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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官之子-第3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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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怕还需要从舅舅那里调一个合适的人选来牵头。
“林公子在犯愁?能说说么?说不定我能解决?”
“缺个管事。”
“能叫林公子留心的,肯定是日进斗金的买卖。”
“不是买卖,是个研究?!。”林明岚想比划两下,又不知怎么说。“是我最近想做个新东西,但是自个没有时间时时跟进。所以想找个管事。”
“那林公子觉得我怎么样?”杜姑娘嘴上好似在开玩笑,实际上眼睛里透露着认真的意思。
咦?杜姑娘算是毛遂自荐?倒也不是不行。。。。。。虽然认识她不久,但对她的人品他是信得过的,杜姑娘的姨妈跟王氏玩的很好,照顾一下好像也行?
而且管事最重要是细心。
“我家的田庄一直都是我在管理,想必管点事也不在话下。而且很长一段时间我都在京城,林公子觉得怎么样?”
林明岚觉得都主动提了,好像也没有什么不妥。爽快的说:“行,杜姑娘的美意我就承了,但是咱们按着正常的契约走,会馆正好有见证人,就把契约签了。”
旁边的主事人知趣儿的把笔墨递了上来。林明岚刷刷几笔,按着格式把契约起草好,主事者也识文断字,誊抄了两份,然后签下了自己的大名,还把随身带着的小印印章。
杜昙签下秀气的小楷,也印章为证。一份契约成了!
“我暂时住在客栈,等以后找到落脚点,会给你留信,你住在哪里?”
“学府巷,门口有个柳树的就是了,给门房留信就行。”
两人交代了几句以后怎么通信,就分别离开。一直跟在杜昙后面的小丫头这才开口问道:“小姐,咱们自己家里的生意都管不过来,哪里还有空去管别人家的事情啊!”她在杜昙身边已久,虽然不解但是也没有当面问出来。
“不为什么!”她家小姐抛下一句话,自顾自的上了马车,掀起车帘,“跟上啦!”
“来了小姐!”想不通就不去想,小丫头觉得就算天塌下有小姐顶着,就把这个疑问抛到脑后。
作者有话要说: 时文来自百度。。。。
度娘万才!
第七十五章
陶子华言而有信; 等林明岚真的把玻璃瓶给他带过来的,直接把五两银子塞到了他手上。本来林明岚又不缺这点银子,但是陶子华振振有词:“你要是不收钱咱们以后可不好交往了; 有来有往嘛,下次我再想叫你带着东西都不好意思了。”
倒是叫林明岚做了一回代购。
“对了; 下午的时候监里办茶会; 你参加么?”陶子华问道。
“什么茶会?”
“其实就是叫监里的学生互相认识一下。如果是老生; 参不参加随意。但是咱们新生的头几次是一定要去的。”陶子华这人自来熟,早就把这些打听清楚了。
“那我还是去吧。”
“一起一起。我叫上咱们一起进来的几个人。”
一行七八人; 就朝着茶会的地方去了。
在第三进的院子里,其实有很多空库房,一般堆放着杂物。但是遇到茶会,也会特意清理出来。房间里面足足能够容纳几十人; 壁上挂着一些书画; 地上散摆着一些案几和笔墨。
“既然是茶会; 当然有会主。喏,那个站在人堆儿里就是。”陶子华话里带着三分不屑; 眼睛瞟着那个会主。
那个会主虽然站在人群里,但是说话间唯唯诺诺,有人说话不停的点头附和。会主他看着人都到了差不多了; 回头道,“人都到齐了?咱们聚会,主要是平时很多同窗互相之间不认识不了解,所以经常聚聚。”
“好了好了。废话那么多干什么!”有人不等他说完就插话。
会主脸色一白; 仍然赔笑道:“说起来这次新进了许多学生,所以想让大家展示一下自己最擅长的才艺。”
“彩衣娱亲嘛。”刚刚插话的那人又说。他懒洋洋的道,“看我干什么,我说的不对?”
展示才艺!?彩衣娱亲?!话并没有不对,然而是晚辈对长辈。这人一句话不要紧,直接把新生们划成晚辈了。
新生面面相觑,来的时候只说是参加茶会,可没说要展示什么啊!虽说闻道有先后,但大家同窗求学,为什么要做这种带表演性质的“展示?”
