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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妇成长录-第4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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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荤食。
“姑妈,我晓得。”沈薇细声细气地应道。可是动作却是完全相反。
“你这孩子,长得这么瘦。还不多吃点肉,快别跟姑妈客气了,你大姐拿了那么大一块肉来,姑妈还能舍不得给你吃?”芸姑妈笑着劝道。一旁沈兰也跟着打趣道:“是啊,你跟姑妈客气什么?要是姑妈家肉不够吃,大姐立马去买。再说你剩下来的东西别人也不敢吃是不?”
沈兰完全是按照自己世界里的想法说这个话的,主要是她还没走过亲戚。自然不知道这个时代农村的陋习,如果真的知道了,只怕以后到人家家里会吃不下东西了,当然这个是后话。
沈薇被说得有些不好意思,不过还是乖乖地听了沈兰的话,夹了鸡蛋吃起来。
一旁的芸姑妈则笑了笑,也不再开口了,反而跟沈兰聊起石头来。
如今小石头已经一个多月了,沈兰平日里吃得好,自然奶水也足,石头吃得也饱,孩子也跟着见风长了,别看才一个多月,体重却是不轻的,不过这孩子长得也均称,并不显胖,反而有点小肉,所以粉嘟嘟的跟一团糯米团子似的可爱,而且还很喜欢笑,只要有人逗他就能笑个不停。
沈薇吃完碗里的食物,就乖巧地将自己和大姐的碗筷收走,进了灶屋熟练地将碗筷都清洗干净了才出来,出来后也是安静地坐在一旁听着自家大姐和姑妈聊天,完全没有不耐烦,沈兰虽然在跟芸姑妈聊天,不时还会注意下沈薇,见沈薇一旁如此乖巧,心里隐隐有些高兴。
下午申时钱氏就带着两个孩子从娘家回来了,一进屋就看到沈兰姐妹和石头,顿时开心不已,拉着沈兰说了小半天的话,才着手去准备晚饭,沈兰也抽空偷偷将两个装首饰的荷包分别给了芸姑妈和表嫂钱氏,然后还拿出绢花给两个小丫头戴,顿时就博得了两小丫头的好感。
自然沈薇也看到珍珠耳环的模样,心里不禁艳羡不已,不过她也知道那么好看的耳环不是她这个年纪的小孩能压得住的,所以也就只是纯粹的羡慕。
在芸姑妈家里用过了晚饭,沈兰特别找了王云焕,跟他重新说了关于沈海陵的事情,并且询问了束脩的事情,然后斟酌着拿了二两银子出来,表示是沈海陵半年的束脩,剩下的银钱则是沈海陵寄住在王家的生活费,自然王云焕推辞了一番后还是收下了,沈兰见此心也安下来。
因为沈兰送出的礼物,芸姑妈和钱氏都特别喜欢,特别是听沈兰说那做耳环的珠子是珍珠后,更是欢喜得不得了,将耳环藏进梳妆盒里准备当压箱底收藏起来,珍珠这样的东西,在蓟县这种小县城里,除了听说过还真没多少人见过,如今沈兰大手笔地送出两对耳环,王家婆媳怎么不开心,这样一来对沈兰也特别热情了起来,沈兰在王家住得游戏受宠若惊,不过沈兰打算第二天去趟归云居就回去,沈兰并不大喜欢住别人家里,或许这个是她那个世界那个年代的通病,所以沈兰来到这里又有了自己的家后,就更加不喜欢住进别人家里了。
第二天沈兰吃完早饭,表示自己要到正街买点东西带回去,让沈薇带着石头在王家候着她,等她事情办好了就带两个孩子回去,芸姑妈和表嫂钱氏自然满口答应,让她放心去办自己的事情,俩孩子会帮她看着,沈兰这才提着篮子放心地出了门。
沈兰出了门走了一段路后,找了一家杂货铺,从里面买了根扁担和一对竹筐,走了一段路找了个隐蔽的地方闪身进了空间,将酒坛子分别码进了筐里,又拍开了一坛封口的泥,就着酒坛口往嘴里灌了一口,味道芬芳酸甜,入口味道很好,酒香也浓郁,如果没意外的话,其他几坛酒味道也不会有太大的差别。
因为当初沈兰酿酒的时候并没有将果汁挤出来,而是直接用鲜果酿造的,酒里自然残留了果渣,中间沈兰又没空将酒过滤出来,所以沈兰不禁有些犯难了,不过她还是想先拿去归云居试上一试,于是重新用布将坛口扎好,沈兰就挑着担子出了空间,因为进去的地方隐秘,又不曾有什么人经过,所以沈兰挑了这么一担东西出来并没有引起人的注意。
走了半天的路,沈兰就来到了归云居的后门,后门依然是半掩着,沈兰将担子放下,站门口冲里面喊了一声:“连胜小哥在不在啊?”
