己那个年代差,甚至隐隐超越了自己那个时代的做工,不知道是不是错觉,沈兰觉得这两对耳环好像被人赋予了生命一般,不仅栩栩如生,甚至仿佛还流淌一股活力,这是沈兰从来没有见过的工艺,一时竟然也看呆了。
“大姐,给我看看,是什么啊?”人小个矮的沈薇努力垫着脚也够不到柜台啊,急的满头的汗水都快流出来了。
☆、第九十四章节 选首饰
“好了,你急什么,等会就给你看,你先旁边站一会儿,大姐给你个簪子,等下让这个大哥哥端出来给你挑选。”沈兰满意地看着那对安静躺着的耳环,张嘴安抚过沈薇后,又跟翔哥儿说:“小哥帮我包起来,再给我看下上次的钗,另外拿几副簪子给我挑挑,我想买两对,都是小丫头戴的,一副让那边的小姑娘选,一副等会我自己来选。”
“行勒。”翔哥儿愉快地开口,别人也许不清楚这个衣着简单,头上一个饰物都没的女子是不是有钱的主儿,他却是很清楚地知道,这女子可是从自家叔叔手里赚取五十多两的银子,正是因为知道对方是有钱的主儿,翔哥儿做事做的特麻利,一会儿将沈兰的耳环用小荷包装了起来,然后就准备去拿其他的东西给沈兰挑。
“等等,能不能分开装?”眼看着翔哥儿将耳环丢一个荷包里,沈兰忙开口道。
“哦,好的。”翔哥儿立刻又拿了个荷包,将两对耳环分开装好,然后把荷包递给沈兰,沈兰接过后塞进袖子口袋了,这个时候翔哥儿也端了银饰的托盘出来,让沈兰和沈薇挑选。
沈薇还是第一次进银楼,也是第一次看到这么多银灿灿的首饰,最关键的是大姐让她自己挑一对儿喜欢的簪子,立马兴奋不已,等到翔哥儿将首饰放到矮桌上的时候,沈薇立刻双眼再也离不开那托盘了,一双黑乌乌的眼睛熠熠生辉地望着那些首饰,却有不敢动手,只敢看着。
“好了,喜欢什么?挑一对儿。”沈兰含着笑道。
“真的能选么?”沈薇有点不确定。这个好贵的。
“当然了,大姐不是说了带你来买对儿簪子么?”沈兰望着沈薇回道。
“哦。”沈薇点了点头,有丝犹豫,不过最终还是受不了心中的诱惑,小心翼翼地伸出干净白皙的小手,十分虔诚地挑选起银饰。
此时小小的沈薇心里别提多开心,这样的东西要搁以前也许一辈子都不一定能碰到。大姐出嫁的时候都没陪嫁什么银首饰。虽然后来姐夫有给大姐打制银钗和耳环,可是自从上次大姐被亲娘一家欺负后,就再也没有看她戴过。而且她的梳妆盒里也没有过银首饰,只有简单的一根发带,所以平时大姐通常到是用根筷子随便插了发髻,即使今天也是如此。
“大姐。要不我还是不买吧,我年纪小也压不住。给你和娘买吧。”沈薇恋恋不舍地摸了摸搁在托盘里的银饰,最终却什么都没有选,反而劝沈兰道。
说不感动是骗人的,这一刻沈兰真心地喜欢上了这个小小的孩子。孩子的世界是单纯、天真的,也是再没有心机的,虽然沈薇平时娇气一些。可是很多事情上却十分让人忍不住怜惜,她是家里最小孩子。正是因为如此所以好的东西从来轮不到她,衣服是捡姐姐们穿剩下的,玩的更是如此,唯一大概好的地方,就是吃食上稍微偏宠一点,可是这个时代的农村有什么好吃的东西呢?