气氛僵住了。
会主觉得自己的额头落下一滴汗,没想到今年的新生如此的桀骜。他赶紧说:“不拘是一幅画一首诗,随意都行。”他也觉得一来就像这样给新生下马威不行,奈何他并不是真的能作主的人,只能略带恳求的说:“就当是交流?”
“也不是不行,但是我们初来乍到,其实也想跟给各位前辈互相切磋切磋。”出乎意料,林明岚第一个开口了。他微笑道:“咱们先展示了,希望也能了解各位前辈的才艺。”他故意在才艺两个字上加了重音。
新生如梦初醒,赶紧附和道:“就是就是,咱们也想了解了解这位前辈嘛!”
“这以后出门了。连前辈最擅长什么都不知道,可就丢人了!”
“咱们是新生,就先献丑了!子华,不如你来作一首贺新词,天南海北能够在一起也是缘分。在下不才,只有一笔字还算是拿得出手,就代为誊抄了!”林明岚说完,自行走到案几前,挽起袖子磨墨。倒入清水,手执泥金墨,故意缓慢的一下一下磨着。
陶子华一愣,又觉得这是自己在新生中领头的好机会,恨不得展示毕生所学。然后用了一篇辞藻华丽,用典用故的贺新诗。他话音一落,林明岚也就此搁笔,一分不差。他自己吹了吹墨迹,然后翻转纸面展示给众人:“子华的诗又进步了!”明明跟陶子华不这么熟,还是表现出至交好友的模样。
会主一愣,好快的速度!能够诗成笔落,字迹分毫不乱,一手颜体已经出了风骨。
虽然平时答卷用的都是馆阁体,但是林明岚最喜欢的还是颜体,私下下过苦功。
他又把字卷放到桌子上,然后拍拍手,“好了,接下来该我们见识前辈们的才艺了!前辈们请!”
没有人动。
“就当是交流?”刚刚会主是怎么问的,林明岚也这么问,还添上三分咄咄逼人,“我还以为各位前辈能够不吝赐教。。。。。。”
会主觉得现在全场的都在盯着他,盯的他面红耳赤。他在心里咒骂了一番出这个下马威主意的人,勉强笑道:“那我先来吧。”他动手画了一幅画。刚才凝滞的气氛松动了。有他带头,新生又有人出面画了画,老生里这才有人动手写诗。这场茶会才这么糊弄过去。
会后,人逐渐的散去。
会主之所以能够当上这个会主,因为平时这些会前准备,会后收拾跑腿的事情全是他负责,平时他能够使唤新生来做。
他收拾砚台的时候,听见木门哗啦一声打开,然后又碰的一声撞上门框。冷不防一只砚台砸向会主的脑门,虽然躲过了砚台,但残留的墨汁洒在会主的前襟上,还有几滴洒在面门上。
“没用的东西!这点小事都办不好!留着你有什么用!”锦衣男子踹了一脚门,尤不解气,还想踹一脚,呼呼的直喘气,“叫你压压新生的威风,你倒好,灭自己的威风!”
会主不敢擦面上滴落的墨汁,低头说道:“是,公子,是我没用。。。。。。”
锦衣男子在教室踱步,转了两圈勉强压抑住怒气,“这次你办事不利,我先记下了。记住,既然已经这样了,多留神新生里头有哪些有才华又可以拉拢的。整理名单出来交给我。”
“是,是,公子放心。”
锦衣男子转身离开。又过了半刻,会主这才敢擦拭脸上的墨水印。但是上等的墨水可以遇水不散,现在留在了脸上,完全擦不掉。
会主死命的擦着自己的脸,快要擦破皮,眼看擦不掉,他狠狠的把面前的桌子掀翻,拳头都要捏破。
忍!忍!只能忍!
会主之所以能够成为会主,就是因为他攀附上了这个锦衣公子。昔日韩信能守胯下之辱,他凭什么不能。只要忍辱负重,总有出人头地的一天!
怀着这样的心思,会主咬牙把桌子扶了起来,又把东西一一归位,总有一天能够把耻辱统统还回去!
而陶子华默默的跟在林明岚后头,一边竖着大拇指夸他:“今儿,真厉害!”
“小事一桩。”
“大伙儿都不敢说话的时候你能出来,就是很厉害啊!对了,你怎么知道我擅长写诗?我没有告诉过任何人啊?”
“我猜的。”
“猜的?!猜的!?”
“我看见你的书桌上有一本很少见的诗集,还是手抄本,就堵一把!”