“哪个啊?”连胜探出头看到沈兰,想了下才开口笑着说:“是宋家嫂子啊?是不是找我们吴师傅啊?”
“是啊,麻烦小哥帮忙唤一声。”沈兰笑着拜托道,连胜点了点头就转身进了后厨,片刻就领着吴大厨从那边走了出来。
“宋娘子今儿又有什么好东西拿来卖啊?”吴大厨看到沈兰很自然地挂上了生意人的笑容,热情地询问着。
“我也不知道这东西吴师傅你收不收,是自己家里酿的一点桑葚酒,味道很不错,要不你尝尝?”沈兰也没废话,直接就告诉吴大厨自己带来的是桑葚酒,并且还邀请他尝尝味道。
吴大厨倒也有些稀奇,从来没听说过用桑葚酿酒,站在面前的小娘子倒是头一份,不过说起来桑葚也是在四月份左右就上市了,不过是山野果子根本入不了大堂,如今这个小娘子却将这不登大雅之堂的东西酿了酒,还拿到他面前推销,他倒是有些好奇她哪里来的胆量。
“连胜,去拿个碗来。”吴大厨吩咐道,连胜立马屁颠屁颠地跑进了后厨,沈兰则将之前开封了酒坛重新打开。
淡淡的果味从坛子里散出,闻着就一股子果味,酒的味道倒是不浓郁,吴大厨不禁有些失望,酒如果没有的酒味,那么还能称呼为酒么?不过对上沈兰殷切目光,他还是决定压下心中的失望,准备尝过了再说。
不一会儿连胜就从屋里拿了个白瓷小碗,吴大厨接了过去,拿在手里,沈兰也抱起了酒坛,小心翼翼地给吴大厨倒了酒,吴大厨端起酒碗,只见白色的瓷碗里一汪红紫色的汁水,只是看着就有股透心凉的感觉,如其说这是酒品,倒不如说是饮品。
端了小碗,吴大厨浅尝了一口,顿时觉得嘴里酸甜爽口,还有种白酒所没有的刺激口味,喝着倒是很好,只是酒味太淡了,几乎完全喝不大出来,果然如同他所想的一般。
仰头将碗里的果酒喝完,吴大厨才将碗交给了连胜,才对沈兰道:“你这饮品味道倒是不错,只是却说不上一个‘酒’字。”
沈兰愣了愣,果然如此,之前她就有这样的预感了,用水果酿造的酒品还是太偏甜了,不适合喝惯了白酒的人,所以她也只是抱着试试的心态,要是实在卖不掉,只好拿回家放着,等她不给孩子喂奶了时候可给以自己喝。
“那吴师傅收不收?”沈兰问道。
☆、第九十六章节 桑葚酒
吴大厨有些犹豫,这饮品味道的确上佳,只是他这酒店里多是大老爷们出入,这些人哪里会耐烦喝这个,倒是闺阁中的夫人小姐应该甚是喜爱,特别是如今已经是仲夏了,喝上一碗这样的饮品那可真是沁心入肺的凉爽啊。
“宋娘子,你这果酒味道是好,只是我们归云居是酒楼,大多来酒楼用饭的都是大老爷们,他们哪里会喜欢这样的饮品,所以……”吴大厨前面的话倒是说得顺溜,这后面的话却有些拿不定主意。
沈兰闻言多少有些失望,不过比起这个时代的人,沈兰的脸皮自然厚一些,人家吴大厨虽然没有直接拒绝,可是意思也差不多了,偏偏沈兰装出听不出来的模样,朝他粲然一笑道:“吴师傅可是担心不好卖?既然吴师傅说这果酒味道好,不知道贵店可有冰?”