另外农村习惯贱养孩子,这个理念跟沈兰那个时代截然相反,就算再心疼孩子的人家,都不会娇宠孩子,相反反而觉得孩子应该多做事情,礼让大人,通常吃饭的时候,有些孩子多的人家,都是大人坐着吃饭,小孩子站着吃饭,嘴里还说这样小孩子长得快,另外家里有什么需要跑腿的事情也会指使家里孩子去做,平日里家里的清扫和做饭也是孩子在做,完全不会惯着小孩,特别对女孩子更是如此了。
忍着感动沈兰笑着道:“你挑吧,等会大姐再给娘挑个银手镯。”
“大姐,还是不要浪费钱吧,小薇挑个好看的头绳就算了吧。”想了想沈薇开口道。
“行了,人小小的,倒是机灵,头绳也买,这银簪子也买,不准再动小心思了,赶快挑。”沈兰假装生气地冲沈薇道,沈薇缩了缩脖子,顿时老实了,可是看了半天也不晓得挑什么好。
那边沈兰也专心挑了根银钗,银钗并不花哨,反而相当的质朴,身上雕刻着缠枝花,其实插头上不仔细看的话就跟插根筷子差不多,这让沈兰不禁万分怀念自己那个世界各种好看的发钗和发梳,虽然做工比不上这个世界的,可是一颗颗亮晶晶的水钻在灯光和阳光下多么漂亮耀眼啊。
翔哥儿也是机灵,听到沈兰说要银手镯,立马跑进柜台里又端了一托盘的手镯出来,等着沈兰挑选,沈兰也不客气,挑好了银钗后,就立马挑起银手镯,这手镯大多也是雕花的,扁平的镯身上刻着丰富多彩的图案,沈兰挑了个纹饰不太招摇,分量却很足的手镯,下意识里她就挑了个分量足镯子。
沈兰自己挑好后,又去看沈薇,发现小丫头一脸愁容,不禁摇头笑了笑,顺手拿起一对银簪子,开口道:“你快点哦,你三姐的都挑好了,你再这么慢,当心大姐不给你买哦。”
原本以为沈兰拿起的是要买给自己的,沈薇还稍微松了口气,可是听自己大姐这么也说,立马知道那个是要买给三姐的,不禁有些失望,只能继续纠结选那个比较好。
“要不挑这个带铃铛的,走路会响,很可爱。”沈薇指了指一对银铃道。
沈薇闻言立马点头,嘴里道:“就这个,铃铛很好。”
沈兰示意翔哥儿把东西包起来,然后又买了几对绢花,这个自然是要拿去送礼的,当然少不了沈薇要的头绳,零零总总花了近九两的银子,亏得沈兰出门的时候带足了银钱,否则还真要尴尬一回了。
一下子有近九两的进账,翔哥儿差点没笑裂了嘴巴,恭敬地把沈兰姐妹送出了门,嘴里喊着欢迎下次再来的话,沈兰敢肯定这家伙说这话的时候绝对是诚心诚意的,沈兰默默为自己出了大血的荷包默哀了几分钟,这才出了街上朝肉铺子走去,上门做客怎么少得了肉呢?
割了三斤五花肉,沈兰和沈薇才朝着芸姑妈家的方向走去,沈兰去过一次芸姑妈家里,倒也记得怎么走,其实沈薇也去过几次,所以不一会儿就找到了芸姑妈家。
芸姑妈家的院门并没有紧闭,而是敞开着,沈兰走到门口,冲里面喊道:“有人在屋不?”