“那要是赌输了咱们办啊?”陶子华纠结的站在原地,忍不住发问。
“输了就输了吧,又没什么大不了的!都说是切磋了!”林明岚不甚在意这个问题。
要是输了的话,就达不到反击的目的了啊!这群人就是想为难新生啊!
“不要在意这些细节啊,走了,我先回家了!明儿见!”
陶子华郁闷的在原地跺脚。
京城风俗果然不同。以前的书院里,虽然也有人搞着小动作,但是大部分人都是一心向学的,但是到京城这边,一心向学的反而少了,投机钻营的多,甚至还要茶会会主这样狐假虎威的角色。也是在天子脚下,谁都盼着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
老实说这种氛围他有点不适应。
在这样的环境里,显然谦虚退让只会让人觉得软弱可欺,反而锋芒毕露才是存活之道。
次日,又是那位俞司业的课程。其实四书五经他们都已经学过,剩下的就是嚼烂学透,争取任何一句能立马想起前后句。
不过国子监确是藏龙卧虎之地,既有进来镀金的,也有学问出众的。
倒是落到俞司业嘴里就没个好话了,这个是尚可,那个是还行,更多的是批的一无是处。毕竟现在的教谕信奉严师出高徒。
等到俞司业一一点评完,特意说明了,如果有觉得同窗写的优秀的,可以找司业誊抄学习。
林明岚课后摸到俞司业处,好家伙,一群人围的水泄不通,几个人奋笔疾书打算先抄一份,然后自己回去分别安排抄写。
还没等林明岚挤进人堆里,先开口道:“咱们互相默写自己的文,再来交换?”
“好主意!这样也不用打扰司业了!”有人附和。
于是这群人转移阵地,换到一间空教室,有人塞了一支笔一沓支到他的手上,林明岚哭笑不得,开始回忆自己的时文,斟酌了些词语默了出来。
“咦,林兄写的字,真不错!”有人从背后探出头,叹道。
“那是!昨天的时候,林兄挥毫泼墨,洒洒洋洋一篇字。。。。。。”不知道从哪里钻出来陶子华,把昨天的事情一通狂吹。
林明岚听他吹的感觉脸上都要挂不住了,赶紧说:“陶兄胜在诗词,急智,擅读,片刻诗成,以后在此道上必有大成啊!”
“哪里,哪里!”陶子华谦虚几句,这人自来熟,然后把自己默写好的文塞到林明岚手上,“先到先得,时文这是我第一个换的啊!”然后生怕他反悔似得就把墨迹未干的时文抢了去。
作者有话要说: 坑文会秃头的,不要秃头。。。。
第七十六章
学业的事情顺利; 相反石灰的事情就不太顺利。
杜姑娘虽然人生地不熟,但是很快的找了一个废弃的小型瓷作坊,在京郊村外的一个村落。后来建了更大的瓷器作坊之后废弃的; 但炉子保护的很好。
“地点就定在这儿,人手俱都清白可靠; 而且开始慢慢上手了。不过就是比例问题还需要试验。”她的来信上这样写道。年节将至; 她早回了金陵; 留下可靠的手下在京城处理生意。
不过不要紧,做出成品之后一一试验呗。林明岚回信说; 先按着不同的比例做好,然后做成四四方方的水泥块,然后放在室外,干透之后用大锤敲击; 测试坚硬度。这里毕竟没有专业的人才; 能用的不过是笨办法。现在要做成这件事; 需要的就是时间。
不过时间过得真快,等他闲暇下来; 发现巷子口的那颗老树,已经掉光了落叶,枯瘦的枝丫在寒风里摇摆。
很多年没有体会过北方的冬日; 林明岚裹着披风发现还是冷。现在每天最大的苦恼就是如何早起。门房老秦贴心,每次提前把马车烧的暖暖的。
不过还好,监里也要放年假了。从现代不同,年假从小年开始; 一直放到元宵。雪花落满了街道,一大早就有人扫了雪堆在道路两边,撒上化雪粉,顺着下水道流走了。
林明岚抖了抖身上的雪花,觉得冷风刺骨。钻进马车,叫老秦去另外一条巷子。