吴大厨下意识点了下头,倒是有些惊奇这女主知道夏日藏冰的事情,一般的农家人能吃饱肚子就行了,哪里会想到炎炎夏日还有冰,可见这女子倒是真的不大简单,只怕不仅仅是农家妇人。
“可否取上一小块?”沈兰问道。
吴大厨倒没拒绝,反而挥手让连胜去取一下,这个时候冰并不入食物,而是用来冰镇饮品,或者是放在雅间给贵人驱热的,不一会儿连胜就取了一块冰出来,白白的冰块透着凉气。
沈兰看了冰有些囧了囧,竟然是砖块大小的冰,是不是太大了点?犹豫了下,沈兰问吴大厨要了之前喝酒的碗,重新倒了一碗酒。然后将冰块放了一部分到碗里,因为冰块的进入,碗里飘起屡屡白雾,等到碗壁沁出水汽,沈兰才将冰块重新拿了出来还给连胜,又将碗递给吴大厨道:“吴师傅再尝尝。”
吴大厨也不客气,接过碗张口就喝了起来。此时冰镇过的果酒味道更好。不仅爽口还透心的凉,在这样的夏日里来上一碗实在是人间美事一件。
“吴师傅,其实你也无须将这果酒当酒水来卖。直接当做冰饮不是很好么?客人进了店,你们端上一大杯这样的冰饮,既解渴又开胃,这么一来你们酒店的菜也能多卖出去几盘,是不?”乘着吴大厨喝酒的机会。沈兰缓缓道来。
如果说一开始吴大厨有些犹豫,那么此刻彻底被沈兰说服了。夏天本来就没什么食欲,酒店里的吃食本就油腻,很多人进了店也不一定会点很多昂贵的菜肴,吃得也不多。比起其他得季节,夏天酒店得生意可以说是差了不少,就是因为很多人苦夏。根本吃不下去东西。
可是喝过沈兰冰镇过的桑葚酒,吴大厨就有种凉快了很多的感觉。很想好好地吃一顿,就着这冰饮一口菜一口酒,完全不受天气炎热的影响,顿时就双眼有些火热地望着沈兰。
“不知道宋娘子这果酒打算怎么卖?”吴大厨问道。
听到这句话沈兰彻底露出了灿烂的笑容,原本就白皙秀气容颜顿时如花开放一般,虽然依然是一身半旧不新的衣服,头发不过用支竹筷子插着,几缕碎发飘散在额前,年轻的脸庞还有几分稚气未脱,可是此时吴大厨和连胜都被沈兰这个笑容迷惑了,只觉得这个女子是世上顶顶好看的人了。
“桑葚是我采的,倒不用多少钱,不过这酿造的酒除却桑葚还有其他的配料在其中,这个配料就不方便透露了,外面的水酒最差是三文一斤,却是比不过我这桑葚酒,我也不要你贵,就五文钱一斤,你看如何?”沈兰笑着问道。
价钱的确不贵,普通的高粱酒都要这个价钱,更何况沈兰做出来的这个桑葚酒市面上并没有,他家可谓是独一份,这么一想吴大厨就应了下来,随后让连胜拿了秤出来将酒称过。
一担的酒,连酒坛子在内一共是八十三斤七两,扣除酒坛子的分量,算沈兰七十斤的酒,一共是三百五十文的钱,吴大厨当场给沈兰结算了银子,又让连胜去屋里搬了跟沈兰的酒坛子差不多的八个坛子出来给沈兰带回去。
沈兰将坛子重新码进了竹筐里,临走之前告诉吴大厨,最好把酒里的果渣过滤出来比较好,吴大厨听了脸就黑了,这小娘子倒是奸诈,等把钱结算完了,才告诉他,那酒水不是纯酒水,里面还有果渣,这么一来这酒就不止五文钱一斤了,不过随后想到这酒他也不会卖五文钱一壶,不管怎么算还是赚钱的,最关键的是喝了这个酒,说不定人家能多吃下几个菜,那才是这个酒给酒店带来的最大好处,所以也就打趣了沈兰几句,并没有让沈兰退钱。
挑着空了酒坛子,沈兰出了归云居后门的那条窄巷子,就挑着担子朝芸姑妈家的方向走去,不过到了正街后,她又找了个地方将担子丢进了空间,然后又去杂货店买了些种子和小零小碎才走上回去的路,顺道还租了辆牛车,并不打算自己走着回宋家村。
坐着牛车到了芸姑妈家门口,沈兰进来屋跟芸姑妈和钱氏说明了情况就要带两个孩子回去,其实芸姑妈也清楚现在农村正是收粮食插秧的时候,所以也没有挽留沈兰,只是让她有空了带小石头来家里住,沈兰自然客气地表示一得空就来看望姑妈,然后才带着沈薇,抱着石头提着篮子上了牛车。
话说县里的牛车倒是比宋福旺家贵了两文钱,不过沈兰也不是差钱的主儿,所以很欢快地就租了牛车回家,她可没想过抱着孩子带着妹妹一步一步走回去,那可是会要了她的老命。
赶牛车的大叔倒是个热心话又多的人,看沈兰一个单身女子带着两个娃,就跟沈兰搭起话来。
“小娘子这是走亲戚还是回家啊?”一边赶着牛车,一边就问了起来。
“回家呢。”沈兰回了句,反正坐车也无聊,就有一句没一句地聊了起来。
“哦,小娘子家里是住宋家村啊,这上县里是走亲戚吧,不晓得小娘子跟王秀才家是什么亲戚?”大叔问道,蓟县不大,住在县城里只要微微有点脸面的人家,这赶车的自然会熟悉,而王文焕不仅是秀才出身,又是私塾的夫子,所以这赶车的大叔认识是很正常的事情。
“是我姑妈家,大叔,跟你打听个事儿。”沈兰不大习惯被人这么追根问底,干脆转移话题了。
“啥事儿?”大叔问道,“这蓟县方圆百里没有大叔我不知道的事儿,你想问什么就问,大叔保证不给你胡诌。”
其实不用方圆百里,就县里的事儿,沈兰心里默默吐了句槽才开口道:“也不是什么大事儿,就想问问大叔,你知道这县里有人卖房子么?”