“谁啊?”屋里传出芸姑妈的声音,看样子表嫂应该不在家。
“姑妈,我是沈兰,今儿带着沈薇来看你了。”既然有人,沈兰就大方地带着沈薇走进了院子,那边听到动静也出了屋。
“兰娘和薇娘啊,你们怎么来了,快进屋里坐,孩子没热着吧,这天气越来越热了,你们是走着过来的还是坐车来的?”芸姑妈忙招呼沈兰姐妹进屋,又去接沈兰手里抱着的石头,一脸欢喜地将石头抱进怀里,然后嘴里发出“哦、哦”的声响来逗石头玩。
“是坐车来的,倒也不累,就是有点热。”沈兰笑着从沈薇手里接下篮子放到桌子上。
“哎呦,你看我这个记性,也不晓得给你们到水,你嫂子带着两个丫头回娘家了,这家里就我一个人,倒是忘记招呼你们了。”说着芸姑妈忙把石头还给沈兰,转身去条台上拿了水壶和茶杯给沈兰和沈薇倒凉茶。
“姑妈也是客气了,哪里用得着你给我们倒茶。”沈兰客套道,不过芸姑妈已经将茶水倒好了,沈兰自然不会等着芸姑妈给自己端过来,立马起身从桌子上端了茶杯,沈薇也是。
“对了,你们来是不是说海陵读书的事情?”倒好了茶水,芸姑妈再次从沈兰怀里抱走了石头,陪着姐妹俩坐下后,才问道。
沈兰笑了笑,倒也没跟芸姑妈客套,而是爽快地开口道:“是的,眼看着农忙也开始了,我寻思着海陵农忙结束了就进学堂,到时候就要麻烦姑妈和表哥、表嫂了。”
“这个事儿,我也跟你表哥说过,孩子能进学堂是好事情,只是这束脩……”芸姑妈有些不好意思开口。
沈兰自然闻音知雅意,忙道:“姑妈,这束脩自然是按学堂里的规矩交,另外海陵住姑妈这里,我也另外给姑妈算钱,常言道亲兄弟明算账,姑妈虽然是我们的姑妈,但是账面上的事情却不能混淆。”
芸姑妈闻言松了口气,脸上的笑容也真诚了几分,嘴里道:“是这个礼儿,正是该如此。”
沈兰也跟着笑了笑,借用沈兰自己那个世界的一句话,能用钱解决的事情最好用钱来解决,倒是人情债难还,所以沈兰一开始就想好了,就算沈海陵在芸姑妈家里借住,她也不打算占芸姑妈的便宜,而是像自己那个世界一样,交饭钱和借读的钱,毕竟人情这种东西会越用越不值钱,如其这样还不如留到关键时候再用,说不定到时候能起到意想不到的作用呢。
☆、第九十五章节 走关系
寒暄了一番,芸姑妈就进屋准备吃食,自然沈兰带来的一篮子礼物也交给了她,一开始还客气推让了一番,才在沈兰的诚意劝说下接受了礼物,将篮子提进了屋里,又将篮子里的肉拿了出来,让沈兰姐妹坐着休息,她自己提着肉进了灶间,看样子是要给沈兰姐妹准备吃食。
除了表面上的礼物,其实沈兰还有另外的礼物,就是从银楼拿回来的珍珠首饰,只是她不好这个时候拿出来送人,准备等表嫂钱氏回来了,在分别给这对婆媳送上这两件礼物,自然少不了王家两个孩子的绢花。
稍后,芸姑妈端出来两碗面,面碗里浮着厚厚的油花,半边碗被肉片覆盖了,半边碗被一个焦黄的荷包蛋覆盖了,面则沉到碗底,因为坐人家的牛车,沈兰也就没有当着外人的面拿吃食出来,这一路走来还真有些饿了,此刻望着满满一碗有肉、有蛋,还飘着浓郁葱香的面,沈兰只觉得腹中更加饥饿了起来,于是也不客气,拿起筷子夹了鸡蛋一口咬了下去,果然是糖心蛋,外脆内嫩味道好极了。
芸姑妈抱着石头在一边笑眯眯地看着,沈薇比沈兰来就有些拘谨,小心翼翼地扒开肉片和鸡蛋,规规矩矩地吃着碗里的面,小口小口也不敢发出声响。
很快沈兰一碗面就见了底,芸姑妈忙问道:“够不够,锅里还有,我去给你盛。”
“够了,姑妈你就别忙活,你那就安生坐着,这碗筷我来收。”沈兰忙拒绝道,这么大一碗面。还是用猪油炒的肉和煎的荷包蛋,她要是再吃下去只怕束腹都没什么成效,她还年轻呢,可不想不到二十岁就有小肚子了。
“在姑妈这里可别客气,小薇怎么不吃肉和蛋啊,这些可是姑妈特别给你们炒的,不吃可要不得。”芸姑妈眼见沈薇碗里没怎么动过的肉忙劝道。她自然明白农家的孩子难得吃回肉。到别人家里做客,一般碗里的肉食和鸡蛋都不会动,通常会留给主人家下次待客用。可是今天沈兰拿了那么大一块肉,还送了好几块的尺头和一盒点心,她自然不会舍不得这点荤食。
“姑妈,我晓得。”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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