那是俞司业的宅院。京城里流行送冰敬炭敬,在冬夏两季,送上过冬避暑的必需品,当学生的也不能例外。如果是在县城村落这些地方,遇到农忙,学生还要去帮先生收庄稼。
俞司业着实避嫌了些。自从收到了南山先生的信,从来没有在私底下见过他,就是林明岚按着节庆送上节庆礼,他也从不出面,每次都是管家来接待,按着礼数备上回礼,请他饮上一盏清茶,就送客了。久而久之,略坐上一会儿,礼送到了林明岚就走。
这次也一样,年关既到,该送年礼了。林明岚跟管家点头见礼。然后照例送上礼物。因为这次还赶着去其他地方,所以直接走了。
前脚他才刚刚离开,丝绢屏风后头就转过一个人来,“快拆来看看。”老管家淡定的拆开礼盒包装,把手里的一个瓶子展示出来。玻璃的瓶子,偏偏做出了玉白的颜色,耀眼但是不刺目,瓶身如同泼墨一般,染上了漆黑的色泽,两者互相排斥又互相融合,好似山水图的留白。
“好瓶!好!黑白二色,最衬红梅了!来来来,把我院子里的红梅摘来插瓶。”
丫头退下了,不一刻就带着一枝遒劲的老枝红梅来了。俞司业拿起剪刀刷刷两下,修建出满意的形状,插到黑白的乾坤瓶里,自觉满意。
“老爷既然这么满意,为什么从来不来见送礼人呢?”老管家忍不住问。
“你不懂,你不懂。。。。。。”俞司业小声嘀咕着,南山的学生之类的,突然一拍脑壳;“我知道了!”南山那家伙,早就知道自个最喜欢家里那一株上了年头的红梅,且不知道配什么梅瓶好。这下为了学生,连自个的老底都掀了!
远处的南山先生默默的打了个喷嚏,嘀咕一声,谁在念叨我?
其实这事情完全是个误会,眼看冬天要到了,王舅舅考虑到梅花盛开,特意吩咐工匠们,从夏天开始研究,耗时半年,终于做出颜色完美的黑白两色瓶,被取名乾坤瓶,只有十几个成品,统统赠给了相熟的人家。还特地托何家上京的时候给林明岚带了两个来。林明岚就转手送给先生了。完全没有想那么多。
这头不说,挨着挨着跟相熟的人家送了年礼之后。林明岚自己回了家。虽然家里人少了,但是也清净了。往年的年节,总要接待很多三亲六戚,反而累的不行。
“不是我说,明岚,你家里应该有个女主人,这些走礼的事情完全可以交给她。”刚进门,就听见林明峰的声音,在客厅喝茶,喝的一盏茶都变白水了,才算是等到他回来。
“怎么?不回家去?”年节的时候不是最忙了?
“家里来了一堆人,都忙着给我娘推销自家的姑娘,我出来到你这儿躲躲清净。”林明峰嘴一撇,极不耐烦。自从他到了适婚的年龄,三姑六婆就没有断过,一拨一拨的推荐女儿,想把女儿嫁过来。在这些人眼中,林明峰是独子,家财丰富,不会吃苦受累,上佳的女婿人选。
“你都不想成亲,还想叫我找个女主人?”林明岚冲他说。
“你又不一样,你现在就需要贤内助啊,我还是想找个心意相投的媳妇儿。!”
林明岚没接他话茬,“来都来了,一起吃饭?”
“吃上次那个锅子!这个天气最合适!我要大骨汤的!”林明峰还点菜。
“交伙食费!”
“又不白吃你的,我带了鹿肉,涮着吃!”
“你这还是有备而来啊!那我不客气了,先上五盘!”
骨汤都是现成的,厨房做好一直炖着,库房里还冻着玉米,准备些蔬菜就能吃了。
“好吃,好吃!”林明峰专门逮着玉米吃,一边喊烫一边吃的不亦乐乎。等他奋力的捞着锅里的一片鹿肉的时候,林明岚冷不丁的问:“好吃吧?”
“特好吃!”
“以后让你媳妇给你做去!”
“那好,你把方子给我。。。。。。”林明峰埋着头吃,楞了一下,这才不好意思的抬头,掩饰的笑:“哪来的媳妇,嘿嘿。。。。。。”
“别骗我了,你能无缘无故的跑过来?怕是避难吧?怎么,担心你的未来媳妇误会?”