好几次来县里,沈兰都觉得不大方便,如今她手里也有钱,不比当初刚刚来到这个世界上,手里什么都没有,就想什么时候在县里卖间房子,方便落脚也方便以后她想做点什么,总不能每次大老远从宋家村往县里跑吧。
“娘子倒是问对人了,娘子要在这蓟县买房子?”赶车大叔偷偷打量了沈兰一番,对沈兰的话并不以为意,毕竟沈兰全身上下就没一个地方能看出来有钱的样子,县里的房子是那么好买的么?
“倒是有这样的想法,不过手上却是没有那么多钱财。”沈兰叹了口气,上次卖珍珠就赚了五十多两的银子,这才去了一趟县城零零总总就话了不下十两,如今她手里不过四十两,一般人听着或许觉得很多,可是真要用起来也是很快,常言道坐吃山空,不想点法子赚钱,只怕手里这点钱很快就要用完了。
“哦,那娘子打算要什么样的房子?”赶车大叔接着问。
沈兰想了想,才开口道:“最好是临街的铺面,能做点小生意的。”
“这样的倒是有几家要卖,不过银钱不便宜,小娘子打算要个什么价钱的?”赶车大叔问。
“大叔不如说说,有那些屋子要卖,我自己斟酌下,如果成了我请大叔喝酒。”沈兰询问道,就当她如今买不起,可是不表示她以后买不起,毕竟她手里还有不少的珍珠,只是找不到销路而已,否则只怕早成了这个世界的大富翁了。
赶车大叔闻言点了点头说:“行,就我知道的就有三家,一家是正街当街悦来客栈对面的一间铺子,原先是做吃食的食肆,老板姓王是白杨渡的人,生意倒是不错,只是端午的时候,出了桩人命官司,说是他家的吃食害了人命,结果那户人家带了族人来闹腾,最后王老板只得陪了钱,又关了店回白杨渡了,他家就想将这铺子卖掉,价钱上是三百五十两,在正街又是悦来客栈对面,这个价钱并不高,不过没有什么人接手,毕竟出过人命,大家觉得晦气。”
闻言沈薇不禁气呼呼地开口道:“大叔,你都说了晦气,还讲给我家大姐姐听。”
☆、第九十七章节 问房子
沈薇坐车也坐得有些无聊,听着自己大姐和赶车大叔聊天,听到自家大姐想在县里买房子,不禁高兴有有些兴奋,这么一来以后去县里就可以去大姐家里住了,再也不用住别人家里了,却没想到这个赶车的大叔好好的屋子不介绍,反而偏偏介绍了个死过人的屋子给自家大姐,实在是太过分了,一时没忍住就插嘴说了一句。
沈兰听着却觉得蹊跷,好端端的铺子,怎么可能说死人就死人了呢?毕竟是从那个咨询发达的时代过来的人,这样的明显的讹人手法,沈兰肥皂剧里不知道看过多少次了,明显这店主要么是得罪人了,要么就是有人看其不顺眼,这才摆了局来害人,想必不是没有人看出来,否则这个铺子不会卖不出去,所以这个铺子肯定是不能买的,不管价钱几何。
被沈薇这么一番质问,赶车的都是也露出讪然的神色,顿时有些不好意思的笑了笑,倒不是他跟那王老板有什么关系,主要是那地段确实不错,撇开人命的事儿,那地儿可以说是蓟县最好的地段之一。
这边沈兰想清楚之后,她也不再打探这家铺子的事情了,反而问起另外两家铺子,赶车大叔见沈兰并没有因为自己介绍了不好的铺子而怠慢自己,于是很自然滔滔不绝地讲了起来,以弥补自己之前犯过的错误。
另外两家铺子价钱就有些便宜了,一间是街尾的茶水铺子,位置不好店面也不大,住人的地方也不大,价钱倒是不贵。才五十两银子,可惜地方太小,房子也有些年头了,实在不是沈兰理想中的房子,至于第二家倒不是铺子,而是一个带了院子的住家,青砖黛瓦的三间正房。屋后有菜园和水井。屋前有个小院,院子里还有个安置牲口的栅栏,地段确实偏了一些。不在正街而是在正街后面的一条巷子里,那边都是住家,没有什么铺子,因为完全是住宅地段。房价自然没有带铺面的房价高,整个屋子是一百八十两银子。另外还送一套实木的家具。
至于说第二家为什么要卖屋子,主要是因为原来的屋主是做生意的,这院子是买给一个外室居住,后来外室生了儿子。就被接了回去做偏房,这屋子自然就空了下来,于是屋主就打算卖了。只是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买家,毕竟蓟县是个小县城。并不是很多人能轻易拿出百八十两的银子,所以这屋子就闲置了下来,如今是租给了一户外地来蓟县做生意的人家在居住,如果有人买,屋主自然会让那租客腾出地方来。
沈兰倒是对最后那个房子很是心动,虽然说不是在正街,也没有铺面,可是房子却是处在闹市中心,在安全上来说是很不错的,她一个妇道人家,倒真不适合住在过于偏僻的地方,而且这房子听说还很新,又是用青砖建的,买下来就能住进去了,这对沈兰来说是万分方便的,只可惜她手上没钱,不过听赶车大叔的意思,这房子不会太快脱手,所以沈兰也不急。
一路上赶车大叔除了讲了房子的事情,还跟沈兰姐妹俩讲了一些蓟县的见闻,惹的姐妹两个不时发出欢快的笑声,一路走下来倒也不枯燥,到了村外沈兰并没让赶车大叔将车赶进村里,而是在村口的地方就下了牛车,主要是沈兰不想让家人问东问西,所以就在村口下了车。
沈兰爽快地付了钱,结果赶车大叔临走的时候,再三叮嘱沈兰,如果她要买屋子一定要找他,他姓刘,因为赶车的原因,大家就唤他刘赶车,除了赶车之外,刘赶车还做一些中介的生意,因为赶车这个职业接触的人比较多,信息自然也就比较通畅,所以不少人会拜托像刘赶车这样的人帮着发布买卖的消息,如果生意成功了,刘赶车也能从中得到一些好处。
沈兰自然是爽快的答应了,刘赶车才赶着牛车回去了,沈兰则带着沈薇朝村里走去,进村后先去了宋三嫂家,将自家的羊给牵回去,于是一大一小带着一只羊抱着一个娃就回了家。
走到自己门口,沈兰掏出钥匙将门打开,沈薇牵着羊拎这空了的菜篮子进了屋,沈兰先将石头抱进房里,将背着的包袱放下,就坐床沿上拉开衣服给石头喂奶,坐了大半天的车,中间沈兰倒是找借口要给石头上厕所,躲到小树林里转身进空间给石头喂过一次奶,后面就没有喂了,如今回到家里自然是先给石头开饭了。
刚刚喂到一半,沈薇就从外面推门走了进了。
“大姐,我把羊栓好了,要不要扯点草给羊吃?”沈薇顺手将房门掩上。
“不用,等会石头喝好奶,我给羊扯点菜,你先跟石头玩会儿,我把家里收拾下就做饭,今儿就早上吃了一顿,晚上早点吃饭,免得饿肚子。”沈兰一边给石头喂奶一边跟沈薇说道。
沈薇点了点头,就坐到一边等着沈兰喂好奶,沈兰喂好了石头,又给石头顺了奶,才将石头放到床上,沈薇也脱了鞋子爬到床上,趴在石头身边跟石头玩了起来,而沈兰则转身走到自己的梳妆盒前,从袖子里掏出之前买的首饰,放进了梳妆盒,寻思着这两天回一趟娘家,将沈海陵的事情说一下,另外就是将首饰给沈赵氏她们拿过去。
沈兰想着回去除了给沈赵氏她们带了礼物,她寻思着是不是也要给沈云霆带个什么东西回去,最终犹豫了半天,她决定将沈海陵第一次捡回来的蚌壳里的那颗珍珠带给沈云霆,这珍珠除了能做首饰,其实还是一味药物,那颗珍珠原本品相就不大好,但是分量却是足的,足足有大人拇指指甲盖大小,拿给沈云霆磨碎了制药倒是十分不错。
送给沈云霆其他的东西都不一定会得了他的欢心,可是送他珍贵的药材肯定会被他接受的,珍珠在别人眼里或许是价值连城的宝石,可是在沈云霆眼里不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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