林明峰讪讪道:“我爹娘恐怕不同意婚事,我又不敢开口。过年亲戚多,我娘就琢磨着要在亲戚家里相看起来,我只能躲出去。”
“如果是好人家的姑娘,怎么会不同意,难道你?”林明岚忍不住皱起眉头。
林明峰忙道:“你别误会!她是个好人家的!既能干又贤惠,对里对外都是一把好手。不过她先前差点定亲,正商量的时候那人急病过世,这才耽误了,而且她比我还大上三岁。”
林明岚无言。如果是娶妇,作为婆家的人难免挑挑拣拣,恨不得找个十全十美的姑娘。有人重声名,这样差点定亲的姑娘,在别人看起就跟定亲了一样。,没有接触过的让人难免心怀疑虑。
“你认定了这个姑娘?那这样一味的逃避,根本行不通。”
“那我该怎么做?”林明峰饭也不吃了,直扑过来。
没想到我还有当婚姻咨询的一天,林明岚循循善诱:“你要给你娘亲瞧瞧,自从你认识了这个姑娘,你慢慢的学好了,一点点的积极向上了。而不是一味的回避,适得其反。”
“那具体该怎么做?”
这木头!他有点想翻白眼,忍住了,“你首先,换掉常用的手帕,让那姑娘给你绣一条带你名字的,然后落在脏衣裳里,再故意找这条手帕,找不找的到都无所谓。”当娘亲的,对儿子身上的这些贴身物品最敏感,一换洗就能发现着外来的东西。而且林明岚出这个主意,也是想确定林明峰对姑娘是不是一头热。要是姑娘乐意绣手帕,多半也是有意。
“然后,你平日里多关心关心爹娘,天热避暑,天冷加衣,没事强身健体滋补养颜,如果伯父伯母问起来,就不回答,光笑。懂了不?”
能做到这个地步,林明峰家里哪里还能不明白,他是遇上了心仪的姑娘呢?再加上脑补的功效,自然也会觉得这个姑娘是个好的,能够规劝他关心父母。这样就算有天知道了姑娘的前事,也会觉得姑娘是个好的。
虽然林明峰有点懵,还是点了点头。
“这鹿肉不错。。。。”
林明峰忍痛割爱,“我就还剩十几斤了,全送你!要是事情能成,你是大媒!”
“我也不能白吃你的,年后叫你试试新吃食。”这个天气,做些肉干既有风味又容易保存,林明岚特意储备了许多肉干,做成五香味麻辣味,正打算找人试吃调整口味。
虽然有点舍不得好容易弄到的鹿肉,但是想想又觉得值。林明峰打算以后再有好吃的一定送过来分享。
饭饱酒足,林明峰虽然还想讨教一番,还是极舍不得的离开了。
他一走,林明岚闲来无事回书房涂九九消寒图。图上的红梅已经画了大半,他暗暗的想,年节中,不知道金陵城中,王氏在干什么?王舅舅一家在干什么?
而王氏默默的打个哈欠,然后继续听着面前的女子的哭泣。
“当年我辛辛苦苦的拿自个的嫁妆供养他,这么年,我伺候婆母,又照顾他,还生了三个孩子,又是哪里不好?里里外外全是我在操持,现在好了,做了生意好些年,终于赚了钱,我本来以为能够过上好日子了,他要纳妾!”说完又捂着手里的帕子,咿咿呀呀的活像唱戏。
“他既然要纳妾,那就让他纳!人选需要你自己定,不要找个良家妾,最好直接从家里的婢女里头选,以后卖身契在你手里,想怎么拿捏就怎么拿捏!”王氏老神在在,漫不经心道。
“凭什么凭什么!他想就纳!我偏不许!”那妇人发狠说道,手里的帕子都要绞成丝。
这就对了!虽然王氏没有多少妻妾斗争的经验,但是她倒是觉着,凭什么女人在家当家,还要忍受男人在外面纳妾。尤其像这妇人似得,辛苦了大半辈子,难道这就是回报?她更看不惯有些人充贤惠,主动给丈夫纳妾,纯粹在作践自己。
“既然你不许他纳妾,那就回家去,当面跟他说清楚!你在这里哭成一团,他美妾在怀,有什么用!”
“可他,可他,说我无子!纳妾就是为了续香火!”说完这话,妇人又咿咿呀呀的哭起来。
王氏心头冷笑了一下,又道:“女儿也是子!你家三个女儿都还没家,随意留一个女儿,上门招赘就是了!”
时人在乎有没有儿子顶门立户,就是招赘也要找一个男子上门。上门之后,男子改成女方的姓氏,以后留下的孩子,也是名正言顺的女方血脉。
“愿意上门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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